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药重点学科建设 中药柜 中药柜卷门顶柜中标结果公示(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5ACS02910
二、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北京依诚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东路106号2号楼10层1032
报价:310000(元)
87.46

2
河南旭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浚洲街道杨马庄810号
报价:114000(元)
71.67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第一包
中药柜
ESSENKJ
1580*600*2200mm±5mm
10
14743

2
第一包
中药柜
ESSENKJ
810*600*2200mm±5mm
2
10063

3
第一包
中药柜
ESSENKJ
540*600*2200mm±5mm
1
8287

4
第一包
中药柜卷门顶柜
ESSENKJ
790*600*400mm±5mm
20
530

5
第一包
中药柜卷门顶柜
ESSENKJ
810*600*400mm±5mm
4
538

6
第一包
中药柜卷门顶柜
ESSENKJ
540*600*400mm±5mm
1
439

7
第一包
调剂台
ESSENKJ
1580*600*900mm±5mm
14
7464

8
第一包
中药柜后背板假抽斗
ESSENKJ
1580*25*2400mm±2mm
9
1830

9
第二包
自动煎药机
弘卫康
WKJ-QD13
10
10050

10
第二包
中药汤剂包装机
弘卫康
WKJ B(50-280)
3
45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俊耀,戴欣,史美娟(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65%向中标/成交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3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
联系方式:0351-8618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口高新国际B座9层
联系方式:0351-7023006、1593515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代珍
电 话:0351-7023006、15935152305

附件信息: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2025.10.16)doc..doc623.0K

