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管理所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C2025-0624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132030031400045X2
徐州市七里沟新世纪物资建材市场一期D#-1-301
96.15(均分制)
2001649.9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
施工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项目经理:周晓曼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22310057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体浩、苑坤、李维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服务费为:16788.00元(人民币),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2、成交日期:2025年10月13日3、各投标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48号
联系人:武绍旭
联系电话:15162160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孙逊、张晴
联系电话:0516-83999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张晴
电话:0516-839992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300-HWZX-C2025-0624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C2025-0624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的(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属于建筑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0人,营业收入为2243万元,资产总额为3935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属于建筑业。企业名称(供应商公章):江苏智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3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企业报价折扣证明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C2025-0624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十人—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C2025-0624(供应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1、采购人: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二、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C2025-0624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见《磋商文件》附件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09:3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09:3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上午09:3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3、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法人证书扫描件;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①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②提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③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④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4、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填写完整。必须提供,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特别提示: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11号,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供应商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照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偏离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偏离表(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所投主要材料性能与质量评价(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及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及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4、售后服务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及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5、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商务部分:1、供应商评价(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2、供应商业绩(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六)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九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二、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3、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人:孙逊联系电话:0516-83999055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第八章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48号联系方式:武绍旭1516216029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联系方式:孙逊、张晴0516-83999206第九章其他要求及附件二十三、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二十四、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十五、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工程。二十六、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3%,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也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二十七、附件:附后。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6、《偏离表》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8、《承诺书》9、《授权委托书》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11、《中小企业声明函》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评分细则项 目评 分 依 据价格(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供应商评价(3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和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页面截图方为有效(须同时具备),内容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相同或类似工程的,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方为有效,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不满足。技术及服务响应(10分)依据响应文件中偏离表等内容对竞争性文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满足程度进行评价。完全满足的得10分,响应指标不满足或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最低不得分。所投主要材料性能与质量评价(8分)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所投入设备及所投主要材料的说明、检测报告、实样照片、产品品质(品牌)、质量等,从性能稳定性、质量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性能稳定性(4分):性能稳定性高的得4分,性能稳定性较高的得2分,性能稳定性较差的得1分;质量可靠性(4分):质量可靠性高、配置合理的得4分,产品质量可靠性较高、配置较合理的得2分,质量可靠性程度较差、配置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42分)1、依据响应文件中的总体施工方案,对工程总体及重点部分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进行评价。合理性(5分):合理得5分;较合理得3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最低不得分。2、依据响应文件中的工期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进行评价。合理性(5分):合理得5分;较合理得3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9分,最低不得分。3、依据响应文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以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评价。合理性(4分):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2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最低不得分。4、依据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机械设备、材料投入保证措施等进行评价。合理性(4分):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2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最低不得分。5、依据响应文件中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评价。合理性(4分):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2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最高得8分,最低不得分。售后服务(8分)依据响应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缺陷责任期内和缺陷责任期满后的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合理性(4分):合理得4分;较合理得2分;不太合理的得1分。针对性(4分):针对性强得4分;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欠缺针对性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不得分。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人民币217.76万元(项目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首次报价和最终报价)。二、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2、项目地址(建设地点):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3、工期:90日历天内完成。4、工程质量:合格,质保期不少于2年。5、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负责清运)。7、现场自然及施工条件:要求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了解现场的施工环境、施工范围、技术要求及相关服务,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或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8、现场踏勘:自行现场踏勘。说明:(1)供应商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现场信息资料。