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 税务智慧中标结果公示(国家税务总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GSCG011(招标文件编号:2025GSCG01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一号9号楼114
中标(成交)金额:261.44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
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为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红杰、曹晨、谭亚军、齐德林、高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联系方式:010-61986912、6198696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周宇阳
电 话:  010-61986912、6198696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4:35

评审专家名单
郑红杰、曹晨、谭亚军、齐德林、高志强

总中标金额
¥261.44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伟、周宇阳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86912、61986967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10-61986912、61986967

代理机构名称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doc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3
联合协议.doc

优易惠神州信息DCITS1.7★联合协议(适用于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联合协议致国家税务总局: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2025GSCGO1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2.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二、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与返还、合同付款及项目实施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署法定代表人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由牵头人提交。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和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均承担本项目中升级完善和日常运维支持工作。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占比70%,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占比30%。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商务部分第132页项目编号:2025GSCGO11项目编号:2025GSCG011优易惠神州信息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DCITS何告牵头人名称(公章):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公章):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成员名称,法定代表太(签字或签2025年10月23日特别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本协议。2.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商务部分第133页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DCITSDCITS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原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由该单位按要求提供声明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1.6.1中小企业声明雨惠1.6.1.1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06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的(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从业人员59人,营业收入为4565.974607万元,资产总额为8077.05875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商务部分第127页商务部分第128页项目编号:2025GSCG011项目编号:2025GSCG011优易惠神州信息优易惠神州信息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3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落款“企业名称”处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则由中小企业出具此函,并加文盖与该中小企业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后,由牵头人一并提交。招标文件(商务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5GSCG011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2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2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2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GSCG0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265.44万元最高限价:265.44万元采购需求: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为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大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30%以上,小微企业所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应不低于6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电子邮箱)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拟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0.0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点-14点30分(北京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联系方式:010-61986915,61986965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柳青(采购文件),袁仁健(项目评审)电话:010-61986915(采购文件),010-61989910(项目评审)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5GSCG0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申请领取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公司)名称供应商(公司)地址领取联系人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供应商(公司)名称(盖章)申请领取时间年月日供应商(公司)名称供应商(公司)地址领取联系人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供应商(公司)名称(盖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 号类 别内 容1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5GSCG011项目预算:265.44万元2采购需求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为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3项目属性和类别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项目类别:  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大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30%以上,小微企业所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应不低于6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核心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无 有产品名称: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采购进口产品(货物类项目填写此栏)□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其他____________9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swcg.chinatax.gov.cn)1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时间: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电子邮箱)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拟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1现场考察√ 不组织现场考察组织现场考察:时间: 年 月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要求: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一、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2024年9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4.★2024年9月以来不少于2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时,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此函,原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交此函,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由该单位按要求提供声明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7.★联合协议(适用于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1至5项资格证明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二、报价一览表:1.★投标报价表(原件);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并提交。三、其他文件及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原件);2.★投标函(原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原件);4.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6.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7.成功案例一览表: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的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开发或升级完善案例,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上述案例中,项目能够满足具有隶属关系的两级及两级以上组织使用的,应同时提供合同相关内容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备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第1至3项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并提交;第4至6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如有,均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第7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可提供,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第4至6项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且均提供,方可获得相应分值。第7项文件,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有效案例均可得获得相应分值。技术部分1.★技术条款偏离表(原件);2.★技术力量一览表;3.技术人员简历表;4.★投标人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为投入本项目的系统开发人员、运维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6.满足指标要求情况(相关内容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响应);7.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承诺(格式自拟);8.项目需求理解;9.升级完善方案;10.运行维护服务方案;11.管理实施方案;12.测试方案;13.保密方案;14.知识转移方案;15.验收方案;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方案、说明和资料。以上带★的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无效,则投标无效。13投标有效期12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1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点-14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及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联系电话:010-6198991015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16信用记录审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进行审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采购人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仅限于本项目使用,查询结果将留存在采购档案中。在上述指定网站不能查询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17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鼓励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满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即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满足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R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9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0节能环保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本次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1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 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如有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章节。