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食堂原材料配送 冻品 水果中标结果公示(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医院无锡市手外科研究所)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211-JSZH-G2025-0090
二
、
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202053239481895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东房桥村辛巷路18号
88.73(均分制)
25%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
91320200MA1P4R4372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2号
87.53(均分制)
20%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无锡丰源润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91320200MA1N4G2LXQ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惠山街道棚下街148号(仓库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小木桥北3#-2仓库)
86.91(均分制)
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采购包1:
名称: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单价:/
采购包2:
名称:水产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单价:/
采购包3:
名称:水果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1批
单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鲁江、朱曦、赵立、孙国华、徐惠强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2%,100万-500万费率为0.88%,由供应商支付。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2640(一标段:47200;二标段:20800;三标段:146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
联系人:邵阳
联系电话:0510-85867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和风路19号启迪协信中心6号楼9楼
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联系电话:0510-82796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
电话:0510-8279605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2(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3(无锡丰源润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211-JSZH-G2025-0090采购文件.doc
五、价格折扣文件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的(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二标段)),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5215.61万元,资产总额为3184.7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腾之锋生鲜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09日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的(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1标段))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1标段)),属于(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5万元,资产总额为19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市万亩良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38丰源润陈江苏省食品安全AAAAA企业(1)(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的(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水果,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无锡丰源润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3856.25132万元,资产总额为2990.38443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无锡丰源润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全程冷链运输无锡市滨湖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暗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90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3二、投标供应商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18四、合同书(格式文本)27五、合同条款28六、附件36一、投标邀请函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委托,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一)招标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903.合同履行期限: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项目预算:830万元(一标段:500万元,二标段:200万元,三标段:130万元)5.本项目由各投标供应商报优惠率,最高折扣率≤82%。(注:折扣率=1-优惠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折扣率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注:所有产品采用同一折扣率,供应商自行考虑单价平衡。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人: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0.本项目共设3个标段,一标段配送品种: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二标段配送品种:水产,三标段配送品种:水果。投标供应商最多可以参加本次采购3个标段的投标,但中标只能中1个标段,由评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中标。评分排名均第一的情况下根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来确定中标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中标,以此类推。(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资质:(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点击“苏采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审核。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注册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一楼),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中进行CA绑定。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注册登记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四)完成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必须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中免费下载公开招标文件(“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或“政府采购客户端(苏采云)”中免费下载文件(“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报名,将苏采云平台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平台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参与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及“苏采云”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进行下载《“苏采云”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或可至无锡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五)公开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线上不见面、电话咨询、传真等方式开展线上答疑服务。