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 初步中标结果公示(2025)
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686-2511CC122643Z(招标文件编号:0686-2511CC122643Z)
二、项目名称: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号楼3层0118
中标(成交)金额:646.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
见附件招标文件
见附件招标文件
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
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兴军、刘 苏、吴 菲、潘京华、郭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1980号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360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的总分平均分:
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平均分:80.4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zycgr22011905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010-85343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联系方式:许昶、梁乐;010-85343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昶、梁乐
电 话: 010-8534340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zycgr22011905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1:21
评审专家名单
高兴军、刘 苏、吴 菲、潘京华、郭建军
总中标金额
¥646.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昶、梁乐
项目联系电话
010-85343403
采购单位
zycgr22011905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85343491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昶、梁乐;010-85343403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附件-初步设计.zip
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0686-2511CC122643Z二、项目名称: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号楼3层0118中标金额:¥6,468,000.00(人民币陆佰肆拾陆万捌仟元整)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服务范围:见附件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服务标准:见附件招标文件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兴军、刘苏、吴菲、潘京华、郭建军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1980号文收费金额:人民币5.3606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单位综合得分的总分平均分: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平均分:80.40。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某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联系方式:010-853434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方式:010-85343403、34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昶、梁乐电话:010-85343403、3493十、附件1.招标文件2.中标公告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86-2511CC122643Z采购人:某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686-2511CC122643Z2.项目名称: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及分包情况:人民币657.5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57.57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标的金额(万元)数量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1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657.571项否为采购人提供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详见第五章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线上或线下3.方式:3.1线上购买: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标书款电汇至如下账户: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00311990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及报名信息发送至邮箱:cuxhang@cbwtc.com。报名信息应包含:(1)所要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投标人国别、名称;(3)联系人姓名、手机、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4)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提供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3.2线下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212室,现场购买。4.售价:500元。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第九评标室。4.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南楼第九评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6)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2.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某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联系方式:010-853434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联系方式:010-853434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昶、梁乐电话:010-8534340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本资料表中(含技术附件)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视为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该“★”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招标文件带有“★”符号的或者标明必须满足的条款均为重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对这些主要技术指标及商务条款的任何偏离将视为无效投标。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分别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2025年9月30日10点00分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多功能厅。注:每家投标人至多派1名代表参加本项目开标前答疑会,并为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授权委托书》的,不得参会。由于未参加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授权代表须在会议现场签署《保密协议》。进入会场后,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条款号条目内容子设备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保管,且不允许携带摄像、摄影、录音工具或带有wifi等联网功能的设备进入会场。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31,514.00;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开户名(全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00311990特别提示:1、如投标人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及送达。