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中标结果公示(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自治区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自治区结核病研究所)2025)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50Q-
二、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宏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3599号新联市场A9-2号商铺
下浮率:85(元)
88.2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2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第二包)
符合条件资格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三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第一包)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第一包)
详见文件
详见文件
1
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小丽,贾娟(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刘福元,郝微丽,张蓉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财库〔2018〕2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下浮3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因系统计算价格分有误,在评审中价格修正为折扣率,新疆宏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实际中标金额为:下浮15%。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
联系方式:0991-78548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方式:0991-3929888、181991253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超
电 话:0991-3929888、18199125394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186.1K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1).docx167.6K

中小企业声明函260.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1日 18:24

评审专家名单
郝微丽,贾娟(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刘福元,张蓉荣,孙小丽

总中标金额
¥0.01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超

项目联系电话
0991-3929888、18199125394

采购单位
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1-7854875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91-3929888、18199125394

第一章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招标编号:TC250Q-包号:第一包报价单位:%货物名称下浮率项目周期项目地点投标保证金备注肉类下浮率:1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人指定地点0.56万元/投标人(盖公章):新疆宏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的总价相一致。并华高第二章投标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且招标编号:TC250Q:包号:第一包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合计:1投标人(盖公章新疆宏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郑华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本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5.不得超出单价限价。6.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郑华高9-1政府采购货物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招标编号:TC250Q-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1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59第六章货物需求69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76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9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C250Q-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第一包肉类:56万元,第二包米、面、油:48万元。最高限价:以当日“乌鲁木齐北园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的市场公示价格中的中间价作为基准。填报下浮率(肉类下浮率不低于15%,米、面、油下浮率不低于20%),下浮率≥0%【不得低于0%(含)】,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例:下浮率3%、下浮率5%、下浮率10%为有效报价,下浮率-5%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1项第一包:肉类按时保质保量为我单位食堂提供肉类,保证食堂正常运行。第二包:1)米:颗粒饱满,颜色发清透,2024年当年种植生产,不得添加陈米;2)面:特制一等粉,不许添加任何添加剂,小麦为2023年当年种植生产,不许添加任何陈化粮成分;3)油:在保质期内,不要转基因油,物理压榨,纯葵花籽油一级,不允许添置调和油。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2.4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6供应商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7米、面、油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肉类无特殊资质要求2.8本项目可兼投兼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3.1请于2025年9月12日10时至2025年9月19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后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自行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95763获取支持。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2招标文件售价:每供应商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9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电话:0991-3929888、18199125394联系人:孙中文、廖超、谭洁采购人: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电话:0991-7854875联系人:张先生特别告知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下简称“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项目电子版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五)其它事项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6)电子招投标说明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CA加密锁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凡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若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自行承担投标响应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在政采云平台自行解密文件,请及时跟进招投标及开标流程进度,若因超时未解密成功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投标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7、保证金缴纳请详细阅读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第12中相关内容。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采 购 人: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地 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环北路2219号联 系 人:张先生电 话:0991-7854875 1.2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业务联系人:孙中文、廖超、谭洁电话:0991-3929888、181991253941.3.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5.1所属行业:工业1.5.2是否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是。1.5.3是否为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是。1.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6.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第一包肉类:56万元,第二包米、面、油:48万元。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5.5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8.1如投标人对多个标项进行投标,可以兼投兼中9.1提供投标人的最近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121.保证金形式:保函正本 电汇 ☑支票等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形式2.保证金数额:第一包:0.56万元第二包:0.48万元3.保证金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递交方式:1)在线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确认成功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供应商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5.温馨提示:1)供应商购买标书成功后,可在中招联合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缴纳保证金的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即可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汇款。保证金虚拟账号针对不同供应商、项目各不相同,请勿泄露或从他人处获取账号信息,因账号泄露导致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保证金退款遵循原路退还原则,请不要在银行柜台现金汇款、个人账户汇款以及通过非银行机构代理汇款,需确保汇出账户可以正常收款。3)汇款后请及时登录系统了解款项到账情况,紧急情况可与客服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您的投标。注: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2、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附言和摘要注明该项目编号。3、平台客服热线:010-86397110。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引致的投标无效等后果。1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4.1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资料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a.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备注: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1时00分18.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9.2信用查询时间:2025年10月9日11时前20.4核心产品:不涉及23.2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27.1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第一包:3家第二包:3家27.2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31.