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四川音乐学院2025)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
二、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201号19栋6层612号
4,456,907.23元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
武侯校区学生公寓以岗位职责划分为:宿管主管岗(兼库管)、宿管员(包含门卫岗、保洁岗、巡逻岗)。其中宿管主管1人、等详见招标文件。
1.学生公寓暂列以下禁止行为: 1.1.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在宿舍区域内使用明火(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自行煮饭; 1.2.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未经批准违反规定开展经营服务的;等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1.职业道德 1.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1.2.坚持服务育人,做到为人师表,注重个人姿态。不穿便服上岗,不剃光头、染奇异发型,不拖鞋上班者。 1.3.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关爱学生,等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佳家(采购人代表)、孙鸿玲、卢涛、虞小明、汪永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经与采购人协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计取。收费总额=两个档位收费额累计之和下浮20%,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26738。3.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41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00025210200066066,采购预算品目为C99000000其他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53,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4,953,000.00元。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联系方式:028-8549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338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
电话:028-83381881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相关附件:
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N51000120250024402025092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省思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pdf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类似业绩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人员配置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围限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1.00批4,953,000{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1,1.00批元,总价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1.00批4,953,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版本号:N510001202500244020250928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四川音乐学院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9月28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音乐学院委托,拟对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1.2.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为满足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需求,采购人拟采购武侯校区、新都校区及艺术附中武侯校区宿管管理服务,现拟采购一家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音乐学院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邮编:610000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028-85490032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邮编:610000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联系电话:028-8338188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53,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经与采购人协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计取。收费总额=两个档位收费额累计之和下浮20%,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3.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四川音乐学院和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音乐学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2、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3、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4、验收条件说明: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达到验收条件起1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25%;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考核明细、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考核明细、商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编制或者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异常一致;(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音乐学院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28-84510079转613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邮编:610000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028-85490032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邮编:610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953,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953,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99000000 其他服务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1.00(批)4,953,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1.00(批)4,953,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四川音乐学院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人员数量及岗位职责要求1.