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2025)



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卫生院保洁服务(第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CG-2025-84
二、项目名称: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卫生院保洁服务(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松滋市同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祥瑞路20号2幢102室
中标(成交)金额:19.58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采购卫生院保洁服务(第三次)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伍启松,周祖华,陈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向代理机构递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加盖公司公章),用以存档备案。中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应该与投标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松滋市街河市镇
联系方式:18086193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松滋市贺炳炎大道24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13986703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源
电 话:139867031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_20251027100406.pdf

附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和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松滋市街河市镇中心卫生院)的(采购卫生院保洁服务(第三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购卫生院保洁服务(第三次)),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企业为(松滋市同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80万元,资产总额为5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属于(:承建(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万大全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报上一年度数,无上一年度数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松滋市同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10月23日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