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电子胃肠镜系统中标结果公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卫生院)2025)



一、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
二、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1248000(元)
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福财智大厦1幢408、409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
详见公告附件
详见公告附件
1
1248000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滕龙,邓泽静,郑茜,吴柯,徐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5.0
65.0
65.0
66.0
65.0
65.2
29.93
95.13

1
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
49.0
48.5
47.0
47.0
49.0
48.1
30.0
78.1

1
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9.0
48.0
48.5
48.0
47.0
48.1
29.88
77.9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80%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 费率100(含)及以下部分 1.5%100~500之间部分 1.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182.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879699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79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宏嘉大厦2幢20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
质疑联系人:潘晓洁
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附件信息:

投标分项报价表.pdf128.9K

(1009最终稿)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328.7K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4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温州市本级,医用内窥镜,4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王献敏其他孙伟其他徐小普其他曾耀明其他郑恩武其他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PLXM-ZC-H202510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3014:30:00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总价,元)1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48000(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2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1245000(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3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50000(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PLXM-ZC-H202510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3014:30:00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2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PLXM-ZC-H2025100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10-3014:30:00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2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符合3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技术商务评分明细1(专家1)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PLXM-ZC-H20251009)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商务1.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12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12.012.003.009.001.2商务1.2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除标有△、▲且加下划线的技术要求外)的得40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40.040.0039.0034.002商务[客观分]2.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系统)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业绩合同,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中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合同中产品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备注: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00-3.003.000.000.003商务[客观分]3.设备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或无增加均不得分。0.00-2.002.000.000.004.1商务①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4.2商务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5技术[主观分]5.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2.006技术[主观分]6.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2.007技术[主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8技术[主观分]8.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等报价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1.00合计0.00-70.065.0049.0049.00专家(签名):1/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2(专家2)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商务1.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12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12.012.003.009.001.2商务1.2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除标有△、▲且加下划线的技术要求外)的得40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40.040.0039.0034.002商务[客观分]2.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系统)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业绩合同,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中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合同中产品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备注: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00-3.003.000.000.003商务[客观分]3.设备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或无增加均不得分。0.00-2.002.000.000.004.1商务①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4.2商务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5技术[主观分]5.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6技术[主观分]6.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7技术[主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2.008技术[主观分]8.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等报价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0.501.00合计0.00-70.065.0048.5048.002/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3(专家3)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商务1.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12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12.012.003.009.001.2商务1.2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除标有△、▲且加下划线的技术要求外)的得40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40.040.0039.0034.002商务[客观分]2.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系统)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业绩合同,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中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合同中产品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备注: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00-3.003.000.000.003商务[客观分]3.设备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或无增加均不得分。0.00-2.002.000.000.004.1商务①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4.2商务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5技术[主观分]5.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2.006技术[主观分]6.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2.007技术[主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8技术[主观分]8.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等报价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0.50合计0.00-70.065.0047.0048.503/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4(专家4)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商务1.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12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12.012.003.009.001.2商务1.2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除标有△、▲且加下划线的技术要求外)的得40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40.040.0039.0034.002商务[客观分]2.