上海公共区域改造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714122907-00264160

采购项目名称: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011322226179

公告标题: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714122907-00264160
二、项目名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
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105室
92.33
1968570.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行证书信息

1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
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
本项目位于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为满足场馆运营需求,公共区域墙面与天花维修,结构钢梁(柱)修缮翻新,更换和调整机电设施,以及配合场馆运营相关改造等。
30日历天
张叶森
建筑工程二级 沪231202320232110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建平,徐超群,冯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7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共3家单位响应,商务报价均未超限价,属于有效报价;工期均满足要求;有效业绩方面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最多、上海如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上海朕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次之;管理人员方面,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人、上海如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人、上海朕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人。技术标方面,3家单位均基本可行,相对来说,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技术标较好,其施工技术方案内容基本可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尚可;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基本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施工机械及劳动力计划安排基本满足施工需求;应急预案尚可;施工平面布置图简单;深化设计基本可行。 综合得分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最高,故推荐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单位。 优化意见:1、细化施工平面布置图。2、完善应急预案。3、补充完善特点难点分析及措施。4、完善成品保护措施。5、细化安全技术措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 
地      址:花园港路200号        
联系方式:021-31108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86-21-32173682、32173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羡聪、冯璐燕 
电         话:86-21-32173682、32173676         

  

  

 

 

 

附件信息:

包1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140.9K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14.8K
采购文件附件: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pdf3.3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0-10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单位的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9日第191页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的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三楼公共区域改造,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6045万元,资产总额为47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谷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9月29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第190页SITC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502001031项目名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采购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须知正文111总则2竞争性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5磋商和评审6合同授予7终止采购8纪律和监督9其他注意事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27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3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节合同附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52第五章图纸65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73iSITC争性磋商文件竞项目编号:250200103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概况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就本工程提交密封响应文件。(1)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序号名称数量工程的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最高限价(人民币)1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1项本项目位于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三楼公共区域,为满足场馆运营需求,公共区域墙面与天花维修,结构钢梁(柱)修缮翻新,更换和调整机电设施,以及配合场馆运营相关改造等。200万元200万元本工程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采购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交付地址:建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3)交付日期:计划施工工期:约30日历天。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成交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方可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1.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小微企业仅包括小型和微型企业,如果资格要求中预留采购份额的对象为小微企业,则前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的中小企业均应理解为小微企业。2.若供应商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3)近三年(从2022年9月1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情形。(4)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5)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6)响应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8)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竞争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参与竞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9)供应商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供应商计算,该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将被判为无效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3凡有意参加竞争的潜在供应商可在2025年9月19日17:00:00至2025年9月26日17:00:00(北京时间)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处理。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0: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时间:2025年9月30日10:00:00(北京时间)。5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2)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请供应商于磋商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6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7其他事项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在截止时间前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将中止本次采购活动,并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联系方式招标人: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邮政编码:200011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1-31108550招标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政编码:200040联系人:胡羡聪、冯璐燕电话:86-21-32173682、32173676邮箱:huxiancong@shabidding.com购置文件费及提交保证金帐户信息:帐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帐号:215080920510001竞争性磋商文件SITC项目编号:250200103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联系人:胡羡聪、冯璐燕电话:86-21-32173682、32173676电子邮箱:huxiancong@shabidding.com1.1.4项目名称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花园港路200号1.2.1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1.3.1采购范围关于采购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约30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1)供应商应具备本标段施工的条件资质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的相关内容1.4.1(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须为响应人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1.10.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11.1磋商预备会采购人将视答疑提问决定是否召开答疑会,若召开,具体时间和地址将另行通知。在答疑会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只答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关的问题,并有权对于任何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无关的问题不作解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3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http://www.zfcg.sh.gov.cn上发布澄清公告,供应商自行网上下载。2.1.1(9)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3.2.1最高限价200万元3.4.1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60天。