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
一、项目编号:LZZC2025-G3-990605-GXHS
二、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11861000(元)
广西柳州市城运龙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柳州市东环大道143号体育中心东区三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在全市城区内道路交通清障工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其对应的停车、保管工作一项。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中虎,雷玲玲(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王子良,姜黎艳,杨涛(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陈国庆,杨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41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8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
联系方式:0772-2125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
联系方式:0772-2999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潔
电 话:0772-2999348
附件信息:
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doc907.9K
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合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ZZC2025-G3-990605-GXHS采购人: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1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5第三章投标人须知2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2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3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19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ZZC2025-G3-990605-GXHS项目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预算总金额(元):11,861,338.75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11,861,338.75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在全市城区内道路交通清障工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其对应的停车、保管工作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最高限价(如有):11,861,338.75合同履约期限:三年,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每天08:00至12:00,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9时2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www.gcy.zfcg.gxzf.gov.cn/)(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开标时间:2025年9月19日9时20分开标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交至以下保证金专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账号:4505016200460000069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白沙路支行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zfcg.lzscz.liuzhou.gov.cn)。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投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是指后缀名为“jmbs”的文件),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投标人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查看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次进入“服务中心-入驻与配置”中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广西政府采购云客服热线:95763或者0771-3381253)。(3)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投标时,需凭制作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电子标项目不要求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到达现场,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9号项目联系人:廖庆联系方式:0772-21257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项目联系人:张雪潔联系方式:0772-2999348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3..如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服务内容、地点: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在全市城区内道路交通清障工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其对应的停车、保管工作。二、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人员、经营资质、收费批文等要求:清障、停车保管的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人员、经营资质、收费批文、安全责任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全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投资风险。(一)场地要求投标人在柳州市城区范围内自有或租赁(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性租赁协议设标,正式租赁场地租赁期应大于服务期。)建立停车场不少于两块场地,每块场地面积不少于18亩,场地面积及所有区域应充分满足清障、停车保管工作需要并全部用于建立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所有场地周边应有一条主路,方便车主办理取车事宜。今后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再增设停车场的,中标人应当按要求予以增加,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停车场全景图片;自有停车场提供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停车场提供租赁合同。如所有权或租赁合同中无法体现停车场面积的,另须提供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停车场地面硬化、便于出入、停放各类被扣留拖移车辆,各类车辆分区分别停放(2个区以上)。每个场地需按标准设置事故勘验区(具备检查汽车底部的检查坑),配备相应人员。停车场应设置群众接待室、物品保管室、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具,满足停车保管工作需要。停车场生态环保设施应当达到环保相关要求的标准。停车场应设置雨污分流系统,设置带有隔油措施的集水进和排水设施。社会车辆与事故车辆设置隔离,划出专门区域、配置废铅蓄电池暂存设施和容器,落实专人专管,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规范废铅蓄电池和废矿物油环境管理,避免涉案车辆的长期停放产生环境污染的隐患。(二)车辆、设备要求拖车、吊车:配备1台拖牵质量为25吨以上的大型清障车(含)、1台起吊质量为25吨以上大型吊车(含)、1台起吊质量为12吨以上中型吊车(含)、9台托牵质量为5吨以上小型清障车(含)以及必要的能满足清障的大货车1台、小型货车2台。上述车辆自有或租赁(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性租赁协议投标),所有车辆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应工作需要增加清障施救车辆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予以增加,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自有车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须是投标人;租赁车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须与租赁合同一致。以上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2、其它设备、警示牌、导向牌、锥形筒及其它辅助设施。应工作需要增加设备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予以增加,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三)人员配备要求全市配备足够的清障施救人员,服务履行期间中标人均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或雇主责任保险及社会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统一着装。中标人所聘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从业上岗资格证件及业务能力,并配备相对稳定的搬运队伍。应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的,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予以增加,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报采购人备案。(五)经营资质、收费许可要求1、投标人投标前应取得相关部门核准的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经营资质及清障施救、停车保管收费批文。2、投标人在投标前未取得上述经营资质、收费批文的,应在中标合同签订后20日内取得。中标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相关部门核准的清障施救、停车保管经营资质及清障施救、停车保管收费批文的,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六)其它1、中标人在中标签订协议后30日内完成停车场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项目建设。采购人经验收合格后,于10个工作日内将城区内道路交通扣留的车辆交给中标注人保管。中标人的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项目建设未按要求完成或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中标人应保证所使用的场地为合法性,如项目履行期间出现因土地使用造成的违法行为,中标人自负法律责任,采购人保留追责的权利。3、中标人因工作与工作人员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自行承担。4、中标人与被扣车辆当事人因拖曳、停放、保管产生的纠纷、赔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三、服务要求:1、采购人对委托中标人的所有工作拥有知情权及指导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查看被扣留、拖曳车辆情形,中标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投入情况,中标人工作履行等有关文件资料),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但不干涉中标人的合法经营自主权。