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3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5-73270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周边银河办事处辖区部分撂荒地进行整治,防止鸟类过度繁衍,引发重大安全隐患。
河南坤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慈航路交叉口裕鸿世界港3号楼B座305
1,400,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91.68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日历天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芳 徐桂芝 刘鹏飞(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联系人:张浩
联系方式:15981828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
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翠 陈志滨
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3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年九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3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零二五年九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区内已为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提供“政采贷”合同融资产品、预付款保函、融资担保等服务,详情请登陆“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合同融资平台。中国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77707548259258&channelCode=D370102建设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598919079880795&channelCode=D370102中信银行http://www.hngp.gov.cn/hkgq/content?infoId=1629951278361786&channelCode=D37010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2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5-73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74200元最高限价:14742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磋商-2025-73270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14742001474200是14742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周边银河办事处辖区部分撂荒地进行整治,防止鸟类过度繁衍,引发重大安全隐患。5.2项目地点:银河办事处辖区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4工期:25日历天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5.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3-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联系人:张浩联系方式:159818283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地址:郑州航空港区舜英路与乔松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联系人:张浩联系方式:1598182839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产业园三楼联系人:马翠陈志滨联系方式:0371-55365883、155145965231.1.4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项目地点银河办事处辖区1.3.3工期25日历天1.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如有)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将需澄清的问题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进行提问(并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上传加盖公章的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以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及时整理、回复。在规定时间后提交的疑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2.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截止时间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各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内查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3.3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4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5.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应盖单位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应签名或盖个人CA印章。如若委托代理人没有CA锁,则响应文件需上传有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名的扫描件。(3)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电子签章与实体盖章(签字)具有同等效力。4.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技术专家2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7.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否,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数:3名7.3履约担保不收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压,免收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并向财政部门备案(以合同落款日期为准)。9.5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公告中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地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函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投诉函将不予受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1474200.00元;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2政府采购政策1、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后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通知为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10.2政府采购政策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6、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7、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8、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10.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局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郑财购〔2018〕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条件和可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入口”查询联系。10.4资金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10.5代理服务费1、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0.6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可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人。10.7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8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远程解密等工作,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2、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因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当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4、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原件扫描件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模糊不清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图片应合理设置图片大小,保证响应文件总容量不至于过大,避免影响顺利上传。响应文件须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或盖章)后,最终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上传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10.8特别提醒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10.9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11-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项目地点、工期、质量要求1.3.1本项目的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12-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本项目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磋商而产生的全部费用。1.6保密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不允许。1.12偏差-13-不允许。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同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会提示供应商查看,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澄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同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会提示供应商查看,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修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文件的组成-14-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报价3.2.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包括本采购项目所有的品种、数量以及为保障服务正常提供而投入的相关设备、管线材料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特种工具费、保管费、相关部门验收费、计量检定费、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等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未列入预算表的工作内容,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其他细目及磋商报价中。供应商每轮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3.2.2本项目采用预算表形式进行报价。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补充通知、澄清、预算表、设计变更通知单、现场情况、承包范围等,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表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函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预算表”中的相应报价。3.2.4首次报价为电子响应文件书面报价,供应商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3.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工程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磋商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3.4、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磋商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15-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5.5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递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递交4.1.1供应商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2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1.