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中标结果公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4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0号-1

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铺设用水管网1200米,架设电网750米,安装400KV变压器1台:修建约450米长,宽14米的产业配套道路;

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道北五路交叉口东南角和富名苑小区第8幢4单元4-1402室
2,259,000.00

评审总得分:94.67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30日历天
韩静
豫2412022202310900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建彬、白绍郁、郭振权(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24,5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中标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119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新世纪广场1幢27楼272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02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902625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pdf
评标报告.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4采购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4.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供应商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供应商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3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如供应商现场解密失败,供应商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磋商开启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响应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该提示与磋商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事项,以磋商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0379-67119333代理机构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0379-63902625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有无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市有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0251日2025年9月15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2、磋商文件3、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提交5、磋商开启6、磋商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样本)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一览表附件7:报价明细表本表最终格式以新点系统生成为主。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7-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8:工程预算书附件9:辅助资料表附件10:承诺书附件11:施工组织设计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他材料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42、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266457.55元最高限价:2266457.55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0号-1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2266457.552266457.55是2266457.55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工程概况: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铺设用水管网1200米,架设电网750米,安装400KV变压器1台:修建约450米长,宽14米的产业配套道路;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5.4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6工期:30日历天;5.7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5.9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5.10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缺陷责任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承诺在中标后不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2、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9-639026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新世纪广场1幢27楼272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9-63902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9-639026252025年09月24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9-63902625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新世纪广场1幢27楼2720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379-611253361.1.4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1.6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941.1.7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1.1.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1.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法依规结算最终费用;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1.3.1工期30日历天1.3.2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1.3.5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3.6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1.3.7施工及验收规范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1.3.8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工期;缺陷责任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扬尘防治目标;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他:\1.12.2偏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差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磋商过程中的澄清、修改、补充、磋商文件及答疑等(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一致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澄清、修改、补充、磋商文件及答疑等(如有)。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2266457.55元供应商磋商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3.2.5报价的其他要求1、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2、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所有设备、税费、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都应包含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之内,中标后,业主不另行支付。因供应商考虑不周造成漏项和报价失误,自行承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3.3.1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3.7.6综合标“暗标”评审本项目综合标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编制的综合标应满足以下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7)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RGB(0,0,0)。注: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3.7.6综合标“暗标”评审得零分。4.1.1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4.2.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2.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65。4.2.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由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异议提出及答复。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参与投标的项目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质疑异议函,代理机构通过交易平台给予答复。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最后报价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最后报价,请供应商提前熟悉电子招投标系统最后标价的相关操作方法,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9.2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9.3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资料响应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9.4监督单位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9.3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9.3解释权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响应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9.4其他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响应文件中须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供应商(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洛财购〔2021〕1号)“三是对于预留份额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不再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1.1.6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工期、质量要求等1.3.1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缺陷责任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4安全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5文明工地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6扬尘防治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7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9)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0)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磋商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1.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超出的响应将被否决。