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109-2025-00330
预算金额:9320000.0000
采购品目: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楠
项目负责人:李楠
一、项目编号:YXZB202507CJG47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折扣率:9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服务类(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投标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要求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并验收合格。(根据市政府或部门的批复,提交全部正式成果,办理成果入库)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含项目修编期2年、维护服务期1年,维护服务期指在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调整得到市政府批复后1年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或政策原因,合同履行时间可以顺延,但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分项编制工作提供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熊赟、吴秀华、段志芳、邓永华、刘金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固定金额:31200.00元,向中标单位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3.12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4.80
40.00
9.56
94.36
1
1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4.60
31.00
9.05
74.65
2
2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3.40
25.00
9.43
67.83
3
3
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40
11.50
10.00
53.90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旭日路3号
联系方式:0760-85404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新华街10号二楼
联系方式:0760-86121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0760-86121889
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025091902).zip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2000109-2025-00330采购项目编号:YXZB202507CJG47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二次)采购人: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二次)采购计划编号:442000109-2025-00330采购项目编号:YXZB202507CJG47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9,32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9,3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9,32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含项目修编期2年、维护服务期1年,维护服务期指在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调整得到市政府批复后1年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或政策原因,合同履行时间可以顺延,但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分项编制工作提供时间满足下述“七、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要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旭日路3号联系方式:0760-854048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新华街10号二楼联系方式:0760-861218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覃先生电话:0760-86121889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采购需求中带“▲”号条款为评分的关键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在响应投标方案中对这部分内容应尽量列出具体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作出详细应答。如果投标人只简单注明“符合”或“满足”,将影响其技术商务得分。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当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有偏离时,须在“偏离”栏内如实注明是“正偏离”或“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技术或服务要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负偏离”指投标技术或服务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5、报价说明,本项目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应考虑项目所需的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必要的权利人意见送达挂号信费用、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以及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确定投标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区间为:0%≤投标折扣率≤100%,且不能为负数,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评标委员会有权提出质疑并要求提供合理性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将作为采购人在服务期间款项计算依据。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含项目修编期2年、维护服务期1年,维护服务期指在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调整得到市政府批复后1年内),具体以采购人实际要求完成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或政策原因,合同履行时间可以顺延,但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分项编制工作提供时间满足下述“七、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要求。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开始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材料工作,在完成以下三项工作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①《中山市三角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实际名称为准)的编制;②在三角镇租赁办公场所,人员和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人员、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佐证材料);③完成至少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的专家评审会。2期:支付比例75%,支付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的85%。中标人完成《中山市三角镇交通专项规划》、《中山市三角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成果后(以实际名称为准),根据各控规和村庄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支付已完成项目款项,以每3个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为一个批次进行支付,即每完成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即可申请一次进度款支付,支付金额为: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85%-累计已付款金额。3期:支付比例5%,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0%。全域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村规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全部获得市政府批复后,根据所有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按实汇总结算,确定本项目结算金额。双方明确结算金额后,支付本期金额为:结算金额*90%-累计已付款金额。4期:支付比例10%,支付到结算金额的100%。本项目动态维护期满后支付本项目剩余结算金额。 注: (1)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完成的标准为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 (2)如若因采购人、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已启动控规和村庄规划项目需终止的,若投标人已开展项目工作但尚未达到支付款项工作节点(专家评审、技术审查会、规委会、入库等)的,采购人无需支付相关费用;若已开展项目工作,采购人根据投标人实际已完成工作量所达到支付款项的工作节点支付相应的项目进度的价款(通过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按该项目费用的30%进行结算,通过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会审查按该项费用的50%进行结算,通过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委会审议的按该项目费用的70%进行结算,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的按该项目费用的100%进行结算)。 (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4)中标方每笔款项开具等额发票,如中标方延期提供发票,则采购方有权顺延相关支付申请付款手续的时间,且不属于采购方违约的情形。 (5)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投标文件及技术规范等要求按时完成采购任务并验收合格。