2.本项目中如涉及网络关键设备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 1 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 2号《关于调整的公告》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投标(响应)设备或产品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已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二是已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中如涉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无线电发射设备核准证等市场准入类资质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履约验收中,采购人将按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采购合同等对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必要时依法依规开展相应检测、认证。22评标方法及分值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 10 分,其他因素分值为 90 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3合同类型和定价方式本项目签订固定总价的服务类技术合同。24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账户信息:收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银行帐号: 11001079300056000377-0010开户银行: 建行北京万寿路支行25付款安排本项目共安排2次付款。第一次付款,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的款项;第二次付款,在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50%的款项。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26接收质疑的方式、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提交采购人。逾期提交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联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10-61986965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电子邮箱:swzjcgyc@163.com一、总则1.预算资金及来源1.1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立项。1.2本项目预算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2.1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均应来自中国境内(指关境内),合同金额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产品和服务。2.2合格的产品和服务即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2.3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及使用权)的请求及起诉。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相关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联合体相关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3.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3.3.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3.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方法及标准(4)政府采购合同文本(5)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技术部分(1)采购需求技术部分(2)采购需求业务部分6.招标文件询问、澄清或修改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有必要,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6.3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纸质文件、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5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编制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简化字,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从节约环保考虑,鼓励双面打印。7.3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4除在招标文件的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投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应分别单独装订成册。8.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和资料:8.2.1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2其他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主要包括的文件及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证明资料如标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9.报价要求9.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且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9.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9.3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计算价格分。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0.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份数、密封及装订10.1投标文件侧面应加盖骑缝章,可多次用印,以确保骑缝章覆盖每一页文件。如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加盖骑缝章。10.2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的文件,必须按照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包括: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10.3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必须由投标人盖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由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10.4投标文件中的“盖章”指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而非“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非公章。10.5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交,并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密封。10.6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单独密封包装。10.7开标一览表(即投标报价表,包括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除作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组成内容外,还应单独密封一份,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0.8密封包装上应标注项目(子包)名称、项目(子包)编号、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等,并根据密封内容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10.9为便于销毁,投标文件的副本禁止使用铁钉装订。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四、投标文件递交12.投标文件送达、签收1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12.2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收。13.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1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开标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14.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及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14.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被授权投标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4.4被授权投标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被授权投标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及时处理。14.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5.投标资格审查15.1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5.1.1审查投标人按照8.2.1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5.1.2信用记录审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5.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6.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7.投标符合性审查17.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7.2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17.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18.投标文件的澄清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3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询问、说明、更改及文件。18.4投标人的澄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19.核价原则19.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组成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无效的;(3)未通过信用记录审查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20.2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文件组成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条款相关文件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分项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应分项预算金额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3除20.1及20.2情形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材料的;(2)投标人串通投标的;(3)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按照投标无效处理;(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比较与评价2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1.2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如果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可进行价格扣除的,应分别给予扣除,并以扣除后的报价计算价格分。未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价格不予扣除。同一投标人不得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21.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审得分。21.4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第三章。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2.废标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中标和合同23.中标23.1采购人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3.2采购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3.5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2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4.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履约保证金25.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询问和质疑26.询问2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质疑27.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部门、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7.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质疑函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并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27.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7.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八、其他28.保密28.1采购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28.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9.知识产权与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1知识产权29.1.1项目系统的版权属于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放并提供涉及本项目软件开发、升级完善、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全部源代码(含保证期内的后续升级版本)。由本项目系统形成的技术和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29.2规避专利、版权纠纷29.2.1投标人应保证其投标方案中的有关软件、文件、图纸等没有违反有关专利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规定。