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管网综合改造一期建设管理费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09000250910134468-09272084
采购项目名称: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立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230MA1K25BT9P
公告标题: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09000250910134468-09272084
二、项目名称: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
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宝山区环镇南路522号A座6-7楼
83.33
16600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
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投资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代建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的批复投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建成后交付采购人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玉妹,顾致军,李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2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方案比较齐全,针对性较强,有较多的类似工程管理经验,投标文件总得分83.33排名第一,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联系方式:150266234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立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
联系方式:150830570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传峰
电 话:15083057079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07.8K
采购文件附件:
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pdf1.2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10-16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单位名称)的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心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心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心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05人,营业收入为28050万元,资产总额为6014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上海亚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4日1146项目编号:310109000250910134468-09272084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立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1413:30:00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09000250910134468-09272084项目名称: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970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曲阳片区内重点排水分区分流制问题小区开展雨污混接整治,共26个小区,总建筑面积85.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立管、新建雨污水出户管De110-DN200、新建雨污水主管DN200-DN800、现状管道修复,同步实施雨污水井、路面修复及绿化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12967.17万元,其中建安费10846.71万元。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投资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代建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的批复投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建成后交付采购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09-25至2025-10-09,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四、磋商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磋商投标截止时间:2025-10-14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2、磋商开标时间:2025-10-1413:30:00五、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1、磋商文件递交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会议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会议室。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在项目开标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三份。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九、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招标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上海市东体育会路359号联系人:杨潇电话:15026623498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立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联系人:赵传峰电话:1508305707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地址:上海市东体育会路359号联系人:杨潇电话:1502662349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立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联系人:赵传峰电话:15083057079电子邮箱1542967895@qq.com1.1.4项目名称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1.1.5预算金额1697000.00元1.6.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1.7.1澄清与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将疑问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1542967895@qq.com,如有修改代理单位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2.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设置投标保证金。□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户名和账号:3.5.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档1份。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外包装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同时标明“响应文件”字样,响应文件的封口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4.2.1投标截止时间(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10-1413:30:004.2.2提交响应文件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会议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2(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1807室会议室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需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并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及正反面复印件5.1.2开标前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密封,封口处是否加盖了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印章。5.2.5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竞争性磋商顺序原则上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确定,先到的先进行竞争性磋商,后到的后进行竞争性磋商。6.1.1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随机抽取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库中备案的相关专家前来参加评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家8.1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否决其投标处理的;(3)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为否决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4)中标候选人全部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8.2中标结果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予以公示,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8.3政策功能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8.4其他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4其他[2002]1980号)收取。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3知识产权和保密1.3.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3.2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4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5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踏勘现场1.6.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项目现场踏勘。1.6.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7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递交,代理单位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采购需求;(7)合同条款及格式;(8)响应文件格式;(9)评标办法;(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1.7款和第2.3款发出的所有补充招标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解释2.2.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有特别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2.2.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2.2.3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作为补充招标文件发放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采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的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发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主动领取补充招标文件。3.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为准。3.1响应文件构成3.1.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响应文件有关格式》;(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投标单价基本情况;(6)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7)投入项目的管理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8)近年承接与本需求类似项目情况;(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11)《资格条件响应表》;(12)《实质性要求响应表》;(13)《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14)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1.2技术响应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招标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以证明其投标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招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管理费、培训费、税金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3.2.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采购预算金额及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3.2.4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人对于其投标均将予以拒绝,视作无效投标。3.2.5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予以拒绝,视作无效投标。3.2.6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提交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3.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同时编制纸质版投标文件。3.5.2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3.5.3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5.4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投标人制作的投标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评标委员会主要是依据投标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招标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4.投标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包装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响应文件的封套标记应清晰,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提交4.2.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4.2.2纸质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4.2.