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138
二、项目名称: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山西豪正森资源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6幢2201室
报价:415800(元)
77.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
180日历天
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立新,张杰,刘树成(第1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9.5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25.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遥县段村镇段村北大街4号
联系方式:13466892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汪湛村北汪湛组东头街28号
联系方式:18803547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海
电 话:18803547779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pdf549.2K

中小企业声明函355.0K

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138采购人: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服务及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7282025CCS00138项目名称: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20000.00最高限价(元):4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420000.0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内容共一包: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180日历天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古陶镇中都东街482号北城商贸城东二排9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9.5折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地址:平遥县段村镇段村北大街4号联系方式:13466892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汪湛村北汪湛组东头街28号联系方式:1880354777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海海电话:1880354777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闫杰联系电话:13466892550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海海电话:18803547779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汪湛村北汪湛组东头街28号3项目名称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5合同履约期限包1,180日历天6联合体不接受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9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预算金额420000.00元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4000元汇款时需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于开标前交至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山西平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都路支行帐号:358391010300000016043行号:402175900381投标保函:由具备合法资质的担保机构出具,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等。保函投保金额:4000元保函承保期限:2025年10月21日09:30:00-2026年1月2014磋商保证金日09:30:00注意事项:1)未按上述要求缴纳的视为未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无效。3)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履约保证金无17响应文件数量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18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下列内容提交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6、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7、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见第七部分);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见‘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扫描件或影印件);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如有)。以上1-8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或因模糊不清无法确定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10、代理机构开标后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1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录情况;查询记录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将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此项资格证明文件无需供应商提供);20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磋商函(格式见第七部分)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6、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同类项目要求见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7、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七部分);8、服务、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9、服务方案;10、人员机构配置;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12、政策性要求(如有)。2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1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古陶镇中都东街482号北城商贸城东二排9号22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23替代方案本项目不允许提交替代方案。24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7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27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见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如涉及上述1-4项要求,均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6.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7.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8.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0.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3“采购人”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本文为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3.3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7)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9)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第五部分商务、服务及技术要求;第六部分合同原则;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发出通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胶印装订形式。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9.4若供应商投报多个包件,应按包件分别提供单独的响应文件。9.5保证金(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案章,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6磋商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所报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相关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要求要做出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如果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不能对磋商过程中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2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格式的,应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响应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对服务的技术指标、服务内容等进行完整地、真实地描述。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盖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2.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2.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3.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3.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3.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加密1电子: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及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加密。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电子: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到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之类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报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因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支持联系,联系电话:95763。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1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传或送达。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6.2纸质响应文件(1)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确需使用纸质文件开标的情况除外。16.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16.4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情况处置联系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置。17.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响应文件;(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5)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9)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10)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11)在磋商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12)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五、磋商程序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两轮报价的方式进行,但磋商小组也可根据现场情况增加磋商和报价的轮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磋商结束后要求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三人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18.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工作,并提交磋商小组签字的评审报告。18.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9.响应文件评审19.1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9.1.1资格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9.1.2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成员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9.2在审查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应当以电子形式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9.4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的没有偏离的响应文件。19.4.1重大偏离系指报价、合同履约期限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质量、技术指标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磋商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条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D.“报价一览表”中项目名称等与磋商文件要求不符的;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的;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F.