29.2.2中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成果任何一部分、或接受乙方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起诉。29.2.3如果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任何一部分时被任何第三方诉称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任何其它权利,中标人应负责处理这一指控并应以中标人的名义自负费用向起诉方提出抗辩。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29.2.4如果采购人发现任何第三方在采购人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采购人获得的知识产权,采购人应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4天内采取行动制止非法使用行为,否则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如下表:序号类别评审因素主要内容指标要求细项分值1价格分(10分)报价价格得分S=(Pmin/P)×10,其中:Pmin为所有供应商的最低有效报价,P为供应商有效报价。102客观分(60分)履约能力相关证书1.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具有ISO/IEC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具有ISO/IEC 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同类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方可得分。33成功案例有效案例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的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上述案例中,如有隶属关系的两级组织及两级组织以上应用的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有效案例均可计分。34技术力量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5分):1.具有10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经验,得2分;2.具有5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1分;3.具有3个及以上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或决策分析类应用系统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2分。17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4分):1.具有8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经验,得1分;2.具有3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1分;3.具有2个及以上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的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管理经验、或者决策分析类应用系统的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工作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得2分。投入本项目的系统开发人员(3分):均具有1年及以上应用系统开发或升级完善工作经验,得3分。投入本项目的运维人员(4分):1.驻场运维人员均具有1年及以上应用系统运维工作经验,得2分。2.非驻场运维人员均具有1年及以上应用系统运维工作经验,得2分。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承诺(1分):稳定性承诺比例达到70%及以上的,得1分。5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满足指标要求情况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代表必备指标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代表重要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2.5分,共计14项,共计35分;△表示一般指标项,满足或优于该指标项得2分,共计1项,共计2分。对于同一指标项中的多条(行)描述,有一条(行)描述不满足,该项不得分。376主观分(30分)技术和服务水平项目需求理解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目标、采购需求等内容理解分析是否全面、准确、详细等进行打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全面、准确、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详细、透彻且有独到的思考和分析,得6分;——对项目需求理解到位,阐述的内容有一定的分析但不够详尽,得4分;——对项目需求基本理解,阐述的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得2分;——对项目需求不理解或理解错误,以及未提供需求理解的,得0分。67升级完善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升级完善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4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68运行维护服务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运行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运维关键点和难点及对应措施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6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4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得2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69管理实施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项目管理制度、流程、进度管控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10测试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系统测试内容、主要交付成果物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3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2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1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311保密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提供的相关服务是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方案,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1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0.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12知识转移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知识转移方案,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1分;——方案内容主要是重复(响应)采购需求,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0.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13验收方案根据方案中关于验收流程、验收依据及标准等工作内容的响应情况是否完整、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阐述的内容针对性强、具体、透彻,能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得2分;——方案内容完整,有具体措施描述,但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强,得1分;——方案内容仅简单重复(响应)采购需求的,未能完全体现对该方案的理解,得0.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不可行的,以及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2合 计100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合同书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日期:年月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合同名称项目合同书2合同编号3合同类型4定价方式5项目类别£信息化项目 £非信息化项目6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甲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甲方相关部门甲方采购部门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电话甲方需求部门业务需求部门: 技术需求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7乙方名称乙方企业性质□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其他乙方地址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8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 )9服务内容10合同付款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11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本项目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甲方。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在合同履行期满,扣除应扣除的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无息返还。办理返还履约保证金时,乙方应提供履约保证金返还申请(格式另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项目终验意见或质量保障期(服务期)满验收意见。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以电汇方式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回保函。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13服务期14合同履约地点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一合同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采购方式,确定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该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约定的内容,签署《合同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通用条款;(2)报价表(总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3)招标(采购)文件(另附);(4)投标(响应)文件(另附)。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整(¥)。4.付款条件合同以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如下:每次办理付款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付款申请(格式另附)、付款明细、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涉及验收的,应同时提交甲方需求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甲方在收到发票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双方另有争议除外。本项目每年1月至4月不办理合同付款事宜。5.合同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订本合同。乙方由法人签订合同的,乙方法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乙方由授权代表签订合同的,乙方授权代表应提供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在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国家税务总局乙方:盖章: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甲方”是指国家税务总局。1.1.1“甲方采购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采购部门”。1.1.2“甲方需求部门”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6项“甲方需求部门”。1.2“乙方”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7项“乙方名称”。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4“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标准2.1乙方为甲方交付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服务3.1本项目的“服务”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9项“服务内容”。3.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在限期内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解除合同及索赔的权利。3.3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约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应在限期内尽快提出解决方案。3.4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3.5除合同条款另行规定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全部含在合同总金额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的,乙方应自费为甲方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4.2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4.3乙方不得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不得利用开发便利变相收费或搭车收费。5.保密条款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2)在开发过程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6)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7)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8)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6.项目管理6.1乙方应按照甲方项目整编归档内容、整理标准质量、移交时间等档案管理要求,对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并移交。6.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合做好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等监督管理工作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工作,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瞒报。7.