武侯校区武侯校区学生公寓以岗位职责划分为:宿管主管岗(兼库管)、宿管员(包含门卫岗、保洁岗、巡逻岗)。其中宿管主管1人、宿管员15人,岗位数量共计16人。楼栋采用包干制,明德楼男生公寓宿管员5人,每天4人到岗上班,1人轮休,尚美苑女生公寓宿管员10人(分5组,2人/组),每天4组到岗上班,1组轮休,轮换岗位倒班休息。1.1宿管主管岗(兼库管,1人)1.1.1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含)-45(含)岁,具有宿管或者生活导师工作管理经验。1.1.2具备综合性专业素养和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以满足高校学生公寓管理这一特殊场景的多元需求。具备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践行“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以爱心和耐心处理学生事务。1.1.3.具有团队管理和冲突调解能力,能有效组织培训、考评宿管团队;可妥善处理学生公寓矛盾、学生违纪等突发事件;具备跨角色沟通技巧,能清晰向学校老师传达外包公司政策,向宿管员解释学校要求,成为学校、投标人和宿管员之间的核心纽带。1.1.4.需在宿管科安排的办公室坐班。其他时间如遇突发事件可视情况电话处理或返校处理。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30。1.1.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宿舍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落实各个岗位职责,负责团队考核、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统筹宿舍人力资源调配;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半小时内调遣人员。1.1.6.对宿管员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熟悉各楼栋宿舍管理工作动态,对宿管员工作表现产生的优秀、不合格、失职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定期向宿管科提交运行分析报告,问题溯源及优化方案。1.1.7.负责库管工作,如:学生公寓物品(保洁员使用的清洁用具,新生清洁工具,宿舍设备、耗材,收缴的违章电器等)的管理及领、用、发工作;寝室空调遥控、学生活动礼品及其他杂物收纳管理工作。1.1.8.每周组织楼栋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学生寝室的安全自查;组织每月一次学生公寓卫生考核,每学期两次公寓大保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1.1.9.负责配合宿管科完成开学迎新工作、退寝工作、文化主题活动、安全活动、各类检查工作(如文明寝室评比、节日关怀等);配合宿管科对各类迎检工作,提供完整数据链支撑。1.1.10.负责各类日常、专项维修;假期维修项目申报明细统计及维修情况跟进反馈。1.1.11.如遇突发情况,无条件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1.2宿管员总体要求(包含门卫岗、保洁岗、巡逻岗,15人)1.2.1.女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含)-60(含)岁,具有宿管或者生活导师工作经验。1.2.2.需具备高度责任感,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主动关心学生生活需求,积极解决实际问题;言行文明,仪表得体,以身作则,体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1.2.3.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安排,无擅离岗位、迟到早退行为;廉洁自律,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售物等与职责无关的活动。1.3.宿管员(门卫岗)岗位职责1.3.1 24小时在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不分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封校除外)。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如临时有学生住校则实行24小时在岗制。门岗正班工作时间:6:30-23:00(实行坐班制);值班时段23:00-次日6:30(可在值班室休息,遇事处理)。门岗副班工作时间:8:30-17:30,协助门岗正班做好大门值守工作。明德楼男生公寓门岗副班需做好明德楼1楼大厅的保洁工作,并协助当天保洁员做好运送垃圾工作;尚美苑女生公寓门岗副班(2人)需完成尚美苑1楼的保洁工作,保洁范围包括:尚美苑大厅、学生处公共区域、会议室、学生活动中心等处,并协助当天保洁员做好运送垃圾工作。1.3.2.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确认学生进入相关楼栋,严禁男女生互串楼栋,严禁学生将自行车以及宠物带入学生公寓。实行来人来访实行登记制,报宿管科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1.3.3.对携带大件物品外出学生,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严禁学生携带学校配备的宿舍物品外出。1.3.4.负责晚归、不归学生的开门服务及学生晚归、不归的登记工作。夜间11点至次日早上6点30分,严禁学生外出,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值班老师和辅导员。1.3.5.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开学迎接新生入住的系列工作。1.3.6.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毕业季的毕业生退寝系列工作。1.3.7.负责楼栋的宣传、通知、公告张贴工作,张贴任何宣传物料必须经宿管科同意。1.3.8.负责学生寝室钥匙保管及新生寝室的钥匙的调试、配备等工作。负责管理消防通道,及公共区域的门锁钥匙。1.3.9.负责相关学生公寓记录的填写工作。1.3.10.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1.3.11.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活动,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1.3.12.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1.3.13.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1.4.宿管员(保洁岗)岗位职责1.4.1.每天至少3次对学生公寓公共区域进行检查、打扫和垃圾清运,随时保持清洁。如遇临时情况,需听从老师安排及时回校。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如临时有学生住校则实行24小时在岗制。保洁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4.2.负责学生公寓区域公区的环境卫生,学生公寓公共区域洗漱池清理工作,垃圾袋的更换,公寓垃圾的及时清理和转运工作(武侯校区需将垃圾转运至学校垃圾房)。1.4.3.如遇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需对学生寝室内卫生及时清理。1.4.4.毕业生寝室退寝后寝室内大保洁(包含地面、家具、门、玻璃窗、阳台洗漱池、厕所便池、厕所墙面)。1.4.5.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开学迎接新生入住的系列工作。1.4.6.每学期两次公共区域大保洁:公共区域地面清洁、楼梯梯步刷洗、墙角刷洗、玻璃擦洗、安全通道门窗清洁。1.4.7.负责配合做好对指定寝室的窗帘等物品的清洗工作。1.4.8.具体工作要求:天花板、墙壁无印迹,无乱贴乱画,无蛛网、尘吊、污物;扶手栏杆、门窗玻璃随脏随擦,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垢;保持楼梯、走廊整洁干净,无垃圾、烟头、痰迹、积水,保持地面本色;环境死角无乱堆乱放,保证洁净卫生;对楼内公共区域及楼外墙面的张贴物应及时发现、清除。1.4.9.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宿管科老师。1.4.10.