3.5.1磋商响应保证金磋商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4万元;其有效期不短于磋商有效期(即保证金到账或生效起始日应不晚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有效期的届满日应不早于磋商有效期的届满之日);其收退规定见供应商须知附件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供应商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保证金:12300001”)。当供应商同时参与多包件项目的两个以上包件的磋商时,须在响应文件的“响应函”之后,附上用下列格式填写的“保证金分配一览表”:保证金分配一览表包件编号该包件的保证金(元)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和提交“保证金分配一览表”,且该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交的保证金总金额又不足时,磋商小组将按其所参与的全部包件的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3.6.2(1)类似项目定义及项目负责人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类似项目是指同类型项目公共区域相关装饰、机电项目装修承包业绩。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3.7.4盖章和签字要求盖章页: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标明必须签字和盖章的章页。盖章和签字要求: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章(或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造价人员专用章(或签字),如项目涉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5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除了应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套正本、2套副本。纸质文件仅用于采购人归档,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1~2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递送到达响应文件纸质版或携带至磋商现场。3.7.6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须分册装订。须双面印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得采用硬封面装订。4.1.1响应文件包装要求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4.1.2响应文件封套标记采购人:(项目名称)施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供应商: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2025年9月30日10:00:00(北京时间)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即磋商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2会议室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5.1.1磋商小组组成依法组建,成员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5.1.2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1.供应商代表持提交相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3.供应商自带电脑和上网卡。5.1.2(5)进行最后报价前是否进行及进行几轮中间报价不进行中间报价。6.4.3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最终审定价超合同价按合同价执行。□总价合同□其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工程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最低收费标准1万元(如供应商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成交人未按上述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保证金。成交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采购服务费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采购服务费:项目编号”(示例:“采购服务费:XX”)。电子磋商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电子响应文件与书面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应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网上投标系统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采购文件有关格式。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及格式应符合《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相关规定。响应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①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②此PDF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③以便投标软件抽取目录。凡电子采购中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上传本单位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应均为原件的扫描件,而非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扫描成.jpg格式的图片后插入到编制目录的WORD文档中,最后转成PDF上传。WORD转换为PDF时如使用2010版本以上的word进行转换,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在另存为界面内点击“选项”按钮,在其中选择“创建书签时使用(C)”中的“标题”。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供应商放弃潜在成交资格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供应商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响应截止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响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响应文件在首轮磋商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投标(网上提交响应文件)(1)登入招投标系统:投标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投标系统。(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网上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网上填写。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填写内容加密后上传到投标系统。(3)正式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填写好所有网上内容后,须在网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在网上投标系统中提交响应文件,并下载投标回执。对于有多个包件的采购项目,需要对每个包件分别提交响应文件。只有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响应文件方为正式提交。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与磋商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6响应文件解密在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网上响应文件网上提交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出席磋商会议。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解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将其响应文件解密的,响应文件无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其他本项目按规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竞争性磋商,投标供应商须按照该系统的设置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电子投标。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本采购代理公司不承担责任:1、因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维护和管理,故电子招标系统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采购代理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招标系统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招标系统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8电子投标软件平台帮助电话021-54679568-16206-5号分机供应商须知正文总则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工程进行采购。1.1.2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竞争性磋商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竞争性磋商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竞争性磋商项目建设规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相关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项目管理单位是指本标段的代建人,或为本标段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如有)。(2)本竞争性磋商项目的监理单位是指为本标段提供施工监理服务的监理人和提供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财务监理人(如已确定)。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条件:(1)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或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与职责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明确声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或在总报价中的占比,且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联合体各方应依据联合体协议所规定的分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竞争。1.4.3如果本次采购要求或允许供应商将采购项目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分包,则供应商除应满足本章第1.4.1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随响应文件提交一份“分包意向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对象及其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或在总报价中的占比,且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承担本工程提供前期设计、编制技术规格(或要求)、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监理、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的;(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6)与本项目的设计人或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件磋商的;(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2)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的;(13)重新采购后,供应商在前次采购中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1.5促进中小企业政策1.5.1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以及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的采购预算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5.2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采购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见竞争性磋商邀请书。