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路路灯设施改造中标结果公示(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5-26

2、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汴财竞谈-2025-26-2
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 1 号 23 幢 3 层 01 号
25,000.00

评审价格:250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标段
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贺景振
00817639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恒、赵军霞、刘石磊(采购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2,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行政监督: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1-23158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

联系人:李桀

联系方式:19137831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桀

联系方式:19137831717

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doc
招标文件.doc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单位名称)的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标段(标的名称),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58.711667万元,资产总额为131.3238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布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河南邦兴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10月30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5.5第167页共169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标段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5-26Z豫良智YULIANGZHI采购人: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我单位拟对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委托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已确认。招标人(业主):(盖章)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业主)的委托,负责(代理)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盖章)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谈判程序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4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5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6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汴财竞谈-2025-262、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779153.27元最高限价:2779153.2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汴财竞谈-2025-26-1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标段2742946.382742946.38是2742946.38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及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尉路;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5.5、工期:45日历天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段施工标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及质保期3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施工标段:(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3、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5、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超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7、监督部门: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71-238760348、响应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响应文件。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2315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联系人:李桀联系电话:1913783171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桀联系方式:1913783171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名 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231587001.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联 系 人:李桀 联系电话:191378317171.1.4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1.1.5标段名称施工标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施工1.1.6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尉路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及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3.2工期45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谈判小组审查后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正确签署的;(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和编制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同时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5)联合体投标的;(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的;(9)谈判响应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11)谈判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12)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招标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从获得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以书面形式提出。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在谈判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同时发布后,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3.1.1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材料3.3.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根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汴财购[2019]2号)文件》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3.4.2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3.4.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谈判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要求的除外);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备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原件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3.7.4谈判响应文件的加密按照网上系统要求进行加密、解密。3.7.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原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提交谈判响应文件。4.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4.2.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4.2.3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5.2谈判程序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 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5. 供应商可在“开标记录”查看开标一览表(所有人已经解密或者解密倒计时结束之后,可以查看)。6. 供应商在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时,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当前页面中提出质疑,可以在解密过程中以及解密倒计时结束后 5 分钟内提出,如果所有供应商都已解密,可在解密过程中及最后一个供应商解密之后5分钟内提出;可以在解密环节看到其他供应商解密状态。具体开标程序及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相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3名。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监督单位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10.2最高限价:小写:2742946.38元大写:贰佰柒拾肆万贰仟玖佰肆拾陆元叁角捌分 注:各响应人的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0.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34800.00元,由中标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10.4签订合同:成交人在接到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公告结果及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10.5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递交质疑或投诉的方式:1、递交方式:提出质疑(异议)、投诉的方式为线上提起。(格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通知中的“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注意事项”/“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注意事项”)2、递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投标系统中本项目“质询信息”位置线上直接提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10.6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否√是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平台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到会员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3.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10.7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2022]3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建筑业,本项目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4、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10.8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 的供应商,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10.91.如供应商须知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5. 严禁串标、围标行为,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在评审中将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且未提供声明函的,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1.2.1.总则2.1.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标段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2.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3.1.3采购内容及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招标项目采购内容及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4.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1.2.5.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1.2.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2.7.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1.2.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2.9.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1.2.10.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2.11.1.11分包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1.2.12.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1.3.2.竞争性谈判文件2.1.3.1.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1)竞争性谈判公告;(2)供应商须知;(3)谈判程序;(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及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3.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上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1.3.3.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修改内容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1.4.3.谈判响应文件2.1.4.1.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谈判函及谈判响应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服务承诺;(9)其他材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1.4.2.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函及投标的附录投标价格处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谈判文件处理。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响应函中的谈判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1.4.3.3.3谈判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1.4.4.3.4投标保证金(免收)2.1.4.5.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证件原件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2.1.4.6.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1.4.7.3.7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7.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谈判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投标4.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4.1.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4.1.2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4.1.3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谈判响应文件。4.1.4供应商在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2.1.4.8.4.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5.开标2.1.4.9.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2.1.4.10.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5.