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 重症监护系统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中标结果公示(石家庄市第二医院2025)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0-24
一、项目编号: ZHZB2025253 二、项目名称: 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1幢4层405室
91310115594765624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重症监护系统
米健
米健重症医学临床监护信息系统应用软件V5.0
21
30350
63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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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有春、尹立君、郭方、张雷、张利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5736.1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60%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石家庄市第二医院 地址 : 石家庄市华西路53号 联系方式: 张慧 0311-87898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265号 联系方式 : 刘凌群、赵飞、谢谦 0311-66035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凌群、赵飞、谢谦 电话: 0311-66035633 十、附件 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市二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定稿)  

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石家庄市第二医院):我公司参加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3日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石家庄市第二医院)的(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重症监护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6人,营业收入为10562.73万元,资产总额为18144.54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米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3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项目编号:ZHZB2025253采购人:石家庄市第二医院代理机构: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09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HZB20252532.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4.项目单位:石家庄市第二医院5.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重症监护系统75床位:21张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变更。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3.方式:网上下载。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3.递交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供应商获取文件前,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进行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2、供应商获取文件后,应先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及《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安装此工具后才可查看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下载路径: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0.249.147.67/G2/)“业务指南”—“下载中心”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开标时,供应商须用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对于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以更正公告方式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修改或者更正内容同时以更正公告附件的形式一并发布。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石家庄市第二医院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53号联系方式:张慧0311-878987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65号联系方式:0311-660356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凌群、赵飞、谢谦电话:0311-6603563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否2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6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7询问方式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问询方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8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45分9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8时45分1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1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12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3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3政采贷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前往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sjz/sjz/zytz/202506/t20250619_2208227.html)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和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产品介绍,对接有关商业银行。