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 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Z-25-13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20-2025-00384
三、项目名称
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湖北通达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1楼
中标(成交)金额:99.1(万元)
综合评分法:81.67(分)
服务类
名称: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服务范围: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 服务要求: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提交成果以及完成后续相关服务为止 服务标准:按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小组成员
胡金林(包1)、张争明(包1组长)、刘亚雄(包1采购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0-11
2、评审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以服务类标准计取收费
2、收费金额:1.486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汉口北大道208号
联系方式:027-85998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兰陵路1号
联系方式:027-8220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嵩、李振祥
电话:027-82200027
相关下载
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
相关合同
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计划函号:420120-2025-00384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项目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编号:WZ-25-133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开启六、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2.定义3.工程、货物及服务4.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现场踏勘(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磋商报价12.备选方案13.联合体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6.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1.迟交的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4.磋商代表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磋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9.签订合同(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1.质疑回复32.投诉(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九)其他要求(十)适用法律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二)符合性检查表(三)详细评审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二)评审报告的签署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二、报价文件(一)报价一览表(二)分项报价表(如有)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三)资质证明文件(四)业绩证明文件(五)商务偏离表(六)其它商务文件四、技术文件(一)技术方案(二)技术要求偏离表(三)其它技术文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Z-25-1331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5-003843.项目名称: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10.00万元6.最高限价:110.00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提交成果以及完成后续相关服务为止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土地学会对关于延长资质土地规划有效期限的相关说明和公告,本次招标允许2024年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土地规划资质参加,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或公告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6.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3.方式:网络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0/#/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09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纸质版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2、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ccgp-hubei.gov.cn/index.html)、武汉市长江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47.111.115.168:10020/#/index)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汉口北大道208号联系方式:027-859981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名称:武汉武咨招对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联系方式:027-822000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嵩、李振祥电话:027-82200027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9月26日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2监管部门武汉市长江新区财政局2.3采购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5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以服务类标准计取收费。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当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银行账户信息(1)户名: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江汉支行(3)行号:104521003916(4)账号:562564118131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1)开票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采购代理服务费(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6.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10.4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12.1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3.1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14.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4.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5.1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1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6.1投标(磋商)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7.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90日历日18.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需要,只需递交电子文件19.4样品无有:样品名称:/样品数量:/20.1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内容。23.1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3.2评审专家的产生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7.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9.1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30.1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1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3.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受34.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内容: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99.17万元价格扣除比例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对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第二条规定享受上限评审优惠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它符合鄂财采发〔2022〕5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4.2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其他优惠措施:/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2优惠措施执行。34.3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5.1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5.2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九其他要求无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3年或前5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则“近三年”是指2017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16.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8.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响应文件封面中供应商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响应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18.3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19.2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长江新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是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本次招标的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及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2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4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1.质疑回复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34.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34.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5.1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2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1)项目背景和项目概况传统填埋模式面临土地紧张、生态风险等问题,长江新区为响应国家“双碳”“无废城市”及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概况:覆盖长江新区全域,2025-2050年分三阶段推进,以实现弃土“减量化、无害化、高值化”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现状诊断、技术创新、政策构建及设施布局,旨在打造长江经济带工程弃土资源化利用标杆;(2)具体的需求1.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5-2050年)服务: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5-2050年)编制工作。2.资产评估报告: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25年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3.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经营权盘活项目实施方案、资源量调查报告编制工作。(3)成果文件要求质量应达到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二、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2.供应商的所有服务活动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应文明、安全、规范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承担因自身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3.违约责任:3.1若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天1000.00元人民币,但其最终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3.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服务质量及诚信要求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其它: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进行约定。第四章合同草案(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实施地点:(三)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和货物设备采购清单等1、。2、。3、工完场清,施工产生的垃圾运至政府允许倾倒处处置,运距与响应文件中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运距一致。4、涉及其它内容,以甲方下发乙方联系函或任务单为准。隐蔽工程需留存影像资料,并及时反馈甲方,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或新增工程量,需向甲方办理相关书面手续。留存影像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甲方书面确认工程量,并办理鉴证手续,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进行结算,工程增量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四)项目实施总日历天数:天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质量要求及保修服务1、质量要求:2、免费保修期:(七)经费渠道:二、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含暂列金。