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 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2025)
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411-CZWC-G2025-0015
二
、
项目名称: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孟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91320411MA1WA1ML7A
孟河镇富平路19号
86(均分制)
83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道松、陈立、陈永、郑铎、罗卫东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以下部分按1.5%。总计1251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河大道85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3509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9-68952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0519-689527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采购包1(常州孟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411-CZWC-G2025-0015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
品目
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
采购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新北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0:45
评审专家名单
梁道松,陈永,郑铎,罗卫东,陈立
总中标金额
¥83.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雨韦
项目联系电话
0519-68952791
采购单位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河大道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13663420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东庭苑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雨韦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常州孟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人,营业收入为81.92万元,资产总额为43.73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10月16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11-CZWC-G2025-0015采购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9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资格审查25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7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5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1第一章投标邀请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JSZC-320411-CZWC-G2025-001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411-CZWC-G2025-0015项目名称: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预算金额:29.7620万元/年;89.2860万元/3年最高限价:28.2739万元/年;84.8217万元/3年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文体中心二楼、三楼:二楼代英书院(约1200㎡),三楼功能室(含棋牌室、乒乓球室、舞蹈房、健身室、会议室、人大政协活动室、老干部和关工委活动室等,约1200㎡)。核心服务内容包括:1.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负责代英书院及三楼功能室日常管理、设施维护与环境保障;承担代英书院图书借还、书目整理及儿童绘本阅读辅导;协调活动场地使用,避免资源冲突。2.公共服务与活动策划执行:围绕文体旅主题,策划并落地系列活动,负责现场组织、流程把控,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代英书院常规讲解及配合采购人综合文旅活动的专项讲解;负责参观接待与引导服务。3.配合与保障服务:响应采购人在中心运营中的其他合理需求,保障整体运营效果符合预期。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说明:中小企业包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投标人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0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3.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锦绣路2号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楼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19-85588120,其他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孟河大道85号联系方式:陈先生0519-835099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工电话:0519-68952791电子化招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519-85588210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R”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R服务£ 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 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3.1现场考察R不组织,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请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时间:/。考察地点:/。开标前答疑会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1.2投标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R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R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满足甲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26.1询问询问、质疑送达形式: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9月26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或原件扫描件形式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文件需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并盖章、签字。邮箱:243798149@qq.com。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68952791;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荣盛锦绣华府15栋三楼(曼哈顿广场北侧商铺)采购代理室。27代理费收费对象:£ 采购人R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1、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代理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3、缴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8其他补充说明1、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信息安全产品5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8绿色采购政策5.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3.3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6.6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3.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72.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73.3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74.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75.5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响应无效。