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 路灯中标结果公示(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2025)
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600-XXDF-G2025-0053
二
、
项目名称: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1320000668382125D
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97.22(均分制)
13085700.75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庭院灯
30W,3600lm,3000K,IP65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4959套
单价:442.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军、樊凯、王强、施正菊、季照平、张湛华、康宜平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5500元,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教育路34号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51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8567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856798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600-XXDF-G2025-0053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
品目
路灯
采购单位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行政区域
南通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1:14
评审专家名单
王强,李军,施正菊,季照平,樊凯,张湛华,康宜平
总中标金额
¥1308.57007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亚萍
项目联系电话
0513-85679898
采购单位
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南通市教育路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86282521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阴市大桥南路8号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亚萍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53采购人: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2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20第4章采购需求……………………………………23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4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53)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概况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G2025-00532.项目名称: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3360122.25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3360122.25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以采购人要求为准。7.项目属性:货物类8.所属行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10月1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有样品,样品要求详见项目需求。3.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敬请及时关注。5.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投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6.“苏采云”系统使用相关提醒6.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6.2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中心)CA办理窗口办理,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投标人)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请及时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6.3开标当天投标人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投标人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地址:南通市教育路34号联系人:樊先生联系方式:0513-855123332.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息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15996553483项目负责人:吴先生联系方式:133720970523.软件技术支持:0519-86722801那家铭:0513-5900195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4.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5500元,由采购人支付。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招标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分项报价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17.2.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拒收并提示。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6.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8.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1.2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4.2需要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6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评审(货物项目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确定核心产品的方法在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技术需求)25.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6.1.1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26.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7.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恶意竞争,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7.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评标委员会发现的。27.4.5与评审专家、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7.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7.4.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7.4.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参与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投标人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投标人(含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投标人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为陈先生,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联系电话:13167486131,0513-85679898。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28.5.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投标人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履约保证金30.1.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成交)价的5%(去尾取整至千位)。30.1.2中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30.1.3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0.1.4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经采购人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则自逾期之日起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逾期未还履约保证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0.1.5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30.1.6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选择“保险保函”模块,进行相关操作。供应商可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sngsu/zlxz/)30.2签订合同30.2.