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5)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agpyj20250819048
二、项目名称: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城镇永贵南大街43-1号(自主申报)
91130629ma0ew4g0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服务1年
141630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健、韩淼、孙学梁、王继荣、刘楷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红莲西街120号
联系方式:0312-5560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
联系方式:0312-5566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12-5566315
十、附件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采购人):我公司参加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8.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0日说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提供并加盖公章。河北雄安新区政府采购“双盲”评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AGPYJ20250819048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三部分资格审查....................................................................................................-3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2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1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62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8-2-前言温馨提示1.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温馨提示近年来,新区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多数情况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3-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温馨提示【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4-3.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在历史政府采购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供应商因《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造成自身损失,也有供应商因为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受到质疑、投诉,请供应商务必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免给自己带来损失。常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情形有(包括但不限于):(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货物名称、制造商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的标的不全,存在漏项。(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供货类中小企业为经销商,而非制造商。(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供货类制造商无相关生产许可证。(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中小企业类型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不匹配。(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信息不是上一年度数据。(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参照的标准有误。政府采购项目所依据的划型标准应当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温馨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便利化,帮助供应商准确理解和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减少供应商因《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错误造成损失,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现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说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供各有关供应商参考使用。同时,郑重、善意提醒供应商,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我司发现供应商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5-4.关于规范制作《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提示我司在工作中发现,多家供应商因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不符合招标要求导致废标,造成自身损失。现提示:请供应商务必严格遵循技术标(暗标)编制规范,确保文件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条款,避免因内容不规范或格式偏差导致文件被判定无效或影响评审结果。现将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提示如下: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常见的因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不符合要求被否决的情形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标(暗标)文件》中的字体字号未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2)《技术标(暗标)文件》中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3)《技术标(暗标)文件》中设置目录、页眉、页脚和页码。(4)《技术标(暗标)文件》中的图表格式混乱,存在公司标识或可追溯的标记。(5)《技术标(暗标)文件》中的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未统一设为左对齐,页边距未按要求设置为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行距未按要求设置为固定值30磅、段落前后有空行,首行未缩进2字符,存在空格等。(6)《技术标(暗标)文件》中出现供应商的名称或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6-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内容。【温馨提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便利化,帮助供应商准确理解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减少供应商因技术标(暗标)文件不符合文件编制要求导致否决的情形,现就《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作出如上提示,供各有关供应商参考。若在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疑问,可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咨询,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投标资格。本提示仅为对供应商《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的提示,并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变更。