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餐饮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JJJC-C2025-0051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州荣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91321202MA226K0E4T
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219号714室
92.5(均分制)
428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营区和高港营区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会议及客餐服务、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应委托单位要求的服务时间进场(2025年10月15日进场)。
服务标准:合格,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华、秦宇、洪伟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0.675%,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费。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9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36号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电话:0523-80817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100号中骏世界城7号写字楼713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925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23-869259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1200-JJJC-C2025-0051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泰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11: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宇,殷华,洪伟鸣
总成交金额
¥42.8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常宣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23-86925906
采购单位
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11598838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38号(盛世名门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常宣生
泰州泰州泰州荣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荣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荣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987万元,资产总额为31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1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泰州荣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9日(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1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9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0-JJJC-C2025-005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管理费43.5万元/年(伙食费按标准另计)。按一年服务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加班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餐饮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如遇重大活动、临时性活动、突发性活动需供应商单位人员加班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加班时间将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安排和确定。采购需求: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营区和高港营区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会议及客餐服务、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应委托单位要求的服务时间进场(2025年10月15日进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9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10-9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www.ccgp-jiangsu.gov.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CA数字证书”的获取:投标人需办理CA锁(原国信CA须更换新CA,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投标客户端工具及投标人操作手册可访问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388号(原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电话:0523-8156815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中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7512、89182468。4.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6.如潜在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风险。7.在评标结束前,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磋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36号联系人:魏警官联系电话:0523-80817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迎春东路100号中骏世界城7号写字楼713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23-869259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23-86925906第二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知(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2.项目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参加磋商的费用4.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0.675%,不足1500元按1500元收费。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按实际成交金额为基数计算为准;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视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磋商文件的解释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文件的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4.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到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5.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报价表3.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2标的物详见项目需求。3.3有关费用的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报价应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员、设备、调试、验收、配套服务等所有含税费用。同时,还应包含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供应商须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服务,且响应的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委托项目约定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3.4报价采用的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3.5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4.磋商保证金:无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九十(9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7.电子响应文件其他要求7.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2供应商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7.4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8.供应商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磋商响应文件。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3.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3.2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3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4.响应文件的拒收“苏采云”系统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5.1响应文件的撤回5.