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中标结果公示(敦煌市永盛热力有限公司2025)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
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dhzfcg202509150004  
二、项目名称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一标段

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万盛建材市场 B8-020-023
2193059.85
86.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施工工期
项目负责人
施工范围

 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赵学祥
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马媛丽、张向禾、李锐、田延泓、关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
收取金额:1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敦煌市永盛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阳关中路888号(市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8193754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方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敦煌市肃州镇天汇家园6号商铺
联系方式:1880937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晓博
电话:18809375388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视频:

中小微、监狱及残疾人企业优惠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敦煌市莫高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964万元,资产总额为8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注意事项: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中小微、监狱及残疾人企业优惠中小企业有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敦煌市莫高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敦煌市城区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换热站二标段)(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964万元,资产总额为82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甘肃天岗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注意事项:1、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有大型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的,或货物制造商、工程承建商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在混合采购项目中,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有大型企业制造的,或货物制造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工程,供应商提供的工程有大型企业承建的,或工程承建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若采购人确定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有大型企业承接的,或服务承接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无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年末数据,无上一年度年末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但不应认定供应商投标(响应)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供热设备更新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