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设备 多功能监护仪 麻醉机中标结果公示(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报价:503000(元)
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诚信路959号B幢202室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1台;序号1-2麻醉机:1台;序号1-3麻醉工作站:1套
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详见附件清单
详见附件清单
一批
503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裘甜甜(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陈贤良,孔斌,周昌忠,刘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3.0
64.0
64.0
64.0
67.0
64.4
23.26
87.66

1
浙江甬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0.0
51.0
52.0
51.0
55.0
51.8
30.0
81.8

1
杭州维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5.0
36.0
35.0
38.0
40.0
36.8
19.97
56.77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438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
地 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昆仑山路5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裘甜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016854
质疑联系人:宋恩光
质疑联系方式:1388447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703546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
传 真:/
联系人 :田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

附件信息:

清单.pdf192.2K

招标文件.doc1.1M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宁波市本级,手术急救设备及器具,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王凌波其他茅开浪其他范东南其他张烽柱其他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NBITC-202511365G-BL07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1513: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总价,元)1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3000(伍拾万叁仟元整)2杭州维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86000(伍拾捌万陆仟元整)3浙江甬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90000(叁拾玖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NBITC-202511365G-BL07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1513: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维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甬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NBITC-202511365G-BL07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1513:30:00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2杭州维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3浙江甬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NBITC-202511365G-BL077)序号供应商投标报价(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3000元(伍拾万叁仟元整)64.4023.2687.661√3浙江甬涌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90000元(叁拾玖万元整)51.8030.0081.8022杭州维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86000元(伍拾捌万陆仟元整)36.8019.9756.77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0月15日1/1C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标项号:1,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货物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1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中国/迈瑞BeneVisionN151台115000大写:伍拾万叁仟元整小写:503000.00序号1-2麻醉机中国/迈瑞WATOEX-651台170000序号1-3麻醉工作站中国/迈瑞WATOEX-35+BeneVisionN151套218000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投标报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中环信(宁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5日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代理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9月温馨提醒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编制。2、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3、如来现场,建议供应商自带电脑,以便于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须知5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17第四章商务条款28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29第六章采购合同38第七章附件5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5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预算金额(元):68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1台;序号1-2麻醉机:1台;序号1-3麻醉工作站:1套数量:3预算金额(元):68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备注:本标项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元):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150000;序号1-2麻醉机:200000;序号1-3麻醉工作站:250000。详细采购需求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须对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序号1-3麻醉工作站同时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自合同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3: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13:30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6.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2025年10月15日14: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10月15日14: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8.开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9.投标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①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视频):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观看);②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文本):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浏览)。(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昆仑山路501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裘甜甜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016854质疑联系人:宋恩光质疑联系方式:13884473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洋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54703546质疑联系人:姜春辉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760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75号行政大楼A座六楼传真:/联系人:田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375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要 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类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采购标的:标项1: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序号1-3麻醉工作站所属行业:工业3.