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5)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971

二、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

三、分包名称:无分包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四、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中标价(总价(元))
中标人地址
其他报价(元)

1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536800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文博路1579号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梦, 吕知辛, 张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万元)

1.标准:1980号文

2.金额(万元):2.7294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汇总表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审查结果

1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

2
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3
山东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4
济南高知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2.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评审汇总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总得分

1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92
92
99
283

2
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
84.99
83.99
93.49
262.47

3
山东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2
81.5
91.5
255

4
济南高知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2.5
79
91
252.5

3.业绩公示

候选人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甲方信息
竣工时间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
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运维暨济南社保电子档案系统开发服务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11-10

2
社会保险大数据智慧应用平台升级运维项目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11-20

3
“社保参保一件事”平台项目(第三包)
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
2024-11-29

4
德州市医保业务协同能力提升项目
德州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12-31

5
数据中心运行维护及应急保障项目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6-02-16

6
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运维暨相关信息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11-07

7
居民养老保险单套制建设服务项目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06-05

8
数据中心运行维护及应急保障项目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02-16

4.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山东金达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山东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3
济南高知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3号

联系方式:1785310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7号汇阳大厦1309室

联系方式:1810038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吉峰

电 话:0531-83156159

十一、附件

报价明细表.png

附件.zip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doc

投标明细表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971包号:A包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火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元(人民币)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参保一件事相关系统开发改造121300011213000延迟退休政策落实及机关事业单位风险防控改造6980001698000劳动能力鉴定智能预警6276001627800合计2538800注:1.投标人必须填写报价明细表。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2025年10月20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0月20日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971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4.030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53.680000万元评审地点: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0时33分评审专家姓名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吕知辛400.000.000.000.00400.0051300T张艳400.000.000.000.00400.00长总计:800.00元备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本项目为预采购,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济南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包号:A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971采购人: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0月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0第四章采购需求·······················································17第五章评审办法·······················································23第六章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成交·······························29第七章纪律要求·······················································38第八章合同签订说明·················································39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100000202502000971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54.03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54.03万元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万元)A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1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254.0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两个网站注册。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请参与本项目单位及时办理CA证书)。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1277号(经十路与凤鸣路交叉口东北角)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是否)预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预采购项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93号联系方式:178531086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38-7号汇阳大厦1309室联系方式:181003877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81003877574.技术支持电话:CA服务咨询电话:0531-67880028-2、18663480386、17306349888;技术咨询电话:0532-8587150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熠咨询服务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4合格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兼投不兼中(说明)□兼投兼中6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接受,见附件7报价有效期90个日历天。8演示无9样品无10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地点: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李让,联系方式:17853108658。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答疑等。1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磋商文件的澄清和变更内容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本项目磋商公告页面,供应商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和变更公告。澄清和变更一经指定网站发布,视为各潜在供应商已收到。