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中标结果公示(山东财经大学2025)
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SDGP370000000202502008374
二、项目名称:
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A
供应商名称: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4层408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23.4元/人次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A
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包:A 邵光星 王硕 郭军
标包:A 北京得客科技有限公司(80、76、81.5) 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4.35、96.85、93.85) 沈阳星程科技有限公司(81.7、79.7、82.2)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2970元。 收费金额(单位:元):29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未中标情形
北京得客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三) 沈阳星程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经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二)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东财经大学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联系方式: 0531-88583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 联系方式:0531-86955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雪 电话:姜雪、耿淑悦0531-86955266
十、附件
附件.zip
山东财经大学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374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人:山东财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编制四、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六、询问和质疑七、授予合同八、合同公告九、其他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合同参考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第六部分评审办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374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服务内容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1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2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后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3.方式:第一步:供应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项目备案。第二步: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a.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提交标书费;b.邮件获取:将采购公告附件中“获取文件登记表”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一并发送至sdgxzbgs002@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4.售价:人民币300元/包,磋商文件售出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开标室(一)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开标室(一)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2)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4)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5)其他国家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每名考生每次不超24元,报价要求为单价(即元/人次),总金额不超22万元/年。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财经大学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联系方式:0531-885831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联系方式:0531-869552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姜雪、耿淑悦电话:0531-86955266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预算22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部署完毕,经验收符合交付条件后交付使用。服务期:交付使用后一年。服务地点/交付地点:山东财经大学指定地点。服务标准:合格,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政府采购预算及报价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2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每名考生每次不超24元,总金额不超22万元/年。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5合格供应商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7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报价有效期90日历天9磋商保证金根据鲁财采〔2019〕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响应文件份数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响应文件副本三份;2.首轮报价一览表一份;3.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Word版及签字并加盖鲜章的PDF版两种格式)。单独密封;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不予退还。1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双方验收无问题后,根据参加考试的实际考生人次数结算,但总金额不超过22万元/年。1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0月30日08:30-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开标室(一)1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开标室(一)14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见证律师及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1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6供应商的确定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17强制采购及节能环保政策(1)产品中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须按要求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并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3)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产品除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且能够提供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见附件)逐项填写的给予相关政策优惠,具体优惠标准: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加分幅度:5%,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技术分加分幅度:5%。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5%;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5%。18监狱及残疾人福利单位有关政策(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价格/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的扣除。19其它1.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19其它点工作方案》规定,中小微企业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的,可不用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20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2970元。收款单位: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文东支行银行帐号:160901283000349221见证费成交供应商向见证机构交纳见证费:500元。