(根据市政府或部门的批复,提交全部正式成果,办理成果入库)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项1.009,320,000.009,320,000.001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规划设计依据1、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5月)《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8 月)《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中山市海岸线、河岸线退让规划管理办法》2、政策文件和地方技术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 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6 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703 号)《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粤自然资函〔2022〕1144 号)《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022 年7 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 版)》《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引-技术篇》(征求意见稿)《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编制工作的说明》《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中山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稿)》《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中山自然资函(2022) 652 号)3、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山市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 年)》《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体育公共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专项规划研究(2020-2035)》《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2020-2035)》《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中山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 年)》《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修编》《中山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 2020-2035 年) 》《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9-2035 年)》《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2020-2035 年》《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2020)》《中山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 年)》《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规划分区及编码体系研究》《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中山市公园与绿地体系专项规划》备注:上述规划设计依据文件仅作为参考,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具体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2二、背景与目的随着深中通道建成通车,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步伐加快,三角进入重大历史机遇期,在“黄金内湾”中的区位优势凸显,逐步建设成为中山市先进制造业重要一极。为进一步抢抓历史重大机遇,三角镇需通过优化全镇域空间资源配置,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展现三角新担当、新作为。由于三角镇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批复时间久远,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用地管控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亟需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框架下开展镇域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修编工作,以衔接最新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我镇的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集聚,为产业项目落地、三角镇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规划保障。3三、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三角镇全镇镇域范围,面积约为70.10平方公里。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根据《中山市详细规划评估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优化》(以最终批复为准)共包括0701、0702、0702-2、0703、0704、0705、0706、0707、0708、0709共10个控规单元,规划面积共计50.25平方公里;村庄规划规划涉及控规单元未覆盖部分(实际编制中则以村庄行政范围开展),涉及沙栏村、光明村、蟠龙村、东南村和三角村等5个行政村,面积约为19.8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0702单元0702-2单元372.81公顷0703单元767.36公顷主导方向:产业373.23公顷主导方向:居住、公服主导方向:产业0701单元0704单元925.13公顷457.63公顷主导方向:产业主导方向:产业0705单元0708单元849.77公顷210.15公项主导方向:公服、产业主导方向:商业、居住0709单元沙栏村280.73公顷0707单元主导方向:居住610.56公顷0706单元光明村主导方向:产业177.81公顷主导方向:居住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范围村庄规划涉及范围图:三角镇全域详细规划(控规和村规)规划范围示意图4四、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本次规划内容涉及全镇10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含交通影响评估内容)、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同时为确保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配合完成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教育设施专题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规划调整、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以及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等6项工作内容。具体如下:(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等政策管理文件要求以及《中山市详细规划评估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优化》等上层次规划指引内容,开展全镇10个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摸查三角镇已编控规的组织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审进度、入库情况、成果构成,对镇域范围内的所有已编控规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现状的符合情况、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及“三区三线”的符合情况、与各类市级城市专项规划的符合情况、与已有土地权属信息的符合情况等内容,通过评估区分严重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等类型,并对冲突情形进行归纳梳理,形成评估数据库,指导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单元详细规划规划传导衔接: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下同)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提炼总结需要在单元层面落实的底线约束、规划指标、功能布局、设施配置等内容。功能定位:根据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单元的主导功能,落实总体规划指标管控要求,明确单元管控指标体系。用地布局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传导要求,衔接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主导功能,深化确定用地边界及用地性质,形成用地布局方案。开发强度与规模控制:根据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单元承载能力,衔接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开发管控要求,明确高度管控的总体安排,合理确定服务人口规模、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经营性用地总建筑面积。各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历史保护规划等,制定量化控制指标(如配建面积/服务半径/建设标准),明确空间管控边界(用地红线/廊道控制线),建立与规划管理平台的动态衔接机制。城市设计:落实总体规划整体风貌、城市天际线、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标志性地标、公共空间等控制要求,对单元内重要风貌管控区、重要界面和节点管控要求提出引导。土地整备:结合土地现状情况和规划建设需要,识别土地整备重点区域,提出土地整备相关建议。(3)地块开发细则底线管控:严格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河道管理范围、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底线要素管控边界。用地布局规划:按照单元的控制要求,对地块进行细分,确定地块细分后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以及兼容比例。地块控制指标: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停车配建、建筑物间距和退让、地块出入口等规划内容。涉及公共服务设施跨单元配置的情形,可在规划片区内进行平衡。各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历史保护规划等,落实单各类的等级、数量、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细化明确用地边界及管控要求。城市设计: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细化确定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土地整备: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整备管控要求,确定土地整备范围、土地整备方案。(4)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在前期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全镇域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对各类交通设施规划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提出设施承载力、上层规划落实、用地匹配等方面的优化完善措施,以期规划交通设施满足规划用地需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状用地及交通调查。开展现状用地与交通调查,结合现状用地情况,从路网、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行三个方面收集街区交通现状情况资料,总结各单元现状交通情况,分析现状交通存在问题。2)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梳理相关规划情况,分析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功能定位、土地开发、地形地貌等要素,研判未来交通发展趋势;初步明确涉及各单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城市路网、公交与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及场站、公共停车、慢行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3)交通需求预测。在宏观交通预测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与交通发展趋势分析,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口规模控制指标、各个地块用地类型和容积率指标,开展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交通需求预测。测算出主要道路机动车流量、公交出行需求等。4)交通方案评估。