所有评审依据以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7-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AGPYJ20250819048项目名称: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44.8292万元最高限价:144.8292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建筑面积约5024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房屋维护服务、能源费用代缴、环境提升设施维护等个性化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服务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绿色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8-方式:其它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上传经CA加密的JMBS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依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址: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信息受理地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登录网址→交易响应方登录→免费注册。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咨询电话:0312-5620125。3.本项目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电话:4009982981、河北CA电话:0312-7208815,请供应商拨打办理电话办理。请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须在有效期内,如期间进行续费、变更等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4.请供应商规定时间内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打开政采云网址→使用省平台账号登录→首次登录需关联政采云→获取采购文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形成JMBS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电话:95763。5.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开标评标(按要求提前完成浏览器环境检测)→进入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进入开标大厅,等待组织机构开启解-9-密。技术电话:95763。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7.本项目质疑受理方式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投诉受理部门为新区财政部门,地址: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联系方式:潘老师0312-5619379。8.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督工作提供交易场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实时监督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并依法合规进行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红莲西街120号联系人:齐老师联系方式:0312-55606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C3栋三层联系人:阮老师联系方式:0312-55663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12-5566315-1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是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否□是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询问方式询问送达形式:供应商可拨打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312-5566315进行询问。8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9开标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采购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1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4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否□是15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6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否□是,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1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8投标文件提交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上传经CA加密的JMBS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19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联系电话:0312-5560600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红莲西街120号20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投诉联系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312-5619379通讯地址: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2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综合评分法: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按照评审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最低评标价法:投标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代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排序。2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20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物业管理24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否25实现预留的形式☑本项目不适用□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对于要求签字、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以外(投标人资格声明、联合协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14-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服务热线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2-5620125(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95763(政采云平台)北京CA(雄安政采版)办理电话:4009982981河北CA办理电话:4007073355、0312-7208815技术支持电话:95763(政采云平台)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5-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供应商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17-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18-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19-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0-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21-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22-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服务情况明确作出响应,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对于要求签字、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23-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以外(投标人资格声明、联合协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24-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25-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6-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27-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28-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4)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则应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须投标人提供,1-3信用记录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审查结果-3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144.8292万元,最高限价144.8292万元,其中:(1)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保险、保洁设备、各岗位制服、材料费、设备及耗材(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扫地车、洒水车、巡逻车、扫地机、对讲机、工程维修工具等。