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编制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雄县改革发展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粮食物资储备局)2025)



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JYZX-ZB-HE-2025-00114
二、项目名称: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石家庄长安区建设北街48号风尚宜都018幢商业办公楼4区706、707、708室
91130102738745682M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
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春玲、李云香(采购人代表)、刘琼(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雄县改革发展局(本级)
地址:雄县雄州路 481 号(雄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312-556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16室
联系方式:0311-68009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艳强、耿惠敏
电话:0311-68009616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供应商资格承诺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附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雄县改革发展局(本级)

行政区域
雄县
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31日 15:02

评审专家名单
赵春玲、李云香(采购人代表)、刘琼(组长)

总中标金额
¥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艳强、耿惠敏

项目联系电话
0311-68009616

采购单位
雄县改革发展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雄县雄州路 481 号(雄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12-5561516

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8009616

8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YZX-ZB-HE-2025-00114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雄县改革发展局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无效投标情形附件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函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自行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ZX-ZB-HE-2025-00114项目名称: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预算金额:740000元最高限价:740000元采购需求:前期调研,收集、整合资料,综合评估,开展专题研究,撰写规划文本,并根据反馈及实际情况,对规划内容修改完善等,形成雄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00:00-12:00,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xiongan.zcygov.cn)自主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更正。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开启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middle.xiongan.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信息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点击“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省平台账号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登录即可。已完成注册的不必重复注册。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2-5620125。2.本项目平台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河北CA,请供应商拨打北京CA客服电话4009982981、河北CA客服电话4007073355,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3、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打开政采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首次登录需关联政采云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形成JMBS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4.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一进入对应项目一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一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5.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6.本项目质疑受理方式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投诉受理部门为雄县政府采购办,地址: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鑫义路81号),联系方式:雄县政府采购办0312-6158308。。7.请各供应商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各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在省平台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雄县改革发展局地址:雄县雄州路481号(雄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联系方式:杨主任0312-55615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08号华润万象城B座24层联系方式:胡艳强、耿惠敏0311-68009616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胡艳强、耿惠敏电话:0311-680096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雄县改革发展局地址:雄县雄州路481号(雄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联系人:杨主任电话:0312-556151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华润万象城B座24层联系人:胡艳强、耿惠敏电话:0311-680096161.1.4项目名称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1.1.5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前期调研,收集、整合资料,综合评估,开展专题研究,撰写规划文本,并根据反馈及实际情况,对规划内容修改完善等,形成雄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成果。1.3.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1.3.3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标准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1.10.1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2.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2.3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通知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无法获取潜在供应商信息,因此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只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不再另行书面通知,发布之时即视为送达至各潜在供应商,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的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3.1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3.4.1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的通知(冀财采[2021]7号)》,本项目不再收取保证金。3.6.4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3.6.5签字盖章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齐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必须是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彩色扫描件。4.1.2封套上写明4.2.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1)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2)供应商因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联系电话:95763。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5.2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1)远程电子开标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远程解密;(2)开标(评审)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解密,投标人需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撤销投标文件处理。注:因投标人原因导致解密截止时间结束后解密失败的,视为其放弃投标。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原因,造成“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5.3最后报价的提交最后报价通知将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进度向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推送,推送后供应商方在政采云平台提交最后报价,提交后无法修改。最后报价提交时间为自推送时间开始30分钟内,过时后将无法提交。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无法进行提交。6.1.1磋商小组的组建(1)磋商小组构成:3人;(2)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代表1名,从河北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名。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10.1.1740000元10.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发放成交通知书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供应商综合考虑到10.2.1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其中本项目代理服务费计算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10.4成交公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10.4.1一媒介予以公示,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0.5知识产权构成本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10.5.1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6同义词语最高限价10.6.1构成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采购需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或采购人或需方或委托人”和“承包人或投标人或供方或评估人”,在磋商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7监督10.7.1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10.8.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9付款方式10.9.1合同签订生效且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进入采购人指定项目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并全部完成且无争议后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70%(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10.10“供应商须知”正文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0.11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0.12(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信用信息查询起始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时。(4)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不给予价格扣除优惠。(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2〕6号的通知,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10.12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7)2022年4月6日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参与本项目。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及数量、合同履行期和质量目标1.3.1本项目采购内容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合同履行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产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7)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作为证据留存。(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服务需求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统一召开磋商前答疑会。