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中标结果公示(丹阳市农业农村局(丹阳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2025)



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181-JSFH-T2025-0118

二、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丹阳市佳农农资有限公司
91321181MA1YYYPK0R
丹阳市陵口镇郑店村
268011元
268011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苏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91320413MADETARQ3Q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长荡湖科技创业园科创路101号1号楼2号楼
446872元
4468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品牌(如有):详见最后明细报价表
规格型号:详见最后明细报价表
数量:详见最后明细报价表
单价:详见最后明细报价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谢婷、杨晓红、刘巧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9970.00元,采购包2代理服务费815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排名

丹阳市佳农农资有限公司
1

南京新卫侬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2

南京爱嘉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南京金禾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4

徐州百胜农资有限公司
5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排名

常州市苏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1

南京金禾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2

南京氿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3

南京爱嘉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联系人:洪素娣
联系电话:0511-86541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
联系人:周丽娜
联系电话:0511-86921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丽娜
电话:0511-869218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采购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2最后明细报价表.pdf

JSZC-321181-JSFH-T2025-0118采购文件.doc

采购包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包1最后明细报价表.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品目
其他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丹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5: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晓红,刘巧云,谢婷

总成交金额
¥71.4883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
0511-86921820

采购单位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阳市丹金路3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5296859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层19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汪丽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丹阳市农业农村局)的(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苏莱科化学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32人,营业收入为11990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丹阳市佳农农资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7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说明:供应商在填写所属企业类型时,须具体明确到中型或者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三者之一!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最后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千升)单价(元/千升)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靘艳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00克,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2.014446872.00900000.00二年含配送费..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最后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的(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安徽省四达农药化工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常州市苏合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29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说明:供应商在填写所属企业类型时,须具体明确到中型或者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三者之一!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最后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千升)单价(元/千升)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优展200ml4.0672680111090000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二年含配送费H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谈判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谈判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81-JSFH-T2025-0118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1日谈判文件目录第一部分谈判邀请6一、项目基本情况6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三、获取谈判文件7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8五、开启8六、公告期限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8七、其他补充事宜8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总则111.适用范围112.定义113.本次采购方式114.谈判费用115.政策功能12二、谈判文件146.谈判文件组成14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4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15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510.响应文件的构成1511.响应文件的编写1612.响应报价1613.谈判响应有效期17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5.响应文件的提交17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四、谈判与评审1817.谈判1818.谈判小组组成1819.无效谈判的情形1820.串通谈判的情形1921.响应文件的澄清2022.谈判内容2023.最后报价的提交2024.竞争性谈判特殊情况处理21五、确定成交结果2125.确定成交供应商21六、授予合同2126.谈判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127.成交通知书2228.签订合同2229.履约保证金22七、询问、质疑、投诉2330.询问2331.质疑2332.投诉2433.诚实信用2434.解释权253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25第三部分合同26合同27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8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和标准431.谈判小组职责432.谈判及评审程序433.供应商资格审查444.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455.谈判记录466.推荐成交供应商47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8(一)谈判承诺函49(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1(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2(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3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53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七)资格承诺函)53(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5(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6(七)资格承诺函(可选)57(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8无(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81、中小企业声明函5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61(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2(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64.64二、技术部分65(一)技术响应及偏离表65(二)供货一览表66(三)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67(四)服务方案68注:服务方案中必须但不仅限于包含上述内容,可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行业规定由各供应商自行加以补充.68三、商务部分69(一)谈判报价表69(二)首次明细报价表70(三)最后报价表71(四)最后明细报价表72(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73(六)项目实施人员能力74四、其他部分75(一)谈判承诺函76(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78(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79(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0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80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七)资格承诺函)80(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2(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3(七)资格承诺函(可选)84(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5无(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851、中小企业声明函8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88(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9(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91二、技术部分92(一)技术响应及偏离表92(二)供货一览表93(三)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94(四)服务方案95注:服务方案中必须但不仅限于包含上述内容,可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行业规定由各供应商自行加以补充.95三、商务部分96(一)谈判报价表96(二)首次明细报价表97(三)最后报价表98(四)最后明细报价表99(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100(六)项目实施人员能力101四、其他部分102第一部分谈判邀请项目概况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81-JSFH-T2025-0118项目名称: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预算金额:199万元(采购包1:预算金额109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90万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最高限制单价:采购包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50毫升,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最高限制单价360000元/千升。谈判报价超过其最高限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采购包2: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00克,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最高限制单价450000元/吨。谈判报价超过其最高限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谈判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采购包2:(1)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三、获取谈判文件获取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获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获取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采购文件售价:0.00元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30(截止时间)地点: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9日09:30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供应商须携带提交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并参加谈判。