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装备设备 证照检查仪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LLT2025150(招标文件编号:JLLT2025150)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七路25号泰然苍松大厦十七层1705
中标(成交)金额:26.9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照检查仪、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视Maxvision
盛视Maxvision定制、盛视MaxvisionMV8028
5台、4台
20760.00元、41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志洪、张捷、王会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6666号
联系方式:牟警官 0433-221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
联系方式:薛晖 0433-2333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晖
电 话: 0433-233313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延吉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09: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志洪、张捷、王会斌
总成交金额
¥26.9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晖
项目联系电话
0433-2333132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
延吉市长白山西路66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牟警官 0433-2211122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晖 0433-2333132
附件:
附件1
JLLT2025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1016.docx
附件2
1-1、成交公告附件.doc
项目编号:JLLT2025150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五章采购人配置要求42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LT2025150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244万元最高限价:28.244万元采购需求:购置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4台,证照查验仪5台。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将采购代理机构所需信息以邮件方式发送至jlslt3132@163.com邮箱中。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二层)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二层)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6666号联系方式:牟警官0433-22111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联系方式:薛晖0433-23331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晖电话:0433-2333132日期:2025年10月1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地 址:延吉市长白山西路6666号联 系 人:牟警官 联 系 方 式:0433-221112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联 系 人:薛晖电 话:0433-23331323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装备设备采购项目4供货及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5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购置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4台,证照查验仪5台。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1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一、政府采购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二、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三、信誉要求: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活动)异常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竞争性磋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12踏勘现场不组织(可自行勘查)13答疑会√不召开注:如有投标疑问,应采用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提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lslt3132@163.com 召 开14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5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6分包不允许17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8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技术参数19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20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2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2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贰仟捌佰元整收款人全称: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 号:160438717015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公园支行递交方式:如供应商以非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交纳方式,保函无效。注: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如从基本账户汇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磋商项目名称及标段,并在当日把凭证扫描发到采购公司,以便核对查实。jlslt3132@163.com2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25近年业绩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2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2日)2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年份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9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位置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进行磋商而不委托代理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0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3份(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2份,单独信封密封(电子版为PDF,形式为U盘)。31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需胶装装订。3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 (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3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二层)收件人: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3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5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吉林省朗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大学府广场1号楼二层)3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经济、技术方面专家3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从延边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37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3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综合得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否。39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的金额:/☑不要求40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后附评标细则。4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价格。一次性核定 5000 元。42采购预算28.244万元43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一次性支付。44质保期、保修期3年45验收方法及标准要求符合相关规范;达到边防检查有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对于设备参数的需求。46报价方式人民币形式,以“元”为单位47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同时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根据工信部等部位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符合相关条件的为中小微型企业。49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二)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磋商程序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磋商程序2.1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由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2就商务、技术方案及价格等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二部分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采购单位可主动的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2.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第三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磋商范围及磋商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1.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进行报价,不能将整个的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或一部分进行报价。1.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磋商保证金(4)磋商报价表(5)分项报价表(6)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7)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8)供应商基本情况表(9)近年财务状况表(10)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1)项目总体方案(12)其他附件3.报价3.1.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1.2供应商磋商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3.1.3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3.1.4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1.5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磋商文件中所列采购需求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1.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3.1.7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4.磋商保证金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金额和方式并于磋商截止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到账为准),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磋商采购的;(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4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4.