根据财库〔2020〕46、〔2022〕19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首台套政策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7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8合格货物来源标项1:国产。9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转包:否是否允许分包:允许;允许分包内容为:运输服务;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家数不得超过2家)1.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牵头人为准。2.其他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证明材料以牵头人为准。10是否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1是否提供演示本项目无需提供演示。12是否提供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3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数量为1份。14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15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2、“代理机构”系指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货物”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北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7、“★”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8、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8.1应该是中国境内生产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若投标货物或服务是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产品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招标文件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若投标货物是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为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8.2国家规定有标准及规范的,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按有效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应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8.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等)的索赔或起诉,否则,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8.4合格货物来源:标项1:国产。★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设备搬运、吊装、安装、调试、培训、检测、保修、伴随服务、税金以及验收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七、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2、电子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说明:(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即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3、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4、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5、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八、投标文件的组成和份数1、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格式详见第七章附件)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3、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技术条款偏离表;B7、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配置清单、选配件及配置清单,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货物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原厂datasheet或厂家技术白皮书);(格式自拟)B8、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整体设计、工作原理路径、制造工艺、产品性能、其在临床使用效果);B9、安装、调试及配合验收方案(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配置、调试要求、装机确保措施和产品验收方案);B10、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容定期服务方案及巡检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措施);B11、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B12、培训方案(操作培训内容、维修培训内容、应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次数和培训场地安排);B13、运行、维修成本方案(保修期后整机保修方案、首次故障维修费用及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技术)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维修质量的保障);B14、服务承诺(服务方式、退换货品承诺);B15、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B17、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应管理类别《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B1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分包意向协议(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须提供);C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但因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按时解密或解密失败,投标人又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将被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无效。)(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编制目录和评分索引表以方便查询。★九、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招标文件第七章“附件”中标明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加盖公章部分采用CA签章,签字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字章后扫描上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签字章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除特殊说明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盖公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十、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须在封袋上分别注明:(1)注明:“电子备份文件”;(2)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3)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4)所投标项(如有多个标项须填写):;(5)在年月日(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6)供应商的名称:。供应商须在包封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标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1)供应商应当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密封,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方式递交。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交易厅)。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投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邮寄送达,送达地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5室),联系方式:韩洋13454703546。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91685448@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因邮寄造成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1)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无论是否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2、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也应重新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投标文件。十二、开标1、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参加开标的或迟到参加开标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2、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一阶段开标。(1)宣布开标;(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半小时内。