截止至2025年9月18日17:00前,有关单位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事项如有疑问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也请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回复)提出“JSZC-320211-JSZH-G2025-0090项目需澄清问题”,并于答疑截止时间前传真给项目联系人。若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澄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六)网上投标及开标、定标时间、地点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3:30(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投标解密时间:2025年10月9日开启解密后半小时。投标及开标地点: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定标时间:评标结束定标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七)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八)采购方法:本次采购采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九)本次采购联系方式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联系人:邵阳联系电话:0510-85867999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27400523L联系人:徐丽平、吴雨洁联系电话:0510-82796055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jszh009@163.com(十)其他1.因供应商可能会存在操作不熟练、业务不熟悉等因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供应商如有问题应及时反馈,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苏采云平台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3.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报价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现场,中标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4.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二、投标供应商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负责人”。3.投标供应商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要求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客户端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投标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五)质疑与投诉1.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2.质疑的提出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2.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2.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须原件递交。2.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质疑的受理与答复3.1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3.2质疑函由采购人办理签收手续。3.3质疑函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邮编:214000联系人:吴雨洁电话:0510-82796055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采购人处理的其他要求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执行。4.投诉的提起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4.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由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处理。(六)投标文件的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2.(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2.(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2.(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2.(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见附件)7.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8.技术文件(暗标,内容参照评标办法)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9.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10.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上述1-6项投标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9)四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以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七)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如实填写,须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费用自理。(八)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苏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投标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7.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8.请投标人实时关注评标过程,一旦发现有询标函,请按时回复,因此项目设置暗标,询标时无法通过系统以外途径通知投标单位,请投标人密切关注评标过程,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九)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注册的;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7.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暗标部分中出现该报价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11.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暗标部分未按要求编制,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理不清的;12.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4.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上传形式、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6.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18.项目(标段)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19.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要求,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评标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或未对异常低价情形作出认定意见的,采购人应及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③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在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十)开标、评标:1.1.所有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2.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开标后,所有投标供应商可在线上开标大厅中看到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1.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如有)不符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5.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信用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苏采云平台发起询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苏采云平台,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并加盖电子公章,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7.评标方法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排名第一,为中标单位。