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6-NJZZ-C2025-0065

二、项目名称:下关街道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1320102MA1T6BPG88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81号院内88号楼
87.68(均分制)
15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子成(组长)、杨松青、汤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45%计算(以一年期费用为测算基准),代理费用为534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师庵4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5-5859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中海广场A座601、602室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25-5289652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025-5289652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106-NJZZ-C2025-0065采购文件.doc

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的(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4548.042167万元,资产总额为2954.5313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方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联合体协议我方本次投标不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的采购活动,并指定(供应商名称)为牵头单位。(工作2.若我们联合中标,(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需明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之处,加盖牵头单位的电子公章即可。南京余庆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106-NJZZ-C2025-0065项目名称: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9月第一章磋商邀请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6-NJZZ-C2025-00652.项目名称: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3.项目预算:164万元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64万元(服务期2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5.采购需求: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师庵45号,为方便采购人工作人员的就餐,拟将餐饮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一家餐饮管理供应商对其承包托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的证书扫描件)。(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7)苏采云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3.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第六章)。4.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5.保证金数额及缴纳办法:无需缴纳。6.报价响应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报价响应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8.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9.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10.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师庵45号联系方式:王先生025-585900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中海广场A座601、602室联系方式:朱工025-52896520-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3本次采购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后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采购文件组成4.1采购文件组成: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验收标准、付款条件、评标办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4.2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采购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不接受备选方案。5.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更正说明,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技术标准。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等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附上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6.4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7.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7.1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响应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3)★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证明文件;(4)《商务条款偏离表》;(5)合同草案条款;(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7.2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2)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予以说明。(4)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7.3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7.3.1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伴随服务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7.3.2供应商应对《需求清单》分别报价。7.3.3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8.评定成交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9.询问和质疑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质疑的,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截图或者其他资料,否则质疑将不予受理。)9.2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和质疑函的主要内容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9.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9.4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9.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6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0.提交响应文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逐一响应,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0.2供应商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10.3供应商应逐一说明提供的服务响应。10.4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强制认证产品的,应提供认证证书。10.5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10.6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0.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因素可能对磋商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0.8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1.响应文件的拒收11.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1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时间之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文件不能修改和撤回;如果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申请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3.响应文件的解密13.1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4.评审组织14.1.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组织项目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14.1.2项目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3)编写评审报告;(4)告知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14.2评审程序14.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向评委会反馈审查结论。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2.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是指本采购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14.2.3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4.2.4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14.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在苏采云系统中向其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4.2.6其他约定。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三家但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只有两家的,经评审小组认定,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可以继续进行。14.2.7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4.2.8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处理:(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不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特定条件的;(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响应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0)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11)报价超出采购项目预算的;(12)未逐一说明提供的服务响应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4.2.6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4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5.确定成交供应商15.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和服务标准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小组根据排名确定1-3名成交候选人。15.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3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后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15.4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15.5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6代理机构和项目评审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5.7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16.编写评审报告项目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7.1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7.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17.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8.签订合同18.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8.2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8.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8.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8.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产品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9.