供应商可在“开标记录”查看开标一览表(所有人已经解密或者解密倒计时结束之后,可以查看)。6.供应商在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时,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当前页面中提出质疑,可以在解密过程中以及解密倒计时结束后5分钟内提出,如果所有供应商都已解密,可在解密过程中及最后一个供应商解密之后5分钟内提出;可以在解密环节看到其他供应商解密状态。具体开标程序及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2.1.5.6.谈判2.1.5.1.6.1谈判小组6.1.1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5.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1.5.3.6.3谈判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谈判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6.7.合同授予2.1.6.1.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6.2.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2.1.6.3.7.3履约担保2.1.6.4.不收取2.1.6.5.7.4签订合同7.4.1成交人在接到采购单位发出的成交公告结果及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1.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7.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1.7.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8.9.纪律和监督2.1.8.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8.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1.8.3.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8.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8.5.9.5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4)质疑人的签字、盖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不予受理。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非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4)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谈判程序3.1.9.谈判程序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内容及范围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性审查: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现场管理机构设置;否则不合格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有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否则不合格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否则不合格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有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有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管理措施(含扬尘治理措施及建筑垃圾处理措施);否则不合格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有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否则不合格注: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一、谈判标准: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单位为有效谈判供应商。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响应。(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对存在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谓重大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所述工期、报价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要求各个有效谈判供应商在系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由有效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最高者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出现并列排名时,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文件编制内容等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排序)。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谈判响应人。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确定谈判响应人。4.1本项目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采用远程报价(报价有时间限制,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默认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5、谈判小组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含一次或者二次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对所报的价格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6、谈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谈判作无效处理:(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谈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谈判作废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会不接受谈判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3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9、谈判结果9.1谈判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9.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成交报告。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计量行业名称指标名称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单位万元YW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W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W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W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W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W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W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W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XXXX项目施工合同甲方: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第三条:工程工期1、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2、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但是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工的,以计划工期为准。3、乙方应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照2000元/天的标准扣除违约金。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养护期1、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2、质保期(缺陷责任期):3年。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1、负责与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2、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要求乙方予以清退。3、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费用。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周边环境协调由甲方解决。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2、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及费用。3、全面遵守甲方有关规定和文件。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如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6、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7、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防护用品)。8、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违背劳动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9、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确保正常的施工人员数量和质量,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10、集中组织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确保安全施工。第七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甲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监督,使其体系有效运行。甲方监督力度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法定责任。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或者侵害第三人权利的,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3、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第八条:承包价格、方式及包含的内容1、承包价格为暂定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最终结算价以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该价格中包括:税金、乙方人员工资管理费、利润、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承包方式:2.1包工包料、包机械、保安全。2.2承包合同外发生的工程量以现场签证单为准。2.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甲、乙方双方公司、法人名称变更、付款账号等信息与原签合同不一致的情况,甲、乙方双方有义务及时向对方单位提供办理变更信息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备案)。第九条:付款周期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各项资料齐备开具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最终审计工程造价(含设计变更和签证)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金3%。具体支付日期以市财政局实际拨付日期为准。因财政拨款进度问题,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因财政拨款进度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否则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2、关于付款周期的特别约定1、承包人承诺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开设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包人有权进行监督。另外如发生农民工信访、诉讼等维权事宜,承包人有义务及时解决,上述事宜未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拒付任何一项合同款项。2、承包人有义务先向发包人交付发票,反之发包人有权拒付任何一笔合同款。3、上述任何一期付款均以市财政部门实际拨付情况为准,非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财政拨款缓慢,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一期的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但发包人有积极协调的义务。4、本合同项下不存在月进度款的拨付问题,也不存在安全文明施工费单独拨付问题。5、乙方不得因财政拨款进度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否则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第十条:施工验收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2、质量缺陷的处理: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应承担由此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需修补的,乙方派专人维修,否则,甲方自行安排维修,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保修范围、期限:承包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及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保修期为国家建设部门相关规定。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直到达到质量要求标准。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第十二条: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载明的联系地址作为双方往来沟通使用,在争议发生后作为人民法院的送达地址使用,如有变更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承担因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信函被退回的视为送达。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国家或地**府规定。第十四条:特别约定1、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因为本项目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其他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待遇,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劳务费及工资。如果因此引起信访、诉讼、投诉,乙方除应及时化解并承担先期支付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果因此引起信访、诉讼、投诉,乙方除应及时化解并承担先期支付责任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责任。4、乙方认可最终决算价以审计部门确定的数额为准。5、由于上述1、2、3条引起甲方被诉,或者甲方支付给伤亡人员或者家属赔偿款,甲方支付施工人员劳务费、工资、分包款等,相应的减少应付乙方的款项,甲方的付款超过应付款的部分,乙方应当予以退还。6、乙方逾期交付合格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承担合同标的额1%的违约金,超过10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标的总额30%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返工的工期计入总工期,因此逾期的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7、本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形,乙方违反约定或法定情形时,除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消除影响、承担损失等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5%-30%的违约金。8、乙方应当记录施工日志,并于周末将施工日志交付给甲方备案。本合同其他条款与以上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第十五条:合同解除和终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六条: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签订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律顾问:地址:开封市西南城坡街24号邮政编码:475000委托代理人:电话:23158700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账号:161001010400297740000000197纳税人识别号:12410200416306556X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律顾问:地址:开封市西南城坡街24号邮政编码:475000委托代理人:电话:23158700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账号:161001010400297740000000197纳税人识别号:12410200416306556X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律顾问: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律顾问:地址: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投标人通过“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中进行下载)6.