1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中标结果确认后20日内,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10%履约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15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16是否提供样品否是,具体要求如下:17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9投标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0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章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66035633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质疑通讯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265号21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石家庄市财政局采购处联系电话:0311-86688536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2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荐1人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3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得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24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5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0%;26实现预留的形式□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27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3.1、投标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供应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进行文件解密、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7其他要求册》。3.2、投标所需资料全部做到电子标书中(除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以外),招标(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其原件扫描件做到电子标书中,并由投标人对真实性作出承诺(见附件),不须提交纸制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须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远程电子开标须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3.3、开标(评审)当日,投标人(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投标人(供应商)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放弃投标。3.4、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供应商)参与远程数据交互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异议、磋商、谈判、协商、最终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数据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数据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3.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供应商)电脑系统版本为Windows7sp1以上、浏览器为IE11及以上;硬件要求为CPU双核,内存4G以上;辅助软件需要安装CA证书驱动程序和“GBES客户端驱动”。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注:投标人做好投标(响应)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操作,影响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技术电话:0311-89868327、0311-89868278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付款方式中标结果确认后20日内,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10%履约金,合同签订完成,提供实施方案且入场后甲方支付3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8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则报价不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8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根据《石家庄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石财办(2021)19号),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前往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sjz/sjz/zytz/202506/t20250619_2208227.html)查询信用融资政策和石家庄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合作银行产品介绍,对接有关商业银行。(5)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6)根据财库[2019]9号文《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8号文《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财库[2019]19号文《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2019第16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7)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十承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应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9)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与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实行被执行人名单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信用记录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10.2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0.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11)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08〕248号文)(12)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商用密码相关资质;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1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要求,支持乡村产业振兴。