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 太阳能杀虫灯 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中标结果公示(会泽县农业局2025)
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JZC2025-C1-01375-HZYH-0011
二、项目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
供应商名称:河南绿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09号天伦庄园4号楼103号
成交金额(万元):13.8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7.63
评审报价(万元):13.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
名称:太阳能杀虫灯,60盏
服务范围:会泽县大井镇
服务要求: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芶琼,苟玲,邓金祥(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会泽县景星路3号
联系方式:0874-512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联系方式:134087879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琼
电 话:1340878795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5:5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芶琼,苟玲,邓金祥(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3.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琼
项目联系电话
13408787954
采购单位
会泽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会泽县景星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5122889
代理机构名称
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408787954
附件:
附件1
杀虫灯采购磋商文件(1).docx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8060938456557158912).pdf
附件3
成交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会泽县农业农村局(单位名称)的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太阳能杀虫灯(标的名称),属于农、林、牧、渔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河南绿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1292.37万元,资产总额为1044.38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南绿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无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QJZC2025-C1-01375-HZYH-0011二、项目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三、成交信息标段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供应商名称:河南绿防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109号天伦庄园4号楼103号成交金额(万元):13.8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得分:87.63评审报价(万元):13.8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标段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名称:太阳能杀虫灯,60盏服务范围:会泽县大井镇服务要求: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服务标准: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芶琼,邓金祥(第1标段(包)采购人代表),苟玲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金额:0.4万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会泽县景星路3号联系方式:0874-51228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联系方式:134087879543.项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琼电话:13408787954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ZYH2025-30采购人:会泽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合同条款12第五章评审程序及标准15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20第七章采购需求4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HZYH2025-302.项目名称:会泽县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粮食生产)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15万元。5.最高限价:15万元。6.采购需求:6.1.项目采购内容:太阳能杀虫灯,60盏。6.2交货地点:会泽县6.3质量要求: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6.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2.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预留方式为整体预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3.2具备年检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1)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投标全流程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登录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会泽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会泽县景星路51号联系人:郑科美联系方式:1398894348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公务员小区瑞平西路108号联系方式:李先琼134087879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科美联系方式:13988943484日期:2025年10月10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相关事宜;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内容构成;3、采购人提供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由磋商申请人自行组织设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磋商申请人)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5.3按照国家财政部第87号令第37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任何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遗漏、技术参数错误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问题等,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质疑要求澄清。质疑: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受理质疑部门:会泽月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琼电话:1340878795423.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3)质疑对象;(4)联系电话和地址;(5)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在开标之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则不得在确定成交结果之后再对类似问题提出质疑或投诉。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8.1采购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因任何原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以向供应商发出磋商补充文件的方式作出。8.2磋商补充文件将以补遗公告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而不再用其他任何方式进行通知。8.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磋商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具体变更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上述每个供应商。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说明11.磋商要求:11.1响应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构成;11.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3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11.4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充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用供货条件。11.5.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响应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磋商申请人)自行负责,无论过程中发生任何费用和最后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度量衡单位:12.1响应文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未提供格式的由磋商申请人自行组织设计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2.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如有),供应商应附以中文译文;12.3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做出要求的外,一律用公文制;13.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申请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在原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复,且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响应文件的构成14.1响应文件组成。一、磋商函二、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四、技术部分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七、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14.2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14.3磋商报价说明供应商(磋商申请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的格式报价。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中的报价表为准。磋商报价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5.响应内容填写说明15.1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5.2响应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制。15.3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与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16.磋商保证金:无需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17.1响应文件要求签字、盖章;注:签字、盖章解释为电子签章。17.2响应文件分份数:上传电子文件1份。17.3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内容填写完整;17.4除供应商对错误处作必要修改(修改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响应文件不得进行涂改。18.响应文件的提交的有关事项18.1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8.2地址:“政采云”平台项目对应开标大厅。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五、磋商与评审20.磋商、评审的程序及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第五章)。21.磋商原则21.1磋商原则:(1)公正、公平、合法;(2)竞争优选;(3)反不正当竞争;(4)规范性。21.2磋商小组的组成:3人组成。2人为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成员,1人为采购人代表。21.3磋商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1.4成交人的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人。21.5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书面评审报告宣布成交人候选人名单。对未成交的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六、授予合同2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佳供应商,但前提条件是该供应商必须满足履行合同义务。23.成交通知书23.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人并依法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3.2成交通知书由代理机构通过CA签章后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不再以纸质形式提供。23.3《成交通知书》将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签订合同24.1成交人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但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合同样本由采购方向成交方提供。23.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和澄清,均为合同内容的依据。24.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金额:4000元。支付时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不单独列出。25.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分两次支付款项。26.法律责任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处理。27.政府采购项目须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第四章合同书参考样式及主要条款(本合同仅作为参考,以最终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第1条项目内容1.1项目名称:1.2项目范围:1.3项目地点:第2条项目要求2.1本项目服务期限:2.2本项目质量要求: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合同未明确、详尽的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材料。第3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3.1本合同所涉及的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3.2项目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元(大写:)。3.3支付方式3.3.1甲乙双方自行协商3.3.