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视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5.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5.4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标仪式。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注: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4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4.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更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说明或更正,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作任何更改。4.4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审查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并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6.响应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1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6.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6.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7.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并视情况报监管部门调查其相互串通投标嫌疑;7.1.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在苏采云系统内成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7.1.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7.1.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7.1.4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7.1.5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7.1.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1.7响应报价单价或总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1.8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1.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1.10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7.1.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1.12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7.1.13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或签署;注:凡是响应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以供应商名称落款并注明需要盖章的,均需相应盖章(或电子签章)或签字。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7.1.14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7.1.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传;7.1.1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错漏之处雷同;7.1.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7.1.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1.19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7.1.20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成交;7.1.21不同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基本雷同的;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7.1.22开标前已有举报,开标后发现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情况与举报情况相吻合的;7.1.23磋商小组一致认定判为无效响应的;7.1.24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无效响应的情形:7.2凡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7.2.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的;7.2.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2.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7.2.4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7.2.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或者对采购文件质量要求未明确响应的;7.2.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7.2.7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的,磋商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7.2.8在同一采购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磋商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磋商活动的;7.2.9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的;7.2.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7.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7.3.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7.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性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7.3.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7.3.5因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磋商无法继续进行的(适用于不见面磋商模式)。7.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7.4.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为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4.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1.4.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其中:对评审过程中涉及的身份核对、澄清等程序性事项,供应商如有异议的,必须当场提出。否则,均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事后不得再就前述事项提出任何异议或质疑投诉。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质疑答复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4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成交通知书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签订合同时需做好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证书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4.1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1.4.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自提交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在完成本次服务并经采购方考核合格后退还。1.4.3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履行,采购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除此之外,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该投标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行政监督部门也将对该投标供应商的上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理。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序紧跟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或者重新组织招标。2.合同追加2.1采购人根据项目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须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书面确认,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追加的货物或服务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2.2因重大决策变化,导致采购任务取消的。除退还成交供应商实际已支付费用外,采购人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及损失。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完成,因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十、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执行。