结合交通需求预测结果,参照相关规范标准指标要求,系统评估各控规单元规划方案交通内容是否满足要求,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和重要交叉口节点容量是否满足要求、公交线网及场站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公共停车场规模与布局是否适宜、步行与自行车网络与断面设置是否合理等方面开展评估。通过交通供需平衡测试,评估各单元交通承载力适应情况。5)交通方案优化。根据交通分析与评估结果,结合各单元未来发展要求,反馈至单元控规用地规划方案;并制定系统提升优化街区交通系统方案,重点包括:单元路网优化与道路红线控制、道路断面调整、主要交叉口节点渠化设置方案、公交专用道及站点设置优化、公交场站用地布局与控制、步行和非机动车空间设置优化、行人过街设施布局、公共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公共停车场规模核算与用地落实等。6)优化方案评估。根据交通改善方案,再次进行交通需求预测与道路交通方案评估,分析改善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开发规模与路网交通承载力之间的匹配程度。7)结论与建议。提出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分析的主要结论和建议。(二)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乡村地区建设要求和村庄规划编制指示,按照《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编制内容,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目前村庄面临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聚焦重点、紧扣需求,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按需开展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状分析及调查方案:结合当前发展现状,对村庄区位、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用地、产业、交通、自然与人文资源等现状要素有准确、深入的认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归纳梳理。(2)制定合理的需求台账:分析研究村庄的区域发展背景与新发展要求,遵循村民的主体地位,在不突破刚性管控的前提下,结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位专项规划等要求,合理制定村庄建设需求台账。(3)统一工作底图底数:以最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地形图作为补充,统一数据标准,形成统一的工作底图。(4)优化村庄发展定位:充分准确把握上位规划要求,结合村域范围内原有规划情况,从“农业、加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村庄规划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5)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根据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等约束性规划指标。(6)划定管控边界和用途分区:结合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村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强化刚性管控。同时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明确主导功能与用途分区。(7)完善各项规划支撑体系。结合规划优化后的村庄用地布局、村庄发展诉求,对村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等规划内容提出合理可行的规划提升方案。(8)提出村庄风貌管控规则。充分挖掘和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以及岭南传统乡土建筑特色,兼顾实用与现代审美要求,提出村庄风貌控制内容与要求。(9)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为强化村庄管理,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重点编制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规划核心管制内容。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集中的农村公共中心、村庄集中绿地等重点管控区域编制法定图则。(10)严格按照标准梳理入库成果。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汇交要求》入库成果内容、格式、数据库坐标以及建库精度等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梳理,形成新的入库成果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成果入库工作。(三)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针对三角镇当前交通发展特征及未来交通发展趋势,并结合近期交通运行特征,从道路、交通组织、重要交通路段和路口、公交及慢行、停车、管理等维度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中山市三角镇交通专项规划》成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道路网络方面:针对对外通道、过境通道及内部路网等存在的问题,提出道路网络结构优化改善实施方案,完善三角镇交通骨架路网,理顺道路网络功能层级,明确各级道路功能定位与断面形式,系统完善路网结构。2)重要路段和路口改善方面:针对重要路段和路口(尤其是交通需求大的易堵点位)提出可实施的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包括路口的改造、交通设施的调整、道路断面功能的优化改造等,提高路段和路口车道的连续性和通行能力。同时结合远期规划和需求预测,对于重点规划道路进行重要路口控制性规划,提出交叉口形式、规模等。3)公交及慢行交通:针对拥堵路段和拥堵节点,优化公交站点的布局,减少公交停靠对交通的影响;改善过街设施,完善非机动车与步行网络,提高慢行交通的舒适度和品质。4)交通管理政策优化:提出货车、摩托车的限行管理政策优化方案;提出停车管理政策优化方案,规范路内的收费标准和停车秩序。(四)教育设施专题研究教育设施专题研究需重点根据三角镇人口分布特征和未来教育人口需求,协调设施供需平衡、空间公平性和人口变化趋势等社会需求,同时结合智慧化、集约化理念提升设施使用效率,形成《中山市三角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设施体系构建。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分级配置设施,结合三角镇实际情况,构建教育设施体系关系,并在空间上进行分片区配置。2)规划布局优化。在充分分析衔接已有规划特别是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确定设施的选址、规模及服务覆盖范围,并按照国家及地方配建指标,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刚性要求。3)实施时序安排。根据三角镇城镇建设发展需求,区分近期建设与远期预留项目,纳入相关项目库。(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规划调整在“(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过程中,考虑以单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需求,按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编制工作的说明》等要求,在规划编制期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工作,单次调整范围为单个街区(以批复控规单元内划定的街区范围为准)一般修改或多个地块的局部调整工作,次数不超过10次。工作内容参考“(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六)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在项目批复后的维护服务期1年内,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合规调整需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工作,单次调整范围为单个街区(以批复控规单元内划定的街区范围为准)一般修改或多个地块的局部调整工作,次数不超过10次。工作内容参考“(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七)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在“(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过程中,考虑以单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对城镇开发调整的需求,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 号)等要求在规划编制期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开展不超过1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包括文本、表格、图件、附件、矢量数据包等部分。(八)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相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根据三角镇土地利用现状特点,结合本次项目内容、调整类型、实施路径等内容,制定推动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有序开展、动态管理的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形成《中山市三角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果。备注:上述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5五、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按“四、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内容分项开展,原则上中标人需按如下的顺序开展工作:1.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2.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3.教育设施专题研究4.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5.各村规单元村庄规划编制6.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7.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规划调整8.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其中各项工作、各控规单元、各村规单元的工作启动均以采购方向中标人发出的工作启动函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分项工作难易为由进行推脱。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如下,其他分项工作阶段按照实际推进进度为准:1、在收到采购方控规编制需求后,听取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规划设计基础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调整初步方案,并梳理相关问题,提交采购方讨论确定;2、收到采购方审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方案,提交市直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查;3、收齐专家、部门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意见要求修改,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配合组织规划公示(含主要媒体和宣讲会);4、收到公示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意见修改,提交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会审查;经审查同意后,配合提请三角镇规划专题会议审议(根据政策要求开展)、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5、审议通过并取得书面审议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成果草案,报市政府审批;6、根据市政府的批准,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办理成果入库,配合采购方在主要媒体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编制进度不含送审时间,因采购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中间汇报时间推迟,上述时间也相应向后顺延。