1.8.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十一)定标: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投标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事宜的,将记入投标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将作为电子档案保存。(十二)废标的确认: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签订、履行合同:1.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十五)注意事项: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8.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8.3.(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8.3.(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六)中标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各标段预算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费率为1.2%,100万-500万费率为0.88%。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保留诉讼的权利。(十七)合同融资、履约担保1.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合同融资形式,中标人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2.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也可通过无锡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本项目为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投标人须提供满足以下要求的服务,不得有负偏离。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供货及相关服务。本项目分3个标段,一标段配送品种: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二标段配送品种:水产,三标段配送品种:水果。2.本项目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3.本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2)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本项目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要求:(1)采购标的的数量: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供货及相关服务,配送品种: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水产、水果等,详见清单。(2)实施时间:两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实施地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5.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甲方每天16:00前向乙方下达第二天的订单,甲方以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乙方,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订单联系人等具体要求。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提供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当天内及时知会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案。乙方每天早上7:00前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配送完毕,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秤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然后放到平板推车上,在甲方食堂工作人员指引下拉到使用点。6.本项目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一标段配送品种: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二标段配送品种:水产,三标段配送品种:水果。(2)价格确定:1)定价的办法: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朝阳集团官网(http://www.chinachaoyang.com/)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结算;如遇该网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fm.com/)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结算;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原则上按京东官网价格*X结算(https://www.jd.com);若京东官网仍无该类食品,则按淘宝官网*X结算(https://www.taobao.com);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采购人委派2名工作人员,提前3天到朝阳农贸市场或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询价)。(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超出此报价范围的按无效标书处理),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冻品、南北干货价格每六个月定价一次,水产价格每三个月定价一次,家禽、蛋类、水果价格每个月定价一次。2)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3)送货及补货保证:1)送货:供方每天早上7点前将订单内所有货物配送到需方指定的地点,供需双方现场过秤,供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多份,双方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配送的货物需按照需方要求,进行简单的整理。2)货物补送:需方有需临时加送(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4)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书中所列全部规格、质量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他指标。采购人对所供产品进行比较验收、送相关质检机构接受检验若产生检验费,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所供产品不得短斤缺两,一经发现,有一赔十,并由供货单位负责调换、补偿;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供货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后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资料复印件(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3)供货时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品质标准,生鲜类食品均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证明。冻品: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专业的冷冻库。包装箱要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须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毒无害。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肌肉有光泽,颜色均匀,脂肪乳白色。组织状态:纤维清晰,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有坚韧性。黏度:外表湿润,不粘手,切面有渗出液,不粘手。气味:具有肉类固有的气味,无异味,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干冻,无注水,大小均匀。禽、蛋类:家禽类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符合GB2707-2005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提供养殖基地营业执照。蛋类保证新鲜,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提供每批次的进货成交单(由养殖基地签字盖章)、提供养殖基地营业执照。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表皮光洁,新鲜肥美,无内脏,无杂毛、不打水,无病无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须按照院方要求进行加工后配送。南北干货类:符合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如食材采用封闭包装的,每个包装上应能够直接看清生产日期的产品合格证。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预包装食材上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中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规定。