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3.3.3甲方费用支付采用电子支付,乙方若变更本合同载明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行、开户账号等信息,需将相关信息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后果。第五章评审程序及标准第一条概论评审是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是审查确定成交人的必经程序,是保证磋商成功的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程序,编制本评审细则。第二条评审机构组成评审机构(磋商小组)成员会由采购人负责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由采购人代表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工作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第三条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成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带有任何偏见,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评审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1、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审查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文件,坚持公正合理、详细、不错、不漏、不偏不倚。2、全面分析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3、严格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评审。4、积极发表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做好评审书面记录。5、评审委员会成员享有评审权、打分权;评审过程中需要决议的事项由评审委员会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决定,并作书面记录。第四条评审纪律1、对评审(磋商)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3、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4、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细则、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除备案所需外,任何人不得复制保留。5、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6、每个评审委员会成员只是受聘完成评审工作,不代表所在的任何单位或部门。7、评审期间,参会人员一律不得外出。8、评审期间,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问题由评审委员会统一办理。9、评审期间,未经允许外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会议和采访。第五条评审过程评审工作的目的在于审查供应商所报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应无显著差异和保留。一、响应报价复核1.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如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维护政府采购的正常磋商秩序,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当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时,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评审会议结束前)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可认定该供应商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二、磋商程序1.由政采云系统当众宣读供应商(磋商申请人)名称、磋商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内容;2.评审会议将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公开进行;3.采购机构将对整个磋商过程作记录,并存档备查。三、对响应文件的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3.响应文件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5.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四、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相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磋商1、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和最终方案。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和最终方案是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本项目设有二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所进行的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为线上填报(在系统上等待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在磋商中,磋商小组成员和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六、综合评分:(总分10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价格、技术部分等各项因素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每份有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和量化打分,汇总后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综合得分,评审委员会按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磋商申请人)的综合得分=F1+F2。其中:F1、F2分别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2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具体评分办法:评分标准条款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满分为30)报价得分(满分为30)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报价)*30(评审基准价为实质性满足要求的最低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总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值×100。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2技术部分(70分)供货方案(满分20分)供应商应拟定完整详尽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优,内容完整、安排合理、切实可行、科学规范、针对性好得20分;(2)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一般,内容较完整、安排较合理、针对性较好得12分;(3)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差,内容一般、针对性一般得5分。(4)未提供交货方案或交货方案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满分20分)(1)质量承诺详细具体,保证措施健全,程序清晰,保证措施有力,有具体的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0分。 (2)质量承诺基本具体,保证措施基本健全,程序基本清晰,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2分。(3)质量承诺一般,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对本项目服务有一定质量保障,有相关的违约责任承诺,得5分(4)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的,得 0 分。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30分)售后响应满足项目需求且迅速,处理售后突发事件响应流程丰富,有针对性,能够考虑到整个售后过程中的每个细节,分段清晰、合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科学,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违约处罚明确,责任划分清晰的得30分。②售后响应满足项目需求,处理售后突发事件响应流程有一定针对性,能够考虑到售后过程中的关键点,分段合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分工不够明确,职责不够清晰,违约处罚具体,责任划分存在部分瑕疵的得19分;③售后响应满足项目需求,处理售后突发事件响应流程针对性欠缺能够考虑到售后过程中的具体环节,但无分段,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模糊,职责不清晰,违约处罚模糊,责任划分不够清晰的得9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签名)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1磋商报价(元)大写:小写:2合同履行期限3供货地点4项目负责人(姓名)5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磋商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目录目录一、磋商函二、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四、技术部分五、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等七、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格式一:磋商函(项目编号:)致:(采购人)根据贵方关于(采购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公司名称)决定参加磋商,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磋商:1、按响应文件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最终成交价格以二次报价为准。2、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向贵方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及相关证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法律责任;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5、如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生效后按约定时间完成采购计划。6、本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磋商后9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7、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日期:格式二:(1)磋商报价(唱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磋商报价(元)大写:小写:2服务期限3质量要求4服务地点5项目负责人(姓名)注:总报价包含商品、税金、运输、包装、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总报价(元) 注:总报价包含商品、税金、运输、包装、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三:(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开标、磋商、评审、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委托期限: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姓名:(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部门:职务: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技术部分技术参数响应采购项目磋商文件技术指标供货商提供的技术指标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供货方案(自行编制)1.……2.……3.……………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自行编制)1.……2.……3.……………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自行编制)1.……2.……3.……………项目人员配备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格式五:(1)供应商一般情况表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电话联系人5传真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7公司(是否通过,何种)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8主营范围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营业执照复印件。(2)资格条件承诺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格式六: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七: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项目名称)二次报价表二次报价大写:小写:备注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七章采购需求太阳能杀虫灯60盏;1.符合GB/T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国家标准;2.触杀方式:采用风吸+撞击屏双重诱杀;3.一体式防盗设计,内置自动定位功能,故障报警、位置移动报警等功能、灯源防盗防破坏功能;4.灯源高度:≥2.8米;5.具备光控、温控、时控功能;6.产品整机免费质保5年(含电池和灯源、通讯数据费用等);7.设计寿命:≥10年(灯管和蓄电池除外);8.控制面积:≥30亩;9.可在手机APP或PC端适时监控、远程控制、查看工作状态等;10.自动清虫功能;11.需接入会泽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智能监测系统。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 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 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 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 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 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 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 500≤Y<20000100≤Y<500 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 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 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 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 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 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 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 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 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 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 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 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说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控 太阳能杀虫灯 植物保护机械杀虫灯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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