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校设备类 康复设备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2025)
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03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3152-XM001
二、项目名称: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85.9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3号地下一层B11
中标金额:185.99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小石桥胡同3号地下一层B11
91110108MA005GLCXC
185.99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75.6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
康复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185.996万元
185.996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采购康复设备一批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计划合同签订后至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调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岩、付显涛、孙莉、刘敏莉、谭燕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5037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经双方协商,在标准收费基础上按8折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结果公告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项目编号/包号:11011325210200023152-XM001/0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西10号
联系方式:刘岩,010-6942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14幢3层
联系方式:赵如月,010-60418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如月
电 话: 010-6041850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7日 13:21
评审专家名单
刘岩、付显涛、孙莉、刘敏莉、谭燕宁
总中标金额
¥185.99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如月
项目联系电话
010-60418509
采购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西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69423095-8808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14幢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60418509
附件:
附件1
03包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_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03包康复设备-招标文件- 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天恒智嘉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349.327万元,资产总额为756.1227万元1,属于(微型企业);2.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徐州鑫飞电子机箱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236.21万元,资产总额为696.5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3.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义乌市华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565.22万元,资产总额为862.1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4.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仕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955.3万元,资产总额为1269.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5.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知鹿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352.23万元,资产总额为695.0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6.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匹克(中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34人,营业收入为51232.09万元,资产总额为124526.25万元,属于(中型企业);7.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花潮电器有限公司,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216.58万元,资产总额为325.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8.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永康市名峰工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4人,营业收入为652.2万元,资产总额为968.0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9.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市康达医疗康复设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761.02万元,资产总额为1071.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0.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田联阳光(北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7人,营业收入为181.1万元,资产总额为1896.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1.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珠海市京美心理测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814.39万元,资产总额为639.2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2.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正在关怀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452.83万元,资产总额为273.1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3.