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310107000250916135737-07273482
二、项目名称: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
上海东方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盛荣路88弄3号楼11层
87.0
147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
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
包括技术服务;实施服务;延伸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一年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德炜,许钢,应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上海东方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响应文件格式规范、条目齐全、内容详细,需求理解透彻,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应急响应措施完备,项目团队实力较强,类似项目业绩多,企业综合能力强。上海东方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分,评审总得分为87分,排名第一,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地址:大渡河路1668号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
联系方式:021-52564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1-52564588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51.6K

采购文件附件:

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pdf506.2K

东方怡动Wdit.com.cn上海东方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名称)的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东方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3人,营业收入为12722.76万元,资产总额为7657.16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光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1企业名称(盖章):上海怡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8日3第30页共97页项目编号:310107000250916135737-07273482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与程序第六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0-2009:30: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310107000250916135737-072734822.项目名称: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3.预算编号:0725-00002048、0725-K0000328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元):1480000.00元(国库资金:148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6.最高限价(元):/7.采购需求:包件名称: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数量:1预算金额:1480000.00元简要规则描述:包括技术服务;实施服务;延伸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8.合同履约期限:一年。9.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10-09至2025-10-1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3.方式:网上获取4.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10-2009:30:00(北京时间)2.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纸质文件递交: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6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开启时间:2025-10-2009:30:00(北京时间)2.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6室。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单独携带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相应身份证的原件(如系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对磋商文件的无疑问函(加盖公章)、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供应商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在项目开标时递交响应文件书面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联系方式:井老师联系方式:021-52564588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联系方式:021-52564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1-52564588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2预算金额1480000.00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作废标处理)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6项目类别□货物■服务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8服务地址采购人指定地址9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10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允许联合体的要求:本项目允许****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由具备资质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11重大违法记录情况的要求年份要求:前三年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12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要求年份要求:近三年时间范围:本次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倒推算日期。13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统一踏勘。集合时间:/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14响应文件有效性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以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15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及编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响应文件仅作保存备查使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响应文件包装要求:所有包装均为密封包装,封口处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6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供应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可以具有法定效力的签章替代)。17磋商携带材料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对磋商文件的无疑问函(加盖公章)、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供应商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并在项目开标时递交响应文件书面文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8响应文件递交(解密)时间、地址详见《磋商公告》或《采购更正公告》(如有)。19磋商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另行通知20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综合评分法21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人■是,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3□否22合同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23履约保证金无24支付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6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7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9小微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29小微企业有关政策附件)。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30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注:文中“■”表示为选择项,“□”表示为未选择项。一、总则1.概述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1.2“采购人/采购单位”指本项目的需求方上海市普陀区融媒体中心。1.3“集中采购机构”系指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1.4“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响应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响应人”系指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下载、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6“成交单位”系指成交的响应人。