履约验收7.1甲方需求部门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对乙方各项义务履行情况进行验收确认。未约定相关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和行业有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意见,列明合同事项、验收标准及验收情况,由全体验收人员签字。7.2具体履约验收要求及验收方案详见招标(采购)文件。8.履约保证金8.1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提交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可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8.3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等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若逾期补充的,每日应按应补充金额的万分之五(0.05%)支付甲方违约金。8.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8.5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扣除相应款项(如有)且双方无争议后,凭返还申请等资料一次性无息返还,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第11项“履约保证金及返还”。9.履约延误9.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提供服务。9.2如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将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误期违约金,每延误一天误期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0.03%)计收。乙方支付的误期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9.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工期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违约金。9.4除不可抗力和根据合同规定延期取得甲方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违约金之外,乙方延误工期,将按合同规定被收取误期违约金。9.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满足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的,甲方在收到返还相关信息等合同约定资料后,进行核实。对核实结果无异议的,应当自完成核实之日起3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特殊原因逾期返还的,双方协商解决。10违约责任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每违反一次从应付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此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乙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赔偿金等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0.2乙方没有按照时限要求提供服务,且在甲方指定的延长期限内没有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自行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补救,乙方除按合同第9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误期违约金外,另外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的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支付。10.3除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等外,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等向乙方提出索赔。10.4当甲方因乙方的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之间存在差异而提出索赔时,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着手解决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10.5信息化服务商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10.5.1信息化服务商是指为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提供信息化项目承建、运维、咨询、监理服务或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单位或个人;10.5.2乙方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的风险控制制度;10.5.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聘用3年内离职的原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的税务人员。原从事过,是指离职前3年内从事过税收信息化工作及相关信息系统业务条线工作。如果乙方有前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10.6对于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7对于本协议未约定的、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条款,按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相关约定执行;对本协议与招标(采购)文件(技术部分)约定不同的违约处理条款,以本协议约定为准。11.不可抗力及其他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1.4如因国家政策变化、技术实施所需的客观环境发生变化、重大技术变化、国家调减预算、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重大事故或变故、甲方工作计划调整及推广使用新应用系统导致本项目相关服务停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继续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双方将按已经实际履行并验收合格的合同内容进行结算。12.争端的解决12.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则应提请仲裁。1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在北京进行仲裁。1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违约解除合同13.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根据合同执行情况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3.1.1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累计达2次的;13.1.2除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迟延累计达20日的;13.1.3因乙方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问题造成甲方发生重大紧急故障,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13.1.4乙方对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正常运行的;13.1.5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2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3.1.6在合同服务期内,同一个应用系统在升级完善、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5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用户投诉的;13.1.7乙方利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可运行系统、源代码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另行自行开发本合同业务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或产品的,或利用为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化服务的便利,向纳税人缴费人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13.1.8乙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攻击或侵入税务信息系统(包括CA等)的;13.1.9乙方拒不修复或更换有缺陷的、损坏的货物的;13.1.10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甲方、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13.1.11乙方或乙方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13.1.12乙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或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3乙方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转包、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13.1.14乙方不配合政务信息系统安全检查、评测、审计、工程监理及系统间数据交互和衔接等工作,不如实、完整提供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的;13.1.15乙方违反协议10.5.2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者拒不改正的;13.1.16乙方违反协议10.5.3的规定,且未按甲方要求在限期内改正或拒不改正或拒不支付违约金的;13.1.1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围猎”甲方税务人员行为的(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相关税务人员及亲属);13.1.18乙方出现本合同未列举的《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行为;13.1.19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13.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3.1条的规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及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14.破产终止合同14.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14.2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修改或变更15.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补充合同或变更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5.2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变更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5.3由于甲方项目统一规划等原因导致本项目停止部分服务的,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处理。16.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6.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及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6.3乙方不得对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营、维护项目的主体和关键部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7.合同语言1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17.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8.适用法律18.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2本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19.税费19.1乙方应依法缴纳的合同货物及服务相关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生效20.1本合同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甲方(国家税务总局)签署。20.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按下列文本格式,如实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和真实有效的其他文件资料,任何不按下列文本格式提供或有实质性变更将由投标人承担风险。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章规定填写和提交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资格声明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提交。6.以下格式文件为要求填写内容的固定格式,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格式,其他未提供格式的文件和资料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________(采购人):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日期:特别说明: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落款“单位名称”处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提供该声明。各成员单位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单位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后,由联合体牵头人一并提交。格式2联合协议致国家税务总局: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二、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与返还、合同付款及项目实施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特别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交本协议。2.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全名或加盖名章之后,由牵头人提交。格式3投标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内容单价(元)数量/权重小计(单价×数量/权重)1升级完善服务费用12运行维护服务费用1报价合计(小写)报价合计(大写)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本项目执行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相关要求填报。4.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后提交。6.该项目“数量/权重”为1,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2.1分项报价表—升级完善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具体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描述人员级别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单价。4.