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补短板中标结果公示(高邑县农业农村局2025)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3
一、项目编号: SJZZH-202509-18 二、项目名称: 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川霖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西货站路6号南塔13层1305号
91510704MA6APP8P7C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四川霖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至2025年12月31日
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丁邱
川2512019201937699
1713145.4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春辉(采购人代表)、苏月辉、 刘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4992.0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高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联系方式: 郭栋 0311-84031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千秋路368号 联系方式 : 李泽伟 0311-84011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泽伟 电话: 0311-84011520 十、附件 声明函承诺书9.30(已签章)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采购文件
(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且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属于(采购文件虫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四川霖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3人,营业收入为4506.135259万元资产总额为1945.065942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承担相应责任。企业(盖)四川霖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期250月22日重旺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不填报。壮(二)承诺函致:高邑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四川霖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名称)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发现承诺函不实,我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1主旺日期:2025年10月22口董旺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JZZH-202509-18采购人:高邑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第五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更正、澄清、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或报名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并于2025年10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JZZH-202509-18项目名称: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036221.53元;采购需求: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至2025年12月31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项目有无更正公告方式:自主网上下载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2日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远程网上开标,请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绑定CA数字证书(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工具7.8.2005.2400下载”、“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7.8.5046.240)”,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239.186.7:8888)“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因市场主体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获取、递交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市场主体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联系方式:郭栋0311-8403126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千秋路368号联系方式:李泽伟0311-84011520185311922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泽伟电话:0311-840115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高邑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联系方式:郭栋0311-8403126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筑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高邑镇千秋路368号联系方式:李泽伟0311-84011520185311922913资金来源及项目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2036221.53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磋商报价报价包含了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招标控制价:2036221.53元。7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9磋商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同招标公告时间1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远程网上开标,请及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开标)开标时间:同招标公告时间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3付款方式预付款:本工程签订合同后,支付30%的预付款。进度款:按实际进度计量拨付,工程完工后拨付至不高于合同价款的80%;待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工程款(审计确定的最终工程款)的100%。14工期至2025年12月31日1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方代表1人,专家2人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17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须采用原件扫描件;2、电子响应文件中手写签名页需采用原件扫描件;3、电子响应文件中响应承诺、报价表以及各种声明、承诺等需要签署盖章的,使用电子印章签署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4、技术标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供应商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18开启程序1、开标(评审)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磋商)现场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处理;3、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19法律依据本项目依据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河北省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如本磋商文件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冲突或未涉及问题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20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指导意见》【中招协(2015)026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857号)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改办价格[21说明1、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2、投标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标书中,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标书中。开标前投标人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3份纸质响应文件(“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的打印输出件);4、开标(评审)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21说明现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撤销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响应)文件在人撤销其投标文件;5、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供应商)不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投标人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21所属行业建筑业2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供应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采购预算,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联合体投标5.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保密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法律规定允许范围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透露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技术和其它机密,以及相关的评审信息。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自行查看有无修改,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偏离9.1本款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投标的语言10.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及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响应文件格式及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2.磋商报价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等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本项目磋商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价格的总价。1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2.4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5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6磋商货币: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7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括报价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及扉页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章,并加盖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工程师为造价咨询单位的,投标文件须附投标人委托造价合同或协议扫描件,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本单位造价人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需提供),并能满足本工程的要求。一家造价咨询单位只能接受一家投标单位的造价咨询业务。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13.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注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磋商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审、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14.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处盖单位章。不按上述要求盖章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制作16.1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HBT文件)上传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响应文件中。16.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16.3响应文件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对响应文件签字盖章。商务标、技术标要分开制作。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响应供应商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技术标不能出现响应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16.4技术标文件制作要求:16.4.1.响应文件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16.4.2.①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②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③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有要求另附);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④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⑤其他要求: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标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形式随意否决其投标。