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中标结果公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82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副37号旅投集团2号楼
697,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服务类(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一般会议服务
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达到采购人会务服务项目参数的全部要求
合同签订后4个日历日,预计2025年10月15日-12月15日之间
达到采购人会务服务项目参数的全部要求
697,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莉、任玉凤、孙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无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0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3.67
36.00
10.00
99.67
558,160.00
697,700.00
1
1
哈尔滨嘉益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33
32.67
9.97
92.97
559,716.40
699,645.50
2
2
哈尔滨鑫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1.67
24.00
9.98
85.65
559,062.56
698,828.2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联系方式:8210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峰
电话:0451-85975665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磋商文件(2025092301).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pdf
开标记录表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82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1哈尔滨鑫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698,828.202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697,734.403哈尔滨嘉益传媒广告有限公司699,645.50-第1页-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项目编码:[230001]SC[CS]20250582)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697,7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号品目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单价(元)数量单位总价(元)1-1一般会议服务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达到采购人会务服务项目参数的全部要求合同签订后4个日历日,预计2025年10月15日-12月15日之间达到采购人会务服务项目参数的全部要求697,700.001.0000项697,700.00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0月15日-第1页-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82-第1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批准文件编号:黑政采计划[2025]18409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822.内容及分包情况(服务内容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元)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1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0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磋商公告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远程”模式进行解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开启当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签到,选择“交易执行-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加远程解密。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解密。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而否决供应商响应的情况发生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将采用电子评标的方式,为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处理不及时导致响应失败,建议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否则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开标模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开标方式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第2页-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评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启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启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备注: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五.询问提起与受理:项目经办人:卢俊峰联系方式:0451-85975665采购单位联系人:边策采购单位联系电话:82103751六.质疑提起与受理:1.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按要求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材料:质疑联系人:边策电话:0451-82103751备注: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针对采购需求以外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质疑答复工作。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质疑应通过政府采购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经办人:李古丽电话:0451-85975726备注: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七.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八.联系信息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联系人:卢俊峰联系电话:0451-85975665或0451-859756492.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联系人:边策联系电话:82103751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分包情况共1包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4评标方式现场网上评标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6评标办法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综合评分法7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同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8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9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0电子响应数量(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供应商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原则直接确定中标(成交)人。2备选方案不允许3联合体投标包1:不接受4代理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无开户银行:无银行账号:无特别提示: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交者,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处理。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包组:***)的投标保证金”。6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联系电话4009985566按1号键。不见面开标(远程开标):1.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电子开标时,将会由开标负责人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导入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继续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通过开标环节验证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3.使用投标客户端,经过编制、签章,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会同时生成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请自行留存。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号码。5.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锁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若出现系统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长。(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锁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常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6.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远程开标会的;(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4)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能解密的。7.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已投项目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章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章的,视同接受开标结果。8.本项目采用远程磋商的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确定的时间和顺序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或工作人员按照供应商所登记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知磋商时间或磋商的有关事项,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应答或报价的,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和报价以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CA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保证可以正式使用。具体环境要求详见操作手册)7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应按照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盖章。说明:若涉及到授权代表签字的可将文件签字页先进行签字、扫描后导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8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需要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下载。