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视同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3.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绿色采购: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按文件执行。5.根据《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商品使用的塑料、纸质、木材等包装需达到环保要求。6.根据泰财购〔2023〕33号文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履约保证金(如有)接收电子履约保函(保险)。7.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8.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认定证明等材料为虚假材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9.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0.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十二、其他说明:1.响应文件格式中需签字或盖章处均可以用电子签名或电子章代替。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合同文本以下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乙方:(卖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1.2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1.3服务期限(规模):协议期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协议期内的第二年是否继续履约根据第一年的履约和考核情况确定;1.4履行时间(期限):本合同履约期为:时间自2025.**.**至2026.**.**(含试用期一个月)。1.5履行地点:按照采购需求1.6履行方式:按照采购需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圆/年(________元/年)人民币。2.2本次招标采用的承包方式,合同金额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加班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如遇重大活动、临时性活动、突发性活动需供应商单位人员加班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加班时间将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安排和确定。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有关的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合同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供应商须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七(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支持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保险)代替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充分依托江苏省“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差别对待使用电子保函(保险)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干预供应商自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金融机构。)约定期满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服务单位。服务期间,如服务单位发生违约行为,边检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服务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或7.2乙方应当按照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履行合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提供服务。每季度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4,并扣除罚款,下同)。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服务单位向边检站开具服务费发票,边检站在每次收到服务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三个月的服务费用。合同期间服务费用不因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上调。如服务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编制人员到岗,边检站有权按约定工资标准进行相关费用扣除及处罚。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由边检站承担外,本协议期内服务单位进行服务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总额中,服务单位不得再向边检站提出收费要求。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考核验收10.1边检站每月依据《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进行扣款,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每季度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服务费。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服务单位向边检站开具服务费发票,边检站在每次收到服务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三个月的服务费用。10.2服务单位若未提前通知边检站并征得边检站同意,其配备的人员数少于7人,边检站有权对服务单位处以罚款(500元/日/人,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连续两个月,当月处罚累计超过5次或配备人数少于5人次的,边检站有权解除合同。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11.1边检站权利和义务:1、边检站负责组织做好主、副食品的集中采购和管理工作,服务单位需配合边检站做好食品出入库管理工作,每日菜品进场需边检站共同过秤、检查质量,并由服务单位确认,如服务单位签收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服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边检站有权对服务单位加工生产、餐饮质量、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进行整改。3、边检站有权审核服务单位在边检站工作人员的人数及相关资质,对无资质或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单位人员,边检站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进行更换。4、边检站为服务单位服务经营提供房屋、水、电、气、厨具等基本设施,负责房屋、水、电、气、电梯的维修。5、边检站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边检站职工反映意见较大的就餐质量、品质、口味等问题时,边检站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进行整改;服务单位接到边检站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的,边检站有权扣除服务单位当月服务费2000元整作为违约金;一周后服务单位未按照边检站要求整改完毕的,边检站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6、服务单位必须在边检站规定的就餐时间内开餐,超过15分钟未开餐的,边检站有权扣除服务单位当月服务费500元作为违约金;当月服务单位发生三次超过15分钟未开餐的,边检站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7、边检站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和评议服务单位履行合同条款的完成情况,维护边检站和就餐民警、职工利益不受损害。11.2服务单位权利和义务:1、服务单位负责边检站职工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提供每日餐食、针对边检站员工的外卖服务、泔水处理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边检站要求制定。2、服务单位负责制定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人事、岗位责任、饮食、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等制度。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劳资、工伤纠纷、食品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与边检站无关。3、服务单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边检站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边检站指示,文明经营,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保证安全生产。4、服务单位每餐制作的菜肴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经营,并做到菜肴新鲜可口,品种不断翻新,注重营养搭配,成本价格合理,数量适中,质量上乘。5、对于边检站的房屋和设备,未经边检站书面同意,服务单位不得自行处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设备设施,否则服务单位应双倍赔偿边检站损失。服务单位不得因任何理由将食堂转包或变相转包或与第三方联营。在合同期内,服务单位不可利用边检站提供之场所、设备和厨房设施,从事与边检站无关的对外服务,一旦发现,边检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6、服务单位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边检站的厨房设备、用具和餐具,并对边检站的厨房设备做常规的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期内,必须对边检站提供的固定资产做好清点、登记、保管、维护等工作,建立台账。一旦发生非正常使用之损坏、丢失等现象,必须由服务单位按价赔偿,赔偿款可从结算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服务单位承担食堂范围内环境及设施的日常保洁与维护。