(3)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4)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5)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供应商代表查验备份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与记录,并做开标记录;(7)开标记录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休会,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进行评审。(9)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上述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十三、评标1、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2、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浏览并下载,未及时浏览下载的责任自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则不受15日的期限限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十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开标评标、采购结果等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二次提出的质疑视为质疑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对于采购人、代理机构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提出质疑的除外)。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指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5、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只接收供应商以当面递交、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的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不予接收。采取邮寄方式的,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采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供应商应当在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将质疑函原件邮寄给被质疑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质疑函原件交邮的时间(以邮戳时间或快递收件时间为准)。6、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质疑函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函的日期,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7、采购人、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十六、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标项一:序号1-1:15.00万元,序号1-2:20.00万元,序号1-3:25.00万元;任一货物投标单价超出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十七、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宁波市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8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服务费。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2、中标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账户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银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十八、特别说明1、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如下: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他地方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采购活动过程中,对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以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交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相关采购当事人对供应商“中小企业”资格有异议的,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认定。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交,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自行采集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划分类型信息填入相应栏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自己企业的产品(服务)参加投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可。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的不予认可。4、供应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真实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在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及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5、本项目不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6、本文件未及事项,在签订合同时供需及使用方友好商定。7、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标项一:序号招标规格投标响应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 数量:1台一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1.1监护仪1.1.1适用于医院内重症、亚重症病人、手术病人的监护。1.1.2≥15英寸触摸显示屏,分辨率≥1920 x 1080P,≥8通道波形显示。1.1.3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需要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6个。支持插件模块热插拔操作,可同时满足不同模块同时使用。1.1.4屏幕正面纯平设计,不易积累灰尘,易清洁。显示屏上下、左右视角≥170度。具有多点触摸和手势操作功能。1.1.5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定义快捷键。界面能够提供多个快捷键的同时显示。1.1.6具备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1.1.7可支持IBP、EtCO2、C.O、ICG、BIS、EEG、NMT、PICCO、RSO2等参数模块,以及记录仪、设备集成模块。模块不需要额外供电,均支持即插即用。1.1.8多参数转运模块可作为插件与监护仪主机配合使用, 也可做为转运监护仪独立使用。具有电容触摸屏,屏幕尺寸≥5.5英寸,屏幕分辨率≥1280 x720像素,带电池重量≤1.5kg。1.1.9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同步分析≥3通道心律失常,能够良好抗干扰。用户可以更改分析导联。1.1.10心电波速提供50mm/s,25 mm/s、12.5 mm/s、6.25 mm/s可选。▲1.1.111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1.1.12床旁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提供ST段ISO点,J点的手动调节和自动调节,且在ST段模板上显示相对位置。多导ST波形同窗显示。1.1.13具有导联脱落检测功能,第一道ECG波形相关导联发生脱落时,系统会自动切换到其他可用导联重新计算心率和分析心电波形。1.1.14提供起搏信号智能识别。在尚不清楚病人是否佩戴有起搏器的情况下,能够进行自动起搏分析检测。1.1.15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1.1.16血氧饱和度探头可水洗,浸泡消毒。血氧探头防水等级≥IPX7防水1.1.17血氧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具有脉搏调制音功能,可随脉搏血氧饱和度变化而相应变化。1.1.18NIBP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等多种测量模式。在监护界面提供NIBP列表显示。NIBP支持辅助静脉穿刺。1.1.19具有波形叠加功能,能实现多道IBP波形叠加。可实时PPV测量、PAWP手动或自动测量。1.1.20体温和有创血压功能可同时使用。1.1.21具有声、光、文字多重报警提醒功能,报警具有高、中、低多个等级。1.1.22支持升级麻醉综合指示界面:在显示实时波形和数据的同时,通过结合反映意识程度的麻醉深度BIS、反映麻痹状态的NMT、反映疼痛情况的∆HR和∆Sys值的二维平衡视图界面动态呈现了整个围术期内病人麻醉情况。1.1.23支持升级与投标设备同品牌输注泵数据互联互通,保证病人手术中给药及状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便于术中管理及术后病情分析。1.1.24具备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趋势表、趋势图回顾,4小时(分辨率5秒)趋势表、趋势图回顾。1.1.25具有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全息波形至少能存储所有测量值,以及至少3道波形。监护仪存储48小时全息波形,不需要额外连接外部存储介质。1.1.26具有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演示模式等多种工作模式。1.1.27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二配置要求2.1麻醉监护仪1台(含心电、心率、脉搏、无创血压、血氧、呼吸、双体温、双有创压)带转运监护功能2.2麻醉气体模块(含五种麻醉气体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1套2.3CO2积水杯:5个2.4支架1套三售后服务及其他★3.1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2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5 年。3.3提供用户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免费提供软件升级。