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2025)
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FJYL[GK]20250860(招标文件编号:FJYL[GK]20250860)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绶溪路768号2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98.3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承诺
2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万仙、林丽华、林家梁、陈庆枝、陈剑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的80%收取: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29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8.4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
联系方式:姚女士/0594-2519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4-258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0594-258998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12:22
评审专家名单
陈万仙、林丽华、林家梁、陈庆枝、陈剑雄
总中标金额
¥198.3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94-2589989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姚女士/0594-2519506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女士/0594-2589989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2
海事局物业招标.zip
二-4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参加虫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的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福建联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3人,营业收入为5830万元,资产总额为32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人u宏园工个业的分支机构,不仔任控胶N人止业日目,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宗服、mmLENFXJI1/-HI-人新关咅福建联安保女服分191日期:2025年10月09日※注意: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7农来来运务项,否,共报的的小业业产买州定为收面山此迨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技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菡》。28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JYL[GK]20250860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FJYL[GK]20250860。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4、需要落实的相关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合同包1:专门合同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合同包预留预留比例:100%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法定条件: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6.2、获取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6.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7、投标截止7.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8、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9、公告期限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10、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联系方法:姚女士/0594-251950611、代理机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壶山西路572弄1号9梯214室联系方法:黄女士/0594-2589989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莆田南门支行银行账号:1405501219000043621(仅用于缴纳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采购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采购包预算金额采购包最高限价简要需求或要求投标保证金11-12025年-2027年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年2020000/两年2020000/两年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要求2000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项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否。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2)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全部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均应密封。未密封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不允许。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本项目推荐项目包1中标候选人数为1家。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本项目确定项目包1中标人数为1家;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向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记载时间的为准。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相关监督部门。1118.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https://fujian.etrading.cn);(3)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发布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标准的80%收取:中标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0.8%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代理服务费(其中包含该项目采购有跟标或增加补充而产生的采购金额。但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金额低于中标总金额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退还原缴纳的费用)。(2)其他:①.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若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资信证明的,提供的资信证明应为供应商的基本存款帐户银行开具,且内容应完整、清晰、整洁。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或开户证明的,不视为资信证明材料,认定其资信证明不完整,资格审查不合格。②.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a、质疑人提出质疑应在获取标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b、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需逐页加盖质疑单位公章;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需质疑人本人逐页签名。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c、在法定质疑期内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一次性提出,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供应商)”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投标文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2)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是否到达按照下列方式认定:以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到账时间为准。