(15)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16)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实行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最高预付比例可达100%,切实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付款按相关规定执行。(17)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等,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高效方案,不得使用国家公布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产品、装备及相关物资。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当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18)当采购项目涉及政务信息系统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号)的相关要求。(19)当采购项目涉及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和数据库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的《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中所有加*号要求。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0)当采购项目涉及办公场所物业服务时,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的通知(冀财采〔2024〕8号)的要求。(21)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23)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制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法[2024]33号),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或符合政府采购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2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要求,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创新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订购首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采购人优先采购被纳入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公告目录《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注:国家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依法取消的将不再执行。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说明2.1基本定义2.1.1“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述的本次采购包含的所有货物。2.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3“采购代理机构”指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2.2本项目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及实现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6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必须符合下列要求:3.6.1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联合体各方资质等级最低的认定其资质。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政府采购政策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采购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注意: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财库〔2019〕16号)。4.3密码技术设备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4.4分支机构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4.6信用记录4.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4.6.2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6.3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4.7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4.8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如涉及)。4.9正版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10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4.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6.其他说明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含有关通知、更正公告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则采购代理机构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8.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更正、变更。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电子交易系统内部“变更文件”告知供应商。8.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发出通知。二、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及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9.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0.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应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资质证明、业绩、人员技术力量等相关材料;技术标应包括:项目技术方案、偏离程度、服务方案等不显示供应商名称、标识的相关材料。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对能明显区分供应商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能出现涉及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明确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部分。10.2技术标(暗标)文件制作要求:10.2.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10.2.