22有关磋商活动的文件或电话请联系地址: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6楼)联系人:姜雪、耿淑悦联系方式:0531-86955266电子邮箱:sdgxzbgs002@163.com231、磋商文件各章节中,有加粗的文字,表示是重要的内容,应引起供应商的注意。2、本文件中涉及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盖章”处均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一、说明1.定义1.1“采购人”系指山东财经大学。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3“竞争性磋商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1.4“合格供应商”系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磋商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答疑和修改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2.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2.2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2.4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时间,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的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就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使用中文。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2.1资格审查文件(1)有关证明供应商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无需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格式见附件)(5)财务状况[应附本公司近两年度任意一年审计报告(2023或2024年)或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4月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其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应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对应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备注:上述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应清晰可辨,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处理。以上材料均需胶装到响应文件中。2.2商务部分(1)报价函;(2)首轮报价一览表;(3)商务情况表;(4)商务响应一览表;(5)类似业绩一览表;(6)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7)节能产品明细表;(8)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2.3技术文件(1)服务响应一览表;(2)服务方案;(3)平台演示;(4)项目实施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5)培训方案;(6)供应商认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2.4供应商应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报价说明3.1本次采购非一次性报价。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每次报价均应书面确认;竞争性磋商过程中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书面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据此进行再次报价;对总报价进行调整时,单价按相应比例浮动,单价浮动后质量标准不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实施、运输、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无效报价。3.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4响应文件格式4.1响应文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4.2响应文件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4.3“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竖版。4.4响应文件编写应清晰,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5响应文件的签署5.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报价一览表上签字或印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投标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5.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5.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加盖公章,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正本指定的位置上签字或盖章。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在书脊处打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6.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格式见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电子版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6.3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四、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1.1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起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供应商代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签收2.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签收表上登记。2.2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2.3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任何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份数和密封要求同响应文件一致。3.2撤回报价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3.3响应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撤回报价的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4响应有效期4.1报价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90日历天。4.2特殊情况下,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5.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5.3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召开磋商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7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后,由供应商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现场签字确认。8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本项目不予公开唱价。五、磋商1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审阅响应文件,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候选人。2竞争性磋商依据以及原则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2.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3评审方法3.1本次竞争性磋商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打分作出最终结论。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磋商小组对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第二阶段为综合评分。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实力最强、能够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且投标报价合理”的原则按评分细则对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预成交供应商。如果最终得分相同,按最后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最后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终得分、最后均相同的,且技术指标相当的,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评分细则后附。