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际互联网通讯费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2025)



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0225210200020991-XM001
二、项目名称: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76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中标金额:769.5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911100008016572721
769.5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6.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1
769.5万元
769.5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为全区政务外网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并提供7*24小时互联网接入服务。
服务要求、时间、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王启中 于卓智 屈涛 王经雨 采购人代表:宋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合同履行日期:按招标文件规定
2、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联系方式:张少东,010-83976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号7层            
联系方式:刘老师 高老师,010-82141215 83926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高老师
电 话:  010-82141215 8392675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本级)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13:20

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王启中 于卓智 屈涛 王经雨 采购人代表:宋涛

总中标金额
¥769.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艳明

项目联系电话
010-82141215

采购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8397620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号7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82141215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标结果公告.pdf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采购编号:XCGK-2025-026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招标文件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适用于本项目,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不适用于本项目。第1页共100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XCGK-2025-0262.项目名称: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817.589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17.5894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817.58941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第2页共100页过以下措施进行: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解密时限:解密时限为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后30分钟。第3页共100页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自行进行解密操作。(1)未在电子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程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为保证开标解密环节联系方式畅通,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联系电话请留本地号码。请投标人将项目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chcgzx@126.com。邮件题目为:采购编号+开标解密联系人邮件内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涉及的详见招标文件各章对应条款要求。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010-58511086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400-699-7000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86483801第4页共100页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2注册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第5页共100页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供应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设置超链接确保投标文件目录可跳转至对应的相关资料文件,便于审查评审。2.7电子开标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联系方式:010-83976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2号联系方式:010-82141215010-839267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艳明高珊电话:010-82141215010-83926758第6页共10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01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第7页共100页条款号条目内容4.1样品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01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12.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无须提交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80日历天。条款号条目内容18.2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22.1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租赁VPDN专线3条;(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81000元人民币;(3)其他要求:VPDN专线服务允许中标人中标后进行合法分包,分包前需向采购人提交分包方案,含分包商资质、服务保障措施,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25.6政采贷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26.1.1询问询问提出形式:电话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的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七”。27代理费无第9页共100页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第10页共100页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5.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5.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15〕309号)等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第11页共100页5.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第12页共100页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第13页共100页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4正版软件5.4.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5.5.1根据《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所提供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5.6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5.6.1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第14页共100页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7采购需求标准5.7.