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视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630.95万元,资产总额为1162.0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4.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常州市钱璟康复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8人,营业收入为14699.02万元,资产总额为62449.7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5.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阿叟阿巴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4人,营业收入为3444.61万元,资产总额为5992.2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6.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睢宁县爱蒂思家具厂,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654.22万元,资产总额为965.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17.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邢台全心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1356.2万元,资产总额为1850.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8.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贝尔康幼教设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7153.36万元,资产总额为4216.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9.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中盛普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652.3万元,资产总额为1025.0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0.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吉林省隆锦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人,营业收入为68.49万元,资产总额为432.0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1.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赤峰斯尔福泡棉制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8人,营业收入为869.52万元,资产总额为1352.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2.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七色花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6人,营业收入为8843.58万元,资产总额为7065.6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3.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慧蒙教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525.15万元,资产总额为556.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4.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895.52万元,资产总额为120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5.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云和综漫玩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325.2万元,资产总额为552.2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6.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廊坊市永贺乐器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1人,营业收入为2350.12万元,资产总额为3259.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7.康复设备,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11.34万元,资产总额为99.4万元,属于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建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1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4年版)项目名称: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项目编号/包号:11011325210200023152-XM001/03标包名称:康复设备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3152-XM0012.项目名称: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项目-北京市支持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市级财政专项-学校设备类3.项目预算金额:484.205076万元、本包次最高限价:186.384556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包名称本包次最高限价(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3康复设备186.3845561批采购康复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合同签订后至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调整)。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应当将不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含)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含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的70%(含)。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6号电梯厅二层(以屏幕显示开标室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要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为保证项目开标环节顺利进行,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3.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包,本次招标包次序号为03。考虑项目的时效性及服务质量,各供应商对多个包次提出响应时,最多允许成交1个包次。4.公告媒体: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顺义区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河南村西10号联系方式:刘岩、010-694230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14幢3层联系方式:赵如月、010-604185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如月电话:010-604185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包不适用。