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系统)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业绩合同,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中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合同中产品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备注: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00-3.003.000.000.003商务[客观分]3.设备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或无增加均不得分。0.00-2.002.000.000.004.1商务①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4.2商务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5技术[主观分]5.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1.006技术[主观分]6.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7技术[主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1.008技术[主观分]8.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等报价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3.001.002.00合计0.00-70.066.0047.0048.004/5技术商务评分明细5(专家5)序号评分类型评分项目内容分值范围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1商务1.1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重要参数及功能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标有△的技术要求)的得12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3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12.012.003.009.001.2商务1.2投标文件明确的投标产品技术指标【一般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要求】(除标有△、▲且加下划线的技术要求外)的得40分,如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低得0分。备注:上述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二、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招标技术要求”中所列的要求;(2)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还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负偏离;(3)标注“▲”且加下划线项为实质性要求,任意一项负偏离按无效标处理。0.00-40.040.0039.0034.002商务[客观分]2.投标产品(电子胃肠镜系统)销售业绩:提供投标产品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业绩合同,1个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业绩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后,合同中供货方可以不是投标人,合同中产品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备注:①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②产品如为首台套产品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00-3.003.000.000.003商务[客观分]3.设备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2分,增加的时间不足1年或无增加均不得分。0.00-2.002.000.000.004.1商务①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0.5分(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的产品不计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4.2商务②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0.5分。备注: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复制件加盖投标人公章。0.00-0.500.000.000.005技术[主观分]5.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的方式、方法、技术标准、规范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6技术[主观分]6.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的形式、次数、内容、目标承诺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7技术[主观分]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的形式(上门服务、远程服务等)、售后服务技术标准、人员配置、机构配置、时效响应、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2.001.008技术[主观分]8.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等报价进行评价(3分,2分,1分,0.5,0分)。0.00-3.002.001.001.00合计0.00-70.065.0049.0047.005/5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PLXM-ZC-H20251009)序号供应商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总价,元)技术商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48000元(壹佰贰拾肆万捌仟元整)65.2029.9395.131√2上海芋瑞科技有限公司1245000元(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元整)48.1030.0078.102√3杭州信英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250000元(壹佰贰拾伍万元整)48.1029.8877.983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10月30日1/1附件十四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货物)或其他费用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及单位单价小计备注1图像处理装置(含冷光源)宾得EPK-i7010马来西亚1台393000.00393000.002高清电子胃镜宾得EG29-i10日本2条265000.00530000.003高清电子结肠镜宾得EC38-i10M日本1条295000.00295000.004医用高清液晶显视器索尼LMD-X2705MC苏州1台含含5图文工作站卡易温州1套含含6台车炬义、JY-15徐州1台含含7初洗槽新华Center-R5淄博1套含含8干燥台新华Center-R5淄博1个含含9内镜转运床启宏Zk-zyc103南通2张含含10储镜柜京隆J-B1(胃)JB-C1(肠)泰州2台含含11纯水机新华Waters-S-500淄博1台含含12内镜用送水泵安杰思UW600杭州1台10000.0010000.0013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泵安杰思CR4500杭州1台20000.0020000.0014全自动内镜清洗机新华Rider30B淄博2台含含设备总价报价(合计)1248000.00元说明: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50000元整,如投标人设备总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投标单价超过本表中任一项对应单价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视为已综合考虑,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44不提供本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杭州汇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0月30日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0二、采购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五、开标16六、评标18七、授予合同22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23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7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32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58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5注:采购文件中加“▲”且加下划线的条款,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50000最高限价(元):125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数量:1套预算金额(元):12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备注: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内成员均应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3点;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②供应商采用分包方式投标的:仅允许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供应商应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适用,《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54号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2025年10月30日1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人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线上);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不属于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3)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合理分包;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为:产品运输;4)支持创新发展: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2)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3)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4)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5)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6)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6)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7)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8)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9)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7-55879699质疑联系人:徐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7-55879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项目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质疑联系人:潘晓洁质疑联系方式:15267758672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人(询问):徐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7-55879699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询问):邵海勇、泮赛琼 联系电话(询问):18967751006、18158772688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3项目名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 4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内容。