水产品: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生鲜食品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水产必须鲜活,肉质新鲜,无病无毒,不含有害物质。供方需安排工作人员驻场宰杀服务必须做到无鳞,无内脏,无腮,去除腹内黑膜。提供的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水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标准(如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果形端正,色泽均匀,果面新鲜洁净,果实成熟度适宜,具有该品种固有的特征,大小均匀、无机械伤、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害。8、采购品目及预估数量(1)冻品、家禽、蛋类、南北干货序号品名规格品牌数量冻品1冻牛腱(金钱腱)斤30002肥牛卷10斤/箱内蒙中敖1003牛百叶斤内蒙中敖5004牛肚斤2205牛蹄筋斤内蒙中敖1006黑椒牛柳20斤/箱真滋味/鲜顽渔2007黑椒牛仔骨400g*20包/箱君笙元1008猪肚20斤/箱源丰睿509猪耳朵20斤/箱东闾泰兴10010咸猪手10只/箱润轩5011脚圈20斤/箱晟喜/雨润/茗芸10012里脊肉串50g*200片/箱美盛园/莲冠20013培根1.5kg/8包/箱万源达5014松板肉400g*25包/箱绿进牌10015猪爪20斤/箱鼎季/康智兴/雨润20016扇子骨20斤/箱凯泰/雨润20017秋刀鱼20斤/箱50018鱿鱼须7斤/箱鑫达洋5019八爪鱼7斤/箱中海兴/海之寻5020墨鱼仔450g*12包/箱洪昌兄弟5021冻鲳鱼5斤/箱创鲜/荣海10022冻黄鱼20斤/箱凡鱼香/海福特10023冻带鱼20斤/箱舟山红润/二三5024龙利鱼20斤/箱鸿福50025鳕鱼排20盒/箱亚洲鱼港70026鸦片鱼身30斤/箱佳鸣缘10027鸦片鱼头30斤/箱佳鸣缘5028鮰鱼腩16斤/箱洪湖渔/一鑫一渔5029冻基围虾10斤/箱红红佳/洪昌兄弟5030冻青虾仁20斤/箱董德多/明正/星客来30031虾仁200g/盒京海申20032鲜贝250g/盒京海申6033鸡胸肉20斤/箱启航/益客多/圣农62034鸡翅根20斤/箱雅士享/泰森/太合15035鸡翅中20斤/箱盛美泰/立鸣/太合10036鸡爪20斤/箱六和/太合/圣农5037无骨凤爪10斤/箱立鸣/瑞丰10038鸡柳20斤/箱学子膳/万源达10039卡兹脆鸡排20斤/箱学子膳/齐汇/安井10040琵琶腿7020斤/箱正大/立鸣30041鸡上腿20斤/箱正大/海洋12042鸡边腿16斤/箱立鸣/博发10043烤鸡500g*20只/箱元圣/贤贤10044糯米鸡930g*12包/箱安井10045腊鸡腿9斤/箱八珍/香香15046盐酥鸡20斤/箱新东大/正大/益客多10047鸡米花20斤/箱正大5048鸡胗9.8kg/箱飞佳15049白条鸭20斤/箱鑫丰5050咸鸭腿20斤/箱夏星5051鸭边腿18斤/箱六和/海赢25052鸭脯20斤/箱六和/强英5053六和鸭胗24斤/箱广昊/农丰/六和10054鸭血300g*20盒/箱5055鹅全翅20斤/箱恒丰10056小酥肉1kg*10包/箱安井/新东大10057撒尿牛丸20斤/箱尚真/安井5058四喜丸子20斤/箱安井/丸典5059香菇贡丸20斤/箱安井/美食5060鱼豆腐2.5kg*4包/箱安井/丸典5061千叶豆腐2.5kg*4包/箱安井5062藕夹800g*10包安井5063三文治香肠1.8kg*4块/箱雨润/双汇5064腊肠10斤/箱江门5065地道肠70g*200根/箱万源达10066米兰虾饼300g*12包世味园5067手抓饼25片*4包/箱安井/万源达35068蛋挞皮300个/箱安佰滋/欧斯贝/罗丽塔5069油条15根*6包/箱三全30070鲜肉水饺1.2kg/8包/箱三全80071糯米烧卖20个*10包/箱安井/三全80072虾糕2.5kg*4包/箱安井5073红糖发糕700g*12包/箱安井10074桂花糕300g*24袋/箱安井10075豆沙汤圆10kg/箱安井10076黑芝麻汤圆10kg/箱安井10077蛋饺10个*60包安井10078春卷204g*20袋/箱安井/三全10079冻荠菜30斤/箱雨润禾/口美味/贵中绿10080丰众蚕豆20斤/袋雨润禾/丰众10081丰众青豆20斤/箱雨润禾/丰众5082丰众毛豆20斤/箱雨润禾/丰众20083玉米棒40根/箱三江海/众鑫翔/黑沃土200084玉米粒20斤/箱雨润禾/丰众20085冻板栗20斤/箱西子大汇50南北干货86扁尖笋干3.5斤/箱广德/天目山5087笋丁800g*20包/箱楠竹户10088笋丝800g*20包/箱楠竹户25089笋片800g*20包/箱楠竹户25090苏豫鑫腐竹5斤/包15091艺红云丝13斤/箱10092扬州面筋斤30093桂林干豆角5斤/包5094王中王干肉皮5斤/包5095冻黄花菜斤兰州/直条5596梅干菜5斤/袋岁岁红/老绍兴5097外婆菜8斤/箱悦欣伟10098黄潭酸菜3kg*6桶/箱10099嘉顺泰泡豇豆1Kg*10包/箱100100五仁酱丁9斤/箱50101金玉满堂8斤/箱50102香甜脆瓜8斤/箱60103榨菜丝50g*200包/箱陈永发胖子105104京日豆沙500g包*20/箱80105洞庭烤雪菜12斤/箱150禽、蛋106三黄鸡斤活禽、开肚37000107河北草鸡斤活禽、开肚1000108小公鸡斤活禽、开肚10000109咸鸡斤500110红头鸭斤活禽、开肚500111仔鹅斤活禽、开肚3000112咸老鹅斤6000113鸽子只活禽、开肚5000114鸡蛋斤170000115鹌鹑蛋斤500116鸽子蛋只10000117咸鸭蛋70g*100个/箱晨诚/盛宏800118皮蛋只500(2)水产类序号名称单位规格数量1黑鱼小斤1斤/条150002黑鱼大斤2斤/条10003鲫鱼斤6.5两/条20004青鱼斤8斤/条50005昂翁鱼小斤1.5两/条100006昂刺鱼大斤2.5-3两/条15007草鱼斤5-6斤/条40008鲈鱼小斤1斤/条25009鲈鱼大斤1.5斤/条5010鳊鱼斤1.5斤/条150011白鱼斤2斤/条100012甲鱼小斤8两/条90013甲鱼大斤1.5斤/条5014鲢鱼头斤5015桂鱼小斤1.5斤/条10016桂鱼中斤2斤/条5017银鱼中斤100018基围虾斤40只/条500019龙虾斤中号50020河虾斤中号100021白虾斤中号20022台湾虾斤中号100023牛蛙斤0.5斤/只300024鱼圆斤35只/斤150025黄鳝斤中号50026蚌肉斤30027蛤蜊斤50028海蜇斤14529丝螺斤100(3)水果类序号商品名称单位规格预估数量1套袋富士苹果斤1斤3个90002陕西富士苹果斤1斤3个90003金帅苹果斤1斤3个90004爱媛柑斤1斤3个80005冰糖橙斤1斤3-4个80006皇帝贡柑斤1斤3个10007血橙斤1斤3个60008脐橙斤1斤3个10009蜜橘斤1斤3-4个1000010砂糖橘斤1斤10-15个200011金桔斤1斤30-35个100012沃柑斤1斤3个400013春见耙耙柑斤1斤3个800014草莓斤1斤20-25个100015特小凤西瓜斤/20016麒麟西瓜斤/1000017秋月梨斤1斤2个60018库尔勒香梨斤1斤4个400019玉露梨斤1斤2-3个1600020贡梨斤1斤2-3个100021砀山梨斤1斤2-3个20022红油桃斤1斤3-4个600023黄桃斤1斤3-4个20024水蜜桃斤1斤2-3个400025黑布林斤1斤3-4个100026红布林斤1斤3-4个100027雪莲果斤1斤2个100028菲律宾香蕉斤1斤4个3000029海南凤梨斤2-3斤一个10030哈密瓜斤5斤一个200031晓蜜甜瓜斤4-5斤一个200032玉菇甜瓜斤3-4斤一个20033红心火龙果斤2-3斤一个600034猕猴桃斤/100035金猕猴桃斤/100036柠檬斤/10137蓝莓盒250g/盒50038荔枝斤1斤20-25个20039枇杷斤1斤20-25个100040葡萄柚斤/1400041千禧番茄斤1斤30-35个40042水果黄瓜斤1斤3-4个400043水仙芒果斤1斤2个10044小台农芒斤1斤3-4个60045阳光玫瑰葡萄斤/10046巨峰葡萄斤/10047红提斤/5048青提斤/5049山楂斤1斤20-25个20050柿子斤1斤2-3个20051荸荠斤1斤20-25个10052莲雾斤1斤2个10053冬枣斤1斤20-25个10054青枣斤1斤20-25个100055百香果斤1斤2-3个100注:①上述食材名称及规格仅供参考,实际供货时可能与市场上实际出售情况有偏差,按实际情况调整。②以上未列出的食材品种,采购人如需采购时,按照该食材所属类别采购。食材类别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9.有关说明:(1)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于当月25日前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甲方原则上在乙方开具上月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将账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2)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成交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3)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4)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四、合同书(格式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项目(项目编号:)实施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需方(采购人):供方(中标方):一、政府采购编号:二、采购内容:三、本标段预算金额:;中标折扣率:四、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五、服务期:六、服务地点和方式:七、服务费支付步骤和办法:甲乙双方于当月25日前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甲方原则上在乙方开具上月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将账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不超过45个工作日)。八、违约责任:详见合同条款。九、解决争议的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十、其他事项:十一、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备案: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见证后生效。需方(采购人):(盖章)供方(中标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方(公章):日期:五、合同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确定事项订立)根据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文件、投标结果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的采购事宜,签订本协议。