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形式:/32.1预付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32.3情形如下: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20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50万元□其他采购人不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前支付采购资金33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财库〔2018〕2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收取。(下浮35%) 3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35.3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62108085 37.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3.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1.5.1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3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5.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第1章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5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组成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中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5)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2.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外埠:电汇,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12.4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制作(线下)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宜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文件的制作(线上)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4.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合法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5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18.2.2开标程序”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线下)15.1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15.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线上)15.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采云平台”、15.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15.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线下)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接收人签字: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5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线上)17.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17.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7.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线下)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开标(线上)18.1.开标时间和地点18.1.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2如投标人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程序18.2.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8.2.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5分钟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投标人。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投标人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并电子留痕,由参加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电子开标记录在开标记录公布后15分钟内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线上确认,未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汉语语言文本为准。20.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20.3.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0.3.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0.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1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20.4条规定处理。20.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0.6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21.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2.无效投标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4)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8)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24.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原则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31.2中标人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1.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0条或31.1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预付款32.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比例见投标须知资料表。如需提高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人为中小企业,预付款提高比例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2.2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32.3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资料表。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1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4.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4.3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4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5.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联系电话:62108164、6210805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四,如采用);6、符合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第一包或第二包报价单位:%货物名称下浮率项目周期项目地点投标保证金备注下浮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的总价相一致。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三)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注1: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2: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4、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四),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四)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人的最近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说明:1.按照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3、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6、缴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7-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7-2《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三)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其他用于价格扣减条件的相关文件(如有,如不属于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等,格式自拟)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10、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11、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2、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份,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力。(3)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服务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1货物名称合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本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5.不得超出单价限价。6.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3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项目周期项目地点其它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各项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6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承诺日期:7-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未列明清单的产品须写明产品的分项大类(如:蔬菜、水果等)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注4: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7-2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单位名称(盖章):日期: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3)如无关联单位可不提供此说明。10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11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2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项目名称买方:卖方:签约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合同编号:年月日甲方(买方):地址:电话:乙方(卖方):地址:电话: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配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采购物品名称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数量、规格、参数及价格:(详见下述表格)注:上述货物交货期:3、本合同供货价为第一次采购时按市场价下浮后单价来计算全年进货单价,供货价包括全部货品、税费、包装费、运输、装卸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等所有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除支付合同约定货款之外无需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和款项。