响应有效期19.1从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内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9.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可征得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电传、传真等。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20.代理服务费20.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45%计算(以一年期费用为测算基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所有费用后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代理费汇款单位: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费汇款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代理费汇款帐号:1036600000049588220.3有关发票开具事项:请将开票信息发至财务邮箱:njzz@wisdomzz.cn(开票信息包括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联系人等)。领取发票:电子发票。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将全部评审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定标准:2.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2.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1.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未预留份额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其中,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500万元以内的项目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相应价格扣除。3.2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说明: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本项目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的采购项目中。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4.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5.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等同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为依据。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8.综合评标办法: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备注一、价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评审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价格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5分15计算二、技术部分2.1岗位管理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岗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职责以及规章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1)岗位设置合理,各岗位人员数量配置完善,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度健全规范,针对食堂管理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的,得8分;(2)岗位设置较齐全,人员数量配置较明确,各类规章制度较健全,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3)岗位设置不齐全或不合理,或岗位人员数量无明确配置或无部门职责,或无工作流程的描述,或针对餐厅管理所做的规划不科学、不可行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2卫生管理制度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执行餐饮业卫生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保障,对清洁消毒规定、防鼠、灭蝇、防虫等有针对性的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1)制度明确,操作性强,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2)制度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3)制度基本明确,有一定操作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3质量管理制度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员工奖惩激励机制,与各方的交接、协调沟通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1)制度明确,针对性强,有不同于其他投标人新颖思路,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2)制度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3)制度基本明确,能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4应急预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得8分;(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较健全,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较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的,得5分;(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基本全面,对本服务项目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5安全防范措施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餐厅经营承包等各类安全制度,安全、防盗、防火等)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强,具有实际可操作性且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2)对本服务项目针对性较强,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3)方案基本全面,有一定操作性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8主观分2.6其他特色服务评委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特色服务承诺(格式及内容自拟)进行综合评分:(1)上述服务承诺可行性强的,得7分;(2)服务承诺可行性较强的,得4分;(3)服务承诺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7主观分2.7团队人员1、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营养师、食品安全员三项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独立管理餐饮实体经验的,得4分;(提供工作简历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团队人员(1)团队人员配备的厨师具备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2)团队人员拟派于本项目的面点师具有中式面点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团队人员一人多证不得分)23客观分三、商务部分3.1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非盈利性质经营机关、政府单位等提供过餐饮服务的证明材料,一份得3分,最高得12分。(供应商须提供服务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内须体现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12客观分3.2履约能力(1)提供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提供有效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客观分合计 100 注:评分标准中所涉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评分内容应进行明显标注,采用如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标注方式,方便评委查看。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本项目为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2.项目建设遵循标准(1)本项目标的的所属行业:餐饮业;(2)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需求清单1.总体要求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地点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标准及要求(1)就餐标准:拟30元/日/人标准(早餐10元/日/人、中餐20元/日/人)。(2)每月按22天计算,就餐人数按103人计算。(3)内容:食堂外包服务,早餐、午餐服务。(4)采购人提供厨房、餐厅、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成交供应商需照价赔偿。(5)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原材料(米面油、调味品、主材辅材等)加工,自负盈亏。(6)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成交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7)成交供应商需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8)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9)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供应采购人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10)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11)做好消除蚊、蝇、鼠害。(12)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13)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因劳保、工伤产生的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14)厨房员工应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三、伙食标准1.早餐标准:(1)菜:炒素菜一份(每天不同);小菜四样(花生米、雪菜、生姜、豆腐乳等及时更换不重复);(2)粥:一份白米粥;一份杂粮稀饭(银耳稀饭、南瓜稀饭等各种杂粮稀饭更换);(3)点心:点心四样(如:刀切小馒头、黄桥烧饼、菜包、花卷或酱香饼、肉包、杂粮馒头、南瓜发糕),周二在原有点心的基础上增加面条(馄饨)、周四增加炒饭(炒面、年糕、河粉);(4)蛋:蛋类每天一种,煎蛋、白水蛋、茶叶蛋、水泼蛋、咸鸭蛋一周不重复。2.中餐标准:二个大荤(2选1)、二个小荤、一个素菜、一个汤、一份水果(或酸奶),米饭任食。3.每周四将下一周菜谱发街道伙委会群,经伙委会修改后确定下一周菜谱,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四、原材料进货要求1.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及伪劣的原材料、转基因食品进行加工菜肴。2.成交供应商合理控制原材料进货量和仓储量,确保原料的新鲜度。肉制品、水产品等原料从购进到使用控制在两天内,绿叶菜、豆制品、鲜活原料等当天购进,当天使用。3.原材料供应商,应通过价格和品质比选,经采购人确认后才能供货。五、饭菜制作要求1.饭菜现做现供、干净卫生、品种多样、美味可口、供应及时、份数适当。2.在加工原材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3.切配好的原材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4.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5.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六、临时加餐要求1.供应商对采购人在就餐时间和就餐人数等就餐服务上提出的临时性要求应予充分保障;2.遇采购人有活动、会议加餐,供应商能及时提供相应供餐服务,不得因人员的增加而造成菜品短缺;3.根据传统节日、用餐人员的民俗要求,安排相应的餐饮服务。七、服务人员要求1.人员上岗总体要求(1)工作人员应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并将《健康证》张贴于显著位置;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调换,体检结果交由采购人备案。(2)工作人员上岗应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规范着工作服上岗。(3)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2.人员卫生要求(1)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留胡子,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要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做到无甲垢。(2)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穿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出现在岗位。(3)工作人员不得为手部染恙的人员(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3.人员工作要求(1)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人员提出建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与就餐职工发生争执,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向采购人反应。(2)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积极完成采购人就餐保障任务。