19有效供应商家数包1:3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包: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0报价形式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总价1其他8项目兼投兼中规则兼投兼中:-二、响应须知1.响应方式1.1响应方式采用网上响应,流程如下: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响应文件时盖章、加密和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CA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ljcg.hlj.gov.cn/)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1.2查看响应状况。通过应标管理-已投标的项目可查看已投标项目信息。-第7页-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响应。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响应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4.当事人:4.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人特指本项目采购单位。4.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本磋商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本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4.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临时组织。4.5“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5.合格的供应商5.1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应符合以下规定:6.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分部分。6.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6.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4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第8页-6.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7响应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响应,以主体方名义缴纳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否则视为无效。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8.其他条款无论成交与否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均不予退还。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进行通知。变更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五、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构成1.1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响应文件必须按文件内容编制目录、页码,并在各项评审内容应答位置做标记,响应文件中的各类证明材料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起编排页码并在应答位置做标记。2.响应报价2.1供应商应按照“第四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2响应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如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响应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2.4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2.4.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注: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投标有效期-第9页-3.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拒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响应的概不负责。6.样品(演示)6.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6.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摆放并做好展示。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6.3评审结束后,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清点、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未成交供应商将样品自行带回。六、解密、评审、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发放1.解密程序1.1供应商在设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提交的加密文件进行解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解密过程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3备注说明:1.3.1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时供应商使用CA证书参与远程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用于解密的CA证书应为该响应文件生成加密、上传的同一把CA证书。1.3.2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提前登录开标系统进行签到,填写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在系统约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签到以及解密,未成功签到或未成功解密的视为其无效响应。1.3.3供应商对解密过程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远程开标大厅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2.评审(详见第六章)-第10页-3.结果公告3.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3.2项目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废标公告,废标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4.成交通知书发放4.1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成交供应商可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需求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除采购需求以外的询问。1.2为了使提出的询问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回复,询问采用实名制,询问内容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亲自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询问。2.质疑2.1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且满足参加采购项目基本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正式受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2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首次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3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对该项目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不得重复提交质疑材料,《质疑函》应按标准格式规范填写。2.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递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递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5.1提供至少递交质疑函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2.5.2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3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5事实依据;2.5.6必要的法律依据;2.5.7提出质疑的日期;-第11页-2.5.8供应商首次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截图。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6.1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未能提供至少递交质疑函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2.6.2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质疑供应商提供质疑事项的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未能提供的;2.6.3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2.6.4未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出的;2.6.5超范围提出质疑的;2.6.6同一质疑供应商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后又提出新质疑的。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成立:2.7.1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的;2.7.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7.3质疑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2.8质疑的撤销。质疑正式受理后,质疑供应商申请撤销质疑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质疑受理程序并告知相关当事人。2.9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处理。对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供应商,报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记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推送省级信用平台,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和恶意质疑:2.9.1主观臆造、无事实依据进行质疑的;2.9.2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2.9.3恶意攻击、歪曲事实进行质疑的;2.9.4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3.投诉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程序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第三章合同与验收一、合同要求1.一般要求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合同签订双方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1.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5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6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7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12页-1.8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9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合同格式及内容2.1具体格式见本磋商文件后附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合同条款),响应文件中可以不提供《合同文本》。2.2《合同文本》的内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签订双方的实际要求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范本中的实质性内容。