3.2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3.2.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以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上述小微企业应为依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享受上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29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但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2.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或提供服务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证明须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2.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1)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标价格的计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扣除比例);供应商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只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6)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4环保节能产品执行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31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并列明节能、环保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型号等;同时,在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表后,附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可能会导致所投报的节能环保产品因无法认定而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2.5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标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4回避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4.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4.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4.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4.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5初步评审5.1竞争性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初步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响应有效期不足的;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等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2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在竞争性磋商中,竞争性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5.3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情况,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调整,并将调整事项以书面形式发给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调整后的要求再次以书面形式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5.4符合性检查:指依据调整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6无效报价6.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2)报价一览表(包括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未加盖本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签字或印章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含磋商前基础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最后报价超过磋商前基础报价的;6)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或发生负偏离的;7)供应商不参加磋商活动的;8)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6.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不仅被视为无效,而且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2)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材料。3)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4)供应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5)在整个报价、磋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成交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或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报价的。6)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7串通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串通报价,响应文件无效,采购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7.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3最后报价后,重大偏离不允许被修正,但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7.4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8响应文件的澄清8.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报价。8.2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竞争性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9综合评审9.1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做进一步评定。竞争性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9.2本次竞争性磋商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打分作出最终结论。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9.3无论在评审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恶意串通报价的;4)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公正性的活动。10.违法情形供应商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串通投标或影响招标的违法行为,其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1.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1.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1.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一并存档。11.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2.采购项目终止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本采购项目废止,采购人将视情况另行组织采购或不再采购:1)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经评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2供应商出现串标或其他影响招标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给采购人、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3评审过程保密报价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14成交公告1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成交公告。14.2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六、询问和质疑1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的条款,或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或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表述不明确的,可以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话或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联系方式相关内容、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中载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5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磋商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七、授予合同1成交通知书1.1在发布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签订合同2.