(二)造价包含的内容含税造价,包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主材费、辅料费、配件费、机械费、管理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内的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三)结算及付款方式: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成交金额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合同范围外的变更工程内容:(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的工程内容,以成交金额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合同中无适用于变更的工程内容,则参照2018版定额套取相关子目及取费标准重新组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参照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当月市场价格信息;(3)若无定额套用而采用市场价进行组价的,均不再计取任何税费。2、施工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审定结算价进行结算。三、付款方式与售后服务1、付款方式:2、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各项技术标准执行,3个日历天内进行维修和维护处理,否则保修期和质保期相应顺延。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在乙方实施期间有权利监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发现乙方在质量、工期、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不满足施工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壹日,甲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价的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二)甲方义务1、项目实施期间,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校内有关部门关系,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2、做好三通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3、尽可能提供各项技术资料。4、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签收审计意见书。(三)乙方权利1、在施工期间,当甲方提出的专业问题,有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和甲方共同探讨可行性方案。2、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可以处理在本工程活动中所产生的有利用价值的废品。(四)乙方义务1、乙方在施工现场显眼处设置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及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及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牌及防护器具,必须具备较好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服务态度热情。2、乙方将施工所用主材先进行报验,提供主材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经甲方代表现场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并装订成册作为完工后结算资料报审计进行审核。3、乙方施工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武汉市合格要求。乙方应采用必须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甲乙双方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安全责任。4、乙方应保护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环保、健康及卫生清理。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筑垃圾有组织地运输至允许堆放地点,不得随意乱扔,否则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不得有施工用的工具、未用完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出场地外,做到工完场清。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6、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和工程工期上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8、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五、违约责任及处理规定(一)乙方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未兑现服务承诺,项目验收不合格,但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可责成乙方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进度款中抵扣。(三)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兑现服务承诺,项目整改返工后验收仍不合格,或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使用年限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不足乙方另行支付。若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或超过项目实施期限30日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四)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失窃等事件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责成乙方赔偿损失。(五)乙方承诺已知晓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制度给予处罚。(六)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施工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开具通知书给乙方进行整改,并记录入信誉档案中。(八)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如果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一)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及甲方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背离。(三)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四)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留叁份,乙方执留叁份。(五)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地址:法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2025年月日乙方:地址:法人: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2025年月日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至少有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3.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均应提供。)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土地学会对关于延长资质土地规划有效期限的相关说明和公告,本次招标允许2024年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土地规划资质参加,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或公告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10分)价格得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0%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9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10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每提供一名加2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技术部分(70分)项目概况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情况完整描述项目的性质、地点、目标、特点分析等内容: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切合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内容基本有完整、条理性、针对性的得2分;内容完整性、条理性、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规划编制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规划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实施方案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方案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团队实施方案10针对本项目提出可行的项目团队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5质量保障措施具体详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5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5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应急处理方案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6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合计100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封面:采购人名称项目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年月日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磋商书及附件(一)磋商书(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由供应商如实填。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此项必填)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通达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名称)的(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5人,营业收入为8205.84万元,资产总额为5894.6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通达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16万元,资产总额为120.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住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通达旺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实施单位: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九月武汉长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和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1.1项目名称: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1.1.2项目预算:110.00万元1.1.3最高限价:110.00万元1.2采购项目的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招标内容:长江新区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1.3预算绩效目标;无二、需求调查情况(因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所以不开展需求调查。)2.1产业发展状况2.2市场供给情况2.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2.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2.5其他相关情况。三、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本项目非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无需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四、采购需求4.1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项目背景和项目概况传统填埋模式面临土地紧张、生态风险等问题,长江新区为响应国家“双碳”“无废城市”及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概况:覆盖长江新区全域,2025-2050年分三阶段推进,以实现弃土“减量化、无害化、高值化”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现状诊断、技术创新、政策构建及设施布局,旨在打造长江经济带工程弃土资源化利用标杆;(2)具体的需求1.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5-2050年)服务: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专项规划(2025-2050年)编制工作。2.资产评估报告: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25年经营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工作。3.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组织开展长江新区工程弃土资源化处置及综合利用经营权盘活项目实施方案、资源量调查报告编制工作。(3)成果文件要求质量应达到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2)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2.供应商的所有服务活动须严格服从采购人管理,应文明、安全、规范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承担因自身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3.违约责任:3.1若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逾期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天1000.00元人民币,但其最终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3.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服务质量及诚信要求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4.其它:其他未尽事宜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合同进行约定。