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G.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启后修正。19.4.3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19.4.4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19.5磋商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9.6政策性因素评审要求见磋商文件。19.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9.8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19.9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响应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0.磋商20.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内容主要为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21.确定最终采购方案21.1磋商过程中可能变动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1.2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磋商的澄清22.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递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2.5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3.最终报价23.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电子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授权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25.磋商过程保密磋商开始之后,直到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6.关于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一)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六、签订合同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成交服务费29.1成交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支付。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0.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0.3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保密和披露3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磋商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3.询问33.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质疑34.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4.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4.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34.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4.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4.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4.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4.7.4事实依据;34.7.5必要的法律依据;34.7.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34.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4.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4.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出的;34.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4.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34.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4.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4.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4.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4.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4.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4.10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4.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1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4.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4.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入围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4.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山西范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汪湛村北汪湛组东头街28号联系人:李海海联系电话:18803547779九、供应商违规处罚3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十、政策性因素36.进口货物及政府采购政策要求36.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及软件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36.2国家强制产品采购项目中含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36.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6.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见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36.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36.7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8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6.9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投标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一、特殊情况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进行审查。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符合要求,否则,响应无效。7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证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磋商后补正。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二、符合性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进行审查。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进行审查。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进行审查。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4商务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进行审查。4.1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5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进行审查。5.1提供报价一览表;5.2报价一览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6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进行审查。6.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6.2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技术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进行审查。7.1提供服务及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7.2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三、特别说明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四、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允许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见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5.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价格给予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当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评审价格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7.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五、无效磋商的情形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六、评审方法及成交条件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及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每一供应商的商务、技术、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分值评审细则商务资信(10分)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规划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投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配置(6分)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3分)①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得1分。②具有规划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注: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职称证、注册证等证明材料。2.拟派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3分)(项目负责人除外)每增加一名土地规划相关专业或城乡规划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5分,最高得3分。注:①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人员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等证明材料。②同一人员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关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技术(80分)技术思路与项目理解(24分)1.1对规划核心要求与地方特色的把握(8分)方案能准确分析当地在生态保护、农业发展、村庄布局、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显著特征或关键问题,每个分析到位、有数据或事实依据,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8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1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1.2对上级规划与政策的响应与落实(8分)①明确阐述如何将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分解落实到空间布局和重大项目上,有具体对应关系,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②明确阐述如何承接和传导市级或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和空间控制线,有具体的传导路径和方法,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1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1.3重点与难点分析的针对性及对策(6分)技术(80分)技术思路与项目理解(24分)技术方案中需独立章节阐述“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对“三线”协调划定、“规划成果向村庄规划的传导机制”、“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保障”等至少3个关键技术难点有深入分析,每个难点有具体、可行的技术对策,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1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1.4公众参与与协调方案的可操作性(2分)评估方案提出在“方案论证”、“公告”、“听证”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参与方式;明确参与对象、次数和预期成果,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工作内容与方法(30分)2.1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方案的详实度(8分)①提供详细的资料收集清单,清单内容全面,涵盖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基础设施、文化遗产等类别,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②提供具体的实地调研方案,包括调研范围、对象、方法和样本量,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2.2技术路线的先进性与逻辑性(7分)①技术路线图清晰,逻辑严密,能体现“现状分析-目标策略-空间布局-实施保障”的完整闭环,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②明确提出进行多方案比选,说明比选方法和考量因素,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2.3规划方案核心内容的编制深度(8分)①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提出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确定方法,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②对“约束性指标分解”,提出科学合理的分解逻辑和依据,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③对“三线”及重要控制线的划定,说明具体的划定规则、协调冲突的原则,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④对“乡镇政府驻地功能布局”,提出用地布局的结构模型和理由,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2.4数据库建设与成果制图的标准符合度(7分)①明确承诺数据库建设将严格遵循《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及山西省最新要求,并说明数据采集、处理、建库的具体流程,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②对12张规划图件,承诺采用统一的、符合规范的图例系统;并明确核心图件的比例尺、出图精度和要素表达规范,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1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成果体系与质量保证(15分)3.1成果体系完整性及交付物明确性(5分)提供详细的成果交付物清单,清单须完全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划文本、附表、图件(12张)、数据库、规划说明等,并对每项成果的形式(纸质/电子)、数量、数据格式有明确承诺,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3.2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10分)①阐述详细的内部质量控制流程,流程清晰、责任到人,每有1项控制流程得2分,最高得6分。