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活动,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1.4.11.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1.4.12.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1.5.宿管员(巡逻岗)岗位职责1.5.1.负责学生公寓(含空寝室)及公共区域的全天(含凌晨)巡逻工作。协助老师每天检查学生寝室工作;负责检查并监督公共区域卫生情况;认真搞好各楼层、各寝室的巡查工作,收集、反映学生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巡逻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1.5.2.负责节假日期间(寒暑假期间)断水、断电及阳台窗户安全检查工作。1.5.3.负责日常报修汇总、维修人员陪同、处理及检查维修结果反馈工作。1.5.4.负责寒暑期维修项目申报明细及寒暑期维修情况跟进工作。1.5.5.负责搞好宿舍消防和治安工作,有紧急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 1.5.6.负责检查武侯校区走读学生寝室,检查无误后开具《退宿单》工作。1.5.7.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学生调寝、换寝工作。熟知学生住宿分布情况。1.5.8.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1.5.9.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活动,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1.5.10.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1.5.11.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 2.新都校区 新都校区学生公寓以岗位职责划分为:项目主管岗、配电员(兼库管)、宿舍管理员。其中主管1人、库管(配电员)1人、楼长13人、楼栋管理员39人(含门岗、保洁员、巡逻员3类岗位),岗位数量共计54人。栋楼采用楼长负责包干制,含楼长1人、宿舍管理员3人,共4人,每天3人到岗上班,1人轮休,轮换岗位倒班休息(楼长从考核结果优秀的楼栋管理员产生)。2.1主管岗(1人)1.女性,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0(含)-45(含)岁,具有宿管或者生活导师工作管理经验。2.具备综合性专业素养和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以满足高校学生公寓管理这一特殊场景的多元需求。具备高度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践行“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工作理念,以爱心和耐心处理学生事务。3.具有团队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培训、考评宿管团队;冲突调解能力突出,可妥善处理学生公寓矛盾、学生违纪等突发事件;具备跨角色沟通技巧,能清晰向学校老师传达外包公司政策,向宿管员解释学校要求;做好宿管员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排班考勤、工作指导与绩效评估。4.需在宿管科安排的办公室坐班。其他时间如遇突发事件可视情况电话处理或返校处理。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30。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学生宿舍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落实各个岗位职责,负责团队考核、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统筹宿舍人力资源调配;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做到半小时内调遣人员。6.对宿舍楼长、宿舍管理员、配电(库管员)进行日常工作的管理,熟悉各楼栋宿舍管理工作动态,对以上人员工作表现产生的优秀、不合格、失职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定期向宿管科提交运行分析报告,问题溯源及优化方案。7.设立学生意见反馈渠道,重大问题须形成专项报告提交宿管科。建立学生满意度评价体系,每季度开展服务质量调查,整改达标率≥95%。8.负责库房管理的数据统计,如:学生公寓物品(公共区域清洁用具,新生清洁工具,设备、耗材、违章电器等);寝室空调遥控、学生活动礼品及其他杂物收纳管理工作。9.每周组织楼栋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学生寝室的安全自查;组织每月一次学生公寓卫生考核,每学期两次公寓大保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10. 负责配合宿管科完成开学迎新工作、退寝工作、文化主题活动、安全活动、各类检查工作(如文明寝室评比、节日关怀等);配合宿管科对各类迎检工作,提供完整数据链支撑。11. 负责各类日常、专项维修;假期维修项目申报明细统计及维修情况跟进反馈。12.严格执行学校节能减排相关要求。13.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2.2楼栋管理员总体要求(包含楼长、门岗、保洁岗、巡逻岗,52人)1.女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含)-60(含)岁。2.具有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坚持“以学生为本”原则,主动关心学生生活需求,积极解决实际问题;言行文明,仪表得体,以身作则,体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3.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管理安排,无擅离岗位、迟到早退行为;廉洁自律,不得在学生公寓内从事售物等与职责无关的活动。4.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2.2.1楼长(13人)学生寝室管理负责人,熟知门岗、巡逻、保洁岗位职责。负责楼栋日常工作,需定期参加宿管科例会。安排楼栋人员工作时间及各楼员的请假调配,楼栋物资分配等事项。此岗位在优秀的楼栋管理员中产生。2.2.2门岗岗位职责1.门岗24小时在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不分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封校除外)。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如临时有学生住校则实行24小时在岗制。2.知晓学生相关信息,凭学生证或身份证确认学生身份,方可进入相关楼栋,严禁男、女生和非本楼栋住宿学生互串楼栋,严禁学生将自行车以及宠物带入学生公寓。实行来人来访实行登记制,报宿管科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学生公寓。3.对携带大件物品外出学生,进行严格检查和登记,严禁学生携带学校配备的宿舍物品外出。4.负责晚、不归学生的开关门服务及晚、不归学生的登记工作。夜间11点至次日早上6点30分,严禁学生外出,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学生处值班老师和院(系)辅导员。5.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开学迎接新生入住的系列工作。6.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毕业季的毕业生退寝系列工作。7.负责楼栋的宣传、通知、公告张贴工作,任何宣传物料张贴必须经宿管科同意。8.负责学生寝室公物、钥匙保管及新生寝室的钥匙的调试、配备等工作。负责管理消防通道,及公共区域的门锁钥匙。9.负责相关学生公寓记录的填写工作。10.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11.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建设、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12.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13.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2.2.3保洁员:1.负责学生公寓公共区域(含公共洗漱间)卫生的检查、打扫;楼栋门口垃圾桶定期清洗、垃圾袋更换,随时保持公寓的干净整洁。如遇(含非本楼栋)突发情况,需听从老师安排及时到岗。寒暑假期间实行值班制,如有学生住校则和开校期间上班一致。