本表中“小计数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升级完善服务费用”的价格小计数。5.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本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合计数”应为各项工作量的合计数。6.本表可扩展。2.2分项报价表—运行维护服务费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具体工作名称工作内容描述人员级别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月)单价(元/人月)小计(元)备注12345……合 计本栏填写上述各项工作量合计数――――--本栏填写上述小计数额的合计数特别说明:1.本项目总价及分项报价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赠送、“零”报价和折扣报价。2.如报价不一致,按照投标人须知“19.核价原则”进行修正。3.本表中小计=人员数量×工作时间×单价。4.本表中“小计数额的合计数”应等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表)》中“运行维护服务费用”的价格小计数。5.工作量=人员数量×工作时间,本表中的“各项工作量合计数”应为各项工作量的合计数。6.本表可扩展。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___(投标人住址)的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投标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投标、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投标代表无转委托权。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投标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如由被授权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按本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2.投标人如由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与投标活动的,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格式5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的招标公告,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地址)参加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9.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一切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12.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对于存在相关失信行为的,接受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处理结果。13.已知悉并承诺遵守采购文件中关于供应链安全管理的全部要求。14.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承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投标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当按上述格式要求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全名或加盖名章。格式6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无/正/负)说明1234……特别说明:1.商务条款无需条对条应答,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2.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3.本表可扩展。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日期: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特别说明: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落款“企业名称”处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体中有中小企业,则由中小企业出具此函,并加盖与该中小企业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后,由牵头人一并提交。格式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特别说明:1.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落款“单位名称”处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联合体中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由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此函,并加盖与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后,由牵头人一并提交。格式9成功案例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甲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用户联系人用户联系电话备注12345……特别说明:1.1.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的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开发或升级完善案例,予以加分。上述案例中,项目能够满足具有隶属关系的两级及两级以上组织使用的,予以额外加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以上有效案例均可得分。2.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应能清晰体现合同甲乙双方、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并提供对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能获得相应分值。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文件格式格式10技术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序号重要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情况偏离(无/正/负)备注12345……特别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要求,一一对应填写。如果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不做一一响应,而将“投标文件应答情况”简单笼统描述为“无偏离”,则视为无效应答。2.《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须条对条应答,不得遗漏。如无偏离,请在此表中填写“无偏离”。如有偏离,请在此表中应答为“正/负偏离”并说明偏离情况。3.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则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应答为“负偏离”或未应答,将导致投标无效。4.如《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为重要指标项、标注“△”为一般指标项,接受供应商应答为“负偏离”;如供应商应答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将根据评审标准在评审时获得相应分值。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公章):日期:格式11技术力量一览表序号姓 名技术职称人员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本项目中担任职务认证情况是否驻场是否专职1、项目管理人员(一)项目总监1(二)项目经理1二、系统开发人员12……三、运维人员12……特别说明:投标人须按照上述格式填写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相关信息。格式12技术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出生日期学 历毕业学校技术职称公司职务任职时间本项目任职人员级别认证证书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提供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的简历。2.如果有职称及认证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管理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或工作经验的合同及对应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相关材料。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项目项目编号:2025GSCG011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9月目录1项目概述41.1项目背景4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41.2项目内容41.2.1项目建设思路41.2.2采购内容41.2.3项目实施要求41.2.4系统情况52投标/响应要求62.1对供应商的要求62.1.1必备资质6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62.1.3是否允许联合体7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72.1.5其他要求7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9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9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103项目需求123.1总体要求123.2服务内容和要求134人员要求244.1总体要求254.2管理团队254.3技术团队25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65管理实施要求275.1实施总体要求275.2项目实施管理275.3项目人员管理296项目实施管控306.1总体要求306.2分析设计阶段306.3开发测试阶段317保密要求368知识转移要求379风险管控要求379.1人员资格要求379.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3810履约验收要求3810.1总体要求3810.2具体要求3810.3验收准入条件3910.4验收方案投标响应要求4010.5验收交付物4011其他要求4011.1必备要求4011.1.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4011.1.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4111.1.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4211.1.4其他4211.1.5信息化服务商廉政要求4311.2知识产权要求4411.3付款安排建议4511.4报价要求451.1项目概述1.1.1.1项目背景1.1.1.1.1.1项目目的、意义及背景税务智慧采购平台业务覆盖面广,包括税务系统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法定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的线上运行,以及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产品采购交易等;用户群体复杂,包括税务系统四级预算单位采购人、供应商、代理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公众等;系统应用面广,业务量、吞吐量大,因此,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对电子卖场进行运营管理,税务Ukey管理发放,对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保障各类业务平稳运行,十分必要。1.2.1.2项目内容1.2.1.1.2.1项目建设思路深入落实“以数治税”理念,对现有税务智慧采购平台进行升级完善,并做好运行维护工作,进一步提升税务智慧采购平台智能化、精细化水平。1.2.2.1.2.2采购内容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服务。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对电子卖场进行运营管理,税务Ukey管理发放,保障各类业务平稳运行。同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方案管理、评审管理、公告管理等功能模块,满足异地评标、跨层级联合采购、采购需求排队等业务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系统界面和部分功能点,提升操作友好度和智能化程度;进一步丰富内控指标,防范采购风险;进一步优化系统对接,提升数据共享互用能力。利用大模型技术,开展政府采购文档合规性审查。1.2.3.1.2.3项目实施要求1.2.3.1.1.2.3.1实施范围要求1.开发边界。以约定的业务范围为基准,以业务需求文档为遵循,实现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业务功能开发。2.用户边界。本次项目的用户为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各类用户。3.关联系统。与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具有业务关联关系的系统包括:税收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一体式应用(绩效考评)、可信身份认证系统、决策指挥平台、内控监督平台等。平台开发时需要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与上述系统的对接工作。1.2.3.2.1.2.3.2实施时间要求运行维护部分服务期为2025年11月22日至2026年11月21日,非驻场运维据实结算。升级完善部分实施进度要求为: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功能开发,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适时在全国或指定范围内上线使用;运维服务期结束前,实现开发功能功能优化,完成项目验收和总结。1.2.3.3.1.2.3.3实施地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数据中心(北京)。运行维护采取驻场和非驻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技术支持服务。1.2.4.1.2.4系统情况1.2.4.1.1.2.4.1现有软件系统的主要功能税务智慧采购平台主要功能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法定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的线上运行,以及集中采购的目录内通用产品在电子卖场的采购交易等,能够满足采购人、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使用。平台内嵌了内控内生化功能,并建设了统计分析、大屏展示等模块。1.2.4.2.1.2.4.2业务和技术体系架构及部署平台总体架构:整体部署架构分为三个区。2.2投标/响应要求2.1.2.1对供应商的要求2.1.1.2.1.1必备资质2.1.1.1.2.1.1.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1.1.2.2.1.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接受联合体参加。2.1.2.2.1.2优选资质/优选指标2.1.2.1.2.1.2.1相关证书供应商具有以下资质、条件的,可予以加分:(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IEC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1.2.2.2.1.2.2成功案例供应商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承担的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案例。上述案例中,如有隶属关系的两级组织及两级组织以上应用的项目案例,予以额外加分。2.1.3.2.1.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2.1.4.2.