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6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4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1、采购内容: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4104000002A00207001001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
1,143,500.00
元
评审总得分:72.5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马丽亚、侯宏伟、李巧玲、田学军、秦兴云(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或转账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21,722.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监督部门: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1366375363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东侧8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537515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51号10层A号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8503755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18503755655
招标文件-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pdf
评标报告.pdf
未成交供应商信息表.pdf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代理机构: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62、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200000.00元最高限价:120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1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1200000.001200000.00是120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需具有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性,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http://www.bfggzy.com/)“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bfggzy.com/ggtz/19072.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8.0)的通知”,自2025年5月10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8.0)”;(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5)监督部门: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13663753636。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地址:宝丰县为民路中段东侧81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55375151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凤凰花园小区临街2楼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1850375565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18503755655温馨提示: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紧急通告”与此“温馨提示”不一致的地方,以“紧急通告”为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投标人无需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再现场递交纸质版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2.本项目投标人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4.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下载“宝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登陆业务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4.2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4.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登陆业务系统系统(www.bfggzy.com: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5.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宝丰县自然资源局2采购代理机构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5采购内容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项目属性货物□√服务□工程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1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3踏勘现场及答疑不组织□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与本项目有关的解答、澄清、修改与补充等16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7响应文件电子版加密版响应文件1份(.file格式),并按规定进行上传。18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20电子签章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2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23开标程序开标时,首先由供应商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响应文件进行唱标。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委员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会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25是否授权评标委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按供应商最后得分高低推荐前1-3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程先生电话:18503755655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不得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须进行实质性回应。27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1200000.00.00元注: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28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进场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支付方式向中标人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方式或转账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进场服务费:由中标人在结果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领取缴费通知单,按照缴费通知单中的缴费信息缴费。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2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且初步成果提交采购人后,首付合同总价的90%;成果审核通过验收并提交至采购人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30验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且通过评审。31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一、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压减政府采购各环节时限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平财购〔2021〕34号)通知,落实四个“一日办”精神:(1)在评审结束后1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同时对中标单位发出中标或中标通知书,并在网上进行公告;(2)中标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日内与中标或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完成合同备案工作;(3)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应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同时在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4)验收合格具备付款条件的项目,采购人要在1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注:签合同需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公章、合同纸质版本一式六份及合同电子版。二、维护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知情权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原因。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1政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四、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写入招标文件,鼓励中标供应商凭借采购合同申请贷款,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五、落实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财库〔2020〕46号)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确实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在采购文件中说明理由。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六、落实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2%—3%(工程项目为1%—2%)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平顶山市财政局出台的《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平财购〔2022〕8号)的规定:采购人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4%—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鼓励采购人结合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从高选择价格扣除比例和评审优惠幅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2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政策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33中原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33中原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34农行宝丰县支行“政采e贷”一、供应商准入标准1.公司成立1年(含)以上;2.近两年有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二、采购标的准入标准1.采购标的必须由县级(市、区)(含)以上政府负责采购;2.采购标的仅限于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合同,不包括工程类合同。三、融资要素1.授信依据。以近两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授信依据,授信额度为年均合同金额的70%,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2.融资依据。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合同为融资依据,融资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总金额的90%。3.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4.贷款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目前利率为3.85%。5.担保方式。信用放款,追加应收账款质押。以融资的采购合同未来可形成的应收账款,由经营行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6.还款方式。一次性还本付息。联系电话:王行长15836974469张经理15290758588曹经理1561736010935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型标准为依据。