上述具体流程以及相关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6六、成果要求1、每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各阶段纸质成果8套。2、每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项目各阶段成果提交电子光盘1套。文本为DOC/PDF格式;图纸为JPG格式和DWG格式;现状调研资料图片(包括航拍)为JPG格式,扫描文件为PDF或JPG格式。3、按采购方的归档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成果文件的归档7七、费用计算方式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编制服务项目总费用。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各类控规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按需提出,按实计费,累计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9,320,000.00元。(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般修改项目计费方式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项目主要包含控规调整和交通影响评价(按需开展)两项工作内容。两项工作内容各自计费,具体方式如下:1、控规调整部分项目是基于现行控规的调整,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按实际工作量推算,应按“控规编制收费标准计费×40%×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计费。其中,控规编制收费标准计费采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标准、按城市一般地段计费单价0.35万元/公顷为基准、规划面积为各类控规编制项目实际单元或街区规划面积。2、交通影响评价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交通影响评价是对各类交通设施规划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对规划方案提出设施承载力、上层规划落实、用地匹配等方面的优化完善措施,以期规划交通设施满足规划用地需求。根据《中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新编、一般修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需开展交通分析。参照深圳市的《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深度与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按对应控规调整收费的15%计费。综上所述,并结合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得出单个控规一般修改项目的费用结算公式为: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时,结算价格=【(控规编制收费标准×40%)×(1+15%)】×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时,结算价格=(控规编制收费标准×40%)×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上述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必要的权利人意见送达挂号信费用、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以及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二)村庄规划项目计费方式采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标准的收费标准第“9.2村庄规划”要求,村庄规划编制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对象进行计算,并按照“村庄规划收费标准×40%×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计费。上项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必要的权利人意见送达挂号信费用、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以及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上述费用的折扣率为统一费用折扣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均按统一的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进行核算。8八、付款方式第1期: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开始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材料工作,在完成以下三项工作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①《中山市三角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实际名称为准)的编制;②在三角镇租赁办公场所,人员和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人员、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佐证材料);③完成至少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的专家评审会。第2期:支付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的85%。中标人完成《中山市三角镇交通专项规划》、《中山市三角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成果后(以实际名称为准),根据各控规和村庄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支付已完成项目款项,以每3个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为一个批次进行支付,即每完成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即可申请一次进度款支付,支付金额为: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85%-累计已付款金额。第3期: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0%。全域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村规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全部获得市政府批复后,根据所有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按实汇总结算,确定本项目结算金额。双方明确结算金额后,支付本期金额为:结算金额*90%-累计已付款金额。第4期:支付到结算金额的100%。本项目动态维护期满后支付本项目剩余结算金额。注:(1)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完成的标准为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2)如若因采购人、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已启动控规和村庄规划项目需终止的,若投标人已开展项目工作但尚未达到支付款项工作节点(专家评审、技术审查会、规委会、入库等)的,采购人无需支付相关费用;若已开展项目工作,采购人根据投标人实际已完成工作量所达到支付款项的工作节点支付相应的项目进度的价款(通过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按该项目费用的30%进行结算,通过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技术审查会审查按该项费用的50%进行结算,通过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规委会审议的按该项目费用的70%进行结算,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的按该项目费用的100%进行结算)。(3)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4)中标方每笔款项开具等额发票,如中标方延期提供发票,则采购方有权顺延相关支付申请付款手续的时间,且不属于采购方违约的情形。(5)上述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方已经按期支付。9九、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专家评审会、市自然资源局技审会、镇主要领导办公会或镇党工委会(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开展)、市规委会等项目关键环节,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拟投入人员)必须到场(因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到场的,需项目负责人职级以上的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代替),否则减扣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涉及商务评分中有得分的人员)更换一人(离职或重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减扣合同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2、为便于项目开展,确保项目加快推进,中标方需在三角镇政府周边租赁办公场所用于本项目工作,中标方需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在三角镇安排足够的(至少5名)驻场工作人员到现场办公,负责项目开展进度、技术等协调沟通。中标方需为驻场工作人员配备相关开展工作的软硬件设备条件,并为驻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采购方需提供部分必要的资料,但中标方需要与采购方签订关于使用该资料的保密协议。中标方尚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收集或购买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调查和资料收集等工作。4、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版权归采购方所有,采购方有权将其技术部分用于该项目。不论中标与否,所有投标方的投标文件恕不退回,采购方也不支付任何成本费。10十、采购人配合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列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所列配合条件采购人将尽量配合解决,但不代表采购人全部接受,采购人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投标人提出的配合条件。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中山市三角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31200.00元,向中标单位收取。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财采购〔2022〕5号)等。 二,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将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远程开标操作指南(供应商版):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gongyinshan.html。 三,在评审过程中(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可以在评审系统中填写意见或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同时,评委应在统一结论的情况下,配合完成评审系统的操作,确保评审流程顺利开展。 四,投标文件格式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参考格式,由投标人根据需要选用。 五,关于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详见《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中山市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ggzlm/info/2021/5738699.html。 