☑操作指南:(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提交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谈判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进行谈判文件解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2.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站有无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本谈判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供应商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4.供应商需提前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镇江地区意源(方正)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6.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八、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丹阳市丹金路356号联系方式:0511-8654197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联系方式:0511-869218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丽娜电话:0511-86921820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1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2.定义谈判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谈判组织方”系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即: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2.3“供应商”系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本谈判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3.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3.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本项目包括2个采购包,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与其中任何1个采购包或者2个采购包的投标,可兼投兼中。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标书封面显著位置标明所投包号。开标顺序为采购包1至采购包2。4.谈判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成交人需向代理机构缴纳18120.00元谈判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包1代理服务费9970.00元,采购包2代理服务费8150.00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谈判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收款账号:54435820219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开发区支行☑其他费用:按实支付4.2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谈判组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5.7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要求,参与采购活动且中标、成交的企业,可以用履约保函(保险)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二、谈判文件6.谈判文件组成6.1谈判文件包括:(1)谈判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4)采购需求(5)评审办法和标准(6)谈判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谈判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谈判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谈判组织方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请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不足3个工作日的,谈判组织方将顺延提交首次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谈判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8.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8.1供应商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构成10.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六部分。11.响应文件的编写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各模块内容须填写或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2.响应报价12.1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12.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12.3供应商对本项目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的全部货物的报价应包括产品生产、包装、运输、仓储、质量检验、宣传培训、保险、税费、按采购方指定地点供货并分发到户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后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2.4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里提供谈判首轮报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5供应商需做好报价测算,以备谈判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最后总报价及最后明细报价。12.6在谈判过程中未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最后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12.7最低谈判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8谈判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3.谈判响应有效期13.1谈判有效期为:谈判响应文件自谈判之日起45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领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谈判有效期的约定。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谈判。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响应文件提交15.1.1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5.1.2截止时间以后传输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5.1.3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4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谈判组织方不承担责任。15.2谈判组织方可以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提交截止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6.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撤回。16.2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谈判组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6.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四、谈判与评审17.谈判17.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前做好充分准备,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谈判。17.2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7.3谈判时,谈判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7.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谈判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7.5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7.6供应商须配合谈判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18.谈判小组组成18.1谈判小组将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19.无效谈判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在谈判过程中未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首轮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谈判小组半数以上同意):如有委托代理人,未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供应商存在串通谈判情形的;未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加密文件的;由于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有效解密的;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技术要求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供货期有负偏离的;项目服务要求响应有负偏离的;免费质保期有负偏离的;未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会被系统自动判定为无效响应;参数部分负偏离程度过大或过多,经评委会认定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的。20.串通谈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谈判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响应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谈判内容22.1谈判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谈判。22.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谈判。23.最后报价的提交23.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和最后明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2供应商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谈判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24.竞争性谈判特殊情况处理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谈判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五、确定成交结果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授予合同26.谈判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利26.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谈判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6.2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谈判组织方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7.成交通知书27.1在谈判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谈判组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谈判组织方,确认成交通知书已收,并同意接受。27.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8.签订合同28.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8.3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4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以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退回至供应商存款账户或供应商数字人民币账户;以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保函、担保、保险约定的保证期限届满之日起自行失效;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货物类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退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支持和鼓励中标人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七、询问、质疑、投诉30.询问供应商对谈判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谈判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谈判组织方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质疑3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1.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所有质疑内容,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1.4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1.5本项目采购人及谈判组织方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本项目采购人及谈判组织方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接收部门: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收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联系电话:0511-86921820。31.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1.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1.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1.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1.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1.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2.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谈判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谈判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3.