须保持食堂操作台、灶台、煲灶以及油烟机干净整洁无油污,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清洗人员对操作台、灶台、煲灶以及油烟机进行专业拆卸清洗。边检站提供给服务单位的厨房设备、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本协议解除时,服务单位必须按照清单内容归还甲方。服务单位归还边检站物件时,必须保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和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边检站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按照市场价格或同等价格的实物进行赔偿。7、服务单位应加强对服务人员各方面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将珍惜粮食、反对食品浪费纳入食堂工作人员入职及日常培训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多样化、常态化的节约教育活动。服务单位需自觉维护边检站设备、设施,遵守边检站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提高对边检站用餐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态度。8、服务单位应结合食堂实际建立健全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留样、就餐人数、人员考勤、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有害生物防制、防疫消毒、餐厨垃圾等相关食堂工作台账记录并留存备查。9、安全责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从事服务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安全生产,同时应为服务人员购置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在承包期内承包单位承担派出工作人员的所有责任,承包单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事故由服务单位承担责任,与边检站无关。10、服务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承包经营场所节能降耗及反食品浪费工作,按边检站工作要求节约能源资源、充分利用食材、合理加工制作、科学精细供餐等,严格遵守生产加工环节的操作规范及工作流程,避免因加工、烹饪环节操作不当而导致食品浪费问题。一旦发现服务单位没有按要求做好节能降耗或食品节约工作,一经查实,罚款当月服务费500元。11、服务单位员工未经边检站同意私自将边检站物品(食材、半成品、成品、副食、餐具厨具等)带出营区的,一经查实,服务单位应立刻解除当事人的用工合同,同时边检站扣除服务单位当月服务费3000元/次。12、服务单位应配合边检站共同做好保密相关工作,签订相关保密责任书,签订合同后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需签订《社会化保障人员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职责。十二、服务单位承诺12.1经营资质本协议有效期内,服务单位确保具备国家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服务单位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边检站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服务单位支付本协议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2.2食品安全服务单位承诺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生产制作的各类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保持生产经营环境清洁、卫生,确保菜肴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因服务单位原因造成边检站人员食物中毒或其他不适的,边检站有权要求服务单位承担中毒人员的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全部费用,同时,边检站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服务单位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2.3食品营养服务单位保证制作的菜肴品种每日翻新,大、小荤品种一个月内不重复,服务单位保证销售的食品新鲜、卫生,隔日的剩余食品不得重新加工。服务单位需在每周四下午14点前将下一周菜单交给边检站审核。12.4服务质量1、服务单位应提高就餐人员喜爱的菜肴品种出品率,确保每月就餐满意率达到85%以上,每下降1%,边检站有权扣除5%当月服务费用作为服务单位违约金。连续3次满意率低于85%边检站有权终止本协议,年度就餐满意度低于90%,协议到期自行终止不予续约。2、边检站对服务单位现场服务人员不满意时,可以向服务单位提出人员更换要求,服务单位保证普通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管理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更换人员需边检站同意确认入场工作。十三、反食品浪费管理服务单位承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根据国管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和部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江苏省《党政机关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等,健全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在食品验收、储存、加工、消费和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好节约管理。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周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六、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文件16.1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履约过程中产生的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17.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及项目说明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关营区和高港营区三餐伙食供应、内部接待、会议及客餐服务、食堂服务保障与食堂区域清洁卫生等工作。三、服务时间(一)贰年。合同一年一签。(二)签订合同后应委托单位要求的服务时间进场(2025年10月15日进场)。四、服务费的结算、付款方式边检站每月进行考核,并进行扣款,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每季度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4,并扣除罚款,下同)。每三个月为一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结束前10个工作日内,服务单位向边检站开具服务费发票,边检站在每次收到服务费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三个月的服务费用。五、投标人报价要求:采购预算价及最高限价:管理费43.5万元/年(伙食费按标准另计)。按一年服务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加班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餐饮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如遇重大活动、临时性活动、突发性活动需供应商单位人员加班的,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加班时间将由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安排和确定。六、人员基本要求根据边检站食堂需求,服务单位在边检站的工作人员不少于7人,岗位配备要求如下。地点编号名称最低人数单位年龄要求机关食堂1厨师1人≤55周岁2面点师1人≤55周岁3副厨1人≤55周岁4食堂保洁2人≤50周岁高港营区食堂5厨师1人≤55周岁6副厨1人≤55周岁地点编号名称最低人数单位年龄要求机关食堂1厨师1人≤55周岁2面点师1人≤55周岁3副厨1人≤55周岁4食堂保洁2人≤50周岁高港营区食堂5厨师1人≤55周岁6副厨1人≤55周岁机关食堂人员安排:服务人员5人,其中面点师1人,厨师1人,副厨1人,食堂保洁2人;其中每日(工作日及节假日)早餐:面点师1人,副厨1人,食堂保洁1人;午餐:面点师1人,副厨1人,厨师1人,食堂保洁2人;晚餐:副厨1人,厨师1人,食堂保洁2人,均需刷脸考勤。高港营区食堂人员安排:早中晚餐烹饪、切配菜以及厨房食堂清洁等均由厨师、副厨共同完成;服务单位安排在边检站从事上述各项工作的人员,事先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经过边检站警保队审核同意。七、服务基本要求:1食堂服务针对服务内容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及高港营区食堂膳食服务工作。2食堂供餐形式:自助餐、圆桌餐以及外卖打包服务,特殊时期(如疫情防控期间)需提供分餐打包服务。3食堂开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周一至周五供应时间:早餐:7:30-8:00,午餐:11:30-12:00,晚餐:17: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早餐推迟半小时,午餐晚餐不变;就餐人数:机关食堂:工作日就餐人数早餐30人、午餐50人、晚餐30人,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20人左右(以上就餐人数为约数),遇重大勤务人数会有所增加。高港食堂:工作日就餐人数早餐10人、午餐30人、晚餐10人,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10人左右(以上就餐人数为约数),遇重大勤务人数会有所增加。4食堂供餐品种:服务单位应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全部膳食制作加工及餐饮服务保障工作。早餐:馒头、包子、饼、油条、蛋糕等各种中西式面点进行搭配,每天不少于6种(其中西式面点不少于2种);小炒菜不少于4种;面条、稀饭、炒饭、豆浆每天供应,茶叶蛋、煎蛋或白煮蛋每天供应。午餐:大荤2种,小荤2种,素菜2种,水果1种,汤1种,配米饭、面条等主食。高温季节应有凉菜、冷饮或鲜榨果汁等。晚餐:大荤2种,小荤1种,素菜2种,汤1种,配米饭、稀饭、面点等主食。服务单位提供的餐饮、风味小吃及卤菜品种应丰富多样。风味小吃品种包含但不限于:鸭血粉丝、辣子鸡干拌面、肉夹馍、炸酱面、酸菜鱼米线、炒河粉、手工水饺、红烧牛肉粉丝、韭香鳝丝面、羊肉粉丝汤、三鲜面疙瘩、馄饨、各式甜品、川香麻辣烫等。卤菜品种包含但不限于盐水鸭、盐水老鹅、五香酱牛肉、卤鹅翅、卤鸭翅、卤猪耳、卤猪口条、卤牛肚、卤猪手、夫妻肺片、熏鱼、凉拌冷菜等。服务单位需制作并装订一套符合边检站实际需要的自助餐和宴会菜谱。