耗材包括但不限于保洁耗材、办公耗材、卫生耗材、会议保障耗材、各类标志、标识等物业服务所需耗材、低值易耗品等)、绿化养护费、维修及材料费、管理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2)中标人需提供本次物业管理中所涉及的工具、秩序人员的安防装备及用品,其费用包含在物业采购合同金额之内,由中标人承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泵、吸尘器、气泵、维修工具、烘干器、胶皮警棍、对讲机、电钻、电锤、打孔、割草机、除雪用具用品、洗手液、垃圾袋、纸盒、卫生纸、办公用品、扫把、拖把、杀虫剂等,品质保证质量良好,采购前须经招标人确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持续服务1年3、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4、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30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的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2)除首付款外,第二、三笔费用分别于第二、三服务周期(每个付款周期为3个月)结束考核后1个月内支付;第四笔费用于合同最后一个服务周期结束验收考核后根据应支付总额除去前期累计支付金额后1个月内完成支付。(3)对付款周期内各次考核的月综合平均分c取算术平均分,作为物业服务费支付的主要依据。算术平均分在90分以上,全额支付本付款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用;-32-90分以下,按照(90-算术平均分)%的比例对本付款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用进行扣除。(4)此外,若出现《物业服务考核及奖惩办法》中出现的奖惩情况,需按相关约定给予奖励或扣款。5、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总体要求政治可靠、形象端庄、行为规范、训练有素,持有健康证明、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政审合格后上岗,特殊设备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序号岗位人数下限性别要求1项目经理1不限项目经理为投标人单位员工,大专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3年(含)以上的项目经理工作经验;1.自觉遵守和执行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各项规定、要求、管控措施;2.全面负责项目物业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采购方的管理方针、管理目标,带领全体员工努力工作;3.要求能够保密、着装整齐整洁、文明礼貌、责任心强。2保安人员4男性保安人员要求以专业人员为主,身体健康,5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后出生),退伍军人优先;1.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意识强、忠于职守、严守工作纪律;2.具有高度的警惕性和防卫的灵活性;3.要求能够保密、着装整齐整洁、文明礼貌、形象良好。4.掌握绿化养护知识,有一定的绿化管理经验;5.按照项目经理及校方要求完成其他工作。3保洁员6不限保洁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1.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卫生意识强;2.能够保密、着装整齐整洁、文明礼貌;3.服从意识强,服从管理,听从安排。4.掌握绿化养护知识,有一定的绿化管理经验;5.按照项目经理及校方要求完成其他工作。4中控人员4不限中控人员5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全部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同于“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1.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熟悉主楼及配楼内部消防系统、监控系统;2.能够保密、着装整齐整洁、文明礼貌、责任心强;3.按照项目经理及校方要求完成其他工作。5工程维修人员1不限工程维修人员5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具有高压电工证;1.掌握电气、暖通、消防、土建、给排水、电梯、设备维保等方面知识,熟悉主楼及配楼内部运行系统;2.自觉遵守和执行与体系相关的各项规定要求,管控措施;3.能够保密、着装整齐整洁、文明礼貌、责任心强;4.按照项目经理及校方要求完成其他工作。6宿管人员63名男性;3名女性宿管人员年龄55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1.退役军人优先,有过从事教育行业或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2.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对学生有爱心,吃苦耐劳;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拥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个人素质,在处理宿舍管理事务时能够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学生;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够有效地管理宿舍并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1)项目经理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劳动合同、毕业证书、项目经理工作经验承诺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在投标文件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处提供证明材料。*(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保安人员到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在投标文件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处提供承诺书。-34-*(3)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全部进驻人员与采购方签订保密协议书。在投标文件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处提供承诺书。*(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按照不低于上述最低配置要求的人员数量和人员资质条件投入到本项目中。在投标文件八、其他必要的商务资料处提供承诺书。6、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物业服务考核及奖惩办法》标准,组织项目验收。1.物业服务考核及奖惩办法1.1考核标准及工作程序1.1.1该考核办法结合物业服务标准每月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见附表,即分数a)每月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中一项,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总分为100分,每月学校对物业服务进行一次考核(分数b),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月度考核计算月综合平均分c(c=0.5*a+0.5*b)。月综合平均分c连续两个月低于80分(不含),学校有权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每月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服务情况适时组织,当学校本月未进行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时,本月教职工和学生满意度调查分数以物业考核分数为准。