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时需做好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证明、资质、职称证书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30.2.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0.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投标人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投标人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3章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条款及格式一、合同协议书买方(全称):卖方(全称):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经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在国内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单位名称)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组成本合同的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本合同一般条款(5)本合同特殊条款(6)招标文件2、合同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元)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 数量合计: 元上述合同标的货物的具体技术参数见附表及投标报价文件。实际供货货物数量以现场勘察测量后确认,合同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3、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3.1交货时间:具体以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3.2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买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卖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帐号: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放置的地点。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知识产权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4、付款条件4.1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5、技术资料5.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合同生效后3天之内,卖方应将所有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寄给买方。卖方交付货物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涵盖法定及约定技术参数的检测报告、装箱清单,质保书,法定的国家质量、环保、消防等部门的检测报告和国家产品认证等资料,合同货物所采用的部件及材料均应有原产地证明及检验合格证。否则,卖方应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补救责任,由买方选择。5.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5.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6、质量保证6.1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和工艺技术应达到最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达到最新行业标准、企业标准。6.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6.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6.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6.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工程整体质保期为二年7、检验和验收7.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7.2货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买方、监理单位和卖方共同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现场取样送检验机构检验,卖方应到场配合。不合格、有缺陷及有损坏产品全部退货,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所有退换产品必须在10日内更换到位。7.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7.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7.5验收合格,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货款,但并不免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如质保期内发现货物质量不合格,或合格产品首次故障后经两次维修或更换后又出故障,不管此前是否买方验收合格,买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8、索赔8.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6.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8.2在根据合同第6条和第7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8.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8.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8.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6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8.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4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8.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9、迟延交货9.1卖方应按照“项目需求”(《主要货物需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9.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0、违约赔偿10.1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11.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7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2、税费12.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3、合同争议的解决13.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3.2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3.3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或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4、违约解除合同14.1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14.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14.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14.1.3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4.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4.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4.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14.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合同修改16.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7、通知17.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8、计量单位18.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适用法律19.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0、合同生效和其它20.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20.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和卖方各执二份。三、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1、定义1.1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1.2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中标单位名称)。1.3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和放置地点位于:。2、交货方式2.1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买方指定的地点交货。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项目首付款;(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求进度,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项目进度款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招标人支付监理初审价的80%;(3)项目审计完成后,采购人支付项目进度款至审计审核价。4、技术资料:按一般条款第10条执行。