3.4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的报价清单(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3.5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提供操作规程。培训要求: 使用培训和维修培训,并提供安装盘、维修密码和使用及维修资料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提供培训计划》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3.6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即作出回应,并在 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3.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3.8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10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3.9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3.10含首次计量检测四安装与验收4.1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4.2安装完成时间:接买方通知后7天内。4.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4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的技术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序号1-2:麻醉机 数量:1台一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1.1.1临床适用于成人、小儿和新生儿的术中呼吸麻醉和术后复苏,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1.1.2气路系统1.1.2.1具备氧气、空气二气源,采用电子显示,机械总流量计1.1.2.2流量计可调范围:氧流速调节范围≥0~15L/min;空气流速调节范围≥0~15L/min。精度≤10%。1.1.2.3具备备用氧气接口。1.1.3挥发罐▲1.1.3.1配备原厂同品牌(非OEM)高品质挥发罐,通过CE和FDA认证,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支持同品牌的地氟醚麻醉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3.2二氧化碳吸收罐:容积≤1500ml,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注明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1.1.4呼吸回路1.1.4.1呼吸回路一体化可徒手拆卸,回路部件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1.1.4.2在3KPa压力下,系统泄漏量≤60mL/min。1.1.4.3吸入、呼出端双流量传感器。1.1.4.4APL阀设置范围5-70cmH2O。1.1.4.5具有回路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1.1.4.6具备智能回路识别报警系统,当钠石灰罐未安装到位时,机器能智能识别,并报警提示。1.1.4.7上升式风箱,可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具有辅助吸氧功能。1.1.5麻醉呼吸机部分1.1.5.1呼吸机为电动电控或气动电控工作方式。1.1.5.2具有手动、VCV、PCV、SIMV、PCV-VG等通气模式。1.1.5.3成人、儿童及婴儿的麻醉通气无需更换任何部件。1.1.5.4具有潮气量(漏气)实时自动补偿功能。1.1.5.5容控模式下,潮气量调节范围≥10~1500mL呼吸频率调节范围≥4~100次/分钟呼吸比范围≥4:1-1:8吸气压力调节范围≥5~70cmH2O压力限制调节范围≥10~100 cmH2O1.1.5.6具有电子PEEP功能,调节范围满足或优于:off,3~30 cmH2O。1.1.5.7具有气道压力、PEEP、潮气量、分钟通气量、呼吸频率、吸入氧浓度、气道阻力、顺应性等参数的监测与显示功能。1.1.6具备内置第三个流量传感器,可以实现对吸入端和呼出端两个传感器的用户自校准,保证流量传感器的精准和潮气量的精准。1.1.7旁路式气体采样,并能够将采样气体回输入麻醉机,以保证潮气量的准确。▲1.1.8彩色触摸屏≥15英寸,可同屏显示3通道波形,屏幕与麻醉机一体化且为内嵌式1.1.9具有≥3道波形数(压力、流速、容量)、≥3个呼吸环图(压力时间波形,流速时间波形,容量时间波形)。波形和环图可同屏显示。1.1.10内置后备电池,单块电池支持工作时间≥90min。1.1.11配肺保护工具:肺复张工具-单周期和多周期二配置要求2.1麻醉主机:1台2.2集成式呼吸回路:1个2.3七氟烷挥发罐: 1个2.4气源(氧气、空气):1套三售后服务及其他★3.1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2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 5 年。3.3提供用户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免费提供软件升级。3.4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的报价清单(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3.5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提供操作规程。培训要求: 使用培训和维修培训,并提供安装盘、维修密码和使用及维修资料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提供培训计划》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3.6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即作出回应,并在 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3.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3.8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10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3.9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3.10含首次计量检测四安装与验收4.1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4.2安装完成时间:接买方通知后7天内。4.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4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的技术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序号1-3:麻醉工作站 数量:1套一技术参数、功能及配置▲1.1支持≥10寸的彩色屏幕,双管机械流量计,并具有备用锂电池,支持90分钟以上的工作时间。1.2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可具备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1.3标配氧气、空气双气源,可选氧气、笑气、空气三气源。1.4具备机械的氧笑联动装置,不受停电影响,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25%。▲1.5标配一个高品质麻醉罐,麻醉罐和主机同品牌,麻醉罐通过CE和FDA认证,同品牌非其他品牌代工贴牌(非OEM)产品,具备温度、空气压力和流量补偿功能,首次加药量(干药芯)≥350ml,再次加药量≥300ml。▲1.6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1.7内置双流量传感器,高精度压差式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1.8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1.9可选配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1.10标配回路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1.11可选配自动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1.12回路标配积水杯,解决回路积水问题。1.13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容量控制、压力控制,可选配SIMV-VC、SIMV-PC、CPAP/PS 。1.14潮气量设置范围:20ml-1500ml。1.15吸气压力设置范围: 5-60 cmH2O。1.16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4 -30 cmH2O。1.17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1.18支持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用户可自行校准吸入和呼出端流量传感器。1.19声光双重三级报警,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1.20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L/min 到100L/min。二监护仪2.1手术病人的监护。2.2≥15英寸触摸显示屏,分辨率≥1920 x 1080P,≥8通道波形显示。2.3主机、显示屏和插件槽需要一体化设计,主机插槽数≥6个。支持插件模块热插拔操作,可同时满足不同模块同时使用。2.4屏幕正面纯平设计,不易积累灰尘,易清洁。显示屏上下、左右视角≥170度。具有多点触摸和手势操作功能。2.5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使用需要定义快捷键。界面能够提供多个快捷键的同时显示。2.6具备3/5导心电、阻抗呼吸、血氧、无创血压。★2.7可支持IBP、EtCO2、C.O、ICG、BIS、EEG、NMT、PICCO、RSO2等参数模块,以及记录仪、设备集成模块。模块不需要额外供电,均支持即插即用。2.8多参数转运模块可作为插件与监护仪主机配合使用, 也可做为转运监护仪独立使用。具有电容触摸屏,屏幕尺寸≥5.5英寸,屏幕分辨率≥1280 x720像素,带电池重量≤1.5kg。2.9具有多导心电监护算法,同步分析≥3通道心律失常,能够良好抗干扰。用户可以更改分析导联。2.10心电波速提供50mm/s,25 mm/s、12.5 mm/s、6.25 mm/s可选。▲2.11支持房颤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分析功能,如:室上性心动过速,SVCs/min等,标配支持≥27种实时心律失常分析2.12床旁提供ST段分析,提供显示和存储ST值和每个ST的模板。提供ST段ISO点,J点的手动调节和自动调节,且在ST段模板上显示相对位置。多导ST波形同窗显示。2.13具有导联脱落检测功能,第一道ECG波形相关导联发生脱落时,系统会自动切换到其他可用导联重新计算心率和分析心电波形。2.14提供起搏信号智能识别。在尚不清楚病人是否佩戴有起搏器的情况下,能够进行自动起搏分析检测。2.15具有QT/QTc测量功能,提供QT,QTc和ΔQTc参数值。2.16血氧饱和度探头可水洗,浸泡消毒。血氧探头防水等级≥IPX7防水。2.17血氧可显示弱灌注指数(PI)。