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大中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30%以上,小微企业所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应不低于60%。2.1.5.2.1.5其他要求本项目的业务需求专业性强,供应商必须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经验。此外,供应商一定要充分测算项目整体工作量和相关费用,并提前筹备好足够的人力资源,保证能迅速投入到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均可参与,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和专业能力。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服务,承诺与本项目的相关单位,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系统内各项目单位,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供应商必须服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协调,完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推广实施、项目验收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有权裁决项目执行各方的责任范围,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果不配合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国家税务总局有权退货、索赔或拒付款项,直至解除合同。合同执行完毕后,如后期发现多支付合同款项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还多支付合同款项。在本项目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内,对本项目所有软件及授权License,国家税务总局拥有在税务系统内任意安装、使用、调整、分发等全部权利,无需取得供应商的额外授权。若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的问题,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征得国家税务总局的同意后付诸实施,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其他未尽事宜,由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解决。对于本项目中所有服务,要求给出详细的单位报价。对于应用系统开发,须按照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要求给出工作人月数及人月报价。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的工作安排应遵从项目整体工作要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项目人力资源投入,以确保能完全满足项目实施的目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人员情况应包括人员名单、详细简历、相关能力证书和员工工作关系证明(项目总监、项目经理、各小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如若发生侵犯专利权和所有权的行为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权益。本项目的开发环境、内部测试环境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包括所需的所有软件、硬件和工作场所。供应商成交后,经采购人考核,如果实际工作中无法有效保证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即实际技术能力与响应有较大差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由此而造成的项目延误等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取赔偿。如因税务总局政策变化或新老系统迭代更替导致本项目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甲方可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工作内容、经费的相应调整。如该项目相关服务工作量大幅减少或提前终止,将根据未完成的合同服务内容,核减相应合同付款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合同付款金额。供应商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承诺,提供的所有产品都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软件质量低下,导致延误系统上线等问题,将按照影响程度高低,供应商有权按合同条款扣除相应的合同金额。2.2.2.2技术部分投标/响应内容2.2.1.2.2.1技术投标/响应总要求1.供应商必须针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的需求逐个或分块作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与采购文件内容采用同样的顺序。对每个需求的响应必须遵循如下规则:(1)重复该需求。(2)简要描述投标文件如何满足该需求,如果该响应在投标文件其它部分有详述,可在该处简单响应,但必须给出确切的位置索引。(3)解释投标文件与用户需求之间的偏差;用数量来表示的需求,必须用确切的数字、单位来响应。2.对采购文件技术部分需求的响应应至少包含以下具体细节:(1)对项目的描述供应商需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描述的用户需求和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根据采购文件有关章节提供的材料以及所了解的税务信息系统建设的情况,针对本项目的相关单位用户要求,提供详细的需求理解说明。此项内容作为考察供应商是否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重要依据。(2)对业务技术需求的响应,具体包括:1)对技术方案的响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阐述后续提出各类技术方案内容。2)对软件技术规格需求的响应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该包括采购人要求的全部软件以及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但属于建设内容的部分等。供应商必须逐一说明建议的每个软件的名称、版本,并注明合法使用期限。供应商应提供实质性确切响应,并有详细的文字描述和说明,任何仅采用“符合”、“满足”或非确定性数值(如“>=”或“<=”)的响应均将被视为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直至响应被拒绝。3)对总体实施计划书的详细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项目实施进度要求,提供整个项目的总体实施计划书。3.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为重要内容、△为一般内容,如满足在评审时将予以加分。4.供应商认为对整个项目建设特别重要的建议,需单独说明(此项单列为可选性需求)。5.附件,提供响应文件中涉及的所有产品说明(要求彩页)或相关证明,并最好以中文描述。2.2.2.2.2.2投标/响应方案要求以下相关方案,若作为评审因素,则供应商应在满足★必备指标项要求的前提下,基于对优于★指标项及#、△指标项的应答,根据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制定更为完整、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1)项目需求理解本项目是基于现有税务智慧采购平台的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项目,在充分理解和掌握现有系统的业务需求、系统应用部署等情况的基础上,供应商详细阐述对现有系统主要功能的理解。供应商详细阐述对本项目在系统功能调整、业务应用优化等情况的理解,同时清晰阐述本项目与现有系统的关系,明确体现供应商对现有系统的架构、与外围系统接口的准确描述;供应商对现有系统的数据集成、功能进行准确描述;供应商对现有的数据应用能够进行准确描述。(2)系统升级完善方案投标文件中需详细阐述实现采购文件需求的升级完善方案,包括升级完善、关键功能开发、安全建设、与已有功能的衔接等内容。方案中应该包括供应商要求的全部需求以及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但属于建设内容的部分等。(3)系统运维方案运维服务包括本项目相关的环境保障、业务运维、技术支持等内容。供应商须按照项目运行维护需求要求详细阐述项目运维服务方案,重点阐述本项目运维服务具体内容、运维关键点和难点及对应方案。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维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4)测试方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测试方案。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测试内容、测试环境、数据要求、测试范围、测试工具与测试方法、完成准则、注意事项等内容。测试类型包括供应商实验室环境测试和采购人测试环境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5)管理实施方案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项目技术需求书要求详细阐述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供应商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必须完整、详细和可操作,职责描述清晰,风险可控,内容覆盖但不限于项目管理总体要求、计划管理、实施管理、质量管理、变更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管理等,且进度计划要合理明确。(6)知识转移方案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知识转移、归档、移交要求,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详细阐述知识转移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转移内容、转移形式、转移要求及时限、归档、移交等。(7)保密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总局信息化项目的有关保密要求,在场所设置、人员管理、文档管控等方面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供应商对保密要求的响应包含相关制度、实施手段、相应措施和文档管控等内容。(8)验收方案按照本项目需求要求详细阐述项目验收方案,根据需要验收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流程。对合同规定各项验收指标提出明确的验收前提条件和验收依据及标准,列明需要移交和交付的各类文档及产出物。对验收中可能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应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34.3项目需求4.1.3.1总体要求3.1.1升级完善整体要求供应商应按照软件工程的标准规范和开发流程对项目进行规划及实施,确保项目的开发成功。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严格遵守项目业务管控、架构管控、项目管控的要求。供应商应认真估算工作量,做好工作量冗余。终验前,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种项目变更,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提供和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如采购人要求使用的,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供应商提供项目管理工具的,应保证采购人使用该管理工具(已包含在预算中,不另行支付费用)。如涉及版权纠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3.1.2运维服务整体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能够提供统一、快捷的一站式技术支持服务,即受理后,必须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承担项目技术支持任务,并保持技术支持人员稳定。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运维管理要求,统一调度和管理技术支持服务团队,不断调整和优化其运维服务的方式,确保满足税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的要求。4.2.3.2服务内容和要求4.2.1.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中有标注★号的,为必备要求,必须满足,如未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无效;#为重要内容、△为一般内容。4.2.2.3.2.1技术和服务客观指标序号指标种类指标名称指标内容重要性是否需要证明材料1技术需求服务团队要求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应包括1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总监、开发人员、驻场运维人员、非驻场技术人员5类。本项目共需要4名技术人员在税务总局(北京数据中心)驻场提供运维服务和电子卖场运营服务。其中,人员资质至少满足初级岗位1人,中级岗位3人。本项目非驻场技术支持工作量不得少于38人月,且应为中级人员。投入本项目升级完善部分开发人员工作量不得少于47.6人月,开发人员至少为中级人员。★是2运维服务需求驻场运维—运维值守按照税务系统运维管理要求和服务规范开展系统支持服务,及时解答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提出的技术咨询、软件功能咨询问题,及时、高效地解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故障、操作失误、个性化的技术服务请求;分析与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协助开展补丁测试及生产环境升级、应急响应及演练、系统调优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系统迁移、数据备份归档和恢复、数据分析、健康检查、重保等运维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转。负责数据维护、故障处理及应急处置、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分析服务等。★否3运维服务需求驻场运维-系统技术支持为系统采购意向、意向管理、需求管理、方案管理、执行管理、合同管理、付款管理、决策大屏、信息统计、框架协议、批量采购等功能模块,以及采购中心门户网站、投标工具、评标工具等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每月出具一次性能监控报告。对于监控过程中出现的性能问题,需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程序优化、系统参数调整,如果无法解决性能问题,公司必须派遣高级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在运行监控服务过程中发生代码变更必须提供相关变更源代码。在解决故障时,应保护好数据,做好故障恢复的文档,力争恢复到故障点前的业务状态。对于“系统瘫痪,业务系统不能运转的”故障级别,如果不能于规定时间内解决故障,应在5小时内提出应急方案,确保业务系统的运行。故障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故障原因、故障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故障损失等情况。★否4运维服务需求驻场运维-运营服务系统权限配置、开评标设备部署与调试、Ukey制发管理、网站栏目的配置与管理、网站设计优化、品牌和商品信息的审核、电子卖场日常产品的更新和上下架、供应商和代理商信息更新、基础商品库更新维护。为税务系统各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提供满足各功能模块运行所需的在线客服,协助指导各采购主体完成各项操作。至少提供1个5*8小时的驻场实时电话服务。★否5运维服务需求驻场运维-安全管理负责系统运行安全、数据库安全,完成网络安全应急保障、等保测评及密码安全性评估等。★否6运维服务需求驻场运维-运营服务供应商管理。提供供应商和社会代理机构注册、审核、办理UKey等业务应用,根据供应商入围方式,对供应商开展分类。商品管理。供应商入围中标后,按照框架协议商品和批量采购商品对商品进行分类,供应商可上架、下架、变更、申请解冻商品,经总局采购中心授权后可对供应商更新商品审核上架,可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品进行冻结,对严重违反规则商品进行下架等操作。