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无效投标情形根据本章第1.10款和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内容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价的,应同时修改第六章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2.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2.5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3.2.6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当合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资格审查表)3.5.1营业执照等资料。3.5.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作为证据留存。3.5.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3.6.1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目标、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响应文件制作3.6.3.1供应商通过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3.6.3.2响应文件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质量、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3供应商应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3.6.4签字盖章供应商应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投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齐全。按照本磋商文件要求:电子响应文件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必须是电子签章,其他盖章或签字可上传盖章或签字后的彩色扫描件。4.提交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详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如需对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补充,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递交。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4.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1)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可以解密;(2)宣布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投标人使用CA在线解密,并确认开启记录内容;(4)开标会议结束。5.3开标过程中的疑义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磋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1.4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应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办法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评审过程的保密6.4.1响应文件开启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6.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竞标被拒绝。6.4.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4.4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竞标。6.5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竞标。6.6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将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采购人。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竞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竞标。所有竞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确定成交人。7.2成交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应当将合同送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8.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响应文件开启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取消采购任务外,按政府采购法规的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8.2成交人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一)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2、依法评审、严格保密;3、鼓励充分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4、定性的结论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5、若有效投标家数<3时,采购人将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若有效投标家数≥3时,则选取排名前1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二)评审监督采购人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对本服务项目磋商采购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二、评审程序(一)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评审: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选举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首先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评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磋商小组组长应组织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的目的、采购内容、主要合同条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如果本办法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审所需时,磋商小组应补充编制评审所需的表格。磋商文件及本办法中未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未在响应文件开启会上当场拒绝的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开启会议记录、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采购人或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4、资格后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按照资格审查表的形式,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不满足资格要求的,由采购人审查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5、初步评审;(1)响应文件开启后,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提供书面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以及评审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初审后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a.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的;c.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d.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e.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f.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g.磋商报价超过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i.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j.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k.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3)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相关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竞标。初步评审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6、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且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7、整理评审成果,编制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报告;8、磋商小组解散,评审结束。(二)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审。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磋商小组成员。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确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发现某磋商小组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应当回避的。3、退出评审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4、由采购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三、磋商小组工作纪律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审过程中采购人的代表不得发表超出磋商文件规定内容的、带有倾向性或引导性的言论,如关于供应商的考察等情况。磋商小组其他成员应充分发挥个人技术能力、水平,依据磋商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工作。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竞标、串通竞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竞标的,应否决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将有关情况记录于评审报告。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应当回避的评审活动主动提出回避;不得与任何供应商进行私下接触,收受供应商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5、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磋商小组成员:(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竞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四、评审办法(一)资格性审查(附件一)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符合性审查(附件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商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三)详细评审(附件三)磋商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附件一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评审内容合格条件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且有效,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附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4信用查询结果供应商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主,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结论是否通过附件二符合性审查内容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要求2响应文件签署符合要求3响应文件盖章符合要求4服务期限符合要求5质量标准符合要求6磋商报价符合要求7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要求结论是否通过附件三综合评分表综合评分表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商务分(21分)分值2团队成员评价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得2分,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4分项目团队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得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8分项目待聘顾问中,投标单位正式聘任的省级或国家级研究机构专家,提供1份聘书的得3分,提供人员证件复印件,最高得9分。9分第三部分技术分(69分)分值1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发展基础分析;②发展环境分析;③需求分析;④研究深度和广度方案;⑤项目团队架构与管理。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5分,满分25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5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5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5分2规划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重点;②工作难点。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6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6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3规划工作方法、技术路线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方法、技术路线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方法;②技术路线。