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垃圾清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2025)
山尾管护站垃圾清运服务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ZZXY【TP】2025122号(招标文件编号:ZZXY【TP】2025122号)
二、项目名称:山尾管护站垃圾清运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九湖镇蔡坂村蔡坂214-6号
中标(成交)金额:984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
山尾管护站垃圾清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及供应商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扬汉、刘建宗、林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3000(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的规定,按照项目中标金额*1.50%,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
地址:福建省龙海区九湖镇林下林场山尾工区25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6-662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漳州信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14号橄榄绿洲1幢601室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6-2192970
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致:漳州信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10月27日※注意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请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声明,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参加福建省龙海林下国有林场的山尾管护站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尾管护站垃圾清运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的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0人,营业收入为316.99万元,资产总额为294.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漳州利民保洁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2025年10月27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清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