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报名领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合格的响应人2.1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响应人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是指对响应人的财务要求、业绩要求、诚信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2.2响应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本次采购拟采购的项目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且不是采购人附属机构的企业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报价。2.3《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若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除应符合本章第2.4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主响应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项目中报价。2.4响应人报价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及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被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禁止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报价。3.合格的服务3.1响应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3.2响应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竞争性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响应人自行承担所有与之相关的全部费用。5.信息发布5.1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采购人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响应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响应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响应人的风险,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6.询问与质疑6.1响应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响应人的询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6.2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以采购云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响应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3响应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响应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4响应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6.5响应人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将当场一次性告知响应人需要补正的事项,响应人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18321076833。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3室。6.6采购人将在收到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6.7对响应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响应人,并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7.1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的磋商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质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响应人之间串通竞争性磋商报价等。7.2如果有证据表明响应人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将拒绝其报价,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记录在案。8.其他8.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服务项目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通过专家评审择优选定最合适的报价单位。8.2本《响应人须知》的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需求》和《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中具体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9.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9.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第六部分合同条款(格式)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9.2响应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响应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报价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9.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报价后的响应人编制响应文件是日后签订本项目有关管理工作委托协议的重要依据,也是本项目管理服务委托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响应人必须予以充分重视。9.4各响应人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磋商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负责。本项目具体内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9.5各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有关活动。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递交并通知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10.2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采购云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0.3澄清或修改文件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5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踏勘现场11.1采购人若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响应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响应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但须事先预约,便于安排。11.2响应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1.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构成12.1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2.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下述所列内容为准。12.2.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分项报价明细表;(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8)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中小企业声明函;(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资格条件响应表;(13)符合性要求响应表;(14)供应商的类似项目业绩清单;(15)与评标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12.2.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1)需求理解及重难点分析;(2)服务方案设计;(3)安全方案设计;(4)服务管理方案;(5)安全服务方案;(6)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7)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方案;(8)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9)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10)运行维护保障服务;(1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2)故障应急处理方案;(13)企业综合能力;(14)项目经理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15)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资格资料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3.