中小企业声明函70.5K

中小企业声明函1.8M

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ACS029101.1.1竞争性磋商文件1.1.2采购人: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32-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42-第五章合同草案-4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6-22.0.13.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99002025ACS02910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479950最高限价(元):47995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数量:预算金额(元):47995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本次磋商共划分为2包。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第一包中药柜及调剂台1套33第二包自动煎药机10台13.3中药汤剂包装机3台1.695包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最高限价(万元)第一包中药柜及调剂台1套33第二包自动煎药机10台13.3中药汤剂包装机3台1.695备注:合同履约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上门调试及安装完成。第二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上门调试及安装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3.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3.3.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30(北京时间)3.4.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5.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口高新国际B座9层3.6.六、公告期限3.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3.8.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65%向中标/成交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收费金额(元):/3.9.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联系电话:0351-8618638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口高新国际B座9层联系方式:0351-70230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代珍电话:15935152305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见‘响应文件格式’)★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信用记录查询磋商小组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开启当日;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注:除信用记录查询外,所有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加★的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5.报价明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6.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7.商务条款响应表(见‘响应文件格式’);★8.技术条款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10.项目管理机构;11.供应商业绩;12.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13.技术、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加盖供应商公章。6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文件(如适用)(1)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2)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4)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格式自拟。(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6)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1)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11)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7项目其他要求1.¨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8进口产品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9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1.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3.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开启1.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1 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可远程使用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 响应文件开启时,对线上操作过程不熟练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解密,须自行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至开启现场,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解密。如选择至响应文件开启现场、电脑及网络(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及网络);如因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电脑及网络等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形,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解密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3.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1磋商评审补救措施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须请示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同意后,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1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须提供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磋商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人民币:第一包:3300元第二包:1400元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提交,采用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响应文件开启之前到账。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平阳路支行 银行账号:351905223410101注:(1)供应商应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可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包号,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现场踏勘本项目 ¨是 þ否 现场踏勘14样品1、提供样品:本项目第一包要求提供样品。2、样品送达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30(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太原市长治路学府街口高新国际B座9层评标2室 递交样品联系人:段代珍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15935152305注:逾期送达样品不予接受,样品制作、运输、装卸等相关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标准提供。4、退样: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可联系递交样品联系人办理退样事宜,未在规定时间领回样品的,视为未成交供应商同意由递交样品联系人自行处理。5、封样:成交供应商样品由采购人封样保存,并作为重要验收依据之一。15标前会本项目 ¨是 þ否 召开标前会16磋商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17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由 3 人(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18成交服务费的支付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65%向中标/成交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响应保证金。 19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节能产品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的货物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予以优先采购。正版软件要求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供应商须填写《正版软件承诺》信息安全产品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严格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须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强制采购的要求如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施工安装的,涉及到相关建筑建材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涉内容的,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应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强制采购并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绿色建材耗材。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予以优先采购。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货物中如含有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中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须提供提供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详情参加国务院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1)本文件列明的强制采购绿色产品标的物,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节能产品,同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不接受非强制采购产品。(2)本文件列明的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标的物,供应商可以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非强制类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也可投报清单以外的产品。(3)当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绿色产品时,享受该项产品的价格折扣政策优惠(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价格扣除比例:4%)。供应商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符合价格扣除优惠措施的,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证明材料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4)对中小微企业等主体,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等评审优惠措施,分别计算、叠加执行,叠加计算方式以财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为准。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若本项目属于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时,采购人应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有关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数据中心的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应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供应商则需如实填写《产品符合绿色数据中心建设要求承诺书》中小企业本项目¨是þ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þ工业(制造业) ¨建筑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需附《联合体磋商协议书》;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以及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福利企业(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的,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投标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4.0.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4.1.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2.7“服务”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供应商承担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服务,包括技术指导、培训以及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8“产品缺陷”是指货物在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9“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4.2.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3.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4.5.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4.4.1.