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标结果公示(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5)
芦山县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多测合一”直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公示
项目编号:
雅直选(2025)00512号
项目名称:
芦山县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多测合一”
业主或委托单位:
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芦山县
资质类别及等级:
资质类别
等级
中介费限额
测绘
乙级
20000.00元
服务类别:
测绘
咨询电话:
15881224496
中介服务费
19000元
服务金额说明:
总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中介机构服务内容:
规划放线、验线测量,建设工程规划竣工等测绘。
选择中介:
四川忠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
DOC102025-10202025115532.pdf
备注: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甲方(委托方):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四川忠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工作内容:芦山县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多测合一”乙方依据GB/T17986.1-2000及《地形图测量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勘查测量和出具相应的测绘成果报告全套资料。第二条、测绘费用(一)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版)、《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2009年版)、《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2009年版)、财综【2001】94号、财建【2009】17号文规定。(二)、合同价款及付款结算方式合同价款如下表:阶段项目内容类别工作量实际单价实际费用备注施工阶段规划放线、验线测量放线测量验线测量885004000竣工阶段汇总: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绘单体1500200040002000用地面积6668.661.35900019000验高、立面、经济指标核算、绿地、车位、基底面积、建筑距离等测绘汇总:19000付款结算方式:待测绘成果资料提交甲方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付款方式:所有业务款请汇入乙方指定下列账户对公账户开户行:雅安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账户:698200100100020062开户名:四川忠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条甲方的义务2(一)、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供满足项目开展所必需、且来源合法的有关资料。(二)、做好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如果协调工作超越甲方的协调范围,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三)、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四)、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性,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虚假,由甲方承担该全部责任。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2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勘查测量要求。(二)、组织测绘队伍依据工程测量相关规范规则进行测绘作业设计,组织测绘人员按时进场作业,对测量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三)、在履行合同中,乙方对现场工作的安全负责。乙方的工作人员在进入现场进行测绘时,必须注意现场可能的潜在危险,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避免造成其工作人员及与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负责承担完成项目测绘中造成的自身、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四)、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合格的项目测绘成果,且对提交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测绘工期约定(一)、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6日进场施测,7天内交付规划放线、验线报告,待该项目竣工后10天内交付规划竣工测绘成果报告全部成果(施工完成可开展测量)(二)、如果因甲方原因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约定时间提交测绘成果,则乙方向甲方提交测绘成果的时间应顺延。(三)、乙方在测绘成果完成后2日内,向甲方交付下列项目成果: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1规划竣工测绘成果电子文档、纸质档1份23放线测绘成果验线测绘成果电子文档、纸质档电子文档、纸质档1份1份第六条甲方违约责任(一)、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服务费用,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3(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给予乙方提供必要配合而造成影响测绘进度的,乙方不承担延迟工期的责任。(三)、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现场施工造成的数据误差影响预测成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四)、乙方完成测绘工作,提交合格成果,并取得甲方签字确认后,七个工作日未支付合同款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费用为每天合同总费用的0.1%。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一)、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二)、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应向甲方赔偿逾期损失费,逾期损失费以合同约定的预算测绘费按每日0.1%计算。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原因造成的测绘逾期,乙方不承担责任。(三)、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使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和现场施工变动所产生的面积误差由甲方自行负责。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测绘成果交接完毕并结清费用后,本合同即行终止。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2份,乙方2份。甲方(盖章):芦山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四川忠兴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话:电话:日期:20251.168M-2-2516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