5交货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6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公告8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9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11分包、转包(1)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对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进行合理分包;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为:产品运输。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内容外,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其他合同标的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2)供应商以分包方式投标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如分包人不具备承接分包内容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分包;(4)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总包供应商对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5)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不允许分包;(6)本项目不得进行转包;(7)分包人应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12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15投标文件的组成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16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电子签章或实体章均可,政府采购云平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①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或签字的内容(资格文件等其他另有要求的除外)可只需加盖联合体牵头方(总包供应商)有效公章及联合体牵头方授权代表(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8投标文件的形式、制作及组成本项目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以上两类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9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 以U盘存储,密封包装后(可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不接受到付)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或现场送达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邵海勇 收。20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顺丰快递或EMS邮寄形式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地址详见招标采购文件);解密CA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CA锁。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d.投标人应加强U盘的包装与保护,因包装不当而造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或不能在开评标现场设备上正确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具体以政采云系统要求为准)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2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23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和评标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评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2幢2005室。2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项目最终验收结束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扣除金额除外)。26本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有关政策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见《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4.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优惠扶持。5.对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6.支持创新发展政策。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7投标人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在“信用中国”具有以下负面记录之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6)具体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的查询结果为准。(7)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8合同签订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0解释权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3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标项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费率计算值的80%收取,费率标准如下:金额(万元)费率100(含)及以下部分1.5%100~500之间部分1.1%收费计算示例:(标项中标金额80万元)[80万元*1.5%]*80%=0.96万元。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2注意事项1)本项目中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3套,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3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34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如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1)节能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二】(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产品所属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中对应产品名称。本项目执行:【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详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政策文件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二】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的。2.合格投标人要求以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表述为准。3.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5.1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支持融资畅通工程,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创新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做到线上与线下并举,实现全省全覆盖;各地搭建的政府采购相关金融服务平台应逐步与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整合,做到金融机构统一接入,供应商统一入口,数据统一标准,构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全省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全省一盘棋,切实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注: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按同品牌投标人计算。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且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非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6.6投标产品型号以制造商出具的产品定型的证明材料为准。二、采购文件7.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8.质疑8.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8.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内容及签署等相关要求请参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8.3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9.投诉9.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发送消息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政采云系统将自动发送消息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3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1.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两类,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1.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1.3“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11.4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2.投标文件的构成: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1资格文件须包括下列内容:序号内容备注1▲资格文件附件一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2)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2)3)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如适用)(3)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非联合体的无需提供); (4)5)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如有分包的须提供,非分包的无需提供)。