2、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的第12.3条相关规定处理。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剩余部分退还中标人。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排序: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22.1确定中标人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排序。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邮件形式liangle@cbwtc.com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85343403;邮箱地址:liangle@cbwtc.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楼2层212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执行;缴纳时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缴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其他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2.副本:2份;3.电子文档:1份,保存在U盘并且单独密封提交。电子文档应包含①加盖公章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命名为公司名称,其他投标文件份数如xxx公司);②如供应商属于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版1份(彩色加盖公章PDF扫描件,与投标文件电子版保存在同一U盘中);4.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提交;5.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1份,单独密封提交。合同支付见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见合同条款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内容建议正反面打印并装订为一册,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6.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7.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电子版1份(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14.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开标一览表》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需签字的地方签字,投标文件须逐页(包括封面)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4.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投标人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密封袋/箱正面和投标文件封面须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15.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投标文件正本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价格为准。15.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15.4在第15.1款、第15.2款、第15.3款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15.4.1所有包装袋/箱应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投标地址。15.4.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服务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和“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5.4.3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15.5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当是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拒收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3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26.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声明函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如投标单位非中小企业,应提供非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及格式自拟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盖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22.1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根据《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22.1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技术部分(78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1.对本项目编制任务及需求理解深刻、分析透彻,能根据项目特点阐述编制的重点、难点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对本项目编制任务及需求理解较为充分、分析内容完整,阐述编制的重点、难点并提出解决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对本项目编制任务及需求理解较浅,不能把握编制重点、难点,较难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或对本项目的理解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2总体设计思路提出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总体架构设计;(2)标准规范设计;(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4)信息资源共享分析设计等内容。1.总体设计方案全面,对本项目总体架构、标准规范、信息资源规划、数据库设计、信息资源共享分析设计清楚详细,架构设计完整、层次清楚、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总体方案内容有欠缺,对本项目总体架构、标准规范、信息资源规划、数据库设计、信息资源共享分析设计比较详细,架构设计内容较简单制式,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总体方案内容不全面,较难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或总体设计方案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3应用系统设计思路围绕用户共享服务平台和若干研究分析平台的建设需求,提出具体方案的建设思路,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平台架构设计、平台功能设计、实验验证场景设计等。1.需求分析清晰完整,架构设计贴合需求且具有创新性,功能设计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10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3应用系统设计思路2.需求分析基本完整,架构设计适配度一般,功能设计较合理,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需求分析缺失关键部分,架构设计无差异化、风险较大,功能设计严重不足,较难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或设计思路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4专用软硬件设备设计思路1.专用软硬件研究环境/验证环境构造设计、布局设计、设备选型等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完整、层次清楚、测算方法合理、架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设计思路较为清晰,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设计方案不完整、缺少具体测算方法、可行性一般,较难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或设计思路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5共性硬件设备设计思路1.