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4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5报价的方式□单价☑总价□费率16最后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对于未在限时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17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货物类项目价格按比例扣除,服务类项目价格按10%比例扣除,工程类价格按3%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扣除标准按照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执行)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工程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8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9强制采购产品1.产品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按要求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20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不涉及此政策。21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使用〔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响应文件签章在磋商文件标明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特别提示:1.制作响应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2.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资格审查部分、符合性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四个PDF响应文件。供应商需要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上述四个PDF响应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23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公共资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供应商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供应商可以下载保存。供应商可模拟测试解密过程,解密必须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CA来解密24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报价无效。2.供应商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25开启时间及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6磋商小组成员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共3人27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成交候选人数3家29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0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采购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及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1相关评审标准认可要求潜在供应商的业绩及相关附件可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传,制作响应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审时不予认可。用于评审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锁定不可修改,成交公告发布后对外公示。32电子签名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3监督和管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的管理。34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并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后附)。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内容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3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详见采购清单。37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收取。以上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得单列。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相关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报价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自行踏勘地点: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人:宋主任,联系方式:0531—86676710。供应商踏勘现场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相应的责任。6.询问及答复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本项目的系统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8.履约担保采购人不得以供应商事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拒收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于后付费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9.采购代理服务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竞争性磋商文件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6)供应商须知;(7)响应文件开启、评审、成交;(8)纪律要求;(9)合同签订说明;(10)响应文件格式;(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供应商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0.3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nggzy.jinan.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视同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作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符合性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11.3资格文件11.4符合性审查文件11.5商务文件11.5.1报价函;11.5.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1.5.3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报价(即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供应商应当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供应商认为《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5.4供应商情况介绍11.5.5商务偏离表11.5.6联合报价协议书(如有)11.5.7联合报价授权委托书(如有)11.5.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1.5.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1.5.10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11.5.11节能产品明细表(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有)11.5.1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1.5.13竞争性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如有)11.5.14企业业绩;11.15.15企业实力;11.6技术文件11.6.1服务方案;11.6.2人员配置;11.6.3保障措施;11.6.4应急处理方案;11.6.5培训方案;11.6.6技术偏离表;11.6.7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12.报价12.1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对所参与包进行报价,对每一分包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2.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2.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6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按响应文件组成编制。13.3响应文件签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供应商可对服务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1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加密、上传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6.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要求: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后,通过〔济南公共资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上传响应文件,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7.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8.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由供应商原因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1.3属于信息网络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成交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源代码以及文档等技术资料。