(3)工作人员应遵守公司和采购人相关的规章制度,与其他岗位职工一样做到奖惩分明。(4)工作人员要钻研厨艺,互相学习,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多方式多渠道地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改善伙食,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等质量,尽最大努力使职工满意。八、食堂卫生要求1.每次就餐完毕,应立即整理、清洁餐具、灶具、水池,擦拭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做到一餐一洗、事不过夜;2.冰箱、冰柜、货物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食堂要采取除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3.每周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橱柜、餐具、饮具等,做一次彻底检查;4.每月供应商应对食堂卫生工作做一次全面检查,纠正不足,保持清洁、卫生的就餐环境;5.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除,做好垃圾分类,保持环境卫生,防止蚊、蝇、臭虫等繁衍,食堂要设剩渣回收桶,并设有明显标志;6.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餐饮设备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法,成交供应商在托管期内应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各项证件并接受其监督检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九、食堂安全管理1.下班前食堂谨记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及气源,落实轮岗检查、登记制度,负责人和公司要督促、检查,杜绝火灾及其它事故发生。2.供应商托管期间必须以清洁能源为燃料,不得使用有污染的煤炭类燃料。十、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按包月(成交价格)伙食标准,就餐人数约103人,多5人都不另外计费,超过人员按每人早餐10元,中餐20元收取,(每月按22天计算)。2.采购人按包月支付承包费用,于每月的1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付给供应商。十一、项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1.供应商需提交详细、合理、高效、可行的餐饮生产服务方案和有关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服务方案应包括文字资料、相关的图表和数据。2.供应商须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食堂生产计划、总体监控方案;(2)服务水平及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描述所能够达到的服务水平,包括供餐模式、菜品样式及数量、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应包括服务规范、人员结构、职责、管理、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等,供应商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服务人员用于本项目;(3)卫生管理方案:描述执行的卫生标准及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具体管理措施;(4)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包括(每日)菜单的设计(是否考虑到营养搭配,员工的口味多样性,食物的新鲜程度等)、制作、出品时间、剩余食品保存和处理等;(5)执行的安全标准,消防、安全及意外情况处理;(6)投诉处理方案(处理方式等)。十二、优惠服务及其他服务1.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条件,说明可能给予采购人的优惠服务,这些优惠服务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内容;2.除采购人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外,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可提供的其他特色服务。十三、特别说明1.成交供应商依法承包经营食堂、为用餐者提供餐饮服务、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2.成交供应商不得有挂靠、转包、分包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拒绝接受签约或解除合同关系。3.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采购人依法保留要求其经济赔偿的权力。(1)成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没有按合同服务至服务期满,或服务期内不正常运转,严重影响单位人员按时就餐;(2)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问题,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4.成交供应商不得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备、用具、用品、水电气等向除采购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食品加工服务。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管理及服务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要求,成交后提供针对此服务项目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及用工人员身份证、相关岗位的上岗证、健康证证明等材料并交付采购人审核(供应商负责相关费用),若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其他用工人员,需经采购人许可。6.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成交供应商的员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7.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的服务期限内不能认真按合同条款积极履约,并对采购人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十四、考核要求及标准1.采购人第一年第一个月结束进行考核,如不及格并根据考核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相应整改,第二个月继续考核,如考核仍然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2.采购人每半年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在3日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从下期合同款中扣除2000元-5000元作为违约金。扣除情况出现两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免责终止合同。3.服务期限内,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总分100分,低于90分为不及格,若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十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投标人当年度未达到招标人考核标准或未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不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十六、付款方式1.供应商须通过街道考核,考核合格后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并申请付款,采购人按包月支付承包费用,于每月的15日前以现金或转账付给供应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它重大事件导致不良结果的,产生相关费用与责任由供应商负责承担。3.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备注:1.本章所有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2.所有实质性要求在竞争性磋商中经采购人代表或磋商小组确认允许进行实质性变动。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下关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使用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下关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编号:xxxxxxxx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    服务内容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甲方除此费用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所承诺的服务期届满之日。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承诺;(2)中标(成交)通知书;(3)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及甲方需求为准。第七条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具体约定。甲方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与招标(采购)文件对比验收,保留邀请第三方质检部门验收的权利。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甲方认可的设计制作方案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应按以下第()方式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万元。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如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逾期通过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在乙方承诺的服务期内,如经乙方2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8.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服务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5%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乙方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合同》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如遇采购文件及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所附格式仅供参考,一切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投标文件目录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3、法人授权书4、磋商响应函5、磋商报价表6、分项报价表7、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8、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如有)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0、代理服务费承诺书1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特殊资格要求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3、联合体协议(如有)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如果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提交投标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对应¨内打“√”)8.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信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磋商总报价小写(人民币:元):                             日期:六、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分项目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                                                               总价小计:元备注:1.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八、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代理服务费承诺书致: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向贵公司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见下表: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账号: 开户行: 发票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十一、资格审查材料格式(特殊资格要求需自行提供证明材料)备注:以下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附件格式的信用承诺函。如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以下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并加盖公章2.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格式附后)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人:(公章)年月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年月日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十三、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的采购活动,并指定(供应商名称)为牵头单位。2.若我们联合中标,(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名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需明确联合体中各供应商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之处,加盖牵头单位的电子公章即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