183.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2评审过程中的澄清及对响应文件的审查221.1项目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22.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更正的,评审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更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23.3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说明和更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更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24.4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采购的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5.5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小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26.6在详细评审之前,采购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采购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采购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27.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28.8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29.9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210.10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211.1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212.1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213.13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214.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15.15异常低价审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六确定中标23确定中标人23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4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4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3.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5废标25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5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5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签订合同26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6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询问与质疑271.1询问27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7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2.2质疑27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7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7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7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7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7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8代理费28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七其他说明29、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户名: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路支行账号:80500188000081338开户行联行行号:31330400805230、诚实信用30.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0.2、投标人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0.3、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0.4、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0.5、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1、签订合同30.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八政府采购告知书尊敬的投标参与人:为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欢迎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对本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凡发现本公司采购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均可以书面具名方式举报,请投送至本公司投诉监督箱,亦可以邮件发送至邮箱:64514231@.qq.com。(一)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二)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三)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违规向关联参与人或供应商透露招投标或评审信息的;(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二、根据《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供应商及项目参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由采购代理机构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予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布:(一)响应文件中故意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资质及其他证明材料,或未携带上述原件或者公证件的;(二)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四)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七)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八)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的;(九)在有效期内擅自撤销投标(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十)被确定为中标或成交候选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一)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十二)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十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十五)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的;(十六)实物配发和定点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或服务价格高于成交价格或承诺的;(十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八)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十九)在常州市域内一年内两次以上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均查无实据的;(二十)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材料的。