所有楼栋实行楼栋包干制,保洁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2.如遇突发情况,需对学生寝室内卫生及时清理。3.负责毕业生离校后,寝室内部的大保洁(包含地面、家具、门、玻璃窗、阳台洗漱池、厕所便池、厕所墙面)。4.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做好开学迎接新生入住的相关工作。5.每学期两次公共区域、新生寝室大保洁(开学前、期末):公共区域地面清洁、楼梯梯步刷洗、墙角刷洗、玻璃擦洗、安全通道门窗清洁。6.配合做好学生寝室、公共区域窗帘等物品的清洗工作。7.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活动,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8.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9.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2.2.4巡逻员:1.负责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全天的安全巡查工作。巡查、监督公共区域卫生状况,并向保洁反馈落实整改。2.负责收集、反映学生公寓的问题及意见。巡逻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3.负责节假日期间(寒暑假期间)寝室断水、断电及门窗的安全检查。4.负责日常报修汇总、假期维修项目申报统计、维修情况跟进、维修人员陪同及结果反馈等相关工作。5.负责宿舍消防和治安工作,有紧急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 6.检查退宿学生寝室,检查无误后开具《退宿单》等相关工作。7.配合老师完成学生调寝、换寝工作。熟知学生住宿分布情况。 8.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类宿舍文化活动,安全活动、党建活动及各类检查工作。9.不分工作岗位,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10.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2.3库管(配电)员(1人)1.上班期间需在配电房坐班,上班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30。其他时间如遇突发事件可视情况电话处理或返校处理。2.负责学生处及公寓的相关物品(保洁员使用的清洁用具,新生清洁工具,宿舍设备、耗材,收缴的违章电器等)的管理及领、用、发工作。配合各科室物品收领、整理与存放。3.负责学生寝室空调遥控器管理、发放、回收工作。4.负责两个校区免费电量的发放、学生电费充值、配电系统操作、及配合电控系统的维护,电费单的汇总校对。5.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对火灾等紧急突发情况能正确控制、处理,并立即报告。6.负责配合宿管科老师完成各种宿舍文化建设、安全活动,接待各类检查工作。7.每学期开学和期末一起完成学生寝室公区的大扫除工作,每学期放暑假前完成毕业生寝室内部清理工作。8. 如遇突发情况,需无条件的到达工作岗位,服从工作调配,积极完成宿管科老师临时指派的工作。 3.艺术附中生活老师(10人)艺术附中武侯校区配备生活老师3人:白班1人、晚班1人、轮班1人;新都校区配备生活老师7人:白班2人(女生公寓1人、男生公寓1人)、晚班3人(女生公寓2人、男生公寓1人),轮班2人。附中生活老师岗位二十四小时在岗,白班老师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8点,夜班老师工作时间为晚上8点至次日早上8点,寒暑假休息。具体工作需求如下:3.1.女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55岁,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相关宿舍管理或教育行业经验。3.2.生活老师需要负责宿舍楼的安全巡逻、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宿舍区域的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节水、节电等工作。要负责定期检查宿舍的安全设施,确保各种安全措施到位,防止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管理宿舍钥匙,按时开关宿舍楼栋防盗门和灯。3.3.生活老师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包括晚间查房、清点学生人数、处理学生违纪行为等。需要确保学生按时就寝,遵守纪律,并记录和处理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情况。要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进行管理,晚班老师每晚10点负责学生寝室的晚点名,配合值班老师完成查寝工作,11点准时关灯督促学生按时睡觉,早上要督促学生按时起床上课。按照学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宿舍管理,落实来人来访实行登记准入制,学生中途回宿舍,严格凭证确认进入,制止男、女生互串寝室。如遇学生生病,白、晚班老师均需陪同学生前往医院看病,遇其他突发事件需配合学校处理。3.4.生活老师需要负责宿舍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拖扫楼道、擦拭扶手、清理垃圾等,落实宿舍垃圾的及时清理转运(学校垃圾房),组织学生进行卫生检查和评比,确保宿舍环境的整洁。他们还要协助学生整理内务,督促学生打扫寝室卫生,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每年6月高考结束需配合学校完成毕业生退寝离校相关事宜,并负责打扫干净毕业生寝室。每年9月开学需提前将新生寝室打扫干净,配合学校完成迎新工作相关事宜。3.5.生活老师负责宿舍楼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包括水电设施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需要定期检查宿舍内的物品和设施,及时报修损坏的物品,维修事宜的跟进处理,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3.6.生活老师还需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调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3.7.公共卫生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学生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做好宿舍消毒通风等管理措施。对低年级学生或身体不适学生提供额外照顾。如遇寒暑假放假或假期过后的集中大扫除、或者开学迎生等,白、晚班生活老师所有人员需全员参加。生活老师还需要服从学生科监管老师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完成学校或学生科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遇临时性活动需协助学校完成。2★其他服务要求1.学生公寓暂列以下禁止行为:1.1.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在宿舍区域内使用明火(含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自行煮饭;1.2.投标人拟派的人员未经批准违反规定开展经营服务的;1.3.投标人拟派的人员私自留宿他人或未经允许私放无关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园区的(含宿舍服务人员家属);1.4.学校根据宿舍管理需要可以增加其他禁止行为。2.人员其他要求:2.1.投标人拟派的人员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上岗,能胜任学校工作要求,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2.政治清白,品行良好,无性侵害、性骚扰等违法犯罪记录。(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3.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2.4.热爱学校、爱护学生、责任心强。2.5.为保障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中标人须承诺优先聘用现正在学校从事宿管工作的人员(78人),工资待遇不低于(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基本工资标准第一档工资标准。中标人需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意外保险。(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2.6.