诚实信用33.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谈判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3.2供应商不得以向谈判组织方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3.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3.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谈判纪律,扰乱谈判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解释权34.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所有。35.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5.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谈判文件并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5.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丹阳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合同(货物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根据的招标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甲方”系指购买服务的采购人,即丹阳市农业农村局。2.“乙方”系指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即。3.“货物”系指合同规定乙方须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4.“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5.“合同金额”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关于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的谈判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谈判承诺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3)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4)中标通知书;(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3.服务范围和要求本合同所提供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及投标响应文件相应响应及承诺(乙方必须完全实现谈判文件中的采购要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1)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上门。(2)货物供应: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区信息供货,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供货数量;(3)进度上报:乙方在每次实际供货时须将供货数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过微信通知甲方,并做好供货台账,以便甲方随时现场核实和掌握供货进度。逾期不报,甲方有权不予确认相应的数量。甲方须及时向乙方反馈供货进度。(4)供货数量确认:在有效供货期限内甲方根据乙方上报数量以及乙方确认的发放清册进行实际供货数量核实确认。4.供货期及合同金额4.1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4.2合同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4.3合同金额包括提供招标范围内确定的采购内容、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合同总金额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付款方式5.1□经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5.2履约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6.甲、乙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2)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6.2乙方的权利义务(1)必须由乙方发至甲方指定地点(本市),现场开箱(不能破坏原包装),所有货物必须保证是全新的、合法渠道进货的原装合格正品,必须保证能正常使用。甲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乙方承诺组织核查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验收文件经乙方和甲方共同签字生效。(2)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拒付全部货款。(4)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5)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存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每种货物对应的保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因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a.更换:根据验收结果或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中标货物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明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b.退货处理: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7)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8)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b.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货物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c.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农户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d.质保期:乙方应对货物二年内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期限自生产日期之日起算。(9)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退换货3天内答复)。(10)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该批次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该批次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1)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对农药进行抽样封样,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可以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部门检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甲方将在乙方交货后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7.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工作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均有保密义务。本合同履行完成或在履行的过程中,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透露有关本合同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2)除履行本合同义务内容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3)本保密条款长期有效,本合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8.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3)除上一款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谈判文件中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9.转让和分包9.1本合同不得转让,不可分包。10.合同纠纷处理10.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作如下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项目当地的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10.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3.履约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4.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合同生效及其它15.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证方各执一份。15.2乙方中标后在履行服务的过程中,若服务达不到甲方要求,经甲方提出而乙方未及时整改的或虽经整改,但仍未达到甲方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15.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见证方(单位盖章):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凤凰南路御珑湾办公楼六楼联系电话:0511-86921820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货物、服务、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丹阳市农业农村局。(6)“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2.技术规格2.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相一致。3.专利权3.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拒付全部货款。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5.装运条件5.1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乙方承担。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2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甲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3)装箱单;6.3甲方将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计划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7.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2除第7.1条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如有):(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3)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4)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使用、保管等对甲方响应人员进行培训。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8.供货及货物质量保证8.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8.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存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每种货物对应的保质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8.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保质期内因货物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根据验收结果或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中标货物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明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⑵退货处理:无条件退货,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8.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9、项目实施及验收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附于货物内。9.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9.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9.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每送货到场时需做好拍照工作,照片里必须有送货车辆、农药以及接受货物甲方合影的信息。9.6乙方需做好台账资料收集工作(农药出库单和收货单)与企业供货台账,并配合甲方做好农药发放清册。9.7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如项目区甲方使用过程中提出异议或举报有质量问题应重新验收,包括产品质量抽检。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质量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9.8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9.9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10、培训在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11.检验11.1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该批次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该批次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1.2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所有农药供货至甲方当地仓库(外地中标供应商可联系、借用甲方当地仓库),甲方将对农药进行随机抽检(若货物不是同一批次,则分批次取样),取样时乙方(或其授权人)和甲方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封存。抽取样品将送至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可要求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复检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接受违约责任。