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科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502007905
二、项目名称: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济南禾美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77号金光健康城A座508、509室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6.3699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皮肤科设备等采购
货物品牌:详见附件
货物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货物数量:详见附件
货物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 张秀铮 李步峰 徐秀红 关博林 孙雪莹
标包:A 济南博楚佳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59.4、59.4、61.4、57.4、56.4) 济南禾美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91.21、94.21、92.21、92.21、91.21) 山东滨州三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63.62、62.62、64.62、60.62、59.62) 山东全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3.66、62.66、64.66、60.66、60.6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
文件收费标准80%计取。
计价格[2002]1980号> 收费金额(单位:元):31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未中标情形
山东全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请明确具体不满足情形)综合得分较低) 济南博楚佳诚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请明确具体不满足情形)综合得分较低) 山东滨州三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请明确具体不满足情形)综合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 址: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 联系方式: 0543-3257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12楼 联系方式:0531-88981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 电话:0531-88981066
十、附件
附件3-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zip
(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是否为节能产品是否为环保产品品牌型号(详细配置、技术要求)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总价1.高频电刀否否延陵POWER-420X2常州市延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常州)17300.00元234600.00元2.微量注射泵否否迈瑞BeneFusionSP1深圳迈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深圳)3400.00元13400.00元3.肠内营养泵否否麦科田EP-60Ex深圳麦科田生物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3000.00元26000.00元4.药品阴凉柜否否海尔HYC-1025L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青岛)14000.00元228000.00元5.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否否普门T60B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普门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东莞)190000.00元1190000.00元6.冷藏箱是否海尔BCD-202WGHC290S9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合肥市)1699.00元11699.00元合计小写:263699.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陆佰玖拾玖元整注:1.参与报价的所有货物均须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予以拒绝。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3.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人:济南禾美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0月22日106(6)类似业绩情况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7905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标的内容合同金额采购人名称采购人联采购日期备注1丹寨县紧密型医供体建设项目第5批设备招标采购(B包)半导体激光脱毛仪(注册证名:半导体激光治疗仪)2504600.00元丹寨县人民医院0855-123682023年11月28日/2铜仁市碧江区人民医院采购一批医疗美容设备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半导体激光脱毛仪)1892099.6元铜仁市碧江区人民医院0856-38391622024年1月28日/32023年政府债医疗设备类采购第十九批半导体脱毛激光1305000.00元武汉市中心医院027-822017802023年6月22日/4青阳县中医医院皮肤科设备采购项目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979000.00元青阳县中医医院0566-51147102025年5月19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济南禾美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5年10月22日109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FAZHENGGROUP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7905法正集团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和评标五、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程序二、评标、定标方法三、评分说明四、评标结果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5.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书附件6.无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承诺书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附件8:投标函附件9:报价一览表附件10:分项报价表附件11:易损件报价表附件12:耗材报价表附件13:业绩一览表附件14: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15: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6:技术条款偏离表附件17: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附件18: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附件19:密封格式第六章技术参数第七章其他供应商围标串标行为界定及风险告知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23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7905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87万元最高限价:30.87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1详见招标文件30.8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服务期)结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且须提供本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开启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9月30日08:30至2025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注册成功并项目备案(中国山东政府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第二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前将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发送至代理单位邮箱(fzxmglcq@163.com)。发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应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标书费缴纳凭证。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汇款信息: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济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清河街支行;账号:37050161725300000705)。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报名均无效。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4.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3、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厚学楼(国资处楼)210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联系方式:0543-3257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12楼联系方式:0531-889810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璐电话:0531-88981066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采购人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联系方式:0543-3257295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银丰财富广场B座12楼联系人:陈璐联系方式:0531-889810664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且须提供本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开启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货(安装)时间各供应商自行竞报最快交货时间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8质保期提供原厂质保不少于三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时间9最高限价本项目控制金额:30.87万元整,共分为一个包,供应商每种设备的分项报价及投标总报价均不得超过控制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设备分项控制金额详见第六章“技术参数”。10项目现场勘察不组织11样品不需提交样品1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答疑文件提交时间、方式2025年10月7日上午12时00分前以盖章版扫描件及WORD版的形式发送至fzxmglcq@163.com并电话通知。14答疑文件回复或澄清时间、方式领取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间:2025年10月7日下午17时00分前;方式:发送至各投标人预留邮箱。15投标文件份数1.正本1份;副本4份;2.报价一览表3份;3.电子文档1份(U盘形式,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投标文件各一份,与纸质正本同版)。注:(1)纸质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每页均应标注页码;(2)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电子版内容应包含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资格证明内容及技术资料,其中有英文资料的还应提供中、英文对照文本;(3)以上各项内容均需分别单独密封。1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厚学楼(国资处楼)210会议室。17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17开标时间、地点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滨州市黄河二路661号)厚学楼(国资处楼)210会议室。18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19投标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0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21政府采购政策及政策优惠说明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节能、环保产品。1.1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1.2《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规定,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总计最高加评审价格总分值的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所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价格评审总分值×5%×[所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总计最高加评审技术总分值的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所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21政府采购政策及政策优惠说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优采加分:加分=技术评审总分值×5%×[所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部分为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由评委在评审时依据节能、环保产品所占比重酌情给予加分,最高不超过价格评审总分值和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且经过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并附节能环保目录证明材料及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2.