二、磋商文件4.5.6.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4.6.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澄清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形式提出。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补充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询问、澄清要求、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向所有已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4.6.1.三、响应文件4.7.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8.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建议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条款响应表和服务技术条款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9.3.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3.6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4.9.10.磋商保证金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平阳路支行银行账号:351905223410101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10.6磋商保证金退还:(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退还);(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无息退还)。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10.11.报价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人员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4.11.12.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4.12.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封面下方以及其他要求盖章页加盖公章,同时在要求签字页签署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4.12.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3.14.文件的加密按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要求加密。4.14.15.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不再接受响应文件。4.15.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将以最终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16.2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4.15.1.五、开启仪式(线上)4.16.17.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17.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主持响应文件开启活动,并且对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活动。17.2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3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7.4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7.5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6响应文件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4.16.1.六、磋商程序和要求4.17.18.组建评审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2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18.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4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6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磋商。原评审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18.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18.8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18.9评审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评审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18.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报告。18.11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二)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四)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五)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六)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七)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4.18.19.初步审核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3如果多个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原则处理:(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人候选供应商。(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技术需求书中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19.4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的,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询标函。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答复函。19.5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19.6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初步审核的供应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告知。4.19.20.磋商(线上进行)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2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事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组长将磋商事项的要求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给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在接到磋商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回复函。20.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磋商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加盖单位公章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20.4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0.5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20.6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20.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第四项情形: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4.21.22.报价合理性审查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4.22.23.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23.24.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4.25.评审过程保密响应文件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4.25.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4.26.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4.26.1.七、签订合同4.27.28.成交通知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使用CA签章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在线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28.29.签订合同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9.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9.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28.1.八、成交服务费4.29.30.成交服务费收取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9.1.九、保密和披露4.30.31.保密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4.31.32.披露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31.1.十、询问和质疑4.32.33.询问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3.2询问事项,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口头答复;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出询问函。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4.33.34.质疑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3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34.4对磋商文件、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4.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4.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4.33.1.十一、违约处罚4.34.35.违约处罚35.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向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8)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0)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2)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第(1)-(6)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3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5.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1.一、响应文件初审5.2.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基本资质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书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基本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且内容完整、准确、真实、有效。(2)承诺函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3)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未提供的,响应无效。8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申请人须具有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资格,满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③本次投标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证。有效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说明:(1)资格评审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3商务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4报价对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2)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5商务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磋商保证金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交纳并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商务商务条款响应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7技术技术条款偏离表提供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制作,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其中“*”为实质性技术指标,如不符合视为该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5.3.3.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5.4.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5.5.特别说明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6.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5.7.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2)绿色产品(如涉及),给予其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8.三、评审办法5.9.1.评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10.2.