(5)备注:1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2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仅约定由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投标协议中仅约定由联合体牵头方或成员单位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2.2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二2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附件四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5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有)格式自拟6所有设备供货清单附件六7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及投标产品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a)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附件七b)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8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件八9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九10质保期后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格式自拟11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说明截图等格式自拟12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十13其它资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14拟投入的项目服务人员(含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附件十一15所投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6▲提供投标产品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归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附件十二17结合评分细则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备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3相关证书、报告等如遇年检或换证等特殊情况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2.3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十三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十四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13.投标文件编制13.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13.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13.3本采购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13.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3.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投标文件的签章14.1投标文件的签章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款;14.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15.投标文件的形式15.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款;15.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5.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份数16.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款。17.投标报价17.1投标人应报出本项目货物及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单价和总价,并且报出价格组成表,对于投标人价格组成表中未列出的项目或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在合同执行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17.2投标总报价应是中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所有的货物及服务价款,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供货、税金、运输、保险、装卸、安装、仪器第三方校准/检定费用、履约验收费用、信息技术服务费、售后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费、质保期保障、材料等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报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17.3投标人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17.4投标人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17.5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7.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17.7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17.8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12.投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1)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投标人在采购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4)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9.投标有效期1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款。2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款。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23.1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五、开标24.开标形式24.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5.开标准备25.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5.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6.开标流程26.1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具体以政采云系统要求为准)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现场组织人员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并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附件三《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如实填写完成后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3514766@qq.com);26.2解密成功后,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系统上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对自己报价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时间为30分钟);26.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入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备注:开标大会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规定。26.4开启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6.5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技术文件的评审。26.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6.7评审结束后,在“政采云平台”系统平台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特别说明:(1)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含相关数据公布)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可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组织机构也可通过邮件、传真等形式组织确认。(3)投标人代表应保持“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并准备好投标人公章、笔、纸、打印机等办公用品,随时做好开评标过程所需文件的邮件收发及签字、盖章工作(下同)。由于投标人代表未在线或电话无法联系而导致的相关损失或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开标流程如存在前后不一致,以本条规定为准。27.投标人资格审查27.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27.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2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人均作资格无效处理。六、评标28.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含)以上单数。2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30.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非实质性条款除外)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商务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或招标文件中标注“▲”且加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存在负偏离的;5)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最高限价;7)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有效委托的;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10)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2)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3)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3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0.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30.5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1.投标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采购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1.2若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若出现已过有效期、时间或其他主要信息不明确,且投标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仅限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所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未被评标委员会审查出的内容)亦不明确的,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不再寻求外部证据(外部证据包括投标人在澄清过程中申请补交的证明材料或网络查询结果等非投标文件本身内容)。3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政采云系统显示的电子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政采云系统并已签章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作出在线澄清并提供书面说明或者以邮件形式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公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投标单价低于任一产品单价最高限价金额50%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如报价文件中未提供详细阐述,评标委员会可要求其在“政采云平台”上或者其他有效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31.5如果投标人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投标无效处理。32.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32.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2.4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3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项目废标,应重新组织采购。