□本项目/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3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残疾人职业能力物理测评系统。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6)其他要求(如有):/。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康复设备工业03条款号条目内容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12.1投标保证金(不适用)投标保证金金额:03包:/以保函形式递交的递交至:/。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12.7.2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18.1开标授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开标前单独提交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明。同时携带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等解锁工具,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确保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CA证书,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委托书应当由投标人委派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随身携带,单独提交一份。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开标会的,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代理机构需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10分钟(现场开标解密)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条款号条目内容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供应商应当将不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含,即74.553822万元)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含微型)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的70%(含,即52.187676万元);(3)其他要求:1)供应商提供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则无需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2)供应商提供全部货物均由中小(含微型)企业制造,并且小微企业制造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的70%(即28%,含)的,则无需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但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另附一页,说明小微企业制造部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格式自拟)。3)供应商提供部分货物由中小(含微型)企业制造,并且同时满足中小企业制造比例不低于本采购包预算金额的40%(含)、小微企业制造比例不低于中小企业制造部分的70%(含)的,无需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但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后另附一页,说明中型企业及小微企业制造部分相应占比(格式自拟)。4)供应商提供货物不满足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必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等)。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418509;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14幢3层。条款号条目内容27代理费1.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各包次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经双方协商,在标准收费基础上按8折收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标准费率(%)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0350.0350.035缴纳时间:具体详见《委托代理协议》。28多包次成交候选人资格的确定原则(1)本项目共划分4个包次,考虑项目的时效性及服务质量,各投标人对多个包次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次。(2)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同的中标候选人,如:评标委员会按照第01包至第04包的顺序进行评标,如果投标人已在此前某个分包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得分为“0”,不再被推荐为其他分包的中标候选人,其余分包将按排名顺序递补排序在前且尚未成交的供应商为该分包的中标人。29其他1.供应商需随时在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内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对变更项目时间、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变更或澄清、修改)等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潜在投标人一一告知,在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造成的废标等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纸质文件说明及要求如下:纸质投标文件需使用上传的电子版文件打印并胶装,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内容一致。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8其他补充事宜28.1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1)本采购包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2)投标人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有)1)本采购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2)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本采购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如有)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11报价合理性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提供:①产品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或②该产品有效期内的***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详见评标标准表。