服务单位需结合二十四节气及节假日开展相关美食活动,定期推出营养餐、减脂餐等特色菜肴,根据边检站需求提供病号餐及净菜制作服务。5总体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达到食品安全、搭配合理、新鲜营养、美味可口、品种丰富、反对浪费、厉行节约、职工满意。6餐厅服务人员作业要求1、负责开餐前的准备工作:对餐桌、椅以及设备表面浮灰进行清抹,对地面进行保洁、清除油污,检查餐厅餐具、卷纸盒内纸巾、洗手液盒,对不足的进行补充,确保用餐时间段正常使用。2、开餐时安排专人对餐厅区域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清理餐桌表面的食品残渣;打饭、打汤区域要保持清洁,确保无水、无油、无异物;3、开餐时安排专人巡视打餐区,发现菜品缺少及时添加。4、开餐后的工作:对餐厅的地面和餐桌、椅进行去油污保洁;对打餐区域的餐台和其他设施进行保洁;确保餐厅区域无水、无油、无污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整齐。5、会议及工作餐服务保障。7食堂后场工作人员服务规范1、食堂后场操作区域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严禁进入。2、洗碗间、摘菜间、洗菜间在工作结束后要求做到洗菜池、地面瓷砖、下水道无油渍、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3、操作人员在工作结束后要将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清洁区域打扫干净,做到无油渍、无异物、无异味、无水渍。4、下班前安排专人检查关闭所有的电源、燃气开关、关好门窗等,确保无误后做好记录方可离开。8其它说明1、食堂物品采购及入库由边检站警保队人员负责。2、服务单位负责膳食餐饮的加工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提供安全、营养、新鲜、美味可口的膳食。3、服务单位负责食堂、食品的卫生与安全。4、服务单位负责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服务单位应结合边检站实际情况在食堂区域制作张贴操作、使用及饮食文化宣传标识标语牌,其中饮食文化和反食品浪费宣传每个食堂不少于4幅,相关制作要求以边检站要求为准。5、如遇会议、培训、客餐等,服务单位应根据需求提供小炒或工作餐类服务。6、服务单位需建立厨师轮换机制,根据边检站工作要求,及时响应配合边检站要求,对相关岗位服务人员进行轮换或调整。7、根据边检站需求,提供中西式面点、卤菜外卖及餐食打包外卖服务。8、食堂工作人员应统一着装,整齐大方,参照餐饮人员从业人员的服装。9、服务单位应安排好周末及节假日各岗位在岗值班人员,如遇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须全员到岗。服务单位每月编制各岗位值班表报边检站警保队备案。10、服务单位人员住宿自理。11、服务单位应配合边检站共同做好保密相关工作,签订相关保密责任书,签订合同后食堂所有工作人员需签订《社会化保障人员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职责。12、根据边检站要求保证按时供餐。如遇食堂临时加餐需要另外增加调配人员的,边检站提前半天通知,由厨师开具菜谱,每个食堂全年24次、每次2人以内不另增加费用。13、需提供服务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本项目: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②、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③、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④、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⑤、其他不适合从事服务管理工作的情形。14、所有人员实际进场服务前,须接受边检站统一面试,得到边检站认可同意后持健康证、上岗资格证书等后方可上岗。八、安全责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从事服务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安全生产,同时应为服务人员购置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在承包期内承包单位承担派出工作人员的所有责任,承包单位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事故由服务单位承担责任,与边检站无关。九、工具、设备、物耗费1、食堂服务所需的制服及易耗品由服务单位负责,易耗品包括卫生保洁用品、餐具洗涤剂、一次性用品(抽纸、洗手液、牙签等)。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配置工具清单,提供各项物耗明细表。2、服务单位承担食堂范围内环境及设施的日常保洁与维护。须保持食堂操作台、灶台、煲灶以及油烟机干净整洁无油污,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清洗人员对操作台、灶台、煲灶以及油烟机进行专业拆卸清洗。十、投标人承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令《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规定。2、服务单位必须接受边检站警保队的管理,接受职能部门验收方式、奖励与处罚规定。3、特殊岗位,中标后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致边检站警保队备案。十一、常规质量考核标准食堂服务质量考核标准服务内容验收标准处罚标准人员配备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人数要求在岗,保障餐饮服务工作正常开展500元/日/人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加工要求,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服务标准前厅服务人员需着装统一、整齐大方、仪表整洁,迎送客人热情,主动问好面带笑容,要按照标准做好餐前准备、餐中服务及餐后保洁工作,及时收集宾客意见并妥善处理投诉及突发情况。300元/次食品浪费严格遵守边检站反食品浪费工作规定,充分利用食材、合理加工制作、科学精细供餐等,严格遵守生产加工环节的操作规范及工作流程,补菜应小锅制作,避免因加工、烹饪环节操作不当而导致食品浪费问题,500元/次节能降耗严格按边检站工作要求节约能源资源,禁止长流水、长明灯,无人空调等资源浪费问题500元/次菜肴口味按要求及时调整菜肴花色品种,做到健康、营养科学搭配,菜肴干净卫生无异物300元/次食品留样每日每餐每样食品按照要求进行留样200元/次安全检查每日结餐后需安排专人检查关闭所有的电源、燃气开关并做好登记200元/次环境卫生每餐结束供应后,及时清扫食堂内及周围环境。做到天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200元/次保持厨房地面干爽,无油腻、垃圾,墙面干净200元/次工作结束后,要做到灶面、操作台整洁,水池内无杂物,冰箱、消毒柜等设备内、外清洁无油腻200元/次每季度组织一次专业清洗人员对操作台、灶台、煲灶以及油烟机进行专业拆卸清洗。1000元/次食堂从业人员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卫生证明。厨师应取得中级及以上中式烹饪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店长可由7人中1人兼任,宜有较为丰富的管理餐饮服务团队经验,厨师宜有较为丰富的客餐制作经验及技能。服务单位若未提前通知边检站并征得边检站同意,其配备的人员数少于7人,边检站有权对服务单位处以罚款(500元/日/人,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连续两个月,当月处罚累计超过5次或配备人数少于5人次的,边检站有权解除合同;服务单位配备的7名人员应当形象良好,若边检站认为服务单位配备人员不符合要求,有权要求服务单位调换,服务单位应当满足。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即磋商供应商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总分设定为100分。2、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报价经评审去除废标后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30分2人员配置1.厨师有中式烹调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得4分,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得2分;同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食品检验员证书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本项目只计一个人,同一人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2.团队配备具有高级及以上营养师证书的得4分,具有中级营养师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目只计一个人,同一人按最高等级只计一次)。3.面点师同时具有中式面点师证和西式面点师证的得4分,仅有中式面点师证或西式面点师证的其中一个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上须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14分3企业信誉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分4服务业绩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类似食堂外包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5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良好商业信誉,以上服务业绩得到用户的良好反映,每提供一个的1分,最高得5分。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0分5经营场所责任保险供应商承诺营业前购买经营场所责任保险的得4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4分6用餐小程序为推进食堂管理厉行节约、减少浪费,需使用小程序,以方便统计每餐需求人数及就餐名单,并具有记录保存查询和意见征集功能。供应商提供类似在用就餐管理小程序,由磋商小组对小程序的使用功能、操作便捷度(供应商可提供在用小程序的使用界面截图,配以文字描述)等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价较好的得5分,一般得3分,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7食堂食材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食堂食材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可操作性强的得5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食堂节能节约计划和管理措施可操作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8食堂运维服务方案对投标人有能力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有必要工具,有针对食堂运维的合理制度,制定科学、合理、优质的运维服务方案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性高得6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高、可行性较高得4分,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9营养配餐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营养配餐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搭配菜品营养均衡方案、形式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高、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10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体系、原材料管理制度。