八,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人银发【2017】82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联系人名单(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客户业务部:邹可仕18802598981、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陈小龙15889891688)。(2)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陈炳菁18928108782、普惠金融事业部:杨培鹏15900085352)。(3)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赖思韵22644682)。(4)广发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部:林光宇88862643)。(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小企业金融部:黄嘉霖13824720741)。(6)中山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杜保森88884181)。(7)平安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部:林晓冰13823931817)。(8)兴业银行中山分行(企业金融部:刘中芳0760-88368666-203172)。(9)招商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唐庆颖13924998608)。(10)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张梓颖0760-88858067)。(11)广州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杨顺龙88776919)。(12)中信银行中山分行(普惠金融部:陈廷忠15113386853、普惠金融部:余超贤15918291829)。(13)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公司金融部:李建夏13631124024/0760-87911816、分行营业部:徐艺:13928142042/0760-87911808)。(14)华夏银行中山分行(营销管理部:叶怡28137855)。(15)东莞银行中山分行(业务部:赵荣耀13042854636/86939959)。(16)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中山支行:王涛89986282/18926998881)。(17)浦发银行中山分行(交易银行部:付涛0760-89982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地址:邮编: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63号101室电话:0760-88266155、88266299邮编:528400传真:0760-88266215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盈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时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提供《投标函》,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法定代表人投标,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4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在0%(含)至100%(含)之间,且无重大不合理。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评标委员会有权提出质疑并要求提供合理性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5实质性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带“★”标识的实质性条款。6其他情形无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50.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项目背景认识理解 (5.0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背景、项目意义和工作内容的认识理解是否到位进行评分:(1)对本项目项目背景、项目意义和工作内容认识理解程度全面深入,得5分;(2)对本项目项目背景、项目意义和工作内容认识理解程度基本到位,得3分;(3)对本项目项目背景、项目意义和工作内容认识理解程度不足,得1分。 (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相关规划解读分析 (6.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次规划工作涉及相关规划的分析解读是否充分进行评分:(1)对本次规划涉及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分析解读全面、分析深入的,得6分;(2)对本次规划涉及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分析解读较为全面、认识比较深入的,得3分;(3)对本次规划涉及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分析有一定的认识,但不够全面,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规划理念、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 (5.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规划理念、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进行综合评价:(1)供应商的规划理念、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合理全面,针对性强,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得5分;(2)供应商的规划理念、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3分;(3)供应商的规划理念、研究方法及技术思路较差,可操作性较低的,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已编详细规划评估分析 (10.0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已编详细规划评估分析是否全面深入进行评分:(1)评估思路与方法清晰明确、评估技术数据详实、评估内容和结论完整准确的,得10分;(2)评估思路与方法基本清晰明确、评估技术数据基本详实、评估内容和结论基本完整,得6分;(3)评估思路与方法不够清晰明确、评估技术数据不够详实、评估内容和结论不够完整到位,得2分; (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规划初步方案 (10.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初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1)现状问题分析详实、10个控规单元与5个村庄规划布局方案科学合理,整体规划方案具备可操作性的,得10分;(2)现状问题分析基本详实、10个控规单元与5个村庄规划布局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整体规划方案具备一定可操作性的的,得6分;(3)现状问题分析不够详实、10个控规单元与5个村庄规划布局方案不够科学合理的,整体规划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规划支撑保障 (8.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规划支撑保障进行综合评价:(1)交通与教育专项优化方案合理、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初步方案合理、专项规划支撑全面准确的,得8分;(2)交通与教育专项优化方案较为合理、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初步方案较为合理、专项规划支撑较为全面的,得5分;(3)交通与教育专项优化方案不够合理、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初步方案不够合理、专项规划支撑不够准确的,得2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 (3.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的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3分;(2)投标人的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较合理可行,得2分;(3)投标人的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不合理,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质量保障与服务承诺 (3.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与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1)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措施合理可行,非常有利项目实施;服务承诺内容全面、完整详细的,得3分;(2)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措施有可行性;服务承诺完整,但是不够详细的,得2分;(3)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有保障措施,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的;有服务承诺,承诺涵盖了基本需求,得1分;(4)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商务部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4.0分)根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能力提供如下材料:根据投标人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限1人)情况进行评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且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得4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乡)规划(副高级)高级工程师且具备注册城市(乡)规划师,得2分。 注:本项最高得4分。(1)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时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拟投入项目成员 (10.0分)根据能否组织综合型项目团队提供如下材料:根据投标人投入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进行评分:(1)提供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职称且具有注册城市(乡)规划师的,每人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提供具有建筑学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提供具有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提供具有风景园林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5)提供具有国土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6)提供具有市政路桥设计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10分。(1)须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若投标人未能提供该人员社保的,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书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行编制,承诺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我单位中标,合同签订时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所配备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全部到位并提供所有人员以我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我单位放弃中标资格),视为满足评审要求。