(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所作出的理解、推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3)由于现场踏勘没有进行或者不详细所导致的一切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5)供应商应认真勘察现场,充分了解施工环境、场地情况、材料运输、用水用电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及材料堆放限制、现场地形地貌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噪声影响及任何其它影响造价及工期的情况,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并计入标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9、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徐州市颁发的现行行业规范、相关标准及相关文件。10、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条件:10.1现场自然条件: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获取。(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10.2现场施工条件:供应商踏勘现场获取。(包括:建设用地面积、建筑物占地面积、场地情况、施工用水、电及有关勘探资料等)三、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磋商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5本清单要求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响应报价编制要求2.1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土建)》(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安装)》(2009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25)66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规定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蓝图、本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和答疑纪要。3、报价应包含的内容:3.1报价应是指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所有内容需要的全部费用,其根据为供应商提交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响应文件。3.2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3.3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根据现场勘查和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若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合价的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合价中。3.4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3.4.1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供应商在报价时自主报价。3.4.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4.3采购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技术规范”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采购人已列措施项目。3.4.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磋商文件约定的供应商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3.5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3.5.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3.5.2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3.6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7除磋商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报价由供应商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8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供应商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3.9管理费应由供应商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3.10响应报价中应考虑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3.11总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磋商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12有关报价的其他要求: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24号)规定。3.13检验试验费:因本工程需要所做的全部检验、试验及检测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并计入报价中,结算时不予调整。3.14响应报价时含各专业施工过程中线管及相关井道开洞及封堵等费用。3.15响应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中所含施工图项目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另有规定外),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单价、机械价格等费用均不调整。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风险因素。4、报价方式4.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再调整,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以后不再另外计算。4.2本工程材料风险约定: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价格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发生变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5、工程价款调整:5.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5.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5.3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1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6、相关取费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7、其他说明7.1词语和定义7.1.1同义词语本磋商文件中使用的词语“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7.2工程量差异调整7.2.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7.2.2供应商可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供应商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否则,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供应商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总价的计算。7.3招标控制价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25〕66号文件、材料价格参考《徐州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2期,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当期市场询价执行。7.4暂估价材料的单价由采购人提供,材料单价组成中应包括场外运输与采购保管费。投标人根据该单价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并在材料暂估价格表中列出暂估材料的数量、单价、合价和汇总价格,该汇总价格不计入其他项目工程费合计中。7.5扬尘污染防治费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计算,施工期间,承包方应积极主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防治措施,对发生的费用单独计量和核算,费用从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7.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7.5.1分部分项工程费: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土建)》(2009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安装)》(2009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人工费调整执行苏建函价〔2025〕66号文件等有关文件规定。7.5.2通用项目(供应商可自主报价,结算不调整)(1)夜间施工。(2)二次搬运。(3)冬雨季施工。(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5)施工排水。(6)施工降水。(7)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8)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9)临时设施。(10)材料与设备检验试验。(11)赶工措施。(12)工程按质论价。(13)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14)垂直运输及超增加费。7.5.3其他项目费:按照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标准计价。7.5.4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取费率按照工程量清单载明的标准计价。8、低于成本报价:8.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8.2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响应文件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9、项目相关要求:9.1供应商报价时需考虑完成本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费、验收等相关的一切费用。9.2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人员应经验丰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9.3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合理编制本项目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至少包含: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9.4符合徐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工地一律实行封闭施工、防尘网覆盖、定时洒水,控制扬尘污染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承包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和处罚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后一周内彻底清洁完毕撤离现场。9.5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期间扬尘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按照承包工程范围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方案必须符合我市“徐空气提升办【2018】11号”和“徐城管发【2018】55号”关于扬尘管控的相关规定要求。10、设备材料采购管理:10.1供应商在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时需提供中档及以上档次品牌产品进行报价。10.2供应商采购本项目设备材料前应向监理及招标人报审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人保留对设备材料厂家考察及变更材料品牌的权利。10.3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换供货商。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供货商有产品质量问题、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采购人调研确认后,将保留更换供货商的权利。