具有脉搏调制音功能,可随脉搏血氧饱和度变化而相应变化。2.18可提供双血氧监测功能。2.19NIBP提供手动、自动间隔、连续、序列等多种测量模式。在监护界面提供NIBP列表显示。NIBP支持辅助静脉穿刺。2.20具有波形叠加功能,能实现多道IBP波形叠加。可实时PPV测量、PAWP手动或自动测量。2.21体温和有创血压功能可同时使用。2.22具有声、光、文字多重报警提醒功能,报警具有高、中、低多个等级。2.23支持升级麻醉综合指示界面:在显示实时波形和数据的同时,通过结合反映意识程度的麻醉深度BIS、反映麻痹状态的NMT、反映疼痛情况的∆HR和∆Sys值的二维平衡视图界面动态呈现了整个围术期内病人麻醉情况。2.24支持升级与投标设备同品牌输注泵数据互联互通,保证病人手术中给药及状态监测数据的一致性,便于术中管理及术后病情分析。2.25具备120小时(分辨率1分钟)趋势表、趋势图回顾,4小时(分辨率5秒)趋势表、趋势图回顾。2.26具有48小时全息波形回顾。全息波形至少能存储所有测量值,以及至少3道波形。监护仪存储48小时全息波形,不需要额外连接外部存储介质。2.27具有监护模式、待机模式、体外循环模式、插管模式、夜间模式、演示模式等多种工作模式。2.28内置锂电池,插槽式设计,无需螺丝刀工具支持快速拆卸和安装。锂电池支持监护仪工作时间≥4小时。2.29具备有线网络通信接口,可连接到中心监护系统。2.30具有数据通信接口(含硬件和软件),能与我院麻醉信息系统连接,费用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三配置要求3.1麻醉主机:1台。3.2麻醉监护仪:1台(含心电、心率、脉搏、无创血压、血氧、呼吸、双体温、双有创压)带转运监护功能。3.3集成式呼吸回路:1个。3.4七氟烷挥发罐: 1个。3.5气源(氧气、空气):1套。3.6麻醉气体模块(含五种麻醉气体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1套。3.7CO2积水杯:5个。3.8BIS模块:1套。3.9手麻支架:1个。四售后服务及其他★4.1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4.2设备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 5 年。4.3提供用户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免费提供软件升级。4.4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及配件、消耗品的报价清单(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8年的供应。4.5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提供操作规程。培训要求: 使用培训和维修培训,并提供安装盘、维修密码和使用及维修资料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提供培训计划》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培训的培训方式、地点、人员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4.6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卖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即作出回应,并在 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4.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其服务计划及收费标准,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及配件供应情况。★4.8自货物生产日期起,不少于10年;提供铭牌标识、照片或说明书相关页面复印件;货物无使用期限的,提供说明。4.9提供首次计量检测。★4.10若设备有信息系统接口,则全部免费开放。五安装与验收5.1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5.2安装完成时间:接买方通知后7天内。5.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5.4验收标准: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的技术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第四章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序号1-3麻醉工作站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2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3质保期: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4本项目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中标后与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签订合同。序号1-3麻醉工作站中标后与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合同。★5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及预付款等额保函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合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2、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6设备交付医院验收时,需接受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参数要求,医院有权终止采购合同。★7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每标项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1.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1.4本项目所有标项采购均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工业,本次评标将对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十八条第1、2、3款要求的货物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只用于评审过程,如中标,中标价格仍按照其投标价格进行公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5本项目将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政策性因素技术加分,投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查询结果不相符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不得享受技术加分。由多个产品集成的项目(标项),必须所有产品符合上述要求才能享受技术加分。1.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二、评标程序2.1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2.3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项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综合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2.5综合评估:经过初步审查、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供应商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即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2.6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每标项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2.7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每标项向采购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每标项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的澄清3.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3.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3.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四、特别声明: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五、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5.1投标截止时间止,单个标项供应商少于3个的;5.2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单个标项有效供应商少于3个的;5.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附表1: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扫描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资格性审查结论符合/不符合注: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附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2、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六、1条的要求。提供“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符合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九、1条的要求。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4对同个标项不允许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是否有两个投标方案。5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不得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6评标委员会经过审查,认定供应商虚假应标、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得有所述情形。7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或网上投标的。不得有所述情形。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记)符合所述要求。9本次公开招标设有单价最高限价:标项一: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150000.00元;序号1-2麻醉机:200000.00元;序号1-3麻醉工作站:250000.00元,任一货物投标单价超出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提供“开标一览表”。