二、验收1.调整政府采购首付款制度为按合同约定的完成进度支付资金。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按执行进度支付资金,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成交供应商在供货、工程竣工或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并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填写验收单。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甲方:***(填写采购单位)地址(详细地址):乙方:***(填写成交人)地址(详细地址):合同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填写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备案编号:),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1.2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1.3磋商文件1.4响应文件1.5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1.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数量等详见成交结果公告及后附清单。3.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4.付款方式及时间***(见磋商文件第四章)5.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5.1服务时间:5.2服务地点:6.质量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服务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第13页-面澄清及承诺。7.包装、装运及运输7.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7.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7.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8.知识产权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9.验收9.1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由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如有)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9.2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提供的服务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9.3经双方共同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0.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10.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磋商文件售后承诺等)11.违约条款11.1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11.2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2.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13.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3.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13.2向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五份,采购单位、成交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各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1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章)乙方:(章)采购方法人代表:(签字)成交人法人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月日附表:标的物清单(主主要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相一致)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名称品牌、规格、标准/主要服务内容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第15页-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中央财政专项《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项目主要用于黑龙江省从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部分填报人员的培训,会期1,《》,天,人数约为250人左右。2《》,、省级财政专项《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主要用于黑龙江省中医病历书写中医医政管理人员及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病历书写管理相关人员培训,会期3天,人数约为500人左右。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合同签订后4个日历日,预计2025年10月15日-12月15日之间标的提供的地点哈尔滨市区内酒店,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验收要求1期:达到采购人会务服务项目参数的全部要求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核心产品(“△”)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招标技术要求1一般会议服务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项1.00700,000.0070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是否进口:否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1.服务期为4天(《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1天,《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3天)使用时间预计2025年10月15日-12月15日之间,会议时间由主办方指定,需无条件配合主办方按规定完成培训任务,需提供全程的会场、住宿、餐饮、会务相关服务及老师授课费。人均总体费用不超过400元/人/天,投标方报价即为认可2025年12月15日前仍可提供报价同价位的房间、餐饮、场地,提供所有服务不得转包。★22.酒店需达到三星级(或相当于三星级)以上标准,哈尔滨市区内酒店,用于会议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人,车辆不得少于4辆小型轿车。酒店可同时容纳超过500人住宿,需要房270间,其中标间230间,大床40间,住宿总天数为4天,其中1天约250人左右住宿、3天约500人左右住宿。要求基础设施、服务项目齐全,房间需配备独立卫浴、宽带,安全、整洁、安静、方便,确保休息质量。★33.会议场所1个,培训会议场所与住宿地点在同一个酒店内。需要满足500人开会,面积不小于1000米,会场、开幕式、接待处、签到处等会议相关场所的搭建与布置要满足会务接待,台型需满足课桌+剧院。培训会场有舞台、立讲,同时配备先进的LED大屏幕不得低于50平方米,麦克风不得少于4支,笔记本不得少于2台,摄像机至少1台,音响设备、麦克、投影仪等教学设施确保培训效果,会场有WiFi覆盖,网速较快。★44.须提供大会整体会务服务工作:配合采购方进行培训日程设计、培训人员组织,包括会议策划、视觉设计、背景板、桌签、指引、讲台包装、培训展板等相关备品设计制作,会场布置,技术、服务保障等。(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55.须提供会议材料的印制服务:按采购方要求的质量和数量印制包含印制会议手册、定制手拎袋、授课讲义、会议席卡、参会胸牌、桌签、签到处背景板等基本服务。(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66.须提供会议授课专家服务:结合会议主题,负责授课老师的课件收集与整理;负责授课专家的接待工作及授课相关事宜的服务支持。(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77.须提供会务保障服务:负责参会人员的报道、入住的办理,负责会议现场接待、指引、签到、咨询等会务保障。(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88.会议餐饮服务:提供营养丰富的三餐,以自助餐为主,自助餐需满足500人用餐条件,用餐地点不得超出2个餐厅,菜品不得低于热菜6道(四荤两素),凉菜4道(两荤两素),主食四款,粥一款,汤一款。注:所有餐饮必须确保食品安全,餐饮安排和操作必须完全符合国家食品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供应的食品必须数量充足、安全、卫生,餐食荤素搭配合理。★99.基本会务服务:提供签到迎宾区、必要的纸笔,会议区每半天提供至少每人2份的矿泉水等基本会务服务。(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010.会议影像资料服务:安排与调配会议所需的摄影、录像等影像资料服务,并在会后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保存好,以满足录音、录像资料保存。(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111.文秘服务工作:为参会人员提供文秘服务等相关工作。(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212.停车场:具备一定规模的停车场,可同时容纳100辆以上车辆停放,。负责会议参会地点的停车场指引工作。★1313.用车服务:提供培训老师接送和会议期间的用车服务。(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414.讲课费发放:负责专家讲课费发放,依据甲方提供的发放标准文件执行。(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515.项目结题报告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项目结题报告(两个项目分别做出结题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工作总结、培训通知及方案、中标(成交)通知书、参会签到名单、讲课专家名单、活动物料订单、新闻报道、培训活动决算表。(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616.其他交办得临时任务。(投标方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第17页-第五章供应商资格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试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提供标准格式的《资格承诺函》。3.信用记录查询3.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3.2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资格审查时查询;3.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4.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将截图存档。5.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相关要求提供。-第18页-第六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3.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3.2.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2.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3.3.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磋商;3.3.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4.澄清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更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更正。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第19页-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上传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一致);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说明:在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6.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6.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6.