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发展中标结果公示(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2025)
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采购单位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版纳州
公告时间
2025-10-24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5-10-13
成交日期
2025-10-24
成交供应商
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
总成交金额
¥99.67586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敏敏
项目联系电话
18849936737
采购单位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西定乡034乡道西定小学附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91-3082560
代理机构名称
西双版纳鑫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桥头新村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49936737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SBNZC2025-C2-00558-XSBN-0007
二、项目名称: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供应商名称: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
供应商地址:勐海县象山镇景管路79号
成交金额(万元):99.675865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0
评审报价(万元):99.6758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标段名称: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名称: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
施工范围:1.推广种植咖啡150亩,建设内容包含机械开台、薄膜肥料等;2.进行曼蚌小寨咖啡、甘蔗玉米等产业生产道路提升改造8公里。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实际通知开工日期起计算9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王仁芳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云2532019202153456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玉珊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康玉仙,吴丽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意见》的通知(云建招协〔2024〕58号)的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金额:1.345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西定乡034乡道西定小学附近
联系方式:0691-3082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双版纳鑫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桥头新村108号
联系方式:18849936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敏
电 话:18849936737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下载安装“”)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采购文件
10.11(审核稿) 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2025-10-24
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5-10-24
下载
其他文件
采购结果公告.pdf
2025-10-24
下载
三、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定乡旧过村委会曼蚌小寨村民小组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1人,营业收入为8328.3432万元,资产总额为7097.42765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3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注: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要求提交此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交。(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注:非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产业发展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