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绿化养护中标结果公示(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
二、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320311MACBX8A98C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湖滨街道二坏西路18号
96.67(均分制)
11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
服务范围: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政平、周生平、阮冬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2.定标时间:2025年10月24日。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单位地址:贾汪区山水大道东6号
联系人:周生平
联系电话:1771299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16-68929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0516-689295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305-JWZX-C2025-0024采购文件.doc
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江苏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人,营业收入为(7.498万元),资产总额为(59.636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定星信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工程有限公司27年10月23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江苏星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46万元资产总额62万元。测试结果:微型企业测试时间:2025年9月16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供应商):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内容如下:第一章项目说明一、采购人: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二、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三、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6.《合同草案条款》。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第二章磋商保证金十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十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10:00。(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首次响应文件的,须先撤回首次响应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后,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首次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进入解密环节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供应商(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者接收地点。十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首次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含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二)资格条件(1~7项及9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一时间截点的资产负债表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1份。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2)供应商“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8.供应商信用信息(要求见“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中“(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内容)。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授权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1.技术部分(1)技术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评分细则》及《项目要求》);(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2.商务部分(1)商务方案(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评分细则》及《项目要求》);(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无(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七)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本中心提供给采购人。第四章磋商相关说明十四、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语音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5、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注:本项目报价采用二轮报价,各供应商在未进行第二次报价前,请不要离开开标系统,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二次报价,供应商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如未进行二轮报价,视为响应无效,由此而引起的废标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9.本项目无效标书判定(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9.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磋商文件要求的;9.2响应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9.3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9.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的;9.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9.6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的;9.7响应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9.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9.9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9.10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优劣(得分)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五、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评分细则》十六、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十八、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排序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标的的基本概况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十九、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十、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原件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第六章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二十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第七章询问和质疑二十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采购人)依法处理。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联系电话:13615116078通讯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6号第八章附件二十三、附件:附后。