③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④终止招标的,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撤回)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递交投标文件。10.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非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密封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记录人对唱标人宣布的内容作开标记录。(4)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的签字确认,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投标人代表拒绝签字确认且无正当理由,亦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否则,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6)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派出的人员不是投标人代表),视同其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4)、(5)、(6)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格式”、“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采购合同13.1签订采购合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13.3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17.4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5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由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明细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具备履行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明细描述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8)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9)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点资格审查的1.3“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招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要求。④.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合同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1)一般情形: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无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5.1资格审查小组由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明细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包:1包一般情形无技术符合性明细(1)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要求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符合性明细(1)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的商务条件响应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明细(1)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建亿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项目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①价格项(F1×A1)满分为10分。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1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b.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项目适用对象比例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②技术项(F2×A2)满分为7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服务响应情况33根据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技术服务及要求作出明确的逐项响应承诺,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列明是否偏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3分,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参数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其余未标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33项),扣完为止。响应文件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应答内容与供应商提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服务响应情况33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时,以供应商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注: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2.项目负责人技能及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退伍证、保安证、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中级以上(含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政府相关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专项能力证书(防火安全操作)证书,且具备3年(含3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全部符合的得3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以上相关证明、学历证明及学信网查询证明、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个人员只在一个评分项中计分。3.保安班长技能及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班长:6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退伍证、保安证、红十字会救护员证书、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防火安全操作证书,具备3年(含3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的得3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身份证及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同一个人员只在一个评分项中计分。4.保洁主管技能及经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洁主管:60周岁及以下,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清洁管理师证、具备3年(含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须同时提供保洁主管相关证书、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项目出具的该人员的工作经验证明、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即自投标截止当月起顺序前推的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同一个人员只在一个评分项中计分。5.水电工技能及经验1拟投入本项目的水电工程维修员,60周岁及以下,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关行政部门有效的电工作业证(高压及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以上能够全部提供的得1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扣0.5分,扣完为止。须提供身份证及以上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6.项目综合运营管理分析根据本项目物业建筑结构、配套设施、办公特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管理难点,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服务条款进行对比评定。