(二十一)不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监督科办公室: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投诉监督电话:0519-68952792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1-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详见采购文件2-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中小或小微企业采购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详见采购文件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3-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8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9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异常低价审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如有下列情形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系统判定使用同一机器注册码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8实质性条款(★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实质性条款(★号条款)要求的;如有的,根据下面列出的实质性条款,按照序号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的,则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异常低价审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如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如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等相关文件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即不作价格扣除。25.54.4.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5.5.5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6.6.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7.7.7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9.9.9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见评标标准相关评分项。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1价格分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二、商务分(20分)1企业类似业绩15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类似运营服务业绩的,有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5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文化服务类或传播与策划或市场营销相关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成员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文化服务类或传播与策划或市场营销相关专业)的,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形成的电子文档,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三、技术分(50分)1项目整体实施方案10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总体部署、节点方案等方面),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方案内容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运营服务方案10根据投标人编制的项目具体运营服务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方案内容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时间及进度保障措施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时间及进度保障措施,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措施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措施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运营质量保障措施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措施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措施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措施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措施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完整,针对性强,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0分;(2)方案较具体,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8分;(3)方案内容较简单,针对性不强,对项目实施要求响应一般的,得6分;(4)方案内容简单、不够完善,没有针对性的,得4分;(5)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注:1.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等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评审时,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证明的,不作为评审依据,不得分。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2、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文体中心二楼、三楼,二楼代英书院面积约1200平方米、三楼功能室约1200平方米。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文体中心二楼、三楼:二楼代英书院(约1200㎡),三楼功能室(含棋牌室、乒乓球室、舞蹈房、健身室、会议室、人大政协活动室、老干部和关工委活动室等,约1200㎡)。核心服务内容包括:1.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负责代英书院及三楼功能室日常管理、设施维护与环境保障;承担代英书院图书借还、书目整理及儿童绘本阅读辅导;协调活动场地使用,避免资源冲突。2.公共服务与活动策划执行:围绕文体旅主题,策划并落地系列活动,负责现场组织、流程把控,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代英书院常规讲解及配合采购人综合文旅活动的专项讲解;负责参观接待与引导服务。3.配合与保障服务:响应采购人在中心运营中的其他合理需求,保障整体运营效果符合预期。3、最高限价:28.2739万元/年;84.8217万元/3年。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二、服务范围:1、负责文体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承担资产保管,并做好相应台账。2、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保证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须遵守“文体活动中心在晚间开放、公休日应当开放,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应当有开放时间”的规定。日常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上午8:30-下午5:30,每周一闭馆。开放期间,中午实行轮岗值班制度,服务台必须有值班服务人员。可提供晚间开放,指周二至周五(不包括周六日)每天在18:00-21:30之间开放不少于2小时。遇重大节日、活动和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临时调整。3、须接受孟河镇政府引进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配合甲方开展文体活动:按图书馆业务标准和规范对市民进行免费的图书馆服务(图书上架、摆放、维护),各功能室对外进行免费开放服务,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与考核;按全民阅读推广和基层公共文化开展需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场次可结合孟河镇相关活动开展要求);结合新联会工作要求及重大时间节点和事件,每年策划并开展3场活动(如高考填报季即将来临,可面向广大考生策划开展高考填报公益咨询讲座等不同类型的服务类活动)发挥新社会阶层群体的服务作用;及时搜集新联会工作开展情况照片和视频,发挥好一阵地多功能作用,加强对新联会阵地的布置和打造;协助各级做好各类考察、调研和接待任务;负责完成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作为社会公共文化空间的一切基本功能。4、负责文体活动中心的独立运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核算,自行解决所聘人员、图书管理、功能活动经营服务以及活动策划组织、设备维修及运营等成本;做好接待学习交流参访工作。5、文体活动中心的所有资产归采购人所有,需妥善保管馆内的相关物料和设备,不得将设备转借或销售给第三方,如设备有损坏或遗失,乙方需照价赔偿。6、负责开展每个月至少一次的主题活动,保证代英书院的自有特色和品牌价值。7、明确文体活动中心内部的工作制度、分工职责,做好每日考勤、内部例会、学习交流等工作。8、及时做好月报等有关报告,向采购人提出改进提升的意见建议。9、中标人内部人员纠纷、人身伤亡等均自行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10、配合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文体活动中心正常运营。三、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免费提供项目的运营场地。2、负责场地的物业管理、日常水电费。3、负责空间内绿化等日常维护费用。4、负责运营过程房屋主体结构、外墙和屋顶的维修。