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不得无故频繁调整服务人员安排。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必须提前书面告知采购人说明原因,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2.7.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给服务人员的薪资按照岗位不同来制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薪酬发放等标准在本项目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按照双方约定的制度,以工作成效为参考,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2.8.除为本项目必备的人员外,投标人还应至少指派一位具有管理经验的项目专职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项目所有人员和与采购人沟通协调等事宜。3.投标人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所有聘用的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每月按时支付人员报酬,投标人拟派的人员因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劳动争议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投标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拟派人员如因公造成伤亡,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善后事宜,涉及医疗救治、补偿或赔偿等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并全额支付所有费用。若因未购买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服务过程中,校方有权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日常勤务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考核,有权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等未认真履行职责的人员提出更换,投标人应在3日内更换,如因所派未尽责而造成学校师生人员伤亡及校产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损失和处理善后事宜。(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5.服装: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服装费用,每人每年至少全新配置夏装2套、冬装2套、春秋装各2套,计入本项目成本,进入总报价。6.其他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含基本工资(按照《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4)4号)基本工资标准第一档计算)、加班费、法定计提费用、社会保险费(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服装费、员工福利、企业管理费用、利润、税金(至少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7.采购人为工作人员提供上班期间的休息室,人员食宿自行解决。3★服务标准1.职业道德1.1.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1.2.坚持服务育人,做到为人师表,注重个人姿态。不穿便服上岗,不剃光头、染奇异发型,不拖鞋上班者。1.3.文明管理,热忱服务。关爱学生,尊重学生隐私权。不讲粗话、脏话,不与学生吵架、打架。1.4.不准与学生有任何经济往来。1.5.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1.6.做到公私分明,不准将公物私用、占为己有。1.7.宿舍的相关检查评比结果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1.8.严禁上班时间抽烟、饮酒,不准酒后上岗。引起不良后果者予以辞退。2.业务工作2.1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大宗物品进出公寓登记制度和钥匙借出严格登记制度,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财产遗失照价赔偿。注重资料收集、整理、保存。2.2学生宿舍禁止脏、乱、差或人走断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2.3.每天晚上按时清点就寝人数并登记,清点人数短信报当日总值班,对夜不归宿者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报辅导员和值班人员。2.4.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上女生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或非本楼人员。2.5.做好内务、卫生、安全巡视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2.6.做好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禁止在公共区域乱钉、乱贴、乱摆放、乱扔等。2.7.保持值班室整洁,做好安全检查和财产管理工作。2.8.宿舍有酗酒、打架现象及时处理和报告。3.劳动纪律3.1.按时上下班,严格做好交接班记录。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3.2.病假、事假应履行相关手续,不履行手续者,按旷工处理。不准私自调班、顶班。3.3.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玩电脑、打游戏、看电视,禁止值班室煮饭、违规用电。3.4.积极配合学校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管理,维护学校荣誉。4.学生公寓管理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值守管理必须实行24小时值守,上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岗,寝室大门开放时间段不得睡觉、看电视或做其他与上班无关的事情;杜绝外来人员和异性进入宿舍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领导、老师到访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进出时段(半小时),均需值班人员做好接待和站立式迎送工作;对外来参观团体及个人探访,必须经相关部门准许后方可进入,在做好责任区域的情况介绍(严禁泄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工作,并事后做好工作记录。不得擅自与外来人员进行交流,特别是涉及突发事件时,严禁接受采访和问询。2来访人员控制管理坚持会客登记制度。严格对外来人员核实身份、记录清楚、明确目的、控制时间,未见学生处签署的意见单,一律不得让其进入公寓区内,尤其不允许推销人员、外卖人员、发放传单人员(含携带传单学生)进入公寓。3大件物品出入管理对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出公寓必须严格盘查登记。寝室家具等公共设施无学生处出门条,不得搬出寝室。核实持有人的身份,明确物品出入的理由,登记清楚。4公寓巡查制度加强公寓楼栋及寝室的安全巡查。分时段分楼层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做到查完有记录,每周将巡查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对在该时段发生的安全事故,按照严重程度追究巡查人员责任。5公共区域保洁白天上班期间实行一级保洁,随时保持公寓楼内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整洁。保洁区域内不得出现烟头、白色垃圾及袋装垃圾。督促所接学生寝室楼栋各楼层走廊(含寝室门口)每天垃圾袋装下楼,并随时保洁,不得出现垃圾堆放现象。楼栋外公区50米范围内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每天保洁2次。6寝室内设施设备维修管理对于自然使用中出现的设施设备故障,一般故障应在报修后8小时内维修到位,需采购材料的应在48小时内维修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需协调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在接到报修起24小时内以纸质档形式移交相关部门(遇节假日顺延)。