2、采购人对中标人场地建设、车辆设施、设备、人员要求、服务质量具有指导监督权,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必须有利于车辆的拖曳、停放、保管且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要及采购人要求适时增加场地、人员、车辆等设备。3、采购人所有扣留车辆的放行权只能由采购人行使,采购人放行车辆时必须开具车辆放行凭证。中标人对采购人开具的车辆放行凭证无否决权。对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由采购人依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清理、移交、搬迁及台帐整理等相关工作。4、中标人经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内部有关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形象。5、中标人所属停车场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勤,确保清障施救快速联动及车辆安全。6、中标人服从采购人工作调度,所有清障施救车辆及停车保管场地,必须首先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要,对采购人扣留的重型、特型车辆进行清障施救时,中标人常备的清障施救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由中标人负责联系其它清障施救车辆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中标人的清障施救车辆应统一外观标识、清障施救工作必须迅速及时、安全有效。无特殊情况下,城市中心区接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郊区接通知后4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尽快完成车辆清障施救、停车保管工作。中标人应对每次出车指令及完成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数据应至少保留六个月,在保留期内无条件提供给甲方查询;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8、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好车辆保管台帐,完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采购人委托扣留的一切车辆均需开具《收车保管凭证》给采购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扣留车辆发放规定,不得私自放车、私自处理车辆,违规收取当事人相关费用等,由此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中标方违反上述规定超过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9、中标人必须确保被扣留车辆的安全,对停放在场地内的车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等保管工作。中标人需在车辆出入口、接待室及车辆停放区等关键区域安装摄像头,并保持24小时运行,视频资料留存期不少于1年。在中标人出具《收车保管凭证》接收采购人委托扣留之时起至将被扣车辆放行交付车主之时止,中标人负责被扣留、清障、停放、保管车辆及中标人代为保管车载物品,附属品的安全。在此期间造成损毁、丢失、灭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10、中标人对保管的扣留车辆按照采购人要求实行分类分区有序摆放,建立、完善停放车辆的遮阳挡雨、物理隔离设施。对采购人需要从停车场提取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中标人应安排车辆、人员予以配合。11、中标人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间,无偿协助采购人做好各类警卫清障疏导工作(如交通警卫、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12、中标人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间,按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做好安全、消防、卫生、文明、环保工作。办理相关证照,配备足够管理人员。中标人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中标人人员、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13、中标人不得使用被扣留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它附属品,否则因此造成损坏、纠纷及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4、经公告报废处置的车辆,中标人按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分区摆放,配合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好车辆的移交工作。四、服务期限:三年,即从2025年10月21至2028年10月20日(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五、服务模式:1、按包干制支付因发生交通清障、拖曳、暂扣及交通事故拖曳、暂扣、扣留及车辆保管服务等费用(包含在清障任务中所使用的车辆、工具、器材、人员等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人其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2、中标人在清障、停车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柳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与采购人协议的相关规定要求;未按标准收费造成的投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退费事宜。3、对采购人扣留的除交通违法车辆、交通事故扣留车辆、涉嫌盗抢车辆外等其它车辆委托中标人清障拖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实施,按协议规定收取费用。4、采购人按规定对被扣留车辆当事人开具车辆放行凭证,当事人在交警部门开具车辆放行条48小时内领取车辆的,停车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停车费用,当事人超过48小时领取车辆的,停车场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费用向当事人收取停车费用。5、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停车保管记录台帐,对所保管的车辆需采购人支付停车费用的,中标人应按要求做好报帐报表,由采购方人员验核无误后签字确认。6、收费标准应当公示在停车场显眼位置。7、中标人在清障、停车保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柳州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与采购人协议的相关规定要求收取费用,不得违规向涉案车辆当事人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六、支付方式:在政府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三年共支付12次,第1至11次每次支付合同价款的8.33%,第12次支付合同价款的8.37%,不计利息。七、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书面验收。2.验收标准:①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3.验收方式和程序:由采购人在服务履行期间不定期组织验收小组检查服务需求的落实情况。4.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履约验收,履约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编列内容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13.1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 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中小微型企业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或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按第六章要求的格式填写,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政策)。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拟);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6.2投标人应就规定的投标范围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时间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场地、设施设备、交通事故清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各项必要的保险、税费、员工福利,运营管理,企业应缴税费、投标费用等一切全部费用。对于招标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18.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白沙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6200460000069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否则投标无效。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至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由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备注: 1、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9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生产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生成电子文件。 20本项目不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1.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3.1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4.2开标程序:“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5.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网站中的查询记录截图并作为评审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评标委员会的人数:7人。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商务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3人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按综合评分中价格分、项目方案得分高低依次确定。35.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1.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8.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纸质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质疑联系人:张雪潔; 联系电话:0772-2999348,通讯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89号B-3区3-1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39.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39.2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取。