二、服务要求1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1.1建设背景《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事中管控规则》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94号)提出,对全省已统一经办流程的业务事项,统一将其事中管控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各地市配合做好系统测试、上线应用等相关工作;对未统一经办流程、个性化的业务事项,各地市负责将其事中管控规则嵌入到业务系统中,具体包括业务处理、需求提报、系统开发、系统测试及上线等相关工作。《*************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提出,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做好信息系统改造保障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实施的通知》要求,集中做好全省社保系统的统一业务流程功能改造、系统接口及与省级政务系统对接改造相关工作;本地个性化业务流程的功能改造由各地市级自建,且完成系统与本地政务系统对接。1.2建设目标1、提升改造参保一件事相关系统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医保机构改革后单位、个人参保管理服务职能分离,线上“进多站”“跑多网”、线下“进多门”“跑多口”等难点堵点问题,联合市医保局、公积金、税务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统筹协同、简化流程、优化创新,利用政务云资源,深度整合社保、医保、公积金等跨部门服务事项,提升改造便捷可及、智能精准、融合共享、安全高效、跨系统跨层级跨部门的社保参保一件事服务系统,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2、完善延迟退休政策落实及机关事业单位风险防控通过将管控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实现对全市机关养老业务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错误和风险的发生,完善实时管控业务流程。通过改造现有社保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稽核风控系统,增加新的功能模块和数据处理能力,以满足延迟退休政策实施的需求,实现对延迟退休政策的全面支持和管理。3、建立劳动能力鉴定智能预警对现有劳动能力鉴定系统新增电子送达、日间预约功能,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流程的优化升级,在提升便捷、精准、透明的服务体验同时,建立智能化的劳动能力鉴定预警体系。1.3建设内容1.3.1参保一件事相关系统开发改造1.3.1.1参保一件事1.3.1.1.1网上联办1.3.1.1.1.1企业单位参保服务管理1.3.1.1.1.1.1单位开户联办整合社保开户、就业开户、劳动关系开户、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税务开户,实现电子证照扫码开户,将原本需多个网站分别办理或上门多次跑腿办理的开户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1.3.1.1.1.1.2单位开户材料扫描将单位开户联办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内容,单位开户联办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1.3单位开户初核整合社保开户、就业开户、劳动关系开户、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税务开户的同时,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执照号码等企业单位开户信息进行初核,保证单位多方开户联办顺利完成。1.3.1.1.1.1.4个体工商户开户登记推动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为已参保与未参保商户分类普及政策信息与办事指南,记录推送日志便于追踪数据轨迹,保障广大个体工商户权益,扩大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1.3.1.1.1.1.5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联办当已登记企业单位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企业单位可通过网办对原有企业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将社保单位变更登记、医保单位变更登记、公积金单位变更登记、税务单位变更登记等变成“一件事”、一次修改、四部门联动更新。1.3.1.1.1.1.6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核对当已登记企业单位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企业单位可通过网办对原有企业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将业务修改后的单位基本信息与当前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比较,筛选并显示出信息项修改前后对比。1.3.1.1.1.1.7单位注册区划变更联办企业单位在注册区划变化后,可通过网办办理社保企业单位注册区划变更业务,并变更为对应区划的征缴规则,企业单位下参保的人员的征缴规则和行政区划一并修改;当企业单位存在退休人员或工伤1-4级待遇领取人员,则办理待遇区划转移;同时,医保、公积金、税务区划同步变更。1.3.1.1.1.1.8单位注册区划变更材料扫描当单位注册区划变更,将单位注册区划变更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单位注册区划变更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1.9单位证明打印联办为企业单位打印相关证明,归集各部门同类证明事项,将企业单位社保参保证明、企业单位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的建筑单位参保证明、单位医保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保医保公积金缴费业务的税务完税证明等进行整合打印,企业单位可根据需要在网办选择要打印的证明,进行集中打印。1.3.1.1.1.1.10单位注销联办通过网办,将跨部门事项企业社会保险自动注销登记、企业医疗保险自动注销登记、税务注销、单位公积金注销合并一口办理。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注销时,校验是否已结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退休人员、工伤待遇领取人员和供养亲属人员等,如果存在欠费或待遇领取人员,需将企业单位做预注销,将待遇领取人员批量转移到其他单位。1.3.1.1.1.1.11单位注销材料扫描单位注销时,将单位注销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单位注销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1.12单位注销登记表打印单位注销时,将单位注销所需材料进行显示,并可根据需要进行打印。1.3.1.1.1.1.13单位关系对照绑定企业单位经办人员可以根据统一信用代码,一一对照其社保单位、医保单位、公积金单位等。1.3.1.1.1.1.14单位业务办理状态跟踪对接各部门,对“社保参保一件事”所有事项,通过网办均可详细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状态,详细至各部门每个事项,保证政务服务透明化、痕迹化管理。1.3.1.1.1.2企业个人参保服务管理1.3.1.1.1.2.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联办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信息变更时,通过网办申请修改其原有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基本信息。整合社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医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公积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税务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一次修改,四部门联合办结。1.3.1.1.1.2.2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材料上传当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时,将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所需的材料上传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2.3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核对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信息变更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网办对原有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本项目将业务修改后的人员基本信息与当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比较,筛选并显示出信息项修改前后对比。1.3.1.1.1.2.4人员新增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个人新增登记联办。1.3.1.1.1.2.5人员新增材料扫描人员新增时,将人员新增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人员新增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2.6人员新增信息初核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对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参保年月、参保险种、年龄等人员新增信息进行初核,实现人员新增联办。1.3.1.1.1.2.7人员减少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减少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人员减少登记联办。1.3.1.1.1.2.8人员减少材料扫描人员减少时,将人员减少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人员减少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2.9人员减少信息核对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人员减少时,本项目将人员的减少信息进行显示核对,保障人员减少信息准确。1.3.1.1.1.2.10灵活就业人员新增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登记联办。