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2.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为准。4.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五、响应文件的开启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提前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准时参加。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中途离开、不参加会议的,-16-视同该供应商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记录提出任何异议。5.2、开启程序5.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表)按下列程序开启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公布供应商名单;(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后,进入下一阶段开始计算),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用加密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完成解密);(3)电子唱标;(4)开标结束。5.2.2响应文件开启时,需遵循以下要求进行:(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及时上报系统技术人员解决。(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其响应将被拒绝。(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审。(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记录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审及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②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③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及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7-(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客观、公正地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及磋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6.1.4评审过程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组织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组织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后再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过程的保密性6.3.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5.5.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或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七、确定成交与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当日将评审报告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7.1.3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签订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可以按顺序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2成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定标确认书当日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内填写)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18-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履约担保(本项目不适用)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公告并向财政部门备案(以合同落款日期为准)。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人订立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成交候选人均不具备中标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19-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与投诉9.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9.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9.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十、其它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信用查询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1.2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书雷同性分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一致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投标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工期25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21-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经济标:30分综合标:20分技术标:50分2.2.1(1)经济标(30分)磋商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数字)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解释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1(2)综合标(20分)企业业绩(5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2.5分,不提供不得分,此项最多得5分。(评标时电子响应文件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承诺(15分)1.优惠服务承诺(主要包括工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安排的具体措施及保证连续施工的措施):针对性强,保证措施完善,且能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5分。针对性及保证措施一般,但能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3分。针对性不强,保证措施不完善,或者不能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1分。2.项目施工过程中帮助业主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不影响周边的环境及居民,并有违背承诺的自罚措施:措施明确合理,能完全实现现场需要的,得5分。措施基本明确合理,基本能完全实现现场需要的,得3分。措施不明确合理,基本能实现现场需要的,得1分。3.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详实可行的措施及实质性承诺:措施合理的,得5分。措施和方案基本合理的,得3分。措施和方案不合理的,得1分。以上各项如有缺项,所缺项得0分。-22-2.2.1(3)技术标(5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8分)针对项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挖运、伐木、地表清理、地块复耕等)科学、合理,施工过程中关键点、难点的分析合理得当,有相应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评分:1.方案思路清晰,科学、合理,满足项目要求,得8分;2.方案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6分;3.方案一般,得4分;4.未提供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针对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整体及阶段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内容充实、全面、科学、合理且可操作性强,得7分;2.内容基本全面,有一定的可行性,得5分;3.不完善,内容简单,可行性不强,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7分)针对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7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5分;3.内容一般,得3分;4.未提供不得分。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针对文明及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评分:1.内容科学、明确、合理、切实可行,得6分;2.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4分;3.内容一般,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大气防治措施及承诺(6分)针对大气防治措施及承诺明确、合理、切实可行,且符合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6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3.内容一般,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6分)针对各阶段工程进度计划与相关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具体、可靠、得当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满足要求,得6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4分;3.内容一般,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资源配备计划(5分)针对有详细、针对性强的劳动力计划;施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供应计划具体、可靠、得当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风险控制(5分)针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风险控制科学、合理、可行评分:1.内容科学、合理、满足要求,得5分;2.内容基本合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3.内容一般,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23-1.评审方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经济标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综合标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3.1.2磋商小组应全面复核供应商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修正原则如下:①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1)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初步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24-审,有一项不符合的;(3)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5)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7)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8)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2详细评审3.2.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2.2最后报价(二次报价):本次磋商二次报价采用线上报价,二次报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的系统默认采取首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注: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2.3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2.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5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全部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2.6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4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5-3.5评审结果3.5.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3.5.2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要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合同甲方(全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竞争性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及电子版资料(如有)第二条合同内容合同内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周边银河办事处辖区部分撂荒地进行整治,防止鸟类过度繁衍,引发重大安全隐患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第三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总价款:大写:(¥)。