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租赁 轮式挖掘机中标结果公示(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XJSLTZ-2025-ZB-87(2)
二、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昌吉城建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昌吉市建国路街道融锦社区黄河路669号锦辰国际2019室、2021室(137区2丘4栋)
报价:1233600(元)
98.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
租赁150轮式挖掘机(带挖树根钻头)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租赁150轮式挖掘机(带挖树根钻头)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芳兰,王文静,高亚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成交价计算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43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地 址:昌吉市乌伊东路98号
联系方式:0994-2325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
联系方式:0994-2236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丹丹
电 话:0994-2236077

附件信息:

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pdf444.4K

中小企业声明函80.6K

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SLTZ-2025-ZB-87(2)采购人: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SLTZ-2025-ZB-87(2)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300000.00最高限价(元):13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300000.00元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租赁150轮式挖掘机(带挖树根钻头)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2)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98号联系方式:135656468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联系方式:181948836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何女士、李女士、邓女士电话:0994-22360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JSLTZ-2025-ZB-87(2)2采购人名称: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98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13565646836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联系人:何女士、李女士、邓女士联系方式:0994-2236077、181948836104采购内容租赁150轮式挖掘机(带挖树根钻头)1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5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2)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7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电子响应文件逐页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8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投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无需招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2、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投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3、拟中标单位在开标后5日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电子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8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版投标文件(1份)交于招标代理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9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磋商报名起止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00分(北京时间)13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供应商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平台。14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7日11: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15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汇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昌吉分行城南支行行号:313885000034开户账号:0000020090110017893406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保兑汇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等多种形式,1)若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的,由投标单位开户银行直接出具的保函文件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文件,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2)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报名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中,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如超出字数要求,填写简称)。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在政采云正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及3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小写:130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注:1.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8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一次性整体交付使用,租赁时间从全部车辆交付之日起算。19中标结果公示本项目中标结果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1个工作日20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履约担保不缴纳22踏勘现场不组织23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2)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执行价格扣除。(3)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1、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各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固定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固定格式填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代理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本项目成交通知书时,招标代理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成交价计算后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5低于成本价不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5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30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逾期、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6质疑须知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递交质疑文件至接收单位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昌吉市黄河路699号昌吉中心·锦辰国际17楼1406室27付款方式本项目从全部车辆交付之日起按年度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28电子开标须知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开评标方式为“不见面”网上评标系统。请各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并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PDF),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供应商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注:供应商在开标时须自行准备硬件设备及CA数字证书,硬件设备须提前配置好相关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或谷歌浏览器),并自行调试该设备可联网,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规定时间正常解密,一切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28电子开标须知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或□”标示选择使用该项。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3、定义3.1“采购人”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的法人、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3.2“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参与服务任务竞争的法人,中标后即为中标人,签定合同后即为卖方。3.3“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4“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5“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本地化开发、运输、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后免费维护期内及质保期外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3.6“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3.7“买方”系指购买服务的单位。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招标的内容,磋商文件内容包括:5.1.1招标公告5.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3磋商须知5.1.4合同文本格式5.1.5采购需求5.1.6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5.1.7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及网上公告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6.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响应文件的修改,招标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供应商。6.3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布,修改、补充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供应商具有优先约束力。7.询问和质疑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注: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7.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提交书面质疑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6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编写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时检查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供应商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的,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投标的语言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投标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服务、数量及价格。10.2如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而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又不能满足,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后另行添加表格或文字对磋商文件的有关内容做详细的阐述。但阐述的内容不能偏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应完整、表达清晰、准确。如果阐述的内容偏离了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响应文件由经济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开标一览表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统一规范,并单独提供且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致。商务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文件指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服务方案。