计算、网络、存储、安全等共性硬件设备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完整、层次清楚、测算方法合理、架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设计思路较为清晰,方案基本完整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3.设计方案不完整、缺少具体测算方法、可行性一般,较难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4.未提供或设计思路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106配套设备设计思路1.机电系统等配套设备设计思路清晰,方案完整、层次清楚、测算方法合理、架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2.设计方案不完整、缺少具体测算方法、可行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3.未提供或设计思路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4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7质量保证方案1.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2.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3.质量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可行性不足,不能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48工作进度安排1.40天(含)内可完成初设及概算编制,项目工作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节点阐述明确详细,保障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得6分;2.40天(不含)至50天(含)内可完成初设及概算编制的,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合理、对节点有相关阐述,提供了常规、通用的服务保证措施,得4分;3.50天(不含)至60天(含)内完成初设及概算编制的,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资源保障方案简单、可行性不足,得2分;4.未提供或工作进度安排不合理,超过60天完成初设及概算编制,得0分。69保密体系建设情况1.投标人保密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完善的保密制度,有效覆盖人员、载体、设备、场所、活动的日常管理,得4分;2.投标人设立了保密组织机构,具备基本的保密制度,但覆盖范围不全面或操作性不足,管理体系存在欠缺,得2分;3.投标人未设立明确的保密组织机构,或缺乏保密管理制度,或近5年内曾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得0分。注:投标人需提供无重大泄密事件声明。410项目人员配置1.本项目派驻人员要求:项目派驻现场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0人,曾参与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类项目或“两重”类项目或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初设和概算编制的成员不少于15人。不满足的,得0分;10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10项目人员配置2.在此基础上,每多派1人(具备高级职称且参与过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类项目或“两重”类项目或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初设和概算编制)得1分,最多得10分。注:以上全部人员需提供人员简历、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0商务部分(12分)1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注:以上均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2类似业绩1.投标人提供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类或“两重”类项目的咨询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6分。2.投标人提供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咨询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注:相同案例不重复得分。投标人需提供:(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批复文号;(2)合同相关页复印件(含项目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合同盖章页);上述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无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3)业绩文件签署时间须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的期间内。10价格部分(10)1投标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0序号评分项评分标准分值1投标价格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特别提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0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建设背景现代科学研究范式呈现出从实验观察、理论分析、计算模拟三种科研范式,正逐渐转向以“数据密集型”“AIforScience”为代表的第四范式、第五范式。随着科技投入的不断增长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我国科学数据资源总量呈现“井喷式”增长,科学数据也已进入大数据时代,成为国家大数据战略的有机组成。数字化形式的科学数据、信息内容及其软件已构成科学探索的重要基础,科学数据纳入信息化科研环境的基础设施范畴已经成为共识。本领域科研工作高度依赖科学数据,亟需建设公共科学数据设施和资源平台。(二)工程建设目标构建本领域科学数据分析共享平台,建立该领域全场景、全流程、全周期的科学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用户共享服务平台、若干研究分析平台和若干支撑系统,形成该领域科学数据高质量汇交、高价值转化、高水平分析、高安全共享等核心能力,为该领域科技创新提供科学数据资源和数据分析试验设施。(三)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设用户共享服务平台,若干科学数据研究分析平台,安全防护、系统网络环境等,以及相关配套设备。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就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一次集中交流,所有潜在投标人自愿参加,具体参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二、编制内容及要求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本项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科研工作实际需求,进行细化、深化和优化,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确保内容符合相关主管部门对初设设计和概算编制要求。同时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批复前的基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答辩、专家意见答复及方案修改完善等,确保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高质量通过国家相关部门批复。(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数政策〔2023〕11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等。(二)编制原则1.规范性与权威性初步设计编制的内容、深度、规范性和质量应符合项目评估部门及审批机构的要求。正式提交物应符合《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对初步设计的各项规定,文档目录、文字、图形、表格等应遵照规范制定。正式提交物中所引用的文字和各类图表均应来自正规渠道,需标明出处。2.完整性与准确性初步设计要结构清晰、内容完整、体例规范、用语准确、内容易读。设计思路和技术实现路径要清楚明确,科学合理,实用可行,能够作为后续项目建设的实施和验收依据。初步设计的内容、深度和质量应符合项目评估部门及审批机构的要求。正式提交物中的政务和技术名词和术语应表达准确,业务名词和术语具有专业性,符合行业惯例。软硬件系统规划相互匹配,各类图、表逻辑清晰,用词准确。项目投资概算比例合理,各项取费有依据。同时在所有正式提交物中,对于同一业务、技术或系统描述应保持前后一致,避免出现互相矛盾。3.前瞻性与实用性要求初步设计要满足并适用于业务需要,在技术选择上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适当体现业务创新与新技术应用,同时兼顾实用性和可行性。(三)编制内容1.总体要求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要求投标人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顶层设计工作,深化项目的总体设计、应用系统设计、专用设备和共性设备设计等内容,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提供全面、高质量咨询服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达到采购人要求,并为项目下一步招投标和实施打下良好基础。