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签订的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5.有效期5.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5.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6.1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2份,(电子版为PDF,形式为U盘),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6.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按照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与供应商须知及评审办法要求不符以供应商须知及评标办法为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表人或经其委托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6.3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位置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6.4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一并包封。最终磋商报价表不需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不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等待二次报价时填写密封后上交。1.2包封上均应标明:(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项目编号(3)供应商单位名称(4)“磋商响应文件”或“电子版”(5)XXXX年XX月XX日之前不得启封1.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截止期2.1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3.2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3.3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3.4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1.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采购内容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审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的构成及抽取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评审标准详见《磋商评审细则》。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澄清文件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4.比较与评价4.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4.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4.1.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1.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4.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详见评分标准。5.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附表《磋商评审细则》,评审时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评审细则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打分。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采购人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的磋商,讨论工期、价格等问题,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7.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优劣顺序推荐。8.原则上推荐排名位于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磋商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招标,或者采购人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以此类推。9.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10.1.1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包括产品规格、性能指标、技术标准等核心参数,可根据供应商响应情况调整。10.1.2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涉及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等,需根据实际需求变动以确保采购目标的实现。10.1.3合同草案条款:包括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违约责任等关键合同要素,可依据磋商结果进行优化调整。10.2磋商过程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方式:10.2.1变动内容仅限于10.1.1三项,不得涉及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固定条款(如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总金额等)。10.2.2变动需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协商一致后实施。第三章磋商评审细则(1)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磋商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磋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符合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标志的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信誉要求(1)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经营(活动)异常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竞争性磋商;(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注:1、响应文件内(1)至(2):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2日内;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中任意一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响应文件内(3)至(5)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1.1.3响应评审 标准磋商内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服务期限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服务期限的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磋商保证金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保证金的要求。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技术参数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满足“第五章 采购人配置要求”中对本项目技术参数的要求。磋商报价采购预算:28.244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磋商报价,采购人恕不接受)。(2(3)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磋商报价:35分商务部分:25分技术部分:40分评分项目分项指标最高值评分标准得分(100分)价格分(35分)0-35分磋商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有效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分为35分。其他供应商的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35(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注:(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小、微企业予以价格评分适当优惠。若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者,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商务部分(25分)类似业绩0-16分供应商近三年具有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4分,满分得16分。*响应文件内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服务评价0-9分获得以往合同甲方的良好评价,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没有则不得分。*响应文件内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技术部分(40分)管理制度0-4分供应商具有健全、科学、合理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员工、财务人员等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得4分;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及员工、财务人员等管理制度不够严谨、内容缺乏合理性,得2分;管理制度缺失、遗漏、出现明显错误,得1分;无得0分。实施方案0-10分实施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人员团队、保障措施等方面。 能够出具详细的实施方案,有明确可行的进度计划和时间安排,有详细的人员岗位设置,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性和可行性强,有利于项目得开展,得10分;实施内容基本详实、全面,有基本明确的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可行,有基本的人员岗位设置,考虑了实际情况,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实施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6分;实施内容简单,内容有缺项,不具有针对性,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实施内容有阐述,但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或不适用本项目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突发应急预案0-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服务措施进行打分:有详细的应急服务措施,面对临时加急配送情况有合理的处理方案、应对能力较强,得8分;有应急服务措施,但不够全面、处理方案存在缺陷,得6分;有应急服务措施,但无处理方案的,得4分;应急服务措施及处理方案都不合理,无法保证突发情况的应对工作,得2分;未提供,得0分。售后服务方案0-8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细致,具有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方案切实可行,有项目特点。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全面细致、有完善应急保障体系、方案切实可行、有项目特点,得 8分;方案基本全面完整,考虑了项目实际情况,有可行性,基本能满足项目需求,得 6分;方案虽然进行了阐述但并未完全贴合项目需求情况,或阐述的内容未包括细节或措施,得4分;方案阐述内容有缺项,不具有针对性,或阐述内容无法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2分;方案有阐述,但明显与本项目内容不符,或不适 用本项目的,得 1分; 不提供不得分。响应速度及周期0-3分响应速度:供应商应急处理反应到场时间在30分钟以下得2分,应急处理反应到场时间在30分钟至1小时之间得1分,应急处理反应到场时间在1小时以上不得分。响应周期:每周7*24小时服务得1分,低于每周7*24小时服务不得分。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响应速度及响应周期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服务便利性及保障0-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服务承诺完善到位、有利于本项目的优质实施得5分;服务承诺方案简单、实质性服务内容存在缺陷,得3分;服务承诺方案简单、无实质性服务内容,得1分;服务承诺不合理、不具备可行性、存在明显错误或未提供服务承诺,得0分。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服务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供货速度0-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期限进行打分,在满足本项目供货期限的基础上,每缩短1天,加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货期限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5章采购人配置要求一、项目概况说明1.