12、投标报价:12.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的报价表上标明总价。12.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2.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2.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2.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在费用的总价。12.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服务项目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及相关监督部门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2.3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内所要招标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采用总报价方式,总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2.4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成交候选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12.5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2.6供应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在发出询标函的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逾期或拒绝或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书面承诺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7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主要条款另有规定。13、供应商应逐条详细阅读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表明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响应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2如遇特殊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并经供应商确认。15、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字体、装订15.1中标人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5.2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纸质版标书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15.3响应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不得活页装订。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数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投标保证金用于应对本次招标因供应商违规、违约而产生的风险。16.3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规定的帐号,对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4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提交。16.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条件:16.5.1未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在该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退回供应商。16.5.2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按规定和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16.6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6.7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会被没收:16.7.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文件的;16.7.3供应商恶意串通使投标失去竞争性的;16.7.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16.7.5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16.7.6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16.7.7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16.7.8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1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6.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6.8.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6.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8.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8.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6.8.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7.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其响应文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修改或撤销。该通知须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并得到招标方的确认。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通知应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修改或撤销的内容须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3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招标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加密和标记18.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18.2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9.1本次采用网上评标系统,供应商在线参加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前供应商完成设备测试,保证摄像头及麦克风正常使用。自开标时间起至评审结束,供应商须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并保持网络通畅,随时答复磋商小组的疑问。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电子版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解密与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19.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并上传,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无法解密、传输错误等问题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无法正常开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9.4开标时检查响应文件上传情况。19.5开标原则在开标会议上宣布。20、投标截止时间20.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送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地点。20.2所有响应文件不论何种方式递交,都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磋商文件指定地点,在此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将一律被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20.3出现因磋商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时,供应商则需按招标方的书面修改通知重新规定的投标时间递交。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书面通知。21.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21.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话、电传、传真等形式的投标。21.4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五、开标22、开标22.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电子版响应文件,检查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逾期未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22.2.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2.2.3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22.2.4监督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2.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六、评标、定标23、评标23.1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23.1.1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评标工作由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其法规规定的职责。23.1.2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确定。23.1.3磋商小组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1.3.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1.3.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1.3.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3.1.3.4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1.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1.4.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1.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3.1.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1.4.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1.4.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3.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占90分,投标报价占10分),最终合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23.3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23.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5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有悖于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23.6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此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23.8无效投标:23.8.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与供应商不一致的,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23.8.2响应文件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23.8.3响应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23.8.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3.8.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3.8.6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8.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8.8投标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23.8.9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23.8.10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3.8.1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并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23.9废标条款:23.9.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3.9.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9.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9.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3.9.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24、对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确定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现场告知其不得参与磋商。24.1.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线上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大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供应商进入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大厅中,等待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经办人开启二次报价,供应商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确认提交。