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适用范围8.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9.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施工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10.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11.2.施工验收规范12.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314.第七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谈判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年月日目录一、谈判函及谈判响应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服务承诺九、其他材料一、谈判函及谈判响应函附录14.0.0.6.(一)谈判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大写):,报价(小写):元的谈判报价,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谈判响应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5)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地址:电话:年月日14.0.0.7.(二)谈判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标段名称资质等级谈判报价 大写: 小写: 元响应内容及范围工期 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备注 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谈判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名)身份证号码:授权委托人:(个人电子章或签名)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4.0.工程名称:14.1.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14.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4.3.造价员或造价师(盖章):注:此封面为扫描件五、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等。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4.3.114.3.2.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14.3.3.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14.3.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上岗证或执业证或职称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资料原件扫描件,安全员须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应附“主要人员简历表”表内人员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三)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 企业地址企业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级别:证书编号: 拟选派项目经理在建工程情况无在建工程( ) 有在建工程,为 ,但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第 款的。注:若属第三款原因,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投标申请企业声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派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七、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注:在本表后附营业执照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2)资格证明材料在此处完整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风险责任。附件一:供应商开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承诺:我公司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无违法违纪、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违规投标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无不良行为事件发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若我公司承诺不属实,愿取消本项目响应资格,并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接受处理。14.414.5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在此处详细注明。附件二: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我们已认真阅读本项目采购文件,对照项目要求,具备履行采购项目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我方中标、成交,保证能够优质高效完成本项目,如因设备和专业能力不足而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我方愿接受采购人的处罚并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特此承诺。14.614.714.8供应商:(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八、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九、其他材料1、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2、评标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3、供应商认为其它重要的材料。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不符合者可不提供此附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企业电子签章):日期:注:成交人的本声明函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附件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不符合者可不提供此附表):监狱企业证明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成交人的本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监理标段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5-26Z豫良智YULIANGZHI采购人: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招标文件编制的委托与批准我单位拟对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招标工作委托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代理招标,代理单位编制的招标文件我们已确认。招标人(业主):(盖章)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业主)的委托,负责(代理)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现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盖章) 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谈判程序1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五章监理任务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2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43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汴财竞谈-2025-262、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779153.27元最高限价:2779153.2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汴财竞谈-2025-26-2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标段36206.8936206.89是36206.89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及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尉路;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5.5、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段监理标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6、合同履行期限:同监理服务期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监理标段:(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1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3.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投标单位须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kfggzy.kaife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可打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竞争性谈判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3、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4、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kfggzy.kaifeng.gov.cn)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5、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超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7、监督部门: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71-238760348、响应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响应文件。9、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231587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联系人:李桀联系电话:1913783171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桀联系方式:19137831717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南城坡路24号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231587001.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良智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西、008乡道南弘泰小区1号楼1单元3层302号联 系 人:李桀 联系电话:191378317171.1.4项目名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1.1.5标段名称监理标段: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开封市开尉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1.1.6建设地点开封市开尉路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及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1.3.2监理服务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谈判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经谈判小组审查后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标: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2)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和编制的;(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报名时或投标申请内容不一致;(5)联合体投标的;(6)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8)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的;(9)谈判响应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成交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11)谈判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12)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控制价以及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的内容均以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平台和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从获得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止以书面形式提出。2.2.2谈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自谈判文件澄清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自谈判文件修改公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为默认收到。3.1.1构成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认为需要的材料3.2.2招标控制价小写:36206.89元 大写:叁万陆仟贰佰零陆元捌角玖分供应商谈判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3.3.1谈判有效期自谈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根据《开封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汴财购[2019]2号)文件》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章要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谈判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特别要求的除外);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备注: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中所附原件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4.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2.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2.2是否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5.2谈判程序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 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5. 供应商可在“开标记录”查看开标一览表(所有人已经解密或者解密倒计时结束之后,可以查看)。6. 供应商在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时,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当前页面中提出质疑,可以在解密过程中以及解密倒计时结束后 5 分钟内提出,如果所有供应商都已解密,可在解密过程中及最后一个供应商解密之后5分钟内提出;可以在解密环节看到其他供应商解密状态。具体开标程序及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6.1.1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成员构成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3名。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2000.00元收取,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0.2付款方式以签订的合同为准。10.3质疑(异议)与投诉的方式质疑(异议)与投诉的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系统中提出质疑(异议)与投诉,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10.4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是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会员系统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到会员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1-23859291;3.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10.5中小企业中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 [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10.6硬件特征码供应商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定为“硬件特征码一致” 的供应商,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封行政区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在网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10.71.