方案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方案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85分;方案完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7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3分)7.组织机构运行管理拟用于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的合理情况进行评分,设有内部监督机制并有监督记录的,设立指定人协调相关事宜,受理投诉并及时反馈;具备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及奖惩措施;根据制度的合理、完善情况进行评价。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7.组织机构运行管理提出详细完整的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得3分,详细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85分;完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7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3分)8.规章管理制度拟用于本项目管理制度的完整、完善、合理情况(如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等):有内部岗位责任制的;有员工服务标准作业规程的;有员工考核制度的;财务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利用电脑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的。提供的制度详细完整且完全切合本项目需要的得3分,详细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85分;完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7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完整的不得分。(满分3分)9.安保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日常安保工作内容,包括安全维护、安全隐患防患措施等情况,由评委进行对比评审。方案完整全面、合理且切合实际的得3分;方案说明基本全面合理满足需求的得2.85分;方案说明部分满足需要求的得2.75分;方案不完整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0.车辆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日常车辆秩序管理、进出管理、环境管理、特殊事件应急管理等措施,由评委进行对比评审。方案完整全面、合理且切合实际的得3分;方案说明基本全面合理满足需求的得2.85分;方案说明部分满足需要求的得2.75分;方案不完整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11.绿化和消杀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绿化及消虫灭鼠等管理方案进行对比评定。提出详细完整且合理的管理措施和服务条款的得3分,管理措施和服务条款基本完整合理的得2.85分,方案不够完整的得2.7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12.保洁管理服务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保洁管理服务方面拟定的相对应方案(至少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保洁岗位职责标准;②保洁员培训方案;③保洁部质量检查方法以及标准;④保洁服务操作标准。进行对比评定,方案完整能很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3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2.85分;方案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7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13.水电管理服务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水电管理服务方案(至少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供配电系统维护检修方案;②照明系统检修方案;③给排水系统检修方案)④智能化及弱电网络服务方案等进行对比评定。方案完整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85分;方案不够完整但尚能符合项目要求得1.7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14.消防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进行对比评定。方案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方案完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2.85分;方案完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2.7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15.应急管理预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至少包含:日常管理中常见的突发事件包括火警、台风、暴雨、电梯困人、群体性事件、餐饮公共卫生、突发疫情防控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进行对比评定。方案完整满足项目要求得3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5.应急管理预案2.85分;方案不够完整但尚能符合项目要求得2.7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满分3分)16.服务承诺3为保障采购单位若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或重大活动时可提供(本项目服务人员除外)的增加人力调动以备平稳过渡,供应商承诺能提供有具备其岗位相对应经验的人员(保安或保洁人员)在30分钟内到岗到位15人及以上的得3分,10-14人的得2分,10人以下的得1分,其它的不得分。【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承诺函并说明从何处调动服务补给人员且说明合理,拟调配人员为其正在履行的其他物业管理项目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服务合同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本项不得分】。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1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1.综合信誉2投标人近五年内未受过服务单位、服务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行政部门挂红牌或黄牌通报、警告、投诉和其他行政处罚的,得满分2分(投标人需提交未被红、黄牌警告或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承诺书,未提供者不得分;如经查实发现投标人有隐瞒被红牌或黄牌警告或通报和其他行政处罚情况,提供承诺弄虚作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中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提交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处理);受过行政部门挂红牌或黄牌通报、警告和其他行政处罚的,本项不得分。2.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得1分。以上体系认证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否则不得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在国家认监委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注明网址)(或网页)打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齐全或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证书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认证证书不予加分。原件备查。3.标准认证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认证范围必须有“物业管理服务”)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s://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4.业绩证明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同类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业绩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须列表并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验收报告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所有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5.