32.6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33.确定中标候选人33.1本次招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33.2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即商务技术文件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的总和)高低进行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依次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与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则具有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的排序前位;均不具有或均具有,则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前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33.3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3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分细则中小项得分。34.评分细则详见“评标原则及方法”。35.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35.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1.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1.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1.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5.2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授予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36.2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6.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7各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质疑,可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8.签订合同3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8.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8.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二部分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人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简化中小企业类别确认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8〕2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1)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率如有前后不一致,以此为准)(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其投标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二、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编制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1)三、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编制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制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四、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扣除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编制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不按要求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扣除):(1)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3);五、非单一产品采购的,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全部是本企业(或者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否则不能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备注: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如使用了中、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等同于中、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电子胃肠镜系统,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投标人为联合体(分包)形式的,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总包供应商)盖章。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实事求是填写并提供本表,不符合的可不提供;如有虚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处理。3.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可采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自测后填写,不符合的不需要提供。5.不符合的无需提供。附件2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现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产品(产品名称)生产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注: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总包供应商)盖章。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1.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1.1.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不符合可不提供。注: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可只需联合体牵头方(总包供应商)盖章。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说明:如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中标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不得作实质性修改。中标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签署日期:合同主要内容采购人(以下甲方):中标人(以下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根据项目编号:XXXXXX的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商品名称,数量及规格如下: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总价(大写): 总价(小写): 元1.交货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按投标文件实际响应调整)2.交货地点:由乙方送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附属医疗楼二楼,内镜室。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供货、税金、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验(检定费)、配合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若有)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本合同交易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4、产品质量:产品需原厂包装,并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标准较高的规范为依据。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金、律师费、交通费等),应由乙方予以赔偿。5、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按投标文件实际响应调整)6、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按投标文件实际响应调整)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设备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甲方若因此招致纠纷,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由此导致甲方直接、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金、律师费、交通费等)的,应由乙方予以赔偿。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1)所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招标要求;(2)设备经调试无法使用或出现质量问题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三次的;(3)乙方未能切实履行售后服务的。(4)逾期供货达到10天及以上的。(5)其他根本违约行为。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全部购货款,并应赔偿甲方其他损失。9.乙方承诺及售后服务:(1)为保证甲方单位部门工作正常开展,乙方应确保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如果逾期供货天数达到10天及以上,应向甲方支付未供货总额1%的违约金,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供货商(甲方认可延迟时间除外)。(2)安装调试安装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附属医疗楼二楼,内镜室。安装完成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3)每年质保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乙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4)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厂商须免费按维护手册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的保修内容和保养执行情况的文档。(5)质保期内定期提供设备保养及维修所需备件和工人。(6)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乙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甲方维修要求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甲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甲方。(7)培训乙方应对甲方的维修人员提供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维修图纸及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及软件备份。乙方应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所有培训费用已含入合同总价中。(8)技术支持:乙方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9)验收乙方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甲方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买方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乙方必须更换设备直至设备通过验收。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费用由产品乙方负担。