中小企业优惠办法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10%(工程类5%)的价格扣除;小微企业将以扣除后的评审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2.2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的评审价格=其报价—报价*扣除比例;2.3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原件;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2.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策。2.5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财政监管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3.残疾人企业3.1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价格。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2.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10%的扣除。23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余款在设备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2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评标委员会组成5人及以上单数。27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28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文件标有“★”号条款要求的内容是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该投标文件有可能因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而被否决;2.招标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投标人的注意;3.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将在签订合同时对中小企业在资28补充的其他内容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提供明确的优惠措施。29信用评价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投标人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30强制节能产品采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含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均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报价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均属于无效报价。31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的,核心产品会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参数中列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属投报相同品牌产品,按下列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按一家计算,31核心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相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低的原则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32相关费用1.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文件收费标准80%计取,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行缴纳中标服务费到代理公司账户。汇款信息: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济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清河街支行;账号:37050161725300000705;2.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按合同金额1‰收取公证费/律师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3“投标单位”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4“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以及具备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的产品。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2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3.1投标单位应当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2投标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投标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费用4.1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文件收费标准80%计取,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另行缴纳中标服务费到代理公司账户。汇款信息: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济南)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清河街支行;账号:37050161725300000705;4.3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按合同金额1‰收取公证费/律师见证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4.4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缴纳,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5.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7.项目现场勘察7.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由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分包8.1本项目是否分包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9.政策与其他规定(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技术参数10.2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11.3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13.一般要求13.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单位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投标单位参考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13.5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14.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1.1资格审查部分(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且须提供本货物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5)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后附);(6)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书(格式后附);(7)无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后附);(8)提供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9)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0)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以上1-11条内容,必须按规定格式及内容提供并响应,并保证所提供内容及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项或不符合项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且不参与后续评审。14.1.2商务部分:(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易损件报价表;(5)耗材报价表;(6)类似业绩情况;(7)质保期①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货物,明确质保期限。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损坏外,全部免费维修。②质保期以后的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式、范围和收费等情况。(8)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②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商务偏离表;(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4.1.3技术部分:(1)技术参数响应情况①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②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投标产品综合性能需提供投标产品整体配置、后期使用成本、技术先进、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相关内容。(3)供货方案;(4)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5)紧急故障处理预案;(6)售后服务;(7)原厂质保函(如有);(8)培训方案;(9)技术偏离表;(10)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1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如有);(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4.2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3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投标报价15.1供应商仅限一种方案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交钥匙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最终报价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要求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即生产、安装、标准配件、辅助材料、检测检验、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调试、验收(中标人负责配合第三方验收机构验收并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策划、设计、管理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含货物保险和人身保险)、利润、税费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及中标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注:如需办理相关设备许可证,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办理后才可供货安装,或政策允许情况下,经甲方确认后可供货安装)。15.2投标单位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或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单位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5.3投标单位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单位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单位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17.1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7.2投标单位单位章是指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无效。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需分包准备)。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文档、演示视频(如有)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8.3因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投标文件被拒绝,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9.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为组成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20.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公开报价后90天(日历日),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四、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1.2开标事项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响应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时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其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供公证人员/见证律师核验身份。21.