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6分,满分12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6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6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4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进度计划安排;②工作进度计划保障措施。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满分8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4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8分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控制节点及目标;②质量保障措施。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4分,满分8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4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4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8分5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情形。)8分6保密管理措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保密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①保密制度;②人员管理。以上每有一项内容完整详细,条理清晰、可实施性强、具有科学性、合理性且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实际需求得2分,满分4分。每有一项缺项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出现一处存在缺陷的扣1分,每项扣完2分为止。(缺陷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4分注:①评审标准中要求的资料及业绩,以标书内所放资料原件扫描件为准。②以上评审项目缺项得0分。3、磋商小组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同一供应商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磋商小组按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排名次序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4、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经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五、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供应商:注:此合同为样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乙方:根据甲方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实施的河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文)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内容包括:,。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合格(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以签订合同为准(可参考行业标准)。第五条服务受益方评价标准及方法以签订合同为准(可参考行业标准)。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项目工作进度、工作质量、技术成果等,对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指导;2.组织专家对项目工作方案、成果报告等进行审查;3.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要求。4.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5.应根据项目需要,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效性负责。6.为乙方的工作展开提供必要便利条件,完成与各部门、各级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项目进度,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2.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数量及质量负责。3.应负责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甲方的修改、验收或审批意见对服务成果进行完善、调整和补充。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付款方式由甲方以□国库直接支付□国库授权支付□单位资金转账支付方式付款。按进度支付服务费:1.合同签订生效且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为本项目服务人员进入采购人指定项目现场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2.项目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并全部完成且无争议后支付合同总价款剩余的70%(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0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00%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第十条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冀政办〔2014〕3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四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六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七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第十八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法人章),乙方:(法人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注:此文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第五章采购需求“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雄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依托雄安新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对于雄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项目地点:雄县服务要求:前期调研,收集、整合资料,综合评估,开展专题研究,撰写规划文本,并根据反馈及实际情况,对规划内容修改完善等,形成雄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成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内容完成之日止。质量标准:合格,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标准验收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合同和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组织验收。二、技术(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前期调研,收集、整合资料,综合评估,开展专题研究,撰写规划文本,并根据反馈及实际情况,对规划内容修改完善等,形成雄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成果。2、服务范围“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雄县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依托雄安新区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五五”规划,对于雄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雄县县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基础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雄县县“十五五”时期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确保发展目标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衔接,确保与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及新区规划目标的衔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和重点任务。3、“十五五”规划编制主要成果县“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形成两项工作成果,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及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如有)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六、资格审查资料七、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一、响应函及附录(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项目名称、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经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以,元(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承包上述项目(项目名称)的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期限:;质量标准:,。1、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采购人签订并实施承包合同。2、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3、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4、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有)和参考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移交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期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6、在签订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响应文件连同中标通知书,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7、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并理解采购人拥有拒绝任何甚至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8、如果我方中标,愿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和规定,并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9、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二)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首次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其他承诺内容…备注: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注:1.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响应文件的不需提交此授权委托书。五、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内容响应文件响应情况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偏离内容1服务期限2实施地点3响应文件有效期4质量标准5......供应商(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注册资金:单位成立时间:年月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号:单位地址办公地址:邮编:通讯地址:邮编: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联系人: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信箱:单位职工总数:办公用房面积:单位简介:备注:本表后应附资格审查资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等(详见资格审查表内容)。七、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一览表人员安排姓名年龄性别所学专业现任职务及职称1.项目负责人……注:1.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如有)。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在成交后不得更换。如因特殊情况进行更换,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位工作年限职称在本项目中拟任职身份证号码学历年毕业于(学校)(专业)经历(项目经理业绩)时间负责过的主要项目(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备注目前承担的任务1、附身份证、职称证或相关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盖单位公章(如有)。2、附项目经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合同原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如有)。八、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磋商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材料。2、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函致:雄县改革发展局(采购人)我单位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供应商(盖章):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10月30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参加雄县改革发展局(单位名称)的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3人,营业收入为175.6953万元,资产总额为192.279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汇江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30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纲要编制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