1.3.1.1.1.2.11灵活就业人员新增材料扫描灵活就业人员新增时,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增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2.12灵活就业人员新增信息初核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对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参保年月、参保险种、年龄等灵活就业人员新增信息进行初核,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新增联办。1.3.1.1.1.2.13灵活就业人员减少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减少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减少登记联办。1.3.1.1.1.2.14灵活就业人员减少材料扫描灵活就业人员减少时,将灵活就业人员减少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灵活就业人员减少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2.15灵活就业人员减少信息核对当已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人员减少时,将灵活就业人员的减少信息进行显示核对,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减少信息准确无误。1.3.1.1.1.2.16批量增员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以一次导入实现企业单位批量增员联办。1.3.1.1.1.2.17批量减员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以一次导入实现企业单位批量减员联办。1.3.1.1.1.2.18个人证明材料打印整合社保参保证明、医保参保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打印,参保人可根据需要通过网办进行选择打印。1.3.1.1.1.2.19个人业务办理进度跟踪对接各部门,对“社保参保一件事”所有事项,通过网办均可详细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状态,详细至各部门每个事项,保证政务服务透明化、痕迹化管理。1.3.1.1.1.3企业单位信息查询1.3.1.1.1.3.1基本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单位在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登记的基本信息,并显示单位社保、医保参保信息列表。1.3.1.1.1.3.2缴费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单位缴费信息,包括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等信息。1.3.1.1.1.3.3参保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企业单位的参保信息。1.3.1.1.1.3.4职工增减变化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企业单位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1.3.1.1.1.4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服务管理1.3.1.1.1.4.1单位开户联办整合社保开户、就业开户、劳动关系开户、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税务开户,并且实现电子证照扫码开户,将原本需多个网站分别办理或亲自到各部门服务机构多次跑腿办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开户业务,实现一站式办理。1.3.1.1.1.4.2单位开户材料扫描单位开户时,将单位开户联办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单位开户联办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4.3单位开户初核整合社保开户、就业开户、劳动关系开户、医保开户、公积金开户、税务开户的同时,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执照号码等机关事业单位开户信息进行初核,保证单位多方开户联办业务完成。1.3.1.1.1.4.4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联办当已登记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可通过网办对原有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将社保单位变更登记、医保单位变更登记、公积金单位变更登记、税务单位变更登记等变成“一件事”、一次修改、四部门联动更新,提高工作效率。1.3.1.1.1.4.5单位基本信息变更核对当已登记机关事业单位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可通过网办对原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将业务修改后的单位基本信息与当前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比较,筛选并显示出信息项修改前后对比。1.3.1.1.1.4.6单位证明打印联办归集各部门同类证明事项,将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单位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的建筑单位参保证明、单位医保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社保医保公积金缴费业务的税务完税证明等进行整合打印,可根据需要在网办选择要打印的证明,或进行集中打印。1.3.1.1.1.4.7单位注销通过网办,将社会保险自动注销登记办理。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注销时校验是否已结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存在退休人员、工伤待遇领取人员和供养亲属人员等,如存在欠费或待遇领取人员,需将单位做预注销,将待遇领取人员批量转移到其他单位。1.3.1.1.1.4.8单位注销材料扫描单位注销时,将单位注销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单位注销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4.9单位注销登记表打印单位注销时,可将单位注销所需材料进行显示,并根据需要进行打印。1.3.1.1.1.4.10单位关系对照绑定机关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可以根据统一信用代码,一一对照其社保单位、医保单位、公积金单位等。1.3.1.1.1.4.11单位业务办理状态跟踪对接各部门,对“社保参保一件事”所有事项,通过网办均可详细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状态,详细至各部门每个事项,保证政务服务透明化、痕迹化管理。1.3.1.1.1.5机关事业个人参保服务管理1.3.1.1.1.5.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联办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信息变更时,通过网办申请修改其原有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基本信息。整合社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医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公积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税务人员基本信息修改,一次修改,四部门联合办结。1.3.1.1.1.5.2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材料上传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时,将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所需的材料上传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5.3个人基本信息修改核对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信息变更时,参保人员可通过网办对原有基本信息进行修改,将业务修改后的人员基本信息与当前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比较,筛选并显示出信息项修改前后对比。1.3.1.1.1.5.4人员新增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个人新增登记联办。1.3.1.1.1.5.5人员新增材料扫描人员新增时,将人员新增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人员新增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5.6人员新增信息初核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对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参保年月、参保险种、年龄等人员新增信息进行初核,实现人员新增联办。1.3.1.1.1.5.7人员减少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减少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通过网办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人员减少登记联办。1.3.1.1.1.5.8人员减少材料扫描人员减少时,将人员减少所需的材料扫描转化为电子材料,详细记录材料上传信息,长久保存材料的内容,人员减少完成后可随时查询查看,保证业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1.3.1.1.1.5.9人员减少信息核对当已参保登记的人员发生人员减少时,本项目将人员的减少信息进行显示核对,保障人员减少信息准确无误。1.3.1.1.1.5.10批量增员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以一次导入实现企业单位批量增员联办。1.3.1.1.1.5.11批量减员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人员登记业务,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以一次导入实现企业单位批量减员联办。1.3.1.1.1.5.12死亡登记联办依托数据协同共享机制,为死亡参保人员家属提供服务,依照死亡人员类别为其办理停保、家属政策与办事指南普及等主动服务,变更信息可在网办查询。1.3.1.1.1.5.13个人证明打印联办整合社保参保证明、医保参保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打印,参保人可根据需要通过网办进行选择打印。1.3.1.1.1.5.14个人业务办理进度跟踪对接各部门,对“社保参保一件事”所有事项,通过网办均可详细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状态,详细至各部门每个事项,保证政务服务透明化、痕迹化管理。