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报价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3.2报价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磋商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应从报价之日起,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磋商有效期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书面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4.3成交人的报价书有效期至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年度内发生的委托范围内全部管理服务内容并通过资料验收、合格移交和办理完财务审计报批批准之日为止。15.磋商报价15.1磋商报价按照采购需求和现场情况结合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部分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利润、税金和现行取费中的有关费用、材料的差价等全部费用。投标后,供应商由于自身考虑不周、漏报、少报而要求追加报价将不被采购人接受。本次招标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在服务期限内,合同价格不因政策、物价上涨等因素而变化。若服务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区财政批准,否则不予认可。服务期间,采购人根据对服务方的考核情况,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的权利。响应人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全年所提供服务人员的全部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福利、单位缴金部分等)、管理费用及税费,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上海市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素,提出详细的响应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响应。如成交,服务费不再作调整,但采购人保留因实际工作量调整而减少服务人员及相应服务费用的权利。特别说明:响应人在响应报价时,需充分考虑到国家调整职工最低工资保障线的情况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15.2报价依据:15.2.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管理”内容、工作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15.2.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15.2.3其他报价方认为应考虑的因素。15.3响应人提供的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响应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5.4响应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报价构成表等,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5.5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报价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报价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15.6开标一览表是为了便于采购人报价,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举行公开报价。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开标记录表》内容一致,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15.7竞争性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16.商务响应文件响应人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采购需求》委托内容等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并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提交商务响应文件。17.技术响应文件17.1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质量标准等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报价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7.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和装订19.1响应人应准备《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正本、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也可以采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19.3响应文件中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均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响应人应写明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19.4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负。19.5响应人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装订成册。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的,响应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打印、填写。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编排混乱、不标注页码或未装订成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响应人的责任,响应人需承担其报价在评标时因此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标的风险。19.6传真和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胶装装入封套中进行牢固的密封封装,(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采购的,须将每个包件分别密封封装,然后统一用大信封封装)封套上应标明:20.1.1采购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如果采购项目分标段或分包件采购的,还应注明所报价的标段或包件编号、报价服务项目名称;20.1.2注明“在报价时间(要写出具体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0.1.3注明响应人名称和联系地址;20.1.4封口处骑缝加盖响应人公章。20.2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21.1响应人必须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采购云平台中上传并正式提交。21.2在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按《响应人须知》规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响应人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1.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均将拒绝接收。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人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期之前送达采购人。22.2响应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响应人须知》关于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22.3报价截止后,响应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报价。23.磋商与评审23.1磋商会议23.1.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3.1.2磋商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1.3磋商时请采购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23.2磋商小组23.2.1磋商会议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会议。23.2.2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23.3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23.3.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23.4磋商小组工作原则23.4.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说明情况。23.5响应文件审查23.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6供应商澄清23.6.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7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23.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①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②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集中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③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④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⑤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8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8.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8.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24.确定成交供应商24.