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要求提交的各项内容,设计成果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交付。在设计实施中,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建设的相关技术设计意图、设计理念讲解。投标人提交的所有文档产品应当结构清晰、内容完整、体例规范、容易阅读和理解,能够作为后续项目建设的依据。投标人需组织具有较强业务能力、较高技术素质和同类项目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完成本项目工作,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报告需报送国家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批。投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批复前的基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答辩、专家意见答复和设计修改完善等内容。2.具体任务与要求依据可研批复文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相应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需求与现状分析紧扣本项目“科研设施和资源平台”定位,开展初步设计需求调研分析工作,工作方式包括资料收集整理、调研、专家咨询、专题研究等。1)明确总体思路、原则及要求,确定项目初步设计工作思路。2)围绕本项目与科研任务之间的关系,调研科研任务对本项目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各研究分析平台的业务需求、用户需求、信息量需求等内容。(2)总体设计包括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架构设计、标准规范建设设计、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信息资源共享分析设计、布局设计、软件硬件配置与部署方案设计以及初步设计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等内容。1)总体架构设计:结合项目定位,开展总体架构、应用架构、技术架构、数据架构、安全架构、网络架构等设计;通过文字和图表等方式描述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关系。2)标准规范建设设计:详述项目建设中需要遵从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规范,结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新建本工程标准规范,以满足对工程的管理、建设及使用,为本工程建设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提供保障,并提出工作量和费用测算依据。主要包括本领域数据分类与编码、元数据标准规范、数据汇交、科学数据质量检查与控制、科学数据存储管理、科学数据共享利用及科学数据安全管理等工程标准规范的设计。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结合《科学数据安全分类分级指南》(GB/T43705-2025)《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号),开展科学数据资源规划和分类分级设计工作,明确各平台原始数据、资源数据、测试数据、知识数据等信息资源摘要、信息资源格式、类型、数据规模等内容,明确各平台可对外提供的服务能力,形成信息资源目录和能力目录。详述数据库结构、数据库建设内容、数据量测算、技术特征以及数据库软件、服务器要求和参考选型。4)信息资源共享分析设计:论述本项目对其他单位的信息资源需求以及信息使用用途;明确本项目能够向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源以及共享类型,详细分析共享的信息资源内容、共享属性、开放属性和更新周期等,形成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开展信息资源可信共享建设方案设计,详叙在数据受控交换共享层面,如何利用隐私保护、数据使用控制、智能合约等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可用不可见”“数据不动程序动”“共享价值不共享数据”。5)软件硬件配置与部署方案设计:明确提出软硬件设备配置原则和系统配置软硬件设备清单;软硬件配置清单包括设备及软件参考型号、生产厂家、单价、数量、总价,并提出国产化和自主品牌软硬件配置投资比例;分别列出各应用系统建设工作量初步核算表;绘制系统主要设备配置图。6)初步设计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论述初步设计报告相对可研报告批复进行变更调整主要内容、原因和必要性。(3)应用系统设计围绕用户共享服务平台和若干研究分析平台建设需求,理清平台/系统功能逻辑关系,优化设计平台/系统流程、平台/系统内外部接口、平台/功能指标及性能指标,开展系统功能模块详细设计,明确各模块复用情况及系统部署,明确用户共享服务平台与大数据系统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边界等。编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流程:详细描述各平台和各系统业务流程并画出流程图,包括与其他平台、系统、相关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业务流、数据流关系。2)接口关系:描述各平台和各系统的内、外部接口关系并绘制接口关系图。3)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细化描述各平台和各系统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4)模块设计:描述系统具体功能(细化到模块),描述模块的输入数据、数据处理流程/核心算法和输出数据,或设计模块功能点。5)复用情况:根据系统建设模式(新建、升级改造、复用)说明复用情况和复用率(细化到模块)。6)系统部署:明确各系统部署网络和部署位置。7)明确用户共享服务平台与若干研究分析平台的关系和建设边界。(4)实验专用软硬件设备设计围绕各研究分析平台,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实验专用设备研究环境/验证环境构造设计、布局设计、细化专用软硬件设备性能指标等内容:1)开展实验专用设备研究环境/验证环境构造设计,说明购买设备的原因和设备应用场景,阐述建设必要性,论述设备选型、规模测算、功能和性能设计依据。2)开展实验专用设备布局设计,并设计实验专用设备逻辑架构图,明确部署网络和部署物理位置。3)优化细化专用设备性能指标,明确设备售后服务期限、服务内容。(5)共性硬件设备设计围绕本项目与科研任务之间的关系,详细调研科研任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各研究分析平台信息量需求,包括处理量需求、存储量需求和带宽需求;依据需求分析结果详细设计共性硬件各系统架构,描述其技术特征、主要软硬件设备选型,明确与定制软件间的部署关系;细化各系统设备数量、主要性能参数、部署关系、连接方式、端口需求等内容;编制“三图三表”,主要包括网络拓扑图、设备链接图、机柜部署图、端口对应表、软硬件部署表、设备清单表等。1)网络系统设计:围绕工程建设内容,进行网络规划,开展网络系统设计;明确网络区域划分,绘制网络拓扑连接图,细化到设备部署位置、数量、连线关系等;根据网络设备部署情况,进行端口使用情况设计,提供网络端口使用情况表;根据外部链接关系以及带宽需求分析,进行有关通信链路及接入设备设计。2)计算系统设计:依据计算量分析以及业务调研,开展计算系统设计;明确系统及设备部署区域,绘制计算设备架构图,细化到系统部署情况、设备部署位置、数量、连接关系等;明确各计算节点类型、节点规模,依据信创要求优化计算设备指标。3)存储系统设计:依据存储量分析以及业务调研,开展存储系统设计;明确系统及设备部署区域,绘制存储设备架构图,细化到设备部署位置、数量(容量)、连接关系等;明确各存储节点类型、节点规模,依据信创要求优化存储设备指标。4)安全系统设计: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情况,明确安全区域划分,绘制网络安全架构图,开展合规安全、增强安全、定制安全等三个方面的安全技术体系设计;开展密码应用设计、网络安全等保/密评工作设计;开展设备选型设计,所选安全及密码相关设备应符合信创要求,同时性能参数满足业务需求。5)终端设备设计:根据各业务系统使用需求,开展对各种终端设备深化优化设计。6)配套系统软件设计:开展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虚拟化、云平台、大数据系统、运维管理软件等配套系统软件的设计;绘制系统软件和应用系统部署图;明确系统软件部署要求、功能性能参数,确定市场可比的价格。依据信创要求优化配套系统软件设计。(6)配套设备设计利用现有科研空间建设配套设备,满足实验共性硬件设备及实验专用硬件设备部署要求,开展核心机房、数据分析与共享中心、科研试验室等场所配套设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机房详细调研本项目规划的机房环境,根据本项目设备类型、数量、用电等需求,补充设计满足项目需要的封闭式冷通道所需的机柜、配电、空调、网络、监控等运行环境所需设备;依据《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结合所调研的机房实际环境,明确机房各分区设备部署要求及部署位置,考虑设备摆放适配性和安全冗余性,并依据部署情况绘制平面布局图等相关图纸。2)数据分析与共享中心结合实际用途,合理规划设计音视频相关系统,主要包括LED视频显示设备、数据分析坐席、音频扩声设备、会议录播设备、中控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备等;明确设备用途、设备数量、设备参数、部署位置等,结合现场环境绘制平面布局图等相关图纸。