40.1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40.2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含电子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18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文件规定签署处签名(含电子签名)的行为,私章、印鉴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投标人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9.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2)采购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投标人必须就所投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8.2.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的,均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2)采用支票、汇票或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或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或本票原件退还手续。(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保函方式的,由投标人代表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保函原件退还手续。18.2.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8.3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9.2、9.3情形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及“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9.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19.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签字(或者电子签名)、盖章(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及公章一致,并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或者加盖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0.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在线编制生成且后缀名为“bfbs”的文件,是否接受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21.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内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1.3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或者未按“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拒收。21.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操作将电子版投标文件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2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本须知正文18.4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通知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投标人报价均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通过邮件形式在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发送各投标人签署电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开评标系统依据招标文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查。25.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6)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人推荐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商务/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3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6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0.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4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结果公告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3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35.履约保证金35.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36.1签订电子采购合同: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电子采购合同。线下签订纸质合同: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36.2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36.3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4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5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6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7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8.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人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人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人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八、其他事项39.代理服务费39.1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中标金额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以下1.5% 1.5%1.0% 100~500万元1.1% 0.8%0.7% 500~1000万元0.8% 0.45%0.55%1000~5000万元0.5% 0.25%0.35% 5000万元~1亿元0.25% 0.1%0.2%1~5亿元0.05% 0.05%0.05%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合计收费=1.5+0.8=2.3(万元)1.1.1.1.1.4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0.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2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3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报价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5.1条(2)情形的;(7)报价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5)商务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0)投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1)招标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拟分包的;(12)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技术要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2)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4)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不得继续评标,并出具评标报告。3.澄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澄清函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电子回函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报价进行比较。(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提供服务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对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符合上述规定对报价给予扣除的,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不符合上述给予扣除情形的,评标价=投标报价。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投标报价分1、投标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投标报价分为满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某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某有效投标人评标价)×10分10分2技术分(满分84分)服务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响应、车辆配备、人员配备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的内容缺项或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不得分。一档(5分):服务方案不齐全,内容不清晰,服务响应不够迅速,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备一般,工作经验较少;各类作业车辆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档(10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内容,内容齐全;服务响应较迅速且部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备合理,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各类作业车辆配备齐全,车辆状态良好。三档(15分)服务方案涵盖上述内容且内容详细、有针对性;服务响应迅速且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各类作业车辆配备齐全、充足,车辆状态优秀15分服务实施计划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备勤计划,日常交通清障工作、交通违法拖(吊)车计划,服务计划安排,结算及台账管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的内容缺项或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不得分。一档(5分):计划内容不完整,实施计划针对性不强,各项工作安排基本能满足需求,基本可行。二档(10分)计划内容完整,实施计划有一定的针对性,各项工作安排合理,有一定的可行性.三档(15分)计划内容全面、详细、具体,实施计划针对性强,各项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可行性高。15分服务质量保障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保障措施、作业程序及业务流程质量保障措施、作业车辆质量保障措施、人员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标准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的内容缺项或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不得分。