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维保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XJHTFYCG2025-99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三、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评审报价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铄金恒泰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11层KJ-746室
92900.00 元
83610.00 元
96.00分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
满足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个月
合格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刘新民、鲁开新、王栋才(采购人评标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支付金额1383元至代理机构。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
地址:石河子市北三路45号
联系人:王栋才
联系方式:18999332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华通方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北三路爱派国际写字楼22楼
联系方式:0993-2611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欧莉、陈梦雅、刘欢欢
电话: 0993-2611431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99.4 KB)

新疆铄金恒泰商贸有限公司(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函可放于此处,否则,应后置于“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的综合病房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医院)综合病房楼中央空调维保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新疆铄金恒泰商贸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1人,营业收入为236.01万元,资产总额为66.89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新疆铄金恒泰商贸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5日说明:1.重要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函附件1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及提交要求,否则,因填写或提交等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须自行承担。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