1.1.2支付服务费时,对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为三个月)内各次考核的月综合平均分c取算术平均分,作为物业服务费支付的主要依据。算术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全额支付本付款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用;90分以下,按照(90-算术平均分)%的比例对本付款周期的物业服务费用进行扣除。2.考核管理工作程序2.1学校以本服务标准为依据,每发现一处不达标,视情况进行500~2000元的罚款,下达任务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的视情况进行500~2000的罚款。人员配置不齐的情况下按相应的岗位工资成比例扣除服务费用,并进行500~2000的罚款,服务标准不达标视情况进行500~2000的罚款,并由物业负责人在处罚书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报学校领导裁决确认后,双倍处罚。2.2处罚书为月末考核的附件,是月末考核的主要依据,考核表中单项出现两次为一般,三次为不满意,三次以上问题的或物业人员拒不执行下发任务的或因工-35-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即为非常不满意,除对物业公司进行罚款、追究相关责任外,对当事人予以辞退。2.3物业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为学校避免或挽回相关损失的,由物业服务单位报请学校,学校视情况给予500~2000元奖励。2.4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5物业考核表项目序号考评内容考核分值(分)考核得分(分)备注综合服务1按照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配备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2员工佩戴标志,仪表整洁,着装统一,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及时整理日检、周检、月报、季度小结,及时整改4有投诉处理机制,重视学校反映的问题,加强与学校沟通,及时反馈处理结果5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有台账记录6各项物业管理机制健全,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公共秩序维护服务7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执勤记录,认真履行职责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标准扣0.2分,扣完为止8举止文明,姿态端庄,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形象9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核查、大件物品进行审批放行、车辆出入检查工作10学校大门、消防,教学办公区24小时巡逻,有巡查记录411车辆停放有序,大型活动期间、上下学高峰期等时段设有专人指挥车辆行驶12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物防、技防设备和器材,懂得一般救护知识-36-13确保消防、安防设施、电气设备、监控设备等运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汇报14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15无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发生环境卫生服务室内保洁16电梯厢内(含厢垫)保持干净整洁,电梯门壁每月打蜡上光1次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标准扣0.2分,扣完为止17门厅、楼道、教室保持干净整洁18公用部位玻璃和楼道、门框、地板及楼道内设施设备外表保持干净整洁19卫生间保持清洁、干净、无异味、无积水、及时清理脚印、水渍,洗手盆、便池、镜子保持清洁,墙面、水管、隔断、窗台无灰尘,及时清理纸篓20教师卫生间内保持配备有擦手纸、厕纸、洗手液等物品,学生卫生间洗手液等物品充足21楼道垃圾桶外观干净整洁,及时清理桶内垃圾,无满溢污迹、无异味22工作日有专人负责巡查保洁,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发现设施设备损坏及时报告室外保洁23保持院内道路、停车场、楼顶、明沟等室外公共场所干净整洁,无纸屑、口香糖、果皮、烟头等明显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标准扣0.2分,扣完为止24果皮箱、垃圾桶外观保持干净整洁,内胆每周冲洗3次以上,做到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25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每日1—2次,保持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26生活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37-27路灯、楼道灯高杆路灯2米以下部分每周清洁1次,保持干净整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公用部位设施设备每周擦拭1次28大门玻璃、窗保持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29及时消灭“四害”、白蚁等30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下水道、污水井及雨水井等31有专人负责巡查保洁房屋维护服务32制定水电安全运行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并认真履行岗位制度。每发现一处(次)不符合标准扣0.2分,扣完为止33配备专业技术维护、维修人员,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发生重大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办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上门抢修。公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34对水电线路、管路、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的巡查、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档案资料齐全,记录完整、清晰。提供24小时水电工值班服务。绿化养护服务35对树木、花草、草坪定期修剪、养护、施肥,经常进行清除杂草,花草树木无枯死,养护记录完整、清晰会议服务36有专业人员实施会议服务工作37会议对接、会场布置、音响操作、会场服务、会场恢复清洁卫生90%以上能源费用代缴服务38如需能源代缴,能源费用代缴及时,帮助投标人报销有关费用节日、校园文化布置服务39提供和满足节日布置、校园文化布置、传达收发服务、必要的辅助文印服务、校园环境提升等服务。5总分100学校物业管理负责人: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人:-38-7、其他(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技术标内容(一)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建筑面积约50240.00平方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园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房屋维护服务、会议服务、能源费用代缴、环境提升设施维护等个性化服务。(二)服务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1.《物业管理条例》;2.《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4.《体育场馆公共安全通用要求》(GB/T22185-2008)。上述标准按照最新版本执行,如规范内容冲突,以要求高者为准。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物业服务,具体包括:1.1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为维护学校安全和工作秩序,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查验,对校学校区内车辆、道路和环境秩序进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向学校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39-1.2环境卫生服务,对学校公共场所进行日常清洁维护,确保校园环境维护、卫生消杀、垃圾处理等到位。1.3房屋维护服务,健全房屋档案,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等,定期检查房屋使用和安全状况,及时完成维修任务。1.4校园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设备间等所有校园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同时管理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避雷系统等,及时保养和维修,确保正常安全运行。