1.5.3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有关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见评审办法。1.5.4依据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企业。1.5.5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对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若有时)见合同条款。1.5.6预留份额的项目(或采购包)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将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采购合同一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6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7知识产权和保密1.7.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7.2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踏勘现场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1.10.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1预备会1.1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参加预备会。1.11.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澄清、解答。1.11.3预备会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被作为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放,由供应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写明的方式自行获取,如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下载,视为供应商已经获取。如果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则采购人相应延长截止时间。具体延长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应以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为准。1.12分包1.12.1专业工程暂估价具体内容及暂估价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供应商成交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和采购人共同依法确定专业分包人。1.12.2供应商拟在中标/成交后,对本章第1.12.1项所指的工作以外的其他成交人自行施工范围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拟分包计划表”的格式及要求,明确载明拟分包内容和拟选分包人名称、资质、业绩等内容。1.13偏离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以在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中作出其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4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成交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2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11.3款和第2.3款发出的所有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均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2.2.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评审办法、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2.2.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2.2.3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作为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给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则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供应商应主动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3的规定自行获取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响应文件3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组成中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提供格式需要签字盖章的附件,则需打印下来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3.1.1商务响应文件(1)响应承诺书;响应函;响应函附录A:响应文件情况汇总表;响应函附录B;(2)单位负责人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3)联合体协议(如有);(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拟分包计划表;(6)供应商基本材料;(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应优先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意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还应提供基本账户行、主要往来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的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依法享受免税的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当地社保中心或类似机构出具的含有参保人数信息的交纳社保资金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2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组织设计3.1.3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3.2报价3.2.1供应商的报价应严格控制在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以内,均不得超出。3.2.2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报价。3.2.3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四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相关要求。3.3材料供应方式3.3.1除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的甲供材料或暂估价材料外,本工程使用材料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并保管,同时对产品质量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全面负责。3.3.2对于暂估价材料,成交人应与采购人共同依法确定。3.3.3成交人应对施工用的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产品质量全面负责,确保施工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都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达到设计要求,还应附有质保书或出厂检验合格证。采购人和工程监理工程师对材料产品质量进行质量监督。3.3.4如成交人对甲供材料的质量存有疑问,有权对甲供材料的质量要求复验,复验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经复验检测后,甲供材料如质量不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由供货方负责清运至施工范围外,并由供货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包括复验检测费用)。如质量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复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人承担。3.4磋商有效期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4.2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自原磋商有效期届满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响应保证金。3.5磋商响应保证金3.5.1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的,按本章第5.4.1项规定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3.5.3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保证金。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或(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在规定时间内未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服务费。3.6供应商基本资料3.6.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相关证照具有“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供应商可提供查询网址或二维码查询链接。3.6.2项目管理机构应填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类似项目定义和项目负责人近年负责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中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如有)、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在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安全管理负责人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3.6.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应按实填写。类似项目定义同本章第3.6.2(1)目,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汇总表”应按实填写。3.6.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本章第3.6.1项、第3.6.3项至第3.6.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技术标应针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重点和难点进行编制,如果未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工法的,应避免把标准、规范、规程和工法的具体内容载入技术标,且不应提供与本工程无关内容。3.7.3技术标文字部分宜采用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为标准间距,行距为1.5倍行距,纸张规格为A4(除个别资料如平面布置图可采用A3纸)。3.7.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本内容(不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及图纸)宜双面打印或复印,需盖章和签字处应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应附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当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按该网站的要求将电子响应文件转换成符合要求的格式,并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号)的规定,通过该网站认可的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上传其电子响应文件。3.7.5当要求供应商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另行提交纸型响应文件时,或者要求供应商在上传和/或提交电子和/或纸型响应文件的基础上在指定网站的价格填报栏中直接填报价格时,上述响应文件及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应保证相关内容间的一致性。