4、价格清单表是基于乙方在完全理解本项目所需为前提,同时甲方对清单中的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及数量等没有校对的义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对清单的综合费用提出任何费用的增加。实际供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如因价格波动,乙方拒绝供货,按照合同违约责任处理。5、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开始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一年期限内),经甲方食材配送中心确认后,进入合同期,试用期不合格,本合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二、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及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的质量要求,干净卫生、无杂质、无异味、无过期、无变质、无腐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现象,必须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包装上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食品的理化指标及农药残留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不存在有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现实或潜在的危险;若因此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乙方应保证其配送的每一个批次的货物符合上述质量标准及相应的安全标准。每半年提供所需证件及产品检验报告单。在实施中甲方将核实乙方投标书中的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QS标志与实际供货的产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QS标志是否一致,如发现偏离,甲方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需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提供各种有效证照的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与食品销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上述各类证照始终处于合法、有效状态。4、根据甲方采购计划单的品种数量,乙方不得缺斤少两,缺货少货由乙方当日12:00前(北京时间)必须补齐,运输费用乙方自理。乙方如发生不按时给甲方补齐货物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同类产品的全部货款,并提出一次警告;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第三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第四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0%;第五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第六次出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预算总额20%的违约金。5、如甲方应急临时需购货品,乙方必须按指定的品种、数量,在接到甲方的要货通知后2小时内及时送货,运输费用乙方自理。节假日保证按时配送。如甲方有特殊配送需求的,乙方尽量设法满足。6、如发现同等质量货品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情况,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同类产品的全部货款,并提出一次警告;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第三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第四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0%;第五次出现同样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第六次出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预算总额20%的违约金。三、质量保证期1、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包装要求、无破损、无过期、无异味、必须具有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包装上必须标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质保期自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出现腐烂、变质、过期及其他质量问题等现象的,乙方负责免费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因更换货物所产生的包装、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2、质保期内,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予以更换或者因情况紧急,甲方有权另行采购其他商家同类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预留质保金,甲方可从质保金直接扣除)。3、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品进行长时间储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调换不符合配送期要求的货品。四、交货时间、地点1、乙方按甲方要求配送货物的日期将货物送达至以下指定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各餐厅,并确保及时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甲方指定的接货人为:餐厅负责人。其他任何人员(包括甲方的其他任何工作人员)签署的接货单,甲方均不予认可。3、供货时间:根据各餐厅的具体要求进行配送,如乙方不能及时送货导致甲方餐厅菜品无法正常出餐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未送达货物金额的50%,赔付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赔付;第二次出现同样情况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未送达货物金额的100%,赔付金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进行赔付;第三次出现同样情况的,乙方应向甲方赔付未送达货物金额的150%,赔付金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进行赔付。第四次出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且要求乙方承担预算总额30%的违约金。有特殊需求的供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供货时间和频次。4、交货完成前(即货物交付完毕且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前),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损毁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交货完成后(货物交付完毕且经过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货物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风险转移至甲方。五、货物的包装及运输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和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的货物有任何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敞露运输,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2、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内。3、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货品由生产厂家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的包装箱或包装袋进行完整包装,包装上必须有清晰的厂家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量;包装破损甲方有权不予以接收。4、乙方保证运输周转的容器与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得敞露运输,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六、验收1、验收标准:以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货物的验收标准。甲方仅对乙方交付货物的数量、规格、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不代表乙方对所交付货物潜在质量安全问题免责。2、数量的认定:乙方每日依据甲方提供的物资计划单中品种数量配送;甲方工作人员和乙方人员现场称重或点数完毕后,共同在送货单上核准并签字,并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作为结帐凭证。计量单位:按公斤、件、箱计。结算数量按照各餐厅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3、自交货后当日,甲方应依照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异议,乙方应在接到异议后及时进行更换,直至验收合格,如果因乙方供货质量原因造成的甲方受到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赔偿。七、货款的支付1、甲方支付上述任何一笔款项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做账要求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发票查验单),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之后,由乙方为甲方先行垫付货款,首次送货两个月后结算前期货款,滚动式结账,按月进行货款结算。如遇节假日甲方财务扎帐等特殊情况,结账日期依次顺延。3、甲方通知乙方结算货款时,乙方需认真核对结算清单和送货单,双方就当次货款结算完毕且乙方开具货款正规发票后即视为乙方对该期货款结算金额认可无异议。从发票开具之日起,乙方再发现当期货款存在错算、漏算的情况,甲方不予补付任何货款,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名称:账号:开户行:行号:甲方向以上账户付款,即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相应的付款义务。乙方对上述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承担全部责任。若上述账户状态或信息发生任何变更,乙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使甲方获悉,否则甲方不对乙方迟延收到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承担责任。八、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满足对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等不可抗力事件时,各单位封闭在家状况下对甲方无条件提供货物保障供应,如不能满足极端特殊条件下的供应,视为违约,赔偿甲方合同预算总额的30%的违约金(由未结算货款进行抵扣),并自动终止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与第三方供货商另行签订合同,进行供货。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履行合同,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的中标价格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直接将该批次未按合同价执行的货款在次月结算时予以扣除。3、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因价格、规格型号、品质或数量等原因,寻找借口不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配送货物,造成无法满足甲方采购需要的,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未配送货物金额的50%;第二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未配送货物金额的100%;第三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货款的30%;第四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货款的50%;第五次出现同类情况的,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如出现五次以上同类情况的,拒不按合同标准执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额30%的违约金。4、乙方因供货品质未达到甲方要求,当日必须进行更换。