5、质量保证5.1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5.2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2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5.3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工程整体质保期为二年。6、索赔6.1索赔通知期限:14天。7、违约赔偿:若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则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并且,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按本合同一般条款第19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后,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同时买方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8、不可抗力:8.1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事故发生后7天内。9、履约保证金9.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3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5%,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合同补充条款:(1)卖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卖方在工程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生人员伤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经济赔偿,由卖方全部承担。(2)本项目为包工包料项目,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求规定。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作业现场清理费、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短驳、维修、档案、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文件规定、质监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项目结算总价根据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相应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3)本合同项下综合单价为完成供货项目范围内所有灯杆及灯具、电缆采购及安装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成品保护费、相关安装辅助材料费(如需)、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的相关费用、检测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备品备件、保养、维修等费用。(4)灯具设备中灯具的外形、光束角变动、颜色变动、单种色温变动的价格浮动因素已由卖方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价格不予以调整。(5)采购材料进场前需报买方确认现场抽样、封样,中标人送检,质量得到确认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6)货物运抵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验收,并提供货物产品相关资料(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如卖方提供的产品颜色、规格、尺寸、质量等与投标时的封样不符,或提供假冒伪劣、贴牌产品的,买方有权拒收并立即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赔偿一切损失。(7)所有的货物产品,只有得到买方确定认可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8)货物由卖方送至买方指定的施工地点。具体位置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货物发送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负责。货物验收地点为买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供货清单、相关的证书及检测试验报告。货到交货地点当日,卖方应通知买方办理验收手续。(9)合同商品将用于买方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买方特别要求卖方保质、保量、按期交货及安装。如因卖方违反本合同而影响买方进度,因此造成的损失将非常巨大,甚至超过本合同总价,这些损失都将由卖方负责赔偿。(10)买方项目负责人:;电话:;(11)卖方项目负责人:;电话:。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1、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灯具(240W,36000lm,3000K,IP65)工业2灯具(200W,30000lm,3000K,IP65)工业3灯具(160W,24000lm,3000K,IP65)工业4灯具(120W,18000lm,3000K,IP65)工业5灯具(90W,13500lm,3000K,IP65)工业6灯具(60W,9000lm,3000K,IP65)工业7灯具(30W,4500lm,3000K,IP65)工业8吸顶灯(120W,18000lm,3000K,IP65)工业9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工业10防坠落装置(不锈钢,卡扣式)工业11电力电缆(RVV 3*1.5mm²)工业12控制电缆(RVV 2*1.0mm²)工业13护栏灯(6W LED)工业14庭院灯(50W,6000lm,3000K,IP65)工业15亮化控制箱(不锈钢,IP65 尺寸 1200*1800*400)工业16照明箱变(SC14-160KVA)工业17照明箱变(SC14-250KVA)工业二、技术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用于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目。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附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并进行更换、安装。3、本项目实施涉及内容主要包括照明灯具更换、路灯控制箱更换和单灯控制安装。相关材料技术参数、施工工艺详见设计图纸。(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1)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IEC60598-1,IDT);2)GB7000.203灯具第2-3部分:特殊要求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3)GB/T946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4)GB17625.1电磁兼容限制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5)GB17625.2电磁兼容限制对每相额定电流≤16A且无条件接入设备在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电压变化、电压波动和闪烁的限值;6)GB17743电器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743,CISPR15:+A1:,IDT);7)GB/T18595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8)CJJ45城市道路设计标准;9)CIE140道路照明计算;10)GB/T24827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性能要求;11)GB/T31832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12)LED灯具谐波电流限制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13)抗浪涌保护器应符合GB18802.11的规定,使用Ⅲ类实验方法进行实验;14)T/CMEA001《LED道路照明应用技术导则》15)GB∕T35269LED照明应用与接口要求非集成式LED模块的道路灯具16)其他国家及江苏省现行标准规范、图集等;(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单灯控制器基本参数要求:1、电参数参数名称输入输出电压85VAC~305VAC按灯具和电源要求电流0~4A0~4A2、静态功耗:≤2W;3、最大负载:不小于600W;4、接收灵敏度<-108dbm;5、计量精度:2级;6、防护等级:常规型不低于IP67;7、浪涌抗扰度:符合GB/T17626.5标准,承受不低于4KV电压,且在差模及共模4KV的试验电压下设备没有功能或性能的暂时丧失或降低;8、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符合GB/T17626.4标准,电源回路承受不低于±4KV,信号回路能够承受±2KV的快速脉冲群干扰。且在4KV以上的试验电压下设备没有功能或性能的暂时丧失或降低;9、静电放电抗扰度:符合GB/T17626.2标准,终端能够承受空气放电±15KV,接触放电±8KV,且在15KV或8KV的试验状态下设备没有功能或性能的暂时丧失或降低;10、运行环境:温度-40°C~+85°C;相对湿度≤95%;11、单个设备上线耗时(设备与平台建立socket的时间-设备注册完成时间):不超过10秒;12、单个设备开灯耗时(开灯指令发送的时间-设备反馈开灯指令执行结果的时间):不超过5秒;13、单个设备关灯耗时(调光指令发送的时间-设备反馈调光指令执行结果的时间):不超过5秒;14、单个设备调光耗时(调光指令发送的时间-设备反馈调光指令执行结果的时间):不超过5秒;15、报警响应耗时(现场设备发生故障-设备向平台反馈故障类型及数据):不超过10秒;报警结果根据实际情况,准确且稳定。16、单个设备电参数采集耗时(采集指令发送的时间-设备反馈电参数结果的时间):不超过5秒;电参数采集数值根据现场实际,准确且稳定。(二)硬件参数要求1、控制线及接线标识:各出线长度不小于25CM;设备外部应设置清晰且符合电气接线规范的接线标识,列如:命名规则为,设备输入(L、N、PE)、设备输出(L、N、PE)、调光(DIM+、DIM-);(1)常规单路:输入使用红、蓝、黄绿线,其中,L为红色,N为蓝色,PE为黄绿线,线材使用ZC-RVV-3*1.0(护套线)。输出使用红、蓝、黄绿线,其中,L为红色,N为蓝色,PE为黄绿线,线材使用ZC-RVV3*1.0(护套线)。调光使用紫、灰线,其中DIM+为紫色,DIM-为灰色,线材使用ZC-RVV-2*0.5(护套线)。(2)常规双路:输入使用红、蓝、黄绿线,线材使用ZC-RVV-3*1.0(黑护套),输出①使用红、蓝、黄绿线,线材使用ZC-RVV-3*1.0(黑护套),输出②使用红、蓝、黄绿线,线材使用ZC-RVV-3*1.0(白护套),调光①使用黑、白线,线材使用ZC-RVV-2*0.5(黑护套),调光②使用紫、灰线,线材使用ZC-RVV-2*0.5(白护套)。