验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按投标文件实际响应调整)(10)质保期后服务承诺乙方承诺,在本项目质保期满后,如甲方需要购买本合同中设备的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其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投标文件“附件九: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中报出的价格。该价格清单将作为本合同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价格有效期自本合同项下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十年。10.其它:(1)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因故需要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采购过程中乙方的澄清记录和承诺书等均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条款内容如有抵触,以本合同约定为准。(4)文书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双方通信地址可作为送达通知文书、法院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时间:2025年 月 日签约时间: 2025年 月 日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资格文件附件一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1)2)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2)3)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如适用)(3)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非联合体的无需提供); (4)5)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如有分包的须提供,非分包的无需提供)。(5)注:▲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附件一资格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制件);注: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2)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6)我方符合与本次采购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如为联合体(分包)投标,则联合体(分包)各方均须提供。(3)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制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各自加盖公章);(如适用)提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4号)第二十七条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4)联合投标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提供,非联合体的无需提供)_________(联合体各方全称)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联合投标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_________(牵头方全称)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牵头方,(联合体其他成员全称)_______________为联合体的成员方;......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由牵头方代表本联合体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协调工作。(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由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中的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意愿。(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接收采购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c.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合同金额占比详细安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具体说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我们承诺各成员不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再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5、如中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联合体牵头方缴纳。6、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投标时使用份,联合体成员各份,如中标送采购人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5)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如有分包的须提供,非分包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我方承诺各分包人均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及第3点的第①-②项。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人名称),(某分包人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内容合同金额占比%。投标人名称(盖章):分包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二2技术参数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附件四4▲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5货物制造商或其它有销售资格(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出具的授权书(如有)格式自拟6所有设备供货清单附件六7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及投标产品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a)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附件七b)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格式自拟8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附件八9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九10质保期后全保价格、维修服务费价格格式自拟11投标产品的样本或彩页或厂家官网产品说明截图等格式自拟12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附件十13其它资信证明文件格式自拟14拟投入的项目服务人员(含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附件十一15所投产品安装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16▲提供投标产品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归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附件十二17结合评分细则内容,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注:1.建议按“评分细则”相关评分内容逐项编制,需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分细则项目所在投标文件页码。2.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附件二投标函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标人名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LXM-ZC-H2025100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投标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以下七点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5)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和环保标准;(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3、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具体内容为:(1)资格文件(2)报价文件;(3)商务技术文件;(4)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4、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5、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6、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拒绝签订合同,承诺按本项目预算金额的2%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7、如中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服务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备注:▲不提供此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三(1)技术参数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描述实际技术参偏离说 明说明:1、▲如有偏离,必须在应答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本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是否属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认定。4、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某些条款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公章的,则必须按要求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5、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前后矛盾、不一致的情形(响应情况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材料或其他材料不一致),如出现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描述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说 明12345…………说明:1、▲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或未提供本表,均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是否属于无偏离或正偏离或负偏离由评标委员会认定。4、采购内容中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需根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制件粘贴处或附后附件五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企业郑重承诺: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采购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采购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串通投标。4.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采购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采购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采购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人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不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附件六所有设备供货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台(套)品牌、规格型号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投标产品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 详细配置原产地制造商数量质保期……注:1、表中详细配置栏里投标人需提供设备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此表可按原有格式进行复制。