7学生入住档案管理建立完整的学生公寓入住档案,及时更新数据,每月按时按量进行定期回访,并及时汇报学校相关部门。8晚归、未归登记上报每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配合宿管学生干部对所管理公寓楼抽查学生晚归未归并登记,抽查比例不得低于管理楼栋20%寝室数。对晚归学生要教育提醒归寝时间,对晚归、未归学生及时统计上报学校相关部门。9学生退房的管理所管理楼栋学生退房时必须主动进行房屋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对于收取的维修材料费用,必须开具收据。10学生寝室钥匙及空调遥控器管理所管理楼栋备用钥匙严格保管,以便在紧急状态下满足师生借用的要求,严禁一次借出一串钥匙。借用时严格凭证登记(包括维修人员),记录清楚、标识完整。借出钥匙应立即返还,确保备用钥匙不遗失。做好新生寝室空调遥控器发放和毕业班寝室遥控器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11空置房源管理确保空置的房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12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加强日常保养,完好率达到90%以上。13楼栋巡视教育引导工作及时督促学生将垃圾提下楼,对寝室脏乱差、违纪违规、安全隐患排查,并加强教育引导;发现行为异常学生及时上报;负责开展本楼栋卫生健康教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14应急事件处理制订详实的应急处理预案,报安稳办、学生处批准后严格实施;遇到突发事件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4考核明细(一)主管服务考核内容:1.基础管理能力(1)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例行检查各岗位上岗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脱岗、熟知各个宿舍管理员工作能力和服务态度。未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包庇纵容楼长、宿管员、配电(库管)的违规情况扣2分。未定期巡查,记录并处理管理员的违规行为(如在值班室做饭、使用违规电器、着装规范等),扣1分。 (2)档案管理未准确撰写、编制楼管员的信息档案,扣0.5分。未检查楼栋的学生住宿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更新退宿、调宿记录扣0.5分。未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档案(如维修、纠纷等)扣0.5分。 2.安全与卫生(1)安全管理标准 未监督楼管员是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电路安全,整改安全隐患,记录是否完整,扣0.5分。未监督楼管员定期检查公区消防通道、天台和过道消防门的安全隐患问题,记录不完整,扣0.5分。未组织楼管员定期进行各类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并做好记录,扣0.5分。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盗窃、打架等),扣5分。 (2)卫生管理标准未监督保洁员是否落实工作职责,未做好记录,扣0.5分。3.学生服务与沟通(1)投诉处理及时将学生诉求向老师反馈,并追踪,反馈率≥90%,加1分,反之扣1分。有效处理反馈渠道(如意见箱、线上平台)。未在3天内处理投诉事项扣0.5分。(2)服务满意度调查学生对楼管员服务态度、宿舍的综合评价满意度≥80%(通过匿名问卷或座谈评估)。不满≥80%扣0.5分 60%扣1分。4.团队协作与创新(1)合理调度各楼栋宿管员的人员分配、楼长选拔等工作,团队协作具有高效力。管理工作良好加0.5分。(2)对工作创新提出改进建议并落实(如优化入住流程、文化活动策划)加1分。 5.应急与突发事件处理(1)响应速度如遇突发事件(如火灾、人员伤亡等),15分钟内未及时到场处理,扣0.5分。 (2)流程规范按预案处理流程,未第一时间上报宿舍管理科,并协助相关老师现场处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6.附加考核项学院迎新、毕业生离校、各项文化活动的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符合要求加0.5分。 7.考核方式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基础管理能力(30分)、安全与卫生(30分)、学生服务于沟通(25分)、应急与突发时间处理(15分)。 (二)楼长、宿管员服务考核内容:1基础管理工作(1)考勤与值班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实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长制度。上岗期间需穿工作服、戴整齐、文明用语,保持值班室整洁,违反任何一条,扣0.2分。 按规定交接班违规扣0.1分;无故缺勤违规扣0.5分处理。 (2)制度执行未严格执行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水电,扣0.1分 。男女生互串寝室,校外人员留宿,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导致严重后果者开除处理。 大件物品未登记离寝,违者扣0.2分处理。寝室携带宠物、知情不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者,作扣0.2分处理,导致严重后果者开除处理。 2.安全与卫生管理(1) 安全管理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电路安全,并做好记录,未记录扣0.1分。严禁学生使用违规电器、蜡烛,并做好记录。未记录扣0.1分。发现打架、酗酒、赌博等行为不及时制止不上报,未做好后续跟踪和记录,扣0.2分。(2)卫生及监督按照公寓管理条例和卫生清洁管理管理标准:天花板、墙壁无印迹,无乱贴乱画,无蛛网、尘吊、污物;扶手栏杆、门窗玻璃随脏随擦,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垢;保持楼梯、走廊整洁干净,无垃圾、烟头、痰迹、积水,保持地面本色;环境死角无乱堆乱放,保证洁净卫生;以上检查未合格扣0.2分。对楼内公共区域及楼外墙面的张贴物应未及时发现、清除,扣0.1分。做到公区无六害无积尘、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渍、无卫生死角,完善各项消毒措施确保干净整公区无污垢。未执行扣0.1分。未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及时对传染病学生寝室进行消毒,未做好记录,扣0.1分。未每天督促学生打扫寝室,保持公共区域(走廊、楼梯、卫生间)清洁,扣0.1分处理。 3.学生服务与沟通是否及时响应学生维修申请(24小时内处理),延迟扣1分/天。 未建立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如意见箱、线上平台),未高效及时处理学生意见,扣0.1分。满意度调查,每学期末组织学生评议,满意度低于65分扣考核总分。 4.突发事件处理(1)应急响应 学生生病、冲突等事件是否15分钟内到场处理扣0.5分。 未及时上报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扣0.5分。 (2)记录与报告突发事件未做好登记,未上报宿管科扣0.2分。5.考核方式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基础管理工作(40分)、安全与卫生管理(30分)、学生服务与沟通(20分)、突发事件(10分)。 (三)配电(库管)服务考核内容:1.考勤与值班 是否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保持值班室整洁,扣0.5分。 2.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学校配电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控寝室用电功率、私自对寝室保电和断电,扣5分。未按规定巡查或漏检,每次扣1分。学生寝室电路断电、跳闸、突发停电或设备故障15分钟内到场扣0.2分。出现私拉乱接现象知情不报、故意隐瞒、私自提高用电功率、安全事故等问题,扣0.5分。3.物品管理按要求对物品出入库管理进行登记,导致物品不明遗失,扣0.5分。每月未定期对库房进行清理盘存,扣0.5分。4.考核方式量化评分(满分100分)考勤与值班(50分)、制度执行 (25分)、物品管理(25分)。(四)艺术附中生活老师服务考核内容: 一、基础管理工作1. 考勤与值班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实行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时长制度。