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7.2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建设,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其他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本项目如涉及,则具体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15页共100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第16页共100页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11.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第17页共100页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11.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12.2交纳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2.3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保函在线办理。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12.4投标人除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12.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12.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8页共100页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经投标人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12.7.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12.7.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12.7.4终止招标项目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自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12.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2.8.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12.8.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情形。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4.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第19页共100页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本项目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除外。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7.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本项目开标使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开标过程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未第20页共100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疑义或确认一览表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9资格审查19.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第21页共100页2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第22页共100页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政采贷”融资指引: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询问与质疑26.1询问26.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提出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质疑26.2.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评审标准、合同等由采购人提出的内容及采购结束后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采购人义务事项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政府采购组织程序提出质疑的、或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涉及采购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涉及政府采购中心义务事项的,由政府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26.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23页共100页26.2.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6.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第24页共100页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中小企业政策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2-1-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1-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证明材料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3-1本项目对于联合体的要求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表3-2及3-3项规定。3、本表序号3-3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2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要求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投标人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注: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均应当提供资质证书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4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5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参与包的招标文件。注: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且供应商为联合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5获取招标文件体时,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获取文件即视为满足要求。第29页共100页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的;7★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8拟分包情况说明(如有)如本项目(包)非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亦允许分包,且供应商拟进行分包时,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9分包其他要求分包履行的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未超出《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如有)中的规定;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11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含进口产品;13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时,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如该产品已经获得***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亦视为符合要求)3)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含量限制标准。14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5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15串通投标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32页共100页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8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第33页共100页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8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企业。