2、设备接入方式:(1)设备接入方式:使用APP扫描设备二维码接入;二维码信息包括:设备厂家、生产日期、IMEI号、ICCID号、通讯方式。中间用;间隔编入二维码的内容如下,AAAA;202105;123456789012345;12345678901234567890;4Gcat.1其中定义如下:AAAA:设备厂家202105:生产日期123456789012345:IMEI号898604A52121C3950996:ICCID号4Gcat.1:通讯方式(2)设备编号:使用设备的IMEI号作为设备的唯一识别码3、设备二维码应能快速识别,尺寸尽可能偏大;每台设备提供3张二维码,其中1张应贴在设备正面中间位置,其余2张二维码备用,二维码材质采用防污染、防腐蚀、防刮蹭材料制作。(三)功能要求:1、▲设备需采用采购方提供的通讯协议、单灯控制平台和专网通讯卡,遵循采购方的通讯协议、平台和专网环境的运行逻辑。由于通讯协议和平台技术更新的实时性,本次采购的设备应依照正式交货日期前最新版本的通讯协议和平台的逻辑及运行要求;2、▲为保障单灯控制器数据采集、传输、控制指令下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要求和平台采用已有的通讯专线进行链路对接,形成一主一备传输链路;设备内同时写入两个IP地址(一个主通讯服务器IP,一个备通讯服务器IP),正常情况下设备与主通讯服务器通讯,待主通讯服务器无法连接时,设备自动切换到与备通讯服务器通讯,若主通讯服务器恢复连接,设备自动切回主通讯服务器通讯。服务器IP地址供货时由采购方提供。3、具有自动入网,网络自诊断、自恢复功能;4、具有包含但不限于远程定时和临时开、关灯功能;远程定时和临时调光功能;运行策略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定时等开、关灯、调光策略;5、▲支持远程在线终端升级;6、具有实时准确信息主动上报和查询上报功能,信息包含:故障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功率过小、过流、欠压、过压、漏电(含漏电值)、调光故障、失电状态报警等)、电参数(包含但不限于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电能等)、运行时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运行时间、累计运行时间)、通信信号质量。7、手动/自动切换模式;8、远程强制复位功能;9、自运行功能:应用本地策略(系统按预先设置的开、关灯策略或调光策略)运行,满足网络异常、无网和控制中心系统失效异常状态下的智能控制,可按预先设置的开关时间或调光计划,自动开关灯和调光;10、独立性,单灯控制器保持常闭,保证单灯控制器本身故障的情况下确保不会影响路灯的正常运行;11、设备具备自动校对时间的功能;12、各配置参数应具有掉电保护功能;13、当灯具故障恢复正常时,主动向平台上报解除报警信息;14、设备数据上报支持基本信息定时上报和故障信息实时上报。15、运行计划:设备内只存储当天计划,若平台不下发新的计划,那么设备之后的每天一直循环执行。其它要求:①设备需向前读一条运行计划任务,比如6:00下发运行任务:5:10开灯,5:30关灯,6:10开灯,6:30关灯。在6:05,平台下发临时调光50%指令打断了运行任务,在6:15重启了终端或断电重启。此时,终端执行当前时间往前的一条运行指令,即“6:10开灯”;等到6:30时候,执行“6:30关灯”。②设备接收到平台下发的运行计划后立即按照运行计划执行,平台不需另外下发运行计划执行的指令。③临时操作指令在断电重新上电后不在继续执行。此时设备如果有运行计划,则按照运行计划执行;若无运行计划,则正常开灯。16、设备基本电参数默认每30分钟向平台上报一次,可通过平台配置时间间隔。17、设备的关灯操作应由设备内的继电器开合来实现,调光0操作则由设备控制驱动电源来实现。(四)其它1、双路设备的每一路应能各自独立运行,并分别具备单路设备的功能要求,包括每一路独立开关灯控制、调光控制、电参数采集及故障告警等。其它设备参数和具体实施要求详见施工设计说明及施工图纸(4)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以及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应工作。具体技术要求见设计文件。2、进度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招标人项目进度安排,中标人需至少完成长江北路、幸余路、工农南路等26条道路节能改造和2个高架枢纽护栏灯设施更新,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其余工程量2026年12月底前完成。3、中标人应认真组织足够的人员、设备进行施工,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本项目,如中标单位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调整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均应无条件服从。(5)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及考核要求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2、按照采购标的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设计文件、施工图等要求进行验收。(6)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材料供应本项目所用的材料、机具、设备、安全保障设施等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需提供机具合格证后方可进场投入使用。2、人员管理中标人在项目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安全(1)中标人应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需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并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放置标识标牌,达到行业及采购人的要求及标准,项目实施期间的施工围挡、交通手续办理、交通指挥等措施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3)中标人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橙红色反光背心,管理人员穿黄绿色反光背心,背心背面应印有中标人名称字样。(4)中标人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必须具有相关合格证明,保证完好,并按照规定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定期对机械设备以及车辆清洗保持整洁,当天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现场,不得占道。车辆的通行证由供应商自行办理。(5)中标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6)中标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破坏或影响,相应的责任及赔偿概由中标人承担。4、施工注意事项:4.1单灯控制器安装需放置调光线至灯杆检修门,设备按采购人要求同步安装在灯杆检修门内,并完成设备录入,接入采购人现有控制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4.2路灯控制箱需配备三遥和漏电控制终端,并接入采购人现有控制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其中:中标人在对路灯控制箱进行更换时,应提前通知外接电源单位做好临时措施,并协调供电、交通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4.3中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踏勘,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对灯具安装条件、安装方式的差异性进行考虑。4.4中标人需对拆卸的旧设施进行规范处置,按照采购人要求,放置指定位置。4.5中标人在改造过程中,需根据LED灯具的质量、体积等参数,出具改用LED灯具后路灯整体无安全隐患及不改变路灯杆原有功能的承诺函,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责任。4.6灯具安装角度合理、接线准确;防坠落措施、调光线、瓷插板同步安装到位。5、竣工资料:5.1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资料也作为验收内容之一。中标人提供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发包人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规定。5.2影像视频资料5.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隐蔽项目施工全过程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时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6、安全文明施工6.1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做到无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6.2中标人要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三级教育、岗前培训。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各类特殊工作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6.3进行施工作业时,需做好地面道路的交通引导及安全维护,应在施工区域设置合理、明显的指示、警示、安全施工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6.4中标人需根据要求安排协管员负责施工区域周边、道路等出入口的交通组织、管理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协管员须统一接受当地交警支队的管理。6.5施工中注意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原材料、设备堆放整齐,做好相应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建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可造成其他道路市政设施的二次污染。6.6做好专项施工作业的管理工作。遇强风、浓雾、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室外作业。6.7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中标人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中标人承担。