3)科研试验室详细调研本项目规划的各类科研实验室环境,根据各科研实验室所部署的设备类型、数量、用电等需求,补充设计科研实验室运行环境所必须得相关配套设备,满足实验专用硬件设备部署要求;结合调研情况以及实验室内设备部署情况,按照“实验属性+安全等级”的原则提出合理的规划建议,并依据部署情况绘制各研究分析平台的试验/验证实验室平面布局图等相关图纸。(7)细化投资概算细化定制软件开发费、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系统集成费等工程费用;编制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1)定制软件开发费:按照最小拆解单元进行取费,并明确复用情况及复用率。2)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包括实验共性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实验专用软硬件设备购置费和配套设备购置费;按照不同设备类型,明确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主要性能指标、数量、单价等进行拆项报价;设备单价尽量合理,同时同类型设备相互之间无矛盾;明确设备实施要求,开展设备价格论证工作,收集整理类似产品的采购合同、询价单、专项论证等相关材料,夯实设备报价,为初设上报提供备询支撑,并为后续设备的招标实施工作提供依据。3)编制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培训费、设备运行费、通信链路费、安全评估费等内容。(8)其他事项1)本项目过程中的材料印制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现场派驻人员在服务期间的交通、餐饮、差旅等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应明确为现场派驻人员提供交通、餐饮、临时住宿等保障措施。(四)进度要求投标人应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资源保障计划,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报告。投标人须在应答中详细阐述设计过程中主要里程碑节点、时间计划安排。(五)各阶段工作要点1.项目启动到初稿提交阶段该阶段投标人需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初审稿。需进行详细调研、与业界专家、建设方等进行详细交流,对文本进行质量把控。并根据甲方需要,组织建设需求及方案研讨会议。2.初设报告送审阶段该阶段投标人需与专家、招标人沟通,根据初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阶段该阶段投标人需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配合采购人完成批复前的相关工作。4.售后服务阶段该阶段投标人需在初设批复后,从初设编制团队中选取4名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高级职称人员)提供10个月的驻场服务,服务本项目后续建设。(六)投标人要求1.项目团队投标人应组织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的技术骨干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确保项目质量水平达到方案的要求。应安排一名胜任的项目经理进行项目工程的管理和实施,至少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类项目或“两重”类项目或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运作经验。采购人有权为了项目的最佳利益,要求撤换项目经理。采购人代表向投标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指示或通知都应被视为已发给了投标人。投标人须在应答中详细说明人员计划的具备安排,包括项目经理及主要咨询人员名单、工作职责、组织结构等内容以及不同阶段中的人员参与情况。项目团队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人员要求:项目派驻现场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0人,曾参与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类项目或“两重”类项目或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初设和概算编制的成员不少于15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实施团队人员与投标文件中团队人员不符,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更换正确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处罚。如果因不可抗力更换项目成员,投标人须及时书面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更换满足同等条件要求的人员。如采购人认为更换人员不满足同等条件要求,则有权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处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接受此条要求,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2.进度控制投标人应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及资源保障计划,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初步完成规定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投标人须在应答中详细阐述设计过程中主要里程碑节点、时间计划安排。3.质量保证投标人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并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须在应答中详细阐明质量管理措施以及方法。应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文件能够全面指导工程建设,包括建设原则、建设方案、软硬件配置要求等。提交的初设文件、图纸和概算应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的有关规定、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及相应要求,并应能通过上级主管的审查。(七)项目交付物投标人最终应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提交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2)评审阶段汇报材料、评审材料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响应说明;3)采购人在合同中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其它任务。(八)保密承诺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并向采购人提供保密承诺书。★三、验收标准和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本项目的验收为一次验收过程。验收工作是指成果全部交付完毕后,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和批复后,即为验收通过。(二)招标价格由于本项目投资资金的特殊性质,本项目中标金额为暂定金额。投标人须接受:若中标金额小于等于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设计费金额,则最终合同价格以中标金额为准;若中标金额大于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设计费金额,则最终合同价格以批复金额为准。(三)支付方式本项目按照两阶段支付费用:第一阶段:初设及概算批复后,且采购人取得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支付合同价格的90%。第二阶段:驻场服务结束后且采购人取得投标人开具的等额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发起支付,支付合同价格的10%。(四)本项目的文件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四、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驻场服务。初设批复后,自初设编制团队中选取4名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高级职称人员)提供10个月的现场驻场服务,服务本项目后续建设。驻场人员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调换。派驻人员负责解答初设相关技术问题、提供设计优化建议、协助处理设计变更、参与关键节点验收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工作。(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按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此为合同模板,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招标编号:服务类采购合同甲⽅(盖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地址:,银行账号:税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盖章):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地址:,银行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授权代表(签字):,签字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事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以下服务:1.1服务目标:达到甲方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1.2服务内容:;1.3服务方式:;1.4服务标准: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1.5服务期限:。