如果在评审或签署合同时发现某一供应商所提交上述文件或报价的内容存在不一致时,磋商小组和采购人都将按不利于该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6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4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包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的封套标记应清晰,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如果响应文件未按供应商须知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4.2.5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签字和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和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磋商和评审55.1磋商5.1.1磋商小组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5.1.2磋商程序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主持磋商,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参加磋商,整个竞争性磋商程序如下所述:(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2)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确认其是否合格;对初步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应予以告知,并在评审报告中予以记录。(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逐个进行磋商。(4)如决定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要求各供应商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5)对于不要求供应商提交设计方案的磋商项目,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对于要求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的磋商项目,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6)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5.1.3文件签署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提交的补充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均应由其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有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对允许自然人参与竞争的项目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上述或补充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应由其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1.4退出磋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自主选择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退还磋商响应保证金。5.2磋商和评审过程的保密性5.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为止,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含补充响应文件)和报价信息,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5.2.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或)磋商小组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5.3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或经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除外。5.4评审办法5.4.1初步评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判为无效,不再进入后续的磋商及详细评审:(一)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本项指响应文件下列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1)响应承诺书;(2)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3)联合体协议(如有)。(二)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如有)本项指联合体协议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提交,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或者未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或者供应商以单独或联合成员形式在参与竞争的不同供应商中出现两次以上的。(三)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1)本项指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供应商的资格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其中,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所查得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等一并归档。(2)本项还指供应商存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4.4项情形之一的。(四)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改变暂估价、暂列金额或者工程量的;(3)规费、增值税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费率计取的;(4)工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5)质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6)拟供产品中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未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未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核心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缴纳社保证明或提供的证明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8)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的;(9)其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五)供应商在本包件存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六)同一供应商最终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七)最后报价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设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含分项预算)或最高限价(含分项最高限价)的。5.4.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初步评审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变成合格的响应文件。5.4.3详细评审(一)技术标评审(70分),评审内容如下:序号评审要素评审内容与标准分值1.售后服务方案对响应人提供的培训服务及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体系完备程度、保修服务、维护力量、产品免费维修维护年限、故障响应时间、应急保障措施等。无缺点的得3分;有1处缺点得2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评分标准的“缺点”是指(下同):(1)存在与项目性质和特点不相适应;(2)缺少具体说明;(3)不具有适用性和针对性;(4)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5)存在明显漏洞;(6)不符合采购需求;(7)涉及的规范及标准应用错误。32.质保期根据响应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期进行综合评审。在满足采购文件质保期的基础要求上,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得1分,最高得3分。质量保证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不得分。33.工程承包和服务业绩响应人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竣工同类型项目公共区域改造项目业绩的情况。有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原件备查)。同一个甲方业绩不累计得分。54.项目团队根据所提供的本项目整体组织架构概况、组成合理与健全、针对性、责任分工、项目组成员的素质与同类经验、对于本工程的适配性、能够切实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3分;有1处缺点得2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35.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有在同类型项目公共区域改造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经历。有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同一个甲方业绩不累计得分。(需同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56.深化设计根据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包括不限于建筑装饰图纸、综合机电图纸等,以及立面、节点、施工方案和效果图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7分;有1处缺点得5分;有2~3处缺点得3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77.拆除工程根据提供的拆除工程方案,包括不限于保护性拆除、裸露原始墙面、原有灯具保护和移交、消防设施保护、安防设施保护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5分;有1处缺点得3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58.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天花工程、门窗根据提供的各类相关工程方案,包括不限于地面成品保护、规划施工动线、地坪补救方案、墙体锚固、基层与108.工程饰面、接缝处细节处理、吊顶、送回风口位置、检修口位置、防火门更换、门禁调试、防护玻璃隔断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10分;有1处缺点得8分;有2~3处缺点得6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109.木制品、咖啡档柜、台根据提供的木制品与咖啡档方案,包括不限于板材、加工区墙柜、售卖区墙柜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5分;有1处缺点得3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510.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根据提供的各类相关工程方案,包括不限于空调系统、风机盘管、送回风口、消防智能模块接驳、防火卷帘、消防应急预案、展陈照明系统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8分;有1处缺点得6分;有2~3处缺点得4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811.照明系统根据提供的照明系统方案,包括不限于总体响应、高区照明、低区照明、辅助区域照明、控制系统、质保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10分;有1处缺点得8分;有2~3处缺点得6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1012.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是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脚手架搭拆方案、噪音控制方案、建筑垃圾外运方案等。无缺点的得3分;有1处缺点得2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313.