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2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对成交结果进行公示。25.成交通知书25.1评审结束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应超过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授予合同26.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等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7.其他27.1本投标须知的部分条款如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条款不符的,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条款为准。27.2技术咨询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计取。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一、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按规定实行优先采购。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促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予认可。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普陀区融媒体中心依据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通知要求,在“关于普陀区融媒体中心深度融合发展的调研课题”研究分析基础上,拟通过引入智能化技术赋能区融中心新闻工作者,以加强新技术在新闻传播领域的前瞻性应用,提升新媒体技术在融媒内容生产、内容编辑、内容审核、内容发布、智能媒体数字资产管理技术服务。从而推动普陀区融媒体中心数字化转型升级。二、项目现状目前融媒体中心生产系统包括电视媒体制作系统、融媒app生产系统及新媒体内容管理系统,其中电视制作系统主要是现有的电视索贝非编制作系统,融媒app主要依托上海区级融媒体中心统一技术平台进行融媒“策、采、编、发”媒体工作管理,新媒体内容管理主要依托第三方系统,本项目是在原有业务系统基础上提供技术能力升级,需要与原有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实现媒体工作者业务系统功能升级,提升工作效率。目前市级融媒平台为中心创建用户数为186个左右,中心使用市级融媒平台累计发布稿件数为87571条左右,中心使用市级融媒平台实现视频图片存储数据累计5TB左右;随着媒体融合的纵深发展,对区级融媒体中心能级提升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区融媒体中心目前有采编人员33人左右,承担着稿件采写、视频剪辑及摄影摄像等多项任务;在数字化媒体发展趋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数字资源共享、调取的时效和便捷性遭遇挑战;面对媒体融合的新要求、新形势,媒体的新闻生产传播亟需聚合传统媒资和新媒体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及使用智能技术对融媒生产全流程进行技术升级,提升中心的生产能力。三、项目目标拟通过引入媒体智能化技术服务能力,为融媒体中心新闻工作者提供智能创作、AI编辑、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媒体数字资产智能管理等技术服务应用,积极探索AI技术在融媒生产与管理中的前瞻性应用,引领驱动媒体融合发展,推动全媒体优质内容生产,提升内容传播效果,探索建立“新闻+政务+服务”运营模式,全面提升普陀区区域全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促进普陀全域基层宣传工作更好服务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群众。四、服务范围面向融媒体中心和街镇分中心一线采编人员和发布管理用户,提供内容创作、审核、发布、媒体数字资产及智能算法推荐等服务,提供智能图文创作、智能短视频剪辑、智能审核辅助和一键多发工具,满足化融媒体中心内容“编、审、发”流程的智能化快速生产业务,规范编审发安全管理流程,降低操作门槛,提升工作效率。五、服务内容本项目通过云服务模式引入智能化技术服务资源,为普陀融媒体中心及区域各媒体及宣传单位提供媒体传播智能化技术和技术服务资源,创新主流传统媒体作业模式,探索智媒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融媒体中心媒体数字化转型升级,为讲好普陀故事、展示普陀形象、助力普陀城区数字化转型发展建设发挥重要宣传作用。5.1主要服务内容如下:(一)技术服务(1)智能创作服务基于智能创作技术工具提供智能化图文创作工具箱,包括:智能写作、智能改写、智能识别、热门新闻、AI图片、关键词挖掘、专业热词、短句推荐、智能标题摘要等功能,赋能提升融媒创作者生产力。(2)AI编辑部服务基于先进AI视频编辑技术工具,提供数据新闻,虚拟主播,直播拆条,智能配音,一键转视频,素材搬运,视频去抖,同期字幕,智能裁剪,智能去水印等多种强大的视频编辑应用功能,为多媒体内容高效制作提供技术应用服务。(3)智能审核服务基于智能审校助手面向采编和审校人员提供加入标题推荐、摘要生成、错别字、敏感词检测工具,图片视频核查,辅助他们在创作、审校和发布环节降低出错率,提升内容安全度和审核效率,增强内容安全监管(4)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提供一键分发工具能够将用户名下可开放对接授权的系统,授权到该工具上,授权、对接成功后可进行内容一键发布到多个平台上,解决账号杂乱管理不善问题,减少一线编辑重复登录、重复格式调整等工作量,大大提高编发效率。实现新媒体渠道不限于融媒app、微信、微博等渠道,真正实现媒体矩阵一键分发。(5)智能媒资服务智能媒体数字资产工具可实现媒资存储、内容理解、内容萃取、媒资管理和媒资导出等功能。智慧媒资管理服务还可以进行智能归类存储、智能检索推荐能力,提供特征、场景、物体、语音的多元素智能识别与、标签标示和定位服务等,赋能融媒单位提升数字化资产管理水平。(6)智能算法推荐服务基于融媒app,提供通用的智能算法推荐引擎工具,实现包括:智能搜索、用户行为分析、智能推送以及个性化信息服务等智能数据服务,提升融媒app用户体验。(二)技术运营服务(1)技术对接服务为满足融媒体中心业务发展,紧跟融媒体中心数字化发展规划,与现有和新增相关系统实施对接,保持技术和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同时为满足区内各级用户单位接入,提供技术接入、相关培训和技术响应服务。(2)个性化定制服务针对融媒体中心业务需求,按需提供一定的定制化服务,如工作台布局调整、工作流变更、功能细微调整等内容。(3)调试服务系统整体调试、数据和功能初始化及培训服务。(三)延伸服务(1)安全服务提供技术及数据安全保障,包括数字认证、安全扫描、数据加密、验证码等服务,以保障日常对系统及数据安全。(2)运维保障服务对提供服务产品所依赖的运行资源、应用、安全等进行全方位的运行监测,确保平稳、安全、有效的运行服务。(3)技术支持服务在服务合作期间,提供全面的技术实时响应服务,包括技术问题答疑、应急响应服务,技术升级服务。(四)其它服务(1)数字人定制服务提供包括基础形象设计、声音风格定制、数字人建模、动作表情设计;(2)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包括交互渲染服务、智能语音服务等。六、服务内容6.1技术服务(一)服务能力要求(1)响应人需提出参与技术服务各方的组织架构建议,明确服务组织工作职责。明确服务过程中的管理与协调机制。(2)响应人需对本项目业务比较熟悉,能够迅速深入地理解普陀区融媒体中心业务现状和业务需求,提供合理化服务建议。(3)响应人需有较丰富的媒体行业技术服务经验,具有较好的与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实力与企业信用,具有较强的类似项目技术服务能力的优先选择。(响应人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例如技术产品著作权证书、类似项目合同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的优先选择。(二)服务团队要求(1)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和内容支持,提供实时的本地化技术支持和技术响应服务。团队人员需要具有丰富的政务行业技术服务项目经验、能够迅速深入地理解政务行业服务流程和管理诉求,并具有沟通、协调能力。(2)响应文件中要提交针对本项目的配套技术服务团队,需要体现服务人员名单、资质、岗位分工、工作经历和与本项目所涉相类似案例的工作经验。(三)服务管理要求(1)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远程服务和7×24小时的现场应急响应服务。系统故障能够实时响应,若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30分钟之内响应,专业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2)服务人员应遵守信息保密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内部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翻阅、复制、传播所接触的资料或数据。(3)负责分析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数据/报告,评估服务品质,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存在和潜在的问题,提出修正建议,并检查修正效果。(4)根据业务要求,需要提供针对技术服务内容的完整培训,不限于系统操作、功能说明、系统配置管理等内容。(5)定期召开由双方主管领导及服务人员参加的关于服务工作的汇报会议,听取招标方意见,并对服务中现存问题提出并确认整改方案。(四)服务周期:一年。七、故障处理7.1设立故障处理团队建立专业的故障处理团队是提高故障处理效率的重要保障。该团队应由技术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在故障发生时,团队成员应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展开故障排查、处理和修复工作,以减少服务系统停机时间和业务损失。7.2制定故障处理流程故障处理流程的制定对于高效地解决故障问题非常重要。流程应包括故障等级分类、优先级划分、责任人分派、排查和处理、测试验证等环节,每个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工作指引,以确保故障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7.3提供故障监测服务建立故障监测服务是有效管理故障的关键。可以对系统功能服务进行全面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故障并进行预警,从而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监测模块应包括功能监测、性能监测、网络监测等,以确保故障能够得到全面的覆盖和监测。八、项目考核处理8.1中标人应认真按照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服务需求和投标承诺进行功能运行服务保障,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8.2采购人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服务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采取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8.3检查和考核标准、奖惩措施,按本项目采购服务需求约定。