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10.2.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10.2.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10.2.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10.3保证金10.3.1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0.3.2中标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0.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0.3.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0.3.5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中标后,经核实发现中标供应商投标过程中有欺瞒或虚假行为的。10.4投标报价10.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要求只投报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2如项目分包、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但报价不得超出该包预算。10.4.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4供应商要按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包含的报价项目的明细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签署。10.4.5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或优惠承诺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0.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分项明细表有关报价项目相对应。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件、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0.5本项目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1.2供应商未根据投标产品情况明确作出响应,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11.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过程中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11.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3.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3.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供应商公章是指在投标文件中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加盖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上传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扫描件,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人员签字或盖章是指电子签名章或电子印章,或者上传人员签字或名章的扫描件。不符合本条规定的盖章和签字为无效投标。13.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盖章者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章工作。13.4供应商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3.5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3.6供应商应按照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的要求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14.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4.2供应商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联系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详见前附表。1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及时间场地信息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否则为无效投标。16.3因电子交易系统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17.投标文件投标流程17.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7.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所参加项目的招标文件。17.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4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交易平台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17.5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17.6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四、开标18.开标及其有关事项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开标时通过开标大厅系统完成远程解密、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现作出如下提醒:18.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2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请将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要求、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评标程序和要求19.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经抽取系统自动通知;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出具授权函授权参加评标。19.2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该项目评审。20.评审程序详见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六、中标和签订合同21.中标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1.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确定中标人。21.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内容按政府采购规定执行,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1.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1.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1.