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报价低者获推荐;价格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荐产生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2商务类似项目案例3分自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康复设备货物供应案例,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货物明细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业绩不予认可。政府采购政策-环境标志产品1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上述品目清单范围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1分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上述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非“★”标注品目),须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技术产品技术参数1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进行评审,#号条款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5分。注: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实施及供货方案1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及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供货计划、包装及运输方案等方面:■方案内容完整,阐述系统详尽,关键点、重点突出,有利于项目实施保障;时间安排计划明确到具体时间,得14分;■方案内容完整,阐述较详尽,关键点、重点较突出;未明确具体时间安排,得11分;■方案内容较完整,方案阐述简单,关键点、重点不明确,不利于项目实施保障,得8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服务目标、供货计划、包装及运输方案等有缺失,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服务目标、供货计划、包装及运输方案等有缺失、不合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未提供项目实施及供货方案,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1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工艺技术、产品质量验收等方面:■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得11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较详细、较具体,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得8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简略,无针对性,基本可行,得5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不完整,服务或成果文件质量、进度保障措施等主要内容有缺失,得2分;■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差,得1分;■未提供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得0分。安装调试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对设备的调试进度安排,调试的步骤、措施,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方面:■安装调试方案贴合项目特点,方案成熟,有较强的技术支持,针对性强,得9分;■安装调试方案较贴合项目特点,方案完整,有一定的技术支持,有针对性,得7分;■安装调试方案基本贴合项目,方案一般,技术支持力量略差,得5分;■安装调试方案未贴合项目,方案差,没有技术支持力量,得3分;■安装调试方案较差,没有技术支持力量,得1分;■未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维保措施、软件升级方案、现场指导方案、培训方案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可行,具有针对性且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9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与针对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可行性与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针对性一般,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欠缺,不完整,毫无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得0分。应急响应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详细、具体、合理,可行性强,得5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较详细、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4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简略,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简略,可行性一般,得2分;■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解决方案内容有所欠缺,可行性差,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得0分。2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响应时间进行综合评审;■在使用过程中,所有提供的货物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到现场解决,如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得2分;■超过以上时间,得0分。■注:需提供响应时间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合计100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包号标包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3康复设备186.3845561批采购康复设备一批。二、商务要求(一)交付周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周期/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合同签订后至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调整)。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三)包装和运输须满足《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四)售后服务(质保期)★1.所有货物均需提供三年质保及终身维护;在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进行定期巡检,至少每季度巡检一次。维护期内,每半年对所售产品巡检一次,并做好巡检记录(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内容完整、有针对性,详实可行,技术支持保障措施到位。3.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五)应急响应:1.投标人应制定应急预案,在合同履行期内,能保证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2.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3.