本技术标暗标制作要求中未做规定的情形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以暗标部分编制格式随意否决其投标。1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17.1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响应文件递交,递交地点应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8.迟交的响应文件18.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本须知第17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19.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加密和递交。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审20.开标20.1开标应当在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20.2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3.远程开标投标截至时间前,供应商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始解密后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20.4解密完成后唱标并开始异议,唱标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左侧“唱标”,远程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需在开始议异10分钟内在开标大厅进行确认有无异议,在超时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0.5唱标结束,进入资格审查、评审阶段;采购人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后,磋商小组评议;推荐前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21.组建磋商小组21.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审查供应商是否具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未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对通过资格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并符合磋商文件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就本采购项目的事宜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完成后,按本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综合打分2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磋商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响应文件的初审22.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资格评审。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评审。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2.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评审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供应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4)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5)磋商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6)未按磋商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的;(7)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供应商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恶意参与投标的;(9)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11)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甄别串通投标主要情形有: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投标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投标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间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22.3磋商资格及符合性评审完成后,按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任何信息。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需随时关注系统中的澄清模块,在规定时间内回答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4提交最后报价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应进行最终磋商报价填报,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远程磋商、远程报价;最后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最后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或最后报价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最后报价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以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为准。确定最终报价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3.核价原则23.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4.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磋商小组的通知要求递交。24.3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5.响应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27.注意事项27.1评审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27.2磋商小组将遵照规定的评审办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27.3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评审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27.4磋商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文件。六、成交和合同28.成交结果公示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9.成交通知书29.1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成交通知书授予该成交人。30.授标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利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1.1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采购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其它33.招标服务费33.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禁止行为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不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5.质疑35.1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质疑事项的证明材料和质疑人合法条件证明材料(包括:提供“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下载磋商文件证明截图;提供自身不存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承诺书,并为其承诺承担法律责任)。35.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5.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5.5避免质疑函上传或接收过失影响供应商维权,供应商须通过当面递交方式递交纸质版质疑函。采购人不接受U盘、私人微信、电子邮件或其它电子方式上传的质疑函。12.6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35.7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5.9投诉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35.10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融资政策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分支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5)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通知》。(8)正版软件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9)信息安全产品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预算金额:2036221.53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采购需求: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三、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四、招标控制价2036221.53元。五、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工程量清单A招标人:(单位公章)造价咨询人(单位公章)编制时间: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工程量清单法定代表人或招标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咨询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复核人:(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高邑县大营镇富村镇部分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合计其中:(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1东王村合计2东张村合计/合计(不含设备费)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其中:(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2.1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2.2计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含税金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建安造价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恢复机械拆除路面及路面拆除1041001001001拆除路面1.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2.厚度:12cmm21292.232041001001003拆除路面1.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2.厚度:8cmm236.483041001002002拆除人行道1.材质:混凝土面砖2.厚度:5cmm2198.924040103002001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162.935040101001001挖一般土方1.土壤类别:挖路槽土方2.挖土深度:30cm内m31842.266040103002008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路槽土方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1842.26路面恢复7040202001001路床(槽)整形1.部位:路床整形碾压m215033.588040202003001水泥稳定土1.水泥含量:6%2.厚度:15cmm215033.589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厚度:12cm3.嵌缝材料:聚氯乙烯胶泥4.含锯缝机锯缝,胀缝,路面养生及路面拉毛5.满足设计,规范,使用要求m215033.58人工拆除路面及恢复(≤2m的巷道丙)路面拆除10041001001002拆除路面1.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2.厚度:12cmm214.0311041001002001拆除人行道1.材质:混凝土面砖2.厚度:5cmm242.2312040103002003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3.813040101001002挖一般土方1.土壤类别:人工挖路槽主方m398.09//本页小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2页共2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2.挖土深度:30cm内14040103002007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路槽土方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98.09路面恢复15040202001002路床(槽)整形1.部位:路床整形碾压m2817.4516040202003002水泥稳定土1.水泥含量:6%2.厚度:15cmm2817.4517040203007002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厚度:12cm3.嵌缝材料:聚氯乙烯胶泥4.含锯缝机锯缝,胀缝,路面养生及路面拉毛5.满足设计,规范,使用要求817.45//本页小计//////合计////合计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2单价措施项目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项1//本页小计////1/合计////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金额(元)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104110900100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小计2其他总价措施项目1041109B01001冬季施工增加费2041109B02001雨季施工增加费3041109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4041109B04001检验试验配合费5041109B05001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6011707007001成品保护费7041109003001二次搬运费8041109B06001停水停电增加费9041109005001不断交施工增加费/小计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暂列金额0.002暂估价0.002.1材料暂估价/2.2设备暂估价/2.3专业工程暂估价0.003总承包服务费4计日工-合计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工程名称:东王村第1页共1页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名称计算基数费率(%)金额(元)其中:(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2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2.1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2.2计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3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1//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不含税金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建安造价5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合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恢复机械拆除路面及便道砖拆除1041001002001拆除人行道1.