5、对文体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营有监督权。6、负责对乙方的全面考核管理。四、运营管理方(乙方)的服务要求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运营岗位体系、日常运行作业规范等相关制度,并逐步提升和完善。2.做好运营服务人员(社会化用工、聘用人员、劳务外派人员等)的统一管理和考核。3.做好相关岗位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按照服务标准规范进行管理和督导。4.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维护操作规程等,并予以实施。5.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做好安全台账(保洁、安防、巡防、消防检查、消防维护、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台账),预防事故发生,保障财产、人身安全。6.对日常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设施设备故障、公共治安、人为事故、游客投诉纠纷等)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予以实施。7.建立合规的营销体系,做好线路、渠道资源、教育培训及文创等产品的开发及有序销售,销售所得归运营方所有。8.建立符合法律法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以备采购人进行年度财务审计。9.每月总结项目运行情况,对项目各个展馆、功能服务的服务质量、设备状况、游客参与度、文创商品销售等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性建议,并付诸实施。10、乙方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管理考核。乙方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需无犯罪记录。乙方中标后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所换人员资历条件等不得低于原人员,并接受采购人的背调和审查。11、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乙方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2、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服务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以及所有一切安全事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五、项目运营成本预算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含税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包括服务期内的设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伴随服务)、售后服务、接待费(茶水、咖啡、茶具、物料费等)、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离职补偿金、保险、加班费(包括全年法定假日、双休日及职工带薪年假加班费)、补贴、福利、工会费等]、培训、办公设备、工具、人身伤亡、残、意外险、管理费、培训费、耗材、运送工具、利润、风险以及为完成该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人员成本、品牌宣传、运营管理、招商推广、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社保差额部分等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文件未列明,但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投标时自行预测并纳入投标总价中。其中设备维修费为18000元,服务期间如产生则按实结算,不产生则不得结算,在付款时作相应扣除。2、运营团队要求:本项目配置不低于4名具有本行业专业管理服务经验人员。(1)项目工作组负责人:1人熟知实践指导文体活动中心运营工作;负责与采购人领导沟通,了解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及牵头协调工作;负责制定项目的总目标和阶段分目标,做好时间和人力上的安排,并保证项目顺利运行和达成目标;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编写项目相关文书,整理工作文件并归档,撰写各类记录、方案及报告等。(2)其他人员:3人①负责中心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活动资料整理;②参与项目调研与策划;③协调各方关系,做好项目(活动)的沟通与汇报工作;④负责活动效果评估及相关文字材料的编写、整理、汇报;⑤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务。六、付款方式:详见合同。七、考核要求甲方制定相关考核细则(详见附表1: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第三方运营方绩效考核评分表),对乙方运营期间的运营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运营是否延续的依据。附表1: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第三方运营方绩效考核评分表考核周期: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总分:100分被考核方:[运营公司名称]考核日期:年月日一、考核维度及细则考核大类考核细则分值(分)标谁说明得分考核证据/方式A. 日常运营与开放管理 (30分)A1. 开放时间合规性10•优 (9-10分): 严格按规定时间开放(周二至周日8:30-17:30,周一闭馆),夜间开放(每周二至五18:00-21:30,不少于2小时) 完全落实,无一次无故延迟开放或提前关闭。• 良 (7-8分): 基本按规定开放,夜间开放偶有不足时数(每月≤2次)。• 中 (5-6分): 开放时间执行不严,每月有3次以上记录不全或无故不开放,夜间开放未达要求。• 差 (0-4分): 开放时间混乱,经常性不按规开放,夜间开放形同虚设。开门/关门打卡记录、监控日志抽查、群众反馈A2. 人员在岗与服务5• 优 (5分): 服务台中午、夜间开放时段均有人值班,在岗人员精神饱满,服务主动热情。• 良 (4分): 值班制度基本执行,偶有短时离岗但能快速回应。• 中 (3分): 值班人员时有缺岗或长时间离岗,服务响应慢。• 差 (0-2分): 经常无人值班,服务缺失。现场抽查、暗访、考勤记录A3. 环境、设施与资产保管15• 优 (13-15分): 环境整洁优美,设施设备完好率≥98%,资产台账清晰、账物相符,每日做好巡查与维护工作,有日志记录,无损坏遗失,报修响应及时。• 良 (10-12分): 环境设施维护良好,资产有台账,有巡查日志记录,偶有损坏能及时赔偿和处理。• 中 (7-9分): 环境有脏乱现象,设施有损坏未及时处理,资产台账、巡查日志不全。• 差 (0-6分): 环境脏乱差,设施损坏严重且未赔偿,资产流失,存在转借或转卖设备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0分并追究责任)。现场巡查、资产盘点、维修与赔偿台账B. 公共服务与活动执行 (45分)B1. 基础服务与免费开放10• 优 (9-10分): 图书管理专业规范(免费借阅、上架及时、排架整齐),各功能室免费开放管理有序,群众满意度高。• 良 (7-8分): 基础服务达标,无明显差错,功能室开放正常。• 中 (5-6分): 图书管理混乱,功能室开放或服务时有投诉。• 差 (0-4分): 存在违规收费或拒绝免费开放现象。服务现场检查、图书管理系统数据、读者反馈B2. 活动策划与数量15• 优 (13-15分): 全年至少策划并执行3场高质量新联会主题活动(如高考志愿填报讲座等),全民阅读等活动场次超额完成计划,策划方案有创意。• 良 (10-12分): 3场新联会活动按时完成,其他活动数量按计划完成。• 中 (7-9分): 新联会活动未达3场,或其他活动数量未完成计划。• 差 (0-6分): 活动数量严重不足,新联会工作未开展。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方案、总结报告、照片视频资料B3. 活动质量与影响力10• 优 (9-10分): 活动组织专业,流程顺畅,参与者满意度≥90%,社会反响好(有报道或好评),新联会阵地布置有特色。• 良 (7-8分): 活动顺利开展,满意度≥80%,阵地布置符合要求。• 中 (5-6分): 活动组织有瑕疵,满意度≥70%,阵地作用未发挥。• 差 (0-4分): 活动混乱,投诉多,满意度低。满意度调查、活动评估报告、宣传报道、现场查看B4. 接待与讲解服务10• 优 (9-10分): 参观接待流程规范,讲解专业生动(含代英故事和综合文旅),获来访领导/团队一致好评。• 良 (7-8分): 接待讲解工作准确无误,服务周到。• 中 (5-6分): 接待讲解流于形式,缺乏内容深度。• 差 (0-4分): 出现接待失误或讲解错误。来访单位反馈意见、讲解现场评估C. 管理与配合(25分)C1. 内部管理与团队建设10• 优 (9-10分): 内部工作制度、分工职责明确,每日考勤、例会、学习记录完整规范,团队专业稳定。• 良 (7-8分): 有基本的管理制度并执行,记录基本齐全。• 中 (5-6分): 内部管理较混乱,考勤例会记录缺失。• 差 (0-4分): 无管理,团队涣散。(内部纠纷或事故需自行妥善解决,若对中心运营造成影响,本项目扣分)检查内部管理制度文件、考勤表、会议记录C2. 汇报沟通与响应10• 优 (9-10分): 月报内容详实、报送及时,主动提出改进建议;响应采购人需求极其迅速,沟通顺畅。• 良 (7-8分): 定期报告齐全,能较好配合完成交办任务。• 中 (5-6分): 报告有延迟或内容空洞,响应需催促。• 差 (0-4分): 报告严重缺失或不报,响应迟钝,推诿扯皮。报告文档、工作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C3. 业务培训与配合5• 优 (5分): 积极参加镇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主动配合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及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良 (4分): 能参加培训和配合工作,但主动性一般。• 中 (3分): 配合度较差,需多次沟通督促。• 差 (0-2分): 拒绝配合或消极应对。