成交供应商不得由此而提出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0.4供应商采购的设备、材料,均应提供完整有效的质保资料,否则不得使用。10.5设备材料进场报验要求材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报验审批:(1)设备材料选定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图纸、响应文件等的要求且供货商无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2)提供厂家出具的提货单,提货单需注明项目名称;若通过代理商订货,应提供厂家出具给该代理商的项目供货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并且提供提货单。提货单供货数量必须跟工程量相匹配。(3)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报验资料包含不限于产品验收标准、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4)若不满足上述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材料,已进场材料无条件退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0.6对于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明确的设备材料,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实施采购前应先提供样品,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采购人、设计单位,共同对设备材料样品的型号、规格、样式、颜色等参数进行确认,经各方确认后的设备材料样品应封存。10.7采购人保留更换品牌的权力,供应商须按市场主流产品的优等产品进行采购,采购前报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购。上述其他要求不变。10.8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此采购管理要求进行本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管理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质量要求标准: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12、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主要技术人员具有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在施工期间企业必须为每个项目安排不少于1名的固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或现场主要技术人员须善于协调,能够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和时间内及时完成任务。1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保证相关部门验收通过;未达到质量要求的,成交供应商负责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适当处罚。14、道路:沥青路面,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15、绿化:乔木、灌木、地被,养护级别为二级养护,养护年限为2年。16、给排水:给水为dn63供水管道565m,dn32供水管道60m,采用聚乙烯PE100管道,标准尺寸比SDR11,管材须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2部分:管材(GB/T133663.2-2018》标准,采用热熔连接。新建500*1200排水沟长为28m。d1000钢筋砼管道13m,闭水试验无渗漏。17、电气线路敷设:380/220低压配电回路中使用的绝缘电线不应低于0.45/0.75kV,电力电缆不应低于0.6/1kV,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300V/500V,室外动力、照明和控制电缆敷设采用穿PE线管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米,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18、监控:不低于设计要求。四、售后服务及技术培训要求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2年。2、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响应到达现场服务以及故障应急处理方案,12小时完成故障处理。五、本项目无效响应文件的判定(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3、除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4、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6、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7、与磋商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8、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9、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1、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的;12、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六、图纸1、因系统原因,电子版图纸等资料无法上传到“徐州政府采购网”。电子版图纸等资料领取方法:“复制此链接,打开百度网盘自行获取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图纸--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0BF-doBZi8AU33Loyv1jQ提取码:j2j4”2、如在下载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请及时联系:张晴,联系电话:0516-83999206。七、其他要求:1、见《磋商文件》附件: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磋商报价表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 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供应商承诺:本报价(总价)为供应商本企业提供的施工。报价说明:1、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4、如最后报价未列明单价,则最后所报各项单价计算方法为:(最后报价/最初报价)*各项最初报价的单价。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4、分项价格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电子版,另附),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品生产厂家名称产地备注12345678......供应商可自行添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一览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2、响应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6、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甲方: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工程内容: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6.工程承包范围: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所含全部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磋商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如果有);(5)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响应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备注: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此部分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应不加修改的、完整的装订在合同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共同签字认可的对合同有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及设计变更等相关书面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及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规划用地范围外。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江苏省、徐州市现行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设计有要求的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没有要求的执行现行国家及本省、市有关标准、规范及其他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磋商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澄清的文件、答疑纪要)(如果有);(5)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7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4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加盖承包人鲜章(公章)的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指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另行协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为实现合同目的人员使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偏差不超过15%时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项目负责人;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现场管理;施工中有关项目的会签;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并解决有关变更、施工中的问题;按照发包人的规定,负责技术、经济签证的现场确认,支付工程款的审核,凡需发包人确认的内容均须项目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发包人授权的其他事项。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天。2.4.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承包人承担水管、用电线路盒、计量仪表的购买、安装费用。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此部分费用的支付双方另行商议。其他由发包人协调,承包人自行解决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符合江苏省、徐州市档案馆(或城建档案馆)对施工文件的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后两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均要符合相关规范及徐州市城建档案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经监理审核后同意后提交发包人和有关部门。(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指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对工程内容的任何增加和删减;②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标高、轴线等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图纸设计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的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③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导致民工围堵发包人等的,每发生一次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发生多次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并完成承包人应做的各项工作。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查实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费用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应提前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必须按响应文件中选派的建造师按时到位并亲临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在施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必须报经发包人同意。