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审查,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大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4.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4.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5.2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响应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4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5.5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供应商同意磋商文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26、定标26.1磋商小组无需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工作。26.2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标方法以最终合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确定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26.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3.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3.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6.3.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6.3.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3.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4.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中标通知27.1中标公示期: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定标结果,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7.3招标代理机构将定标结果及时通知未中标单位并退还投标保证金。无需解释落标原因。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招标代理机构只接收以书面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七、签定合同29、签定合同29.1采购人和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签定合同。29.2中标合同不得转让。合同分包需在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9.3采购人如遇中标人违约,可从侯选中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并签定经济合同。29.4合同的制订由采购人、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方参加,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均等,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合同制订过程中进行协调。30、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日历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银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1.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3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一)评标方法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程序评标工作由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谈判小组)负责。磋商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磋商小组(谈判小组)组长,并由磋商小组(谈判小组)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磋商小组(谈判小组)按以下内容独立履行评审职责:附表1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是否是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①提供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②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企业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即可;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信用记录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自行查询企业信誉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版截图,评审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尚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中小企业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结论:(结论填“合格”或“不合格”)备注:资格审查中有任意一项不合格,该供应商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符合性审查)。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果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人员应载明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合格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合格的响应文件。附表2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标准供应商1供应商2是否是否1授权委托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签字盖章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供应商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报价唯一响应文件报价具有唯一性,未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技术响应技术文件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5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6实质性响应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其他要求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开展的采购活动;8投标保证金按要求递交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结论:(结论填“符合”或“不符合”)备注: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不通过符合性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果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符合的,磋商小组应载明不符合的具体原因。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合格的响应文件。通过以上两项审查的单位将进行下一步的评审。(三)评标原则及细则2.1评标原则:(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2)参加评审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3)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谈判顺序以响应文件递交逆顺进行。1.详细评审评分因素及分值评分指标分配(按100分计算,报价得分占10分,商务技术占90分)2.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一、经济部分(10分)报价得分1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0%×100二、商务部分(15分)企业业绩5分供应商需提供自近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得5分,最高得5分。(注:1、供应商完整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扫描件及相关合同签署日期不清晰或缺页提供的视为无效。2、供应商完整有效的合同应至少具备合同首页及最后盖章页且显示信息齐全,其中涉及中标产品关键信息。售后服务10分1、售后服务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以上人员不得兼职,此项内容最高得5分,每少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2、接到故障响应时间长短:①普通任务2小时之内解决,紧急任务0.5小时之内解决的,得5分;②普通任务3小时之内解决,紧急任务1小时之内解决的,得2分;③无售后电话或解决时间超出上述范围的,不得分。注:提供人员身份证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三、技术部分(75分)企业管理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情况①管理体系设置合理;②规章制度健全;③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内容完善,条理清晰,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每项得4分,满分12分;其中提供方案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参数要求2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配置及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1.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3分;2.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的,每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租赁车辆配置情况10分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提供本单位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得10分,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3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措施;②货源组织及包装运输方案;③车辆租赁管理方案;④应急预案;⑤供货时间进度安排;⑥车辆调度管理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强、描述详细、与本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吻合的每项得5分,满分30分;其中提供方案有缺陷、漏项且可行性有问题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总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供应商总得分为各专家打分总得分平均值,磋商小组对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出现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按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也相同时,记名投标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磋商小组应按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有效供应商不足3名时,磋商小组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磋商小组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磋商小组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在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中阐明。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注: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一次性整体交付使用,租赁时间从全部车辆交付之日起算。2、付款方式:本项目从全部车辆交付之日起按年度付款。(具体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3、所有租赁车辆整车质保期:五年。4、交付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6、总价包含完成本标段车辆租赁服务全部任务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一切价格和税费。二、车辆(1辆)租赁参数要求:1.操作重量:≥14000Kg2.铲斗容量:≥0.5m³3.额定输出功率/转速:≥105/2200kw/rpm4.排量:≥4L5.排放标准:国四排放(满足国家排放标准)6.行驶速度(高/低):≥km/h35/107.回转速度:≤13r/min8.爬坡能力:≤35°9.铲斗挖掘力:≥100kN10.斗杆挖掘力:≥80kN11.最大牵引力:≥80kN12.主泵额定流量:≥2×176L/min13.先导系统压力:≥35bar14.燃油箱容量:≥245L15.液压油箱容量:≥110L16.发动机油容量:≥10L17.最小尾部回转半径:≥2300mm18.地面最大挖掘半径:≥7550mm19.最大挖掘高度:≥8210mm20.最大卸载高度:≥5800mm21.最大挖掘深度:≥4600mm22.动臂长度:≥4500mm23.斗杆长度:≥2100mm24.车辆前进、空档、倒档及高/低速档位于右侧操纵杆。25.驶室符合ROPS认证,配备后置摄像头及各类工作灯。26.无需使用尿素便可满足国四排放标准。27.并具备巡航功能和缓行功能,三种状态的前桥摆动控制模式。。28.配备快换、破碎头、抓木器及树根粉碎器29.树根粉碎器直径:≥50cm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为燃油汽车,提供上路行驶所需的各种证、照、年检标志、排放合格标记、税缴讫证等,车辆状况良好,手续完备,设备设施齐全,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2、车辆要求:车辆需包含内饰脚垫、座包套、灭火器等随车物品。3、经指定的检测站检测,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车辆;在公安交管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4、供应商须满足以上服务要求并提供对应承诺文件。