一档(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各项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相关措施可行性不高;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齐全,质量管理标准不高,难以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二档(10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基本齐全,质量管理标准较高,基本能保障项目服务质量。三档(15分):方案内容详细完整,科学合理;各项质量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相关措施可行、高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齐全,质量管理标准高,能有效保障项目服务质量。15分安全作业及应急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作业及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困难拖吊、作业过程安全保障措施、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保障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故紧急预案、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流程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的内容缺项或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不得分。一档(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性不强,相关措施可行性不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齐全;无针对突发情况应急方案,配套措施简单。二档(10分)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及可行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基本齐全;针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部分可行,配套措施较完善。三档(15分):方案内容非常全面,科学合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针对性强,相关措施可行、高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齐全;针对突发情况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方案,配套措施完善。15分进退场服务交接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进退场服务交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退出实施要求及标准、进退场交接工作和交接过渡期的突发情况、交接过渡期间安保及卫生清洁的开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提供的方案的内容缺项或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不得分。一档(4分):进退场服务交接方案简单,内容不具体,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二档(8分):提供的服务交接方案较贴合项目需求,有针对性。三档(12分):服务交接方案结合本项目需求特点,前期方案准备工作内容充分,有详细的退出实施要求及标准,衔接工作计划清晰明确;针对进退场交接工作和交接过渡期的突发情况,提出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应对方案,方案及承诺能有效保障采购人在交接过渡期间卫生清洁的开展。12分履约能力1、投标人拟投入使用的停车场总面积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停车场总面积每增加3亩得2分,满分8分(以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证明或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附实地照片,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场地租赁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准,否则不予加分。)2、投标人配备的车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台拖牵质量为25吨以上的大型清障车或起吊质量为25吨(含)以上大型吊车或起吊质量为12吨(含)以上中型吊车的得1.5分,每增加1台托牵质量为5吨(含)以上小型清障车或能满足清障的大货车或小型货车的得1分,满分4分(评标时以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租赁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准,否则不予加分。)12分3商务分(满分6分)信誉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1分,满分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3分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的每项1分,满分3分。(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3分总得分=1+2+3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四、中标标准及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应当确定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并按照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处理。当中标人属于信用信息使用规则中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该情况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计划号:采购人(甲方):中标人(乙方):项目名称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中标。为明确责任确保便于执行,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单价总价1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在全市城区内道路交通清障工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其对应的停车、保管工作三年投标总报价:人民币 元(¥ )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如在服务期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间到达甲方现场处理。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第三条权力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本项目。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第五条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三年,即从2025年月日至2028年月日止。2.服务地点:乙方中标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1.资金性质:一般性财政资金。2.付款方式:在政府财政资金到位的情况下,甲方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三年共支付12次,第1至11次每次支付合同价款的8.33%,第12次支付合同价款的8.37%,不计利息。第七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服务内容,其数量、服务项目要求等质量必须为无瑕疵的服务成果。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交付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详见合同附件)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九条保密条款乙方对本项目有关的数据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其合同,并且乙方须承担总费用50%的违约金。第十条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甲方应当在乙方完成停车场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项目建设后5个工作日内。2.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委托乙方的所有工作拥有知情权及指导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查看被扣留、拖曳车辆情形,乙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投入情况,乙方工作履行等有关文件资料),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但不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自主权;乙方整改不达甲方要求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对乙方场地建设、车辆设施、设备、人员要求、服务质量具有指导监督权,乙方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设备、人员要求必须有利于车辆的拖曳、停放、保管且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要及甲方要求适时增加场地、人员、车辆等设备;3.甲方所有扣留车辆的放行权只能由甲方批准,甲方放行车辆时必须开具车辆放行凭证。乙方对甲方开具的车辆放行凭证无否决权。对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由甲方依据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处理,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清理、移交、搬迁及台帐整理等相关工作;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经营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内部有关规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形象。2.乙方所属停车场必须24小时专人值班值勤,确保清障施救快速联动及车辆安全。3.乙方服从甲方工作调度,所有清障施救车辆及停车保管场地,必须首先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对甲方扣留的重型、特型车辆进行清障施救时,乙方常备的清障施救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由乙方负责联系其它清障施救车辆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的清障施救车辆应统一外观标识、清障施救工作必须迅速及时、安全有效。乙方应对每次出车指令及完成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数据应至少保留六个月,在保留期内无条件提供给甲方查询;乙方违反本规定又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达到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乙方应当按照服务承诺,在甲方通知后,在以上合围区域(包含上述道路)内分钟赶到现场,以上合围区域以外路段分钟赶到现场进行清障、施救等工作;不按时达到的,每次扣乙方200元,年累计达到二十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建立好车辆保管台帐,配备互联网电脑等办公设备,车辆的入场、出场均要核实信息无误后,上传车辆照片至车辆管理系统,完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甲方委托扣留的一切车辆均需开具《收车保管凭证》给甲方。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扣留车辆发放规定,不得私自放车、私自处理车辆,违规收取当事人相关费用等,由此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超过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必须确保被扣留车辆的安全,对停放在场地内的车辆要做好防火、防盗等保管工作。