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1.4采购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公证员/律师(如有)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人和各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提交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并现场宣布检查结果。21.5公开唱价: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按照签到顺序进行公开唱价,由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现场记录,并将记录结果由投标人授权代理签字确认。21.6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会议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采购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2.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及以上单数。23.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4.评标程序24.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做出明确响应,列明所投产品技术要求,完全复制粘贴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2核价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标单位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单位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3投标文件澄清24.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3.2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3.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4.3.4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4同品牌多家投标单位处理原则24.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初步评审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24.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初步评审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分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核心产品)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4.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单位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4.5比较与评价24.5.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4.5.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确定中标人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5.无效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无效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禁止行为27.1投标单位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2投标单位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单位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单位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8.中标信息公告2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指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28.2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29.中标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30.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1.签订合同31.1招标文件及答疑等澄清资料、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单位在评审时的书面承诺、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1.2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投标单位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投标单位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2.质疑32.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2.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按照法规规定在有效期内提交合格的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fzxmglcq@163.com,并电话告知。五、其他规定1.采购需求中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投标单位参考,投标单位所投报设备技术指标及运行性能必须达到或超过采购需求,服务方案可进一步进行完善优化。2.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程序1.初步评审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编制的;(5)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6)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时发现存在变造、伪造、假借资格证件、身份证件等行为的。1.3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详细评审2.1根据综合评分法细则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二、评标、定标方法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资格后审。首先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证件原件扫描件进行资格后审,对审查通过的企业进行投标文件评审。3.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进行评审,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或者多项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其做无效标处理。4.详细评审。由各评委根据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三、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明或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或未提供完整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投标人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审报价)*价格权值*1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评标最终得分=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5.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或计算人员小签。7.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或按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四、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资格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3响应性评审标准采购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货(安装)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供货地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标准评审条款评审项评审细则及分值投标报价(30分)投标总报价(2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报价)×20。注: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耗材报价(10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供应商“附件11:耗材报价表”最低的价格为耗材报价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耗材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耗材报价得分=(耗材评标基准价/供应商耗材报价合计)×10。技术部分(49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0分)投标文件需提供所投产品的真实参数,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必须在技术偏离表中如实标注。所投产品技术指标及功能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每有一项参数负偏离的扣2分,扣完为止。注: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中文完整技术白皮书或完整检测报告,未提供完整技术白皮书或完整检测报告而造成所做技术偏离表中的符合性响应、偏离内容无法认定的,或者任一项内容存在虚假应标嫌疑的,本项得0分。投标产品综合性能(8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投标产品整体配置、后期使用成本、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上4项内容中,①整体配置详实、齐全;②产品维护便捷、维修成本低;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设备整体组装科学、使用操作灵活、智能化程度高、人机协同科学合理;④产品使用稳定、关键部件零部件及配件安全耐用,每单项满分2分,本项最高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供货方案(3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描述清晰、详细;②产品到货时间具体、进度计划满足项目要求;③重点及难点问题考虑周详、保障措施健全、有针对性,每单项满分1分,本项最高得3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配件及耗材(6分)供应商承诺配件及耗材①储备充足供应及时;②价格合理;③质保期外针对所投设备提供价格优惠的零配件及备品备件(耗材),零配件(耗材)价格不高于质保期内的零配件(耗材)价格的,每单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进行评审,①综合考虑产品在使用当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故障情况及应对措施,内容完整全面;②紧急故障处理措施健全、有针对性,每单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部分(15分)售后服务(8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维修服务人员配备合理,符合项目的售后服务需求;②具有对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及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方案,保证产品出现故障能够及时响应、快速恢复正常使用;③定期回访设置合理符合项目要求;④维保方案清晰完整、措施健全,每单项满分2分,本项最高得8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原厂质保函(3分)提供原厂质保函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原厂质保函以原件为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培训方案(4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审,①培训方案描述清晰、详细、可使操作人员能够独立操作并掌握基本的维修技能;②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翔实、完善,每单项满分2分,本项最高得4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6分)业绩(4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与本项目核心产品所投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4分。注:(1)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含首页、供货产品明细页、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中标(成交)公示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①和②项资料的业绩均不予认可。(2)须提供与最终使用方所签订的合同,所投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商务部分(6分)业绩(4分)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3)提供的合同内容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质保期(2分)供应商投报的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不予计算),最多得2分。第四章采购合同(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甲方),(科室)所需(货物名称)(项目编号:)经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充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一、设备商务信息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单价(元)数量总价(元)质保期限总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二、质量控制1、乙方所供设备应是生产企业依据相关国家法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配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保证所供设备是在合同签订日前一年之内生产。