资源配备计划根据提供的劳动力工作分配方案、主要设备、主要原材料配备等进行综合评审。无缺点的得3分;有1处缺点得2分;有2~3处缺点得1分;有4处或以上缺点或照抄采购文件的或未提供的,得0分。3(二)商务标评审(30分),评审内容如下:(1)磋商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按下列规定的顺序修正:(a)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函总价为准(响应函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最后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出价,以总价为准(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最后报价未说明具体变更方式(如按百分比方式或按固定金额方式进行变更)和变更环节的,所有分项报价均作同比例调整(暂定金额、暂估价及暂列金额除外)。(3)价格评审优惠政策(a)小微企业i)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ii)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累计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30%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b)监狱戒毒企业供应商如为监狱或戒毒企业,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或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在评审时监狱或戒毒企业将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执行上述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同政策。(c)福利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为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成交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参与评审的价格为按照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进行了价格扣除后的评审价。(4)确定磋商基准价:经磋商确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中的最低评审价为磋商基准价。(5)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的最后磋商评审价)×30%×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总得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磋商小组将从提交最后报价且其响应文件(含补充响应文件)能够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含书面变动通知)的供应商中,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且其响应文件(含补充响应文件)能够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含书面变动通知)的供应商中,当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最后得分相同并因此而影响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或排序时,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当供应商的拟供产品列入了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则提供了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当拟供产品为集成产品时,则上述产品价格占比高的供应商排序在前)。合同授予66.1确定成交人6.1.1采购人应当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6.1.2采购人发现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资格发生变化不再满足资格要求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并作出相应处理。6.2成交通知书在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6.3履约保证金6.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符合上述要求。6.3.2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签订合同6.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4.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其保证金,并报告财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成交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除采购人原因之外),或者拒绝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均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4.3本包件合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终止采购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1)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当出现上述第(1)种情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当出现上述后三种情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发布项目终止公告,说明原因,并择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纪律和监督8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如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以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向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注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全部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其他注意事项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11.1通过境内账户用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1)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账号:215080920510001(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4)联行号:3082900031911.2通过境外账户用外币或人民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1)收款人开户银行(ACCOUNTWITHINSTITUTION):(a)Bank:ChinaCiticBank(b)SwiftCode:CIBKCNBJ200(c)Address:138,SHIBOGUANROAD,PUDONGNEWAERA,SHANGHAI,CHINA(2)收款人名称、地址和账号(BENEFICIARY):(a)Beneficiary:ShanghaiInternationalTenderingCo.,Ltd.(b)Address:14/F.358YanAnRoad(W),Shanghai200040,P.R.China(c)A/CNo.:8110201014401007900(CNY)CNAPS:302290031000(d)A/CNo.:8110214013201913622(USD)(e)A/CNo.:8110251012401913793(EUR)(f)A/CNo.:8110227012901913859(JPY)投标保证金的提交22.1投标人应当采用法律法规规定的非现钞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现钞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也不得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2.2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的投标人可以授权中国境内的某单位采用本须知第2.1条所列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通过一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信誉好的银行直接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当采用前一种方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格式如本须知附件所示的授权书。2.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4当投标人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保函的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中所附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保函的申请人应为投标人或本须知第2.2条所述的被授权人,保函受益人应为招标人。保函不单独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2.5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将相应款项直接付至本须知第1条指定的账户,并作如下备注:(1)在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2)联合体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简称;(3)中国境外的投标人授权中国境内某单位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代替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注明投标人简称。2.6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滞后风险(如异地、跨行到账延迟,汇款有误等情况),投标人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接收保证金开户银行推送的到账时间为准。2.7当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收到投标保证金后的次日北京时间13时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送保证金电子收据,请注意查收。2.8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金额、到账时间、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3.1对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具备“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条件后,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未及时收到退款,请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3.2如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向其退款时扣除相应服务费并同时开具发票。3.3对采用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投标人应按退款邮件注明的利息金额提供发票,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发票后予以支付。投标人未提供的,视同投标人放弃相关权利。3.4对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根据投标人的要求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其他44.1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欲对本须知中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咨询,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也可打电话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咨询。4.2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非招标采购项目,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或者称为谈判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选保证金等),一旦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引用了本须知,就表示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对应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采购项目。