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本采购项目所有的品种、数量以及为保障服务正常提供而投入的相关设备、管线材料费、运杂费、保险费、税费、特种工具费、保管费、相关部门验收费、计量检定费、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乙方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等正式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27-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第四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义务1.1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1.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2)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顺利完成的条件。(3)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1.3甲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2.乙方的义务2.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保证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时间:(2)为甲方提供的为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咨询服务。(3)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有违反当地相关部门(包含但不限于当地应急管理局)的规定,乙方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4)乙方应尽的其他义务。2.2乙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3.甲方的权利3.1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3.2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3.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4.乙方的权利4.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4.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4.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4当施工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有权要求达到施工条件再进行施工。4.5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第五条服务保证-28-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一旦出现他方投诉、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结算评审价的90%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给乙方,待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评审价总额的100%。(由供应商申请支付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支付进度按照上级部门拨付款进度进行支付)第七条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为减少供应商资金占压,免收履约保证金)。第八条验收1.工期:日历天。(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地点:验收时问:完工后个工作日。验收地点:2.乙方应对提供的工作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工作成果交给甲方。3.清运工作完成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完成初步验收后,由银河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和复核。4.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5.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或其他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6.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7.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第九条项目管理服务-29-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落实,包括项目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十条售后服务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若国家或项目所在地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24(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48(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96(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96(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分包和转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工作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6.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30-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项目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①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六条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签署日期:签署地点:-31-项目验收报告项目名称:工期:日历天。(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方案:甲方意见(对服务工作量、质量、安全、服务人员配备等乙方履约情况的逐项评价,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要求等):乙方针对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采取措施及承诺: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盖章):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说明:本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内容较多的可另附详细验收报告。-32-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千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响应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响应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响应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3.验收标准按国家规范进行验收,并保留验收各方书面材料,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应发出整改通知,验收通过后应对验收材料进行保存。二、实施方案机场作为重要交通枢纽,其周边环境整治需兼顾生态保护与土地高效利用。1.机场杂草和灌木林清理工作清理要求:【建筑垃圾】→【无明显大块建筑垃圾,确定集中堆放区无杂草或灌木林】【灌木/乔木】→【人工修枝或粉碎还田】【易燃物】→【专项防火处置】1.1清理施工流程(1)地上附着物清除人工清理区(生态敏感区/净空区):配备灌木切割锯及防护装备,保留胸径>15cm乔木,清除高度>lm易燃灌丛,碎屑覆盖厚度≤10cm。机械作业区(开阔地带):使用加装防火罩的履带式粉碎机,根系拔除深度≥30cm;硬质垃圾采用液压破碎锤处理。(2)表土保护性剥离分两层剥离:腐殖质层(0-20cm)与心土层(20-50cm),分层堆放并覆盖防尘网。堆土管理:梯形土堆坡比1:1.5,周边设排水沟及土工膜防渗,含水率维持在15%-25%。(3)污染防控措施-33-重金属污染地块:按30m×30m网格采样检测(符合GB15618-2018标准),超标区域客土置换。扬尘控制:作业区配备雾炮车,边界设置PM2.5实时监测仪。1.2银河办事处涉及12个地块需要进行地表杂草及灌木林清理工作。涉及面积196548.64平方米。1.3工程验收规范硬性指标:边界清晰度>95%,无建筑垃圾残留;复垦区土壤有机质≥l.2%,pH值6.5-7.5。文件要求:提交土壤污染评估报告及无人机航拍对比影像(精度±0.3m)。机场协同要点:清理器械高度实时联动塔台监控,超过限高自动停机;灌溉支架等设施需民航部门审核后方可建设。2.地块复耕工作2.1清理施工流程(1)地上附着物清除人工清理区(生态敏感区):保留胸径>15cm乔木,清除高度>lm易燃灌丛,碎屑覆盖厚度≤10cm。机械作业区:使用防火罩粉碎机(根系拔除深度≥30cm),硬质垃圾用液压破碎锤处理。(2)表土保护性剥离分两层剥离:腐殖质层(0-20cm)与心土层(20-50cm),分层堆放并覆盖防尘网。堆土管理:梯形土堆坡比1:1.5,设排水沟及土工膜防渗,含水率维持在15%-25%。(3)污染防控重金属污染地块按30m×30m网格采样(符合GB15618-2018标准),超标区域客土置换。作业区配备雾炮车抑尘,边界设置PM2.5实时监测仪。2.2银河办事处涉及16个地块需要进行耕地复耕工作。涉及面积83429.21平方米。三、商务要求1.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工期:25日历天。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4.履约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当地环保等政策要求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满足采购人需求。-34-四、项目施工位置示意图机场周边附属物清理实测地块位置分布示意图(银河办事处)151727图例地块复耕地表清理1:8,000-35-五、预算表预算表项目名称:机场周边清理项目(银河办事处),金额单位:元序号定额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合计(1)(2)(3)(4)(5)(6)一土地平整工程10366砍伐灌木林直径10cm以下密1000m2279.97810083清理表土100m2834.29210089土地翻耕Ⅰ、Ⅱ类土59kW拖拉机hm28.34310271换2m3装载机挖装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5~2km^一二类土100m31123.6410307换推土机推土Ⅰ、Ⅱ类土推土距离40~50m100m3500.575总计-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37-目录一、响应函二、响应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预算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部分七、综合部分八、投标承诺函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九、其他资料-38-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工作,质量要求。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已按要求提交承诺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如果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联系邮箱(此项为必填项,评标结果告知用):日期:年月日-39-二、响应函附录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大写:小写:投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磋商有效期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0-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1-(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2-四、已标价预算表-43-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后附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44-(二)资格承诺声明函致(招标人/采购人):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依法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声明如下:一、我单位全称为,注册地点为,统一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联系方式为。二、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我单位愿意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意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电子签章):日期:备注:(1)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准入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但应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2)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资格承诺声明函》中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5-(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合体)参加河南坤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机场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河南坤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56.98万元,资产总额为11961.05万元(注),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i.企业名称(盖电子签章):河南坤程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3、提供承诺函的同时即承担相应责任。王师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撂荒地整治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