一、配送范围:乙方为甲方配送每日的采购商品。详细供货商品名称、参数等信息参见双方共同拟定的商品采购目录,每日需求量由甲方自行选定。乙方所提供商品应按要求提供检测合格报告。配送品种详见附表。二、合同金额:1.本标段预算金额:。折扣率为,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2.定价办法:优先按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专题专栏中民生价费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进行结算;如遇网站上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朝阳集团官网(http://www.chinachaoyang.com/)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结算;如遇该网没有该食品,则按无锡天鹏菜篮子工程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ffm.com/)近一个月公示价格的平均价格*X结算;如遇以上官网均没有该类食品,原则上按京东官网价格*X结算(https://www.jd.com);若京东官网仍无该类食品,则按淘宝官网*X结算(https://www.taobao.com);如遇到需去其他市场询问价格的商品,由采购人委派2名工作人员,提前3天到朝阳农贸市场或采购人所在地周边农贸市场进行询价,中标供应商可派遣相关人员参与。(如中标供应商未派遣人员或者派遣人员不到场,则由采购人委派的工作人员进行询价)。(X为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报价折扣率,超出此报价范围的按无效标书处理),X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值。3.定价时间:每月25日前完成下一阶段供货定价,甲方以书面形式确定一个供货周期的价格,结算时以此作为依据。冻品、南北干货价格每六个月定价一次,水产价格每三个月定价一次,家禽、蛋类、水果价格每个月定价一次。4.如有突发情况,甲方需要购买少量目录以外其他种类货品,则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询价后,根据实际要求定价。需要定价的货物在定价周期内的价格原则保持不变。5.甲方有权指定采购食材的品牌、品种或规格。6.配送价格应包含乙方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7.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疫情、自然灾害、政府性调整等)致使所供产品市场价格涨跌幅度超过10%,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对于供货商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三、产品质量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乙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2.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以满足甲方因季节、天气、市场价格等情况做出的采购计划调整,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3.乙方所送食材的品种、数量须与订单相符,并主动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检疫报告或合格证明,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四、采购计划1.双方通过甲方的采购系统的方式,确定采购计划。乙方根据甲方订单要求,在约定的具体时间内把指定产品送至指定地点,交付地点为甲方食堂。2.采购计划中品种及数量均为预估,实际消费与采购计划有偏差为正常情况。3.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列入食堂原料配送需求表的品种必须保证供应。若个别品种未列入食堂原料配送需求表但甲方确有需要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及时联系甲方并协商好解决方案。4.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天气、市场价格情况等协商调整每期采购计划中食材品种和数量。乙方必须能保证提供丰富的品种供甲方选择。五、配送服务1.乙方配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操作,规范服务,并持健康证上岗。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物品损坏或遗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2.在合同期内,乙方按甲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准时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务;未按要求送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严格按照违约责任约定条款进行处罚。3.甲方因突发情况需临时性送货时,乙方须1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送达。4.在履行供货任务中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及伤害,均由乙方负责。5.乙方需免费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其产品,使用单位有权要求乙方供货前对其提供的食材进行前期处理。6.乙方应因地制宜制订安全规章制度、详细工作计划和落实举措,以保障甲方供货正常。五、交货验收1.乙方按照甲方食堂要求将订单内所有食材物资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配送的货物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摆放整理。乙方提供《送货清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现场过磅并验收签名,作结算凭证。2.配送价格按照中标协议标准执行,若中标目录中没有该品种,乙方应在提供的《送货清单》上标明单价,甲乙双方现场过磅并验收签名,作为结算凭证。3.所有品种按除箱净重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4.乙方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秤上过磅,过磅后负责协助甲方运至指定位置。5.食材质量标准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提出货物品质不符合要求,则乙方无条件上门更换,直至达到验收合格。补(换)货须在60分钟内送达。6.每日及每批次提供的食材,必须经食堂仓管员或食堂相关人员验收签单后才能视为有效,否则均视为无效供货。7.规格包装的产品交付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六、验收标准及退货依据1.净菜率:乙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必须是经过粗加工挑选的货品,可食用合格率必须达到97%以上。若出现净菜率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去除不可食用部分后再进行过磅验收。2.甲方按照以下分类标准作为验收标准以及退货依据:(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材;(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检验不合格的;(5)超过或临近保质期限、被曝光、列入黑名单的、没有生产许可证和检验报告的食材;(6)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材。(8)若因商品滞销,甲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前一个月以上要求乙方退换货。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七、试供期1.试供期为15天,即试供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试供期内甲方主要考察乙方货物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2.试供期满且经甲方综合考察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若试供期间出现质量、服务等难以磨合的问题的,甲乙双方均可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选择本项目下一中标候选人进行替补。八、合同期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时间为:2025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2.合同期间,若乙方价格明显高出市场同类品质产品批发价的20%,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乙方的任何损失。九、付款方式甲乙双方于当月25日前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甲方原则上在乙方开具上月正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供的账号,将账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付款时间视情推延,推延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十、违约责任1.甲方对乙方的供货服务进行每月考核,若服务不到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扣款;得分低于85分的每降低一分予以500元处罚,同时供应商做出书面整改承诺,累计三次考核低于85分的或考核分低于8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所送个别货物品质不符合本合同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保证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增补送达,不得影响当日用餐。