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肠镜、内窥镜 医用内窥镜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2025)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肠镜、内窥镜采购(二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412-CZRB-G2025-0040
二
、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肠镜、内窥镜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国信医药有限公司
91320402MAC7HT1A50
劳动东路388号16幢1室
87.8(均分制)
13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肠镜、内窥镜
品牌(如有):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
数量:一批
单价:139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国荣、杨明珠、姜琦、潘亦菲、刘建波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中标金额*0.4%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5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2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8587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联系人:周叶
联系电话:0519-81882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叶
电话:0519-818829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JSZC-320412-CZRB-G2025-004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肠镜、内窥镜采购(二次)
品目
医用内窥镜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武进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35
评审专家名单
姜琦,潘亦菲,杨明珠,刘建波,蒋国荣
总中标金额
¥139.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叶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1882993
采购单位
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常州市永宁北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9-88587049
代理机构名称
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叶
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肠镜、内窥镜采购(二次)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RB-G2025-0040采购人: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资格审查17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19第五章采购需求26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8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12-CZRB-G2025-0040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肠镜、内窥镜采购(二次)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43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3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肠镜、内窥镜一批,包括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保修、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通过验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①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②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2)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CA认证证书办理联系电话0519-855881202.1办理CA认证证书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新CA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用户注册”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驱动下载”,安装驱动。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地址:常州市永宁北路2号联系方式:杨女士0519-885870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联系方式:0519-818829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叶电话:0519-8188299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 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双焦距)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1882993;通讯地址:常州市飞龙东路108号-304室(翠园世家商业街三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收费比例按中标金额*0.4%计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8纸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开标结束后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供2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1.5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11.5.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1.5.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一体化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号条款响应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9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0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进口产品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12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3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4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5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2、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2主观分202.1供货安装调试方案8根据设备交货运输、安装、调试方案是否完整、有针对性且可操作,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验收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对本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可行、符合项目要求,得8分;方案内容较完善、较符合项目要求,得5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不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2.2培训方案6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能保证采购人熟练操作和使用,得6分;方案内容较完善、较符合项目要求,得4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符合要求,得2分;不提供方案,本项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2.3售后服务6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内容和详细方案、故障响应时间、重大故障的应急预案和措施、维保备件清单、安装调试的安排、优惠条件等情况综合评审,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完整可行得6分;方案较完整可行得4分;方案一般得2分;其它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503.1技术指标响应情况38技术参数、性能等符合性比较:各采购包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等应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参数中标注“▲”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如有负偏离扣1.5分/项。其他参数出现负偏离扣0.5分/项;扣完为止。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或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技术证明文件等,如证明材料为英文版,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需能完整的体现技术参数要求并注明对应条款供评标小组评判。未按要求提供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的不作为评分依据,不得分。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逐条验证技术指标,如发现投标人虚假应标,采购人无条件退货并上报相关政府采购部门处理。3.2业绩6投标人或所投核心设备生产(制造)商自2022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具有与所投核心类似设备(业绩合同中至少包含肠镜或内窥镜)供货成功业绩案例,有一份得2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且清晰可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3免费保修4采购文件要求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所有产品每增加一年原厂免费保修得2分,本项最高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4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性得分2所投产品属于国家优先采购范围的,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非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高2分。注: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强制节能产品除外。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肠镜、内窥镜,包括设备制造(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测试、售后服务、保修、技术培训等,直至通过采购人验收。2.项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电子结肠镜1根2十二指肠镜1根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根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双焦距)(核心产品)1根2、商务要求(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通过验收。2.交货地点: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对货物清单中品种或数量进行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整个执行过程中,将予以配合,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所需货物。4.中标人所供货物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并遵循招标文件的要求,货物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和使用功能应达到或优于采购要求,是技术成熟的、性能优良,整体设计和软硬件配备全新的原厂正品,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说明、质量标准和服务方案。如其中某些条款不能完全满足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5.中标人在交付设备的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全套随机资料一套(不限于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验收报告书、原厂保修单等)。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提供并安装设备操作及应用软件。★(二)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临床科室开具领用单,货物入库后6个月内付至合同款的50%,使用一年后(终验合格)付清剩余50%余款。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发票并确保发票上所列品名、型号与合同所列完全一致。(三)包装和运输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装卸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售后服务(保修期)1.★免费保修期:所有产品至少提供2年原厂免费保修,自设备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服务。此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2.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因使用操作不当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除外)。中标人接到故障电话1小时响应,在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简单故障,48小时内解决;需到场维修或技术支持的,由厂家派员到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技术人员应7*24小时全天候随时响应设备使用等相关问题咨询。3.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充足的全新的合格原厂零配件,以保障维修所需零部件的及时更换;若配件和耗材有问题,中标人应在收到维修配件或耗材后48小时内免费完成维修或更换服务,6个月内产品经2次维修后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更换全新产品或相关配件。4.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有权继续对设备质量进行检验和检测,如发现货物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形,中标人应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并再次进行免费安装、调试,最终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若设备在交货地多次检修后,仍无法达到采购人的正常运行要求,中标人需退回该设备的全部款项,并自行组织设备退回厂家。