开评标设备部署与调试。根据评审前期需求,进行评标室网络环境调试、评审设备部署、评审工具检查等服务。信息门户栏目优化、资讯维护。按照总局要求完成信息门户栏目优化与维护,各栏目资讯更新与管理工作。系统权限配置。提供系统用户信息维护、组织机构调整、角色权限配置、各阶段审核流程优化与变更等服务。★否7运维服务需求非驻场运维-定期巡检提供巡检监控、紧急问题处理、故障处理及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开评标设备部署与调试指导等服务。★否8运维服务需求非驻场运维-安全管理负责系统运行安全、数据库安全,完成网络安全应急保障、等保测评及密码安全性评估等。★否9运维服务需求非驻场运维-客户服务为税务系统各级采购单位、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提供满足各功能模块运行所需的在线客服服务,协助指导各采购主体完成各项操作。至少提供1个5*8小时的非驻场实时电话服务。★否10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意向管理、采购需求管理业务概述:开发采购需求排队及运转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系统根据需求部门提交采购意向环节录入的服务期等信息,对拟采购任务进行自动排序。描述需求模块内容、主要业务流程、表单和数据等。在采购意向环节新增“本年度服务期(精确到年月日)”文本框(对于延续性项目,应该自动与上一年合同中录入的服务期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需上传附件写明理由)。需求部门格式化录入后,系统按照时间顺序对拟采购任务进行自动排序(同时带出本年度服务期),并推送给采购各环节岗位人员。相关数据项从采购意向环节抓取,在本环节自动带入。★否11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证书管理业务概述:实现证书后台管理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系统管理员即可对可用证书进行后台管理。★否12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敏感词库管理业务概述:实现敏感词库后台管理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系统管理员即可对敏感词库进行后台管理。★否13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需求会签业务概述:实现需求会签等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需求部门提交采购需求时可会签其他部门。★否14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框架协议需求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需求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需求模板,内嵌框架协议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需求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需求结构化编制。★否15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批量、框架协议需求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批量采购需求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需求模板,内嵌线上批量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需求模板,支持线上批量一阶段需求结构化编制。★否16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批量采购需求参数指标业务概述:更新批量、框架协议需求参数指标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根据财政部最新需求标准,将相应指标项内嵌。★否17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需求管理-框架协议一阶段、线上批量一阶段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填报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一阶段、线上批量一阶段需求产品技术参数填报设置。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指标时允许用户自定义指标顺序;允许用户自定义采购商品分组,用于二阶段商城端购买;产品技术参数板块默认只展示主商品,点击【展开】按钮展示主商品下的配件,以解决配件数量过多,页面过长的问题。★否18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方案管理-历史方案复用业务概述:实现历史采购方案可复用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新增选择历史项目的方案结构化信息、评审标准结构化信息等编制项目的采购实施计划。★否19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方案管理-归集同类需求业务概述:实现归集同类需求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新增同类需求的归集合并采购或项目分包采购。★否20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方案管理-框架协议方案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方案模板,内嵌框架协议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方案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方案结构化编制。★否21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方案管理-批量采购方案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批量采购方案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方案模板,内嵌线上批量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方案模板,支持批量一阶段方案结构化编制。★否22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框架协议、批量采购第一阶段采购文件结构化编制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批量采购第一阶段采购文件结构化编制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支持选择历史项目的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结构化编制当前项目的采购文件-商务部分。★否23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框架协议采购文件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采购文件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采购文件模板,内嵌框架协议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采购文件-商务部分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采购文件结构化编制。★否24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批量采购采购文件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批量采购采购文件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采购文件模板,内嵌线上批量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采购文件-商务部分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采购文件结构化编制。★否25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授权委托书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授权委托书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授权委托书模板,增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信息。★否26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模板业务概述:增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增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模板。★否27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采购人单位信息自动生成业务概述:采购人单位信息自动生成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根据采购人单位、账号等,在各类模板中自动产生采购人单位名称信息。★否28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采购结果填报业务概述:优化采购结果填报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项目执行线下模式和委托代理机构模式新增对框架批量项目以及单价、折扣率项目的支持。★否29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采购执行管理-采购文件组成业务概述:优化采购文件组成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采购文件组成环节功能优化,包括但不限于:①“是否提供模板”与“模板”合并;②如果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默认放在商务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板块;如果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默认放在商务部分-其他文件及资料板块;③标星项如“★技术条款偏离表”、“★技术力量一览表”等默认打开是否合规性审查开关。★否30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合同管理-合同审核业务概述:实现项目采购合同批量审核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实现项目采购合同批量审核。★否31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合同管理-框架协议入围协议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框架协议入围协议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内嵌框架协议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协议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协议结构化编制。★否32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合同管理-批量采购入围协议模板业务概述:优化批量采购入围协议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内嵌线上批量一阶段征集入围的标准化协议模板,支持框架协议一阶段协议结构化编制。★否33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合同管理-合同模板业务概述:优化合同模板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根据财政部最新合同模板,将货物类合同结构化。★否34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公告管理-采购需求公示环节供应商反馈意见业务概述:新增采购需求公示环节供应商反馈意见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在采购需求公示环节供应商和采购人可以直接在系统内提交或反馈相关意见。在采购需求公示环节,供应商能够发起意见提交申请,直接上传系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意见后,在系统内同步进行反馈,经审批后将答复结果推送给供应商。★否35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公告管理-更正公告发布业务概述:优化更正公告发布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允许经办人发布更正公告时结构化修改评审标准。★否36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公告管理-公告预览业务概述:实现公告预览功能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实现公告预览功能。★否37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公告管理-中标公告业务概述:优化中标公告发布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平台根据自动生成的中标公告内容形成word或pdf版本,供采购人归档,实现采购结果通知书文本化生成及推送。★否38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公告管理-公告发布完成提示业务概述:实现公告发布完成提示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采购公告发送中国政府采购网后提示经办人公告已发送。★否39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评审管理-评审专家远程异地评审业务概述:实现评审专家远程异地评审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评审工具中增设本地、异地(可以是多个场地)两个部分,两个部分的基本功能相同。本地和异地端可按照系统操作员的指令,同时进入项目开设的“电子评标室”中开展评审工作,传输评审文件、资料,配合完成异地评审项目。项目承接的主场为本地端,配合项目开展异地评审的副场为异地端。经办人员在本地端开设异地评审会议室,维护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的信息。异地端的评审专家可以在异地登录进入评审会议室,本地端、异地端评审信息共享,流程进度由本地端经办人员负责操作,把握评审进度。★否40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评审管理-评标室组建业务概述:优化评标室组建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评标室组建,允许采购人自行增加评标室。★否41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档案管理-档案更新记录时间业务概述:档案更新记录时间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记录并展示每次归档时间。★否42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验收管理-多主体验收管理业务概述:优化验收管理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新增供应商端项目验收功能、采购人端需求部门、采购部门项目验收功能,以及项目履约验收档案归档功能。★否43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信息查询-内网信息查询业务概述:优化内网信息查询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内网采购人端选择全文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正文里面内容。★否44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信息查询--外网信息查询业务概述:优化外网信息查询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外网端选择全文搜索时,搜索结果显示正文里面内容。★否45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大屏展示-权限配置业务概述:优化大屏展示权限配置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支持省局查看省本级和下级单位的项目采购情况。★否46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内控管理业务概述:优化内控管理模块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1.章节重复校验: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方案结构化编制文件时校验章节名称,同层级章节不允许重复。2.