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政采云]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DH【2025】-H037
二、项目名称: 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38号4幢同济规划大厦10-15层
投标报价:1845000(元)
85.68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
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包括的所有内容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规划编制报告及成果并通过验收。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传华,牛嘉,孙建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伊吾县
联系方式:0902-6721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旁小二楼2-20
联系方式:0902-699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有红
电 话:0902-6996999
附件信息:
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3).docx156.5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项目编号:XJDH【2025】-H037采购单位: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1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需求30第四章评审方法31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8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系统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DH【2025】-H037项目名称: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50000.00最高限价(元):1850000.00采购需求: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成果交付和验收。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规划编制报告及成果并通过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投标单位提供信用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有争议,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查询截图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线上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5.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政采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地址:哈密市伊吾县联系方式:0902-67214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旁小二楼2-20项目联系人:李有红项目联系方式:1819691597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2采购人名 称: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联系人:闫东联系电话:0902-6721463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哈密市向阳东路东延源泉小区旁小二楼2-20电 话:0902-6996999 联系人:李有红 4项目预算金额(小写):1850000.00元 金额(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投标单位提供信用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有争议,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查询截图为准);6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接受7备选方案 不接受 □ 接受8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北京时间)10磋商时间、地点 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11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3人。小组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 □其他方式: 12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网银转账、保函、保单金额(小写):30000.00元 金额(大写):叁万元整。 1、形式: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2、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3、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开户银行: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场北路支行开户账号: 908070100100056227开户行行号:313 884 000 0811、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给定的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提供基本户信息)2、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为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要求提交收据。请各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退款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行号)。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保证金于截止日之前缴纳,若投标商未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90日(日历日)1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包括: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中标单位在开标后2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及不加密电子版投标书2份(2个U盘)交于招标代理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16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 否17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统一组织 18节能、环保要求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技术项加分: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注:1、投标人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2、投标人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19代理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交纳时间:中标单位支付,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交纳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收款单位: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哈密市分行广场北路支行银行账号:301100050920002568420场地服务费 不交纳□ 交纳21合同公证费不交纳 □交纳金额:根据开评标时间确定中标人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公证处交纳22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价格扣除幅度: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其他情形均按最低价格幅度扣除)。2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以公对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否则不予认可。交纳时间:/交纳金额:/收款单位:招标人提供开户银行:招标人提供银行账号:招标人提供项目完成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24质保期/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规划编制报告及成果并通过验收。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27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28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1、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退投标保证金: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意事项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备注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5.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或”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货物及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4“电子响应文件”是指: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5“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2.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统称为招标采购单位。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服务要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2.2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通知所有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2.3.4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3以网上提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3.3.4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3.3.5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6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3.3.7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8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3.5备选方案(不允许)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保证金3.8.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3.8.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3.8.3未成交的供应商,其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原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3.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8.6如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义,投标人应在开标结束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由银行或保险公司核实后出具书面材料予以答复。3.8.7开标结束后,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或采购人统一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事宜。如本项目招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3.9.磋商的有效期3.9.