评审细则第一包: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3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价格部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30分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70分)企业业绩(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共同认定)项目案例以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案例得4分,最高得16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16分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共同认定)(1)技术参数、配置满足磋商文件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得8分。(2)每有一项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2分。(3)每有一项非“*”技术指标的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产品技术参数、配置要求详见“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10分样品评审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外观、结构、工艺、用料、规格尺寸等指标进行评审: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涂层光滑均匀,表面色泽一致、均匀光洁,做工细致,无缺陷的,得5分;每有一项指标性能差或存在缺陷或与采购需求有细节出入,但不影响使用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未提供样品、样品不齐全或所提供样品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情况不一致,本评审项均得 0 分。5分供货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供货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供货管理制度;(2)货物的供应及运输。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质量控制方案项目的质量控制及措施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质量控制目标;(2)质量保证措施。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培训使用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培训使用方案,包含以下三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9分。(1)培训内容;(2)培训团队构成;(3)培训计划。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9分安装调试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安装调试方案;(2)增值服务合理性。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四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12分。(1)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2)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响应机制;(3)产品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及易损件更换);(4)质保期后的延伸计划等。 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12分第二包:第一部分 价格部分(30分),由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价格部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30分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部分(70分)企业业绩(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共同认定)项目案例以供应商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合同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的同类项目案例得4分,最高得16分。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缺一不可。16分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共同认定)(1)技术参数、配置满足磋商文件全部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2分。(2)每有一项技术指标的正偏离加1.5分,最多加3分。(3)每有一项非“*”技术指标的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产品技术参数、配置要求详见“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中的技术要求。15分供货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供货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供货管理制度;(2)货物的供应及运输。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质量控制方案项目的质量控制及措施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质量控制目标;(2)质量保证措施。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培训使用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培训使用方案,包含以下三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9分。(1)培训内容;(2)培训团队构成;(3)培训计划。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9分安装调试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方案,包含以下两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6分。(1)安装调试方案;(2)增值服务合理性。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6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下四项内容,每提供一项内容得3分,最高得12分。(1)售后服务内容及计划;(2)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响应机制;(3)产品维护(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及易损件更换);(4)质保期后的延伸计划等。 每项内容中每有一处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笼统描述、内容前后不一致、内容无法连贯、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直接套用其他项目方案、与项目实施特点不匹配、内容缺漏、不符合或不满足采购需求实际等任意一种不利于项目实施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12分678.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8.1.一、商务要求(一)合同履约期限:第一包: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上门调试及安装完成。第二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上门调试及安装完成。(2)质量标准:第一包: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第二包:中药汤剂包装机达到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煎药机验收标准:符合国家中医管理局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及制药器械质量检验报告。(三)供货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付款方式: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履约义务包括货物的采购、制备、交货、试运行、培训维保、质保等过程;履约保证期起始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2年合同服务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止。2、甲方收到上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乙方在设备到货后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作为设备验收、培训保证金,甲方收到上述设备验收、培训保证金后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70%;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通过,甲方无异议后,甲方退还乙方20%设备验收、培训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在2年合同服务期(自设备验收合格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五)质保期:第一包:5年,每年免费检修两次。第二包:3年二、技术要求(一)第一包中药柜及调剂台技术参数(一)中药柜尺寸:1580*600*2200mm±5mm数量:10组具体要求: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粉工艺制成,材质厚度为0.8-2.0mm;2、整柜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确保每块钢板的每个角落都会喷上粉末保护层,无整体分上中下部分,上部分为两个顶柜:790*600*400mm±2mm,中下部分为中药柜;一组为8层:最底层为3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入两味中草药;其它7层每层为6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三味中药材,共计一组中药柜可放入132味中草药;每个抽斗板面配有三个凹形磁卡标签槽及三个磁性标签和一个一次成型凹入式拉手;3、抽斗内承重≥45KG;可抽拉≥50000次以上;4、滑道:采用中药柜专用滑道;5、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二)中药柜尺寸:810*600*2200mm±5mm数量:2组具体要求: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粉工艺制成,材质厚度为0.8-2.0mm;;2、整柜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确保每块钢板的每个角落都会喷上粉末保护层,整柜分上中下三部分,上部分为一个顶柜810*600*400mm±2mm;中下部分:一组为8层,最底层为2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入两味中草药,其它7层每层为3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三味中药材;一组中药柜共计可放入67味中草药;每个抽斗板面配有三个凹形磁卡标签槽及三个磁性标签和一个一次成型凹入式拉手;3、抽斗内承重≥45KG;可抽拉≥50000次以上;4、滑道:采用中药柜专用滑道;5、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三)中药柜尺寸:540*600*2200mm±5mm数量:1组具体要求: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粉工艺制成,材质厚度为0.8-2.0mm;2、整柜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确保每块钢板的每个角落都会喷上粉末保护层,整柜分上中下三部分,上部分为一个顶柜540*600*400mm±2mm,中下部分为中药柜:一组为8层,最底层为1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入两味中草药,其它7层每层为2个抽斗,每个抽斗内可放三味中药材;一组中药柜共计可放入44味中草药;每个抽斗板面配有三个凹形磁卡标签槽及三个磁性标签和一个一次成型凹入式拉手;3、抽斗内承重≥45KG;可抽拉≥50000次以上;4、滑道:采用中药柜专用滑道;5、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四)中药柜卷门顶柜:790mm*600mm*400mm±5mm数量:20个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材质厚度为0.8-0.9mm。2、整体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配有左右各一个卷门柜,卷门柜内置活动层板一块,可自由调节高度,使用时可将卷门打开当做空格柜使用。3、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五)中药柜卷门顶柜:810mm*600mm*400mm±5mm数量:4个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材质厚度为0.8-0.9mm。2、整体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配有一个卷门柜,卷门柜内置活动层板一块,可自由调节高度,使用时可将卷门打开当做空格柜使用。3、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六)中药柜卷门顶柜:540mm*600mm*400mm±5mm数量:1个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材质厚度为0.8-0.9mm。2、整体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配有一个卷门柜,卷门柜内置活动层板一块,可自由调节高度,使用时可将卷门打开当做空格柜使用。3、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七)调剂台尺寸:1580*600*900mm±5mm数量:14组具体要求:1、材质要求: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粉工艺制成,材质厚度为0.8-2.0mm,台面厚度≥25mm。2、整柜采用拆装工艺,全部现场组装,确保每块钢板的每个角落都会喷上粉末保护层;一组为四层,每层四个抽屉,每个抽屉可放入两味中草药;共计可放入32味中草药;每个抽屉板面配两个凹形磁卡标签及三个磁性标签和一个一次成型凹入式拉手。3、抽斗内承重≥45KG;可抽拉≥50000次以上;4、滑道:采用中药柜专用滑道;5、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八)中药柜后背板假抽斗尺寸:1580*25*2400mm±2mm数量:9组具体要求:1、材质:采用优质冷轧钢板静电喷粉工艺制成,材质厚度为0.8-2.0mm,;2、一组为8层,最底层为3个假抽斗,假抽斗板面配两个磁卡标签。其它7层每层为6个假抽斗,每个假抽斗板面配三个凹形标签槽及三个磁卡标签和一个一次成型凹入式拉手。3、喷涂:采用静电喷粉工艺室内环保型树脂静电粉末喷涂,喷涂涂层厚度75-85um;其他要求:1、*提供滑道及中药柜专业机构的检验检测报告2、提供完整的中药柜小样品一套样品技术参数①尺寸:290*600*240±10mm②材质:采用钢板制成,静电喷粉工艺,整柜一个抽斗,内置三个独立小药斗。抽斗面配有三个凹形标签槽及三个磁卡标签,标签下面配有一个一次性成型凹入式拉手,光滑无毛刺。③滑道:采用优质的三节路轧(中药柜专用)抽拉自如。(二)第二包自动煎药机技术要求1、实行自动两煎功能,有效煎出率应不小于百分之五十。2、*容量13L--20L,220V的正常电压下使用、功率1000-1500W、尺寸≤630x620x1220(mm)。3、能满足中药先煎、后下、自动搅拌等功能。4、有自动加水计量功能、自动挤压、自动搅拌。5、常压煎煮功能。6、药渣挤压及自动清洗功能。7、防高温和防高烧功能、滑动锅盖功能、操作方便快捷、安全可靠。8、自动加热调节,文武火自动控制转换功能。9、数控煎药定时、蒸气冷凝功能。10、自动升温灭菌功能。11、操作方便快捷,安全。12、性能稳定,经济实用,保修维修及时。中药汤剂包装机技术要求1、自动包装功能。2、无级变量可调包装。(50ml-250ml)3、性能稳定,经济实用。4、封口温度数字化控制,可以设定自动恒温。5、包装温度,包装量自动显示设定功能。6、包装平均速度每分钟8袋。7、药液加热控制,具有防干烧功能。