附件:1.《评分细则》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3.《磋商报价表》4.《分项价格表》5.《偏离表》6.《合同草案条款》7.《承诺书》8.《授权委托书》9.《中小企业声明函》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的扫描件)》13.供应商相关承诺14.供应商书面声明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1.评分细则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7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37投标人评价(3分)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原件扫描件方为有效,未提供不得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本项目类似业务合同,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方为有效有效,合同必须明确体现名称、范围、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合同关键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人员设备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置进行评价:(1)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有效;(2)骨干技术人员具有职业技能等级初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有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每人得2分,最高6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有效,同一人提供不同级别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计分。未提供不得分。设施设备配置方案(16分)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配备方案进行评价,可包括草坪修剪设施设备、绿篱修剪设施设备、打药设施设备、其它基础工具等:(1)推草机每台1分,最高4分;(2)割灌机每台1分,最高4分;(3)绿篱机每台1分,最高2分;(4)喷药车每台3分,最高3分;(5)浇水车每台3分,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清单或承诺函方为有效,未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最低得0分。日常固定保洁及养护服务方案(8分)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日常固定保洁及养护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普通绿植的养护计划、养护标准、具体保洁及养护方案等:(1)内容完整性(3分):内容完整得3分;内容有少量缺失得2分;内容有严重缺失得1分;(2)合理性(3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部分合理可行得2分;合理性欠缺得1分。(3)可操作性(2分):操作性强得2分;操作性一般得1分;不具备操作性得0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重点区域服务方案(6分)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重点区域服务方案进行评价,包括草地具体养护方案、花海具体养护方案等:(1)内容完整性(3分):内容完整得3分;内容有少量缺失得2分;内容有严重缺失得1分;(2)合理性(3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部分合理可行得2分;合理性欠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季节性养护服务方案(6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季节性养护服务方案进行评价,要求体现不同季节特点,符合当地实际:(1)内容完整性(3分):内容完整得3分;内容有少量缺失得2分;内容有严重缺失得1分;(2)合理性(3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3分;部分合理可行得2分;合理性欠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校园亮化及查漏补缺方案(4分)对投标人针对校园文化提出的特色亮化、及绿化查漏补缺方案进行评价,亮化方案可针对季节提出具体亮化品种,要求结合高校特点,彰显校园文化:(1)合理性(2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2分;部分合理可行得1分;合理性欠缺得0分。(2)可操作性(2分):操作性强得2分;操作性一般得1分;不具备操作性得0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管理规章制度(4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及考核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1)内容完整性(2分):内容完整得2分;内容有缺失得1分;(2)合理性(2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2分;部分合理可行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安全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4分)对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设备、高空作业、日常安全等方面:(1)内容完整性(2分):内容完整得2分;内容有缺失得1分;(2)合理性(2分):完全合理切实可行得2分;部分合理可行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一、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5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响应报价(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报价包含项目完成所需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2.项目基本情况:苗木绿化养护3.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贾汪区山水大道东6号4、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剪、除草、施肥、浇水、抹芽、除萌、病虫害防治、草坪修剪、苗木补植、防寒、防涝、防旱、防火、卫生保洁、秩序管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垃圾清理清运等。5、养护范围:(1)校园内:绿化面积30000平米,树木约1300棵6、服务期限:养护期限为1年。三、项目要求:(一)园艺部分1、树木1.1生长旺盛,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冠圆整,主侧枝分枝均匀,内膛通风透光;行道树分枝点统一、整齐;花灌木修剪及时合理。1.2叶色正常,无卷叶、黄叶(生长季节),无病虫害;枝干健壮,无枯死枝,无蛀干害虫危害。1.3无死树枯枝,缺株率在2%以下(含2%)。1.4树干伤口及时处理,树洞及时修补。1.5树池规格一致,池缘整齐,完好无损。1.6涂白均匀,上口平齐,距地面1.2米。1.7苗木扶正,要求对道路及绿地内歪斜苗木进行及时扶正。1.8生长季节连续20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或喷雾除尘,喷雾除尘时需结合使用植物清洗剂,提高植物鲜洁度。1.9、5-10月每月修剪(或剥芽)二次,冬天整形修剪一次。1.10每年施厩肥一次。2、草坪、地被2.1生长旺盛,色泽正常,覆盖率不低于95%,单块空秃面积不超过0.1平方米(0.3m*0.3m)。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坪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坪不得少于210天。2.2、5-10月每半月清除杂草一遍,冬季前再清除一遍,确保绿地内基本无杂草,杂草率不超过10%2.3、修剪及时,4月修剪一次,5-10月份冷季型草坪一月修剪两次,暖季型一个月一次,11月上旬一次。修剪高度符合要求,净高度冷季型草坪冬季不超过8cm,夏季不超过10cm,暖季型草坪夏季不超过8cm,冬季尽量低剪。2.4、地形平整,无坑,不积水。2.5、草坪与模纹及苗木树穴之间界限清晰,切边线条流畅。2.6、生长季节连续15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确保无旱情;进入冬季前全面灌冬水一遍。2.7、每年施尿素、复合肥等4次以上,确保长势良好。3、绿篱色块及球类3.1生长旺盛,枝条茂密,色泽正常。3.2、“五一”前全面修剪一次,5—10月生长旺季随时修剪,新生萌蘖枝条不得高于2cm;修剪线条整齐划一,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高度,同一地段球类的形状、规格一致。3.3、完整无缺,缺株空秃应及时补齐。3.4、生长季节连续15天无降雨需及时浇水,并结合使用植物清洗剂,冲刷除尘一次,确保植物无旱情并保持清洁度;进入冬季前全面灌冬水一遍。3.5、冬、春季及时清理越冬杂草,5—10月杂草生长旺季,随时清除,确保无明显杂草;冬季前再彻底清除一遍。3.6、生长季节每月叶面施肥一次;绿篱、色块、球类每年施厩肥二次,确保生长旺盛。(二)病虫害防治部分病虫害控制在不影响观赏效果的程度内,防治费用由乙方承担。1、树木基本无明显的病虫害危害迹象,危害率在8%以下。