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3.9.2有效期内供应商未经采购结果确认谈判达成一致不得改变其磋商最后报价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1.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后2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及不加密电子版投标书3份(3个U盘)交于招标代理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的指定栏目。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加密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迟交的响应文件4.3.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1个工作日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上传的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4.4.2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评审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5.2.1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A.采用见面开标方式5.3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检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5.4违法违规行为5.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文件处理:(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5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5.1响应文件的修正及澄清(1)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提交最终报价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5.5.2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5.3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5.5.4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本磋商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字。5.5.5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6磋商5.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6.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6.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5.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6.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6.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B.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是否采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6.10采购结果确认(1)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7.公示或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成交结果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等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6.1.2采购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1.3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质疑人法人签章和单位公章;(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资格预审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应是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6)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九、适用法律9.1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建设地点:伊吾县城采购内容: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包括的所有内容。预算金额:1850000.00元。(二)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和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成果交付和验收。(三)工期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规划编制报告及成果并通过验收。(四)质量要求及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付款方式:按甲方要求(5)规划方案及任务书:《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概念规划方案》任务书1.规划范围白石湖工业园区配套交通物流服务及生活服务区,项目用地面积约49公顷,选址研究范围约150公顷。2.工作内容(1)对白石湖配套交通物流服务及生活服务区选址进行方案比选,选址范围需综合考虑化工园区安全要求、交通服务安全性及生活服务的舒适便捷。(2)对白石湖工业园区周边交通组织进行专题研究,研究范围包括淖毛湖矿区、白石湖工业园区、伊吾工业园区淖毛湖片区、淖毛湖镇区、南部物流园区等,研究内容包括各组团间的交通道路联系方式,本次选址基地与周边的交通组织,基地内部的交通组织等。(3)对基地进出交通组织及基地内部交通组织进行规划,以实现客货分流、人车分流,实现安全、高效及人性化。(4)对本地块的居住、商业、综合能源补给、交通等各功能区块落实到空间布局中。对本地块的建筑风貌、绿地景观等进行引导。(5)进行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选型。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白石湖片区的气候条件,确保居住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及经济性。(6)方案布局应考虑近远期衔接,并对项目未来周边用地及规模扩展提出初步设想。(7)开展《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专题研究》主要内容深度如下包括但不限于):现状道路分析;相关规划研判;拟建道路规划研究;区域交通流线研究;内部交通需求研究;与周边道路衔接;内部道路网络规划;交通组织规划;智慧交通研究。《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规划》任务书1.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伊吾县行政区划范围,,包括县城中心城区、淖毛湖镇区、伊吾工业园区、盐池镇区、4乡乡政府驻地(苇子峡乡、下马崖乡、葫芦乡、前山哈萨克民族乡)、县域范围内矿区、产业园区、景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沿线等,以及各乡村等,实现充电设施布局全域覆盖。2.工作内容(1)总体分析对伊吾县电动汽车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进行预测,明确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发展规模及设施布局的基本原则。(2)分片区布局按照伊吾县中心城区、淖毛湖镇区、伊吾工业园区、淖毛湖其他镇域、盐池镇、苇子峡乡、下马崖乡、吐葫芦乡、前山哈萨克民族乡分片进行设施规划布局,每处设施选址位置,明确充电桩数量、换电设备数量及建议充电功率。注: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第四章评审方法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投标人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综合评分细则表资格性审查表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符合资格性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格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的截图,如投标单位提供信用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有争议,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查询截图为准);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符合性审查表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是否符合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授权委托投标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按磋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报价投标人报价未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按要求递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证金递交证明材料其他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要求。备注:如有一项未通过,评审小组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商务部分评审表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商务部分企业业绩(4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物流园区(包括物流区、物流产业园区)相关规划、交通相关规划、充电基础设施相关规划),每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否则不得分。4分2项目负责人(6分)针对本项目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经常性联系,负责安排及全面督导项目的实施、管理及服务工作,根据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6分。①为高级工程师(国土空间规划)的得4分,为中级工程师(国土空间规划)的得2分,本项最多4分;②为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得2分;注: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资料,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6分3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10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且为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每提供1人得2分,最高的10分;注:须提供以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不全或不提供不得分。10分技术部分评审表序号项目评审内容分值1技术部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分析(1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的①背景分析;②现状分析;③区位及周边环境分析;④相关规划分析;⑤规划原则等内容;本项最多5分,每一小项1分。(2)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①背景分析;②现状分析;③相关规划分析;④政策分析;⑤规划原则等内容;本项最多5分,每一小项1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每缺少一小项内容的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70分2规划编制方案(45分)包括以下内容:(1)伊吾县白石湖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方案,包括①功能布局规划;②道路交通规划;③景观规划;④市政基础设施规划;⑤分期建设规划等;本项最多15分,每一小项3分。(2)白石湖工业园区周边交通组织专题研究,包括①区位分析;②现状分析;③外部交通衔接;④内部路网结构;⑤交通组织规划等;本项最多15分,每一小项3分。