材质:普通粘土砖平铺2.厚度:5cmm2838.652040103002001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41.93水泥路面拆除3041001001001拆除路面1.材质:水泥混凝土面层2.厚度:15cmm2575.614040103002006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86.34沥青路面拆除5041001001002拆除路面1.材质:沥青柏油类2.厚度:15cm厚沥青路面+15cm厚水泥稳定土m2916.846040103002004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旧路材料(道碴)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275.05路面新建及恢复7040101001004挖一般土方T.土壤类别:挖路槽土方2.挖土深度:30cm内m31066.488040103002007余方弃置1.废弃料品种:路槽土方2.运距:投标单位自行考虑m31066.489040202001001路床(槽)整形1.部位:路床整形碾压m29236.7910040202003001水泥稳定土1.水泥含量:6%2.厚度:15cmm29236.7911040203007001水泥混凝土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2.厚度:12cm3.嵌缝材料:聚氯乙烯胶泥4.含锯缝机锯缝,胀缝,路面养生及路面拉毛5.满足设计,规范,使用要求m29236.79|//本页小计//////合计/1/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2单价措施项目104110600100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项1//本页小计////1/合计////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金额(元)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104110900100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小计2其他总价措施项目1041109B01001冬季施工增加费2041109B02001雨季施工增加费3041109002001夜间施工增加费4041109B04001检验试验配合费5041109B05001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6011707007001成品保护费7041109003001二次搬运费8041109B06001停水停电增加费9041109005001不断交施工增加费/小计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1暂列金额0.002暂估价0.002.1材料暂估价/2.2设备暂估价/2.3专业工程暂估价0.003总承包服务费4计日工-合计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工程名称:东张村第1页共1页序号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第四章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中标通知书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是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国家强制监理的,监理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1.1.2.6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仪器装置、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3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6.2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6.2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3款、第6.4款约定所作的变更。1.1.4.4竣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接收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2.1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6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0.4款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图纸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提供给承包人。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1.7联络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重要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按合同约定应当由监理人审核、批准、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的承包人的要求、请求、申请和报批等,,监理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回复的,视同认可,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回复期限的,其相应期限均为收到相关文件后7天。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第6.2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监理人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3.1.2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2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3.3监理人员3.3.1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总监理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3.3.2监理人员对承包人文件、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监理人的拒绝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3.3.3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在该指示发出的48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3.4.1监理人应按第3.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施工场地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按第3.3.1项约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3.4.2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第3.4.1项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9条处理。3.4.3在紧急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临时书面指示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书面确认函。监理人在收到书面确认函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的,该书面确认函应被视为监理人的正式指示。3.4.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按第3.3.1项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3.4.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3.5商定或确定3.5.1合同约定总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本款对任何事项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合同当事人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后审慎确定。3.5.2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商定或确定的事项通知合同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第17条的约定处理。在争议解决前,双方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按照第17条的约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作出修改的,按修改后的结果执行。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4.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按照合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以及按合同约定的临时设施等。4.1.3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4.1.4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4.1.5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6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担保4.2.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2.2如工程延期,承包人有义务继续提供履约担保。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延期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3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3.4款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合同工程的实施。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4.4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4.5不利物质条件4.5.1不利物质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是指承包人在施工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但不包括气候条件。4.5.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9条约定执行。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5.施工控制网5.1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设施工控制网,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5.2承包人应负责管理施工控制网点。施工控制网点丢失或损坏的,承包人应及时修复。承包人应承担施工控制网点的管理与修复费用,并在工程竣工后将施工控制网点移交发包人。6.工期6.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监理人提交进度计划。经监理人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具有合同约束力,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监理人应当指示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修订,重新提交给监理人审批。6.2工程实施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实际竣工日期在接收证书中写明。6.3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6.1款的约定执行。(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3)发包人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5)提供图纸延误;(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6.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由于出现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异常恶劣气候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6.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和最高限额,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工程质量7.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7.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7.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无论监理人是否到场检查,对已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7.4清除不合格工程由于承包人的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的任何缺陷,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8.试验和检验8.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8.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合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8.1.2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派员参加试验和检验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和检验,并应立即将试验和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8.1.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疑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检验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按合同约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补短板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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