6.8需中标人办理的有关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场地交通、禁区、禁时等通行证、环卫、施工噪音管理、安全监督等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6.9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中标人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如发生损坏,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6.10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场地布置合理,日产日清,不得造成二次污染。7、其它按合同约定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量。为完成本合同相关工作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三、商务要求(一)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数量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备注26条市政道路灯具灯具240W,36000lm,3000K,IP65594套灯具(含投光灯)200W,30000lm,3000K,IP65487套灯具160W,24000lm,3000K,IP65530套灯具120W,18000lm,3000K,IP65366套灯具90W,13500lm,3000K,IP65361套灯具60W,9000lm,3000K,IP651336套灯具30W,4500lm,3000K,IP65321套吸顶灯120W,18000lm,3000K,IP65299套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4294套核心产品防坠落装置不锈钢,卡扣式4294套电力电缆RVV 3*1.5mm²64410米控制线RVV 2*1.0mm²64410米2条高架互通护栏灯护栏灯6W LED4370套69个小区灯具庭院灯30W,3600lm,3000K,IP654959套主要标的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6051套核心产品电力电缆RVV 3*1.5mm²30255米控制电缆RVV 2*1.0mm²30255米庭院灯50W,6000lm,3000K,IP651092套亮化控制箱不锈钢,IP65 尺寸 1200*1800*4002台照明箱变SC14-250KVA3座照明箱变SC14-160KVA1座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6年12月31日。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保期限: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以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中:工程整体质保期为二年。(二)投标报价及结算原则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13360122.25元2、投标报价及结算原则(1)本项目为包工包料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预估数量的总价进行报价(仅作为报价排名用)。质量标准按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文件要求规定。综合单价报价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作业现场清理费、施工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短驳、维修、档案、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根据国家、地方规范和标准、各种文件规定、质监部门要求执行的而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未明确的施工内容,在投标报价时必须综合到相关子目中进行报价,施工时不另行签证。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作调整,项目结算总价根据中标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乘以相应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项目首付款;(2)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要求进度,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项目进度款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招标人支付监理初审价的80%;(3)项目审计完成后,采购人支付项目进度款至审计审核价。(四)样品1、项目要求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2、请供应商提供所投货物(设备)的样品如下,包括:60W、240W路灯一套;200W投光灯一套;30W庭院灯一套;6W护栏灯一套。样品大小尺寸参数按照项目需求及设计图的要求提供。3、样品提交及安装完成时间:在开标前一天9:00起至16:00止,招标代理负责接收样品。样品递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楼南侧,样品递交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15996553483、0513-85679898注:如出现以下情况,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2)样品显示投标人的公司名称或标识;3)经现场评审和测量,样品尺寸(偏差±5%)、重量或结构不符合要求的。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查看相关情况,遵守采购人相关要求,并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现场情况未了解清楚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提升投标报价或其他任何要求。六、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标的中的核心产品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七、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7.1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1)按招标文件样品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样品。(2)承诺中标后提供LED电源的CCC认证证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样品的检测报告,报告需由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检测内容包括:防护等级,功率,功率因素,灯具光效,色温,电磁兼容等。检测结果需满足下表要求,检测报告不全或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检测报告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该检测报告仅用于本项目的证明材料。灯具类型灯具功率检测项目防护等级功率功率因素灯具光效色温电磁兼容路灯60WIP65≤60W≥0.95≥150lm/w3000K±200K满足GB17625.1、GB/T17743、GB/T18595的要求240W≤240W投光灯200WIP65≤200W≥0.95≥150lm/w3000K±200K满足GB17625.1、GB/T17743、GB/T18595的要求护栏灯6WIP68≤6W≥0.9≥130lm/w3000K±200K满足GB/T17743、GB/T18595的要求庭院灯30WIP65≤30W≥0.95≥150lm/w3000K±200K满足GB17625.1、GB/T17743、GB/T18595的要求7.2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1)完全响应采购人提出的采购标的需满足的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3价格部分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应对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缺项、漏项或者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二、开标1、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开标当天各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投标活动。2、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并记录,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资格审查1、开标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四、评标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以后。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相关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相关部门报告: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7)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5、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6、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中标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7、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8、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五、评审原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经评审后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和商务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完整计划标的物的科学性、可行性、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及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4、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任何外来证明文件。六、评审方法1、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投标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标的开标。先开商务技术标,商务技术标打分结束后再开价格标。