公告发布校验:编制采购文件环节公告时间优化,包括但不限于:①报名开始时间默认8:00,报名结束时间默认20:00且允许经办人修改;②报名开始时间与投标初始时间默认一致且允许经办人更改;③投标截止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默认一致且允许经办人修改。3.评审时间校验:执行管理-评标前期准备环节优化,包括但不限于:评审前期准备页面抽取专家时填写的评标起始时间晚于开标时间的内控。4.信息带入禁止修改:需求管理-填写项目基本信息环节优化,包括但不限于:“立项项目”选择信管平台项目后文本框不可编辑。5.结果录入校验:线下评审项目,导入采购结果表若“是否推荐供应商”选择“是”且为非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验证供应商是否大于等于三家。★否47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信息系统对接业务概述:优化信息系统对接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1.根据财政部最新接口要求,优化采购公告、合同公告、结果公告等的推送方式,确保数据完整性。2.根据业务要求,实现与税信管信息化项目和非信息化项目的数据推送。3.根据业务要求增加与内控监督平台对接数据。★否48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所有模块(或多数模块)-文件上传业务概述:优化文件上传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优化文件上传时展示的文件类型为全部文件★否49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所有模块(或多数模块)-界面优化业务概述:界面优化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现有界面的文字描述、布局进行优化完善。★否50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所有模块(或多数模块)-跨层级联合采购业务概述:实现跨层级联合采购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跨层级联合采购(即分级集中采购或统采分签)各级单位通过系统模块化编制采购需求,下级单位需求通过系统流转至统采单位,统采单位汇总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经审批后进入执行环节,确定采购结果。★否51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所有模块(或多数模块)跨区域联合采购业务需求业务概述:实现跨区域联合采购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跨区域联合采购各单位通过系统模块化编制采购需求,非牵头单位需求通过系统流转至牵头单位,牵头单位汇总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经审批后进入执行环节,确定采购结果。★否52升级完善需求升级完善-基于大模型技术的采购文档合规性审核业务概述:基于大模型技术的采购文档合规性审核业务处理流程及规则:向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采购文档的合规性、完整性、一致性智能检查功能,给出合规性审核报告和修改建议,防范相关文档内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内容不完整、前后数据不一致等风险,解决人工核查比对耗时耗力等问题。采用“大模型+知识库”的模式,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财政部文件、指导性案例、税务系统内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等作为语料投喂给大模型。同时在“税智采”现有政府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采购公告的“提交”和“审核”环节,增加“智能合规审核”按钮,“税智采”自动向大模型输入完整有效的提示词,大模型反馈合规性审核报告和修改建议。★否53技术需求环境约束结合本项目现有存储资源,根据各关联业务系统全量数据、增量数据大小,测算本项目部署所需数据存储资源。结合本项目现有计算资源,根据部署模式测算本项目所需计算资源,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详细配置信息。#否54技术需求系统约束1.支持操作系统要求服务器端应支持主流国产服务器操作系统。PC端应支持各种常见的终端操作系统。2.数据库要求支持主流国产数据库。3.中间件要求支持主流国产中间件。4.浏览器要求支持主流浏览器,最终以满足税务系统现有浏览器运行要求为准。★否55技术需求软件及工具约束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的部分系统软件,如数据库、中间件、操作系统等。供应商应结合自己的开发环境等实际情况添加完善其他产品工具(如工作流、报表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供应商充分使用先进、成熟的第三方工具将有助于本项目的实现(质量和效率),所选第三方工具的技术先进性、合理性、整体效益等,将影响供应商及其投标书的评价。#否56技术需求技术路线约束基于J2EE标准进行开发,B/S结构,全面支持SOA体系架构。系统开发应与相关软件、硬件设备全面适配。★否57技术需求界面集成系统界面集成范围主要是与税务总局业务工作门户的集成等,界面集成要求如下:1.各应用系统界面遵循税务总局统一业务工作门户集成标准。2.支持统一单点登录控制。3.支持统一的用户管理。#否58技术需求安全约束系统必须在整体安全架构的设计要求下,符合税务信息安全标准(物理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等)规定而采取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实现信息安全和数据质量管理的技术环境,提供安全策略的具体方案。1.安全级别:系统在设计上和部署上要不低于三级等级保护的标准。2.安全策略:依据总局关于安全架构、安全域划分规范和安全域防护规范中的要求,不同区域间互通时,需要遵循以下安全策略要求:(1)区域边界必须进行安全访问控制;(2)区域边界访问控制依据业务要求遵从最小化原则,默认全关闭;(3)互联网区域与业务专网区域间执行单向访问控制,禁止互联网区域向业务专网区域主动发起连接;(4)业务专网和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必须通过专门的安全域(业务专网的应用前置域)进行数据摆渡;(5)互联网连接业务专网的链路禁止绕过应用前置域的防火墙直接接入业务专网。★否59技术需求集成约束系统在总体设计时,需预留接口,以实现和总局统一部署的各相关应用系统的集成,包括界面集成、应用集成、数据集成、安全集成。供应商应分析以下集成场景,提出集成方案,充分考虑集成边界,向采购人提供多种不同的集成方式,供采购人进行选择。最终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Δ否60技术需求性能要求-数据量及存储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数据量及存储需求提供响应方案,满足本项目数据增量存储与备份需求。#否61技术需求性能要求-数据传输及带宽要求供应商应估算系统总体数据传输需求,提供带宽服务解决方案。#否62技术需求响应能力—交互类业务日常交互类业务是指传统的流程表单处理业务,如采购需求填报等,平均响应时间<2秒。#否63技术需求响应能力—查询类业务查询类业务是指系统典型的业务场景的单表查询,如采购任务单、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的查询业务,平均响应时间<2秒。#否64技术需求响应能力—大数据量批处理类业务查询数据量超过100万条数据,关联表查询5个以内,查询平均响应时间<5秒。#否65技术需求稳定性11.软件部署考虑冗余,并具备备份机制,消除单点故障。2.确保系统7*24小时持续稳定运行。#否66技术需求稳定性2保障平均年故障时间<3天,平均故障修复时间<1小时。#否67技术需求健壮性11.应满足网络不稳定、单点故障、升级完善等特殊情况下,系统的正常运行。2.对用户的非法操作等有容错能力,提供补偿业务功能。3.支持故障转移和负载均衡。单个物理设备、模块、组件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并能支持故障转移和负载均衡。#否68技术需求健壮性21.系统能够提供数据备份与数据恢复功能,确保数据正确、完整,保证业务处理的连续性。2.单次最大宕机时间小于12小时、提供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功能、确保系统无单点故障。#否69技术需求易用性1.易理解。系统所有的业务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业务表单尽量做到所见即所得;界面美观、简洁、高效;界面各部件的布局应该保持合理性和一致性;界面风格一致,颜色调和、提示清晰、窗口大小适当,使用方便;在选择快捷键、缩写、图标时应符合税务行业行为习惯。2.易操作。常用操作有快捷键支持,大部分操作能够在小键盘内完成;信息录入能够完全通过键盘完成;无论逻辑步骤还是操作步骤都应避免繁杂。3.易学习。提供在线帮助,系统关键业务操作应提供在线帮助文档和提示信息,使操作人员能够快速直观地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并对各种状态和操作结果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提示。提供符合税务行业习惯,详细、易读、易理解的操作使用手册。#否70技术需求可扩展性系统应提供灵活的业务服务配置功能,实现各种不同的适配策略。支持指标模型、分析功能等可配置化和灵活定义,以适应业务的迅速发展需要。1.系统的设计应保证系统先进性的同时,应使系统具有良好可扩展性和升级能力。2.能够满足业务功能扩展的需要,能够使系统满足不断增加业务功能的需求。3.能够满足性能扩展的需要,能够支持未来5年用户增长。4.当系统容量发生变化时,应能通过各个层次的扩充,保证系统合理的响应时间和吞吐量,支持负载的划分与均衡。5.能够支持与其他业务系统(已建系统和未来的业务系统)集成的需要,即具备强大的扩展能力。#否56.4人员要求6.1.4.1总体要求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工作。供应商组建的项目团队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供应商造成的国家税务总局经济损失,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责任。1.供应商应认真估算工作量,工作量估算需按照人月数进行估算。本项目验收前,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系统部署、监控和管理对象的变化,并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各种项目变更,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2.供应商应确保各阶段投入人员的质量和数量,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补充完善项目工作内容及投入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如认为供应商的项目组成员达不到要求,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必须负责在一周之内调换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项目成员。3.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团队人员数量必须要与软件自身规模和使用推广规模相适应。4.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建设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骨干人员参加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名单相符,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主动提出换人,应提前征得采购人同意,不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变更,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6.2.4.2管理团队供应商应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管理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和项目经理,承担服务期内项目管理工作。6.3.4.3技术团队供应商应组建技术团队,团队人员包括:1.系统开发人员:选派的需求分析、技术架构设计、开发、测试、应用集成等人员应具有承担相应工作的能力。2.系统运维人员:选派的运维人员应当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本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供应商项目团队高级、中级和初级人员要求如下:高级技术人员主要从事项目管理、核心设计、总体框架和应用总体设计等方面工作,应当从事软件开发行业5年及以上。中级技术人员主要从事需求分析、测试、推广实施等方面工作,应当从事软件开发行业3年及以上。初级技术人员应当从事信息化行业1年以上,人员数量占项目团队的10%以内。6.4.4.4优选资质/优选指标序号人员类别人员岗位人员要求是否作为加分项1项目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具有10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经验,5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经验、3个及以上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或决策分析类应用系统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是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具有8年及以上信息化建设经验、3个及以上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经验、2个及以上网上采购全流程管理类软件或决策分析类应用系统开发或升级完善项目的管理经验(需提供能证明该人员管理经验的相关材料,包括合同及对应的投标/响应文件复印件;或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甲方开具的用户证明等)是3技术团队人员系统开发人员均具有1年及以上应用系统开发或升级完善工作经验是4技术团队人员系统运维人员均具有1年及以上应用系统运维工作经验是5总体要求稳定性承诺供应商应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项目组成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后才能安排调整。供应商承诺人员稳定性比例达到70%的,给予加分。是7.5管理实施要求7.1.5.1实施总体要求1.供应商应成立项目管理组织,提供项目管理方案,至少覆盖项目沟通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配置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项目集成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严格遵守项目业务管控、架构管控、项目管控的要求。2.供应商应认真估算工作量,做好工作量冗余。终验前,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种项目变更,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3.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提供和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如采购人要求使用的,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供应商提供项目管理工具的,应保证采购人使用该管理工具(已包含在预算中,不另行支付费用)。如涉及版权纠纷,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提供和使用项目管理工具。如采购人要求使用的,必须使用采购人提供的项目管理工具。7.2.5.2项目实施管理1.沟通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建立制度化的沟通渠道等方式,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项目组和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指定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沟通和协调。供应商须建立项目例会制度,就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的主要事项、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与采购人进行适时地沟通协调。2.计划和进度管理供应商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计划管理方案,应包括: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建立项目组工作周报制度,实施项目交付物质量检查,及时汇报项目进展状况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务智慧采购平台升级完善及运行维护 税务智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