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2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凭中标通知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2.3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2.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2.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合同转包,否则按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6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七、中标服务费中标人参照原国家计委发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60%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八、保密和披露23.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24.披露2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25.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25.1政府采购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25.2采购人对技术参数可澄清修改,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25.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25.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5.6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5.7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5.7.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5.7.4事实依据;25.7.5必要的法律依据;25.7.6提出质疑的日期。25.8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质疑时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2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25.9.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5.9.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25.9.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25.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5.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第三部分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核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根据供应商企业性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3)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1-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承诺函》。1-3信用记录(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无审查结果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商务标内容(一)商务要求*1、投标报价:本项目预算为7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包含本次采购的货物本身价、投标包含的备件、配件报价、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接口费及各项税金等。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中标结果确认后20日内,中标方向采购方支付10%履约金,合同签订完成,提供实施方案且入场后甲方支付30%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100%(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4、项目验收要求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注:上述商务要求中加*项目为重要商务要求,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二)同类业绩及其他要求1、同类业绩:①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内容须包含重症关键字)。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2分。②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通过电子病历应用水平五级及以上评价、互联互通四级甲等及以上的案例合同。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公示医院名单及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2、其他要求:注:招标文件中的扫描件的含义: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彩色扫描或拍照后,生成的电子件(彩色扫描或照片)。二、技术标内容(一)招标货物名称、数量重症监护系统床位:21张。(二)招标货物技术要求一、建设目标重症信息系统是采用计算机通信技术,实现对监护仪、呼吸机和输液泵等设备输出数据得自动采集,并根据采集结果,综合其他患者数据,自动生成重症监护单、护理记录和治疗措施等各种医疗文书,使医疗文书实现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准确性。重症系统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规避医疗风险,提供准确的医疗举证文件而建立了工具平台。重症信息系统还能实现融入医院的管理理念,真正体系管理的科学化、程式化、信息化,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能随时调看科室的全部信息,从而实现现代医疗技术的安全及建立科室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完成重症信息系统建设达到三级综合医院评审甲等标准的相关指标要求。系统建设方面要求达到以下目标:1.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重症监护在内的整体解决方案。2.系统要兼容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监护设备。3.系统结构灵活,实现独立服务器和共享服务器模式。4.必须与医院集成平台或HIS、LIS、PACS、EMR系统无缝连接。5.实现科研、教学。6.实现重症临床科室的无纸化。系统的实现遵循以下原则统一标准原则:须“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加强指导、组织和协调,规范数据平台的基本功能、数据模型和数据编码等信息标准。性能稳定原则:具有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满足全院7天*24小时服务的要求,保证医疗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的需要。