第34页共100页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详见第四部分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详见第四部分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35页共100页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第36页共100页二、评标标准序号分项评分要点及说明分值主客观分1价格(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投标一览表中所有采购品目价格(18个月报价)总和。10客观2投标人相关业绩(10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说明:(1)投标时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及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时所提供的业绩合同首页、金额、盖章页的复印件,在中标后备查合同原件。10客观3管理体系认证(5分)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客观4售后服务承诺(5分)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文件,内容应至少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核心要素: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时限、日常运维保障、备品备件保障、服务期限及范围。承诺文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完整、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涵盖上述要素,且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5分。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承诺文件缺少上述核心服务要素中任意一项的,得0分。5客观5网络接入资源能力(5分)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在北京市西城区行政区范围内具备可使用的光缆、传输设备等通信资源。在收到接通指令后,1-3天内完成北京市西城区行政区范围内采购人要求接入地址处光缆、传输设备的接通操作,确保该地址通信资源可即时使用。全部满足得5分,否则得0分。客观6互联网带宽独享(5分)互联网带宽独享权:采购方互联网接入设备出口至投标人IP骨干节点设备间带宽独享,独享带宽的光纤专线,接入方式为光纤直连等。接入使用的物理链路必须独享,不可复用。全部满足得5分,否则得0分。客观7Ipv6支持及IP地址(10分)投标人提供的互联网出口服务支持ipv6,且提供IP地址: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IPv4、IPv6地址为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IP地址分配联盟分配的属于投标人的专属地址,满足《中央国家机关2024-2025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基础电信运营商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最低可免费提供公网固定IP地址数量,并保持现有IPv4地址不变。IPv6地址:在服务期内,具备提供IPv6地址的能力。IPv6测试地址:在测试期间,免费提供至少与ipv4相同个数的投标人自有的连续公网IPv6地址。IPv6测试能力:在测试期间,能够在1条互联网专线上同时实现IPv6和IPv4互不干扰。全部满足得10分,否则得0分10客观8互联网专线全年网络可用率(5分)互联网专线全年网络可用率:投标人提供网络可用时间/(投标人提供网络可用时间+投标人提供网络不可用时间)×100%≥99.9%,全部满足得5分,否则得0分。客观9网络通信环境、骨干网络备份、网测试数据最优(网络通信环境无中断风险、骨干网络具备多重冗余备份且切换无缝、网络延时极低、丢包率趋近于0)的,得10分;10主观9络延时及丢包(10分)测试数据较优(网络通信环境稳定性良好、骨干网络具备基本备份机制、网络延时较低、丢包率处于行业优秀水平)的,得7分;测试数据一般(网络通信环境基本稳定、骨干网络具备简单备份措施、网络延时及丢包率符合行业基础标准)的,得4分;未提供上述相关测试数据的,得0分。10主观10网络预警监控、流量监控、协议流量限制(5分)得5分:方案中设备配置与测试策略描述齐全、合理:设备配置:明确预警监控核心为含配置、性能、故障/告警、业务、安全管理模块的IP网管系统;流量监控核心为专业流量分析系统;协议流量限制核心为基于深度报文检测(DPI)技术的IP业务识别与控制系统;测试策略:覆盖三大模块核心能力测试,预警监控测指标统计、故障响应及安全防护;流量监控测多维度统计、异常识别定位;协议流量限制测P2P识别准确率及带宽控制效果。得3分:方案中设备配置与测试策略描述较齐全、较合理:设备配置明确三大模块核心设备类型,但未细化核心功能模块等关键信息;测试策略提及三大模块主要测试方向,但未明确具体测试维度或效果标准。得0分。方案中未提供上述相关设备配置及测试策略。5主观11骨干网络覆盖能力(5分)骨干网络覆盖能力较强:投标人IP骨干节点及传输网络已实现招标人业务所需核心区域的深度覆盖,且覆盖区域内节点密度高、网络拓扑结构完善,可保障业务流量的高效、低延迟传输,得5分;骨干网络覆盖能力一般:投标人IP骨干节点及传输网络5主观11骨干网络覆盖能力(5分)基本覆盖招标人业务主要区域,但部分边缘业务区域或分支机构所在地覆盖深度不足,节点密度一般,可满足基础业务传输需求但冗余能力有限,得3分;骨干网络覆盖能力有欠缺:投标人IP骨干节点及传输网络未能覆盖招标人核心业务区域或多个主要分支机构所在地,或覆盖区域内网络架构不完善,无法保障业务稳定传输,得0分。5主观12接入网络覆盖能力(5分)接入网络覆盖能力较强:投标人的接入网络可实现招标人所有终端接入点的无缝覆盖,接入链路类型适配各类场景需求,且覆盖区域内接入资源充足、可快速扩容,得5分;接入网络覆盖能力一般:投标人的接入网络可覆盖招标人核心终端接入点,但部分非核心接入点覆盖不全面或需额外部署转接设备,接入链路适配性有限,基本能满足核心业务终端接入需求,得2分;接入网络覆盖能力有欠缺:投标人的接入网络未能覆盖招标人核心终端接入点,或多数接入点存在链路缺失、技术不兼容等问题,无法满足基础终端接入需求,得0分。5主观13故障处理方案(10分)提供完善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故障分类分级标准、7×24×365单点故障申告受理、核心节点故障倒换措施、明确修复时限、故障通知、出具规范、割接管理),覆盖全环节故障场景且流程可落地,得10分;​提供相对完善合理的故障处理方案,覆盖核心故障场景,但分级精度、割接优化、专项报告机制不足,得7分;提供部分故障处理方案,未覆盖边缘链路、节点切换、割接等关键场景,缺乏精准通知及溯源机制,得4分;未提供故障处理方案的,得0分。10主观14运行服务方案(5分)提供完善合理的运行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7×24×365运维团队配置、本地运维驻点安排、网络出口带宽端到端实时监控、定期巡检(月度运行分析报告+每季度至少1次现场巡检)、带宽扩容能力、运行报告、专属客户经理指派、技术培训服务、投诉处理、1个月测试试用期及全程开通测试报告),得5分;​提供相对完善合理的运行服务方案,具备核心运维能力,但无本地驻点、每日流量报告、专属团队及培训细则,得3分;​提供部分运行服务方案(仅含基础运维响应方式、简单巡检说明、电路开通简要流程),未涉及监控、扩容细化、报告体系、培训等关键内容,得1分;​未提供运行服务方案的,得0分。5主观15应急预案(5分)提供完善合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极端天气、骨干网络中断、出口设备瘫痪、节点瘫痪等多场景处置流程、链路冗余切换方案、关键业务优先恢复机制、应急设备储备清单、应急演练计划、重点时期(重大活动、节假日)通信保障预案、专业应急队伍配置及基础应急通信网络支撑),得5分;​提供相对完善合理的应急预案,可应对常见突发情况,但极端场景覆盖、演练计划、队伍资质等细化不足,得3分;提供部分应急预案(仅含链路中断情况说明、基础响应思路及应急联系电话),未明确切换流程、物资储备、演练安排等核心内容,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的,得0分。5主观第41页共100页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预算总金额8175894元。标的内容:1、为全区政务外网提供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并提供7*24小时互联网接入服务。2、租赁VPDN专线3条(VPDN专线服务允许中标人中标后进行合法分包,分包前需向采购人提交分包方案,含分包商资质、服务保障措施,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3、本项目仅允许1家投标人中标。序号采购服务明细带宽要求数量(条)服务期限备注1互联网接入服务1G518个月突发带宽≥协议带宽140%(无持续时间限制)220M118个月突发带宽≥协议带宽140%(无持续时间限制)3500M218个月突发带宽≥协议带宽140%(无持续时间限制)4VPDN专线10M318个月允许合法分包2.项目背景区信息中心负责全区政务外网的建设及运维工作,按照《北京市政务外网管理办法》、《北京市西城区政务外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区政务外网互联网出口采取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模式。为加强对本区互联网接入的规范化管理,本着需求审核、统一监管、整合服务资源的原则,按照西城区政务外网统一互联网出口工作要求,对西城区2025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进行招标,以确定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中标人将为西城区政务外网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第42页共100页二、商务要求1.实施的期限和地点实施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政务外网机房,实施期限为1至2个工作日。2.付款条件本合同总成交价包含了网络接入所产生的建设、安装、线路迁移、调试、验收、培训、税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最终支付价格按照采购人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计算。