8、容量2万ml、电压220v、功率1600w、尺寸570x570x1200(mm)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8.2.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8.3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8.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8.5.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注:经双方协商,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9.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审小组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二〇二五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报价函………………………………………………………………………………4.报价一览表…………………………………………………………………………5.报价明细表…………………………………………………………………………6.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7.商务条款响应表………………………………………………………………………8.技术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10.项目管理机构………………………………………………………………………11.供应商业绩………………………………………………………………………12.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13.技术、服务方案………………………………………………………………………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5.政策性要求……………………………………………………………………资格证明文件9.5.1.1.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5.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9.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9.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9.5.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9.5.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5.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为维护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一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5.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8.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相关网站上公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9.5.8.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为维护本次开标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采购文件的规定,保证做到合法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投标工作中做到: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2.不与项目实施人员串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工作;6.保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活动会议纪律。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自愿承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相应惩罚。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函(格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9.5.9.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5.10商务、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包号)(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本项目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在1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人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采购人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的。(12)违犯采购人规定的其他行为。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4.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响应报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约期限:质保期: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5.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制造商全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报价总计(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添加行。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或用“/”来表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6.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存款账户7.商务条款响应表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商务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123...填写说明:(1)供应商如有“不响应”,则只需列明不响应内容;除列出的“不响应”外,供应商保证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2)供应商如“完全响应”,可在“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列中填写“全部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在“是否响应”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列中填写“全部承诺”。以上两种情况,供应商只需根据自身实际响应情况选择一种填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9.5.118.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对应响应技术内容偏离说明123...填写说明:供应商须详细列明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具体响应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10.项目管理机构(格式自拟)11.供应商业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完成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备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12.拟供货物的主要技术说明(格式自拟)9.5.1213.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15.政策性要求9.6.(一)强制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9.6.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0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二)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0.1.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如采购项目(或者:包)所投产品中包含非强制节能产品的,需如实填写,并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三)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0.0.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1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1.0.1.正版软件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12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附承诺书。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合格或许可证号认证机构名称注:采购标的或报价产品属《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标人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影印件或扫描件。12.1(七)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如不涉及,可不提供)12.1.1.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承诺书(格式)(采购人名称):我公司现参与项目采购活动,承诺所投报的产品符合财库〔2023〕7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12.2.(八)供应商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如适用)(需提供证明材料)。12.312.4.(九)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2.4.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5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2.6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2.6.1.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二)信息安全产品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若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十三)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格式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承诺书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若本项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施工安装且涉及到相关建材耗材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所涉内容的,严格履行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交付并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绿色建材耗材;属于绿色建筑的,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申报绿色建筑标识。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四)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格式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明细表包号/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单价数量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项)。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七部分相关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方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方/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磋商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本表应附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以保证及时退还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退还信息表名 称内 容备 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磋商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大额支付行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恒信诚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ACS02910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北京依诚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229.5519万元,资产总额为57.950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依诚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7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中小企业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单位名称)的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2025年中药重点学科建设(智慧中药房)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1499002025ACS02910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自动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拟提供产品:全自动多功能煎药机、中药汤剂包装机)(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洛阳卫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954.5万元,资产总额为239.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I企业名称(盖章):河南旭扬新材料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6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1-(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我单位不涉及,此函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2-(十一)监狱企业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我单位不涉及,此函不提供)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重点学科建设 中药柜 中药柜卷门顶柜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