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后,双方按规定签订合同。2.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依法确定排名紧随其后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八、合同公告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其他1由供应商原因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二、项目说明★本项目预算:每名考生每次不超24元,报价要求为单价(即元/人次),总金额不超22万元/年。三、商务要求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部署完毕,经验收符合交付条件后交付使用。2.交付地点:山东财经大学指定地点。3.服务期:交付使用后一年。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双方验收无问题后,根据参加考试的实际考生人次数结算,但总金额不超过22万元/年。四、项目整体需求综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能够实现从考试报名、题库建设和组卷、考试安排、组织考试、考试过程监控、在线评阅试卷、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的全业务流程技术支持服务。五、系统总体技术要求1.要求为B/S结构。2.系统要具备良好的跨浏览器兼容性,无需安装浏览器插件,兼容各类主流浏览器可实现多终端多浏览器访问,可实现电脑、PAD、各种尺寸手机访问。3.平台应开放标准API接口、数据库接口、相关程序接口;提供短信平台、邮件系统等平台的相关接口、接口规范、开发规范、接口源代码、相关技术文档等,并承担相关接口费用,以方便校内其他系统对本应用系统的集成。4.技术文档及数据备份要求:提供清晰、完整的平台技术文档并实时更新,提供完整存储、备份手段,提供可靠的数据自动、远程异地备份功能;确保采购人可以实时备份平台运行数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结合技术文档对备份数据库进行解读和还原。5.试卷评阅结束后能够实现相关数据本地化管理,考试结束后转存给采购人,校内部署查询系统可供采购人查询。6.技术文档及数据备份要求:提供清晰、完整的平台技术文档并实时更新,提供完整存储手段,提供可靠的数据自动、远程异地备份功能;确保采购人可以实时备份平台运行数据,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结合技术文档对备份数据库进行解读和还原。7.用户数:满足用户方≥10万注册用户,考试人数≥5000人,在线抓拍识别用户≥3000人。六、系统功能要求提供学业水平测试系统,为学业水平测试进行线下集中机房考试及线上考试场景提供信息化系统支撑。(一)系统基础设置1.#支持自定义学生信息,要求学生上传资料进行报名时,支持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性别、手机号、照片、就读院校信息、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民族、专业等基础字段。2.支持设置是否限定考生范围;支持设置是否下载合格证。3.支持设置是否开启报名选考点场次。4.支持设置学生上传照片要求,支持添加照片说明;上传格式支持jpeg、jpg、png等多种格式。5.支持IP设置,支持开启IP范围验证。6.#支持系统设置,可设定考生范围、是否需要签到表、是否下载合格证、是否设置考试状态权限、考生人身核验次数、缴费方式选择、学生照片上传要求、是否验证IP范围等。系统可根据考生、教室自动安排考场和座位号。7.支持学校、教学点、专业、课程、考点及教室的基础信息维护。(二)用户管理1.支持院校管理员和校外教学点管理员人员信息管理,可进行管理人员账号信息的新增、删除、重置密码等操作。2.支持用户权限范围设置。3.支持学生信息管理,支持编辑学生信息,重置登录密码等操作。(三)题目管理题目管理用于对学校课程的题目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需要按照课程、知识点进行题库建设,可以批量导入试题。1.支持维护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问答题、视频题和音频题等题型,允许自定义题型、自定义题型的判分规则。2.支持设置试题的难度、分数等信息,支持多种扩展属性。3.支持按照知识点树维护试题。4.#支持按照试题模板导入试题,提供≥3种导入模板,支持含有公式、图片等的题目导入、支持智能导入试题。5.支持对题库进行统计分析。6.支持对试题进行复制、停用、审核。7.导入试题支持word文档导入,在word中填写题型、题号、答案、解析、分数等即可实现word自动识别题目进行批量智能导入试题。8.支持自动生成试题,支持根据设置的课程、题型、知识点、难易度进行补充说明,可根据上述条件自动生成试题。9.▲自动生成试题支持进行编辑,系统可自动识别试题错误,可进行手动修改。10.▲支持题库统计,系统题库统计功能具备可视化统计题目的学科统计、题型分布、知识点分布、难度分布。支持可视化数据分析图形包含柱状图、环形图等,支持一键导出统计数据。(四)试卷管理试卷管理用于学校教师按照课程,利用平台中已有的试题生成试卷,支持多科组卷,可以由教师手动挑题组卷,可以设置组卷规则由系统根据规则快速生成试卷,可支持整套试卷导入。1.支持自定义试卷类型和试卷扩展属性。2.#支持单科组卷、多科组卷、合并试卷,可组织固定试卷、随机试卷,固定试卷支持同时组织多套试卷。支持根据设置的条件自动生成试卷。3.支持按照不同的课程,生成对应的作业或考试试卷。4.支持多课组卷,实现学业水平测试试卷由英语+3门主干课程组成。5.支持生成固定试卷,一次操作可以生成多份固定试卷。6.▲支持快速组卷条件的多元化设置,需包含试题用途、试题年份、试题月份、音视频附件、题型、试题数等进行快速组卷。7.支持由教师通过知识点、题型、难度等条件手动生成试卷。8.支持由系统根据知识点、题型、难度、扩展属性等条件自动生成试卷。9.支持自定义试卷下载模板,可以按模板导出试卷,用于线下考试。10.支持对试卷的复制、编辑、预览。11.支持对试卷题目进行分析。12.支持试卷整卷导入,按导入试卷安排作业或考试。13.支持试卷整卷导出,导出试卷样式可根据校方试卷要求灵活调整。(五)报名管理1.支持指定人群范围进行报名;支持指定时间范围报名;支持同一批次分多个日期进行考试,在考生报名时只允许考生选择同一批次的某个日期进行报名,不允许考生选择同一批次的多个日期报名。2.报名方式支持在线注册报名及人工导入两种方式。3.考生注册报名时支持人证核验,确保考生身份。4.支持多环节报名审核,支持批量导出报名数据。5.支持短信功能,发送短信通知。6.支持学生进行自助准考证下载,准考生样式可按采购人要求设定。(六)在线考试学生可通过学业水平测试系统完成在线考试,可提供网页、移动端等多种考试方式。1.支持学生在线参加考试,要求能够支持多种题型的考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阅读理解、完形填空、听力题等。2.支持考试过程倒计时。3.支持在线试题纠错。4.支持学生通过PC端或移动端参加在线考试,支持人脸识别监控,系统自动判断人脸识别结果,对监控的照片进行保存,防止考试作弊。5.能够进行考试环境监测,人脸识别,活体检测,在线答题,考试过程监控等。6.支持考生考前环境监测,启动时能够自动关闭聊天软件、录屏软件、直播软件、网页等进程,考试过程中能够实现防切屏、防外挂、防虚拟机等。7.▲支持考试过程中系统自动识别人脸情况进行作答自动监管,包含:如考生长时间未出现在屏幕人脸移出镜头内时、多人脸出现镜头内时系统均有警示提醒,系统进行自动提醒并暂停作答。8.支持多答题页面和答题方式,允许整页答题和逐题作答等方式。9.支持考试过程中对疑似作弊行为进行文字弹窗警示,对不听劝阻的作弊行为强制交卷。10.支持考试过程中进行随机抓拍,抓拍张数可根据校方需求灵活配置。11.支持考试监控大屏,能够实时呈现考生考前验证信息,参加考试人数,答卷情况和评阅情况等。12.支持配置是否允许考试后查看答案和解析。(七)集中机考管理1.支持考试批次管理,可自定义批次名称;支持是否开启人工审核;支持设置考试时间范围、报名时间范围、成绩查询时间范围等。2.#支持模拟考试管理,可自定义模拟考试名称、时间及考生范围。3.支持考试场次管理,支持考试起止时间、考场考点以及考卷信息管理。4.支持自动排考,一键发布考试信息功能。5.支持人脸识别认证,可提供人工复审。(八)在线监考1.监考教师通过登录小程序实现监考相关操作。2.实时查看监考须知和监考任务,包括教学点名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联系人、考试人次等。3.实现监考考场拍照,设置考场秩序情况。4.▲实现本考场内考生拍照签到,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自动检测是否是考生本人参加考试。5.实现签到统计,实时查看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未到人数、补签人数、缺考率,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等。(九)在线巡考1.巡考教师通过登录小程序,实现巡考相关操作。2.实时查看巡考须知和巡考任务,包括教学点名称、考点名称、考点地址、考点联系人、考试人次等。3.实现巡考考场拍照,设置考场秩序。4.实现本考点内考生抽检,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自动检测考生抽检是否通过。5.实现签到统计,实时查看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未到人数、补签人数、缺考率,重点关注学生名单等。(十)考试监控1.具有考生签到监控功能,系统自动判断考生签到通过情况,能够实时查看应到人数、签到成功人数、补签人数、签到未通过人数、未到人数、缺考率、补签率、考场纪律情况等;可以在线查看签到照片,对提示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手动标记为通过状态。2.具有监考教师拍照监控,利用图像识别技术,系统自动判断监考照片通过情况,能够实时查看照片总数、通过数、未通过数。3.具有巡考教师拍照监控,利用图像识别技术,系统自动判断巡考照片通过情况,能够实时查看照片总数、通过数、未通过数、考场秩序。(十一)在线评阅在线评阅用于学生参加完在线考试以后,系统或教师对试卷的评阅工作。1.客观题部分由系统自动判分。2.主观题部分由评阅教师在线评阅打分。3.支持教师查看待评阅试卷列表,完成主观题评分。4.评阅教师判分完成后,由系统合算主客观题目成绩,给出试卷的总成绩。(十二)成绩评定1.支持考生成绩合算,合算成绩后支持一键发布成绩。2.支持考试成绩查询,可按考试批次、教学点、课程名称、学生信息等多维度进行成绩查询,支持成绩导出功能。3.