服务评价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服务同类型的物业项目的业主满意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项目甲方单位满意度或好评的(满意/良好/优秀等表示满意的词语)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3分。注:业主满意度证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5.服务评价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本项与第4项“业绩证明”提供的物业项目不得重复,重复的不累计得分。6.员工风险保障2根据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每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的保额情况进行评分,保额≥100万元的得2分;100万元>保额≥50万元的得1分;保额<50万元的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且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所有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障日期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服务期,未提供的不得分。④加分项(F4×A4)无(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无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莆田海事局2025-2027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我局占地面积约5亩(包括大楼建筑占地面积在内),地上建筑主体高度23.9M,共有办公楼1幢,共7层;宿舍楼2幢,6层,单元房36套;电梯1部。以及基层4个海事处、1个海巡执法支队工作船码头办公楼、1个兴化湾趸船码头业务用房;莆田南日岛九重山雷达站、莆田湄洲岛墩山雷达站、莆田兴化湾雷达站,莆田东海雷达站;5个交流干部房。3、服务期两年:自2025年10月14日08时起至2027年10月14日08时止(具体以中标后合同书签订的要求为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一)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1、包括机关、基层办公楼,以及机关宿舍区(含干部交流房)公共区域保洁、水电维修和维护、公共秩序维护、车辆道路管理及绿化养护等服务。2、设施设备情况:①高低压配电柜②柴油发电机组③VRV变频空调系统④消防泵、消防栓⑤给排水泵。⑥监控和安防设备⑦电梯(二)、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1)综合服务标准1、项目设物业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需较先进完备,应使用计算机及物业管理软件,导入ISO管理体系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以确保办公场所整洁有序。[评分项1]2、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岗位须持有效的证件上岗,人员配置合理,须有管理人员、水电等专业操作人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岗位责任义务明确。[评分项2]3、物业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热情。[评分项3]4、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评分项4]5、承接项目时,对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进行认真查验,按《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验收,手续齐全,并有相关记录存档。[评分项5]6、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各项记录资料齐全。[评分项6]7、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回复业主的咨询、受理业主的报修及处理业主投诉等。业主咨询、投诉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处理;业主报公共区域急修的半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记录,并有回访制度,满意率达90%以上。[评分项7]8、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90%以上;对业主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并在1个月内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整改的应向相关业主说明客观事实原因,并有相关征询情况及整改记录备案。[评分项8](2)公共秩序维护1、门岗整洁。设专人24小时值勤,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入前通过电话、核对信息等方式联系业主,决定是否放行;劝阻、制止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入辖区;劝阻、制止车辆随意、无序停放行为。[评分项9]2、对安全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并及时记录。专职安防人员能开展并处理辖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评分项10]3、维护辖区公共区域秩序,按照法规政策等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辖区安防力量。通过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的办法,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安防人员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进行24小时巡逻;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有巡查记录存档。接到业主报警或求助电话等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达现场,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评分项11]4、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后立即赶往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消防、公安等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业主、物业使用人,同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评分项12](3)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1)、每日至少巡查2次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消防器材及表井盖等配套的共有部位,做好巡查记录,有损坏现象的一周内恢复正常(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掌控时间如外修或到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及时维修养护,维修率达95%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评分项13]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并组织维修。[评分项14]3)、保持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符合原设计要求。[评分项15](4)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1)、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评分项16]2)、对设备故障及重大或突发性事件有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评分项17]3)、加强对视频监控、电子巡更等技防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运转正常有效,维护及时。[评分项18]4)、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消防设施至少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存档备查。[评分项19]5)、水电、电梯、监控等技术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保证正常运行。[评分项20]6)、每天至少1次对电梯实行巡查,保证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接到故障报告后物业维修人员1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危急处理,需要联络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的应及时联络,尽快恢复正常运行。[评分项21]7)、每天至少1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完好率不低于98%,并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评分项22](5)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及保洁服务1)、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设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地下道清理,四害灭除等。