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3、本次项目的商务技术标和价格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商务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价格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50%(权重)(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5、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6、商务技术分按评委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7、开启投标人的价格报价标,现场唱标后由投标人代表在苏采云系统确认。8、投标人的价格标评审得分直接计算取得,并与其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加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9、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七、关于投标价格评审1、针对投标价格实质响应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针对投标价格合理性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将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中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项目相关货物、服务业绩案例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评审委员将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项目相关货物业绩金额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将在评审资料中进行记录。八、评审评分项1、商务技术分(5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分项目分值评分要素1参数响应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设备及服务的技术性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分,提供技术性能满足要求的承诺书。2产品质量141、提供所投LED路灯IK10防冲击测试报告的得2分,IK08报告得1分,低于IK08不得分。2、所投LED路灯通过48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0.5分,通过96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1分,通过144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3、提供所投LED路灯灯具的蓝光危害测试报告, RG1及以上得2分,RG2得1分。4、提供所投LED庭院灯6000h光通维持率的测试报告,大于96%的得2分,大于95%的得1分,低于95%的不得分。5、所投护栏灯通过48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0.5分,通过96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1分,通过144小时(含)以上盐雾测试试验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6、提供所投LED光源模组光通维持率检测报告,LED模组9000小时光通维持率>98%的得2分,>95%的得1分,低于95%的不得分。7、提供所投LED光源模组30000次开关循环检测报告,得2分,LED光源模组20000次开关循环检测报告,得分1分,LED光源模组10000次开关循环检测报告,得分0.5分,10000次以下不得分。注:以上检测报告需由国家级检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该检测报告仅用于本项目的证明材料。以上检测报告,中标单位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检测报告原件。3投标样品31、外观造型工艺质量高、材料厚度厚、灯具散热措施合理的,得1分;外观造型工艺质量一般、材料厚度一般、灯具散热措施一般的,得0.5分。2、装配质量好、灯具各部件排布整齐合理、更换方便的,得1分;装配质量一般、灯具各部件排布一般、更换便捷性一般的,得0.5分。3、灯具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好的,得1分;灯具密封处理、防水、防尘性能一般的,得0.5分。4照明改造实施方案1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路灯改造实施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现场勘查情况、Led替换方案、施工难度、重难点分析,针对不同灯型和不同路段灯具设计方案及对应策略等内容(1)提供的方案可行、完整,具有针对性,完全符合用户实际需求的,得10分 ;(2)提供的方案可行性一般,内容有缺失的或者不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 ;(3)提供的方案无针对性、可行性低的,得2分;(4)未提供不得分。5项目工期保证及质量控制4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项目工期保证及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施工进度规划、进度管理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内容,提供完整方案,规划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2分,提供部分方案或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工期承诺函进行评分,在满足项目工期的基础上,承诺每提前10个日历日交付的得1分,最高得2分。6售后运维4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售后运维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应包括售后人员配置、响应时间、服务备品备件配置、本地服务机构、售后服务的具体工作方案及计划、维保内容及范围详细说明等内容,提供完整方案,规划合理,符合项目需求的得4分,提供部分方案或可行性较低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7履约能力9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具备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每具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3、项目团队人员具有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高级电气工程师 ,信息安全工程师 ,每具有一个得1分(人员不可重复且不与项目负责人重复,1人多证只得1分),满分3分。注:投标时需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上述人员企业为其在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7月-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以上材料提供不全的不得分。8业绩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类似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业绩案例,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价格分: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评标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标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价格标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九、中标供应商的确定评标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委托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条27.4所述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重新招标;其他投标人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违规行违法行为的,中标候选人不予调整。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十、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xxxx(包x)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四部分组成。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材料须字迹清晰。如投标文件字迹模糊,造成的废标或不得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被委托授权人在该单位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若有授权则须提供);4、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采购活动前无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8、投标及履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6);二、符合性审查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采购需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7、8)三、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价格文件)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四、价格文件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9、10);(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附件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附:被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递交授权委托书时须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自2025年07月-2025年09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否则作无效处理。