保证安全原则: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是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在系统设计和建设中要符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应急处理预案,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经济实效原则:项目建设必须坚持经济实效的原则,注重投入产出效益,不盲目追赶技术超前,防止大起大落,以合理的投入,产出适宜的效果。具扩展性、兼容性:项目的设计和实施应具有灵活的扩展能力,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标准和业务系统需求变化对数据格式、处理方式等带来的业务流程变动和模式调整。二、项目建设内容序号建设内容数量1重症监护系统床位:21张2年度运维费三年3现场施工及辅材三、系统功能要求(一)重症患者信息1、患者接收记录(1)系统对床位状态提供标注,实现床位预约功能,隔离床位信息。可对空床位进行预约锁定。(2)系统实现患者换床功能,并提供设备解绑功能。自动将之前的数据带入,保证患者数据的连贯性。(3)系统实现患者入科操作功能,同步HIS中的待入科患者列表,并自动提取患者入科信息(基本信息、诊断、入科来源、身高、体重等)。对身高、体重进行输入检查,实现手工补充或修改患者信息。(4)入科时,实现进行设备绑定及报警值设置。可针对单个患者进行个性化设置。(5)系统实现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患者紧急入科,并提供手工录入住院号搜索入科患者的功能。(6)在待入科列表中系统提供“取消入科”的操作,并实现录入“取消入科”的原因。2、患者信息标识系统实现对不同患者的病情现状提供标注,如:危重等级、危急值、评分情况、患者流转状态、设备使用情况的信息。鼠标移至标注处自动弹出具体的标注信息;同时实现重点关注事项的标注,梅毒、乙肝、精神问题或是否VIP等;3、患者床位一览(1)提供患者床头卡一览功能(床头卡或列表形式),显示患者基本信息、诊断、过敏史、特殊治疗等。(2)▲系统实现以多种图形的方式显示当前在科患者的主要专科评分、病情危重程度、呼吸支持的统计情况,并能实现图形与床卡的动态关联,实现床卡翻转功能,床卡背面展示患者次要关注内容。(3)系统实现用户自定义选择所管床位的功能,提供重要标签显示:如新入科患者、发现危急值、使用呼吸机、导管,对床位性质进行维护,对床位编制属性维护。(4)系统实现根据当前登录医护人员的管床情况显示所管辖的患者信息。(5)系统实现查看患者重要风险标识提醒,包括隔离、过敏等,根据患者信息自动判断并显示不同的风险标志。(6)系统提供自主进行床位与监护设备关联操作,建立监护设备采集数据与患者信息关联通道;实现使用拖拽方式将设备分配到对应的床旁或解除关联。(7)实现整体查看所有在科患者设备使用情况,实现对整体设备进行参数配置操作。(8)系统实现以不同的形式展现当前科室患者及床位分布状况。(9)系统提供与患者、床位相关的各类信息录入快捷入口。4、患者出科登记(1)系统实现快速汇总待出科患者的交接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生命体征、出入量、管路情况、用药及其他处置、注明出科性质、出科去向,根据需要生成出科记录单。(2)▲系统对待出科患者进行病情记录的完整性检查,包括是否有未停止医嘱、未执行的拔管记录,能够及时提醒医护人员做好患者出科准备。。(3)对于临时出科患者,如外出检查,系统实现科内召回功能,保证患者数据的连贯性(4)对待出科患者进行病情记录的完整性检查,包括是否有未停止医嘱、未执行的拔管记录,未执行完成的医嘱、设备的解绑、特护单未归档检查,能够及时提醒医护人员做好患者出科准备。(5)系统实现所有已出科患者在科病情及护理过程的回顾。(6)系统可对已出科患者取消出科,返回科室。(7)系统提供患者出科功能,并记录患者出科转归,提供患者出科转归审核功能(8)▲系统实现自动同步HIS的出科和专科记录,同时实现手动出科。5、患者流转记录(1)实现整体展现在科患者分布情况,自动统计在科患者人数,新入科患者人数,手术患者人数,当日出科患者人数等。(2)系统实现患者基本信息一览及信息登记,包括患者身份信息、流转信息、过敏史、既往史、身高、体重等内容;(3)系统提供对患者流转过程的记录,包括入院、手术、入科。(4)系统提供对在床患者进行转床,自动将之前的数据带入,保证患者数据的连贯性。(5)系统实现患者诊断的自动提取;实现病历书写需要的手工记录诊断;(6)系统可查看患者入科后流转情况;(7)系统需实现检验检查项目的集成交互,实现患者在科期间所有检验检查报告查询;(8)实现在科患者进行绑定解绑设备操作。可对设备进行参数配置操作,如初始采集时间,频率;默认采集时间,频率等;(9)需提供设备绑定参数的提醒值范围的设置。(10)系统实现对流转过程数据进行修正。(11)医护人员能够对患者进行快速转床或出科操作。(12)系统实现医护人员对患者床位互换的操作。(13)系统可提供历史床位变更信息的记录,便于医护人员对转床信息的追溯。(14)能动态显示患者当前的概要信息,实现快速查看当日患者动范态的病情综合变化情况,并实现从多角度观察患者生理状态发展的最新现状。(15)统能够在同一时间轴下显示生命体征、神志、出入量等信息,能够动态显示生命体征趋势,可选择单参数查看数据。同时显示24小时神志的变化情况(16)系统能够自动显示患者在血气、血糖、酸碱平衡、检查、检验等方面的动态变化数值,并提示患者最新病情情况。(17)系统可提供患者已存在的管路或皮肤信息,在知识库的支撑下按照解剖学的要求标识在3D人体模型上并有提示信息。(18)系统能够提供显示患者近期的重要评分,实现多种评分显示的自定义选择。6.手术信息记录(1)系统实现从手麻系统或HIS同步患者手术信息,包括手术名称、手术时间。(2)医护人员可以对手术记录进行手动维护。7.重症诊疗360视图(1)与院内系统对接,实现查看患者在本院的历史就诊记录,可通过时间轴的方式呈现,当鼠标移至时间轴时自动弹出历次门急诊就诊时间、历次住院区间时间,便于医护人员快速了解患者历次就诊概览。(2)能够记录患者本次在ICU诊疗过程中的关键事项,如插拔管、机械通气、抢救事件;实现根据事项类型进行筛选。(二)病历信息整合1、HIS信息集成(1)系统实现采用HL7、WebService或者数据库视图的方式与医院现有HIS信息系统集成。(2)系统实现从HIS同步患者基本信息。包括:科室分区、患者基本信息、工作人员基本信息、床位信息、患者在院信息、医嘱信息等。(3)实现从HIS获取患者医嘱信息,包括名称、规格、用量、频次、医嘱状态。2、电子病历调阅(1)系统实现整合医院现有电子病历系统中的病历文书信息,实现与患者相关的病历信息调阅。(2)系统实现病历文书分类查询功能。(3)与电子病历对接,系统实现文书内容选定复制功能。3、检验指标监控(1)系统实现与医院现有LIS系统接口,采集患者入科期间的主要检验数据。(2)系统实现检验指标的异常值和危急值提醒标识。(3)系统提供检验指标数据历史信息对比查阅,实现按检验项目查询功能。(4)系统实现检验指标的维护,并提供关注指标设定功能,实现不同患者个性化指标关注功能。(5)▲系统实现检验指标的异常值和危急值自定义生成护理记录,实现快速录入项目名称、检验指标名称、参考值、检验值、单位。4、检查报告读取(1)系统实现与医院现有的PACS、RIS、心电、超声系统等整合,读取各系统中与患者相关的检查报告单。(2)实现按照时间轴呈现患者入科以来各项检查报告情况。(3)系统实现检查报告单详细信息查阅。(4)系统提供按检查类型查询筛选功能。(三)诊疗计划执行1、医嘱执行记录(1)完成与HIS系统对接自动获取医嘱,能够自动接收并根据医嘱频次自动拆分。(2)能提供新医嘱的提醒功能。(3)实现根据医嘱途径以及属性自动将医嘱进行分类并显示,可自动按照长期、临时的医嘱显示,也可按泵入医嘱、静脉输液、口服、吸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治疗、检验、检查、手术等类别进行分类,便于随时查询需要执行的医嘱。(4)医护人员可按班次进行查询和执行医嘱,便于了解本班次所要执行的医嘱内容。上一个班次未完成的医嘱自行延续到下一个班次,以保证医嘱执行不遗漏。通过医嘱执行状态和医嘱类型进行筛选和定位医嘱,实现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修改。(5)实现抢救模式医嘱快速录入和补录功能。(6)系统实现查看医嘱执行情况,用醒目颜色标识新开、未执行、完成、停止状态的医嘱,并显示具体执行情况,全程跟踪医嘱的执行情况。(7)医嘱执行中的每一个过程,系统需实现自动生成语句并写入护理记录单,护士执行医嘱的同时,系统即可自动生成符合科室要求的护理记录。(8)系统详细记录每条医嘱的处理情况,补液统计到出入量中。(9)实现记录补液或药品执行采用的管路和设备信息。(10)▲系统实现护士在执行医嘱时记录当前体征数据并同步到观察项中,如SBP,DBP,HR,RR,TEMP。实现平均血压可根据收缩压和舒张压自动计算得出。