上岗期间需穿戴整齐、文明用语,保持值班室整洁,违反任何一条,扣0.2分。 无故迟到扣3分/次;无故缺勤扣5分/次;无故旷工扣10分/次。不服从学校及学生科管理、安排扣10分/次。 2. 制度执行未严格执行宿舍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宿舍大门、水电,按时晚点名,扣0.1分 。男女生互串寝室,校外人员留宿,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导致严重后果者开除处理。 大件物品未登记离寝,违者扣0.2分处理。寝室携带宠物、知情不报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者,作扣0.2分处理,导致严重后果者开除处理。 二、安全与卫生管理1. 安全管理未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电路安全,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未记录上报扣0.1分。严禁学生使用违规电器、蜡烛、私拉乱接插线板等,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学生科。未记录上报扣0.1分。发现打架、酗酒、赌博等行为不及时制止不上报,未做好后续跟踪和记录,扣0.2分。2. 卫生及监督按照公寓管理条例和卫生清洁管理管理标准:天花板、墙壁无印迹,无乱贴乱画,无蛛网、尘吊、污物;扶手栏杆、门窗玻璃随脏随擦,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垢;保持楼梯、走廊整洁干净,无垃圾、烟头、痰迹、积水,保持地面本色;环境死角无乱堆乱放,保证洁净卫生;以上检查未合格扣0.2分。对楼内公共区域及楼外墙面的张贴物应未及时发现、清除,扣0.1分。做到公区无六害无积尘、无杂物、无异味、无污渍、无卫生死角,完善各项消毒措施确保干净整公区无污垢。未执行扣0.1分。未在校医院的指导下及时对传染病学生寝室进行消毒,未做好记录,扣0.1分。未每天督促学生打扫寝室,扣0.1分处理。 三、学生服务与沟通1. 是否及时响应学生维修申请(24小时内处理),延迟扣0.5分/天。 2.满意度调查,每学期末组织学生评议,满意度低于65分扣考核总分。 四、突发事件处理1. 应急响应 学生生病、冲突等事件是否5分钟内到场处理扣0.5分。 未及时上报或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扣0.5分。 2. 记录与报告 突发事件未做好登记,未上报学生科扣0.2分。五、考核方式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基础管理工作(40分)、安全与卫生管理(30分)、学生服务与沟通(20分)、突发事件(10分)。 (五)考核应用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各岗位考评分≥85 分为合格,全额支付应付款项;考评分<85 分为不合格,85分以下每低一分扣中标人应付款项1000 元,岗位考评分<75分(含)以下,采购人可直接解除合同。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要求与评审标准相对应的内容:1.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及公司自身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1)项目总体服务设想;(2)项目整体服务计划;(3)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方案;(4)学生公寓保洁服务方案;(5)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管理方案;(6)学生公寓安全秩序管理方案;(7)学生公寓消防管理服务方案;(8)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9)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预案;(10)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组织机构。 2.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类似本项目业绩。3.投标人需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配备专业人员的能力。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武侯校区、新都校区及艺术附中武侯校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为准。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明细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通过季度考评的方式对中标人宿舍综合保障服务进行评价,组织考评小组对服务情况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个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寒暑假及节假日和每年12月份的财务结算期),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2、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个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寒暑假及节假日和每年12月份的财务结算期),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3、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个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寒暑假及节假日和每年12月份的财务结算期),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4、每季度考核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上个季度费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寒暑假及节假日和每年12月份的财务结算期),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服务期内,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中标人违约事件或采购人违约事件,守约方可以向对方提出合同终止通知,提前终止合同。 1、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1)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 (2)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进行转让的; (3)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4)被依法吊销、注销、关停的; (5)中标人岗位考评分<75分(含)以下; (6)服务期内,中标人与职工发生劳资、工伤等纠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裁决后仍不处理,导致职工越级上访或引发群众性事件的; (7)中标人擅自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变更公司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未向采购人尽告知义务的; (8)中标人未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本项目管理维护义务,导致采购人重大资产发生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灭失、损坏、迁移、改变使用性质等; (9)中标人拒不接受采购人及监督管理部门检查、调度指挥,或者殴打谩骂监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0)未经法定程序或未按正常渠道,组织、引导、人员罢工、上访或引发群众性事件,造成恶劣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11)法律、法规禁止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其他行为,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 2、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 (1)采购人拒不支付合同项下任一款项达6个月的; (2)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争议管辖的解决: (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引用的国家标准、地方或行业标准,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或项目执行阶段,若有新标准发布时,按发布的有效最新标准实施,本采购文件或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再就此进行调整。