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截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我公司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人:(公章)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企业划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三)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6投标及履约承诺书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四条阐述的相关情形。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我单位在中标后充分响应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各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向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3、在合同期内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投标承诺,采购人为保证工作进度可立即通知第三方供应。如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履约的,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作出说明,否则作违约处理;4、在合同期内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在数量、质量、服务等方面对我单位进行的各项检查、抽查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的情况,我单位接受相应处罚,并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一切后果。承诺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二)符合性审查文件附件7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4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7-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34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8-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加斜体下划线内容)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商务部分实质性要求(请单独列出并加斜体下划线)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分包作无效投标处理。(三)商务技术文件详见第五章评分要求(四)价格文件附件9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CA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货物、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投标报价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附件10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元)合计(元)26条市政道路灯具灯具240W,36000lm,3000K,IP65594套灯具(含投光灯)200W,30000lm,3000K,IP65487套灯具160W,24000lm,3000K,IP65530套灯具120W,18000lm,3000K,IP65366套灯具90W,13500lm,3000K,IP65361套灯具60W,9000lm,3000K,IP651336套灯具30W,4500lm,3000K,IP65321套吸顶灯120W,18000lm,3000K,IP65299套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4294套防坠落装置不锈钢,卡扣式4294套电力电缆RVV 3*1.5mm²64410米控制线RVV 2*1.0mm²64410米2条高架互通护栏灯护栏灯6W LED4370套69个小区灯具庭院灯30W,3600lm,3000K,IP654959套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 5A,支持0-10V和PWM调光6051套电力电缆RVV 3*1.5mm²30255米控制电缆RVV 2*1.0mm²30255米庭院灯50W,6000lm,3000K,IP651092套亮化控制箱不锈钢,IP65 尺寸 1200*1800*4002台照明箱变SC14-250KVA3座照明箱变SC14-160KVA1座合计小写: 大写: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所投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如果有)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如果有)、开证(如果有)、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如果有)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2.“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总报价”数额应当与“招标报价表”中“总价”数额一致。3.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本报价表,尤其注意规格型号的准确填写。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单位名称)的南通市区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项且(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灯具240W,36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灯具(含投光灯)200W,30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灯具160W,24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灯具120W,18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想企业:灯具90W,135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灯具60W,9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灯具30W,45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吸顶灯120W,18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5A,支持0-10V和PWM调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防坠落装置不锈钢,卡扣式(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电力电缆RVV3*1.5mm(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三旗电线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820.2766万元,资产总额为900.837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控制线RVV2*1.0mm(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三旗电线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820.2766万元,资产总额为900.837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护栏灯6WLED(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宁波菜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3526万元,资产总额为715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庭院灯30W,36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珠海金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6人,营业收入为5336万元,资产总额为624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单灯控制器4G-CAT1通讯,最大承载电流5A,支打0-10V和PM调光(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电力电缆RVV3*1.5mm(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三旗电线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820.2766万元,资产总额为900.837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控制电缆RVV2*1.0mm(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三旗电线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人,营业收入为820.2766万元,资产总额为900.8376万元,属于微型企业:庭院灯50W,60001m,3000KIP65(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亮化控制箱不锈钢,IP65尺寸1200*1800*400(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照明箱变SC14-250KVA(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照明箱变SC14-160KVA(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恒鹏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3人,营业收入为4279.44万元,资产总额为6119.4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2025年10月16日注:1、企业划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LED路灯节能改造及城市照明设施智能化更新 路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