[评分项23]2)、局机关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设施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下水道清理,四害灭除等;局领导办公室、会客室卫生清洁;二、六、七楼会议室卫生清洁;政务大厅、荣誉室、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机关食堂及职工之家所在宿舍楼单元三楼(含)以下楼道的卫生清洁;机关六楼海事处集体宿舍大厅的卫生清洁。[评分项24]3)、海事处及执法支队环境卫生,包括处长办公室、会客室、会议室、活动室、政务大厅(如有)、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卫生清洁会议室,湄洲岛海事处还包括妈祖文化展览室。[评分项25]4)、交流干部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有特殊情况除外。[评分项26]5)、对垃圾桶及时实施维护保洁,并实行垃圾袋装。每天收集生活垃圾至少2次、清运至少1次。垃圾桶每周至少清洗1次,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评分项27]6)、项目辖区内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卫生间、道路、绿地等每天清扫至少2次;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楼梯扶手、卫生间等每天湿拖(擦)至少2次;共用部位玻璃、消防栓、开关面板、管道等每周清洁至少1次;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至少1次。[评分项28]7)、户外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至少1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至少1次,及时清陶;化粪池每年清掏至少1次,确保使用正常,无外溢。发现异常应及时清掏,保持畅通。[评分项29]8)、设备房保持整洁,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评分项30]9)、建立消杀工作管理制度,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鼠、蟑、蚊、蝇等害虫孳生。[评分项31]10)、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保证辖区内环境整体干净整洁。[评分项32](6)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评分项33]1)、有技术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2)、花草树木每年分不同种类及时整形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在1周内清除并报甲方购买苗木进行补种。做到树木基本无倾倒,花草树木无枯枝,无斑秃黄萎,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3)、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对花草树木按肥力、植物种类、生长情况适时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4)、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发现病虫害及时灭杀。★(7)风貌风纪:根据采购人要求为干部职工提供理发及头部卫生清洗等服务。★(8)物业管理具体范围、要求项目内容范围要求标准(一)卫生保洁围墙内(含围墙)大楼内的所有公共部分1、每天清扫至少一至二遍,保证地面道路清洁;2、楼外各个角落、各个部位只要存在不干净的地方都要及时清扫;3、楼梯扶手每周擦洗至少2次;确保梯级没有粉尘、垃圾等,每周至少拖洗1次;4、排污管、落水管、化粪池等清理。每月检查至少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需外聘人员应及时编制计划并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确保下水道通畅。1、地面无垃圾杂物绿化地无杂物,明沟无垃圾土,清洁率达100%;2、各管通畅,不堵塞外漏。楼层部1、每天至少2次清扫楼层走廊、通道地面杂1、保持地面干净、无纸屑、分物;2、每日至少1次拖抹楼层走廊、通道地面;3、每日至少2次收集及清理烟灰筒、花盆内的垃圾、并擦拭干净;4、每月至少1次清扫天花板灰尘蜘蛛网等;5、每周至少1次擦拭走廊的宣传栏、标志牌、门及门框等;6、每月至少对大楼进行一次全面大扫除。烟头等杂物;2、保持无尘、洁净。洗手间1、每天至少2次清洁洗手间;收集垃圾、刷净洗手池及台面、蹲式马桶、小便池、池漏污垢、锈迹;2、每天至少2次喷洒空气清新剂或定期装置降臭药丸。3、有不干净的地方及时清洁。1、墙壁、便器洁净、室内无异味;2、无水迹、无毛发、无水碱;3、面台镜子无水迹,镜面光亮。人行楼梯1、每日至少2次扫净所有楼梯;2、每2天至少1次拖抹所有楼梯,洗擦扶手,栏杆及宣传栏;3、每周至少1次擦洗人行楼梯的有关部位等表面1次清扫天花板、擦拭玻璃窗。1、楼梯保持干净、无纸屑、烟头等杂物;2、保持扶手、栏杆等表面无尘。会议室1、每日清理所有会议室垃圾杂物,会议前做好保洁工作;2、开会使用会议室保持整洁可随时使用;3、会议相关勤务保障;4、会后及时清理卫生。保持会议室干净、明亮。其他1、办公楼所有玻璃窗每年清洁至少2次。台风或突发事件时及时清理保洁。2、职工之家、六楼海事处宿舍大厅,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定期清洗。3、干部交流房每周清扫至少一次,定期清洗。4、绿地卫生清理。5、每半月对机关大院公共区域进行消杀至少1次。1、窗户玻璃明亮、干净。2、保持活动室干净整洁。(二)保安工作巡逻1、大夜班按职责进行分区域管理,巡逻与设防并重,值班人员每夜不定时查岗,并做好记录;2、每天清场后对大楼进行按层巡逻,做好签到备查记录,处理好突发事件。1、发现可疑人和事要马上盘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和报告,维护大楼内单位的财产与生命安全。2、严格做好巡逻签到工作,确保夜间巡防工作的落实,保证大楼的安宁,带班干部对夜间保安等工作负全责。车辆管理1、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停放指定位置,保证道路畅通,不准超大型车辆入区域,做好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2、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及周边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采购人;3、设置可危及人身安全处的标识和防范措施。1、无乱停放车辆的现象,做到井然有序,保持辖区内的道路畅通无阻;2、无破坏事件发生;3、车辆被窃应赔偿。消防监控系统1、进行水电、消防、治安等的安全防患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2、各消防设备、器材齐全;3、配备兼职消防人员,制定严格制度并落实。4、配备值班员,实行24小时监控,1、杜绝违法犯罪的活动现象和苗头;2、杜绝火灾的各种隐患苗头;3、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防范未然;4、确保大楼正常运行;5、保证所有设施完好率达98%。门岗守备1、全封闭管理,24小时监控,对外人员、车辆、物品进出要盘查登记;2、维护大堂正常秩序,防止骚扰,处理突发性事件。1.保安人员着装上岗、警容端庄、态度热情;2.辖区内的物品、用品设备、现金等被窃要原价赔偿。(三)水电及设备维保设备维护1、制定各类设备人员岗位责任制、运行记录和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进行操作与记录;2、日常保养,按制度定期检修、安全操作,出现故障立即检修;3、做好监控系统、消防设备、供水设备、供1、所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2、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三)水电及设备维保设备维护电设备、大门入口伸缩门、空调等专项设备维修工作。1、所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2、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巡视保护1、每天至少1次巡查各层灯光、外景灯光启动情况、水池供水系统、设备设施配电开水器及路引标志有否损坏,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或修理;2、做好每天所有水电系统等的开关工作、出现故障及时与专业维修队伍联系进行维修、保养。1、确保大楼供水、供电、空调等正常运行;2、保证所有灯光照明等设施完好率达100%;3、确保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4、保证供水卫生达标,无二次污染。维修及记录1、热情接待采购人投诉,并在5分钟内到位服务;2、每月1次到各单位(基层海事部门等)访问设施使用情况需要维修当天解决;3、建立档案,所有设备均应有(检查、维修、保养)档案;4、建立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5、定期清洗二次供水、储水设备。1、态度热情、服务及时周到,采购人满意率90%以上;2、确保室内所有灯光、设备正常使用;3、资料齐全、方便查阅。(四)水土维修1、对大楼内有关土木破损进行小修补,保证土木完好;2、承担采购人要求的零星工作。①保持道路等完好无损;②房屋完好率97%以上,及时率达98%以上,维修质量达100%;③小修小补不过夜;④随时接受采购人指派工作。(五)行政事务接待事务1、负责大楼全面的物业管理,监察落实大楼日常及部门的具体工作;2、接受采购人投诉,并及时反馈;3、接受监督,完成和落实下达的物业管理任务;4、将每月工作情况向采购人通报;5、配合采购人协调好与供水、供电、邮政等1、各项工作落实率达100%;2、确保大楼规范要求管理;3、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投诉记录,及时分析原因,拟定处理办法,并安排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4、投诉处理应及时回访,最(五)行政事务接待事务单位的关系,处理好有关的公共事务问题;6、协助会场布置、会议服务等其它活动;长不超过2天;5、管理处形成《整改措施报告》报备;6、对外关系密切、配合、确保采购人有一个舒适安全的办公环境。