如未告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如造成较大影响及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不能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如确需更换,须以相同资历人员代替并提前1个月向监理人、发包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每更换一次,发包人有权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2万元,作为承包人的违约金。承包人项目经理因故不能履责的,如经以相同资历人员更换过〔〕次项目经理代替后仍无法胜任的,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自愿出任项目经理代行履责,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承包人应尽快撤回项目经理,并重新委派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的项目经理,委派人员应书面报监理人审核确认,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存档备查,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的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若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委派的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称职,承包人应尽快撤回上述人员,并重新委派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及业务水平的称职人员,委派人员应书面报监理人审核确认,并书面报送发包人存档备查,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中标价的2%的违约金直至终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不称职人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离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施工期间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响应书中的人员名单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照20000元/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费用从工程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人员配置,承包人应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查实一次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次,费用从当期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有特殊情况离开现场,应提前报请监理人、发包人同意。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得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成交金额的3%,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交纳。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也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人需根据与发包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在合同所载所有项目中,承包人的一切请示、报批、事件确认、验收申请等,必须遵循上报监理人核验、复核、发包人审核的程序执行,经发包人审批后的结论按该程序逆向传达并由监理人最后下达。发生紧急情况,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而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向发包人汇报的同时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以执行。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力如下(包含但不限于):(1)发布开工令、暂时停工或复工令;(2)审查技术规范(规定)或设计的变更,经发包人同意后批准实施;(3)审核索赔额与现场签证,并上报发包人;(4)本工程中所有涉及改变技术类、经济类的文件。。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并承担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总监理工程师在对合同内涉及费用变化的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无效。;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现场人员的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工地围墙、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保卫人员等做出具体安排。并按照国家、江苏省、徐州市有关规定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确保施工安全并承担全部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并根据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首笔费用的支付已包含在预付款内,不再另行支付,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已完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已完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执行通用条款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监理工程师对放样、线形或标高的核查,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其准确性所负的责任。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每天按1000元计算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来弥补该延误,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20000元。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且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签署的工程变更后7天内对任何变更的价值提交一份详细报告。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交报告,或不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阐明原因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增加的费用视为自动放弃,减少的费用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双倍扣除。即当月产生的工程变更必须当月申报,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权利。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其价格在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人工费按照苏建函价〔2025〕66号执行,结算时不做调整;b材料费、机械费结算不予调整;c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的风险;d合同中明示及隐含的风险及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或应该预见的,为完成整体工程内容所必须考虑的风险;e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偏差超过15%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偏差不超过15%时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f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累计停工在八小时以内的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2)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设计变更或具有完备手续的现场工程签证引起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变化在15%以内,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超出以外的部分,按照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控制价计价编制办法的原则计算,报发包人同意后进行结算;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按响应时费率进行调整。3)价款调整按照以下方法处理: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固定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固定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调整;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固定价格,由承包人按谈判预算价计价办法提出固定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结算原则按中标价与谈判预算价相比的让利幅度同比例下浮。4)当实际施工中存在取消或未施工的工程内容,其费用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5)发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对应的费用,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6)关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各级政府在施工期间出台的有关政策导致工程规费、税金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材料进场后15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扣回,转为进度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营改增后调整内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及有关文件规定及谈判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3)工程价款根据监理人和发包人的审核结果计算。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合同签订且材料进场后15日内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施工进度款支付: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经甲方确认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最终以财政预算下达为准),在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按要求报送,经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100%。工程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1)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竣工结算进行审计,出具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及审定结算书,经发承包双方一致认可后确定结算价;承包人在收到造价咨询机构竣工结算审核定案表及审定结算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仅答复不认可结算审核结果,但未说明偏差原因的,视为未答复),视同认可审计结果;2)审计费用承担:审计核减率小于5%,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率大于或等于5%,则核减率超出5%部分所产生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发包人直接在结算款中扣除。