所有提供的货物如在使用过程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如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应在12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供采购人正常使用,投标人需提供明确响应时间的相关应急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本次采购,为学校教学提供保障。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货物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投标人应当书面要求采购人予以澄清,除非采购人有特别指令,供应商应当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1.3投标人须保证其供应货物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除此以外,还需要保证采购人对本项目质量方面的以下具体要求:本项目涉及的配套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供应商应当制订的针对性的质量保障措施。1.4投标人应当制订详细的项目实施及供货方案、安装调试方案。(二)货物技术标准1.技术标准表序号设备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规格参数备注1培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适应性评价与训练系统套1培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适应性评价与训练系统是参照国家和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依据适应体育理论和ICF模式理论而设计的,系统是评价培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并为其提供多达5000余个标准化运动康复训练方案的信息化平台。该平台具有以下功能:1.对培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数据进行智能化管理,并支持对数据的修改、删除、备份、恢复。系统需确保数据的安全;2.提供学生个体、不同残疾程度的智力与发展性障碍儿童的体质健康的标准化数据和各种科学方法的统计数据;3.提供学生个体、不同残疾程度的智力与发展性障碍儿童的1培智学校学生体质健康适应性评价与训练系统套1体质健康标准化的身体功能评估方案,评估内容不少于九项,分别为肺活量、立定跳远、30秒仰卧起坐、投沙包、单脚平衡、6/9分钟跑-走、50米(25×2)跑、坐位体前屈、BMI4.提供学生个体、不同残疾程度的智力与发展性障碍儿童的体质健康标准化的身体功能康复训练方案(一人一案);5.支持省级、地市级、区级、校级管理单位对数据的管理、查看、调用。6.支持用户操作权限管理(即:超级管理员,多级别普通用户),同时具备日志管理,记录任何修改记录信息,使平台系统使用更加灵活和安全。7.提供学生个体、不同残疾类型的智力与发展性障碍儿童的体质健康标准化的身体功能评测支持方案8.一体化结构,内含评测系统、全部评测项目评测工具、全部训练用具。支持WIN7\\WIN8\\WIN10。9.平台参数描述:(9-1)提供学生个体性别分类:分为男、女。(9-2)提供学生不同学段分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发育发展特点,将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分为三个学段,一至三年级为第一学段,四至六年级为第二学段,七至九年级为第三学段。(9-3)提供学生不同残疾类型分类:脑性瘫痪:指婴儿出生前到出生后一个月内脑发育早期,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非进行性脑损伤综合征。主要表现为中枢性运动障碍以及姿势异常,还可伴有智力低下、癫痫、感知觉障碍、语言障碍及精神行为异常等。孤独症:孤独症(autism)是广泛性发育障碍(pervasivedevelopmentaldisorder,PDD)的代表性疾病。《DSM-IV-TR》将PDD分为5种:孤独性障碍、Retts综合症、童年瓦解性障碍、阿斯伯格综合征和未特定的PDD。智力障碍:指的是由于大脑受到器质性的损害或是由于脑发育不完全从而造成认识活动的持续障碍以及整个心理活动的障碍。(9-4)提供学生不同残疾程度分类:脑瘫:第一等级:几乎没有行动限制的脑瘫学生。第二等级:具有中等程度限制的脑瘫学生。第三等级:具有重度运动限制的脑瘫学生。自闭症:第一等级:需要支持(轻度社会互动和沟通困难,轻度重复的行为和异常兴趣)。第二等级:需要大量支持(中度社会互动和沟通困难,中度重复的行为和异常兴趣)。第三等级:需要非常大量支持(重度社会互动和沟通困难,重度重复的行为和异常兴趣)。智力障碍:轻度:IQ值在50~70或55~75之间。适应行为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具有相当的实用技能,如能自理生活,能承担一般的家务劳动或工作,但缺乏技巧和创造性;一般在指导下能适应社会;经过特别教育,可以获得一定的阅读和计算能力;对周围环境有较好的辨别能力,能比较恰当地与人交往。中度:IQ值在30~50或40~55之间,适应行为不完全;实用技能不完全,如生活能部分自理,能做简单的家务劳动;具有初步的卫生和安全常识,但阅读和计算能力很差;对周围环境辨别能力差,能以简单方式与人交往。重度:IQ值在20~35或25~40之间。适应行为差;生活能力即使经过训练也很难达到自理,仍需要他人照料;运动、语言发育差,与人交往能力也差。(9-5)、提供学生体质健康适应性评估内容,评估内容不少于八项(肺活量、立定跳远、30秒仰卧起坐、投沙包、单脚平衡、6/9分钟跑-走、50米(25×2)跑、坐位体前屈、BMI)。(9-6)、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肺活量评估方法:测试人员手持吹气口嘴,面对肺活量测试仪器站立,试吹1次,试口嘴或鼻处是否漏气,调整口嘴和用鼻夹(防止漏气),张大嘴深吸一口气于腹腔,屏住气向吹嘴处慢慢呼出至不能再呼出为止,测试中不得中途二次吸气。每位受试者测两次,每次间隔15秒,选取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9-7)、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立定跳远评估方法: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两脚同时起跳,不得有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沿至着地点最近处的垂直距离。每人可试跳一次,测试时每人跳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9-8)、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30秒仰卧起坐评估方法:受试者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后脑。双脚钩住测试仪器以固定下肢。受试者坐起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甲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30秒内完成次数。时间到,受试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准到个位。(9-9)、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投沙包评估方法:受试者站在起掷线后投掷,丈量起掷线后沿至沙包着地点后沿之间的垂直距离。为了准确丈量成绩,应有专人负责观察沙包着地点。每人投掷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以米为单位,取一位小数。(9-10)、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单脚平衡评估方法:双脚站在地板上,双腿并拢直立,脚尖朝前。当听到“开始”口令时,部分重心转移至单腿上,直到单腿支撑站立。另一腿屈膝提足,脚离地,并开始计时。当在测试平面内出现非支撑腿触地测试停止。(备注:脑瘫测试者在严重失去平衡时停止计时)记录单脚站立时间。休息2分钟,再换腿进行另一侧腿的测试。(9-11)、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6/9分钟跑-走评估方法:测试分组进行,每组三人。受试者站在起跑线后准备,听到“跑”的口令起跑。测试人员在发出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当受试者测试时间结束,记录学生跑走距离。(9-12)、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50米(25×2)跑评估方法:测试分组进行,每组不超过三人。每条跑道由一人记录。