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6.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响应无效的情形7.1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8.废标(终止)的情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8.1.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9.成交供应商的确定9.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10.其他说明事项若出现供应商因在投标客户端中对应答点标记错误,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进行正常查阅的,视为响应文件未实质响应(或未响应)磋商文件该部分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第20页-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所列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5中小企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盖章的、未按招标文件列明标的所属行业和企业标准填写错误等情形的,可以通过澄清进行修正后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确保在评审环节做到中小企业发展的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6实施预留采购份额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6.1对于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6.2对于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或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和中小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比例,且比例不得低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比例要求。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6.3对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7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1.7.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标准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21页-1.7.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见表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相关信息和小微企业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内容,在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的30%。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7.3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2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所投设备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3.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4)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第22页-(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投标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对投标人和核心设备制造商进行搜索、查询,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3.4提供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或填写内容与相关材料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1.3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无效处理。2.磋商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最后报价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递交最后报价将视为其退出磋商,响应无效。3.2最后报价逾时不交的(超过最后报价时限要求的)、最后报价未携带有效CA锁的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最后报价。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注:最后报价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最后报价现场对总报价和分项报价进行明确,请各供应商在参加磋商前对可能变动的报价进行准备、计算。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实施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的相关要求。5.综合评分(详见后附表三详细表))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23页-6.汇总、排序6.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表一资格性审查表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注:供应商按照(黑财规[2023]3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注:供应商按照(黑财规[2023]3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注:供应商按照(黑财规[2023]32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执行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的通知,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不愿承诺的供应商或不对社会公开的信息,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四)承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合法渠道,可查证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针对本条单独提供承诺并加盖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五)承诺通过合法渠道,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可查证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规定的情形。非事业单位或非社会团体,本条无须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不提供)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合同包1(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报价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投标承诺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投标承诺书”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分项报价和总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不得缺项、漏项。主要商务条款提供标准格式的“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不提供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1.服务类项目: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主要是对服务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否则响应无效。其他要求其他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情形表三详细评审表:-第24页-2025年度《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技术部分54.0分商务部分36.0分报价得分10.0分技术部分会议服务方案(10.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会议服务方案,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提供包括:①工作内容;②工作方法;③会议布置流程;④实施要点;⑤质量标准;等5个方面的服务方案。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具体说明)应急方案(12.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提供包括:①易出现安全问题应急预案;②消防应急预案;③治安管理预案;④医疗及卫生预案;⑤自然灾害应急预案;⑥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6个方面的服务方案。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12分,每缺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具体说明)质量保证与控制(12.0分)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应包含但不限于:①管理组织机构;②针对本项目的规章制度;③质量标准制定;④参与人员培训与指导;⑤过程管理与评估机制;⑥反馈收集与持续改进。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12分,每缺一项扣2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1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具体说明)技术条款(20.0分)1.技术参数要求逐一响应,技术偏离表中“响应文件参数”应如实填写,符合或优于“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视为该项满足采购要求,未逐条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有遗漏项和响应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均视为负偏离,本项满分20分,针对“★”标注的核心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针对非“★”标注的一般条款,每出现1项负偏离扣5分,扣分直至扣完该项目分值为止。2.技术指标、参数应如实填写,如简单填写“响应或完全响应”或经磋商小组认定为完全复制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将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按响应无效处理。商务部分类似业绩(12.0分))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要有承接过同类项目(会议服务类)超过500人规模的案例至少1次以上。未提供案例不得分,单个合同服务500人以上的每个得3分,最多得12分。注:上述内容以提供服务合同为准,包含但不仅限于①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②签字盖章页;③服务人次所在页或同等效力佐证材料。场地管理(16.0分)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提供场地管理方案,结合场地实际情况,提供包括:①酒店及会议室管理方案;②现场人员安排;③设备、仪器等配置情况;④设备调试工作安排合理方案;等4个方面的服务方案。以上内容无缺项、无漏项得16分,每缺一项扣4分,所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缺陷的扣2分。提供内容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不得分。(注:缺陷是指方案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只有简单描述没有具体说明)人员配置(4.0分)①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名(2分);②餐厅服务员不得低于15名,各场所服务人员须有持有健康证上岗,特别操作人员需出具特种操作证明(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服务及时性(4.0分)客房提供24小时服务,参会人员如果在住宿以及餐饮有任何问题10分钟内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立即解决,提供客房和会议服务电话。