审计费收费标准按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的协议执行;3)付款前,承包人应当提供能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等额发票,未提供则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本合同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经发包人审查完毕并签署同意支付本期进度款意见后14天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发包人延期付款导致工程无法实施,承包人可以停止部分或全部工程,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发包人的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时,并影响整个工程实施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权就因此增加的相关费用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1天,每天按照1000元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移交手续办理完毕28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完整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开、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签证变更资料;甲控材料认价单;竣工图;监理人、发包人签收的满足城建档案管理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交接单以及承包人已全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承诺书。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另行协商。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结算资料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根据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日后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不扣留。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不扣留。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接到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16.违约金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另行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施工期间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停止施工48小时,发包人有权更换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责任或不合格情况,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承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工期不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且自愿予以据实赔偿。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16.2.4如果承包人有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一条款义务,导致发包人诉讼的,承包人自愿承担发包人由此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交通费等与之相关联的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2)6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200mm以上;下雪为30mm以上;(4)40℃及以上持续24小时的高温。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56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要求执行,并承担保险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场地内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缴纳保险费。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承包人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购买现行规定的所有综合保险。承包人应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克扣,如出现因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上访滋事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并直接支付所欠的民工工资,承包人对此部分扣付款项及数额无异议,并认可为已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给予以下处罚:(1)出现民工上访滋事的,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万元违约金;(2)对施工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市建设局网上公布。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对此部分扣付款项及数额无异议,并认可为已付工程款。21.2任何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对工期、费用产生影响时,承包人应在7天内书面上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批,否则视为该原因对工期、费用无影响。其他专用条款中的约定与本条不一致时,以本条为准。21.3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参加施工期间各种会议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迟到的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元/人次,承包人予以认可。21.4重要材料(设备)须由承包人在采购前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进场材料(设备)的品牌、名称、产地、规格型号、价格及其相关资料等报于监理和发包人,待发包人书面审核批准后,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减少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设备)不合格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未经发包人批准的材料(设备)禁止使用,擅自使用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同时承包人应对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予以无条件更换,并提供上述资料供发包人审核,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提出的主要材料(设备)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采购的达不到要求的部分材料(设备)变更为甲供材,对此承包人予以认可,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5为保证整体工期,对于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支付分包人工程款或不按购销合同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商货款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在合同履行相应时期的工程价款范围内,直接向分包人和材料设备供应商支付承包人应付的款项,所付款项在应付承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对此部分扣付款项及数额无异议,并认可为已付工程款。21.6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所有款项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能满足发包人财务要求的合法的等额票据,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当期应付款。21.7在发包人已足额支付工程款后,因承包人的拖欠行为,发包人又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令先行垫付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依法向承包人提出追偿和索赔。21.8承包人如变更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发包人。如承包人变更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未及时告知发包人或因承包人所留地址不详造成发包人所发送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自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发出邮件之日起,视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送的相关文件。附件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的施工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工程保修金返还约定: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内在确认承包人已完成保修期内的责任和相关工作后,发包人在扣除该保修期间的有关费用支出后,一次性结清全部保修余款,保修金不计取利息。保修期间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但在保修期内确属人为因素而非材料或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破损,承包人负责维修,发包人支付维修所需材料费用。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1.承包人在竣工交付后落实专人负责向发包人办理交付手续,在保修期内承包人明确专人服务。承包人在竣工交付的同时以公函形式明确人员、联系方法、通讯地址,在保修期内如有变化,承包人应以公函形式告知发包人,联系不上、保修函被退回的情况均视为已通知到承包人,发包人可按本章第四条中的1条款的约定执行。2.如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3: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8、承诺书致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偏离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供应商公章):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9、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联系方式: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①提供供应商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②提供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③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④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1、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的(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本项目采购属于建筑业。企业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丹S古m市烈应蛋华宏堂创长餐习满品画采长sa满运蓝丽活米星车其啡.零成主百哺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1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茅村公墓管理所“生命绿洲”三通一平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如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或者成交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55.00%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服务费。6、有分包(分标段)项目按总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收费。7、上该表为自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标准。8、账户信息:账户名: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账号:11110154740005866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符合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符合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墓管理所三通一平 基础设施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