8.4若中标人认为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责任不在中标人,由中标人承担举证责任。九、项目验收9.1供应商对本项目功能服务涉及的系统工具须进行完善的自测试和自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报告。9.2供应商须提供全套完善的资料文档,包括服务涉及的系统工具的使用说明书等。9.3供应商针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详细的服务保障方案。9.4供应商应需提供本项目涉及的系统工具产品及安全相关证明文件。9.5供应商如对服务涉及的系统工具进行升级等操作,需保障甲方数据的安全、完整及正常使用系统工具,若有升级提供升级报告。十、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合同文件约定内容的保密要求。如果采购人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且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或做其他用途,否则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本款规定的效力及于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的所有雇用人员。第五章评审方法与程序一、竞争性磋商原则1.评审办法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作为本次采购确定预成交响应人的依据。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不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3.评审专家将从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4.任何人不得干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表要保存备查。二、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在此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资格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的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将不进入到符合性审查。3、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人的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满足要求的将不进入评分阶段,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入技术因素和价格因素评分阶段。4、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随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各响应人磋商顺序按照系统抽取顺序进行。正式磋商前,参与磋商的响应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以供采购人查验,否则不能参与磋商。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若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人的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价的,并有可能影响该采购项目质量或不诚信履约的,且响应文件中并未作出书面说明且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评审后认定没有合理说明或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不得少于3家。8、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响应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响应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9、最后报价是响应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三、评分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满分100分。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本细则规定的评审内容和评分标准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磋商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响应中的最低报价。四、综合评分法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包1评分规则:评分项目分值区间评分办法报价得分0~10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报价得分0~10注:磋商基准价为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所有响应中的最低报价。需求理解及重难点分析(主观分)0~5需求理解及重难点分析:1.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业务重点、难点分析透彻,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针对性,能解决实际问题,得4-5分;2.对项目需求理解基本了解,业务重点、难点分析不够清晰,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性不够全面,能解决部分实际问题,得2-3分;3.对项目需求及业务重点、难点分析内容简单,未提出合理化建议,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得1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服务方案设计(主观分)0~6服务方案设计:1.提供的服务方案设计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满足采购需求,得5-6分;2.提供的服务方案设计内容简单、基本符合采购需求,有可操作性,得3-4分;3.提供的服务方案设计内容描述不清,可操作性欠佳,得1-2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安全方案设计(主观分)0~6安全方案设计:安全方案设计(主观分)0~61.提供的安全设计方案完全满足媒体数智化系统功能要求,安全稳定可靠,能突出技术关键点,得5-6分;2.提供的安全设计方案基本符合媒体数智化系统功能要求,安全稳定可行,得3-4分;3.提供的安全设计方案媒体数智化系统功能缺漏,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技术点,得1-2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服务管理方案(主观分)0~5服务管理方案:1.提供的服务管理方案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进度计划安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管理方案完整详尽,得4-5分;2.提供的服务管理方案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进度计划安排基本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管理方案尚可,得2-3分。3.提供的服务管理方案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进度计划安排内容简单,项目管理方案缺漏,得1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安全服务方案(主观分)0~5安全服务方案:1.提供的安全、巡检服务方案安全服务方案(主观分)0~5科学、合理,对巡检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修复和整改具有针对性,得4-5分;2.提供的安全、巡检服务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对巡检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修复和整改合理可行,得2-3分;3.提供的安全、巡检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全面,对巡检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修复和整改缺乏针对性,得1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主观分)0~6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1.提供的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与项目采购需求完全吻合,图文创作功能模块描述清晰,且服务内容描述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得5-6分;2.提供的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与项目采购需求基本满足,图文创作功能模块描述基本符合,服务内容描述合理,得3-4分;3.提供的智能创作、AI编辑服务方案内容描述简单,图文创作功能模块描述及服务内容描述缺漏,得1-2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0~6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方案(主观分)服务方案:1.提供的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方案贴合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得5-6分;2.提供的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尚可,得3-4分;3.提供的媒体智能审核、一键多发工具服务方案内容描述不清,实际情况与实施方案操作性欠佳,得1-2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主观分)0~6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1.提供的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实施方案贴合实际情况、合理清晰,具有操作性,得5-6分;2.提供的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实施方案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尚可,得3-4分;3.