1.5绿化养护服务,定期巡查绿化区域,根据相应养护方法进行管理,保持良好的观赏效果,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更换树木,构建良好的园林景观。绿化定期修剪,夏季每两周修剪一次。1.6能源费用代缴服务,及时为学校代缴水、电、气、暖等能源费用,协助学校和有关单位做好费用结算等工作。1.7环境提升设施维护等个性化服务,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计划和方案,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帮助学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环境绿化、污染防治。协助学校进行校园文化创建,开展或参与行业重大活动。建立并管理本物业项目权属内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设备使用说明和图纸、维修养护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竣工验收资料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档案。投标人应在服务期限终止时,将所有本项目有关的档案资料移交给采购人。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1.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服务人员根据招标方的需求留有充足的物业岗位人员24小时值班,工作时间全员在岗在位。2.安全和保密要求2.1安全要求。物业公司应在学校后勤保障部门的管理下,严格门卫执勤、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等的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配备必要的安全防范装备,加强经常性安全防范工作,常态排查用水、用电、用气、消防设施安全隐患,严防发生触电、火灾等校园安全事故。同时,物业公司应对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各类事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处理措施,把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危害性控制降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正常运行。-40-2.2保密要求。物业公司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政审,与经理、秩序维护、保洁、工程等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定有关的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不定期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物业公司需按照本项目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相关的物业服务工作,其中,电梯维保、消防维保等设备设施运维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费用由物业公司支付。本物业服务所需用品及产生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标准及要求一基本要求(一)管理机构设置1.设置物业服务点。2.物业服务点办公场所整洁有序。3.配置必要办公用品(如办公家具、电话等)。4.相关管理证照、制度张贴上墙。(二)服务时间1.学校工作日在物业服务点、门岗、公共区域、绿化等区域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工作2.节假日有物业服务人员值班,并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秩序维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修剪、设施设备维护等。3.设施设备维修服务、房屋维护服务、秩序维护服务、求助、投诉等服务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示服务电话、接受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受理、回访记录详实、完整。二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一)人员要求1.对日常安防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正确使用消防、物防、技防等器械和设备。3.上岗时佩戴统一标识,穿着统一制服,行为规范,举止文明。(二)门岗服务1.提供24小时值守服务,有值班记录。2.提供来访人员、车辆登记服务,对大型物件的进出实行记录。固定停放车辆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相关权利义务,车辆进出记录完整。临时车辆进出登记及时,记录完整。3.维护出入口秩序安全稳定,遇有重大社会事件,严格按照招标人和学校规定执行临时措施。4.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道闸等设施运行良好。5.机动车车辆停放有引导,停放有序。非机动车辆摆放整齐,无乱停乱放现象。6.停车位标识规范、清晰,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车位平面图、管理规定、紧急联系电话等公示于显著位置。(三)巡逻服务1.白天每两小时巡逻一次,夜间每三小时巡逻一次,重点部位有明确的巡逻要求,并有巡查记录。2.首次接到火警、警情后3分钟内赶到现场,协助保护现场,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汇报上级和相关部门。3.在遇到异常情况、突发事件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并及时汇报上级和相关部门。(四)消防设施和救助(监控服务)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2.消防控制室显著位置张贴操作人员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实施24小时监控。4.监控室收到报警信号后,秩序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接受救助要求,解答询问。5.消防控制室有专职值班员,24小时双岗值班,值班记录完整。6.监控设备完好无损,保证正常使用。7.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按幢设置在楼层明显位置。8.安全疏散通道通畅,疏散标识规范醒目。9.消火栓柜、消防卷帘、防火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应急灯等消防设施完好、齐备,可随时启用。10.消防水泵、管网、闸门等设备运行正常,测试、维修、保养记录完整,水压正常。11.消防报警系统自动、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防排烟系统手动、自动启动正常,火警联动正常。三环境卫生服务-42-(一)垃圾收集及清运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楼层设置垃圾投放箱、桶,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桶清洗干净无臭味、异味。及时垃圾清运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垃圾、油污垃圾、厨余垃圾等的清运。(二)教学楼、办公楼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天至少清洁2次,干净整洁,清洁记录完整。(三)楼道、通道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天至少清洁1次,清洁记录完整。(四)楼梯扶手、公共窗台、消防栓箱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周至少清洁2次,保持干净、无灰尘,清洁记录完整。(五)公共玻璃窗、雨阳棚、屋面天台、天沟等按照操作流程要求,制定计划卫生时间表,保持清洁、无垃圾,清洁记录完整,且保证每学期将学校楼体外所有窗户清洁一次、纱窗清洗一次。(六)天花板、楼道灯、路灯按照操作流程要求,制定计划卫生时间表,每月至少清洁1次,目视干净,无蜘蛛网,清洁记录完整。(七)宣传栏等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周至少擦洗1次,表面无污迹,清洁记录完整。(八)公共卫生间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天至少清洁3次,无污渍、异味,清洁记录完整(九)电梯轿厢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天清洁1次,不锈钢材料装饰的轿厢每周上1次保护液,表面光亮,无污迹,清洁记录完整。(十)供水水箱按照操作流程要求,制定卫生计划时间表,按规定时间定期清洗,水质达标,清洁记录完整。(十一房屋外墙按照操作流程要求,目视洁净无污垢,视情况进行外墙清洁,清洁记录完整。(十二道路、场地、绿地、明沟按照操作流程要求,道路、场地、绿地每天打扫1次,目视地面、场地、绿地清洁无杂物;明沟每周清扫2次,无杂物、无积水,清洁记录完整。(十三雨水、雨水、污水井污水管道1.按照操作流程要求,至少每季度疏通1次,汛期增加巡视频次,视情况随时疏通,清洁疏通记录完整。2.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季度检查清理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清洁疏通记录完整。