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评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如有必要,采购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1.3供应商不得转让招标文件。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磋商将被拒绝,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招标文件的澄清3.2.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予以答复。供应商不得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私下接触。3.3招标文件的修改3.3.1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电子交易系统中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3.3.3采购人有权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3.3.4供应商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传真后24小时内予以回函确认,否则不论供应商是否收到,均认为已收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四、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4.1.1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4.1.2相关的法律法规。4.2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4.2.1报价函4.2.2报价函附录4.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2.4授权委托书4.2.5服务方案4.2.6资格审查资料4.2.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全部资料4.3投标报价本次招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投报的报价为最终报价,高于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4.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4.4.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60日历天。4.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招标文件。4.5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中“二、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的规定,该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4.6响应文件的修改4.6.1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4.6.2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4.7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4.7.1供应商所上传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应是通过中心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生成的电子版响应文件包含用于响应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供应商随身携带。4.7.2电子化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响应文件无法上传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4.8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4.8.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4.8.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4.8.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8.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8.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4.8.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4.8.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4.8.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五、开标程序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六、中标原则6.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标委员会记录相关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6.3中标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4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6.5《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七、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八、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8.1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要求履行合同。8.2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交由他人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8.3中标供应商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责任。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并上报主管部门。8.4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唯一2.1.2资格评审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服务期限质量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进入磋商阶段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20分技术部分:60分综合部分:20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投标报价(20分)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5%-100%之间(含100%、含9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予以赋分。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9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50%+投标报价×50%。3.1投标报价(20分)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者得基本分20分,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在基本分20分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的在2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按四舍五入计算保留2位小数)。投标报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注:1、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投标报价是综合打分的依据之一,但不是唯一依据。3、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4、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3.2技术部分(服务方案)(60分)项目服务内容的分析和理解(10分)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清晰,内容分析全面、透彻的得10分;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有待完善,工作内容分析有待完善的得7分;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工作内容分析较差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工作重难点及关键问题的认识与把握、解决思路(8分)对项目规划编制工作重难点及关键问题的认识与把握全面和准确的,提出的解决思路清晰的得8分;对工作重难点及关键问题的认识与把握准确的,提出的解决思路较清晰的得4分;对工作重难点及关键问题的认识与把握一般的,提出的解决思路较差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7分)项目实施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满足或优于项目服务内容的得7分,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满足项目服务内容的得4分,方案偏离项目服务内容、偏离客观现实,方案内容明显缺失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安全管理保证措施(7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安全管理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保证措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得7分,合理性较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4分;安全管理保证措施有待完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7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进度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保证措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得7分,合理性较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4分;项目进度保证措施有待完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7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质量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保证措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得7分,合理性较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5分;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有待完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项目成果管理保证措施(7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成果管理保证措施,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保证措施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得7分,合理性较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4分;项目成果管理保证措施有待完善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人员安排计划(7分)供应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制定人员安排计划,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人员安排合理,岗位职责明确清晰的得7分;人员安排有一定的可行性,岗位职责较清晰的得4分;人员安排有待完善,岗位职责含糊不清得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以上各评分项如有缺项得0分。3.3综合部分(20分)项目组成人员配置(5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加1分,最多得5分(提供职称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相应文件)。类似业绩(6分)2022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类似的项目,每项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承诺(9分)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向采购人做出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根据承诺内容的优劣酌情打分,服务承诺满足项目需求程度高的得9分;服务承诺满足项目需求程度较高的得6分;服务承诺满足项目需求程度一般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注:以上涉及到的证明材料均需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相应处罚或处分。说明:1.以上各项打分均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如评标委员会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3.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平均值。(六)评标纪律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1.