详细评审: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价格部分(10分)价格得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0%商务部分(20分)类似业绩10供应商自2022年9月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10分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每提供一名加2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备注:如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双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技术部分(70分)项目概况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情况完整描述项目的性质、地点、目标、特点分析等内容: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切合项目实际情况,得4分;内容基本有完整、条理性、针对性的得2分;内容完整性、条理性、针对性欠缺的得1分;完全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规划编制方案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规划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实施方案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方案10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出资源调查报告编制方案并进行试分析,要求数据充实、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资源调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项目团队实施方案10针对本项目提出可行的项目团队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团队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10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5质量保障措施具体详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5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5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应急处理方案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内容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严谨可行,得评标项目评标分项分值子项目及分值6分;内容全面、合理、基本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3分;内容不全面、欠合理、可行性差,得1分;不可行或未提供,得0分。合计100注: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具有类似性以及其符合性均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如果资料不全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具有类似性的,该项业绩不计分,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记录详细原因。五、采购实施计划5.1合同订立安排5.1.1采购项目预(概)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概)算:110.00万元最高限价:110.00万元5.1.2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2025年10月~2025年11月序号工作内容预计时间实施人1明确采购需求3-5个工作日采购人2采购方案确定采购人、代理机构3签订采购代理委托协议采购人、代理机构4拟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初稿代理机构5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6组建磋商小组1个工作日采购人、代理机构7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接收响应文件之日止不少于10日,其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8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代理机构9接受响应文件代理机构10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当日磋商小组11报送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12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13成交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代理机构14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同时代理机构15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16合同履约按服务期限要求执行成交供应商17履约验收项目实施后组织验收采购人、成交供应商18合同款支付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采购人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5.1.3.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1.3.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1.4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5.1.4.1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集中采购5.1.4.2委托代理机构:武汉武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1.5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不允许5.1.6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6.特定资格要求:6.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中国土地学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土地学会对关于延长资质土地规划有效期限的相关说明和公告,本次招标允许2024年资质到期的单位继续使用原土地规划资质参加,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说明或公告的网页截图加盖公章)。6.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5.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其他/;5.1.8竞争范围通过面向市场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方式征集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争。5.1.9评审规则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合同管理安排5.2.1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采购合同□其他5.2.2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其他5.2.3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5.2.4履约验收方案详见合同5.2.5风险管控措施本项目的主要风险为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采购失败、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的风险。对应控制措施: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进行审查,特别是歧视性审查和竞争性审查,确保项目的竞争性。合理制定技术和商务要求,确保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满足要求。5.1.6其他/附件:合同模板(此合同书仅供签订正式合同时参考用)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合同地点:本合同由(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工程/货物/服务):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二)实施地点:(三)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和货物设备采购清单等1、。2、。3、工完场清,施工产生的垃圾运至政府允许倾倒处处置,运距与响应文件中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运距一致。4、涉及其它内容,以甲方下发乙方联系函或任务单为准。隐蔽工程需留存影像资料,并及时反馈甲方,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签证手续。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或新增工程量,需向甲方办理相关书面手续。留存影像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甲方书面确认工程量,并办理鉴证手续,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条进行结算,工程增量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四)项目实施总日历天数:天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六)质量要求及保修服务1、质量要求:2、免费保修期:(七)经费渠道:二、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其中含暂列金。(二)造价包含的内容含税造价,包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主材费、辅料费、配件费、机械费、管理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内的措施费、税金、规费等所有费用。(三)结算及付款方式: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按成交金额中标单价进行结算。合同范围外的变更工程内容:(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的工程内容,以成交金额中标单价进行结算;(2)合同中无适用于变更的工程内容,则参照2018版定额套取相关子目及取费标准重新组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参照武汉市建筑工程(施工)当月市场价格信息;(3)若无定额套用而采用市场价进行组价的,均不再计取任何税费。2、施工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照审定结算价进行结算。三、付款方式与售后服务1、付款方式:2、售后服务:质保期内,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现行各项技术标准执行,3个日历天内进行维修和维护处理,否则保修期和质保期相应顺延。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在乙方实施期间有权利监督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如果发现乙方在质量、工期、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不满足施工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壹日,甲方有权每日按照合同价的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二)甲方义务1、项目实施期间,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校内有关部门关系,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2、做好三通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3、尽可能提供各项技术资料。4、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签收审计意见书。(三)乙方权利1、在施工期间,当甲方提出的专业问题,有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和甲方共同探讨可行性方案。2、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可以处理在本工程活动中所产生的有利用价值的废品。(四)乙方义务1、乙方在施工现场显眼处设置施工标识牌(标明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及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及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牌及防护器具,必须具备较好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意识,服务态度热情。2、乙方将施工所用主材先进行报验,提供主材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经甲方代表现场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并装订成册作为完工后结算资料报审计进行审核。3、乙方施工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武汉市合格要求。乙方应采用必须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甲乙双方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安全责任。4、乙方应保护施工场地的环境,施工现场指派专人负责环保、健康及卫生清理。乙方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筑垃圾有组织地运输至允许堆放地点,不得随意乱扔,否则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工程完工后,施工现场不得有施工用的工具、未用完的材料及建筑垃圾,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出场地外,做到工完场清。5、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6、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上的损失和工程工期上的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8、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五、违约责任及处理规定(一)乙方未按期完工,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总价的3‰支付甲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未兑现服务承诺,项目验收不合格,但未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可责成乙方整改。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进度款中抵扣。(三)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兑现服务承诺,项目整改返工后验收仍不合格,或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使用年限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不足乙方另行支付。若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或超过项目实施期限30日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四)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失窃等事件或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责成乙方赔偿损失。(五)乙方承诺已知晓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的制度给予处罚。(六)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七)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施工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安全等监督,若有违反相关的规定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开具通知书给乙方进行整改,并记录入信誉档案中。(八)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如果发现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一)合同期限内,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与国家、省市人民政府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二)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不得与本合同及甲方磋商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背离。(三)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的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四)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留叁份,乙方执留叁份。(五)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地址:法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2025年月日乙方:地址:法人:委托代理人:传真: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弃土回收利用经营权 全过程咨询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