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性高得6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好、可行性较好得4分,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分11满意率保障措施对投标人提供业主满意率保障措施的完善性、规范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3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分12应急预案投标人须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遭遇恶劣天气,临时紧急加班需食堂配合工作等突发事件,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性高得5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高、可行性较高得3分,方案内容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得2分,方案内容合理性较差、可行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承诺遇紧急活动任务时,投标人能够第一时间无偿增配工作人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承诺得2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7分说明:1.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发现存在骗取中标等虚假行为,将依据法律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经评标专家集体通过后,形成书面材料,作为本评标办法的补充条款,并按磋商办法及补充条款进行磋商。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一、资格审查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格式参见第六章);3.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4.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详见“采购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如有);5.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扫描件;6.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7.供应商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参见第六章);9.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六章);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参见第六章)。注:上述1—10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如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资料的,可以在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文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参见第六章);2.首次磋商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格式参见第六章);3.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参见第六章);4.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5.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6.承诺书;7.根据项目需求和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供应商为使自身处于有利评审地位,应当提交其他文件和证明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磋商响应函(格式)致: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单位名称提供所需相关服务,总报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将承担赔偿责任。(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保证不将项目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8)我们郑重声明:本单位未为此次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0)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开户银行及账户:传真:电话: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担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护照扫描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扫描件)时才能生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为我方“”项目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说明:一、上述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时才能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扫描件附件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响应文件具体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服务地点3付款方式…其他商务要求填写说明:1.按照基本商务要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附件5: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具体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备注附件6: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项目名称 详见响应文件 元总价(大写):金额大写 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注:响应报价填报一年服务的总价。响应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加班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餐饮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次响应报价表(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总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小写)¥ 元合同履行期限贰年;合同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应委托单位要求的服务时间进场(2025年10月15日进场)。注:响应报价填报一年服务的总价。响应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管理、劳务、服装、易消耗品、培训、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加班费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餐饮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0:拟派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学历本项目中的岗位是否缴纳社保经验…填写说明:1.按照采购需求详细填列;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3.相关证明材料附后。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1:供应商近年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项目合同价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期限备注注:1.提供上述表格中业绩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CA电子公章。2.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12: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单位郑重承诺以下事项:一、我单位同意并响应项目(项目编号为:)招标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二、我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质量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如我方未能及时响应上述要求,则采购人有权对我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三、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我单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五、如在履约过程中造成任何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赔偿。特此承诺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料1.根据项目需求和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供应商为使自身处于有利评审地位,应当提交其他文件和证明资料;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社会化保障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