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纸质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4.2.4投标人必须在《磋商公告》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投标,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4.2.5在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的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2.6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均将拒绝签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同时修改和撤回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4.4网上招标系统的使用须知投标单位应确保CA证书在本项目进行过程自始至终处于有效状态,中途不得对证书进行任何更换及更新,并严格按照网上招标系统的要求及步骤进行报名投标,任何由于投标单位自身CA证书及网上招标系统信息录入错误等导致的项目挂起均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关责任。投标单位须在投标前详细了解网上招标系统中与其相关的所有操作(包括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投标、解密及其最终报价等)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可在网上招标系统公告页面中了解以下“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5.开标5.1招标人将按《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务必携带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其他人员将被拒绝入场。如发生此列情况之-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2)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平台上递交响应文件的。(4)提交响应文件时未按规定携带磋商所需材料的。5.2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开标主要流程为签到、解密、唱标和签名,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5.3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招标人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及确认。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电子采购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5.4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填写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应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6.2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1开标后,招标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响应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6.2.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评标委员会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6.2.3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评审,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6.2.4开标后招标人拒绝投标人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6.2.5招标人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6.3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6.3.1响应文件中如果有下列计算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或矛盾,将按以下原则或方法进行修正:(1)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3)对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6.3.2响应文件中如果有其他错误或矛盾,将按不利于出错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错误或矛盾的内容,评标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投标人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6.3.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4投标文件的澄清6.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评标委员会作出说明或答复。6.4.2投标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6.4.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4.4投标人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6.4.5投标人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按照投标文件中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投标予以理解。6.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6.5.1评标委员会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5.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6.6评标的有关要求6.6.1评标委员会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6.6.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6.6.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6.4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均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评标的任何解释。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书7.2.1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公示。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公示期满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未接到有关本工程招标投标书面投诉资料,招标人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7.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签订合同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除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还应当赔偿损失。7.3.3本标段合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一、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促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予认可。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项目的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曲阳片区内重点排水分区分流制问题小区开展雨污混接整治,共26个小区,总建筑面积85.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立管、新建雨污水出户管De110-DN200、新建雨污水主管DN200-DN800、现状管道修复,同步实施雨污水井、路面修复及绿化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总投资12967.17万元,其中建安费10846.71万元。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投资管理工作,并承担项目建设期法人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代建工作,严格执行项目的批复投资、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建成后交付采购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2.建设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3.服务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政采法相关规定和虹口区建管委和上海市虹口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要求执行。4.预算金额:1697000.00元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二、工作内容建设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全过程代建。三、代建单位范围以经批准的总投资额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工程等26个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四、付款方式(1)项目工程通过开工审核后,支付至30%(2)现场已完成60%工程量,可累计支付至50%;(3)项目竣工验收后且结算资料送审后,可累计支付至70%;(4)项目完成决算审计后,可累计支付至审定价的100%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2.项目批文:虹发改投〔2025〕81号3.项目总投资:12967.17万元(其中建安费10846.71万元)4.资金来源: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资金100%5.建设地点:上海市曲阳片区范围内共26个住宅小区6.建设规模:对曲阳片区范围内共26个住宅小区进行整改,小区总建筑面积约85.6万平方米。7.建设内容:新建立管、新建雨污水出户管De110-DN200、新建雨污水主管DN200-DN800、现状管道修复,同步实施雨污水井、路面修复及绿化修复等相关工程。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代建服务范围内各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并向采购人完整提供相关服务文档之日止。[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二、建设模式本合同采取全过程代建从开展办理用地手续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统筹管理,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组织项目可研、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管理工作、土地征用、拆迁、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办理各种证照;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三、项目管理目标1.投资控制金额:确保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项目的方案变更除外),并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管理规定。2.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100%。3.安全文明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相关规定。4.进度控制目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保证按时完成各类节点(政策调整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除外)。四、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1甲方协调乙方在代建管理工作中的关系。对乙方在办理各项报建手续中需要使用单位提供协助、配合以及使用单位向乙方提出的项目设计要求等进行协商与协调。1.2甲方监督和指导代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与代建项目竣工验收,组织资产移交等。1.3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项目代建服务费进行审核。1.4甲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答复(含书面答复)。2.乙方义务2.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和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以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2.2乙方依照代建合同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组织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使用单位对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方案和投资进行论证后报甲方审核。2.3乙方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和投资组织有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2.4乙方严格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做好投资、质量、工期的控制工作,确保投资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2.5乙方组织有资质单位编制及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之前须先经甲方审查同意。2.6乙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代理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进行招标,并及时将招标和中标情况报甲方。乙方及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的工作。2.7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与代建项目有关的计划、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防雷、水电、园林、绿化和市政以及施工所需其他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审批手续。2.8乙方负责与各专业工作单位的工程合同的洽谈,接受使用单位专业意见,依法依规管理好各专业工作单位。2.9乙方根据代建项目实际工作进度和资金需求,向甲方提出费用申请并由甲方审核后支付。2.10乙方组织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2.11乙方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代建项目建成后,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的约定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甲方。2.12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项目移交接管后,配合甲方及投资监理进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后配合投资监理报市房管局审批,申请办理相关财务决算手续。2.13乙方组织各专业单位收集、整理、归档项目建设各阶段的文件资料。在向甲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按规定份数向甲方移交。2.14乙方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代建期间对项目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照管工作;乙方须督促相关单位按甲方要求保持对施工现场和已完工程的整洁干净。