(3)伊吾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方案,包括①规划分区;②需求预测;③规划目标及策略;④选址布局方案;⑤重点任务等;本项最多15分,每一小项3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每缺少一小项内容的扣3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3组织实施及进度保障措施(1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实施保障措施;②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4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5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规划编制质量;②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公正、客观、审慎评审,方案包含以上全部内容且有具体详细的阐述,阐述逻辑严谨,符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5分,方案中每有一处内容有缺陷的扣0.5分,扣完为止。注:缺陷是指:不切合项目实际、内容不完全满足项目要求、逻辑或原理错误、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报价部分评分标准(100分,权重值占10%)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技术、商务、价格部分分值分配如下:评分项目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合 计分值20分70分10分100分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三.推荐成交投标人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或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分计算方法解释(1)投标人的评审得分是指所有磋商小组成员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四.确定成交投标人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投标人。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根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进度向乙方支付项目价款。2.甲方有权对项目的工作进度、质量、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询问,并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按期如实编报项目进展情况。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出现伤亡,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根据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合同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技术与质量标准。5.经甲方验收不符合项目合同要求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其他方式改正错误。6.乙方保证以合法的方式实施本合同,并保证项目成果(包括任何相对独立的部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遭到类似指控。四、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五、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万整;人民币(小写)元整。2.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约定。六、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向甲方提交按甲方规定要求的项目成果及有关材料,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七、项目成果、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权利归属与保密1.本合同项目成果所有权以及由此形成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标准著作权、专利申请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归甲乙双方所有。2.乙方对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提供的数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转让。3.本合同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要求将项目所形成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成果以及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资料移交甲方。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双方协商约定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合同严重不符,或者由于其他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可修改或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或国家财政困难导致甲方无法拨付项目经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密义务,并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有关成果和资料移交甲方。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在运营期限内,乙方人员不得更换,需经甲方同意允许下变更。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陆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注: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具体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目录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三、投标保证金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六、竞争性磋商函七、开标一览表八、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九、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十一、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十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十三、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商务文件十四、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十五、其他材料一、磋商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说明:此处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三、投标保证金说明: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银行转账成功的截图及基本户信息;四、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它情况(以下需提供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格式)(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详见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或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三、投标其他条件:(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如投标单位提供信用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有争议,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现场查询截图为准);(2)我公司不是联合体投标。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清楚知晓我公司本项目投标活动,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竞标。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六、竞争性磋商函(代理机构名称):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招标采购货物、服务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1.磋商报价表;2.磋商报价明细表;3.所投货物、服务清单;4.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5.资格证明文件;6.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编号)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正或补充文件)(如有),对此无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共90个日历日。5.接受磋商文件所列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约定。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8.其他: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电子函件:日期:七、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规划编制报告及成果并通过验收。备注:说明:1、投标人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八、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服务内容单项价格(元)123…总 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一致。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商务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部分服务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6789…注:若“无偏离”,只需在“偏离说明”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则表示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商务条款。十、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实施时间项目内容说明说明:1.每个合同须单独附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专家在评审时将不予采信;2.项目内容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十一、法定授权人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电子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类型:住所:成立日期: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十二、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文件要求部分服务响应部分偏离说明123456…注:若“无偏离”,只需在“偏离说明”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则表示供应商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所有技术条款。十三、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商务文件投标人须按评审办法中商务部分评审内容来编写。十四、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投标人须按评审办法中技术部分评审内容来编写。十五、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采购人):我公司承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现象。如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我公司全权负责,如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我公司愿意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投标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致:(采购人):(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2)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物流及生活服务区规划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