采购人分两次向中标人支付此合同每年的全部款项:第一次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第一笔款,即合同总额的50%。在满足先决条件:合同签订且中标人提供发票后完成此次付款。第二次付款: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第二笔款,即合同总额的50%。在满足先决条件:服务期满,中标人通过运维服务考核、完成项目终验且提供发票后完成此次付款,实际支付的金额将按照绩效考核分数和比例扣除相应的款项,实际支付额度以验收结果为准;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未明确指明由采购人承担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根据财政部门结算要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其他结算资料的,中标人应当提供,否则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服务费。由于实行政府集中支付、财政资金拨付延迟等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包括在上述工作日内。3.售后服务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上述带宽7*24小时服务,且故障修复期间备用链路启用时网络覆盖率不低于99.9%。(1)链路发生持续2分钟以上的中断后,在5分钟之内通知采购人;(2)在出现上述中断时、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链路故障,应在30分钟内及时处置,如故障判断为30分钟内无法处置的应即刻启用备用链路;如需现场服务,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3)故障超时解决的,中标人应分析导致故障超时解决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第43页共100页措施,并应在故障处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超时故障分析报告》。(4)单次链路中断持续超过24小时,或自然年度内累计中断时间超过48小时的,该时段对应服务费用不予支付(按实际中断时长比例扣除)。三、技术要求1.基本要求1.1投标人承诺提供7×24不间断网络接入服务,尤其要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节、春节等重点时期的业务连续性,提供7×24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公布7×24免费技术支持及投诉处理电话。1.2投标人建立用户维护资料:对于客户电路、设备进行特殊标记,以保证相关维护资料的准确性,建立详细、完备的线路资料档案和网络运行档案。1.3投标人能够定期、按需为采购人提供网络技术、维护经验方面的培训。1.4投标人应明示违反服务承诺(所有文本提及的指标)的补偿条款。(含本需求“商务要求2”中“断网费用扣除”约定)1.5投标人能够提供流量均衡服务。并承诺每月向采购人提交《流量均衡服务使用报告》(含流量分配情况、均衡效果数据、异常处理记录等)。1.6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务种类:对应互联网接入相关的增值电信业务品类,覆盖范围:包含北京)2技术要求2.1故障处理2.1.1投标人承诺提供完整的服务流程和故障处理时间。2.1.2所提供的网络链路发生持续2分钟以上的中断后,在5分钟之内通知采购人。2.1.3投标人应承诺,在出现上述中断时,在60分钟内给出初步的故障判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故障处理进展情况。2.1.4对于超时解决的故障,投标人应分析导致故障超时解决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并应在故障处理完毕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超时故障分析报告》。2.2应急预案2.2.1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满足业务持续性要求,防止业务中断,第44页共100页保证关键通信畅通。2.2.2投标人须提供《互联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时期互联网保障应急预案》。2.3支持与服务2.3.1中标人设立专门服务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专人上门服务。2.3.2中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说明,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情况说明及联系方式,中标人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采购人的互联网接入服务。项目负责人出现变动需经过采购人同意,并及时通知采购相关情况。2.4服务监管2.4.1中标人实现互联网接入链路的端到端管理,充分保障用户电路的可靠性。2.4.2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对互联网接入服务的监管,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发生的问题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2.5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不得要求采购人提供除项目采购合同外的其他文件。2.6投标人需提交《拟用设备技术方案》,内容至少包含:(1)设备型号、生产厂商、核心参数(含带宽支持能力、IPv6兼容性、冗余备份功能);(2)设备部署方案(含与政务外网机房现有设备的兼容性说明);(3)设备运维保障措施(含备品备件储备、故障更换时限)。2.7技术需求编号功能技术要求及指标1突发带宽突发带宽至少为协议规定带宽的140%,无持续时间限制2扩展性投标人为用户建设的互联网接入线路和设备应具有一定的带宽可扩展性。在突发情况下,一周内提升互联网带宽。3通信环境骨干机房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骨干机房基础通信环境指标、安全保障手3通信环境段、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等。4骨干网络备份投标人应确保骨干链路及相关设备具有冗余备份功能。5网络延时及丢包在50%带宽背景流量下,以64bytes和1500bytes数据包测试,提供平均端到端延时(≤50ms)、平均丢包率(≤0.1%)的测试数据。6预警监控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具有预警监控功能的网络管理平台和安全管理平台,能够提供实时网络异常流量监控,并对异常流量按照严重程度进行分级预警。7流量监测能够监测用户出/入互联网流量,监测内容至少包括带宽利用率、各协议流量大小。8协议流量限制办公时间(9:00-18:00)内,针对大流量下载协议进行限制,在办公时间不得高于用户总带宽的20%。9IPv6协议栈支持互联网出口需全面支持IPv6协议栈,实现IPv6单栈及IPv4/IPv6双栈运行模式,确保与国家IPv6规模部署行动计划要求一致,满足政务网络IPv6改造及业务升级需求。3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中标人提交的《西城区2025年互联网通讯费项目年度服务报告》(含服务记录、故障处理记录、流量监测报告、流量均衡使用报告等)开展验收,每年验收前结合《西城区2025年互联网通讯费项目年度服务报告》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结算运维费用:(1)每违反本需求“商务要求”“技术要求”中任一条款一次,扣除合同总价款0.1%违约金;(2)服务期内无故障、无违约的,视同考核通过,无需额外履行考核手续;(3)全年考核通过的,视为符合项目验收标准。第46页共100页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按照《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以下简称“政采贷”),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采购人应积极配合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无特殊原因,应在收到供应商因融资需要发起的变更收款账户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确认通过。2.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鼓励采购人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完善电子签章管理、合同审核等配套内控机制,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3.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4.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6.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第47页共100页7.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供应商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8.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9.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第48页共100页西城区2025年国际互联网通讯费项目合同甲方:北京市西城区数据局乙方:2025年月日第49页共100页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应进行选择,未选择投标无效):□无偏离(如无偏离,仅选择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采购需求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1.“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90页共10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互联网通讯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