四、售后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专门设立的租赁服务团队,受理租赁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分办、项目疑议及服务投诉供应商应设置并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用户定期回访。2.提供24小时热线咨询和技术支持,在远程不能处理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提供现场服务,24小时内到达现场,实地解决问题。3.中标人承诺如若租赁车辆遇到突发状况,中标人必须在昌吉市城区内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接业务,昌吉市城区周边3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安排专业人员对接业务。五、其他要求:1、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2、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3、投标报价包括:车辆租金、车辆装潢装饰及项目所涉及的专利费用、各种税费、运输装卸费用、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费、质保期服务等费用(易损件除外)等,即货物租赁期内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费用、报价价格不因出厂价、税率等的调整而发生变化。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本合同为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号采购文件。经评审评定(公司名称)为中标供应商。甲方、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暑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合同书条款d.合同一般条款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服务内容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金额:,。付款方式:,。6、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7、合同的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和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1.3“甲方”系指与乙方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1.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丝路庭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实施地点。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如有)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有)及其投标文件的规定偏差表(如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2.2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服务内容详见合同书中规定。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详见合同书中规定。5、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书中规定。6、索赔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7、延期提供服务7.1乙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7.2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和/或提供服务并影响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的,甲方可采取以下制裁: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解除合同。8、违约赔偿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每迟提供服务一天,按延迟提供服务的价格的%计收。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如果乙方在超过7天后仍不能交货和/或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验收甲方进行验收。10、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演唱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0.2受事故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分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双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缴纳的税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12、合同争议的解决甲方、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3、合同变更和终止1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与其生效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能协商一致,按照符合新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拟定补充合同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发生的业务,停止履行。13.2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13.2.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合同解除;13.2.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的;13.2.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3.2.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3.2.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未影响采购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3.2.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行为。13.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甲方终止合同履行的,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后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前,本合同继续有效。13.4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对合同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14、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因破产、清算、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5、转让和分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实质性内容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于此情形下,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16、合同修改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方、乙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17、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18、知识产权条款18.1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发转让、传播、销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8.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适用该项目成果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起基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19、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乙方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情报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20、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1、其他21.1甲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涉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1.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方与乙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报价一览表五、投标保证金六、供应商资格文件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八、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九、拟投入人员情况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十一、商务技术部分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上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一、响应函致:(采购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相关服务。人民币元/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大写:。明细见投标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义务和要求,按期、按质、完成服务内容。3、我方同意90日历日的投标有效期,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5、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6、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8、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9、其它说明。10、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单位名称)的(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如果本公司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中标,授权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咨询服务合同。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含税价)(元)小写:大写:合同履约期限备注说明:1、供应商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的依据。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元的保证金。附:银行保函复印件或电汇的银行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资格文件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证明材料应按以下顺序附以下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①提供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原件扫描件;②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财务报表即可。2.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自行编写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本公司(或单位)完全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因本公司(或单位)在本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因,致使本项目合同履行造成的采购人损失或按国家采购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规定的一切违约责任,本公司(或单位)自愿全部承担。本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及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追加(必要时可进行外购租、外协)专业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此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注:新成立不满一个月的企业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即可;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技术服务。二、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声明致:(采购人名称)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如我单位提供的本声明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作虚假投标处理。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附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网站相关截图证明资料。截图含: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52302-香聂852301005435★⑦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单位生名称)的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昌吉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特种车辆租赁采购项目(二次)(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昌吉城建环卫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1人,营业收入为1282.12万元,资产总额为14495.31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昌吉城建环卫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不符合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车辆租赁 轮式挖掘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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