(11)系统实现对口服类医嘱记录送服液体(如冷开水、温开水)和送服量;实现送服量统计到出入量中。(12)系统可自定义按班次、医嘱类型、医嘱分类打印医嘱输液贴。(13)系统实现医嘱输液贴样式根据科室要求定制。(14)系统实现用药剂量的换算,换算规则可维护,确保入量的准确汇总。(15)系统实现医嘱集中快速执行:实现按照用户需求灵活设定快速执行医嘱项。(16)实现查看输液类药品执行的入量趋势图,包含流速的变化情况;系统内置“流速计算器”,便于医护人员对患者输液状态的管理。(17)系统实现医嘱撤销,可单步撤销、全部撤销和描述医嘱删除。(18)输血医嘱执行实现根据用户选择输血项目实现变更给药方式和执行单位等项目。(19)系统需实现对患者自带药品、组套药、非药品医嘱的快速录入。(20)系统实现实时获取PDA移动护理系统药品执行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和执行人等信息,能够关联到系统执行记录中(21)能够详细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如:进程、状态、事件变化等,并依据医嘱的不同执行状态,自动给出可供执行的操作内容。(22)能够处理非药物医嘱,满足医护不同的处理需要,防止护士遗漏。(23)所有医嘱以动态可视图形化的方式进行显示,通过动态可视化的操作将所有医嘱执行融入一个界面内,以多种图标显示医嘱的各种执行状态如:待执行、开始、暂停、中止、完成、作废、流速/滴速调整等。清晰的显示所有的医嘱操作节点。(24)系统能协助护士对医嘱进行监控,并作出对的提醒。如输血医嘱提醒、预计完成时间提醒、过期未执行医嘱提醒等。(25)对于可以同时执行的医嘱,系统需实现批量执行功能。(26)系统实现未完成与未执行的医嘱进行自动交班功能;(27)提供历史医嘱执行信息,查询其他班次的医嘱执行状况,并显示医嘱观察事件。2、护理计划执行(1)系统提供符合护理标准化程序的护理计划制定功能,能够根据护理诊断自动生成目标、措施、行为,并生成护理计划表单;系统实现各类护理计划的知识库支撑,支持对护理计划定义、预期目标、预期目标定义、护理措施进行维护。(2)系统实现将生成的护理措施自动导入护理任务清单,实现对护理措施执行效果进行评价;(3)系统实现护理计划执行状态跟踪,包含计划、进行中、已完成;支持对护理计划执行效果进行评价,包括未达标、部分达标、全部达标;(4)实现查询患者历史护理计划,并分析达成情况。(5)实现自定义维护护理计划相关内容,并实现生成模版,模版分类显示;(6)系统实现医护人员结合临床反馈和实际应用情况制定护理计划,实现根据用户需求自行修改、新增、删除护理计划。(7)实现对已完成的护理计划进行撤回操作;(8)▲护理计划未完成前,实现记录护理计划的执行记录,包含执行时间、预期目标、护理措施、执行人、评价状态。有权限的用户能对护士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9)护理计划具备完整的审核流程,通过权限设定保证计划准确、有效,有权限的用户能对护士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10)护理计划包括护理项目、状态、执行天数、频次、执行要求、制定人等,实现根据状态筛选患者的护理计划内容;(11)护理计划与医嘱执行实现联合查看、执行和提醒,保证护理工作的连贯性。(12)护理计划与医嘱执行在同一界面查看、执行和提醒。(四)整体监护记录1、重症监测项目(1)系统实现集中、快速临床监护信息录入入口,实现录入信息分类定位,以便于用户方便快捷录入及查看监护数据。(2)系统实现从设备自动采集各类监测数据,可实现按信息类型快速定位到所需监测的观察项类别;实现将不关注的观察项类别进行折叠;实现设备数据阈值的设置,当设备采集的数据出现异常时,系统会对异常数据进行颜色标示;提供监测数据合理性判断。(3)系统实现对所有类别的数据进行人工修正和批量审核。实现对部分监测项的标准选项录入;实现对修正进行权限控制。(4)系统实现以点选方式录入主观的观察数据,医护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患者不同病情设置个性化的观察监测项目。用户可自定义观察项阈值模板,可根据专科化需求对观察项阈值模板进行编辑、修改和删除。(5)系统实现根据已知公式对参数进行计算并显示:如输入舒张压和收缩压可计算MAP数值;其它如BMI、氧合指数、CVP均可计算,计算规则实现配置。(6)系统默认显示整点,可根据不同事件(如:抢救事件、插管事件)调整数据采集频率。(7)系统实现任意时间点的数据录入。(8)▲系统实现在一个界面进行监测数据录入、护理文书填写和评分记录,减少护士在多界面跳转操作,提升工作效率。2、出入量监测(1)系统实现对需要记录的出入量条目进行删减和维护,并可根据当前患者插管情况,动态生成出入量记录界面;实现统计医嘱补液的入量;同时系统提供通过不同性状的物质含水量百分比计算液体量。系统提供统计出量、入量和平衡量多种统计方案。(2)实现自动获取来自医嘱的入量,并自动计算。(3)实现自动获取引流管的出量,并自动计算。(4)能手动记录患者出入量情况。(5)实现提供出入量的平衡变化及数据对比、总结,根据临床业务提供晶体、胶体、肠胃营养的总结。(6)能够提供图形化的出入量趋势图,实现任意时间段出入量及平衡的自动计算。(7)系统实现表格和列表的形式查看出入量记录,实现任意时间点出入量数据记录,实现在出入量记录界面查对特护单数据。3、护理病情记录(1)提供常规护理文书记录功能。(2)实现常用观察内容和事件内容模板,且可以自主维护新增、删除、修改各类模板,实现格式根据医院要求定制,实现彩色图形或趋势图的制作,实现护理记录单内容缩放、打印预览与打印;(3)实现自动生成护理记录的功能,针对采集的体征、医嘱、评估评分等做自动记录功能,实现医嘱执行信息、生命体征数据、观察监测信息、出入量信息、护理措施记录信息的自动采集、模板化记录;(4)实现检验数据,医嘱信息,出入量总结的数据快速导入功能;(5)护理记录单升级后,旧版电子记录单仍可保持原来的版式和内容,与新版式互不影响;(6)实现护理记录单归档功能,归档后的文书在授权用户进行解除归档操作后方可更新修改,防止护理记录单数据的随意修改,保证文书记录的一致性;(7)实现对于护士重复书写的出入院评估、护理措施、病情记录和交班报告文字段落,系统提供模块化模板供用户使用;用户可自定义、修改、删减、保存记录模板;(8)实现护理记录另存为模板功能,医护人员可维护模板分组、模板名称、模板内容;(9)系统实现医疗单位、罗马字符、数学字符及其它特殊字符的快速录入。(10)实现医护人员可根据班次查看病情记录,按照记录时间进行排序;(11)实现护理记录与临床行为紧密关联,用户在完成医嘱执行及临床监测时,相应信息即可生成到护理记录中。(五)风险监测评估1、重症病情评分(1)提供重症医学相关的医学评分,至少包含TISS-28、皮肤、镇静、GCS、CPOT、MEWS、肌力评分、APACHEII急性生理学及慢性健康评分、NUTRIC评分量表、肢体活动度、DVT、成人早期预警评估、跌倒评估、Norton评估、压疮评估、CPIS、Waterlow评分、Barthel指数评估、VTE评估、ADL评估等、SOFA序贯器官衰竭估计评分、、简易肠胃功能评分、SASRiker镇静/躁动评分、压疮危险因素Braden评分、Ramsay镇静评分、机械通气患者的Brussels镇静评分。(2)实现动态展示患者的各项评分,并自动绘出评分结果变化趋势曲线,实现快速切换查看不同患者的评分变化趋势和评分详情。(3)系统提供常见的评分模板,实现用户增加、保存、修改、删除、预览和打印各种评分,并且可以根据需求自定义评分项目和规则。(4)系统实现患者信息、生命体征、出入量数据提取,筛选评分所需的临床数据,并且转换评分内容相应分值;(5)对于自动提取的数据,系统实现参考值及其分值的显示,可进行修正,进一步提高评分的准确性;(6)实现按专科分类对评分进行分组;(7)能够从HIS、LIS等系统中获取部分评分项目所需要的相关数据,如患者年龄、体重、检验结果数据等;(8)实现历史数据的查询和分析能力,并能够自动生成曲线图;(9)系统实现医护之间的患者评估评分结果查询。2、皮肤综合管理(1)提供规范全面的皮肤部位与名称的人体模型图,并实现在对部位直接操作的方式进行皮肤相关信息、操作的知识库体系,实现不同类型皮损的监测信息记录,并呈现对应的处理措施;(2)▲系统实现根据患者性别呈现相应性别的3D效果人体示意图,并且根据年龄的不同展示儿童或成人的3D效果人体示意图,以提供更为个性化的皮肤观察记录和导管监测记录。(3)实现标识自定义,可标注不同类型皮损信息及严重程(4)▲实现鼠标移至人体图标注处自动闪烁对应的皮肤观察记录明细,实现鼠标移至观察记录明细闪烁人体图对应的标注处;(5)系统实现对创面发生的异常情况进行模板维护,方便医护人员快速录入。(6)系统实现通过权限设定用户审核操作。(7)系统适应不同科室电脑分辨率的差异。(8)系统提供皮肤管理知识库,提供不同类型皮损的监测信息记录,并呈现对应的处理措施。(9)能够清晰标识压疮分期及护理信息,并实现多种格式的图片上传及查看功能。实现对不同皮损类型进行风险评估,对评估值使用不同的危重等级颜色表示;(10)皮肤记录和表达的内容要符合医院的要求,要对皮肤的名称、位置、状态、分期、颜色、气味、面积、用药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实现一键复制上一次皮肤的观察记录。