1.3.1.1.1.6机关事业个人账户管理1.3.1.1.1.6.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受理整合账户申领功能,为死亡参保人员家属提供服务,依照死亡人员类别为其办理个人账户申领服务,具体申领信息可在网办查询。1.3.1.1.1.6.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初核共享公安、民政等数据,根据身份证号码对人员进行死亡信息核验,同时,校验继承人信息及提供的银行账号相关信息的合法性,有效性。1.3.1.1.1.6.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提交分别对接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系统,提交个人账户申领请求。1.3.1.1.1.6.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进度跟踪实时刷新进度待办,具体申领信息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系统审核进度可在网办查询。1.3.1.1.1.7机关事业退休业务办理1.3.1.1.1.7.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联办受理整合社保、局工资处、局养老处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通过网办将原本需多个部门分别办理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联动办理。1.3.1.1.1.7.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联办初核根据身份信息,共享公安等数据,核验退休人员信息及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判断退休条件、缴费年限等相关前置校验等。1.3.1.1.1.7.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联办提交分别对接社保、局工资处、局养老处等系统,提交退休业务请求。1.3.1.1.1.7.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业务联办进度跟踪实时刷新进度待办,具体退休信息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等系统审核进度可在网办查询。1.3.1.1.1.8机关事业单位信息查询1.3.1.1.1.8.1基本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单位在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登记的基本信息,并显示单位社保、医保参保信息列表。1.3.1.1.1.8.2缴费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单位缴费信息,包括险种、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等信息。1.3.1.1.1.8.3参保信息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信息。1.3.1.1.1.8.4职工增减变化查询通过网办,查询本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增减变动情况。1.3.1.1.2自助终端1.3.1.1.2.1在职养老账户查询根据人员身份信息,为其查询养老账户信息,包括当前信息和年度明细。1.3.1.1.2.2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根据人员身份信息,为其查询参保明细信息。1.3.1.1.2.3养老缴费信息查询根据身份证号、开始年月、终止年月,查询人员养老缴费总月数,并显示缴费明细信息列表,包括费款所属期、单位名称、缴费类别、个人基数、个人缴费、缴费标志等信息。1.3.1.1.2.4养老保险转移进度查询根据身份证号,可在自助终端查询该人员社保关系转移信息列表,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转移前单位名称、转移日期、个人账户转移额、转移基金总额、经办人、经办时间、转移类别。1.3.1.1.2.5养老转移参保凭证打印根据人员身份信息,判断是否养老参保,为其查询养老参保凭证,并支持凭证打印。1.3.1.1.2.6企业职工退休证打印根据人员身份信息,判断退休状态,并为其查询企业退休证,并支持退休证打印。1.3.1.1.2.7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根据人员身份信息,为其查询社保参保证明,支持参保证明打印,并可根据需要选择打印简约版和详细版。1.3.1.1.2.8个人权益记录打印根据人员身份信息,为其查询个人权益记录单,并支持打印。1.3.1.1.2.9企业退休养老待遇审批表打印根据身份证号,判断该人员是否为正常发放定期待遇信息的退休人员。对正常发放定期待遇信息的退休人员,可以PDF格式生成该人员企业退休养老待遇审批表,并支持打印审批表。1.3.1.1.2.10社会保险个人未参保证明打印根据身份证号,查询该人员是否正常参保,如果并未正常参保,可将社会保险个人未参保证明生成为PDF格式,并支持打印。1.3.1.1.2.11养老金待遇明细项目打印根据身份证号,查询该人员养老待遇项目明细信息,并支持打印。1.3.1.1.2.12养老金发放情况打印根据身份证号,查询该人员养老金发放信息,并支持打印。1.3.1.1.2.13退休人员养老金收入证明打印根据身份证号,查询该人员养老待遇信息,并支持打印。1.3.1.1.2.14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信息打印根据身份证号,查询并打印本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明细信息表。1.3.1.1.2.15个人信息修改在自助终端为其查询并修改个人基本信息,根据身份证号,显示该人员社保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个人编号、证件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并可对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操作。1.3.1.1.2.16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依据身份证号、姓名信息,调用支付宝人脸认证识别人员身份,支付宝人脸认证通过后,即为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通过,为其生成本次认证信息。若该人员不存在待遇领取信息,不符合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条件,需要给予提示。1.3.1.1.2.17个人欠费查询及缴纳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身份证号查询个人社会保险欠费信息,并将欠费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再办理欠费缴纳业务。若该人员不存在欠费,需给予提示。1.3.1.1.3政企直通社医直连包括用户接入认证管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联办、单位人员增加登记联办、单位人员减少登记联办、职工缴费明细联合下载、职工缴费明细联查、个人证明材料打印、单位证明材料打印、政企直通办理进度联查。1.3.1.1.3.1用户接入认证管理政企通原企业用户可以在原直连社保基础上,申请社医联办,新企业用户在申请用户接入时可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社医联办”,社保、医保审核新老企业接入请求,并统一向企业反馈审核信息。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取消社医联办接入。1.3.1.1.3.2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联办企业用户对本单位人员变更个人信息时,可修改其原有社保、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基本信息。整合社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医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公积金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税务人员基本信息修改接口,一次修改,四部门联合办结。1.3.1.1.3.3单位人员增加登记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登记业务相关接口,共享公安局、民政、人社部等数据,以一次填报、一个入口、统一办理、统一反馈进行单位人员增加登记联办。1.3.1.1.3.4单位人员减少登记联办整合社保、就业、劳动关系、医保、公积金、税务人员减少接口,正常企业通过此接口,可同时办理社保人员停保、就业解聘、劳动合同解除业务,并与公积金、医保协同联办,办理公积金、医保人员减少业务。1.3.1.1.3.5职工缴费明细联合下载支持企业用户根据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缴费方式、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结算方式、缴费险种等条件,下载社保、医保缴费明细信息。1.3.1.1.3.6职工缴费明细联查支持企业用户根据姓名、身份证号、个人编号、缴费方式、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结算方式、缴费险种等条件查询职工社保、医保、公积金缴费明细列表。1.3.1.1.3.7个人证明材料打印整合社保参保证明、医保参保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打印接口,提供企业用户使用,企业可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打印,有效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1.3.1.1.3.8单位证明材料打印归集各部门同类证明事项,将单位社保参保证明、单位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医保证明、社保医保缴费业务的税务完税证明等打印等进行整合,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要打印的证明,进行集中打印。1.3.1.1.3.9政企直通办理进度联查对接各部门,对政企通联办所有事项,均可详细查询办理进度、办理状态,详细至各部门每个事项,保证政务服务透明化、痕迹化管理。1.3.1.1.4与政务服务交互1.3.1.1.4.1单位开户完成单位开户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2单位基本信息变更完成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3单位注册区划变更完成单位注册区划变更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4单位注销完成单位注销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5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完成个人基本信息修改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6人员新增完成人员新增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7人员减少完成人员减少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8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完成灵活就业人员新增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9灵活就业人员减少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减少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10批量增员完成批量增员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11批量减员完成批量减员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1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去世个人账户申领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4.1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去世个人账户申领联办与政务系统的交互、对接。