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上述提供的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的只按一个证书计分。同类项目业绩 (20.0分)根据是否具备同类型项目编制经验提供如下材料: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承担过以下同类型业绩的:(1)承担过以单元为整体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或调整项目的(项目名称需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且包含“单元”或“片区”,但不包含“街区”“地块”“局部调整”“技术修正”等),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2)承担过村庄规划编制项目的(项目名称需包含“村庄规划”或“村规”),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3)承担过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或调整方案项目的(项目名称需包含“城镇开发边界”,且包含“局部优化”或“局部调整”),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4)承担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技术指引或机制研究类项目(项目名称需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且包含“技术指南”或“技术指引”或“机制研究”),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5)承担过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全覆盖类项目(项目名称需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且包含“全域”或“全覆盖”或“整市区”或“整县”或“整区”或“整镇”),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 注:本项最高得20分。以上各类不重复计分,须提供合同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单位等信息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情况 (6.0分)根据是否具备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提供如下材料:(1)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同时具备4个证书得3分,同时具备3个证书得2分,同时具备2个证书得1分,具备1个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拥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相关的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名称需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控规”或“村庄规划”或“村规”或“详细规划”),每提供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本项最高得6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投标文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证明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委托方(采购方):承接方(中标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及其他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就采购方委托中标方编制,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第二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2、规划范围:中山市三角镇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项目,本次规划范围为全镇镇域范围,面积约为70.10平方公里。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根据《中山市详细规划评估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优化》共包括0701、0702、0702-2、0703、0704、0705、0706、0707、0708、0709共10个控规单元,规划面积共计50.25平方公里;村庄规划规划涉及控规单元未覆盖部分(实际编制中则以村庄行政范围开展),涉及沙栏村、光明村、蟠龙村、东南村和三角村等5个行政村,面积约为19.8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第三条项目规划设计依据和目标一、规划设计依据1、法律法规和地方管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年5月)《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8月)《中山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办法》《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中山市海岸线、河岸线退让规划管理办法》2、政策文件和地方技术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1〕436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703号)《广东省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引》(粤自然资函〔2022〕1144号)《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2022年7月)《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23版)》《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引-技术篇》(征求意见稿)《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编制工作的说明》《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中山市城市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稿)》《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2)652号)3、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山市产业发展规划(2018-2030年)》《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中山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体育公共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专项规划研究(2020-2035)》《中山市市域环境卫生控制性规划(2020-2035)》《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中山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5年)》《中山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0-2035)修编》《中山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2019-2035年)》《中山市干线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市域蓝线规划(2020)》《中山市绿道网专项规划(2018-2035)》《中山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山市公交场站用地控制规划》《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山市规划分区及编码体系研究》《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0年修订)》《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1年修编)》《中山市公园与绿地体系专项规划》备注:上述规划设计依据文件仅作为参考,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具体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二、项目目标随着深中通道建成通车,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步伐加快,三角进入重大历史机遇期,在“黄金内湾”中的区位优势凸显,逐步建设成为中山市先进制造业重要一极。为进一步抢抓历史重大机遇,三角镇需通过优化全镇域空间资源配置,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展现三角新担当、新作为。由于三角镇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批复时间久远,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用地管控无法适应新时期发展需求,亟需在新一轮国土空间框架下开展镇域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修编工作,以衔接最新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支撑我镇的城镇空间拓展和产业集聚,为产业项目落地、三角镇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规划保障。三、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三角镇全镇镇域范围,面积约为70.10平方公里。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根据《中山市详细规划评估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优化》(以最终批复为准)共包括0701、0702、0702-2、0703、0704、0705、0706、0707、0708、0709共10个控规单元,规划面积共计50.25平方公里;村庄规划规划涉及控规单元未覆盖部分(实际编制中则以村庄行政范围开展),涉及沙栏村、光明村、蟠龙村、东南村和三角村等5个行政村,面积约为19.8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0702单元0702-2单元372.81公顷0703单元767.36公顷主导方向:产业373.23公顷主导方向:居住、公服主导方向:产业0701单元0704单元925.13公顷457.63公顷主导方向:产业主导方向:产业0705单元0708单元849.77公顷210.15公项主导方向:公服、产业主导方向:商业、居住0709单元沙栏村280.73公顷0707单元主导方向:居住610.56公顷0706单元光明村主导方向:产业177.81公顷主导方向:居住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范围村庄规划涉及范围图:三角镇全域详细规划(控规和村规)规划范围示意图第四条项目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本次规划内容涉及全镇10个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含交通影响评估内容)、5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同时为确保达到项目目标,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完成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教育设施专题研究、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控规局部调整、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等6项工作内容。