(11)▲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实现人体示意图自动以配置功能,支持不同业务示意图模版管理;实现医学标准人体部位名称、范围、坐标、样式进行可视化定义,包括轮廓、填充效果的个性化设置;实现部位风格一致化设定;至少提供两种的患者皮肤状况一览方式,如人体图方式,列表方式等。(12)皮肤相关信息必须在合理的3D效果人体模型上标出,并有提示信息,皮肤位置信息和命名要符合人体解剖学的要求。(13)提供皮肤相关的质控统计数据。3、导管监测记录(1)▲系统实现以图形化的形式显示患者导管总体情况,对患者导管进行集中管理,便于医护人员快速掌握患者各类导管信息。(2)▲系统实现按照预先设置的模板批量新增导管;实现批量添加导管监测与干预内容,包括疑似感染、确认感染、夹管、冲管等。(3)系统实现符合医疗规范的人体部位字典,实现与不同类型导管的插管部位匹配,辅助护士在人体图上快速、准确的插拔管记录。(4)系统实现根据导管型号快速检索导管名称,实现将不同风险分级程度的导管用颜色区分;(5)医护人员可新增、修改、拔除导管,并记录插管时间、拔管时间、导管类型、规格、长度、引流液颜色、性质、流量、穿刺部位、导管周围的皮肤情况信息、护理记录。(6)系统实现常规的导管更换,导管新增,导管拔除等日常操作,导管有效期管理,导管超期会标注,便于医护人员及时更换导管。删除导管等特殊操作需提供权限设置。(7)系统提供各类导管事件的知识库支撑,实现对患者导管事件的监测如导管有效期,危险度,护理措施等、记录以及相应护理措施的执行记录。(8)系统实现统计患者的引流量,出量汇总后生成出量动态图,并关联到出入量统计中。(9)▲系统实现在3D效果人体图上按导管分类统计患者导管数量;实现根据导管类别筛选在人体图上的导管;实现在人体图上通过拖动图标的方式移动导管位置,实现导管的精准定位;实现在人体图上完成拔管操作。(10)患者出科后,在导管记录中,以备注的形式标记导管的状态,显示x管(拔管)、显示x管(带出)。(11)提供规范全面的具备管路部位与名称的人体模型图,并实现在对应部位直接操作的方式进行管路相关信息、操作的知识库体系。(12)管路的信息必须在合理的人体模型上标出,并有提示信息,管路位置信息和命名要符合人体解剖学的要求;须提供符合医疗规范的人体部位字典,实现与不同类型导管的插管部位匹配,辅助护士在人体图上快速、准确的插拔管记录。(13)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至少提供两种的患者导管一览方式,如人体图方式,列表方式等。(14)管路记录和表达的内容要符合医院的要求,实现对管路的名称、材料、规格、留置时间、留置深度、刻度、有效期、通畅度、色、质、量、味、用药、管路周围皮肤状态等信息,进行详细记录。(15)能够对管路的护理过程进行事件和参数的记录,提供导管质控数据的自动统计,系统提供各类导管事件的知识库支撑,实现对患者导管事件的监测、记录以及相应护理措施的执行记录。(16)实现对导管评估记录单进行权限设置后,审核并签名。(六)重症信息总览1、病情信息概览(1)系统提供患者病情信息的概览视图,并在同一个页面展示,供医护人员统一的调取和查看。概览视图包含生命体征趋势、出入量趋势、医嘱及医嘱执行情况、检验和检查报告、血气分析结果等。(2)系统实现动态显示主要生命体征趋势,实现单个指标或多个指标的对比查看,生命体征自由切换隐藏或显示。生命体征趋势图实现导出功能。(3)系统实现动态显示出入量变化趋势,对总出量、总入量及平衡量进行汇总展示。(4)系统能够显示患者的医嘱用药、关注检验项目、血气分析、检查报告情况。可以查看检验报告状态以及各项检验指标、血气分析指标分时段的趋势变化内容。2、护理工作概览(1)系统实现护理工作信息的概览视图,并在同一个页面展示,供护理人员统一的调取和查看。(2)系统动态显示患者主要观测指标包含:生命体征、出入量、呼吸监测,并提供趋势分析图,并实现趋势图导出。(3)系统实现显示护理重要工作项目信息:医嘱执行、抢救信息、皮肤和导管信息、交班事项,以便于护理人员快速了解工作情况。3、患者病情分析(1)按照临床工作观测目标要求,系统实现完整的患者病情全景视图,涵盖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各个环节的内容,包括:患者流转过程、诊断、生命体征、出入量、管路记录、医嘱用药、检验检查、护理计划。(2)系统实现按周或按天查看患者病情对比数据,实现手工勾选一个或多个对比分析的参数,可根据需要调整显示的时间频率。(3)系统实现竖屏、全屏幕的诊疗信息展示,以及各类对比趋势图实现导出。(4)能够对关注的化验指标进行管理,实现显示关注指标的最新值和变化趋势,趋势图实现导出。(5)可以查看患者最近的血气分析报告,包括血糖、乳酸、PH值、碱剩余,实现对单个指标进行回顾。(6)系统实现对异常值或危急值进行标注,提醒医护人员注意(7)▲系统实现病情分析模块的自主建模:实现病情分析模型的适用范围设定;除实现系统预设数据分析模块的布局及显示样式可视化配置以外,还需实现用户自定义数据分析模块中的指标集合及显示样式。(七)诊疗监测模型(1)系统提供常见临床各器官系统和重点指标的监测模型。系统提供按天或周展现患者的诊疗事件。(2)循环系统监测:系统需按照重症医学科的循环系统监测要求,提供生命体征、生化指标、医嘱用药、管路的数据的集中监测;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3)呼吸系统监测:系统需按照重症医学科的呼吸监测要求,提供呼吸机监测参数数据的集中监测;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4)神经系统监测:系统需按照重症医学科的神经系统监测要求,提供与神经监测相关的GCS评分、SASRiker镇静躁动评分、瞳孔及对光发射观测参数,与医嘱用药数据集中显示;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5)泌尿系统监测:系统需按照重症医学科的泌尿系统监测要求,提供导尿管监测情况、泌尿系检验指标、与医嘱用药数据集中显示;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6)感染监测:系统需按照重症医学科的感染监测要求,提供感染临床指标、血液检验指标、微生物检验报告、医嘱用药数据集中显示;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7)血气分析:系统需提供酸碱平衡、电解质、液体平衡数据集中显示;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8)血糖监测:系统需提供血糖监测指标与医嘱用药数据集中显示;实现图形和数据表格的形式查看,实现在同一个时间轴上同步比较;实现月、周、日、三日、小时数据实时监测。提供趋势图。(9)系统实现按天或周动态展示生命体征变化趋势图,包括常规的呼吸,血压,脉搏,心率等。(10)系统实现按天或周展示各项呼吸机参数变化趋势,协助医生了解曲线内患者呼吸功能的变化;系统实现按天或周展现神志、瞳孔、神经评分等神经系统相关的观察数据。(11)系统实现按天或周自动汇集患者出入量平衡变化并展示趋势,提供班次内出入量平衡分析。(12)系统实现查看患者的血气、血糖、酸碱平衡、检查、检验、特殊事件的异常值和警示值。(13)系统显示患者主要评分,并标识评分的危机程度;系统提供以图形化的方式展示患者各类导管插拔情况;系统提供按天或周展现医嘱执行、结束、暂停、终止、过程事件、流速或滴速变化的整体过程。(14)系统提供医疗诊疗患者的相关医疗文书。(15)能够自动采集监护仪患者体征信息,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氧、脉搏、有创血压、无创血压等,并显示趋势图。(16)能够自动采集呼吸机参数,包括呼吸频率、潮气量、吸气时间、氧浓度、呼吸末正压、压力水平等。(17)能够自定义设置设备采集频率及显示间隔。(18)能够手工录入体征数据并自动在曲线图中显示。(19)系统需提供默认的常规患者生命体征报警值,同时需实现自定义修改。(20)对于超出报警值范围的体征,系统需给出报警提示信息,实现采集体征的手动修正。(21)提供患者日常体征或观察项目的记录,至少包含包括神志、瞳孔大小、对光反射等。(22)系统需实现基础护理的结构化配置与录入。(八)抢救事件记录(1)系统实现抢救事件的跟踪和回顾功能,详细记录抢救发生的时间及过程、参与抢救的人员信息以及抢救结果的信息。(2)系统实现抢救期间更加密集的床旁设备数据采集和提取,实现秒级的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点专科能力提升信息化 重症监护系统 科研仪器设备 科研仪器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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