1.3.1.1.5运行监控分析对各联办业务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大屏显示,可分险种、分业务点、分单位或者分人群统计办理情况,包括各业务办理量、办理时效等。1.3.1.1.5.1接口运行汇总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对接口运行总体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插件提供多种统计条件、多种图形展现方式,并支持每种情形的下级钻取。1、使用率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按照部门、系统、事项等条件,对一段时间内累计调用次数、每日调用曲线、各业务调用量占比进行统计分析、图表显示,对每个接口可查看其详细调用日志。2、异常率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按照部门、系统、事项等条件,对一段时间内异常频率、服务调用超时率、平均响应时间等进行统计分析、图表显示,对每个接口可查看其详细调用日志。3、异常原因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汇总接口调用异常原因并进行排行,以直观方式及时获取异常频发IP或异常频发原因,及时进行规避。1.3.1.1.5.2库表共享运行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对库表共享总体情况进行分析,通过插件提供多种统计条件、多种图形展现方式,并支持每种情形的下级钻取。1、库表共享任务查询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按照数据来源部门、应用子系统、事项等条件,查询一段时间内的库表共享任务执行明细信息,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合计时间、状态、数据量等信息。2、使用率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按照数据来源部门、应用子系统、事项等条件,对一段时间内累计共享次数、共享数据量、共享时长等进行统计分析、图表显示。3、异常率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按照部门、系统、事项等条件,对一段时间内异常频率、平均响应时间等进行统计分析、图表显示。4、异常原因分析依据登录用户权限,汇总共享异常原因并进行排行,以直观方式及时获取异常频发IP或异常频发原因,及时进行规避。1.3.1.1.5.3运行监控清单管理查询业务经办、接口与网络、库表共享、主动服务清单,清单中明确显示是否已纳入监控,对各类监控对象做集中统一管理操作。1、清单查询根据监控对象类别、名称、系统、部门、是否纳入监控等条件查询清单列表,列表中包括业务事项信息、接口信息、库表共享信息、主动服务信息等。2、纳入监控对尚未纳入监控的对象,做纳入监控操作,纳入成功后,将按照监控机制对其实时监控分析。3、取消纳入监控对已纳入监控的对象,做取消纳入操作,取消成功后,将不再回对其实时监控分析,详细记录变更轨迹,且历史监控明细不会被删除。1.3.1.1.5.4业务经办监控保障社保参保一件事系统平稳运行,对各子系统及其联办业务进行总体监控,及时聚焦堵点业务,配置失败再发机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1、业务总体监控汇聚系统的服务数据和日志信息,从用户人数、访问时段、访问流量、服务人次、接入渠道、业务板块、服务应用、响应时长、成功率等指标和维度,形成监控数据图表,实时反映当前服务应用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按照业务类型分析监控各个业务事项办理量占比情况;按照每天业务办理量和办理时间监控显示每天业务办理高峰期主要办理的业务类型;可根据异常情况,生成业务应急工单。2、业务堵点监控配置待监控联办事项,以及失败事项能否再次触发,选择手工触发或自动触发。实时监控其业务办理状态,对业务积压量大,久未办结的业务进行堵点提示,以短信、微信或邮件形式通知相关负责人。相关配置信息均可查询、修改、删除。3、失败任务手工触发对再次启动条件为手工触发的事项,工作人员可手工启动失败任务,再次触发任务执行。1.3.1.1.5.5接口与网络运行监控依托局网络监控平台,对本系统相关接口与网络进行监控,及时获取监控数据,记录监控信息留档备查,并对异常数据生成应急工单。1、待监控接口信息提交至局网络监控平台在接口配置管理中配置为“纳入监控”的接口即为需监控接口,具体可区分为查询类接口和提交类接口。提取待监控查询类接口,并对待监控提交类接口进行模拟,通过接口,提交给局网络监控平台,由局网络监控平台对接口及相关IP网段进行监控。当本平台接口置为无效、添加新待监控接口或取消原待监控接口时,需实时将信息同步至局网络监控平台。2、局网络监控平台监控结果回流局网络监控平台将针对接口与IP网段监控的结果传回社保参保一件事平台。3、监控结果显示接收局网络监控平台监控结果后,以图表形式显示接口健康监控、调用频率监控、流量情况监控等信息。4、接口调用异常预警接口调用失败、超时、积压时进行相应等级的预警,生成应急工单,根据设置通知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理。5、接口失败再发对于失败的接口调用,配置为自动重发的,可直接自动重新发送请求;配置为手工重发的,依据具体情况人工确定是否再发。6、网络状态异常预警当局网络监控平台监控到某网段网络联通失败或超时次数较多时,需关闭该IP网段下所有服务,记录被阻止访问的请求详细信息,依据配置确认是否待网络恢复后重发。1.3.1.1.5.6库表共享监控对库表共享任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对异常情形及时生成库表共享预警应急工单,根据工作人员权限推送处理。1、运行监控对库表共享任务运行情况进行健康体征监控、启用频率监控、共享时长监控等,并将监控结果以图表形式直观显示。2、异常预警对库表共享任务实时监控,设置任务开始执行标志,并对其循环访问探测。依据应急规则,对库表共享任务调用失败、超时、积压等情况进行预警,生成应急工单,根据设置通知相应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理。3、失败重发详细记录被阻止访问的请求详细信息,依据配置确认是否待库表恢复后自动重新启动。1.3.1.1.5.7应急调度监控以图表形式对应急工单的待办情况、解决情况、督办情况、处理时长等进行实时监控,并进行点对点提醒,避免因工单处理不及时导致业务错误或积压,及时发现系统运行风险。1、运行监控对应急工单的待办情况、解决情况、督办情况、处理时长等进行实时监控,并将监控结果以图表形式直观显示。2、异常预警依据应急调度规则和工作人员权限,对超期未处理工单给予超期提醒。3、重新指派由调度人员对未分派的、长时间未办的工单人工干预,重新指派处理人员。4、督办支持调度人员督办,通过短信或者微信方式通知处理人员。5、关停对于长期积压的无意义工单,调度人员可进行关停清理操作,并支持关停回退。1.3.1.1.5.8大屏显示支持运行分析监控大屏显示,按用户要求在大屏上实现社保参保一件事平台运行数据统计分析显示和定点展现,可依据分析类别进行深入钻取。1、运行统计分析至少包括业务联动情况、数据协同情况、流程运行情况、系统运行情况等数据显示,支持按照事项、部门、系统等进行逐级钻取。2、运行监控报告以数据可视化、个性化为要求,定制或配置包括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的运行监控日志或报告,便于了解系统运行、服务访问、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情况,支持运行监控报告的在线浏览和文件下载导出。3、应急调度报告对应急工单的待办情况、解决情况、督办情况、处理时长等数据,以图表显示在大屏。4、服务效能评价对事项的待办情况、受理情况、经办分工等实时监控,从时效、联办业务数、跨部门、用户评价等多维度综合分析社保参保一件事联办情形,对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服务效能评价。1.3.1.2济南个性化系统与省集中系统流程统一改造1.3.1.2.1企业养老待遇核定1.3.1.2.1.1企业退休待遇计算1.3.1.2.1.1.1退休待遇核算自动加载退休职工的人员登记信息,以及缴费历史。当点击待遇计算时,系统自动计算出退休职工所享受的待遇补贴,指数信息。1.3.1.2.1.1.2待遇变更显示定期待遇调整信息。包括可调整待遇和不允许调整的待遇。可手动维护可调整待遇。1.3.1.2.1.1.3打印待遇审批表待遇变更结束之后,系统获取离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信息,例如补贴、年限、指数等信息。打印核定表、核定表背面、公示表、告知书。1.3.1.2.1.2企业职工网上退休申报1.3.1.2.1.2.1任务均分系统自动获取上次办理该业务的经办人。1.3.1.2.1.2.2退休待遇登记显示外网传入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申报信息,前台也可以手工维护。支持查询职工岗位信息、信息整理入库信息、基本信息表、以及网上申报历史。信息确认无误后,用户可以选择是否审核通过。1.3.1.2.1.2.3计算退休待遇显示退休职工的人员基本信息,缴费历史。使用待遇计算按钮,计算出退休职工所享受的待遇明细、月或年指数信息。1.3.1.2.1.2.4待遇调整计算完待遇之后,支持手工调整待遇。可手动维护可调整待遇,之后职工所产生的待遇以此为准。1.3.1.2.1.2.5退休待遇复审把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明细信息、允许调整的待遇、不允许调整的待遇显示在页面上,给用户审核。1.3.1.2.1.2.6退休申报保存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同时调整人员状态,增加退休标识。1.3.1.2.1.2.7打印待遇审批表系统根据职工的退休信息、待遇信息,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企业待遇核定表数据。1.3.1.2.1.3企业退休待遇核定1.3.1.2.1.3.1退休待遇登记对于已经通过信息采集的退休职工,加载职工退休相关信息,支持用户手工维护。支持查询职工岗位信息、信息整理入库信息、基本信息表、以及网上申报历史。1.3.1.2.1.3.2退休待遇核算显示退休职工的人员基本信息,缴费历史。使用待遇计算按钮,计算出退休职工所享受的待遇明细、月或年指数信息。支持临时待遇计算和正式待遇计算。1.3.1.2.1.3.3待遇调整显示定期待遇调整信息。包括可调整待遇和不允许调整的待遇。可手动维护可调整待遇。1.3.1.2.1.3.4退休待遇复核将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明细信息、允许调整的待遇、不允许调整的待遇显示在页面上,给用户审核。1.3.1.2.1.3.5退休待遇核定信息保存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同时调整人员状态,增加退休标识。1.3.1.2.1.3.6打印待遇审批表根据职工的退休信息、待遇信息,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企业待遇核定表数据。1.3.1.2.1.4退休转在职不收回养老金1.3.1.2.1.4.1退休转在职已经退休的职工,需要录入取消原因,才可以进行退休转在职操作。显示已经发放的待遇记录,转在职后不收回养老金。同时调整人员状态为在职,取消退休标识。1.3.1.2.1.5临时待遇转正式待遇1.3.1.2.1.5.1退休待遇重算计算过临时待遇的退休人员,使用重算功能,重新计算养老待遇。