(本点无需投标人响应)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一般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在有效期内;②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2.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其他组织提供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多证合一证照扫描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和出具报告机构、人员的证照)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特定资格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性审查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由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进行确认,评标委员会通过开标记录表进行查看。投标(响应)函2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以此为准)因系统固化原因,“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的审查具体标准和要求以此为准: 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单独提供承诺函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承诺函;无明确要求的,只需投标人按照投标(响应)函中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3 非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 不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应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采购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属于无效响应。报价表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90.00分报价得分1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评标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详细评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含:(1)项目总体服务设想;(2)项目整体服务计划;(3)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方案;(4)学生公寓保洁服务方案;(5)学生公寓设施设备管理方案;(6)学生公寓安全秩序管理方案;(7)学生公寓消防管理服务方案;(8)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分析;(9)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应急预案;(10)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员组织机构。以上十项内容无缺项且无缺陷的得60分,每缺一项内容扣6分;每存在一处缺陷的扣3分,单项内容扣减分值不超过6分。 注:存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方案内容前后表述矛盾;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仅有标题无说明阐述;适用(引用)的规范及标准错误或已废止等任意一种情形。60.0000主观项目实施方案.docx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每具有1个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3分,本项最多可得15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期内至少一次资金支付凭证;同一业主单位不重复计分。15.0000客观类似业绩.docx人员配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武侯校区宿管主管(兼库管)、新都校区主管、项目专职负责人)中,每有一人具有宿舍管理或生活导师等同类项目五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的得5分,最多可得15分。 注: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服务单位公章。15.0000客观人员配置.docx价格分合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 序号 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以“C1”表示)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类似业绩.docx详见附件:人员配置.docx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docx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________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服务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四、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标准和方法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项目实施方案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格式不限。但应包含且不限于:综合评分明细表涉及内容。版本号:N510001202500244020250928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四川音乐学院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9月28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音乐学院委托,拟对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4401.2.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3.招标项目简介为满足学校学生宿舍管理需求,采购人拟采购武侯校区、新都校区及艺术附中武侯校区宿管管理服务,现拟采购一家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第2页-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音乐学院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邮编:610000联系人:梅老师联系电话:028-85490032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邮编:610000联系人:谢孝寒、佟巍、乐敏-第3页-联系电话:028-83381881-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953,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经与采购人协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1.5%,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0.8%”计取。收费总额=两个档位收费额累计之和下浮20%,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号:51001406137051526738。3.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宿舍综合保障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