此时,本须知中的“招标文件”应理解为“采购文件(也可分别理解为“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投标人”应理解为参加谈判、磋商或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理解为“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投标保证金”应理解为“保证金”(也可理解为“响应保证金”或“报价保证金”等);“评标委员会”应理解为“评审委员会”(也可理解为“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或“比选小组”等);“评标”应理解为“评审”;“中标”应理解为“成交”。附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授权书(填入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填入被授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被授权人”)代表本方提交(填入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本授权书下被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等同于授权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所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均照样适用,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不会就此提出任何异议。本授权书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包括授权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始终有效。授权人:(填入投标人名称)授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签署投标文件的代表签名: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加盖公章)注:本授权书仅适用于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投标人。附件2: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代理的各类项目均能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特此制定本廉洁自律承诺。本廉洁自律承诺将在公司代理的每个招标或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布,以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供应商等,下同)的监督。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1)不索取或接受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馈赠的现金、礼品、礼物、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无法拒绝的一律上缴。(2)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个人或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3)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或其他有悖于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各种活动。(4)除招标人之外,在投标截止期(包括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或应选文件的截止期)之前不对外泄露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或发出有关通知之外,不对外泄露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5)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或者协助投标人、供应商作假、作弊、串标、陪标或围标等。(6)除支付合理评审费之外,不向评标或评审专家提供其他财物或好处以影响或干扰其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评标或评审职责。(7)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有关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8)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公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监督电话:021-32173646,传真:021-62791616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SITC项目编号:2502001031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第32页共页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三楼公共区域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的响应。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合同文件。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合同形式:_____________。5.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工期:_____________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6.承包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7.工程质量符合标准_____________。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1.1.2.2发包人名称: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4.5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6.2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总计划及施工方案等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后7天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4套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书面及电子版文件(必要时)1.6.2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3天2.3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5天2.3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每2.3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月底向水电提供人缴纳水电费(价格执行施工当地价格)。3.1.1监理人需经发包人事先批准才可以行使的权利正式停工令3.3.4总监理工程师可否将其确定权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否4.5.1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6.1承包人提交详尽施工进度计划的时间成交后一星期内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台风蓝色及其以上级别的预警,停止露天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2)暴雨黄色预警及其以上级别的预警,切断低洼地带带有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3)大风黄色预警信号及其以上预警,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4)高温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高气温升至40°以上,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5)雷电黄色预警信号及其以上预警,避免户外活动。6.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最高限额按每日罚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计算,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9.3变更的估价原则无10.1计量周期按月计量10.2预付款的额度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10.2预付款预付办法在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10.2预付款扣回与还清工程预付款抵进度款,当产值累计审核后的支付金额达到工程预付款金额,次月开始支付进度款10.3工程进度付款(1)合同签订后并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20%;(2)完成工程量50%并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额的30%。;(3)完成到整个项目工程量的100%并收到乙方的发票后15天内,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额的80%;(4)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质保金后,根据审价结果10.3工程进度付款及合同约定支付;(5)付款周期由承发包双方另行约定。10.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方式3%10.4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无10.5.1竣工结算价格调整因素按实结算,最终审定价超合同价按合同价执行10.6逾期付款违约金无11.3实际竣工日期的特别约定无11.4试运行的特别规定无12.2工程保修质量保修范围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3.1.1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4.1.1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4.3不可抗力导致的后果,合同双方承担的原则无17.1争议的解决方式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7.3.1争议评审的程序和规则无第三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九部委局联合印发的《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2版)》(发改法规[2011]3018号)第三章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四节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4:履约担保格式附件5: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格式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7: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格式附件8:治安、防火责任协议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地址:地址: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年月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年月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5:廉政责任书格式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承包人: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地址:地址: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6: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格式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500至5000元,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1万至5万元。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发包工程安全抵押金实施细则》(见附件)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科技委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至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十四、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单位公章):承包人(单位公章):地址:地址: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共区域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