②提交最终成果前,使用专业软件对数据库进行100%拓扑错误和属性完整性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4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1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项目实施与后期服务(11分)4.1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5分)①提供以横道图表示的详细进度计划。计划中180日历天分配合理,关键路径清晰,并为“方案论证”、“报批”等不确定性环节预留了缓冲时间,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②提出项目进度动态监控和偏差纠正措施,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4.2后期技术服务承诺(6分)①承诺在规划报批阶段提供全程技术支持,专人对接直至规划获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②承诺成果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技术咨询,并明确响应机制,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③承诺根据审批部门意见提供免费、及时的修改完善服务,并无缝更新相关成果和数据库,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每一项内容存在不足的得0.5分,每一项内容缺失不得分。不足是指:内容阐述简单敷衍、不全面、凭空编造、有歧义或相互矛盾、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价格分(10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第五部分商务、服务及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概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政府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实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合同履约期限:包1,180日历天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5、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5.1、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或第三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单。5.2、验收标准采购单位或第三方验收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内容标准进行验收。二、技术要求:1、编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准备工作、资料收集与实地调研、资料整理与分析、形成规划基期数据、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方案论证、规划方案公告、规划方案听证、规划成果报批、规划成果公布等环节。具体时间节点以国家、省、市及相关规程规范为准。(一)应遵守的国家、省地的其他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文件通知等要求。(二)规划要求:应遵守的国家、省地的其他最新技术规范和文件通知等要求。(三)成果交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成果资料,并提供后期服务和技术支持。成果资料以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交付,具体数量(规格)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四)质量及验收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合格2、成果文件要求(一)成果构成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乡镇级总规数据库等。(二)规划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章节条款格式表述规划内容,包括文本条文和必要的表格,表述准确规范,简明扼要,不得作分析性和过程性表述。规划文本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定位;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等约束指标的落实分解情况;③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重要控制线的范围及管控要求;④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产业空间布局等综合支撑体系的布局及配置要求;⑤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⑥乡镇政府驻地功能布局及用地结构;⑦对上级规划的落实及详细规划的传导。(三)规划图件乡(镇)图纸名称一览表类型编号图纸名称主要内容乡镇域1国土空间现状图表达在区域内的空间位置、相邻的乡镇名称、行政区划范围;乡镇范围内现状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用地;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线路、等级;铁路、公路、山体河流、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分布等内容。2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表达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用地等各类用地规划用途,生态、农业、建设空间布局等内容。3居民点体系布局规划图表达乡村生活圈的结构,包括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配置内容。4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规划图标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等内容。5交通与基础设施规划图表达乡(镇)域交通网络和设施布局,公交线路及公交站点;水利能源、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供热燃气、殡葬、环卫等基础设施及主要干线走向;重大交通与基础设施廊道空间等内容。6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规划图表达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位置与类型,历史文化保护线,全域自然、农业、人文景观风貌分区及重要节点等内容。7近期建设规划图表达乡(镇)域、乡镇政府驻地近期建设的项目布局,附项目规划表。乡镇8国土空间现状图表达乡镇政府驻地内各类城乡建设用地(参照附录5细化到三级地类)的现状;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位置、线路、等级;铁路、公路、山体、河流等现状要素等内容。政府驻地9用地布局规划图表达乡镇政府驻地规划建设范围、各类城乡建设用地。10道路交通规划图表达乡镇政府驻地道路网等级结构、道路红线宽度、道路名称、交通设施布局和对外道路衔接;标注主次干道交叉点坐标、高程、走向、道路横断面形式等内容。11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表达给水排水、供电通信、供热燃气、环卫等设施布局、管线走向、管径,各类防灾减灾设施布局等内容。12空间形态与风貌控制规划图表达视线廊道、重要节点、开敞空间的布局,建筑高度、色彩、形式,开发强度等内容。(四)规划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包括现状数据和规划数据,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与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建设、同步报批,并及时将乡镇级总规成果数据纳入县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五)规划说明和附件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说明,包括规划背景与基础、规划编制主要过程、规划主要内容、重大规划问题处理、规划成果构成;附件包括专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政府审议意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意见、部门审查意见、座谈会记录、公众参与记录等。(六)其他要求协助相关文件的起草、制作;与上级规划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保证通过上级部门评审,并最终批复。第六部分合同原则(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采购人):合同编号:乙方(成交人):乙方在组织的签订地点:采购中成交。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交通知书》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磋商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相关服务。二、服务内容:1.项目工作内容及范围:2.成果提交:3.工作依据:4.成果及要求5.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1)知识产权:项目要求的所有成果(文本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保密要求:双方均应按照《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涉密资料的管理,以确保数据安全。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6.其他要求(1)上述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包括在总报价中。(2)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以国家、省现行法律法规,市相关技术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按合同书内容和质量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成果文件。(3)本次服务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甲方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三、合同履约期限:。四、服务地点:。五、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六、付款方式本项目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1、付款方式: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七、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甲方协助组织基础资料搜集、相关部门座谈、方案汇报会、专家评审及验收会等,协助技术人员现场调研;提供各阶段汇报的正式会议纪要,作为下一阶段的工作依据。按时支付相关规划设计费用。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的约定内容,负责项目总协调、成果文件编制,技术协调等服务;八、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提交延期说明,无故逾期一个月未能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要求等客观原因造成的拖延除外)。2.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验收条件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十、争议与解决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晋中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平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瘟疫、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二、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磋商文件规定事项执行。2.合同生效: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供应商须知正文中规定的编排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注:后附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等格式。封面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无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6、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为维护本次招投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采购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投标、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招标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招标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平遥县段村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平遥县段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山西豪正森资源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7人,营业收入为4043.51万元,资产总额为1982.5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山西豪正森资源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1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