2.15乙方按时向甲方汇报代建工作进展情况。全权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争议、纠纷,或诉讼仲裁,或其他索赔等事项。2.16乙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由项目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乙方报甲方审查核准。2.17乙方遵守涉及项目的保密规定,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2.18乙方应督促各专业工作单位对其为本项目工作的员工(含临时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保证员工切身利益不受侵犯。2.19乙方采取措施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五、双方权利1.甲方权利1.1甲方有权对代建项目的投资控制、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合同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对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编制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对乙方的资金拨付申请提出审批意见。甲方有权审批本项目的所有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有权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相关的招标投标活动。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1.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代建工作管理人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5甲方有权约请使用单位对代建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监督,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1.6甲方有权参与设计审查,对工程变更和概算调整提出审查意见1.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建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考评。2.乙方权利2.1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建期内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1)根据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组织比选工作、推荐适合的专业参建单位及签订部分合同;(2)管理各类承包合同及其资金的下拨申请;(3)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列支计划;(4)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5)进行项目各参与方的协调工作。2.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和使用单位提出的本代建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2.3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获得代建报酬。六、双方责任1.双方均须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违反规定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无正当理由擅自不履行代建合同或单方终止代建合同的,按代建费的30%承担违约金责任。3.工程质量有问题的,经调查为乙方直接责任的,乙方应按评估损失赔偿,工程竣工验收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除按评估损失赔偿外,扣除代建费的10%作为违约金责任。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七条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暂停相关工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下拨资金造成违约或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甲方不得超越本代建合同义务对乙方进行不当干预,乙方有权拒绝这种不当干预。若该不当干预导致代建合同履行中止和工程质量、进度受损失和投资额增加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责任。6.乙方未能履行项目代建合同,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超过批准的概算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乙方赔付。7.乙方在代建工作中与甲方、使用单位或勘察、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和其他责任人的责任。8.本代建合同规定的所有违约索赔金额均应在损失赔偿核定后30日内支付完毕。9.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代建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同乙方协商解决。10.由于甲方或使用单位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提出解除代建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1.违约赔偿金从本合同金额中计扣。12.当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甲方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代建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代建报酬1.代建报酬代建服务费金额:暂定人民币[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小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实际代建服务费按“财建〔2016〕504号”文计算,基数按最终审计金额按实结算。)2.费用支付2.1项目工程通过开工审核后,支付至30%;2.2现场已完成60%工程量,可累计支付至50%;2.3项目竣工验收后且结算资料送审后,可累计支付至70%;2.4项目完成决算审计后,可累计支付至审定价的100%。(以上所有费用的支付必须满足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安排及财政部门审批要求)八、合同文件组成:1.合同协议书和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书或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招标文件及附件(或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九、双方承诺1.甲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必要的协调服务。2.乙方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和完成本项目代建任务。十、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后生效。2.乙方与甲方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之日止,乙方收到代建服务尾款,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后,代建合同即终止。[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合同订立时间:[合同中心-签订时间]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虹口区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单位盖章起生效,共肆份,各执贰份。(此页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廉洁协议根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反商业贿赂工作,建立起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保障机制,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代建项目甲方与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商业贿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本代建项目的代建合同文件,自觉按代建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代建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制度,开展相关教育,设立反商业贿赂和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商业贿赂和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代建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7.双方或双方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不得串通、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或降低工程质量等损害国家利益。8.乙方遵守《反商业贿赂合同》情况纳入甲方对乙方的绩效考评范围。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代建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承包、劳务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插手代建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介绍施工队伍。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与所代建管理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签订反商业贿赂合同,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反商业贿赂工作。6.乙方及其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不得承担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等工作。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代建费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提请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理。五、双方约定:双方有义务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六、本协议作为工程项目代建合同的附件,与代建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七、本协议有效期为主合同期。八、本协议与主合同同份数。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编号)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投标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规定向贵方提交投标文件1份,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4.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8.我方授权代表将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授权代表不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的,由我方承担全部责任。9.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3)我方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4)我方不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5)我方不存在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情形。(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虹口区住宅小区管网综合改造一期(曲阳片区)建设管理费包1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分项表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12345合计元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可按此表格扩展(3)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特此证明。职务:(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申明:(公司注册地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响应单位)任命:(公司名称)(职务)(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该代理人在有关(项目名称)磋商工作中,以投标人单位的名义签署磋商书、进行报价、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不得转委托。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五)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资格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备注法定基本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2、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归档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内容具备的条件说明(要求)投标检查项(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对应电子投标文件名称备注投标文件内容、密封等要求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适用于纸质投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即自动加密)。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标明的最高限价。合同转包与分包合同不得转让与分包。投标文件格式、签署等要求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其他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审查,未发现本项目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的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一)名称及其他资料:1、单位名称:2、地址:3:邮编:4、电话/传真:5、工商注册日期:6、企业类型:(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12月31日止):1、实收资本:2、资产总额:3、负债总额:4、营业收入:5、净利润:6、上交税收:7、从业人数:(三)其他情况: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心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心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心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八)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九)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项目人员配置表项目人员配置表(格式)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务/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备注注: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的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已存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网综合改造一期建设管理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