退货后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增补货物的,甲方按该品种当天货款的30%向乙方扣罚;当批不合格货物累计金额达当批总金额的20%以上的,甲方除退货外,还按当批货款的20%向乙方扣罚。此情况出现一次,甲方予以口头警告;此情况出现两次,甲方予以书面警告;此情况出现三次,乙方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项目该标段预算金额的30%(因天气恶劣等客观原因导致蔬菜整体质量下降的情况除外)。3.根据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当日食材价(如果食品价格在该官网没有,则以无锡天惠超市及周边大型超市价位为参照),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某一食材单价,如果该单价未按照投标折扣率下浮,则假定当天所有食材价格均未下浮,乙方可扣除当天食材总价的5%;如果被抽中的食材单价超出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生价费专栏当日价格的小于等于10%的,甲方付款时有权扣除当日采购食材总价的10%;如果乙方任一食材单价超出大于10%且小于等于20%的,甲方付款时有权扣除当日采购食材总价的20%;如果乙方任一食材单价超出大于20%,甲方付款时有权扣除当日全部食材费用,且此类情况如果发生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的10%作为赔偿。4.由于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导致就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以政府主管部门鉴定为准),除偿付甲方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同时,立即终止合同。5.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一旦发现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十一、其他事项1.甲方需要配合乙方回收包装物。2.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乙方负担,交付后由甲方负担。3.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非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4.若发现有伪劣假冒商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商品,乙方将承担赔偿或其他法律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5.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有终止合约意向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在甲方同意后,双方约定终止合同时间,期间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将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报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或投标响应文件质量标准不符,甲方有权酌情予以罚款、没收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等。7.甲方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对经考核不合格供应商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予以淘汰并列入黑名单,并终止合同,五年内不得参与甲方食堂招标项目,乙方须无条件接受。8.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9.乙方应加强对其采购、送货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时为采购、送货等相关人员购买保险,如果乙方人员在采购、送货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对甲方造成工作影响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10.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配足采购、送货人员。由于甲方的特殊性,可能会出现临时性的送货现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送货,一旦影响甲方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若遇某商品缺货,需更换品种,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如需应急配送,乙方应在30分钟内响应,送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11.乙方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等,一切医疗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12.乙方必须确保按规定、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如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而发生上诉、上访等情况,一律与甲方无关。13.乙方不得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4.本合同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每次付款按照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十二、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采购文件的约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标段预算金额的10%)。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十三、争端的解决1.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向本协议签订所在地的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本协议其他事项和条款仍继续执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协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十五、本协议执行期内,各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有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六、合同备案:合同一式陆份,需方执叁份,供方执贰份,见证方壹份。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本项目招投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见证方:(盖章)见证人:年月日附表:供应商考核评价表考核日期: 年 月 日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评价内容分值评价标准得分质量要求食材安全供应商应向甲方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优质、新鲜货物。货源渠道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检验检疫证等材料齐全。5每发现一个品种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扣1分;无法提供货物合格证明的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食材包装各类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和卫生要求;产品包装的外观应完整无损坏,产品品牌、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净重等相关参数应清晰可见。5每发现一个品种包装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退货要求退货退款;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食材质量送达现场的食材与采购计划的质量、品相要求相符,现场抽检无品质问题。合格率=合格数量/订单总数量10品质合格率≤98%扣1分/次,品质合格率≤95%扣2分/次,品质合格率≤90%扣10分/次;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送达现场的食材与采购计划的数量要求相符,现场抽检过磅无缺斤少两问题。 缺重率=(订单重量-送达货品重量)/订单重量10缺重率<5%扣1分/次,缺重率<10%扣2分/次,缺重率≥10%扣5分/次,有多个缺重品种可累计扣分,缺重部分照价补偿;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供应能力供货准时率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送达货物,或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达货物。10迟到30分钟内扣1分/次,迟到1小时内扣3分/次,迟到超过1小时不得分;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订单满足率供应商应保证甲方所采购货品不断货、缺货,无擅自更换商品或品牌现象。 订单满足率=订单中能供应的商品数量之和/订单商品数量总和10订单满足率≤98%扣1分/次,订单满足率≤95%扣2分/次,订单满足率≤90%扣5分/次;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应急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适宜的应急预案,明确因各种因素无法送货的应对措施,以及满足甲方因突发情况需临时供货的情况,确保货物保质保量送达。