(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1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第25页-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应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且不少于以下内容。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项目编号:[230001]SC[CS]20250582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第26页-响应文件目录一、投标承诺书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五、服务偏离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监狱企业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九、分项报价明细表十、联合体协议书十一、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十二、项目组成人员一览表十三、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四、各类证明材料-第27页-格式一:投标承诺书采购单位、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1.按照已收到的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要求,经我方(供应商名称)认真研究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资质要求进行响应。我方完全接受本次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执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全部要求,并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2.我方同意磋商文件关于投标有效期的所有规定。3.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全部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提供的内容、进行承诺的事项存在虚假,我方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另外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6.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规定进行合同签订,并严格执行和承担协议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成交资格、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7.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7.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7.3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合同;7.4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5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6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和成交结果公告的实质性内容;7.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开户银行:供 应 商_________(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账号/行号:授权委托人_________(签字)格式二:年 月 日(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 ),现郑重承诺如下:(请据实在▢中勾选一项 ),现郑重承诺如下:一丶承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他”等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2.“登记状态”为“存续 (在营、开业、在册)”。3.“经营期限”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或长期有效。1“类型”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不早于投标截止日期。(三)供应商类型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执业状态”为“正常”。(四)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承诺满足《民法典》第二章第十八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八章第一百七十六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28页-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二)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三、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可提供相关设备和人员清单,以及辅助证明材料。四、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一)不存在欠税信息。(二)不存在重大税收违法。(三)不属于纳税“非正常户”(供应商类型为自然人的不适用本条)。五、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至少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六、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处罚期限已经届满的视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的信息为:(本条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较大金额罚款(二百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三)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做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七、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下列情形(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二)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可查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八、承诺通过下列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至七款承诺信息真实有效。(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三)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五)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六)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合法渠道。我方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并配合采购人所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查证。如不属实,属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接受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承诺人(供应商或自然人CA签章):-第29页-年月日附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1.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基本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或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清单。3.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工伤保险缴费清单。4.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或失业保险缴费清单。5.生育保险缴纳证明或生育保险缴费清单。二、新成立的企业或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机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有关佐证文件。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磋商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加盖名章)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合法身份证明正面反面授权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合法身份证明正面反面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格式四:主要商务要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可以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主要商务条款要求(如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采购资金支付、验收要求、履约保证金等)。若有不符合或未按承诺履行的,后果和责任自负。如有优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要求的请在此承诺书中说明。具体优于内容(如服务时间、地点,质保期等)。。-第30页-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格式五:服务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技术要求投标人提供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备注1★1.11.2……2★2.12.2…………说明:1.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上表“供应商响应内容”处内容,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偏离程度”处可填写满足、响应或正偏离、负偏离。3.上表中“服务要求”应详细填写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格式六:(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格式七:(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3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格式八:分项报价明细表(网上开评标可不填写)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表、报价一览表)或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内容为准。格式九:(不属于可不填写内容或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6.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格式十: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格式十一:序号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23……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人员证书。注:1.本项目拟任职务处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项目服务人员或技术人员等。2.如供应商成交,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格式十二:-第32页-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序号使用单位,业绩名称,合同总价,签订时间1234…供应商根据上述业绩情况后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格式十三:各类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33页-(十一)技术要求承诺书1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承诺我公司负责其他交办得临时任务。特此承诺!我公司保证所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如承诺信息不实,我公司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黑龙江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0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培训和《中医病历书写规范》培训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