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资格证明材料(4)报价一览表;(5)工程预算书;(6)施工组织设计;(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应填写报价一览表、工程量清单;其它表格与报价一览表不符,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3.4磋商保证金3.4.1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不允许)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签字或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供应商持企业CA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解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请远程及时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供应商承认开标记录。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书面形式,并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成交通知7.3.1依据洛财购[2022]5号文件,《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采购人应在评标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化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7.3.2《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中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2.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2.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2.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3.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3.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3.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本工程位于洛阳市新安县,铺设用水管网1200米,架设电网750米,安装400KV变压器1台:修建约450米长,宽14米的产业配套道路。二、其他要求1、本次采购是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成交供应商。2、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成交供应商根据中标价(成交价)及变更签证所发生的费用编制工程结算书,报采购人、财政部门审查确认后作为结算拨款依据。3、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理、签证后方可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4、本工程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按相关文件执行。5、因施工造成的建筑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理。施工所用水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采购人不承担费用。6、工程材料供应管理办法:所有材料均由成交供应商自供,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且附有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市场准用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报监理、采购人认可,实行进场申报签证制度。7、合同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派磋商时所报的注册建造师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不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否则业主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同时该注册建造师每周保证4天在工地现场,项目部组成人员每周应有5天在工地现场,否则将扣除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业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后要提交装订完整的竣工资料六套(含交工资料、施工日志、竣工图)、结算书及附件一式三份。9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完成本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部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10.本工程的磋商报价以施工图预算为准,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补充通知(如有)、答疑纪要(如有)、现场情况(如有)、承包范围(如有),技术要求(如有)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也不能高于拦标价。11磋商报价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1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1按照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程担保管理的通知》洛建【2019】78号执行,并承诺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银行流水转账备注为工资且没有对公转账记录。(1)企业注册地在洛的施工企业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1%存储农民工保障金,外地进洛施工企业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2%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2)被评为我市“重点扶持企业”或近两年内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且没有拖欠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根据企业申请,可选择一次性存储一定数额的应急押金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方式,不再按单项工程存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在市区范围内通用。其中:(一)市重点扶持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100万元;(二)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200万元;(三)二级、三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50万元;(3)建设项目由外地施工企业施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2%缴纳农民工保障金;项目由我市建筑企业施工的建设单位按照单项工程总造价的1%缴纳农民工保障金;建设项目由我市重点扶持企业施工建设单位该项目可享受对应重点扶持企业一次性存储应急押金的优惠政策。(4)施工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监察部门认定,可使用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使用后,相关企业应在一个月内按标准足额补缴;逾期未补缴的,记入洛阳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黑榜”名单,并予以追缴。12.2施工单位(供应商)在参与竞标时,必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以下承诺:一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如实反映其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需特别注明截止开标之日止,是否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二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纳入洛阳建筑劳务实名制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系统;三是施工单位(供应商)在竞标时必须在标书中承诺:一旦其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工资保障金中先行划支。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对12.1、12.2上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规定进行承诺的,在评审时对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12.3如经调查发现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没有如实反映工资支付情况,或无故不足额存入工资保障金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并记入建设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企业诚信档案,在年检及下次招标中予以相应惩罚。12.4施工单位(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局部工程或工作面在人员、机械、设备等方面未按采购人的指令要求进行落实者,采购人有权调整该局部工程或工作面的施工者;调整款额全额调整,由采购人通知原施工方转交调整后的施工方。13、控制扬尘、防止二次污染。13.1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增加控制扬尘污染的内容,应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有结果;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对违反扬尘治理有关规定的,实施“七个一律”处罚。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七个100%:施工工地100%围挡,散流体、裸地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散水降尘制度100%落实,散流体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监控检测设备安装100%。开工进场前要做到“八个必须”:必须要做好门头、门柱;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扬尘治理责任牌;必须建立门卫制度;工地出入口处必须硬化;必须配置自动冲洗设备及洒水车;工地四周围挡封闭必须连续设置;必须并在围挡上方安装雾化喷淋设备;必须落实扬尘治理方案备案制度。“七个一律”:工程施工期间,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或拆除现场不达标的,一律曝光、一律记不良记录、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上限处罚、一律给予缓批资质、一律限制招标投标、一律通报给市(县)政府。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能重新开工。13.2凡发现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施工现场不达标,造成二次污染的,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处罚。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另附)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为电子版,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通用合同条款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专用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首页“文件下载”栏。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全市(包含各县区)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王剑主任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隆安大厦13838808890杨洋业务负责人15896531927周宜辉客户经理15036316707二、融资产品介绍:“E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行资金。告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E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为上年度中标额的1.3倍,单笔最高1000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信息即可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业务流程: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利率及优惠政策:贸易类不低于5.5%,工程类不低于6.5%,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业贷款成本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普惠金融政采通宝业务服务方案准入标准:1.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2.客户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以往年度有执行政府采购的记录),且政府采购业务无行政处罚记录。3.最近年度纳税申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4.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5、单一客户“政采贷”授信总量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7、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及回款周期等特点,可采用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或分期偿还我行授信。