重算完待遇后,显示最新的待遇明细信息。1.3.1.2.1.5.2退休待遇复核重算过的待遇,需要推送给审核人复核,显示重算过后的退休人员信息、待遇信息。1.3.1.2.1.5.3打印待遇审批表根据职工的退休信息、待遇信息,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企业待遇审批表数据。也可以查看核定表和公示表。1.3.1.2.1.5.4退休重算信息保存更新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1.3.1.2.1.5.5生成补发待遇临时待遇与重算过后的正式待遇如果不相同,系统会判断是否需要补扣发,并自动进行补扣发。显示补扣发的补贴信息。1.3.1.2.2批量养老待遇管理1.3.1.2.2.1批量按月生成调资标准1.3.1.2.2.1.1选择调资人员通过经办机构、单位、离退休日期、调资文号等限制条件,查询需要调资的人员。同时,支持报盘导入选择调资人员。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系统自动根据调资标准进行调资。1.3.1.2.2.1.2生成调资标准根据选择的调资人员,按照离退休日期、待遇年限、档案出生日期等,按照每年政策生成调资标准。1.3.1.2.2.1.3显示调资结果调资人员进行完调资之后,该页面显示记账结果,方便用户核对信息。如果调资结果不正确,可以通过上一步按钮,删除调资标准,重新办理调资业务。1.3.1.2.2.2批量退休待遇重算1.3.1.2.2.2.1批量退休待遇重算批量待遇重算支持按经办机构、单位、离退休起止年月进行查询重算人员,也支持报盘导入。显示需要重算的人员退休相关信息。支持批量打印审批表、导出补发总额超过1万人员名单。1.3.1.2.2.2.2批量退休待遇复核载已录入的重算人员信息,以及重算后的待遇结果信息。1.3.1.2.2.2.3批量打印待遇审批表根据重算人员退休相关信息,批量打印退休待遇审批表。1.3.1.2.2.2.4批量退休重算信息保存更新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1.3.1.2.2.2.5批量查看补发待遇退休人员重算过后的待遇如果与之前不相同,系统会判断是否需要补扣发,并自动进行补扣发。批量显示补扣发的待遇信息。1.3.1.2.3机关养老待遇核定1.3.1.2.3.1机关养老退休待遇核定1.3.1.2.3.1.1退休待遇登记退休职工采集过信息后,加载职工退休信息、人事信息,支持用户手工维护。支持选择待遇计算方式,例如,临时待遇、机关退休待遇等。1.3.1.2.3.1.2退休待遇计算自动加载退休职工的人员信息、人事信息。当点击待遇计算时,系统自动计算出退休职工新老办法待遇,根据新老办法待遇不同自动选择正确的待遇。如果待遇不正确或是发现信息有误,可以通过上一步返回待遇登记,重新录入相关信息。1.3.1.2.3.1.3打印审批表根据职工的退休信息、待遇信息、机关人事信息等,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机关退休待遇待审批表。1.3.1.2.3.1.4待遇维护显示定期待遇调整信息。包括可调整待遇和不允许调整的待遇。可手动维护可调整待遇。1.3.1.2.3.1.5待遇初审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初审人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1.6待遇复审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复审人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1.7领导审核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领导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1.8退休申报保存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同时调整人员状态,增加退休标识。1.3.1.2.3.2机关退休待遇重算1.3.1.2.3.2.1机关退休待遇重算若退休职工为临时待遇或正式待遇不正确,可使用重算功能重新计算待遇。显示退休人员基本、人事信息。支持手工维护,重新计算新老办法待遇。确认无误后,推送下一环节。1.3.1.2.3.2.2打印审批表根据职工的退休信息、待遇信息、机关人事信息等,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机关退休待遇待审批表。1.3.1.2.3.2.3待遇维护计算完待遇之后,支持手工调整待遇。当前可手动维护可调整待遇,之后职工所产生的待遇以此为准。1.3.1.2.3.2.4待遇初审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初审人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2.5待遇复审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复审人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2.6领导审核根据退休人员信息,组装机关待遇审批表、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等,供领导审核,若审核不通过,返回上一环节。1.3.1.2.3.2.7退休重算信息保存更新保存退休人员的退休相关基本信息、历年指数信息、待遇标准信息等。1.3.1.2.4机关养老信息修改1.3.1.2.4.1银行账号变更1.3.1.2.4.1.1银行账号变更对于存在银行账户有问题的数据,在前台查询显示出当前信息,包括代发机构相关信息、原账户信息;支持用户前台手工录入或通过社保卡接口读取社保卡,来录入最新的银行账号和银行名称信息。1.3.1.2.4.1.2业务初审银行账号信息采集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前台显示银行账户存在问题的信息,包括代发机构相关信息、原账户信息;显示上一步修改后的信息,包括新银行账号,新银行名称,用于业务流程中的初次审核。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4.1.3领导审核经过业务初审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前台显示银行账户存在问题的信息,包括代发机构相关信息、原账户信息;显示业务初审后的信息,包括新银行账号,新银行名称。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1.4保存银行账号信息领导审核无误后,根据采集的银行变更信息更新退休人员银行账号信息。并保存变更记录,包括变更前后信息,变更人,变更时间及变更原因。1.3.1.2.4.2代发机构变更1.3.1.2.4.2.1代发机构变更对于退休人员代发机构存在问题的数据,在前台查询显示出当前的代发机构信息,包括原代发机构的类别,编号、名称,以及原银行信息的账号、名称;支持用户前台选择新的代发机构类别、编号、名称,且支持用户前台手工录入或通过社保卡接口读取社保卡,来录入最新的银行账号和银行名称信息。1.3.1.2.4.2.2业务初审代发机构变更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前台显示代发机构存在问题的信息,包括原代发机构的类别,编号、名称,以及原银行信息的账号、名称等信息;显示上一步修改后的信息,包括新的代发机构类别、编号、名称,新银行账号、名称,用于业务流程中的初次审核。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4.2.3领导审核经过业务初审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前台显示代发机构存在问题的信息,包括原代发机构的类别,编号、名称,以及原银行信息的账号、名称等信息;显示业务初审后的信息,包括新的代发机构类别、编号、名称,新银行账号、名称。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2.4保存代发机构变更信息领导审核无误后,根据采集的代发机构变更信息更新退休人员代发机构信息。并保存变更记录,包括变更前后信息,变更人,变更时间及变更原因。1.3.1.2.4.3机关职工信息维护1.3.1.2.4.3.1机关职工信息维护对于机关养老退休职工存在问题的数据,在前台查询显示出当前退休职工的人员基本信息、退休相关信息以及机关人事信息,支持用户前台对退休相关信息进行手工维护,维护完成后,对维护后信息进行校验,存在问题报错提示。1.3.1.2.4.3.2业务初审职工信息维护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职工维护后的人员信息、退休相关信息,退休信息维护前后的变动项,修改前与修改后的机关人事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4.3.3业务复核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职工维护后的人员信息、退休相关信息,退休信息维护前后的变动项,修改前与修改后的机关人事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3.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职工维护后的人员信息、退休相关信息,退休信息维护前后的变动项,修改前与修改后的机关人事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3.5保存机关职工基本信息领导审核无误后,根据采集的机关职工基本信息更新退休人员退休基本信息。并保存变更记录,包括变更前后信息,变更人,变更时间及变更原因。1.3.1.2.4.4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采集1.3.1.2.4.4.1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采集根据用户提供的人员信息采集字段制作导入报盘,支持用户前台通过报盘导入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显示到前台,导入后可以手动修改部分机关人事信息,且可根据社会保障号码查询前台显示的人员信息。支持将前台显示的人员信息导出为报盘,便于后期的数据处理。1.3.1.2.4.4.2业务初审人员信息采集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采集环节录入完成的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4.4.3业务复核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采集环节录入完成的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4.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采集环节录入完成的机关养老改革人员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4.4.5保存机关改革人员信息领导审核无误后,根据采集的机关改革人员信息更新退休人员职务职级信息。并保存变更记录,包括变更前后信息,变更人,变更时间及变更原因。1.3.1.2.5机关养老待遇维护1.3.1.2.5.1定期待遇调整1.3.1.2.5.1.1定期待遇调整前台默认显示当前年月机关养老职工允许调整的定期待遇与当前享受的定期待遇,支持根据生效年月来查询生效年月后的允许调整的定期待遇与当前享受的定期待遇,用户可以对允许调整的待遇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调整完成后,系统对调整完成的待遇进行校验。1.3.1.2.5.1.2业务初审定期待遇调整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定期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生效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5.1.3业务复核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定期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生效年月等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1.