2、草坪、地被类地上地下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8%以下。3、花坛内无严重地上地下无明显病虫危害现象,危害率8%以下。4、绿篱色块及球类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迹象,危害率5%以下。(三)其他1、园林设施完好无损,广场、体育设施、卫生间等完好,无乱贴乱画现象。2、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3、秩序管理绿地内无设摊摆卖,无拴挂,无践踏绿地和其他破坏绿化的行为。4、台账记录详细如实。5、确保甲方在上级各种检查以及各类创建评比活动中不失分,做到批评投诉少。6、履行合同承诺,每分区绿地内有固定养护人员进行日常养护。7、养护单位须配备必要的种植、运输工具,负责养护范围内的树木修补、种植、迁移工作。8、做好养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工作,整治清理各种火险隐患,一旦出现火情,养护人员能积极参加相关扑救工作。9、负责养护范围内的盆花、盆景及水生植物的修剪、施肥、除草、浇水等日常养护工作。10、按要求每月将苗木生长情况及日常养护计划,人员安排计划上报业主。11、遭遇市政工程、重大活动时,乙方应派人员做好绿地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绿化及设施完好。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工作施工要求1、学校养护业务必须由乙方安排具备养护专业技能的专职人员完成,非专业人员不得上岗;工作人员年龄必须符合要求(十八周岁以上,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2、乙方具备齐养护工作所必须的劳动工具和专业技能。3、乙方按照养护工作季节性需要,主动到校园落实养护各项工作,不得延迟。4、养护工作期间,乙方要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甲方设施设备财产人员安全,同时也确保乙方人员财务安全。因养护施工造成的现任何安全问题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5、学校对乙方养护工作进行记录考核,作为工作资金结算依据。如不能卖履行合同规定,延误或疏漏养护工作,因工作不力造成学校损失的(如树木、绿植旱死,病虫害、枯死等),甲方将酌情扣除相应工作资金。6、如工作中有需校方配合的地方,可由双方商议解决。3.磋商报价表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详见响应文件 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详细分项报价内容自制)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5.偏离表(首次报价)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6.合同草案条款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绿化养护合同项目编号:学校绿化养护采购合同采购人: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学校绿化养护采购合同甲方: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甲方将学校绿化养护项目委托乙方养护管理(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养护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养护地点:贾汪区山水大道东6号。养护面积:总面积为约30000㎡。二、养护期限及费用标准1、总养护期一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所有绿地养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2、养护费用:绿化一年总养护费用为元,元/㎡*年,本合同固定单价,平均每年养护费用元,平均每季度养护费用为元,每月费用为元。3、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第一种付款方式(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人民币,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即合同总价)*90%/12”。第二种付款方式((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即合同总价)*60%/12”。第三种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凭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每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即合同总价)/12。二、养护项目内容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徐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及甲方要求,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任务。2、养护主要内容项目区域内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包含苗木死亡补植、林下苗木移植、落叶及杂物清理、卫生保洁、园林设施保养维修、除草、修剪、打药、施肥、防冻、涂白、病虫害防治、绿地浇灌冲洗、绿地看护、绿地迎检突击保障等。(1)养护人员及设备配置具体人员及设备配置清单如下:项目数量项目数量项目经理固定办公场所技术人员喷雾机、打药机安全员绿篱修剪机货车割灌机巡查车辆草坪修剪机水车(容量:>14 m³)粉碎机电动高压冲洗车(容量:>0.8m³)油锯水车司机药泵、水泵安全警示标志打孔机养护人数(1)养护期内,乙方将根据天气降水量、苗木旱情浇灌需求,适时调整水车数、灌溉用水量,费用不另外增加。(2)养护期内,乙方可根据季节用人需求及工作任务繁重程度等合理调整、适度增减养护工人数,费用不另外增加。(3)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是中标人公司合法员工。不同工种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明以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如:绿化工、园艺工、水电工等证书原件。(5)乙方必须保证不得雇用18周岁以下和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现场工作人员,如出现乙方雇用18周岁以下和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现场工作人员,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三、质量要求及具体安排根据绿地分级情况,不同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达到各相应级别(具体各级别考核标准附后)。四、甲方责任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绿化养护管理内容,有实施日常检查、考核、管理等权利。2、甲方可对乙方存在问题作限期整改要求,过期未进行整改的或整改不达要求的,按照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扣款处理。3、乙方应按照甲方之要求,根据甲方日常考核的结果,定期组织养护工人根据季节情况,进行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养护作业技能培训。4、根据考核细则,乙方如连续三次养护排名末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养护承包权。5、如遇大型活动和检查参观等短时间突击性活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活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如未能完成将酌情扣除当月部分养护费用;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统调各标段养护人员统一开展突击整治工作。6、甲方在无特殊原因情况下需确保乙方养护费用按时拨付。7、甲方检查人员必须公平、公开、公正检查考核。8、甲方具体负责人。五、乙方责任1.乙方派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养护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现场。凡发现工作时间不到岗或未按要求参加工作例会,依据绿化考核办法进行相应扣款。2.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考核、指导和监督,每月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每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提供全天候24小时应急服务。4.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保证不得雇用18周岁以下和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人员,如违反以上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养护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内容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内容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根据《徐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标准》扣除相应的养护费。