11.3乙方货物送达、抽检合格后,根据甲方项目进度安排,负责货物发放等后续工作,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报价需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11.4在质保期内,甲方有权对农药进行抽样封样,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可以委托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部门检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3甲方将在乙方交货后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的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12.索赔12.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12.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和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相关损失。(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货物来更换,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货物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3)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农户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12.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贰拾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可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退换货3天内答复)。13.乙方迟交货13.1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并交付甲方验收使用。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13.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4.误期赔偿14.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5.不可抗力15.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5.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5.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6.税费1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6.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8.纠纷解决办法18.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8.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9.违约终止合同19.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柒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9.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并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0.破产中止合同20.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和使用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21.转让和分包21.1本合同不得转让。21.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2.合同生效及其它22.1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见证方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见证方、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22.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22.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并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提交见证方一份备案。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2.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预算金额:199万元(采购包1:预算金额109万元;采购包2:预算金额90万元)。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采购标的汇总表采购包1:序号货物类标的名称规格最高限价单价(元/千升)数量是否进口备注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50毫升,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360000 依据预算金额和中标单价确定(具体规格及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否分发到户、培训、指导采购包2:序号货物类标的名称规格最高限价单价(元/吨)数量是否进口备注1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00克,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450000 依据预算金额和中标单价确定(具体规格及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否分发到户、培训、指导三.技术要求指标按重要性分为“★”、“#”和;◇”。★代表实质性指标,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投标无效。#代表重要指标,◇代表一般指标项。采购包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1.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50毫升,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2.数量:依据预算金额和中标单价确定(具体规格及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3.参数要求:农药质量及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企业标准。所供药剂的生产日期必须为2025年7月1日以后。4.标志、标签、包装、贮运:采购药剂的标志、标签、包装应符合GB3796-2018农药包装通则,作为商品流通,并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及使用范围,包装使用带瓶盖的聚乙烯或聚酯瓶,外用纸箱或钙塑箱。5.保质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二年。1. 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包装和标签符合农业部农药登记规范和对包装上标签的要求(采购物资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参数)。采购包2: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实质性指标 重要指标 一般指标 详细技术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11.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00克,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2.数量:依据预算金额和中标单价确定(具体规格及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供货)3.参数要求:农药质量及相关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企业标准。所供药剂的生产日期必须为2025年7月1日以后。4.标志、标签、包装、贮运:采购药剂的标志、标签、包装应符合GB3796-2018农药包装通则,作为商品流通,并应具有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及使用范围,包装使用带瓶盖的聚乙烯或聚酯瓶,外用纸箱或钙塑箱。5.保质期:在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二年。1. 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3.包装和标签符合农业部农药登记规范和对包装上标签的要求(采购物资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要求和参数)。“证明材料要求”如有要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四.服务要求(一)供应商应对货物二年内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期限自生产日期之日起算。(二)供应商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供货数量;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送货上门,分发到户,供应商不得以批量小为由拒绝送货、供货;(三)供应商在每次实际供货时须将供货数量、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通知采购人,并做好供货台账,以便采购人随时现场核实和掌握供货进度。(四)对产品使用方法及田间使用后的效果能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服务。(五)售后服务:1.农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供货后二年内因其本身的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更换。3.供应商应组织培训、指导。(六)质量保证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不低于国家有关标准。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存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每种货物对应的保质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供应商负担。3.货物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合格证)一并附于货物内或书写于包装袋上。(七)如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操作使用人员的人身事故等事宜,则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法规处理。五.★商务要求(一)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时间按采购人要求)(二)最高限制单价:采购包1:40%甲氧虫酰肼•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50毫升,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最高限制单价360000元/千升。谈判报价超过其最高限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采购包2:50%氟啶虫酰胺水分散粒剂[规格:10亩/瓶(每瓶剂量不少于100克,每亩用量按登记剂量上限计算)],最高限制单价450000元/吨。谈判报价超过其最高限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谈判响应处理。(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四)免费质保期:二年(自生产日期之日起)(五)验收要求: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所有产品供货至采购人当地仓库(外地中标供应商可联系、借用采购人当地仓库),采购人将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检(若货物不是同一批次,则分批次取样),取样时供应商(或其授权人)和采购人同时在场并确认封存。抽取样品将送至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可要求复检,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复检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无条件接受违约责任。中标供应商货物送达、抽检合格后,根据采购人项目进度安排,负责货物发放等后续工作,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报价时请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2.供货结束后,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承诺,采购人组织核查验收,验收文件经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生效。(六)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货物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六.其他要求注: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本部分标注“★”实质性要求,必须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五部分评审办法和标准1.谈判小组职责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二)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三)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四)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谈判及评审程序2.1谈判组织方按谈判小组名单核对身份并签到。2.2谈判组织方宣布谈判及评审纪律,谈判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谈判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谈判文件。2.5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6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谈判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9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成交候选人可以为2家。3.供应商资格审查☑发布公告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原件扫描件或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见谈判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采购包2:(1)供应商须具有所投农药产品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2)所投农药产品具有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号,且登记作物必须含水稻。(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4.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报价要求1投标文件有效性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投标报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商务要求1响应程度审查满足谈判文件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有效性审查如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技术要求1响应程度审查审查投标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审查谈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半数以上同意)。