受试者站在起跑线后准备,听到“跑”的口令起跑。测试人员在发出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当受试者到达终点线时停表。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非“0”时进1,如10.11秒读成10.2秒记录。(9-13)、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坐位体前屈评估方法:受试者两腿伸直,坐在平地上,两脚伸直蹬在测试纵板上,两脚分开约10~15cm,上体前屈,两臂伸直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计的脚蹬测试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9-14)、根据特殊学生特点,提供科学、专业的BMI评估方法:BMI(体质指数)=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9-15)、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八项评测支持方案(肺活量、立定跳远、30秒仰卧起坐、投沙包、单脚平衡、6/9分钟跑-走、50米(25×2)跑、坐位体前屈)。(9-16)、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肺活量评测支持方案:(9-16-1).自闭症:测试前,教师讲解并示范操作。开始测试时,教师帮助学生将吹嘴紧靠面部,避免使吹出的气体通过吹嘴与面部之间的空隙溢出,影响测试结果,教师带动学生做吸气动作,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完成吹气后给予强化。(9-16-2).脑瘫:测试前,教师讲解并示范操作。开始测试时,教师帮助学生将吹嘴紧靠面部,避免使吹出的气体通过吹嘴与面部之间的空隙溢出,有鼻漏气的学生,可捏鼻子(用鼻夹)进行测试,避免影响测试结果,教师带动学生做吸气动作,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16-3).智力障碍:测试前,教师讲解并示范操作。开始测试时,教师帮助学生将吹嘴紧靠面部,避免使吹出的气体通过吹嘴与面部之间的空隙溢出,影响测试结果,教师带动学生做吸气动作,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17)、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立定跳远评测支持方案:(9-17-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给予强化物支持,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17-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教师可进行必要的肢体辅助,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17-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给予强化物奖励,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18)、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30秒仰卧起坐评测支持方案:(9-18-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推背让学生坐起,开始时适当帮助学生,然后再慢慢撤回帮助,让学生完全自己用力做起,学生能够自己坐起时给予强化,提示学生腹部发力,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18-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给予支持帮助,提示学生腹部发力,全程辅助完成测试,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18-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推背让学生坐起,开始时适当帮助学生,然后再慢慢撤回帮助,让学生完全自己用力做起,学生能够自己坐起时给予强化,提示学生腹部发力,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19)、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投沙包评测支持方案:(9-19-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动作规范到位,利用手势和语言进行提示投掷沙包,并给予强化物引导,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19-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可进行必要的肢体辅助,学生可用辅助器具完成测试。(9-19-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动作规范到位,利用手势和语言进行提示投掷沙包,并给予强化物引导,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20)、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单脚平衡评测支持方案:(9-20-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给予强化物引导,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20-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教师可进行必要的肢体辅助。测试必须在老师帮助指导下完成。(9-20-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给予强化物引导,引导学生完成相关动作。(9-21)、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6/9分钟跑-走评测支持方案:(9-21-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拿强化物引导学生向前跑,给予强化物奖励,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测试中断的学生,由教师引导跑完全程。(9-21-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进行必要的肢体辅助,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教师可全程引导,学生测试可用辅助器具完成。测试中断的学生,由教师引导跑完全程。(9-21-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用强化物引导学生向前跑,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测试中断的学生,由老师引导跑完全程。(9-22)、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50米(25×2)跑评测支持方案:(9-22-1).自闭症:教师先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拿强化物引导学生向前跑,给予强化物奖励,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不能坚持的学生,由教师引导跑完全程。(9-22-2).脑瘫:教师先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对学生进行必要的肢体辅助,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可全程引导,学生可用辅助器具完成测试。测试中断的学生,由教师引导跑完全程。(9-22-3).智力障碍:教师先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可用强化物引导学生向前跑,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不能坚持的学生,由老师引导跑完全程。(9-23)、根据特殊学生不同障碍类型、障碍程度提供坐位体前屈评测支持方案:(9-23-1).自闭症: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动作规范到位,在测试板上贴上色彩鲜艳的图片,引导学生往前屈体。可进行辅助下压,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23-2).