7、增进采购人与物业管理之间得相互了解与沟通。档案1、建立健全采购人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设备清单、工具与服装台帐、水电巡检和维修资料等资料管理;2、建立水电、空调日常运行记录资料。资料齐全清楚,随时到随查,做好月归档工作。(五)行政事务绿化养护管理负责派专人对室外绿地、树木、花草的养护管理。包括浇水、抹叶、除尘、修剪、清除杂物、施肥并适时更换等值的植物。,其中,绿地、树木、花草应每月修剪一次,有临时任务,应立即安排修剪。养护应达到如下标准:生长良好、造型优美、无病虫害、无枯枝败叶、地面无积水。1、各项工作落实率达100%;2、确保大楼规范要求管理;3、热情接待,认真做好投诉记录,及时分析原因,拟定处理办法,并安排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4、投诉处理应及时回访,最(六)雷达站值班看守1、负责派专人进行雷达站场地值班看守。2、要做好24小时值班,每日早、晚对雷达站进行两次全面巡检,做好雷达站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涝、防破坏。3、负责场地内的卫生工作,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4、不得在雷达站内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从事非职务范围内的活动。5、要爱护站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操作任何设施设备。6、遇重要问题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向采购人报告。7、配合甲方处理相关事务。1、维护好雷达站安全,发现身份不明、形迹可疑人员要制止其进入雷达站内,有任何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处理并上报;2、室内外地面做到无任何明显杂物、垃圾;3、雷达站内设施设备出现问题要立即上报采购人,由采购人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9)人员安排:物业团队人员不得低于25人。派驻的各海事处、海巡执法支队、雷达站的所有服务人员,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须全部到位。①机关本部10人,其中物业经理1人,物业管理员1人,保洁不少于2人,保安不少于3人,机关食堂班组不少于2人,兼职水电维修工1个;②秀屿海事处3人,其中保安、保洁、厨师各1人;③湄洲岛海事处3人,其中保安兼保洁(驻守湄洲岛岛上办公大楼)、保洁(驻守文甲办事点)、厨师(驻守文甲办事点)各1人;④三江口海事处2人其中保安1人、厨师兼保洁1人;⑤南日海事处1人(厨师兼保洁);⑥执法支队1人,为保安兼保洁厨师1人;⑦南日九重山雷达站、湄洲岛烟墩山雷达站和兴化湾雷达站的值班看守各1人;⑧东海雷达站的值班看守2人。因工作需要,上述人员经费按实际在岗人数计费,如需再增加相关人员,需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10)费用说明1.大楼及附属配套的水电、灯具、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由中标人编制预算,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所需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人工费由中标人承担(涉及维修人员交通、外聘技术人员等原因产生的交通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由中标人报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承担);2.设备设施由于中标人操作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定期对机关大院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保洁费用(包括消毒剂、清洁剂、保洁小工具等)由中标人编制预算,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人工费由中标人承担;定期对机关大院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蟑、蚊、蝇等害虫孳生(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额外的消杀工作,双方协商处理);及时发现鼠害、蚁害等害虫现象,需要外聘专业人员的,应及时编制除害计划,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4.草坪修整、树木修剪等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绿地、树木、花草应每月至少修剪一次,涉及的工具材料费等由采购人承担、人工费由中标人承担,若因采购人临时要求的修剪及维护等要求,由采购人承担人工费。绿地、树木、花草等需改造时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单据凭据,向采购人实报实销。乙方协助与花卉租摆公司的联系,做好盆栽、绿地、花草等绿化项目的更换工作,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机关大院内的化粪池及污水清理、管道疏通,以及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办公大楼外墙及玻璃清洗等较大类型的清洁项目,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6.中标人负责对大楼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需要维修的房屋部位进行维修计划制定及预算编制,并将维修计划及预算编制情况报采购人审核,征得采购人同意后,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风貌风纪服务内容主要是提供头发、胡须、鬓角等修整及卫生清洗,以及相应的吹发等服务。染发、烫发、造型等其它服务的费用,不在采购人保障范围,中标人应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采购人工作人员根据采购人制作的凭证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按凭证数量与采购人核实后按月进行结算。男性理发25元/次,女性理发30元/次,洗头15元/次(单次服务价格,经双方与指定的服务单位协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三)物业管理其他问题的说明1、本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作为物业管理有关合同的依据。2、关于采购人委托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综合费用,各参与投标人根据本文件中的物业管理内容、要求、标准和有关条款,按管理期限视自行能力进行报价。3、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利、奖金、各种津贴、补贴高温费、养老金、待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意外保险金、工作服装费、培训费、日常办公费及卫生清洁费、零星维修费、行政管理费等相关费用。4、鉴于委托管理的物业性质特殊及财务价值较高,因此,在中标人中标后应明确由第三方进行担保(企事业单位、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保证承担偿还能力(如担保、投保等形式)。5、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两年总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期限两年,在中标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没有未了事宜)或因采购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在合同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1)乙方未完成物业管理目标;(2)由于乙方原因,本合同提前终止;(3)合同终止,逾期不办理移交手续,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6、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物业管理等有关法规与采购人签订物业管理委托正式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两年。每年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进行年度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考评得分应为85分以上,且物业使用人反应良好。如考评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予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7、采购人可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室、维修工作间、值班室、小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8、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监管部门的监督。9、合同的格式、条款参照莆田市房产管理局印制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四)交接工作:1、本项目预计的服务期间应为2025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4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物业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将委托上一年度物业单位暂代为管理服务,2025年10月14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发生的服务费由中标人以原物业中标价平均按照实际服务天数支付物业费给原物业公司。