具体如下:(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等政策管理文件要求以及《中山市详细规划评估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优化》等上层次规划指引内容,开展全镇10个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全面摸查三角镇已编控规的组织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审进度、入库情况、成果构成,对镇域范围内的所有已编控规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与现状的符合情况、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及“三区三线”的符合情况、与各类市级城市专项规划的符合情况、与已有土地权属信息的符合情况等内容,通过评估区分严重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等类型,并对冲突情形进行归纳梳理,形成评估数据库,指导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单元详细规划规划传导衔接: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下同)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提炼总结需要在单元层面落实的底线约束、规划指标、功能布局、设施配置等内容。功能定位:根据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单元的主导功能,落实总体规划指标管控要求,明确单元管控指标体系。用地布局规划:落实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传导要求,衔接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主导功能,深化确定用地边界及用地性质,形成用地布局方案。开发强度与规模控制:根据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单元承载能力,衔接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开发管控要求,明确高度管控的总体安排,合理确定服务人口规模、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经营性用地总建筑面积。各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历史保护规划等,制定量化控制指标(如配建面积/服务半径/建设标准),明确空间管控边界(用地红线/廊道控制线),建立与规划管理平台的动态衔接机制。城市设计:落实总体规划整体风貌、城市天际线、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标志性地标、公共空间等控制要求,对单元内重要风貌管控区、重要界面和节点管控要求提出引导。土地整备:结合土地现状情况和规划建设需要,识别土地整备重点区域,提出土地整备相关建议。(3)地块开发细则底线管控:严格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河道管理范围、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底线要素管控边界。用地布局规划:按照单元的控制要求,对地块进行细分,确定地块细分后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以及兼容比例。地块控制指标: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停车配建、建筑物间距和退让、地块出入口等规划内容。涉及公共服务设施跨单元配置的情形,可在规划片区内进行平衡。各专项规划:包括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竖向规划、历史保护规划等,落实单各类的等级、数量、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细化明确用地边界及管控要求。城市设计: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细化确定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土地整备: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整备管控要求,确定土地整备范围、土地整备方案。(4)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影响评价在前期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中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全镇域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对各类交通设施规划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提出设施承载力、上层规划落实、用地匹配等方面的优化完善措施,以期规划交通设施满足规划用地需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状用地及交通调查。开展现状用地与交通调查,结合现状用地情况,从路网、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行三个方面收集街区交通现状情况资料,总结各单元现状交通情况,分析现状交通存在问题。2)上位及相关规划分析。梳理相关规划情况,分析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的功能定位、土地开发、地形地貌等要素,研判未来交通发展趋势;初步明确涉及各单元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包括城市路网、公交与轨道交通、交通枢纽及场站、公共停车、慢行等重要交通设施布局。3)交通需求预测。在宏观交通预测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与交通发展趋势分析,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人口规模控制指标、各个地块用地类型和容积率指标,开展各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交通需求预测。测算出主要道路机动车流量、公交出行需求等。4)交通方案评估。结合交通需求预测结果,参照相关规范标准指标要求,系统评估各控规单元规划方案交通内容是否满足要求,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和重要交叉口节点容量是否满足要求、公交线网及场站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公共停车场规模与布局是否适宜、步行与自行车网络与断面设置是否合理等方面开展评估。通过交通供需平衡测试,评估各单元交通承载力适应情况。5)交通方案优化。根据交通分析与评估结果,结合各单元未来发展要求,反馈至单元控规用地规划方案;并制定系统提升优化街区交通系统方案,重点包括:单元路网优化与道路红线控制、道路断面调整、主要交叉口节点渠化设置方案、公交专用道及站点设置优化、公交场站用地布局与控制、步行和非机动车空间设置优化、行人过街设施布局、公共自行车停放区域设置、公共停车场规模核算与用地落实等。6)优化方案评估。根据交通改善方案,再次进行交通需求预测与道路交通方案评估,分析改善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开发规模与路网交通承载力之间的匹配程度。7)结论与建议。提出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分析的主要结论和建议。(二)村庄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对乡村地区建设要求和村庄规划编制指示,按照《中山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编制内容,以行政村为单位,对目前村庄面临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聚焦重点、紧扣需求,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村庄规划,按需开展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现状分析及调查方案:结合当前发展现状,对村庄区位、人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用地、产业、交通、自然与人文资源等现状要素有准确、深入的认识,并进行较为深入的调查、归纳梳理。(2)制定合理的需求台账:分析研究村庄的区域发展背景与新发展要求,遵循村民的主体地位,在不突破刚性管控的前提下,结合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上位专项规划等要求,合理制定村庄建设需求台账。(3)统一工作底图底数:以最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农村建设用地调查数据、地形图作为补充,统一数据标准,形成统一的工作底图。(4)优化村庄发展定位:充分准确把握上位规划要求,结合村域范围内原有规划情况,从“农业、加工业、服务业、旅游业”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村庄规划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5)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根据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规划要求,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耕地保有量、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补充耕地面积、建设用地复垦面积、生态修复面积、城市紫线、城市黄线、城市蓝线等约束性规划指标。(6)划定管控边界和用途分区:结合上位规划的管控要求,村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管控,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建设用地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强化刚性管控。同时划定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明确主导功能与用途分区。(7)完善各项规划支撑体系。结合规划优化后的村庄用地布局、村庄发展诉求,对村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综合防灾减灾等规划内容提出合理可行的规划提升方案。(8)提出村庄风貌管控规则。充分挖掘和提炼村庄自然、人文要素以及岭南传统乡土建筑特色,兼顾实用与现代审美要求,提出村庄风貌控制内容与要求。(9)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为强化村庄管理,编制村庄规划管制规则,重点编制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建设空间管制、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等规划核心管制内容。对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农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集中的农村公共中心、村庄集中绿地等重点管控区域编制法定图则。(10)严格按照标准梳理入库成果。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汇交要求》入库成果内容、格式、数据库坐标以及建库精度等要求,对规划成果进行梳理,形成新的入库成果内容,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成果入库工作。(三)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针对三角镇当前交通发展特征及未来交通发展趋势,并结合近期交通运行特征,从道路、交通组织、重要交通路段和路口、公交及慢行、停车、管理等维度开展专题研究,形成《中山市三角镇交通专项规划》成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道路网络方面:针对对外通道、过境通道及内部路网等存在的问题,提出道路网络结构优化改善实施方案,完善三角镇交通骨架路网,理顺道路网络功能层级,明确各级道路功能定位与断面形式,系统完善路网结构。2)重要路段和路口改善方面:针对重要路段和路口(尤其是交通需求大的易堵点位)提出可实施的交通改善实施方案,包括路口的改造、交通设施的调整、道路断面功能的优化改造等,提高路段和路口车道的连续性和通行能力。同时结合远期规划和需求预测,对于重点规划道路进行重要路口控制性规划,提出交叉口形式、规模等。3)公交及慢行交通:针对拥堵路段和拥堵节点,优化公交站点的布局,减少公交停靠对交通的影响;改善过街设施,完善非机动车与步行网络,提高慢行交通的舒适度和品质。4)交通管理政策优化:提出货车、摩托车的限行管理政策优化方案;提出停车管理政策优化方案,规范路内的收费标准和停车秩序。(四)教育设施专题研究教育设施专题研究需重点根据三角镇人口分布特征和未来教育人口需求,协调设施供需平衡、空间公平性和人口变化趋势等社会需求,同时结合智慧化、集约化理念提升设施使用效率,形成《中山市三角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设施体系构建。依据服务人口和半径分级配置设施,结合三角镇实际情况,构建教育设施体系关系,并在空间上进行分片区配置。2)规划布局优化。在充分分析衔接已有规划特别是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基础上,在全镇范围内确定设施的选址、规模及服务覆盖范围,并按照国家及地方配建指标,明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刚性要求。3)实施时序安排。根据三角镇城镇建设发展需求,区分近期建设与远期预留项目,纳入相关项目库。