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所述要求。符合性审查结论注:1、上述审查项目中,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2、序号3-序号8、序号10在政采云上无须添加关联点。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适用于所有标项供应商分值分值打分方式技术分、商务分70分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任何指标的得36分;未加“▲”、“★”的指标每负偏离一条扣2分,技术参数中标有“▲”条款为主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扣4分。标有“★”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条作无效标处理。本项评议最终得分≤零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36客观2、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对“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中技术需求表响应数据对其所投产品①整体设计;②工作原理路径;③制造工艺;④核心产品、附属设备产品性能;⑤其在临床使用效果,提供相关说明、证明材料。评分范围:5、4、3、2、1、0分。5主观3、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包括①安装方案;②安装人员配置;③调试方案;④装机确保措施;⑤产品配合验收方案,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分。5主观4、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质保期内定期服务方案及巡检服务方案;②售后服务保障;③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④故障解决方案;⑤应急措施,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分。5主观5、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包含:①人员经验;②人员资质证书;③人员数量,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3、2、1、0分。3主观6、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方案,包含:①操作培训内容;②维修培训内容;③应用培训内容;④培训人员数量;⑤培训次数及培训场地安排,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分。5主观7、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行、维修成本方案,包含:①提供保修期后整机保修方案;②首次故障维修费用及设备配件价格;③维修(技术)服务费;④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⑤维修质量的保障,根据方案和措施科学性、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5、4、3、2、1、0分。5主观8、供应商需结合自身实际提供服务承诺,包含:①服务方式;②退换货品承诺,根据方案和承诺有效性进行评分。评分范围:2、1、0分。2主观评审9、业绩(3分):2022年1月1日(以合同中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所投同型号设备与最终用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完整的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合同中没有签订日期或合同中无法体现型号的,均不得分。同一用户不累计得分。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证明资料及业绩数量以牵头人为准,否则不得分。3客观10、政策性因素加分:(1分)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加0.5分。所需证明材料要求详见本章第1.5条。1客观价格分30分11、价格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评标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10%或小微企业联合体(分包)价格扣除优惠值(4%)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的价格”中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30客观合计100注:各评委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评委签名:年月日第六章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1.11.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1.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þ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þ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4.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5.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6.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设备生产日期距离到货日期不得大于12个月。每超过一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相应设备价格下降2%或延长保修3个月。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七章附件A、第一册:资格文件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3、联合投标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B、第二册:商务和技术文件B1、投标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B4、供应商一般情况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B5、商务条款响应表;B6、技术条款偏离表;B7、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配置清单、选配件及配置清单,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货物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原厂datasheet或厂家技术白皮书);(格式自拟)B8、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整体设计、工作原理路径、制造工艺、产品性能、其在临床使用效果);B9、安装、调试及配合验收方案(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配置、调试要求、装机确保措施和产品验收方案);B10、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容定期服务方案及巡检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措施);B11、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B12、培训方案(操作培训内容、维修培训内容、应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次数和培训场地安排);B13、运行、维修成本方案(保修期后整机保修方案、首次故障维修费用及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技术)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维修质量的保障);B14、服务承诺(服务方式、退换货品承诺);B15、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B17、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应管理类别《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B1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C、第三册:报价文件C1、开标一览表;C2、分项报价表;C3、中小企业声明函;C4、分包意向协议;(如分包需提供)C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C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A.资格文件封面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标项:(如有多个标项)(资格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A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日期:A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A3、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所占金额的比例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所占金额的比例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份,签约各方各持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A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B.商务和技术文件封面正(副)本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商务和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B1投标书致: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招标活动并投标,为便于采购人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2、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7、完全同意招标(采购)文件中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条款,如有异议在投标前会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我方如逾期未交纳(含未足额)的,愿凭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规定应交纳金额(含欠交纳)的200%交纳违约金和滞纳的银行利息。对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的异议,我方服从招标(采购)人的协调。