2、新进的物业公司应及时负责与原来的物业公司进行设备设施、车辆管理、保洁及资料等交接工作,保障我局的正常运行。三、商务条件(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包:11、交付地点:莆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进场。2、服务期限:两年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两年总合同金额的5%5、是否邀请投标人参与验收:否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验收期次验收期次说明24按采购文件、成交方响应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符合验收标准。7、支付方式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14.16按物业服务按月支付,按两年度成交总金额的月平均金额支付每月物业服务费。服务期满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支付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经考核扣除相应承包费用后的剩余经费)。物业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后一个月开始计算,具体支付根据考核情况而定,在成交人出具正式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24.1634.1644.1654.1664.1674.1684.1694.16104.16114.16124.16134.16144.16154.16164.16174.16184.16194.16204.16214.16224.16234.16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244.328、违约责任及处理:(1)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中标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履行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中标方赔偿;(3)本合同包所有服务及要求,都必须由中标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4)成交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5)因中标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本采购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9、其他要求:(1).中标方的服务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调动和指挥,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本职工作;(2).中标方主管负责排班和相关的管理工作,同时在岗位进行考勤签到,由采购方的指定负责人进行确认,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3).中标方须自行解决工作时所需的服装、日常工具、劳保用品,并能根据采购人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4).中标方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且中标方必须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5).中标方应当接受当地派出所对保安人员的管理以及参加由当地派出所组织的培训;(6).投标人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7).中标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人员安全、劳务纠纷等事项均由中标方自己承担。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五、合同的签订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采购合同。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文件内容均为合同的基础。六、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个日历日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后果自负。第六章采购合同(参考文本)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国家有关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事局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永乐路128号邮编:351100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证书编号:第二条物业概况、物业管理委托事项(见附件一、招标文件)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合同的甲方,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第二章物业托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标准(见附件一、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24个月,即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年月日至本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物业服务,将委托原物业公司代为管理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以原物业中标价平均每天的物业费为标准,按实际代为管理服务的天数支付物业费给原物业公司。)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管理方案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相应面积的管理、办公用房(如物业办公室)及必要的工具等;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逐步移交给乙方;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处理乙方在物业管理中需甲方配合与解决的实际问题;依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2.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议定的工作方案中的有关条款。乙方在征求甲方意见的基础上,有权根据有关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办法和措施,并抄送给甲方一式两份;3.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4.乙方有权对物业使用人员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规劝、制止或提请甲方协助处理;5.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材料;6.乙方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第三方;7.乙方负责向物业使用单位或人员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使用单位或人员装修物业时,乙方应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相关规定书面告知,与其订立书面规定,并负责监督;8.乙方负责编制年度物业服务计划,并于合同签订的一个月内一式两份书面提交给甲方。9.乙方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0.乙方负责本物业的报刊、信件的登记、收发工作,做到准确及时,有据可查。11.乙方负责本物业涉及的日常事务性协调工作;12.乙方负有物业管理队伍和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等责任,乙方使用的人员必须政审和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并经甲方认可;所有乙方使用的人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13.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之起7日内无条件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包括向甲方返还提供的管理、生活用房和设备用具,以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手续须经甲方书面确认;14.乙方应确保管理区域内的财产、设备设施完好和安全。若因乙方管理不当出现被窃或受损,乙方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或修复。15.乙方主管级以上人员(保安队长、电工班长、事务主管、物业主任)的招聘和解聘应书面告知甲方。16.乙方应定期发放业主征求意见表。第五章物业管理目标第七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来访接待: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形象良好;2.房屋外观:完好、安全、美观;3.设备运行:正常、良好。设备完好率达98%;4.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定期保养,状况良好。