中国银行联系人:负责人:朱宗沛15978695077信贷经理:印晨15038659275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刘亚兴联系电话:13837937717(微信同号)二、产品介绍“银政易贷”是指平顶山银行针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个人贷款业务。1、目标客户:中标优质县区或区级(含)以上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2、采购合同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3、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含)4、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参考中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5、贷款利率:综合年利率不低于7%6、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情况不规则还款恒丰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张龙妹客户经理洛龙区展览路泉舜186西侧裙楼18538882575张浩公司金融部负责人18937966885裴绍辉分管行长18637904888二、融资产品介绍1.恒丰银行“政采云贷”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小微客户在线发放用于采购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资金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免抵押、无担保,开立指定回款账户授信额度: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日不晚于政府中标合同约定款日后的十个工作日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或阶段性还款2.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有洛阳市固定经营场所;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2)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无恶意违约记录。(3)我行信用评级结果在B3三级以上。(4)企业名下现有贷款合计不超过上年度总收入的45%。(5)近两年有两次含以上政府中标记录,且供货履约情况良好。兴业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分管领导:樊博(副行长、18638805299);信贷经理:尚梅(市场营销部负责人、15538855595);具体联系人:张海峰(产品经理、18603794400)1、产品介绍2、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3、期限:主体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4、利率:自动生成贷款利率。5、用途: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借款企业履行政府交易采购平台采购合同或订单所需的各类成本、费用及劳务支出等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周转需要。6、担保方式: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采购合同或订单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7、支付方式:采用受托支付方式8、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本金可结合采购合同或订单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循环使用,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回款由系统自动扣划归还对应的贷款本息,借款企业也可自助提前还款。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工商银行“政采贷”简介:“政采贷”是工行与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系统对接,根据获取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标、采购合同、收验货、付款以及历史交易数据等信息,为政府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金融服务。1、适用范围:供应商目前仅限于小微企业,后续将结合市场需要,适时拓展至大中型企业。2、融资额度:供应商融资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70%。3、贷款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以5年。4、贷款利率:融资利率参考最近市场利率(LPR)合理确定。5、办理手续:供应商与工行取得联系,开立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与工行经办人员线下沟通确定融资金额,通过工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贷款金额。工行进行贷款指令确定,贷款线上发放至供应商工行账户。分管领导:李亚琼:16603797557李若明:13233995266信贷经理:朱建国:13653893229张佩兰:15603799799平安银行“政采E贷”产品介绍平安银行“政采E贷”是平安银行与采购中心对接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政府采购数据等信息,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优势:1、额度高:线上最高500万元。2、申请易:5分钟完成线上申请。3、用款快:凭订单最快1天生效。4、纯信用:凭政府中标订单即可融资。产品申请资格:一、我行白名单财政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融资。二、有历史中标采购记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三、企业及申请人信用良好。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期限:1个月到1年。还款方式:先息后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利率:年化利率低至6%。举例1:贷款100万元,3个月(先息后本,利率6%),前两个月需要支付利息5000元/月,到期还本付息。举例2:贷款100万元,1年期限(等额本息,利率6%),每个月需要支付本息约86035元。平安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总经理:王煜13523601120业务经理:许洛周13938876588业务负责人:许洛周13938876588浙商银行“政采贷”一、贷款产品介绍“政采贷”是本行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招标进行的采购活动中中标并签订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采购人合同款支付作为还款来源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为符合本行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包括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与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部分工程类。二、适用对象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小微企业。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货物类、服务类利率最长一年,工程类最长可做三年。四、产品特点中标即贷,最高可贷1000万,最快三天审批放款,可做工程类项目。分管领导:张庆浩联系电话:18538198600信贷经理:郭利波联系电话:15937918530具体负责人:李超峰联系电话:15538530广发银行“政采贷”一、广发银行“政采贷”三、对象: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购买、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流动资金授信服务。四、担保方式:以政府采购项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个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五、授信额度:单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90%六、授信期限:额度有效期一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额度到期日后3个月,不超过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后3个月七、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可根据单笔业务实际付款频率和时间点进行还款,不得采取随借随还出账模式,还款方式应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金额、账期等相匹配。二、准入标准一、企业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当地二、政府采购历史超过一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一年,实际履约不低于一次三、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五、在我行评价不低于BB+级六、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配偶)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七、不得介入在金融机构有未结清(互)保类授信(含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企业三、授信用途授信仅限于借款人自身在具体合同项下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劳动资金需求,不得挪用于担保企业、借款人关联企业、借款人固定资产建设和股本权益类投资四、业务流程1.业务访谈,确定贸易真实性2.授信申请,企业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3.授信调查与额度核定,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发起客户评级,并按流程提交审批4.授信审查审批5.按照要求出账主管行长:李文强18137865269具体负责人:何俊杰13838894026信贷经理:姜晓凤15103799119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一、产品释义“政采贷”是中信银行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的特色融资业务,致力于解决政府采购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二、产品特点授信额度高、授信期限长、担保方式活三、产品内容金额最高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1年(含)、无需抵质押物四、申请基本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违法行为;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从业2年以上从事政府采购活动1年以上;具备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且交易记录良好采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要求五、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经营情况资料;从事政府采购活动资料;近一年政府采购回款的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联系人:高晋卿洛阳分行副行长18637127868闫恺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15837959999陈幽静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信贷经理15838817353洛阳银行“政采贷”(一)资料清单1、借款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相关材料;2、经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证明材料;3、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4、其他洛阳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授信要素1、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2、期限与还款方式: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相匹配。3、担保方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放款前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三)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陈经理15837979663信贷经理、具体负责人:任经理18738439998邮储银行政采贷贷款对象:1.已获得省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具备履约能力;2.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与政府采购合作1年(含)以上;3.在邮储银行开立回款专用账户。贷款要素:1.纯信用;2.额度高:可贷合同标的额70%,最高额度300万;3.方便用:可一次性或分期还款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辉职务:总经理电话:13598159333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简介一、融资机构基本情况及联系人联系电话1.融资入口:http://www.zybank.com.cn/zyyh/gsyw55/xqyjr/xqyzcd/382690/index.html2.