脑瘫: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动作规范到位,进行辅助下压,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23-3).智力障碍:教师先予以动作示范,建立动作表象。教师帮助指导学生动作规范到位,在测试板上贴上色彩鲜艳的图片,引导学生往前屈体。可进行辅助下压,利用语言和手势进行引导。(9-24)、根据学生不同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学段、不同性别制定八个项目科学、可行的个别化训练方案(肺活量、立定跳远、30秒仰卧起坐、投沙包、单脚平衡、6/9分钟跑-走、50米(25×2)跑、坐位体前屈)。(9-25)、肺活量:训练内容包括矫正姿势训练、呼吸方式训练、吹气训练、有氧训练等。(9-26)、立定跳远:训练内容包括上下肢动作协调配合训练、跳跃训练、屈膝缓冲训练、下肢肌力训练等。(9-27)、30秒仰卧起坐:训练内容包括动作方法训练、动作节奏和呼吸节奏配合训练、腹部训练等。(9-28)、投沙包:训练内容包括上肢肌力训练、转体训练、出手角度训练等。(9-29)、单脚平衡:训练内容包括重心转移训练、下肢肌耐力训练、平衡训练等。(9-30)、6/9分钟跑-走:训练内容包括下肢肌耐力训练、敏捷性训练、变速跑训练等。(9-31)、50米(25米×2)跑:训练内容包括起跑训练、跳跃性训练、原地快跑训练等。(9-32)、坐位体前屈:训练内容包括上下肢放松训练、关节活动训练、上下肢伸展训练等。2评估训练台车1材质:ABS,高度符合人体工程学,带万向轮参考尺寸:1100×600×850mm(各±50mm)3肺活量测试仪2规格参数:量程:100~9999ML分度值:1ML精度:±2.5%环境温度:-10~50℃功能介绍:测定人体呼吸的最大通气能力,其数值反映肺的容积和肺的扩张能力。4呼吸训练器10参考尺寸:长×宽×高:13.4×7×15.1cm(各±2cm)气体容量:黄色600cc,绿色900cc,红色1200cc档位调节:吹气8档调节,吸气9档调节5腹式呼吸训练器10材质:塑料参考尺寸:长60cm(±5cm)通过腹式呼吸训练器,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呼吸方式,使得腹式呼吸训练更简单。6肺活量训练器10材质:塑料参考尺寸:9.5×4.5cm(各±1cm)球约2cm重量:约6g通过用嘴吹气练习,使学生学会如何吹气,如何控制呼吸的力量,训练唇部肌肉。7仰卧起坐测试仪测量参数:测量范围为0-999次,分度值为1次,精度为约1次,误差约为1次。工作环境:工作温度为-10℃-50℃,工作湿度为-10%-50%,存储温度为0℃-40℃,存储湿度为-10%-50%。电源参数:电源电压为220V。功能特点:具备同步语音提示功能,可实时播报测试成绩;采用先进的传感器技术,能精准记录每次动作;支持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可查看之前的测试记录;配备高清显示屏,直观展示测试结果。8仰卧起坐辅助器具产品材质:高密度NBR,TEP+泡棉参考尺寸:52×26.5cm(±2cm)管子加粗:4-6管9多功能测量仪产品尺寸:35.5×46×209cm(±3cm)显示屏:LCD高清数显背光大屏(语音报读显示/体重值/身高值/BMI指数)身高测量范围:85-195cm称重测量范围:5-220kg10座位体前屈训练仪测量范围:-20-32cm分度值:0.1cm误差:±0.1cm工作温度:-10-50℃适用场景:主要用于体质测试,适用于学校、健身房等场所。11划船训练器参考尺寸:1550×360×180mm(各±30mm)坐垫承重:100kg哑铃承重:100kg12步伐训练材质:PP环保材料+毛密度尼龙产品特性:柔韧耐用,弹性十足,不易碎裂13上下肢智能运动康复器参考尺寸:60×42×95cm(各±3cm);额定功率:80w-180w可调控;额定电压:AC220-240V;额定频率:50Hz;产品净重:约16Kg;LED显示屏,五档定时,可调节阻力,主运动模式下,具有约8种不同阻力调节,可调输出功率无极调速,防痉挛模式,上下肢同时锻炼、分开训练,主被动训练,正反转,三孔曲柄设计14带轮便携器械包2高强度牛津布或皮革制成,包底部装有滑轮,前面和两侧都有拉手,上面有粘钩杆套参考尺寸:长×宽×高:1300×350×500mm(各±30mm)15韦氏幼儿智力量表第四版量表评估韦氏幼儿(WPPSI-IV)测试量表(2:6-6:11岁)功能用途:对幼儿的认知功能进行全面评估和鉴定;鉴别智力超常和智力落后;鉴别认知能力的强项和弱项;分析幼儿认知能力的内部差异;产品内容:指导手册1本;测试题本1~3册各1本;记分15工具箱册(年龄2:6~3:11)5本;记分册(年龄4:0~6:11)5本;答题册1~3各5本;找虫记分键3张;划消记分键1张;动物译码记分键1张;动物家园草地布局图3张;动物家园卡片1盒;拼图1盒;积木1盒;涂鸦笔1支;秒表1个;中文版技术手册光盘1张。16韦氏幼儿智力量表第四版标准版记分册20韦氏幼儿(WPPSI-IV)测试量表(2:6-6:11岁)4-6岁标准版记分册2:6-3:11标准版记分册17韦氏幼儿智力量表第四版简版记分册20韦氏幼儿(WPPSI-IV)测试量表(2:6-6:11岁)4-6岁简版记分册2:6-3:11简版记分册18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量表评估工具箱1韦氏儿童版(WISC-IV)测试量表(6-18岁)功能用途:对儿童的认知功能进行全面评估和鉴定;鉴别智力超常和智力落后;鉴别认知能力的强项和弱项;分析儿童认知能力的内部差异。产品内容:指导手册1本;测试题本1本;附加使用手册1本;译码测验记分键2张;符号检索记分键2张;划销记分键1张;记分册3本;答题册一3本;答题册二3本;简版记分册2本;积木1盒;黑色2B铅笔2支;秒表1个;中文版技术手册光盘1张。19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标准版记分册20韦氏儿童版(WISC-IV)测试量表(6-18岁)标准版记分册20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第四版简版记分册20韦氏儿童版(WISC-IV)测试量表(6-18岁)简版记分册21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版量表评估工具箱1幼儿版量表0-6岁功能用途:对0岁至6岁(家长评)或2岁至6岁(教师评)幼儿的适应功能进行全面、细致、客观、准确的评估。对幼儿的智力障碍进行临床鉴别与诊断;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幼儿适应行为的发展水平和状态,并且为科学指导和帮助提供依据。21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版量表评估工具箱1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可基于评定结果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制定干预方案,并且督导和检查干预效果。对幼儿适应技能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和描述研究。与韦氏幼儿智力量表第四版中文版配合使用,实现对幼儿能力发展的全面评估。产品内容:指导手册1本;幼儿家长记分册10本;幼儿教师记分册10本。22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家长记分册20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家长记分册23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教师记分册20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幼儿教师记分册24适应行为评定儿童版量表评估工具箱1儿童版量表6-18岁功能用途:对6岁至18岁儿童的适应功能进行全面、细致、客观、准确的评估。帮助学校和家长了解儿童适应行为的发展水平和状态,并且为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帮助。对儿童的智力障碍进行临床鉴则与诊断;学校和家长可基于评定结果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制定干预方案,并且督导和检查干预效果。对儿童的适应行为发展状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的高水平测量工具。产品内容:指导手册1本;儿童家长记分册10本;儿童教师记分册10本。25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儿童家长记分册20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儿童家长记分册26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儿童教师记分册20适应行为评定量表儿童教师记分册27适应行为评定成人版量表评估工具1适应行为评定成人版量表适应行为评定量表第二版中文修订版(成人版)ABAS-II功能用途:对18岁以上成人的适应功能进行全面、细致、客观、准确的评估。