5未制定应急预案或不能实施的不得分。产品种类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种类和数量应符合甲方采购需求,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等应符合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10每发现一个品种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且甲方有权退换货。价格要求产品报价供应商能够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报价单;报价单内容应客观、详细,至少应包含商品名称、规格、参照单价、供应单价、报价单有效期。5报价内容不全或未及时提供报价单,此项不得分。价格优势供应商能够按合同要求进行报价。报价执行周期内的商品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对比,判定供应商价格水平。10每有一个品种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折扣价的,此项不得分。服务水平物流保障供应商应具有相当的运输保障能力,保证食材安全快速送达。有专人专车配送并符合相关的标准,必要时提供冷链运输;配送人员接受过专业训练,有健康证。5不符合相关要求每次扣2分,配送员无法提供健康证明不得分。此项月度得分为零分的,扣除当月货款总额的1%作为处罚。服务配合配送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能够配合甲方将货品搬运至指定地点;运送搬运文明,轻拿轻放,避免货品损坏。5每发现一次违规操作或不配合情况扣1分。满意度测评供应商应配合甲方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为所在单位食堂就餐人员。满意度满分100分,问卷内容须经双方签字确认。5满意度平均得分<95分扣1分,满意度平均得分<90分扣2分,满意度平均得分<85分扣5分。履约整改对甲方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给出整改承诺,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承诺进行履约。5未处理扣1分/次,未按要求及时处理扣2分/次,未完成整改的按照当月货款的1%作为处罚;连续三个月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计100甲方考核人: 乙方负责人:考核说明: 1、一票否决项 ①发现有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②商品由他人或第三方代送,经整改无效;③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2、总分为100分,85分合格,每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的每降低一分予以500元处罚,同时供应商做出书面整改承诺,累计三次考核低于85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整改要求:六、附件附件一:评分标准一标段:(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报价25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投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冻品类产品(鸡米花、牛柳、手抓饼、冻带鱼、水饺、腐竹)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禽、蛋类产品(鸽子、鸡、鸭)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认证完整页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冷冻库或冷冻柜(温度低于0度),以保证食材新鲜,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发票等,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冷链运输车辆的,得1分【车辆可自有或租赁,需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7)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保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注: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3)食品质量保障措施(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8分):应急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8分;应急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6分;应急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应急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7分):人员配备合理,岗位安排全面清晰,团队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分;人员配备较合理,岗位安排较全面清晰,团队较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岗位安排基本清晰,针对性不强,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少的,得3分;人员配备可操作性差,管理经验缺乏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6)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4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3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二标段:(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报价25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投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产品(黑鱼、鲈鱼、昂刺鱼、基围虾、台湾虾、牛蛙)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检验报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配送车或冷链运输车辆,有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车辆可自有或租赁,需提供购车发票或者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为更好地服务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每天派人至采购人进行活鱼现杀服务,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复印件得2分,提供承诺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健康证明扫描件以及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应急配送时间(4分):应急配送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承诺时间在20-30分钟内(含30分钟)得2分,时间在20分钟内(含20分钟)得4分;以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常驻服务支持机构)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的百度或高德地图驾车最短距离为准,附加截图证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截图证明(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注: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3)食品质量保障措施(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8分):应急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8分;应急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6分;应急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应急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7分):人员配备合理,岗位安排全面清晰,团队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分;人员配备较合理,岗位安排较全面清晰,团队较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岗位安排基本清晰,针对性不强,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少的,得3分;人员配备可操作性差,管理经验缺乏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6)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4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3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三标段:(一)评分项目及分值(总分100分)1.报价25分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最低的投标折扣率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价格权值×100。