谈判小组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谈判记录谈判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推荐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第六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加盖公章):采购包1一、资格部分(一)谈判承诺函谈判承诺函致:根据贵方关于(项目编号:)的谈判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谈判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6.我方已详读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谈判期间,如谈判小组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8.我方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9.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1.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偏离见谈判偏离表(如果有)。12.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七)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供应商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注:1、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资格承诺函(可选)致:___________(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说明:供应商在填写所属企业类型时,须具体明确到中型或者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三者之一!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十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男/女),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谈判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交纳材料附后)谈判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文件要求参数响应参数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位置)1……注:填表说明:1、参数包括:货物规格、具体配置及技术指标。2、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三.技术要求”在上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3、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对供应商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供应商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中须如实表述产品技术性能,虚构产品技术参数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本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本栏目提供产品技术证明文件。6、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二)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数量技术参数是否为节能或环保产品注:产品样本资料或其他公开发布可反映产品属性的资料附后。填表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根据《供货一览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数量、技术参数、是否为节能或环保产品等情况,否则因该部分缺失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三)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保证:除本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服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行次不够请自行增加;如投标人无偏离事项,本表盖章即可。(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根据谈判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供应商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2)服务响应情况(3)培训方案注:服务方案中必须但不仅限于包含上述内容,可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行业规定由各供应商自行加以补充.三、商务部分(一)谈判报价表谈判报价表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小写)备注项目名称 详见《谈判文件》   元/千升单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1、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公章: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二)首次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千升)单价(元/千升)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 含配送费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谈判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三)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本次为最后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小写)备注项目名称 详见《谈判文件》   元/千升单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1、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公章: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四)最后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千升)单价(元/千升)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 含配送费..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最后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谈判文件的要求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填表说明:1、供应商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五.★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本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列入本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四、其他部分按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采购包2一、资格部分(一)谈判承诺函谈判承诺函致:根据贵方关于(项目编号: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谈判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谈判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6.我方已详读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谈判期间,如谈判小组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8.我方同意从规定的谈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9.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1.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偏离见谈判偏离表(如果有)。12.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七)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供应商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注:1、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资格承诺函(可选)致:___________(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说明:供应商在填写所属企业类型时,须具体明确到中型或者小型或者微型企业三者之一!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十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男/女),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十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谈判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谈判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授权委托其他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保交纳材料附后)谈判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授权委托书。二、技术部分(一)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标的名称响应产品名称及型号文件要求参数响应参数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位置)1……注:填表说明:1、参数包括:货物规格、具体配置及技术指标。2、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三.技术要求”在上表中逐条标明满足与否。3、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对供应商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供应商在《技术响应及偏离表》中须如实表述产品技术性能,虚构产品技术参数的,将视为虚假应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本表不能作为投标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人应在本栏目提供产品技术证明文件。6、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二)供货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数量技术参数是否为节能或环保产品注:产品样本资料或其他公开发布可反映产品属性的资料附后。填表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供应商应根据《供货一览表》要求逐一说明投标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产地、数量、技术参数、是否为节能或环保产品等情况,否则因该部分缺失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三)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序号谈判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供应商保证:除本服务内容响应及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谈判文件的其他服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行次不够请自行增加;如投标人无偏离事项,本表盖章即可。(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根据谈判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四.服务要求”,供应商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2)服务响应情况(3)培训方案注:服务方案中必须但不仅限于包含上述内容,可根据本项目要求及行业规定由各供应商自行加以补充.三、商务部分(一)谈判报价表谈判报价表项目编号: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小写)备注项目名称 详见《谈判文件》   元/吨单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1、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公章: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二)首次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 含配送费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谈判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三)最后报价表项目编号:本次为最后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价(小写)备注项目名称 详见《谈判文件》   元/吨单价(大写):金额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1、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供应商公章: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四)最后明细报价表序号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吨)单价(元/吨)合计(元)质保期备注1 含配送费..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报价时综合考虑检测、当地仓储、装卸、货物发放到户等费用)。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2、本表中项目单价报价应与最后报价表中项目单价报价保持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五)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谈判文件的要求实际响应符合/正偏离/负偏离备注填表说明:1、供应商对“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五.★商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六)项目实施人员能力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本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列入本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四、其他部分按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提示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政府采购活动,请贵单位仔细阅读下列条款:一、基本要求:1.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2.不得有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3.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二、经查实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有失信记录按规定被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