帮助了解成人适应行为的发展水平和状态,并且为促进成人27箱1全面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和帮助。对成人的智力障碍进行临床鉴则与诊断;可基于评定结果对有特殊需要的成人制定干预方案,并且督导和检查干预效果.产品内容:指导手册1本;成人自评记分册10本;成人他评记分册10本。28适应行为评定量表记录本成人版套20适应行为评定量表成人版记分册29VB-MAPP语言行为里程碑评估工具箱套1全套涉及命名(Tact)、听者反应(LR)、视觉感知和样本配对(VP)、功能、特性和类别的听者反应(LRFFC)等4大领域,23个技能项。包含5本大卡,11盒小卡,总共≥900张示意图片。VB-MAPP评估教具箱计分手册VB-MAPP评估教具箱使用手册计时器计数器命名1-5M(15件)命名12M(3件)听者5M(28件)听者9M(38件)视觉配对4M(5件)视觉配对5M(42件)动作模仿3M5M6M(76件)视觉配对10M(36件实物+36件卡片)视觉配对12M(35件实物+15件卡片)视觉配对13M(20件)视觉配对14M(42件)书写12M、书写14M(4件)书写13M、15M(36件)数学13M(9件)命名1-5M(15件)命名12M(3件)听者5M(28件)听者9M(38件)视觉配对4M(5件)视觉配对5M(42件)动作模仿3M5M6M(76件)视觉配对10M(36件实物+36件卡片)视觉配对12M(35件实物+15件卡片)视觉配对13M(20件)视觉配对14M(42件)29VB-MAPP语言行为里程碑评估工具箱套1书写12M、书写14M(4件)书写13M、15M(36件)数学13M(9件)30S-S法语言发育迟缓评估工具箱套1S-S法适应各种原因引起的语言发育迟缓,原则上适合1岁半~6岁半的语言发育迟缓儿童,有些儿童的年龄已超出此年龄段,但其语言发展的现状如不超出此年龄段的水平,也可应用。不适合听力障碍为原因的语言障碍。一、语言发育水平的阶段划分该检查法将语言发育水平划分成五个阶段,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可以确定受测者达到了哪个阶段。这五个阶段是:第一阶段:事物、事物状态理解困难阶段。第二阶段:事物的基础概念阶段第三阶段:事物的符号阶段。此阶段儿童开始建立符号与指示内容之间的联系。这个阶段又可以细分成以下两个发育水平:第四阶段:组句(语言规则)阶段。此阶段儿童能够用2-3个词组成句子来描述事物和事第五阶段:组句(语言规则)阶段。此阶段儿童能够理解和使用一些结构更为复杂的句子。二、儿童语言发育迟缓的检查顺序和内容儿童语言发育迟缓的检查共包括操作性课题、符号与指示内容关系、基础性过程和日常生活交流态度四个方面,其检查顺序和内容是:1操作性课题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投小球、延迟反应、形状辨别、积木和描线等项目。2符号与指示内容关系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第二阶段的机能性操作、匹配和选择,第三阶段的手势符号和言语符号,第四阶段的前预备检查、二词句和三词句,第五阶段的语序和“被”字句型的检查。3基础性过程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模仿和听觉记忆广度等项目。4日常生活交流态度的检查具体内容包括对他人行动的注视,视线交流,对他人的指示、问候、招呼的反应,向他人表达意愿,感情起伏的表现,提问一回答关系,特征性言语等项目。产品赠送WORD版的记录表S-S法语言发育迟缓检查用具清单:1.六种形状嵌板1块,三种形状嵌板1块,鞋子嵌板1块,剪刀嵌板1块,牙刷嵌板1块,红色方木一块,大黄鸭1个,小黄鸭1个,小鼓1个,珠子6粒,方盒1个,茶壶1个,茶杯1个,电话1个,儿童鞋1个,娃娃1个,方巾1个,牙刷1支,帽子1顶,工具箱1个;30S-S法语言发育迟缓评估工具箱套12.图片册:日常用品6张(鞋、帽子、眼镜、手表、剪刀、电话),动物3张(象、猫、狗),食物4张(面包、香蕉、苹果、米饭),交通工具3张(飞机、火车、汽车),身体部位6张(眼、嘴、手、鼻、耳、脚),动词5张(睡觉、洗、吃、哭、切),大小2张(帽子(大小)),颜色4张(红、黄、蓝、绿),词语8张(妈,第+(吃、洗)、香蕉、苹果),大小+颜色+事物8张(大小+红黄+鞋、帽),语言规则6张(小鸡、乌龟、猫+(小鸡、乌龟、猫+追))。31自主冥想放松系统套1系统由硬件设备和APP软件组成。硬件设备应为一个整体,由脑波灯和WIFI音箱底座组成,脑波灯和音箱为分离结构,脑波灯放置在音箱的顶部。在脑电反馈控制状态下,使用者可以通过脑电的放松度参数控制脑波灯从音箱顶部悬浮升起和降落,并可以根据脑波参数的数值强度控制悬浮升起的高度。(1)通过便携式脑波仪实时采集脑电数据,脑电数据以无线方式发送;(2)在脑电反馈控制状态下,使用者可以通过脑电的放松度参数控制脑波灯从音箱顶部悬浮升起和降落,并可以根据脑波参数的数值强度控制悬浮升起的高度。(3)通过脑电数据控制全彩色LED脑波灯的色彩变化,实现脑电生物反馈训练;(4)自带WIFI高保真音箱,音箱同时是磁悬浮的底座;(5)使用者可在APP上或通过音箱上的按键自行选择播放冥想课程、冥想指导语或放松音乐;(6)使用者可在APP上设置音箱的闹钟功能,可以通过自动播放唤醒音乐或自动点亮唤醒灯光的形式实现自然唤醒,并支持贪睡功能。(7)使用者可在APP上自定义助眠音乐、唤醒音乐和闹钟。(8)使用者可通过音箱上的一键助眠按键实现一键助眠功能。(9)产品内置存储器,存储了多种正念冥想等课程,通过音箱上的按键可控制音乐播放,包括开始、停止、上一首、下一首、音量调节等功能。(10)系统支持WIFI联网功能,可将训练过程中的脑电数据、冥想数据和助眠数据自动上传云端服务器。(11)通过手机APP可实现对系统的配置、管理和控制,包括搜索和添加设备、配置设备参数、管理训练数据、管理音乐文件、控制训练过程等。#(12)升降控制:控制减压脑波舱磁悬浮升降来控制意念魔方悬浮的高度。(需提供厂商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报告中须明确体现本参数功能)。(注:扫描件或复印件仅作为评分项,不做废标条件)(13)冥想模式:#进入冥想模式:只有减压脑波舱连接上脑波仪之后自动进31自主冥想放松系统套1入、退出冥想模式。(需提供厂商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报告中须明确体现本参数功能)。(注:扫描件或复印件仅作为评分项,不做废标条件)#冥想控制:通过开始按钮控制冥想开始,停止按钮控制冥想结束,冥想时间低于30秒为无效冥想。当脑波仪关闭后自动退出冥想模式进入自由模式,冥想过程自动结束,通过冥想音乐列表可选择冥想音乐。(需提供厂商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报告中须明确体现本参数功能)。(注:扫描件或复印件仅作为评分项,不做废标条件)#冥想设置:可设置功能:城市信息、冥想动画、冥想音量、缺省音乐(需提供厂商出具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报告中须明确体现本参数功能)(注:扫描件或复印件仅作为评分项,不做废标条件)(14)参考尺寸:长×宽×高:17.5×17.5×24.5cm(各±1cm)、(15)投标单位应需提供生产厂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脑波仪CE证书。32▲残疾人职业能力物理测评系统(核心产品)套1一、产品组成1)物理测评系统管理平台;2)移动测评平台;3)物理测评工具;4)物理测评系统软件;5)VR套件(包含VR一体机和手柄传感器);6)智能体感OT训练球1套。二、正常工作条件1)环境温度:+5℃~+40℃;2)相对湿度:≤80%;3)大气压力:860hPa~1060hPa;4)电源电压:AC220V±22V,电源频率:50Hz±1Hz;三、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1)物理测评系统管理平台参考尺寸:(长×宽×高):650mm×720mm×1330mm(各±5mm);2)移动测评平台参考尺寸:245mm×175mm×8.3mm(各±1mm);3)物理测评工具:模块A、B、C:930mm×540mm×300mm(各±5mm);模块D:310mm×230mm×25mm(各±5mm);沙袋拉杆箱:450mm×450mm×250mm(各±5mm);4)无线键鼠;5)VR套件6)智能体感OT训练球6.1.产品组成主要由控制主机、压力传感球(16-20cm)、充气泵等组成。可新建50个账号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3.如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采购需求相关要求均不存在偏离情况,可不一一列示,在“偏离情况”列填写“全部响应,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校设备类 康复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