支持学员端查看成绩,打印成绩合格证书,证书样式可按采购人要求设置。(十三)考试分析1.支持生成考试报告,考试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考试计划、考试教学点分布、报名数据、审核缴费数据、模拟考试数据及正式考试数据。2.支持成绩分析,可查看考试科目、应考人数、参考人数、缺考人数、违纪人数、参考率、违纪率、平均分等信息;支持查看科目成绩分析详情,支持成绩正态分布图及成绩明细信息展示,支持按教学点查看成绩明细信息。3.支持按科目进行分数段统计查询,通过自定义分数段设置查询分数段统计数据,统计数据包含但不限于考试科目、参考人数、应考人数、平均分及自定义分数段的人数和百分比。(十四)系统管理1.系统备份。能够将平台数据备份到本地。2.数据删除。能够删除云平台上所保存的指定数据。3.数据恢复。能够将本地保存的备份数据恢复到云平台,以便进行查询等操作。4.考试结束后能够实现相关数据本地化管理,校内部署查询系统可供采购人查询。七、交付与服务(一)交付1.考试支持服务所提供的服务需基于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应能充分满足采购人所提出的合理需求,通过服务品质保障、高效能基础设备、运维服务、应急保障、重要时段现场值守、预警服务、性能监测等多个方面实现优质整体运维。序号技术支持服务说明⑴系统部署服务能够提供机房集中考试(局域网环境)、机房集中考试(云部署)、居家在线考试(云部署)部署服务,日常巡检监控⑵系统使用培训提供平台使用培训、平台运维培训及日常技术指导⑶基础数据预制支持运维经理可协助采购人进行应用系统基础数据预制⑷考试资料服务协助整理各类考试资料,如考务工作流程、报名须知、监考守则及考场要求、考试注意事项等⑸题目入库支持提供快速、准确的题目入库服务⑹模拟考试技术支持考生模拟考试过程中,提供及时的技术支持,解答问题⑺考中值守支持考试过程中提供技术人员值守,保障考试过程顺利⑻产品升级服务考后提供考务总结,根据考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提供产品升级服务2.服务要求能够同时提供机房集中考试(局域网环境)、机房集中考试(云部署)、居家在线考试(云部署)服务,满足招标方业务需要的服务器、网络带宽、存储、安全等硬件及云平台服务。(二)培训条款1.提供系统操作的培训视频;提供系统管理员的系统维护培训服务及必要的支撑技术培训服务。2.使用培训周期:提供2次现场培训、2次远程培训。3.提出合理的培训方案。需要包括:培训师资、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等。(三)服务要求1.在报名期和考试期,供应商应指定专人提供驻场服务。2.在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承诺指定专人负责与采购人保持长期的联系与服务。3.提供完整的平台配套的产品资料,包括系统安装使用手册、系统功能模块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帮助文档等。(四)其他要求1.常态化软件维护常态化软件运维服务是7*24小时不间断的软件维护,具体包括软件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安全保障服务、日常运维等。(1)软件维护服务:项目平台软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包含但不限于:操作错误、数据问题等,服务方需提供免费服务。(2)数据处理服务:因业务需要或误操作引起的冗余数据进行处理。(3)软件安全保障服务①每日须对平台源代码和数据库数据进行本机备份及异机备份。②每月须对平台进行应用层及操作层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③每月须对安全检查的漏洞恢复服务。(4)平台日常运维服务:要求7×24小时的远程、电话、邮件等支持服务,保证系统正常运行。2.安全措施(1)为满足考试安全等要求,需按照采购人关于数据安全和考试安全管理办法签订与考试服务及考试数据相关的保密协议。(2)需提供完备的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管理安全等,并能提供完善的数据定期备份、本地备份、质保期结束后的数据导出方案。(3)供应商需提交提供云服务系统机房的安全的项目安全管理方案,需包含:物理安全保障、网络安全保障、系统安全保障、数据层安全保障、应用层安全保障、管理层安全保障。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1)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2)带“▲”条款为重要指标,带“#”条款为演示项,具体详见评分细则。(3)本项目产品功能要求中的所有名词(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已规定的之外),仅代表采购人对功能的需求,不代表该功能的名称被指定。第四部分合同参考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4.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二、服务期限三、服务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服务或不积极响应,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约定合同总额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处理。九、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十、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一、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按照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部分格式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地址:电话:年月日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XXXXXXX公司:(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姓名)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委托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授权委托日期: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定考试服务合作协议优质的运维服务长春工程学院学位外语考试系统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工程学院考生学位外语考试80元/人2023.6.28王老师0431-80578555长春中医药大学学位外语考试系统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考生学位外语考试80元/生次2022.11.20何老师0431-86172018大连海事大学学位外语考试系统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生学位外语考试60元/生次2022.11.12郑老师0411-84727233请在此表后附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评分办法。供应商名称:(公章)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10月30日自报价之日起前36个月内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374包号:A包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合同内容合同额签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山东师范大学学业水平测试系统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学业水平测试系统信息技术服务21万元2024.8.13孙老师0531-86180860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山东财经大学满足用户方>10万注册用户,同时考试人数>5000人,同时在线抓拍识别用户23000人23.4元/次2024.3.26李老师0531-88596191山东交通学院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在线考试服务采购项目山东交通学院提供学业水平测试系统及相关考试支持服务8.64万元2024.7.30原老师0531-80687112宁夏医科大学学位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宁夏医科大学提供学位考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系统及35元/人次2025.4.16凌老师0951-6980061序 号名称报价1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23.4元/人次合计:大写:贰拾叁元肆角元/人次小写:23.4元/人次供应商名称: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山东财经大学(单位名称)的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如有)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5人,营业收入为14238.04万元,资产总额为50980.8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弘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0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8374项目名称山东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采购项目填表时间:2025年10月30日分包数量1采购人山东财经大学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预算金额22万元成交金额23.4元/人次评审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中心A座6楼评审室评审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至2025年10月30日时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硕0LC400王丽街光生400400邵光专合计总计000采购人代表(签字)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加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