提供的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内容描述不清,实施方案操作性欠佳,得1-2分;智能媒资、智能算法推荐服务方案(主观分)0~6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主观分)0~6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1.提供的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贴合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得5-6分;2.提供的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尚可,得3-4分;3.提供的数字人定制服务、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内容描述不清,实际情况与实施方案操作性欠佳,得1-2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运行维护保障服务(主观分)0~6运行维护保障服务:1.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贴合实际情况,实施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得5-6分;2.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符合实际情况,实施方案操作性尚可,得3-4分;3.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内容描述不清,实际情况与实施方案操作性欠佳,得1-2运行维护保障服务(主观分)0~6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主观分)0~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类目描述完整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得4-5分;2.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类目描述尚可、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2-3分;3.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内容、类目描述不清、实施方案操作性欠佳,得1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故障应急处理方案(主观分)0~4故障应急处理方案:1.提供的故障应急处理方案清晰全面,计划合理、处理方案具有针对性,得4分;2.提供的故障应急处理方案基本符合项目需求,计划可行,处理方案针对性尚可,得2-3分;3.提供的故障应急处理方案部分内容缺漏,计划方案不够全面,无针对性或不能解决故障问题,得1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技术产品能力(客观分)0~6技术产品能力:依据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供的相关软件产品著技术产品能力(客观分)0~6作权证书,列如:智能知识系统写作软件产品、全媒体矩阵管理平台软件、全媒体生产运营管理平台软件、融媒开放平台软件、网络视频综合管理云平台软件、融媒体资产管理软件等软件产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经理(客观分)0~3项目经理:1.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五年及其以上的同类项目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2.项目经理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1分,未提供得0分。团队人员配置(客观分)0~2团队人员配置:1.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15人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得2分,未提供得0分;2.依据项目服务团队的资格及从业经历,工作能力、相关经验、与本项目的匹配角色及详细团队人员清单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0-3分。团队人员资格、能力、经验(主0~3团队人员资格、能力、经验:观分)依据项目服务团队的资格及从业经历,工作能力、相关经验、与本项目的匹配角色及详细团队人员清单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0-3分。类似项目业绩(客观分)0~5类似项目业绩:1.提供清晰可辨的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证明以响应人实际提供的合同扫描件为准(响应人提供的合同案例应包含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和签字盖章页等);2.响应人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及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企业综合能力(主观分)0~5响应人需提供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等:1.响应人综合服务能力卓越、履约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得4-5分;2.响应人综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得2-3分;3.响应人综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等均存在较多不足,得1企业综合能力(主观分)0~5分。4.此项未做说明得0分。第六章合同条款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供应商信息-联合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2.3服务期限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5.3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5.4甲方根据《采购需求》中的验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5.5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资金支付方式:财政资金支付7.3本合同为总价合同7.4付款进度安排:7.4.1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且财政资金下达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提供成果报告后,采购单位支付合同尾款。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8.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0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15.3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合同中心-补充条款列表][合同中心-其他补充事宜]签约各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七章响应文件的组成(附件)(□正本□副本)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采购编号:310107000250916135737-07273482】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二O二五年XX月XX日1、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采购邀请,(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响应人,(响应人名称、地址),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规定向贵方提交响应文件1份。据此函,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报价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解密之日起日。4.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或其他任何响应。7.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文件提交期间网上操作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操作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8.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报价货物和相关服务,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名: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公司注册号码:单位类型:黏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姓名)系注册于,(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我方授权委托我方在职职工(姓名,职务)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项目的采购活动,由其代表我方全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响应人名称(公章):住所:日期: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手机号码:传真:日期:4、开标一览表普陀区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项目(2025年度)包1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响应报价(总价、元)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2.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的内容报价。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5、分项报价明细表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1智能创作2AI编辑部3智能审核4一键多发工具5智能媒资6智能算法推荐7数字人定制服务8数字人技术支持服务9技术对接服务10个性化定制服务11安全服务12运维保障服务13技术保障服务总报价(小写):总报价(大写):1.响应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格式进行调整。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分。3.响应人应按照《采购需求》和《响应人须知》的要求报价。4.响应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媒体数智化技术购买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