第一次出现未及时或拒绝更换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同类产品的全部货款,并提出一次警告;第二次出现未及时更换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日全部货款;第三次出现未及时更换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30%;第四次出现未及时更换的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当月全部货款的50%;第五次出现未及时更换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全部货款。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延期交货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得无故断货。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未能及时供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乙方逾期供货超出交付期七天(含七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额30%的违约金。6、乙方所交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或拒绝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并按照本条第4款违约责任对乙方进行处罚。7、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或任何第三人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甲方采取诉讼途径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除此之外,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最终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8、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如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擅自转包、分包、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上月货款作为违约赔偿金。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9、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因送货车辆在甲方医院园内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甲方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的生效与文本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一、其他约定事项1、乙方签定的供货补充合同和供货承诺书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投标文件、答疑附件、合同附件《食品安全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从其规定。2、本合同首尾部的双方联系方式及地址为双方有效的送达地址,如有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当日向对方书面通知,如因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相对方按合同尾部地址送达的,视为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食品安全承诺书一、本人做为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的供货商及合作商,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自愿向医院承诺如下:1、绝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贵校采购标准和双方合同约定质量的货物;2、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缺斤短两,如出现缺斤短两,少一赔百(公斤);3、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品;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验收、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食品;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向甲方售出的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8、我方保障食品安全的运送设施,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影响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储存食品环境达到规定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存放。存放食品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污染、防变质条件。10、绝不随意断货、不乱提价格、不重复结算;11、绝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串通,做出任何损害医院校利益及声誉的事情;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如下责任:1、本公司(本人)剩余未结全部款项作为违约金全部归医院所有;2、如因本人的相关行为给贵院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的未结款项不足以弥补医院损失的,本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被医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授权贵院在全国的各类报纸、杂志、网络、微信、电台、电视台等任何媒体对本人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2)授权医院将本人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行广泛宣传;4、如本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医院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人的全部法律责任;三、本人作为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愿为本人的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担保人(签名):日期:第六章货物需求第一包:肉类一、商务要求1、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进行送货。2、供货期:一年。3、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与食品销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4、服务概况、范围及相关参数:1)所有冷冻和生鲜肉类(牛羊肉、猪肉、鸡、鸭、鱼、海鲜),鸡小腿、鸡边腿、鸡丁、鸡丝、鸡胸均为冷冻去冰食品。2)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以新疆北园春市场官网当日中间价格向下浮动,折扣不低于85%(即八五折)。3)如需采购未在报价清单内物资,甲乙双方联合在北园春或新联市场、海鸿市场询价,询价3家以上,以中间价格向下浮动,下浮比例同上。每一个月1号制定一次价格。5、售后要求:履行合同内的相关条款。二、技术要求(一)食材安全要求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货物,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鲜活食材必须在当月定价工作完成前,提供鲜活食材的产地(渠道说明)、检验检疫证明;肉类必须符合相应的质量和卫生国家标准,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2.有包装物食材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质保期内检验合格产品。各类货物包装应分别符合国家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GB18406《农产品安全质量》的规定和卫生要求,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包装袋上印有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联系电话,还应有注册商标及QS标注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物符合国家相关质量、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材)包装。特定包装的食材,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3.供货前,所有食材均须提供食品供货渠道来源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质量检验检疫证明文件。配送公司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监测认证后,由配送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配送公司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列入政府采购征信记录。4.配送公司应保留和提供所有食材的溯源信息依据。如产地、生产商、生产批次、质保期限等信息资料。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供应的货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采购人对有疑议的货物有权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二)所配送的食品如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的,直接取消中标配送资格,扣除当月货款的25%,除全部退货外,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动物等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的;(三)所配送的食品如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立即予以更换符合标准的食材,累计发生2次以上的(含2次)取消中标配送资格,扣除当月货款的25%,除全部退货外,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1.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2.超过保质期限的;(四)所配送的食品如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的,立即予以更换符合标准的食材,2次以上的(含2次)给予警告,3次警告后,取消中标配送资格,扣除当月货款的25%,除全部退货外,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1.所配送的货物以次充好,生鲜肉类、冻货等原料不新鲜的;2.配送的货物缺斤少两的,特别是冻货等原料以冰代料的;3.价格与市场不相符的;4.配送的原材料多于或少于订货数量的;5.配送的原材料与订单不相符的;6.配送时未按照约定,严重超时的;中标单位为确保不出现以上问题,应建立规范的检验检测机制、建立正规的产品供应渠道、制定安全的产品配送制度。第二包米、面、油一、商务要求1、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进行送货。2、供货期:一年。3、投标人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与食品销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4、服务概况、范围及相关参数:1)米:颗粒饱满,颜色发清透,2024年当年种植生产,不得添加陈米;2)面:特制一等粉,不许添加任何添加剂,小麦为2023年当年种植生产,不许添加任何陈化粮成分;3)油:在保质期内,不要转基因油,物理压榨,纯葵花籽油一级,不允许添置调和油。4)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以新疆北园春市场官网当日中间价格向下浮动,折扣不低于80%(即八折)。5、售后要求:履行合同内的相关条款。6、是否适宜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二、技术要求1、质量要求:(1)油:10L,压榨一级葵花籽油,在保质期内,不要转基因油,物理压榨,纯葵花籽油一级,不允许添置调和油(2)大米:25kg,一级,颗粒饱满,颜色发清透,当年种植生产,不得添加陈米,做抓饭用(3)25kg,大米、颗粒饱满,颜色发清透,当年种植生产,不得添加陈米(4)面粉:25kg,特制一等粉,不许添加任何添加剂,小麦为2023年当年种植生产,不许添加任何陈化粮成分2、技术指标、服务内容.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检疫标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3、供应产品质量要求:1、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2、供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所售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实后确属供方责任,供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工作程序如下:1、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2、符合性审查工作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1条的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分。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6.同品牌处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执行,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执行,若仍并列则:按照企业实力排序;若企业实力得分并列时,按照同类型业绩排序;若同类型业绩并列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上排序,按得分多少排序)。