如供应商须知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0.81.如供应商须知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 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5. 严禁串标、围标行为,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在评审中将由谈判小组进行评审,一经发现存在此类情况且未提供声明函的,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1.2.1.总则2.1.2.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标段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2.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3.1.3谈判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内容及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监理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施工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1.4.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1.5.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1.6.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1.7.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8.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1.8.1.1.10投标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8.2.1.11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2.1.8.3.1.12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谈判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1.9.2.竞争性谈判文件2.1.9.1.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1.9.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上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1.9.3.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修改内容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1.10.3.谈判响应文件2.1.10.1.3.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3.1.1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谈判响应文件目录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谈判响应文件不包括谈判响应文件目录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2.1.10.2.3.2谈判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报价。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谈判响应函中的谈判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2.1.10.3.3.3谈判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公告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1.10.4.3.4投标保证金(免收)2.1.10.5.3.5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0.6.3.6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谈判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2.1.10.7.3.7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3.7.1谈判响应文件应按“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及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谈判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1.4.投标2.1.11.1.4.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4.1.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4.1.2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完成,并通过“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4.1.3供应商在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规程)制作完成后须加盖电子签章(包括企业电子签章和个人电子签章)。2.1.11.2.4.2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1.11.3.4.3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谈判响应文件。4.3.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2.1.12.5.开标2.1.12.1.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远程开标。2.1.12.2.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2.供应商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3.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开标活动开始后各供应商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谈判响应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5.供应商可在“开标记录”查看开标一览表(所有人已经解密或者解密倒计时结束之后,可以查看)。6.供应商在参加远程开标会议时,供应商如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在当前页面中提出质疑,可以在解密过程中以及解密倒计时结束后5分钟内提出,如果所有供应商都已解密,可在解密过程中及最后一个供应商解密之后5分钟内提出;可以在解密环节看到其他供应商解密状态。具体开标程序及投标人操作指南详见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2.1.13.6.谈判2.1.13.1.6.1谈判小组6.1.1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1.13.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1.13.3.6.3谈判谈判小组按照“谈判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1.14.7.合同授予2.1.14.1.7.1定标方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4.2.7.2成交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2.1.14.3.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14.4.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2.1.1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15.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1.15.2.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1.16.9.纪律和监督2.1.16.1.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1.16.2.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1.16.3.9.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谈判程序”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2.1.16.4.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2.1.16.5.9.5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递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且质疑人必须为本次采购活动当事人。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质疑。(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身份证、授权委托书;(2)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3)质疑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及合法有效证明材料;(4)质疑人的签字、盖章及提出质疑的准确时间。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不予受理。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非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对中标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质疑;(3)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4)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5)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提出的质疑。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第三章谈判程序3.1.17.谈判程序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目总监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信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其他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签字盖章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内容及范围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谈判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监理大纲符合性审查:组织机构有现场监理组织机构图;否则不合格保证旁站监理措施有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否则不合格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有检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注: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硬件特征码一致”的按无效标处理。一、谈判标准: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评审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为有效谈判供应商。1、谈判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为无效响应。(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根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竞争性谈判资格。(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对存在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所谓重大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中所述监理服务期、报价等明显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谈判小组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要求各个有效谈判供应商在系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4、谈判文件有较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由有效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最后根据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者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最高者为第三成交候选人。(如出现并列排名时,由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响应文件编制内容等进行综合评比确定排序)。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响应人。谈判响应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确定谈判响应人。4.1本项目第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报价有时间限制(30分钟),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默认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5、谈判小组发现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含一次或者二次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谈判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谈判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该谈判供应商对所报的价格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解释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谈判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6、谈判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谈判作无效处理:(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谈判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则对谈判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谈判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谈判作无效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8、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谈判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8.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8.3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谈判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小组的要求。9、谈判结果9.1谈判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9.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成交报告。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国家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时以最新为准)计量行业名称指标名称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单位万元YW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W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W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W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W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W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W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W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W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W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W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W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W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W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5.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45日历天)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开封市园林绿化中心。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叁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开封市西南城坡街24号住所:邮政编码:475000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代理人: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开户银行:账号:161001010400297740000000197账号:电话:23158700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路灯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路路灯设施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