在乙方出具《收车保管凭证》接收甲方委托扣留之时起至将被扣车辆放行交付车主之时止,乙方负责被扣留、清障、停放、保管车辆及甲方代为保管车载物品,附属品的安全。在此期间造成损毁、丢失、灭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8.乙方对保管的扣留车辆按照甲方要求实行分类分区有序摆放、妥善保管,建立、完善停放车辆的物理隔离设施。对甲方需要从停车场提取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乙方应安排车辆、人员予以配合。9.乙方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间,协助甲方做好各类警卫清障疏导工作(如交通警卫、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非本采购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0.乙方在履行本项目服务期间,按法律法规及甲方要求做好安全、消防、卫生、文明、环保工作。办理相关证照,配备足够管理人员。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乙方人员、他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11.乙方不得使用被扣留的车辆,车载物品及其它附属品,否则因此造成损坏、纠纷及费用由乙方负责。12.经公告报废处置的车辆,乙方按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分区摆放,配合甲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好车辆的移交工作,乙方不承担报废车辆转移费用。13.乙方在清障、停车保管过程中,不得收取涉案车辆当事人本采购服务已包含的费用。包括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处理拖移、扣留车辆的期限内所有车辆的费用。非本采购服务部分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按照物价标准向车辆当事人收取。14.合同期满,允许并配合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将停车场的车辆转移,不收取任何费用。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若在服务完成前单方终止合同的,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事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如因乙方自身原因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提交书面整改意见书给乙方,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补偿及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五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仲裁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八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中标通知书;2.开标一览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需求偏离表;4.服务方案;5.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须知参与电子标的投标人必须为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正式供应商且申领CA证书,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及时完成平台注册、CA证书申领、CA证书绑定、下载投标客户端,熟悉并掌握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系统操作。一、投标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二、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递交的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三、投标人递交的材料将在一定期限内被保密保存,不予退还。四、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及规范要求:(一)投标文件应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公开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二)投标文件制作并加密完成后应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三)投标文件应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在签章时,投标人应注意CA电子签章的位置,如因CA电子签章遮挡重要、关键信息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对投标人不利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人应准确设置评审关联点。未设置或设置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五)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六)投标文件内容无法阅读、识别和判断的,视为未提供。(七)投标文件的容量大小须符合政采云平台规定。五、投标人在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六、特别说明(一)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投标人CA电子签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二)公开招标文件中规定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涉及到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一、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报价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_______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 )服务内容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所属各大队在全市城区内道路交通清障工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其对应的停车、保管工作合同履约期限三年,以协议签订日期为准企业类型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就规定的投标范围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时间范围内所涉及到的场地、设施设备、交通事故清障(含车辆违法停放、交通事故车辆扣车、涉嫌盗抢车辆拖曳等)及各项必要的保险、税费、员工福利,运营管理,企业应缴税费、投标费用等一切全部费用。对于招标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注: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加盖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报价说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报价说明文件)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请按附件格式提供,并附在本表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二、资格证明文件格式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方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格式)转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项材料必须以PDF格式上传;2.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凭证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出票人、汇款人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否则其响应无效。3.转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务必保持清晰完整,如模糊不清而造成该证明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6.投标声明格式投标声明(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3.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标的名称)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项材料必须以PDF格式上传;2.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内容一致。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为方便投标人识别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可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自测小程序链接: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5.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该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中标人依法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②监狱企业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服务由监狱企业承接的必须提供)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1.此项材料必须以PDF格式上传;2.中标人声明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格式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6.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注:按项目需求表商务要求具体项目填写)商务要求偏离表项号标的的名称商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7.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技术要求偏离表项号标的的名称技术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说明: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需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投标人根据投标技术的具体指标,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投标人认为其投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佐证。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项目服务方案(对应评分标准,格式自拟)9.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附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其他文书、文件格式1.质疑函格式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质疑事项:□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5.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投诉书格式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交通清障、车辆保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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