(十四)化粪池按照操作流程要求,每季度检查1次,发现异常及时向学校汇报;化粪池无溢满,并有检查记录。(十五)消毒灭害按照操作流程要求,公共环境每季度消杀2次,夏季每月消杀1次,每半年灭鼠1次,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进行消杀或按有关部门的布置进行消杀,消杀记录完整。四房屋维护服务(一)维修维护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立房屋维修维护制度。需要维修时,属于小修的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维修,属于大中修的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批后组织实施;房屋维修维护有记录、有完备的手续,维修经费的开支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单次维修1000元以下物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泵维修、桌椅维修、电梯维修和弱电系统维修等)。(二)房屋结构1.每季度对房屋的地基、承重结构、楼梯楼道、消防通道、办公楼的门窗、屋面、外墙面、道路和其他设施进行巡查并有记录。2.每年2次以上对房屋结构进行检查,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季度检查1次,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应及时按维修制度组织修复。(三)门窗每半月巡视门窗1次,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四)楼内墙面、顶面、地面墙面、顶面粉刷层无剥落,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缺损。(五)管道、排水沟、屋顶每月1次对屋面泄水沟、楼内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汛期6月至9月每半月检查1次);每半年检查1次屋顶,发现防水层有气鼓、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修理。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六)围墙每半月巡查围墙1次,发现损坏按制度及时修复;铁栅栏围墙表面无锈蚀,保持围墙完好。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七)道路、场地每半月1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平整、无破损、无积水,侧石平直无缺损。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八)景观园林每半月1次对景观园林等进行巡查,发现损坏按制度及时修复;保持原有面貌,保证其安全使用。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十)标识、安全标志1.楼层、公共设施、设备房、地下车库、道路等有明显标识。2.定期检查,对破损、损毁及时更换。3.危险隐患部位应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并在主要通道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每月检查1次。4.保证标志清晰完整,设施运行正常。五校园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一)健全制度1.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设备台账、设备卡、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2.按法规要求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属于小修的应及时维修,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的提醒使用单位确认并制定维修计划报批后实施,维修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设备设施维修及时率99%以上,合格率100%。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3.设备设施需外包维修保养的应有外包维修协议,检验记录齐全。4.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运行、保养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二)人员要求1.配备专职的机电维修人员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保养工作,维修保养记录齐全。2.设备夜间运行有专人值班,实施24小时服务。3.每天1次巡视设备设施,并有记录。4.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资质,需持证上岗。(三)供水系统1.每周对供水设备检查3次以上,每季对水泵润滑点加油,每季1次对泵房、管道等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1次水泵,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整洁。每年定期2次清洗水箱、蓄水池,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用水标准。2.投标人负责净水机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包括但不限于净水配件更换4.水箱、蓄水池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必须安装金属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养。5.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四)排水系统(二级生化处理)1.每天2次检查污水泵、提升泵、排出泵,每季1次润滑加油。2.每年2次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维护。3.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周边基本无异味和明显噪声,过滤格栅无堵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4.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五)照明系统1.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灯具完好;照明灯亮灯率在99%以上,维修更换及时率100%。2.每日1次巡查室内、室外电气柜,遇有故障及时处理,每年1次电气安全检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正常。3.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六)消防系统1.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2.消防设备设施至少每一个半月运行保养一次;设备设施完好,随时可投入使用。3.消防加压水泵每月启动1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4.消防栓每月巡查1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5.每半月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6.每月试验1次,烟感、温感、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1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更换。7.每月检查1次消防水带、水枪、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做1次放水检查8.每月检查1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9.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10.根据学校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报告。(七)避雷系统1.每年2次检查避雷装置;高层楼宇每年应测试1次,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八)安保系统(智能化系统)1.每月定期保养,保持门禁系统使用正常。2.楼宇对讲系统(可视):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24小时运行正常;对讲主机选呼功能正常,且选呼后的对讲(可视)功能正常,语音(图像)清晰,对讲分机开锁功能、门体的(八)安保系统(智能化系统)闭门器等自动功能正常。3.报警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其24小时运行正常;中心报警控制主机应能准确显示报警或故障发生的信息,并同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4.监视系统:不定期进行调试与保养,保证各项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能清楚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的车牌号码,录像功能正常5.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九)电梯系统1.