培训记录、采购人(镇政府)评价加分项(5分)特色与创新5• 品牌价值提升: 成功打造“代英书院”特色品牌,形成广泛社会影响力。(+1~+3分)• 重大荣誉/创新: 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或推出创新模式效益显著。(+1~+2分)相关证明文件、媒体报道、舆情监控二、考核结果与应用总分S=A类得分+B类得分+C类得分+加分项得分考核等级根据总分划定:优秀(S≥90分);良好(80≤S1.与费用支付挂钩:考核结果与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挂钩。优秀-足额支付;良好-支付合同额的90%;合格-暂缓支付,按规定整改后支付合同额的90%;不合格-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按80%支付。2.作为续约核心依据: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次季度只能获得“合格”的,启动重新招标程序。3.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运营方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人身事故,或严重负面舆情。(一票否决项,总分直接定为不合格)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常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乙方:签订地:新北区孟河镇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地址: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文体中心二楼、三楼,二楼代英书院面积约1200平方米、三楼功能室约1200平方米。第二条、服务内容:本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文体中心二楼、三楼:二楼代英书院(约1200㎡),三楼功能室(含棋牌室、乒乓球室、舞蹈房、健身室、会议室、人大政协活动室、老干部和关工委活动室等,约1200㎡)。核心服务内容包括:1.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负责代英书院及三楼功能室日常管理、设施维护与环境保障;承担代英书院图书借还、书目整理及儿童绘本阅读辅导;协调活动场地使用,避免资源冲突。2.公共服务与活动策划执行:围绕文体旅主题,策划并落地系列活动,负责现场组织、流程把控,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代英书院常规讲解及配合采购人综合文旅活动的专项讲解;负责参观接待与引导服务。3.配合与保障服务:响应采购人在中心运营中的其他合理需求,保障整体运营效果符合预期。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乙方项目负责人: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如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一年合同期满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签订下一年合同。考核办法:详见采购文件中《孟河镇文体活动中心第三方运营方绩效考核评分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2)投标报价表;(3)服务标准响应及偏离表;(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5)供应耗材清单;(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为:大写:小写:。本合同为全费用含税总价,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辅助设备、安装调试、管理、维护(包括服务期内的设备维修、保养、更换零部件、人工等伴随服务)、售后服务、接待费(茶水、咖啡、茶具、物料费等)、人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离职补偿金、保险、加班费(包括全年法定假日、双休日及职工带薪年假加班费)、补贴、福利、工会费等]、培训、办公设备、工具、人身伤亡、残、意外险、管理费、培训费、耗材、运送工具、利润、风险以及为完成该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人员成本、品牌宣传、运营管理、招商推广、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该项货物或者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合同期内若涉及本地区最低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等上调,涉及到工资差额、固定岗位工资差额、假日工资差额、社保差额部分等均由投标人承担。采购文件未列明,但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费用也包含在内,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的物价、政策等所有风险因素,在投标时自行预测并纳入投标总价中。其中设备维修费为18000元,服务期间如产生则按实结算,不产生则不得结算,在付款时作相应扣除。2、付款方式:(1)运营费用按每半年结算一次,服务期满六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未实施的设备维修费)的50%(扣除相关考核扣款);(2)年度服务期满,由甲方考核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价(扣除未实施的设备维修费)的50%(扣除相关考核扣款);(3)费用结算时,乙方根据最终双方确认的金额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第五条、采购人权利和义务1、负责免费提供项目的运营场地。2、负责场地的物业管理、日常水电费。3、负责空间内绿化等日常维护费用。4、负责运营过程房屋主体结构、外墙和屋顶的维修。5、对文体活动中心的日常运营有监督权。6、负责对乙方的全面考核管理。第六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约定进行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发出之日生效。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5.乙方如属虚假承诺,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6.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乙方投入本项目人员均需无犯罪记录。乙方中标后现场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经甲方同意,所换人员资历条件等不得低于原人员,并接受甲方的背调和审查。7.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乙方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8.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服务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以及所有一切安全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八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九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的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2份。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仅对甲乙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事实进行见证,不代表任何承诺或保证,该合同的履行等相关情况均与见证方无任何关系。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盖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沃成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1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通讯电话:邮箱: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会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2-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3年总价)大写小写 元/3年 元/3年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①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涉嫌恶意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3-1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标准服务人数投标价格(元)单价合价1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项目根据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招标文件执行……小计:投标总价(1年)金额小写:金额大写:合计:投标总价(3年)金额小写:金额大写: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5.所有分项内涉及品牌的,应当列明品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投标人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7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根据评分办法编写;2)其他。8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体活动中心二楼、三楼运营服务 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