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定期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生效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1.5保存定期待遇标准根据采集的定期待遇,新增或者更新待遇享受人员的按月定期待遇标准。1.3.1.2.5.2补发待遇维护1.3.1.2.5.2.1补发待遇维护前台默认显示当前机关养老职工享受的补发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金额,补贴起始年月,补贴终止年月。支持根据起始年月、终止年月对补发待遇信息进行批设置。用户可以对前台显示的补发待遇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维护完成后,系统对维护后的补发待遇进行校验。1.3.1.2.5.2.2待遇初审补发待遇维护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补发待遇信息和维护后的补发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5.2.3待遇复审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补发待遇信息和维护后的补发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等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2.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补发待遇信息和维护后的补发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起始年月、终止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2.5保存补发待遇信息根据采集的补发待遇,新增或者更新待遇享受人员的补发待遇,更新待发放记录。1.3.1.2.5.3按年待遇调整1.3.1.2.5.3.1按年待遇调整前台默认显示当前机关养老职工享受的年待遇信息,包括允许调整的待遇与现有的待遇。用户可以对允许调整的待遇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并且可以维护年待遇的生效年度。调整完成后,系统对调整后的年待遇进行校验。1.3.1.2.5.3.2业务初审定期待遇调整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年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险种标志、起始年度、终止年度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5.3.3业务复核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年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险种标志、起始年度、终止年度等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3.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经调整后的年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险种标志、起始年度、终止年度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3.5保存年待遇标准根据采集的按年待遇,新增或者更新待遇享受人员的按年待遇标准。1.3.1.2.5.4一次性待遇调整1.3.1.2.5.4.1一次性待遇调整前台默认显示当前机关养老职工享受的一次性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补贴金额、应发年月等信息。用户可以对一次性待遇信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操作。调整完成后,系统对调整后的一次性待遇进行校验。1.3.1.2.5.4.2业务初审定期待遇调整完成后,进入业务初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一次性待遇信息与维护后的一次性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险种标志、补贴金额、发放方式、应发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5.4.3业务复核业务初审完成后,进入业务复核环节,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一次性待遇信息与维护后的一次性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险种标志、补贴金额、发放方式、应发年月等信息。复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4.4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该机关养老职工维护前的一次性待遇信息与维护后的一次性待遇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险种标志、补贴金额、发放方式、应发年月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5.4.5保存一次性待遇标准根据采集的一次性待遇信息,新增或者更新待遇享受人员的一次性待遇标准。1.3.1.2.6机关养老待遇管理1.3.1.2.6.1待遇暂停1.3.1.2.6.1.1待遇暂停对于需要进行机关养老待遇暂停的退休人员,使用该功能来进行处理。前台默认显示当前职工享受的待遇信息、养老金发放年月,支持用户在前台录入待遇停发原因和停发起始年月。维护完成后,系统对该职工的停发信息以及后台待遇信息进行校验。1.3.1.2.6.1.2业务复审待遇暂停环节完成后,进入业务复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显示录入的停发信息,包括停发起始年月与停发原因,显示退休职工当前的补贴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起始年月,终止年月,补贴金额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6.1.3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显示录入的停发信息,包括停发起始年月与停发原因,显示退休职工当前的补贴信息,包括补贴编号,补贴名称,起始年月,终止年月,补贴金额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6.1.4保存待遇暂停信息保存录入的暂停信息:待遇停发原因和停发起始年月,并调整人员的待遇发放状态。1.3.1.2.6.2收回已拨付待遇(个人)对于需要收回已拨付待遇的退休职工,前台默认显示人员基本信息与拨付信息,支持用户前台录入收回已拨付待遇的起始年月和终止年月,录入完成后,系统对录入的信息进行校验保存。1.3.1.2.6.3待遇终止核定1.3.1.2.6.3.1待遇终止核定对于需要进行机关养老待遇终止的退休人员,使用该功能进行处理。前台默认显示职工的基本信息、离退休信息,用户可以在前台录入待遇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等信息。维护完成后,系统对该职工的待遇终止信息以及后台待遇信息进行校验。1.3.1.2.6.3.2业务复审待遇终止核定环节完成后,进入业务复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默认显示职工的基本信息、离退休信息,用户在前台录入的待遇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6.3.3领导审核业务复审完成后,进入领导审核环节,继续流转到下一个岗位,避免同岗位重复审核,该环节在前台默认显示职工的基本信息、离退休信息,用户在前台录入的待遇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等信息。业务人员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该环节审核不通过后,不会返回业务初审,而是直接流转到审核不通过原因环节。1.3.1.2.6.3.4保存待遇终止信息领导审核通过后,保存待遇终止信息,包括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等。同时调整人员待遇发放状态为终止发放。1.3.1.2.6.4退休终止待遇支付1.3.1.2.6.4.1待遇终止对于需要进行机关养老待遇终止的并支付相关待遇的退休人员,使用该功能进行处理。前台默认显示职工的基本信息、离退休信息,用户可以在前台录入待遇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等信息。维护完成后,系统对该职工的待遇终止信息以及后台待遇信息进行校验。1.3.1.2.6.4.2待遇核算业务人员根据受理采集的信息进行核对,并检查自动计算的待遇信息,包括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金额等。待遇信息也支持自行维护。核对无误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若审核不通过,可填写不通过意见显示给经办人员,便于后期修改。1.3.1.2.6.4.3账户继承对于死亡人员需要继承人继承待遇的情形,需要采集继承人的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号、银行户名、银行编号、开户行等等,便于后期拨付待遇。1.3.1.2.6.4.4待遇复核信息采集完成后进入业务复审环节,该环节在前台默认显示职工的基本信息、离退休信息,用户在前台录入的待遇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及待遇信息等信息。业务人员对于显示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可以选择通过审核或者不通过,审核不通过需要录入原因。1.3.1.2.6.4.5打印待遇审批表根据职工的待遇终止信息、待遇信息、支付信息等,根据给定的打印格式,组装领取待遇审批表数据。支持打印或导出,用于线下签字或保存材料。1.3.1.2.6.4.6保存待遇终止支付信息领导审核通过后,保存待遇终止信息,包括终止的减少原因、减少日期、待遇信息等。同时调整人员待遇发放状态为终止发放。1.3.1.2.7机关养老待遇发放1.3.1.2.7.1养老待遇汇总审批1.3.1.2.7.1.1形成养老待遇拨付汇总表支持汇总按个人、按单位、按代发机构填写的拨付单据,按填写时间查询后可勾选,支持多选。选中后形成此批次需要汇总拨付的汇总表。1.3.1.2.7.1.2汇总数据预览根据用户提供的汇总表打印样式显示汇总数据,可打印可下载。便于用户核对数据或线下审核签字。1.3.1.2.7.1.3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前期形成的汇总拨付表,审核无误后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若审核不通项目名称:济南市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项目包名称: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供应商名称: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货物名称品牌产地规格要求单价(元)/优惠率数量/单位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2536800.000000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社保信息系统本地化开发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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