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3.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4.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与投标供应商有私人或经济关系的应当回避。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6.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磋商供应商、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7.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应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会场。8.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遵守相关制度,关闭通讯工具;在评审工作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单独行动。9.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合同具体由双方协商决定)需方(采购人全称):供方(中标人全称):供方持采购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采购编号:],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名称:.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三、质量要求:编制成果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四、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于年月日前按需方要求在(需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所产生所有费用由供方负责。五、验收要求(如需)。1、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2、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需方成立人以上验收工作组,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六、付款方式及条件条件:中标后,由中标人携带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提交初步成果支付合同的30%,提交最终成果并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40%。七、违约责任:供方所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的违约金,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拒收拒付部分设备款总额%的违约金;需方如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日的需方应向供方偿付所欠合同金额%的违约金。八、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九、项目招标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及供方响应文件、供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或报价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需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进行备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地址:需方所在地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对宝丰县拟列入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和勘测,查明存在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治理所需要土源和水源等施工条件,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针对矿山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设计部署治理措施,预算工程治理费用,最终编制《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书》及相关图件。二、具体要求严格按《河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技术要求》(试行,2014年8月)、《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第4部分:建材矿山》(TD/T1070.4-2022)、《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2部分:露天矿》(TD/T1031.2-2011)等标准、规范进行勘查设计,设计治理方向应与历史遗留矿山周边环境相协调。三、采购内容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涉及5个乡镇(示范区),共包19个子项目,总占地面积30.8576公顷(合462.864亩)。修复措施主要包括石方、土方开挖,危岩清除工程,废弃建构物拆除,地形地貌恢复、场地平整,种植乔木、撒播草籽,铺设道路、修建排水沟、挡土墙等。经统计,宝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后,治理耕地总面积7.5900公顷,恢复林地总面积13.9400公顷,治理草地及道路总面积9.3276公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意以大写,小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作为最终以评标委员会与我方代表谈判确定的中标价,实施和完成本项目。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以最低报价确定中标。(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1供应商2总报价(首轮报价)大写:小写:元3服务期限4投报质量5投标有效期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为(项目名称)签署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日期: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字)年月日五、服务方案(格式自定)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经营范围备注后附资格证明资料(二)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所在地主要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周期合同价注:1.后附2022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2.服务合同应附关键页(至少包括签订日期、项目名称、双方签章页)扫描件,并标明序号。宝丰县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全部资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关于监狱企业(如有)1、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附证明材料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宝丰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尊敬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您参与宝丰县政府采购业务!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8年平顶山市财政局与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中标的供应商解决融资问题,中原银行推出了用于借款人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银政易贷”贷款业务,开通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提高融资服务效率。同时,依靠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的保障,提供免评估、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授信额度在3000元-500万元的贷款业务,在融资审查、审批流程、利率优惠等方面切实给予中小微企业快捷高效融资支持。目前,中原银行在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已全面开展,如有意向享受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请拨打中原银行联系电话18603759553或到中原银行宝丰支行咨询办理。注:本附表仅告知投标人政府采购政策,不需要附于投标文件中。7.2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宝丰县自然资源局)的(宝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5人,营业收入为22,651.27万元,资产总额为47,032.0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4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不填报。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包)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6代理机构: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14日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报告一、项目情况1、招标单位:宝丰县自然资源局2、项目名称: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第一标段(包)3、预算金额:1200000元4、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6二、招标过程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7日2、开标时间:2025-10-149:30:003、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成员:组长:田学军成员:马丽亚,侯宏伟,李巧玲,田学军,秦兴云四、评标方法和标准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具体标准见招标文件。五、开标记录本项目采用电子化远程不见面开标,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由代理机构通过在线开标大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代理机构记录了开标过程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六、投标人名单及报价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1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1141800元2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1143500元3河南省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1178000元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报告七、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说明1、评标情况:详情见附表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序号投标单位废标环节废标原因无九、评标结果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委会一致确定结果如下:序号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最终得分1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1143500元72.542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1141800元60.793河南省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1178000元60.07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有限公司报价:1143500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叁仟伍佰元整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0号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1141800元;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3号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报价:1178000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评标委员会签字:田学军候宏告素兴云套5马业3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标评标报告☉∷∴♀2025年10月14日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宝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未中标(成交)供应商信息表序号未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响应性审查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的原因投标报价最终得分排序1河南省地球物理空间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新郑路3号通过通过通过无1141800.0060.7922河南省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67号通过通过通过无1178000.0060.0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