(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属于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按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声明函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注: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优惠不得重复享受。2.投标供应商评价(25分)(1)投标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认证完整页面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配送车或冷链运输车辆,有一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车辆可自有或租赁,需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投标供应商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经营门店、生产(仓储)基地、办公场地,得2分【提供现场场地地址、现场照片,自有场所须提供房产证(租赁的另需提供租赁协议)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或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2分【提供保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6)投标供应商具备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3分【提供检测仪器的购买发票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技术文件(暗标)(50分)注: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1)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经营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及各岗位职责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3)食品质量保障措施(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10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7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4)服务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8分):应急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8分;应急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6分;应急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4分;应急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配备及管理经验(7分):人员配备合理,岗位安排全面清晰,团队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丰富的,得7分;人员配备较合理,岗位安排较全面清晰,团队较稳定高效,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丰富的,得5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岗位安排基本清晰,针对性不强,拟投入管理人员经验较少的,得3分;人员配备可操作性差,管理经验缺乏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6)达到本项目采购人服务要求的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详细完整,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思路合理的得5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较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思路较合理的得4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思路可行性不高的得3分;其他可行性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差,思路不尽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该项不得分。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90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标段)投标供应商:二〇二五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90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90天。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认可并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8、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上传《投标(报价)承诺函》。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二)(投标供应商)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JSZC-320211-JSZH-G2025-0090)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1-JSZH-G2025-0090)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备注:上述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日期: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JSZH-G2025-0090)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时本表附在《明细报价表》之后(如有)。(五)(投标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承诺书(格式):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1-JSZH-G2025-0090)在此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JSZC-320211-JSZH-G2025-0090)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5、6、7、8、…………………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七)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90项目名称内容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2025年食堂原材料配送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标段)优惠率 %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安全要求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填写说明:注: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2.优惠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优惠率≥18%,优惠率=1-折扣率)(八)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拟担任的职务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九)投标偏离表(格式):投标偏离表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采购项目编号: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格式)中标标段优先顺序承诺函致: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1.我公司完全理解本次招标最多可中一个标段的要求。将按照投标供应商承诺的中标标段优先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并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或误解的权利。2.如果我公司经评委评审后在多个标段评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我公司愿意按照下表的优先顺序选择排列于前的标段中标,放弃其余标段的中标权。中标优先顺序标段服务内容12...投标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十一)技术方案(格式)技术方案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服务方案,以便评审。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参照评标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文件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文件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①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②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③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④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原材料配送 冻品 水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