维修及时率达98%(急修随时完成,小修不过夜),维修合格率达100%,设施完好率达100%;5.公共环境:美观、舒适、安全、整洁;6.美化绿化:大楼外的绿化良好、绿化成活率达95%以上;7.交通秩序:停有序、行畅通;8.保安:24小时门卫值守与巡逻,不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9、风貌风纪:根据甲方要求为干部职工提供理发及头部卫生清洗等服务。10、食堂管理要达到饭菜可口、卫生;食堂内卫生整洁;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餐具干净、整洁,无污点。11.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满意率达90%;12.管理目标: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物业管理招标均应达到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省属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0〕房字40号)文件中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评分标准”值85分以上,甲方有权按此标准随时对乙方进行考核。第六章物业管理经费第八条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总价为元,每月综合服务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元/年。上述费用均已含税。2.付款方式:从本合同具体执行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支付金额所开具的正式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每月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纳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每月按应交当月服务费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第三方需使用本物业的空闲部位、自用设备和要求其他特约服务,由外单位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所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分配,乙方具体操作执行。第十条维修、养护、更新费用1.大楼及附属配套的水电、灯具、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的维修或更换,由乙方编制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所需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涉及维修人员交通、外聘技术人员等原因产生的交通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由乙方报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承担);2.设备设施由于乙方操作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维修更新费用由乙方承担;3.按甲方要求,乙方定期对机关大院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保洁费用(包括消毒剂、清洁剂、保洁小工具等)由乙方编制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定期对机关大院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适时投放消杀药物,有效控制蟑、蚊、蝇等害虫孳生(因疫情等特殊原因需要进行额外的消杀工作,甲乙协商处理);及时发现鼠害、蚁害等害虫现象,需要外聘专业人员的,应及时编制除害计划,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4.草坪修整、树木修剪等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绿地、树木、花草应每月修剪一次,涉及的工具材料费等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临时要求的修剪及维护等要求,由甲方承担人工费。绿地、树木、花草等需改造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具体组织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单据凭据,向甲方实报实销。乙方协助与花卉租摆公司的联系,做好盆栽、绿地、花草等绿化项目的更换工作,费用由甲方承担;5.机关大院内的化粪池及污水清理、管道疏通,以及根据甲方要求的办公大楼外墙及玻璃清洗等较大类型的清洁项目,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负责对大楼及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需要维修的房屋部位进行维修计划制定及预算编制,并将维修计划及预算编制情况报甲方审核,征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具体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7.风貌风纪服务内容主要是提供头发、胡须、鬓角等修整及卫生清洗,以及相应的吹发等服务。染发、烫发、造型等其它服务的费用,不在甲方保障范围。甲方工作人员根据甲方制作的凭证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服务,费用由乙方按凭证数量与甲方核实后按月进行结算。男性理发25元/次,女性理发30元/次,洗头15元/次(单次服务价格,经甲乙双方与指定的服务单位协商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第七章保证责任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向甲方交纳两年总合同金额的5%(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期限两年,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因乙方原因未完成物业管理目标;(2)由于乙方原因,本合同提前终止;(3)合同终止,逾期不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二条乙方为所有管理项目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作为乙方的管理责任担保。第八章违约责任第十三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五条规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适当赔偿。第十四条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五章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拒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服务质量综合指标经甲方考评低于60分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拒付当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扣减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第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物业处主任、部门负责人不在岗或兼管其他项目物业,按脱岗处理,每发现1人次在服务质量综合指标中扣减5分;乙方各岗位人员出现擅自离开岗位,每发现1人次在服务质量综合指标中扣减3分。第十六条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综合指标以85分为基准,考核每少1分,乙方应按当月的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的1%扣减服务费。第十七条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正;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民法典》规定的给予赔偿。附则第十八条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本合同具体执行之日前,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第十九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质量综合指标达到85分以上,物业使用人反应良好,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续订合同。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双方如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二十条莆田海事局物业管理工作方案和乙方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服务期间,如遇物价部门对同类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作政府指导价调整或其他因素(如社医保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致使管理成本不断提高),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行及政府因素酌情调整,但须与甲方协商后执行。第二十二条双方可对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起生效。甲方公章:莆田海事局乙方公章:代表人: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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