资格审查表投标人名称结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等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纳税和社保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项目需求)米、面、油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文件。肉类无特殊资质要求                      审核人员签字:_________注:1、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要求说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条款号   未提供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适用)1.4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符合联合体规定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1.7 响应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未参与其他服务1.8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2.3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符合文件要求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5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保证金符合要求12.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90日历日  符合其他实质性内容20.1符合文件要求接受算术修正20.2参照投标人须知20.2(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同一品牌处理20.3 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中只要有 1 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20.5 参照投标人须知20.5(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22.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未发现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况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需求实质性条款符合文件要求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评审因素和指标(第一包)序号项目评审标准满分备注一、价格部分(30分)1价格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价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30二、商务部分(16分)1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相关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需附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2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三、服务方案部分(54分)1食材运输、贮存措施食材运输、贮存措施能够有效地保证食材质量及新鲜度且超过采购需求的,得20分;食材运输、贮存措施较有效地保证食材质量及新鲜度满足采购需求,得15分;食材运输、贮存措施在保证食材质量及新鲜度方面不足,得10分;食材运输、贮存措施在保证食材质量及新鲜度方面差,得5分;未提供措施不得分。202配送车辆及配送时效1.配送车辆2辆及以上得6分;提供自有车辆(投标人名下或法人名下)证明文件(行驶证)。2.中标后按照甲方要货的要求时间内送达得6分(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进行送货)。注: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12注:1.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清单和图片。2.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的购置发票。3.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运营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3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针对遇突发安全事件、货源短缺、恶劣天气等情况,对所有供应商综合比较评分。1、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得9分;2、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具体得5分;3、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简单、一般得1分;9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制定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①内容、②方式、③人员及其他资源保障等,④后续保障措施可行性强,遇到问题时能迅速响应,并能及时解决。完全满足每项得2分(不满足或者方案不可行、实现难度大不得分),满分得8分。 85货物的可靠性及安全性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且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甲方单位;保证供应产品、食品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注: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5合计100评审因素和指标(第二包)序号项目评审标准满分备注一、价格部分(30分)1价格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价中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30二、商务部分(16分)1业绩要求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相关项目业绩,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需附服务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02体系认证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三、服务方案部分(54分)1配送方案投标人根据其所投标项采购需求的特性提供的配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急需的小批量物资供应、车辆安排、货物装卸、运输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有缺漏项或者表述不清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15分。(缺漏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编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或实施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简略或与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等)152配送车辆及配送时效1.配送车辆2辆及以上得7分;提供自有车辆(投标人名下或法人名下)证明文件(行驶证)。2.中标后按照甲方要货的要求时间内送达得6分(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24小时进行送货)。注:供应商需自行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不得分。13注:1.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清单和图片。2.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硬件设备的购置发票。3.需提供专用车辆及相关运营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3应急预案根据供应商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针对遇突发安全事件、货源短缺、恶劣天气等情况,对所有供应商综合比较评分。1、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面、可行性高得12分;2、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较具体得8分;3、对问题食材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简单、一般得4分;124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制定完善,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①内容、②方式、③人员及其他资源保障等,④后续保障措施可行性强,遇到问题时能迅速响应,并能及时解决。完全满足每项得2分(不满足或者方案不可行、实现难度大不得分),满分得8分。 85货物的可靠性及安全性供应商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且所有商品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甲方单位;保证供应产品、食品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满足以上要求得6分。注:需提供有效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6合计100注1: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注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前附表中规定的比例后参与评审。注3: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前附表中规定比例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注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注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注6: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印华5概城福SI斗TK高郑公K一、《中小企业声明函》A2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烧伤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单位名称)的新疆医科大学第八附属医院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招募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牛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羊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猪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4.鸡肉类(鸡小腿、鸡边腿、鸡丁、鸡丝、鸡胸等为冷冻去冰食品)(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SI斗TK高郑印华5概城福振1K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A2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5.鸭肉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6.鱼肉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7.海鲜类(标的名称),属于工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新疆天山皇牛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280万元,资产总额为1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宏鹏鑫达贸易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0日SIA注1:未列明清单的产品须写明产品的分项大类(如:蔬菜、水果等)2斗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TK高郑印华5概城福振1K立企业可不填报。注3: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注4: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SIA2斗TK高郑印华5概城福振1K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我公司声明:我公司非监狱企业。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SIA2斗T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K高郑印华5概城福振1K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公司声明: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米、面、油及肉类物资供应商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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