投标人负责电梯及消防设施的年检及年度维护、保养、配件更换服务,需符合国家验收(运行)标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保证电梯24小时运行,轿厢内按钮、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轿厢整洁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委托专业维保单位进行定期保养,每年定期进行1次检测;物业公司应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4.电梯发生一般故障的,专业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修理,一般故障维修停机不超过4小时;发生电梯困人或其他重大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须在5分钟之内到现场应急处理,专业维修人员应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救助。5.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6.根据学校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报告。(十)中央空调1.中央空调委托专业人员或依据物业外包协议管理、运行、维护。2.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十一)备用电源1.按规定周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加注油、水、液等耗材和保养,确保随时应急启用。2.检查和维修记录完整。3.投标人负责维修材料、工具设备等全部费用。七其他服务(一)能源费代缴服务投标人提供代缴学校实际产生各项能源费用的服务,需做好相应票据留存、实际能源使用情况记录等工作,以协助采购人据实结算报销。(各项能源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不含在本项目报价中)(二)节日、校园文化布置服务元旦、教师节、儿童节、春节、妇女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校园文化布置期间,投标人配合学校要求,对教学办公楼、院落等区域进行布置。(三)传达收发服务学校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证件退还等,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注:1.投标人需提供本次物业管理中所涉及的工具、秩序人员的安防装备及所有用品,其费用包含在物业采购合同金额之内,由物业公司承担。(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污水泵、吸尘器、气泵、维修工具、烘干器、胶皮警棍、对讲机、电钻、电锤、打孔器、除雪用具用品、洗手液、垃圾袋、扫把、拖把、杀虫剂等),,品质保证质量良好,采购前须经招标方和学校确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本项目范围内的房屋维修、设施设备维护等,实施前需经招标方和学校确认,保障实施质量良好,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三)其他1.中标人所属工作人员需通过政治审查,身心健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统一着装,干净、整洁,应根据不同的工种配发工服和工号牌,仪容仪表要符合规定标准,讲究礼仪、仪表,态度热情,服务到位,发型要统一。2.中标人应满足采购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各种事项(如:会议室的调整布置,大型物品的出入库、办公家具、副食品等调整搬运等)。3.在学校临时开展的大型会议、有重大活动时,如上述岗位原配置的人数不能满足需要,中标人应及时从其公司内抽调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素质的人员加强力量,以保证正常业务的开展。4.以项目的需求为导向来构建管理和服务的总体架构,所有任职人员的详细资料需报招标人并且得到认可才能录用,所有物业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聘、录用,否则视为违约处理,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5.根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建筑高度、结构形式等)及所用的设施设备,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应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组织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否则视为违约处理。6.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经理、行政综合管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工程主管)应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人员一致,且仅用于本项目不得在其他项目兼任其他职务,一旦录用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否则中标人应该向招标人支付违约-48-罚款,私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罚款为一万元,各主管为五千元/人。相关违约罚款由采购人在每季度付款时从中标人的结算款中扣除。7.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现场常驻办公,招标人会监督考核其日常考勤,无故缺勤按10000元/人/次罚款,如果超过20天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相关违约罚款由采购人在每季度付款时从中标人的结算款中扣除。8.中标人应及时调整不适应工作需求的物业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如招标人认为该管理人员或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必须调整,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一个月内更换完成,否则管理人员按照2000元/人/天罚款,员工按照1000元/人/天罚款,如果超过20天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相关违约罚款由采购人在每季度付款时从中标人的结算款中扣除。9.本项目乙方应按相关要求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并定期进行体检(服务期内至少有一次体检),对不适宜从事服务的人员甲方有权停止聘用。本项目服务期内乙方的工作人员如因身体健康问题出现意外,或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各类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均不负责。乙方需严格按照雄安新区公安局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相关的物业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物业服务人员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果由于劳动纠纷导致群体性事件或者影响物业管理秩序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10.中标人派驻物业服务人员的行为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不得以该行为系相关人员个人行为而免责,如确系个人原因的,中标人承担责任以后由中标人向个人追偿。11.中标人应做好保密工作,并与采购单位及物业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相关协议应提交采购单位备份。12.根据招标人的卫生防疫要求,定期对教学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区域内进行消毒,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电梯轿厢、卫生间、会议室等。防疫期间保证每天不少于2次,并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和招标人、学校要求完成其他临时消毒任务。13.招标人仅为有关物业工作人员提供值班住宿场所,物业人员可以在学校食堂就餐,标准由招标人确定。14.中标人负责驻地室内、室外的地砖、墙砖空鼓、脱落、破损等维修工作,-49-维修工作所需工具设备、人员工费等一切费用及维修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注:以上加*的技术参数、指标为重要参数、指标,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50-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北京市丰台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雄安分校(采购人)的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北京丰职雄安分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2人,营业收入为898.568394万元,资产总额为1304.1134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