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采购需求:购置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4台,证照查验仪5台。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格标准。二、执行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等其他应依照的法律法规执行。3、服务要求本项目提供技术参数,供应商应按具体技术参数提供服务。序号设备名称是否为核心产品数量单位产地技术参数单价(元)总价(元)1证照查验仪否5台国产 证照查验仪是一款支持护照、签证、海员证、港澳台往来通行证、中国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图像采集与OCR识别,拍照识别时间小于1秒的证卡信息识读及鉴伪的手持移动设备。在证卡信息识读功能的基础上,兼顾人证一致性比对,扫码识别、证卡光学鉴伪等功能,并配备高容量、长续航锂电池,满足移动执勤工作的需求。1、分辨率不低于FHD+2000×800;2、摄像头:后置摄像三摄不低于3600万+100万,红外/测距+100万微距,前置单摄不低于1000万;3、内存不低于8G;4、存储不低于256G;5、支持证件信息采集、ORC识别录入、条码二维码识别、电子证件芯片读取、信息比对、查验数据导出上传、业务平台快速对接等功能;6、提供三年免费原厂售后服务,包括:整机及其包含的所有配件三年免费维修和免费换件;完成与在用设备平台兼容调试;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故障报修后七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否则提供备机;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维修时不返还故障设备及硬盘。2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否4台国产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配置触摸显示屏、证件阅读、操作步骤语音提示、指纹采集等功能。证件阅读器支持电子证件阅读和普通证件阅读具备红外光、可见光、紫外光、平行光等多种波长和方向的光源识别证件。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整合指纹采集、可见光人脸抓拍、显示指引等硬件以及实现相应功能的软件,采集旅客指纹及人脸信息,完成旅客指纹、人脸查控,并将结果反馈梅沙系统。根据旅客国籍,智能提示旅客操作要点,完成旅客与机器的人机交互。支持触屏,屏幕不小于14寸;设备整体高度不小于1米;指纹采集设备支持采集10枚手指,单手指滚动、平面捺印,四手指、两大拇指平面采集等采集模式;根据面部光照条件进行补光,可采集人群身高不低于1.4米,广角不低于90度;接口不少于1个USB,1个RS232;USB2.0接口,支持USB3.0;湿度10%-90%RH不凝露。提供三年免费原厂售后服务,包括:整机及其包含的所有配件三年免费维修和免费换件;完成与在用设备平台兼容调试;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故障报修后七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送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维修时不返还故障设备及硬盘。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磋商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三、磋商保证金四、磋商报价表五、分项报价表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七、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九、近年财务状况表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一、项目总体方案十二、其他附件一、磋商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的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磋商报价为()。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内容,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磋商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磋商保证金:(1)磋商截止时间之后撤回。(2)我方提供了虚假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3)在磋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4)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天内有效。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8.我方在参与磋商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9、(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联合体投标时,须共同填写并签字盖章)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递交了(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作为磋商保证金。附: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磋商保证金凭证粘贴处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磋商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名称磋商报价(元)磋商保证金(有/无)合同期限质量目标说明:1.此表中的各项内容应与磋商文件的相应内容一致。2.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商/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货物总价(单位:人民币)本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同货物的投标价格一致。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注:1.分项报价表中的每种货物及/或服务均单独列表,货物须按照模块进行报价。2.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到供应商指定现场(到楼层)并提供全部服务的含税价。3.报价时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关于报价的要求。六、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一)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方式、交货时间、质保期及保修期、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文件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投标文件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认真填写本表。6.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技术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功能要求、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对应的货物功能要求、技术指标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相逐一对应地填列。2.偏离包括正、负偏离,正偏离指投标文件的响应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指投标文件的响应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七、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人员配备情况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职务姓名年龄性别职称(如有)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如有)备注证书名称级别专业本项目一旦我单位成交,将配备上述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后附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执业或职业资格(如有)。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经理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技术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九、近年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如提供审计报告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提供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财务报表;如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承担的工作完成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附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一、项目总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一、管理制度二、实施方案三、突发应急预案四、售后服务方案五、响应速度及周期六、服务便利性及保障七、供货速度八、......供应商认为针对本项目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十二、其他材料1.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承诺书;附件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或期限已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附件23.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附件34.供应商认为其他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服务承诺。附件4、附件5……附件1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未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承诺书(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公司作为项目供应商,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不存在下列规定的禁止磋商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3)与本次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次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次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次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次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完全响应(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技术条款及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无任何负偏离。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采购人采购后一经发现我方存在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拒付货款,全部退货处理,我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网站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在近三年(2022年10月22至2025年10月22日)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截图。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供应商格式自拟)声明函或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最终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最终报价 (元)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3、后附详细参数价格表。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分项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制造商/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货物总价(单位:人民币)本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相同货物的投标价格一致。中标候选人综合评标得分情况表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评分1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432延边宇祥旭瑞电子商贸有限公司74.003延边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1.80序号供应商名称最终评分1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8.432延边宇祥旭瑞电子商贸有限公司74.003延边智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1.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业务装备设备 证照检查仪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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