(五)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控规局部调整在“(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过程中,考虑以单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需求,按照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编制工作的说明》等要求,在规划编制期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开展不超过10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工作。工作内容参考“(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六)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在项目批复后的维护服务期1年内,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合理合规调整需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服务工作,单次调整范围为单个街区(以批复控规单元内划定的街区范围为准)一般修改或多个地块的局部调整工作,次数不超过10次。工作内容参考“(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七)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在“(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编制过程中,考虑以单元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期间采购人对城镇开发调整的需求,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要求在规划编制期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开展不超过1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包括文本、表格、图件、附件、矢量数据包等部分。(八)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在省市相关技术规定的基础上,根据三角镇土地利用现状特点,结合本次项目内容、调整类型、实施路径等内容,制定推动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有序开展、动态管理的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形成《中山市三角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果。备注:上述工作内容和成果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第五条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成果要求一、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项目根据实际需要按“四、主要内容和成果要求”内容分项开展,原则上中标人需按如下的顺序开展工作:1.规划技术规程与全过程推进工作方案2.综合交通系统专题研究3.教育设施专题研究4.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5.各村规单元村庄规划编制6.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专项方案7.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因需开展规划调整8.动态维护期内涉及的规划调整其中各项工作、各控规单元、各村规单元的工作启动均以采购方向中标人发出的工作启动函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分项工作难易为由进行推脱。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阶段及内容要求如下,其他分项工作阶段按照实际推进进度为准:1、在收到采购方控规编制需求后,听取采购方及相关部门意见、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规划设计基础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规划调整初步方案,并梳理相关问题,提交采购方讨论确定;2、收到采购方审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期方案,提交市直相关部门和专家审查;3、收齐专家、部门审查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意见要求修改,经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配合组织规划公示(含主要媒体和宣讲会);4、收到公示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按公示意见修改,提交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技术审查会审查;经审查同意后,配合提请三角镇规划专题会议审议(根据政策要求开展)、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5、审议通过并取得书面审议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成果草案,报市政府审批;6、根据市政府的批准,5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正式成果,办理成果入库,配合采购方在主要媒体公布,并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编制进度不含送审时间,因采购方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中间汇报时间推迟,上述时间也相应向后顺延。上述具体流程以及相关要求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为准。二、成果要求1、每个控规编制项目各阶段纸质成果8套。2、每个控规编制项目各阶段成果提交电子光盘1套。文本为DOC/PDF格式;图纸为JPG格式和DWG格式;现状调研资料图片(包括航拍)为JPG格式,扫描文件为PDF或JPG格式。3、按采购方的归档文件要求,做好相关成果文件的归档。第六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本项目收费按中标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详见附件1)执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该合同价款为结算价格,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调整。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编制服务项目总费用。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各类控规和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按需提出,按实计费,累计费用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9,320,000.00元。(一)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一般修改项目计费方式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修改项目主要包含控规调整和交通影响评价(按需开展)两项工作内容。两项工作内容各自计费,具体方式如下:1、控规调整部分项目是基于现行控规的调整,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按实际工作量推算,应按“控规编制收费标准计费×40%×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计费。其中,控规编制收费标准计费采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标准、按城市一般地段计费单价0.35万元/公顷为基准、规划面积为各类控规编制项目实际单元或街区规划面积。2、交通影响评价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交通影响评价是对各类交通设施规划方案进行分析、预测、评估,对规划方案提出设施承载力、上层规划落实、用地匹配等方面的优化完善措施,以期规划交通设施满足规划用地需求。根据《中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新编、一般修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需开展交通分析。参照深圳市的《城市交通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深度与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本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按对应控规调整收费的15%计费。综上所述,并结合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得出单个控规一般修改项目的费用结算公式为:需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时,结算价格=【(控规编制收费标准×40%)×(1+15%)】×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不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时,结算价格=(控规编制收费标准×40%)×中标方案的费用折扣率。上述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必要的权利人意见送达挂号信费用、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以及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二)村庄规划项目计费方式采用《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标准的收费标准第“9.2村庄规划”要求,村庄规划编制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对象进行计算,并按照“村庄规划收费标准×40%×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计费。上项项目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现场勘察费、调研费、设计费(含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代理费、公示费(含登报费)、会务费、必要的权利人意见送达挂号信费用、合同约定的各阶段成果材料打印费,以及投标人履行本项目全部内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的含税价格。上述费用的折扣率为统一费用折扣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均按统一的中标方案投标折扣率进行核算。二、支付方式第1期: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开始前期调研、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材料工作,在完成以下三项工作后支付项目合同价款的10%:①《中山市三角镇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以实际名称为准)的编制;②在三角镇租赁办公场所,人员和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提供租赁合同和现场人员、办公软硬件设备到位佐证材料);③完成至少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的专家评审会。第2期:支付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的85%。中标方完成《中山市三角镇交通专项规划》、《中山市三角镇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的成果后(以实际名称为准),根据各控规和村庄规划项目进展情况支付已完成项目款项,以每3个通过政府或部门批准且完成成果入库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为一个批次进行支付,即每完成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村庄规划项目即可申请一次进度款支付,支付金额为:累计已完成项目合计价款*85%-累计已付款金额。第3期:支付到结算金额的90%。全域各控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各村规单元村庄规划编制全部获得市政府批复后,根据所有完成的工作量进行一次按实汇总结算,确定本项目结算金额。双方明确结算金额后,支付本期金额为:结算金额*90%-累计已付款金额。第4期:支付到结算金额的100%。本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村庄规划修编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