第二条服务地点:,。第三条合同价款3.1合同价款为小写¥元(大写:人民币)。3.2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人工费、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材料费、培训费、税费等。第四条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采用下列第条的方式支付合同价款。4.1一次性支付乙方提供服务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即¥元(大写:人民币,)。4.2分期支付(按年/季度/月等)按结算服务费。在甲方支付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发票并经甲方审核无误。每期金额:□¥元(大写:人民币,)□据实结算每期具体支付时间:4.3分期支付(按服务进度)(1)合同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2)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完毕全部服务,交付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3)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如有)满,且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质保期义务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即¥元(大写:人民币,)。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减甲方应得之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第五条质量保证期5.1自服务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保。5.2履约保证金:□无/□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应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人民币,),该履约保证金将在服务期满后且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无息退还。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划扣甲方应得之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之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偿。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工作条件;6.2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6.3甲方有权享有乙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6.4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省、行业有关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直至服务通过验收为止。因乙方提供服务通不过验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服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对由此所引起的变动可以不予确认;6.6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得服务报酬。6.7乙方应对合同中涉及的服务所需物料、工具等货物在运输、存放及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进行全面保险(如有),还应对其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险,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项目现场提供服务的人员如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七条保证7.1乙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7.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7.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乙方提供的服务而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7.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约定和行业标准。7.5乙方同意甲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本合同(如需)。第八条廉洁条款乙方保证并承诺,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未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甲方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九条知识产权9.1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需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以下合称为“资料”),则资料的知识产权或其使用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且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披露。9.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涉及知识产权,则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免于甲方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损失。9.3如果甲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乙方应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如果乙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甲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甲方因该争议而需承担的诉讼/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9.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之后,由乙方单独或联合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在执行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创造、开发、设计、修改、完善或以其他方式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软件、算法、数据库、设计、图纸、技术文档、技术诀窍、发明、发现、改进、创意、作品、源代码、目标代码、用户界面、外观设计、域名、技术数据、技术资料、商业秘密信息、专有技术以及所有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无论是否可注册或已注册,以及上述各项的申请权、续展权、登记权、注册权、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收益权及所有其他相关权利,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均自动且无条件地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特此确认并同意放弃对上述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利益。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对上述知识产权进行使用、复制、修改、许可、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逐项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尤其是采购需求具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条款,投标人应作出具体参数响应,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标明证明材料所在页码,未响应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因投标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找到证明材料的,视为偏离。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3.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服务 初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