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相关措施,配足安全警示标示、安全防护用具等,安全文明作业,确保不出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按劳动公司与养护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障费、人身意外险等。乙方组织养护工人进行养护工作,并对养护工人负全责,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人员受有损害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7.乙方应加强巡查,做好绿地防护工作,及时制止各种毁绿行为,片区内发生违规挖掘、恶劣天气损毁、苗木被盗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关注天气变化,若遇到雨雪风暴等恶劣天气,未提前做出预案、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护或者措施不到位、反映不及时造成苗木损毁,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根据《徐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标准》扣除相应的养护费。9.乙方必须保证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聘用养护人员。10.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的养护权进行分包、转让。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未拨付的养护经费。11.绿化管理养护期间内,乙方所需要的作业、管理、机具停放等用房、用地由乙方自行解决。12.乙方对养护区域内因自身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的,应当及时、适时进行补植。拒不补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苗木价值的违约金(《徐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损坏赔偿标准》),甲方在养护经费中扣除。补植的苗木规格应与原苗木规格相同、相近,确因苗木成活原因需要改变补植规格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方可补植。13.为保证交接期间苗木成活率,乙方在合同终止前3个月内不得进行苗木补植。14.道路两侧绿化带与沿线单位围墙间不能出现高大杂草、垃圾、石块和庄稼等,如出现由乙方自行清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乙方须按徐州市园林绿化养护一级标准要求的化肥施肥量对养护绿地进行施肥,化肥由乙方自行购置,若年度施肥量未达额度配置要求,将对养护费用进行相应扣款。16.由乙方按照要求配备水车对绿地进行灌溉浇水、绿化冲洗,用水一律使用环保中水。六、其他规定1、养护期内,任何一方除合同规定外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向对方支付年度养护费用10%的违约金。2、未尽事宜,可参照乙方投标书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乙方违约或乙方不服从管理、达不到甲方考核标准,甲方有权更换绿化养护管理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①不服从甲方管理的;②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因养护不当,一年内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2次以上的;③绿化检查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或连续三次出现同样问题,或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上报至上级部门,记入企业信用记录,直至合同终止。5、(1)乙方发生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及借用资质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总养护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确无实质进展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合同解除,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无条件承担。(2)乙方应当加强养护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费用。乙方应自行解决其外欠债务,不得随意拖欠该项目的工人工资、材料款等,该项目若发生工人工资、材料款等纠纷(投诉政府部门、闹事、起诉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或形象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自行解决其外欠债务(包括对材料供应商的所欠材料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如因乙方未及时偿还债务而导致甲方涉案、涉诉的(包括被法院要求协助冻结、扣划款项),以及被政府部门要求垫付农民工工资的,则甲方除有权将冻结、扣划款项从乙方养护费及其它方面资金中扣除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聘请律师发生的律师费用(参照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物价局有关律师业务收费标准的上限),以及由涉案、涉诉引起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差旅费等)。上述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养护费及其他方面资金中扣除,视同已经支付相应款项(按已发生以及预计将发生金额计算)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8、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9、本合同所载明的联系人、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均为有效送达地址或送达渠道,诉讼时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均应以书面形式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或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否则按原送达地址或送达渠道进行送达的均视为有效送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日期:日期:7.承诺书致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价格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本项目由供应商本企业提供服务。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30个工作日。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贾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和我单位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8.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2025年月日起至2025年月日止。委托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受托人(签字):二O二五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9.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属于(物业管理);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的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供应商郑重声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13.供应商相关承诺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4.供应商书面声明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校园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5-JWZX-C2025-0024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5、预付款保函支付条款模板付款条件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且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xx%)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付款条件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2)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XX(%)小写¥大写:人民币。注:1、付款条件一中,出具预付款保函后支付的合同款应当与保函金额一致。2、付款条件二中,预付款比例设定应符合《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