8、我方郑重声明: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日期:B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致: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授权代表姓名)为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为NBITC-202511365G-BL077,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授权代表)为联合投标授权代表,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为NBITC-202511365G-BL077,其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活动本公司均予承认。(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签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后附:1、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扫描件。B4供应商一般情况(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1单位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 话:联 系 人:5传 真:电子信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的资质等级(请附上有关证书的扫描件)8从业人员数量9营业收入1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B5商务条款响应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标项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1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序号1-3麻醉工作站交货地点:宁波市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3质保期: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4本项目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序号1-2麻醉机中标后与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签订合同。序号1-3麻醉工作站中标后与北仑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合同。★5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及预付款等额保函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于合同签订时承诺放弃预付款或降低预付款支付比例的,可不适合本条款且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2、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6设备交付医院验收时,需接受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参数要求,医院有权终止采购合同。★7授予合同: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及中标通知书确定的金额签订合同。★8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注:1、须与“第四章商务条款”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B6技术条款偏离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标项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说明注:1、须与“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逐项比较,如有偏离的,须在本表中列明,并提供详细的偏离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B7、供货范围和技术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配置清单、选配件及配置清单,货物技术性能数据和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货物制造商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原厂datasheet或厂家技术白皮书);(格式自拟)B8、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整体设计、工作原理路径、制造工艺、产品性能、其在临床使用效果);B9、安装、调试及配合验收方案(安装方案、安装人员配置、调试要求、装机确保措施和产品验收方案);B10、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期内容定期服务方案及巡检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故障解决方案、应急措施);B11、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B12、培训方案(操作培训内容、维修培训内容、应用培训内容、培训人员数量,培训次数和培训场地安排);B13、运行、维修成本方案(保修期后整机保修方案、首次故障维修费用及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技术)服务费、消耗品或易耗品的使用周期、维修质量的保障);B14、服务承诺(服务方式、退换货品承诺);B15、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有需提供);B1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B17、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对应管理类别《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B1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C.报价文件封面正(副)本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标项:(如有多个标项)(报价文件)投标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C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标项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货物名称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报价1序号1-1多功能监护仪1台大写:小写:序号1-2麻醉机1台序号1-3麻醉工作站1套备注: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2、投标报价必须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本表所填内容与政采云系统“开标一览表”中录入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盖章版投标文件中本表所填内容为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C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标项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标项号货物名称主要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投标货物制造商名投标报价投标价组成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货物总价货物单价质保期内备品、备件费特殊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运输保险费123456789101112131415投标报价(全部投标货物总金额):说明:1、项7=项8×项42、项6=项7+项9+项10+项11+项12+项13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商还应提供以下附件:①货物主要部件(包括附件、附属设备)分项价目表②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③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④所需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如有需提供)⑤配套试剂(或耗材)的报价(如有)日期:年月日C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的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多功能监护仪,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麻醉机,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麻醉工作站,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C4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若成为(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名称),(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列明分包供应商承担的工作、合同金额占比。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分包供应商公章。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C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C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如有需提供)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致:采购人本人经由(供应商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宁波市北仑区中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采购编号:NBITC-202511365G-BL077)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非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本表在开标现场由代理机构提供给各供应商,由各供应商签署。评分索引表(建议放在目录之前)供应商分值自评分资料所在页码注:1、供应商对客观分可以进行自评分,主观分可以不用自评分。2、本表只适用第五章评标办法及标准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 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多功能监护仪 麻醉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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