2、设备涉及召回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召回文件处理,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三、交货与验收乙方全权负责设备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下述原因导致的设备安装延迟或无法安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1、合同签订完成后,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具体交货事宜,不得自行到货、安装。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联系电话:0543-3256557;2、乙方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质量保证文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图纸、服务指南等。3、设备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采取足以保护设备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设备对操作人员资质、使用环境(场地、环评、水、电、气等)及其它配套设施有要求的,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设备供电线路的铺设及连接由甲方后勤管理部门统一负责。4、设备安装时,供货商代表、设备厂商安装工程师、国资处医工代表、使用部门代表需同时到场。若发现外包装、规格、配置、质量等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及索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5、设备安装完毕30日后进行技术验收,乙方应保证设备安装运行后,相关技术参数、运行速度、功能模块指标、影像资料传输指标、与关联设备对接指标、电气安全指标等达到国家规定或行业技术标准(医院定制产品按双方约定要求),并对设备使用者、医学工程技术人员等免费培训后方可验收。验收合格,相关人员在《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设备安装验收单》签字确认。6、需特检或计量的设备,乙方负责特检或计量检定的一切事宜,乙方须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的特检或计量证明材料。四、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诉讼。2、甲方使用该设备生产的或者存储的所有的数据信息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不得借维修、软件升级及其他理由窃取相关信息。如发生上述纠纷,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五、付款途径财政资金万元,财政资金万元,自筹资金万元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余款在设备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七、售后服务乙方应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对售后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扣留合同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原厂的质量保证服务,质保范围涵盖本合同所有设备,特殊情况可另行说明。2、质保期自甲方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维修设备所需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乙方每年提供次巡检,维护前需提前登记(联系电话0543-3258835)。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违约条款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乙方按应交货货物总额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乙方履行合同设备质量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设备期间,应按调换设备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1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招标代理公司壹份。十四、附件附件:1、产品参数;2、配置清单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箱:邮箱: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附件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基本情况填写如下:投标人全称企业性质地址电话/传真成立年月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职工人数公司所获证书其中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2024年度主要经济指标服务总产值万元实现利润万元企业简介请在简介中说明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是否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结构;2、是否已经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等相关能力;3、是否由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于开标现场进行核验,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则视为无效报价。附件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联合体)作为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情形。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5.投标人廉洁投标承诺书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项目名称)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4.投标过程中不弄虚作假,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不以不正当利益方式谋求中标,中标后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进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5.不向涉及招标的部门、科室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6.不向涉及招标的部门、科室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7.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8.无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职工在本单位入股、兼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务等)或取酬等,未与本单位有任何形式利益关联。9.不向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10.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543-3256507)。11.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报价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该文件视为无效报价。附件6.无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承诺书致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为维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参与(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投标活动中无围标串标行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一)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未与其他投标人协商投标报价、技术参数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与其他投标人约定由特定投标人中标或放弃中标;未与其他投标人通过共享投标文件模板、资质证明等方式协同投标;未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如有)达成联合投标或限制竞争的协议;与参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股权关联、人员交叉任职(如股东、高管重合)、资金混同等异常关联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已在报名阶段如实申报)。(二)不与招标人/代理机构串通未通过行贿、利益输送等方式,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保密信息;未与招标人/代理机构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额外补偿等违规操作;未接受招标人/代理机构授意,修改或撤换投标文件;未通过其他方式干扰评标过程或影响中标结果的公平性。(三)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本单位承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技术方案、报价清单、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均为自主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以下情形:投标文件由其他投标人或第三方代为编制;委托代理人与其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成员与其他投标人重复;投标保证金从非本单位账户转出。投标人已充分知晓招标文件中关于围串标行为的界定及相应法律后果。若本项目评标过程中发现疑似围串标线索,本单位承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的调查,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隐瞒、不阻挠。如违反上述承诺,存在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被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失信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承担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采购人):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公开报价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注:a)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投标处理。b)投标人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结果后,如发现投标人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其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二部分商务部分附件8:投标函投标函(采购人):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及其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3、我方理解贵单位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利。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公证(见证)费并遵守贵单位有关招标会议的各项规定。6、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单位有权不做解释。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元小写:元供货期质保期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备注注:(1)除响应文件内体现外,还应单独提供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并单独密封。投标人:(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是否为节能产品是否为环保产品品牌型号(详细配置、技术要求)制造商(产地)单价数量总价123…合计小写:大写注:1.参与报价的所有货物均须标明品牌、型号(详细配置)、原产地及制造商,否则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予以拒绝。2.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3.以人民币报价为准。投标人: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易损件报价表易损件报价表(半导体激光治疗仪)序号易损件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及产地单位单价报价(元)单价最高限价(元)1治疗手柄(T60B专用)18000.002滤芯600.00345易损件报价合计大写:元小写:元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表所列易损件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2:耗材报价表耗材报价表序号耗材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及产地数量单位耗材单价报价(元/套)1肠内营养泵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本表所列耗材名称及条目由供应商根据设备需求自行填写。(2)供应商如果投报有不同规格型号的耗材,最终耗材价格分将按最高价计算价格分。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10月23日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7907、SDGP370000000202502007906、SDGP370000000202502007905、SDGP370000000202502007904项目名称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血管流量计系统采购项目、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皮肤科设备等采购项目、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采购项目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1万元;130万元30.87万元;42万元中标成交1818万元:126万元金额24.369万元;/万元评审地点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评审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时30分至2025年10月23日14时21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张络子乐称为纪元博vll合计l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皮肤科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