融资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序号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1岳恒志177377998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2许然涛199038966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3柴碧林1327155583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二、融资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客户通过“中原银行公司金融公众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公众号”或“中原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申请即可办理。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业务,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审批。建设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介绍及联系方式1、业务流程(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2、产品优势(1)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2)放款快(在线审批,快捷放款);(3)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4)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5)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3、借款人基本条件(1)供应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2)供应商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4)供应商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5)供应商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2(含)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6)供应商与采购人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原则上要有2次及以上的历史政府采购中标记录。(7)供应商及采购人为本地注册企业。(8)供应商成立一年以上。(9)供应商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和风险缓释措施。4、申请路径: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5、利率:针对不同客户差别化定价,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合理确定。6、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马顺超13693835688信贷经理:张翠荣13937942294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彭国庆王伊宁公司业务分管行长客户经理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1523666730313683861133二、审批流程1、申请路径:(1)手机扫描二维码申请(2)网页版申请https://sme.cmbchina.com/;2、授信额度: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3000万,线上自助模式最高1000万;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一定补贴优惠;4、风控措施:(1)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的回款账户为我行且唯一;(2)在我行据以融资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3)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连带担保;5、客户准入(1)采购单位: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2)采购项目:优先支持货物类采购,稳妥介入服务类采购,审慎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8、政采自助贷:(1)线上申请及预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2)网银端线上自助提款,10分钟内即可到账;(3)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融资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80%;(4)利率优惠,线上可随借随还,更加符合政采供应商需求并降低企业成本。浦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苏冰高级产品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8623790623微信同手机号汪乐阳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3698889966微信同手机号二、融资产品介绍附件7-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如下:1.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2253.40万元,资产总额为1003.1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企业电子章):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自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0号分包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自分包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0号-1采购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10月11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项目2、采购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皓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0090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4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10月11日08:4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0、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1日09时54分11、评审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12、其他说明事项:河南桦棠建设有限公司在暗标清标过程中部分项不通过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10月11日08:4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4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472.262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4214.283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731.484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66143.854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66143.85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郭振权、张建彬、白绍郁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序号1评审因素营业执照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乐威建筑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有限公司通过通过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过1营业执照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质要求通过通过3项目经理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其他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通过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报价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响应文件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所有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731.482259000.02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472.262265000.03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66143.852261000.04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4214.28226300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0940.67594.6712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89336.67584.5623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96633.17584.1334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9.93333.83581.764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731.482259000.02259000.040.02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472.262265000.02265000.039.893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66143.852261000.02261000.039.964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4214.282263000.02263000.039.93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企业业绩汇总1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3.02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9.03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03.04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6.0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郭振权张建彬白绍郁汇总1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2.038.040.036.672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9.031.541.033.833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5.037.040.040.674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030.538.033.17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项目组成人员专业汇总1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5.02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5.03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5.04河南君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5.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590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乐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2650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桦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61000.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洛阳卓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求量路明或暑东粤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河南桦堂建设有限公司在暗标清标过程中部分项不通过磋商小组(签字):即报权张建彬334部监酱人:桃示式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二、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法宣城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州新报报2025年10月1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双红产业加工交易园区配套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