5.保修期结束,中标人对于设备维修只收取基本材料备件费,不收取工时费。6.保修期结束,不能视为中标人对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责任的解除。潜在缺陷指设备在制造过程中未被发现的隐患,中标人对纠正潜在缺陷应负责任,其时间应延续至保修期终止后贰年。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中标人应立即予以无偿修复或更换。7.因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造成采购人设备损坏或其他损失,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一经核实,中标人必须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8.中标人终身免费更新升级设备安装及数据处理涉及软件。(五)培训要求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检测步骤、软件操作、数据处理、维护保养等。(六)安全要求1.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及系统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在货物安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3、技术要求序号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1电子结肠镜1.视野角:≤170°;3.景深:≥5-100mm;4.弯曲角度:上下≥170°;左右≥150°。5.先端部外:≤13mm;6.插入部外径:≤12mm;7.有效长度:≥1300mm;8.全长:≥1600;9.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3mm;▲10.钳子管道内径:≤3mm;11.窄带光成像功能;12.附送水功能;▲13.RIT功能:强力传导,智能弯曲和可变硬度;2十二指肠镜▲1.视野角:≥100°;▲3.景深:≥5-60mm;4.弯曲角度:上≥120°,下≥90°;左≥90°,右≥100°;5.先端部外:≤14mm;6.插入部外径:≤12mm;7.有效长度:≥1200mm;8.全长:≥1500;9.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10mm;▲10.钳子管道内径:≤4.5mm;11.高频兼容性;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具有HDTV全高清图像;2.视野范围:≤140°;4.景深:≥3-100mm;5.弯曲角度:上≥200°,下≥120°,左右≥100°;▲6.先端部外径:≤10mm;▲7.插入部外径:≤10mm;8.有效长度:≥1000mm;9.全长:≥1300mm;10.最小可视距离:≤3mm;▲11.钳子管道内径:≥3mm;12.送气量:≤30cm³/s;▲13.附送水口位置更接近治疗器材;14.窄带光成像功能;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双焦距)1.具有HDTV全高清图像;▲2.视野范围:常规焦距模式≤140°;近焦模式≤140°;▲4.景深:常规焦距模式≥7-100mm;近焦模式≥3-7mm;5.弯曲角度:上≥200°,下≥90°,左右≥100°;6.先端部外径:≤11mm;7.插入部外径:≤10mm;8.有效长度:≥1000mm;9.全长:≥1300mm;10.最小可视距离:≤3mm;11.钳子管道内径:≥2.5mm;12.窄带光成像功能;▲13.双焦距功能;14.附送水功能;。注:技术参数如有负偏离将会引起严重扣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参数证明材料(不限于产品样本或技术手册或检测报告或功能截图或技术证明文件等,如证明材料为英文版,必须同时提供中文版。)四、验收标准1.整机包装完整,配件数量齐全。2.通电开机运行检查系统性能(功能应正常,符合技术参数指标)。3.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保修卡等配备齐全。4.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相关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人确认后,设备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5.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送达后采购人有权委托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全项检测,中标人不得指定,不得拒绝,检测合格方可交付采购人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在质量及感官标准上有明显差异或相关参数指标不达标的,将加倍抽样检验(并对部分产品作破坏性检测),若加倍抽样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返工等要求,中标人必须整改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人拒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对货物安装验收不合格时,中标人应予以免费调换,直至符合规定,采购人不承担因调退、换货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直接损失费用。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采购文件中所列明的各条技术要求做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中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3.本项目涉及的硬件设备及系统由中标人负责测试、安装、调试等工作,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详细的测试、安装、调试方案。4.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设备及系统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5.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及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设备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材料、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技术资料、发货、运输、保险、检测验收、装卸、安装、设备自身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及维保服务、应交纳的各项税款(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增值税及其它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中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实际使用人的时间。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采购合同签订地点: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合同编号:SBK--2025--甲方: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乙方: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永宁北路2号地址:电话:0519-88587049(设备科)电话:邮编:213002邮编:见证方:合同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中标总价(元)第二条合同价格签约合同总价(人民币,下同):(小写)。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安装、调试、测试、保险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耗材、运送工具、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编号:);(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合同签订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3.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将货物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地点由甲方指定。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合同款结算及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结算原则:固定总价。4.如设计变更,增加的货物在清单中有的,按投标时的报价执行,若增加的货物在清单中没有的,结算时参照相似设备的投标报价,双方协商解决。5.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临床科室开具领用单,货物入库后6个月内付至合同款的50%,使用一年后(终验合格)付清剩余50%余款。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并确保发票上所列品名、型号与合同所列完全一致。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2.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由甲方安排。2.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2.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2.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2.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2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2.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3.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为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十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10天(含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之日生效。2.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之日生效。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点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仍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4.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则应当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不限于甲方为了维护权利所花费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7.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五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质量问题或缺陷的索赔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发现货物的质量与合同内容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3日内到甲方处,商量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损失以及扩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全部货物,返还所有货款,并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或者有权安排第三方解决货物质量或缺陷问题,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按照合同总额5%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若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甲方因主张上述权利而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保函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常州市武进人民医院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2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0519-88587049开户银行:传真:账号:[见证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备案日期:年月日附件1:配置清单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润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①此设备的本区域的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②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采购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及有效销售资质(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3)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要求:①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②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代理(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开标的,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如有授权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单位为授权代理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社保证明或半年工资流水复印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大写: 人民币小写:¥供货期(日历天)免费保修期注:1.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投标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单价合价1电子结肠镜1根2十二指肠镜1根3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治疗型)1根4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双焦距)核心产品1根合 计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投标人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9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项目管理方案;3)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4)培训方案、技术支持等方案;5)优惠条款或承诺;6)其他。按照采购需求和评分标准编制。10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备品备件主要备品备件清单及优惠承诺项目编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优惠折扣12345...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以上表格须详细列出本项目设备所需备品备件、配件耗材及专用工具等清单。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1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肠镜、内窥镜 医用内窥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