2、未提供此表或未按要求详细罗列的,由此造成影响商务技术得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八随机标准附件、备品备件、零配件、专用工具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注: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质保期后主要零配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名称制造商/产地/品牌规格型号(如有)单位单价(元)备注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投标人不按此要求填写此项内容,不纳入评分范围。3.采购人如有需要,按不高于上表的价格执行。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项目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每项业绩须根据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将视为无业绩,不纳入评分范围。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拟投入的项目服务人员(含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本项目中的岗位从事专业年限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复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提供投标产品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适用于归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报价文件封面,供参考)(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序号内容备注1▲开标一览表附件十三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十四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附件十三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元)备注(大写):(小写):说明:1.▲不提供本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无效。2.本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附件十四《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设备总价报价”相一致。3.投标人投标单价低于任一产品单价最高限价金额50%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2.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货物)或其他费用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及单位单价小计备注 设备总价报价(合计)说明: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50000元整,如投标人设备总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投标单价超过本表中任一项对应单价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本表所列费用为本项目的全部费用,未列费用均视为已综合考虑。3.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4.▲不提供本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相关附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原则及规范1、温州品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子胃肠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投标人所投货物须达到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及要求(招标文件内另有说明的除外)。2、▲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3、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说明: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4、核心产品(同品牌产品)执行办法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6点“特别说明”中的相关内容。5、所涉及产品的产品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如是国外相应标准应得到采购人认可。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一)设备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交货地点1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1250000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附属医疗楼二楼,内镜室(二)技术要求序号招标技术参数要求一、产品名称: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二、数量:1套三、整体要求3.1用于上下消化道的常规检查、精查及早癌筛查等、内镜下EMR、ESD等治疗。3.2图像处理装置与冷光源分体或者一体化设计▲3.3主机系统具有窄带成像NBI功能或者OE光学染色成像功能或者BLI/LCI蓝光成像功能四配置及参数要求4.1图像处理装置:4.1.1模拟HDTV信号输出:可以选择RGB或YPbPr 输出4.1.2数字HDTV信号输出:可选择DVI:1080P、HD-SDI、及DV(IEEE1394)输出4.1.3CCD成像方式:顺次式或者同次式4.1.4扫描线≥1080P,逐行扫描,同时具备16:9和16:10输出4.1.5特殊光NBI或者OE或者BLI/LCI蓝光成像功能可以区分炎症及癌症4.1.6主机可兼容电子十二指肠镜、电子支气管镜和电子喉镜等4.1.7窄带成像(NBI)功能或者OE光学染色功能或者BLI/LCI蓝光功能:使用特殊光观察的一种特殊观察用于观察腺管开口形态,毛细血管袢走形,判断早期癌症4.1.8白平衡调节:通过主机前面板上的WHITE BALANCE按键可以进行白平衡调节4.1.9色调调节:“R”红色调节≥±5档 ,“B”蓝色调节≥±5档,“C”色度调节≥±5档4.1.10具有自动增益控制功能4.1.11具有对比度调节功能4.1.12降噪功能:在图像处理过程中校正噪点4.1.13测光模式:至少3种模式,包含自动测光模式(中央最亮处和外围部分平均亮度)、峰值测光及平均测光4.1.14构造强调及轮廓强调功能:电子强调内镜图象的细微形态及轮廓4.1.15基于早期病变存在血运或结构的改变、通过特殊光NBI或者OE或者BLI/LCI蓝光成像功能把普通镜下难以发现的早期病变凸显出来4.1.16具备≥2倍电子放大功能:至少包含1.0、1.2、1.5、2.0四档4.1.17具有图像大小选择功能4.1.18主机前后机身都具有1个或者多个USB接口,方便储存内镜图像4.1.19主机具有画中画输入端口4.1.20冻结功能:可以冻结内镜图像4.1.21预冻结功能:可以从按下冻结键之前的图像中挑选最清晰的图像显示出来4.1.22具有内镜信息记忆功能:可在显示器上显示内镜相关数据信息4.1.23具有遥控采图功能△4.1.24具有双屏模式:两个图像并排显示,至少包含1:1、3:2、2:3三种比率4.1.25具有画面旋转功能;内镜画面可进行180°旋转4.1.26具有待机热插拔功能,可以在不关闭图像处理器电源的情况下安装和脱卸内镜,保护主机电源、延长主机寿命、提高操作效率4.2内窥镜冷光源4.2.1灯泡:氙气灯或者LED灯4.2.2灯泡平均寿命:≥500小时4.2.3亮度调节:光路光圈控制4.2.4具有NBI窄波光或者OE光学染色光或者BLI/LCI蓝光特殊光4.2.5自动曝光功能4.2.6气泵:采用噪音小、寿命长直流膜式气泵4.2.7具有光导定位功能:通过主机液晶面板上的按键、利用强光闪烁及穿透照射判断内镜先端在体内的位置、提高内镜操作的安全性4.3高清电子胃镜4.3.1视野角:≥140°4.3.2景深:包含2~100mm4.3.3先端部外径:≤9.9mm4.3.4插入管外径:≤9.8mm4.3.5弯曲角度:上≥210°,下≥90°,左≥100°,右≥100°4.3.6有效长度:≥1050mm4.3.7全长:≥1366mm4.3.8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2.0mm△4.3.9具备近距离对焦放大功能4.3.10钳道内径:≥3.2mm△4.3.11具有副送水通道4.3.12兼容窄带成像NBI功能或者OE光学染色成像功能或者BLI/LCI蓝光成像功能4.3.13具有病灶表面凸现(surface enhancement)功能4.3.14具有病灶轮廓凸现(contrast enhancement)功能4.3.15具有组织细节强调(tone enhancement-pachology)功能4.3.16具有血管凸现(tone enhancement-vessel)功能4.4高清电子结肠镜4.4.1视野角:≥140°4.4.2景深:包含4~100mm4.4.3先端部外径:≤13.2mm4.4.4插入管外径:≤13.2mm4.4.5弯曲角度:上≥180°,下≥180°,左≥160°,右≥160°4.4.6有效长度:≥1300mm4.4.7全长:≥1616mm4.4.8最小可视距离:距先端≤4.0mm4.4.9钳子管道内径:≥3.7mm△4.4.10具有副送水通道4.4.11兼容窄带成像NBI功能或者OE光学染色成像功能或者BLI/LCI蓝光成像功能4.4.12具有病灶表面凸现(surface enhancement)功能4.4.13具有病灶轮廓凸现(contrast enhancement)功能4.4.14具有组织细节强调(tone enhancement-pachology)功能4.4.15具有血管凸现(tone enhancement-vessel)功能4.5医用高清液晶显视器4.5.1分辨率≥3840×21604.5.2屏幕大小≥27寸4.5.3亮度(面板规格)≥800cd/㎡4.5.4对比度≧1000:14.6储镜柜4.6.1内胆采用高分子材料,独立开模整体吸塑成型,无缝隙;外部材料采用钢塑材料4.6.2内设智能化自动控制紫外线循环风消毒程序,消毒工作自动累时、照明和干燥功能等,具有≥4种消毒模式供医院自由选择和设定4.6.3柜内设计有透明PMMA制成的内镜附件悬挂专用装置(上中下三件套,下部件为可升降式4.6.4可存软镜数量≥4条4.6.5胃镜储镜柜1台、肠镜储镜柜1台4.7纯水机4.7.1可将自来水转化无菌水直接用于清洗消毒各内镜;设备可配有独立的取水口,方便用户其他用水需求.4.7.2产水量:≥500L/H (25℃)4.7.3产水指标:电阻率:≥18.2MΩ.cm@25℃(电导率≤0.1us/cm);菌落总数≤10CFU/100mL;电源/功率:220V/50Hz 150-220W4.8全自动内镜清洗机4.8.1符合2016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满足胃肠镜的清洗消毒要求4.8.2具备自动测漏功能4.9配置要求4.9.1图像处理装置(含冷光源):1台4.9.2高清电子胃镜:2条4.9.3高清电子结肠镜:1条4.9.4医用高清液晶显视器:1台4.9.5图文工作站:1套4.9.6台车:1台4.9.7初洗槽:1套4.9.8干燥台:1个4.9.9内镜转运床:2张4.9.10储镜柜:2台4.9.11纯水机:1台4.9.12内镜用送水泵:1台4.9.13内镜用二氧化碳送气泵:1台4.9.14全自动内镜清洗机:2台三、商务内容及要求1、付款方式:1.1合同签订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保函或其它金融担保措施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给中标人作为预付款;1.2设备到货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1.3设备安装完成、最终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10%。注:1)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双方可以另行约定。2)采购人迟延支付上述款项的,中标人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2、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时间:2.1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2.2交货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华亭街91号)附属医疗楼二楼,内镜室。2.3验收时间: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成后30天内通过验收。3、质量保证期及其他要求▲3.1整机质保期:≥3年。3.2如产品制造商质保期优于采购要求的,则按制造商承诺标准执行,时间为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之日起。3.3每年质保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中标人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3.5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厂商须免费按维护手册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必须提供详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胃肠镜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