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中标结果公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5)
[政采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SZX-2025-ZB1043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10层
报价:1086000(元)
98.25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45天内需提交所有成果数据
合格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艳芳,王晓丽,袁菁悦,彭岩(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任力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2002 1980号文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30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地 址:天山区胜利路306号
联系方式:0991-2860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209室
联系方式:0991-8810522 13579707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冬梅 贾贵红 张仕文 任亮
电 话:0991-8810522 13579707334
附件信息:
发布(1009)HSZX-20250-ZB1043—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_20251009154633.pdf624.2K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项目编号:HSZX-2025-ZB104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0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说明2.定义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投标费用5.纪律6、采购文件的约束力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8.踏勘现场9.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2.知识产权13.投标报价14.投标有效期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6.投标保证金17.评标过程要求1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9.采购项目废标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六、开标23.开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4.组建评标委员会25.资格审查26.符合性审查27.详细评审28.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29.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30.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1.采购项目废标32.投标人串通投标33.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34.代理服务费35.中标通知36.签订合同37.处罚38.询问3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40.保密和披露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审查材料三、商务文件四、技术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SZX-2025-ZB104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200000.00最高限价(元):1200000.00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20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需提交所有成果数据项目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2)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00:00至13: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未办理CA的投标人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进行咨询。5.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306号联系人:玉山江·吾守尔电话:0991-2860262电子邮箱:519501950@qq.com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209室联系人:徐冬梅贾贵红张仕文任亮联系方式:09911-881052213579707334电子邮箱:812180600@qq.com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2项目编号HSZX-2025-ZB10433采购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306号联系人:玉山江·吾守尔电话:0991-286026218599037713电子邮箱:519501950@qq.com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二层209室项目联系人:徐冬梅石真贵任亮张仕文电话:0991-881052213579707334电子邮箱:812180600@qq.com5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6最高限价最高限价金额(小写):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各标项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标项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注:(1)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此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和货物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2)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的,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均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他费用价格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7采购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林草湿遥感动态监测为高效支撑新疆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工作,基于2024年度影像(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2025年度(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两期影像,综合自治区地形、地貌特征,采集典型地类变化样本,结合AI变化检测等多种手段,识别不同年份森林草原湿地变化,针对主要变化区域提供符合时间要求的优于0.5米卫星影像进行验证。(2)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监测基于多光谱、多时相的多源遥感卫星数据,以及地面实测数据,生产植被指数(如NDVI)产品。综合新疆地形、地貌差异,以及乔木、灌木、草地等不同植被类型差异,生产盖度产品。(3)林业参数信息估算基于激光雷达数据、光学遥感数据、雷达遥感数据等多源数据,构建“数据获取-数据预处理-特征提取-模型构建与训练-模型验证与优化-乔木参数估算”流程,估算树种、树高、地上生物量等典型参数信息。★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②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③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9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10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封面投标文件封面;10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提供信誉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网上或网下支付凭证复印件打印件或投标保函相关资料);★(7)投标人资信良好。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评审现场查询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查询时间应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②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的声明或承诺函。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承诺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文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表★(8)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9)保密承诺书★(10)商务条款偏离表★(11)技术条款偏离表★(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表★(1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14)投入的主要设备一览表(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或其他文件资料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技术文件(1)采购需求响应性评价(2)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3)变更图斑实施方案(4)实施方案(5)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6)应急处理及安全保障方案(7)保密管理方案(8)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说明:(1)投标人须按上述第10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具体每项资料应当以何种格式提供等详细要求请见第六部分相应内容。(2)提供虚假参数及文件、资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获取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12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否13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14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不组织统一踏勘,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费用自理。组织时间:。地点:。15质疑接受时间联系人:张仕文联系电话:0991-8810522提交方式:纸质版文件(加盖公章)提交至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多次/反复质疑。16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15日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不足15日的,应顺延投标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7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18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9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00(北京时间)20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注: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2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00(北京时间);若逾期,其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政采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标委员会成员4人全部从政采云专家库中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政采云系统随机抽取4名相关专业的专家。★23投标保证金(1)缴纳金额: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2)缴纳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3)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4)账户名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号:651651026013000344806行号:301881000219注:(1)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形式的保函缴纳,或以电汇或网银等支付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自主选择保函或电子保函系统中任意一家担保机构开具电★23投标保证金子保函,针对具体项目做到“一项目一保函”。担保机构(含银行、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应具备在线受理开立电子保函申请、在线签发电子保函、在线接受索赔申请及更新理赔状态的能力,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投标人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95763。(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递交的,必须由投标人的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除外)。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4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文),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本采购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内容填写完整)。(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满足上述(1)(2)两项条件的小微企业的投标总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若发现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5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否□是26评审方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7履约保证金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是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转账、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交纳金额:合同金额的10%交纳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退还要求:甲方报告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28代理服务费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差额分档累进法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差额分档累进取费比例:(1)100万元以内,计费比例1.50%计取;(2)100万元—500万元,计费比例0.80%计取;3.付款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号:991905408110801行号:308881029067★29付款方式1.付款币种: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最终支付方式以甲乙双方实际约定的合同内容方式进行支付。★30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需提交所有成果数据★31项目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32技术服务保障期3年(自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计算)3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5争议的解决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6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需要37现场陈述或演示☑不需要□需要远程线上演示/现场演示1.演示时间不得超过/分钟;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人,演示现场提供/。38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9知识产权要求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9知识产权要求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3.投标人须保证无论因何种原因,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和约束采购人本项目使用权。40其他1、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1)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成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投标人使用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使用的CA数字证书不一致;(3)投标投标人解密时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4)加密投标文件时,CA数字证书未过期,解密时,显示CA数字证书已过期,导致无法正常解密;(5)未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的;(6)投标投标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其他情形。2.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账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投标人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5.采购方与中标投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注意事项注:1.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2.本项目为电子全流程,电子签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3.待开标结束后,中标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05日18:0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公章)提交至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收件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七道湾路580号21号楼209室,收件人:贾女士,电话:13579288983),费用自行承担。4.本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5.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6.本表中“”表示选择使用该项,“□”表示不选择使用该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项。2.3“招标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服务;“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2)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的服务能力的声明或承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3.4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4.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4.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4.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6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3.7投标方保证和承诺所投技术服务报价不存在恶意或有意压价、恶意或有意虚报报价,也不存在恶意或有意抬高报价等行为。3.8投标方保证和承诺不存在与其他投标人有串标、陪标等行为。3.9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3.10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0.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3.10.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10.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101.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10.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招标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招标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公开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2投标人在公开招标准备、实地考察和公开招标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3廉洁自律承诺要求5.3.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方保证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向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5.3.2同时要求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单位、评标专家要填写《廉洁自律承诺书》,所有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填写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自拟)。6.采购文件的约束力6.1投标人若中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中标投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是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招标程序、合同条款进行说明。7.2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标项。招标文件未分标项的,投标人须对全部招标内容投标,不得部分投标;7.4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7.5招标文件由本文件及由采购人按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发出的采购文件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会纪要等书面材料在本招标项目中均称采购文件补充。7.6招标文件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招标文件补充内容与在此招标文件补充发出之前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相冲突,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通知)为准,先前发出的招标文件等书面材料中相关内容自动废止。7.7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中标应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8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9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评审”“无效投标”“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项的规定。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2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服务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自行对招标项目的现场及招标项目所涉及的国家、自治区及相关部门等与此项目相关的政策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参观并勘察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包括当地气候条件及自然环境等)以取得所有与准备公开招标和实施公开招标有关的必要资料及信息。8.3投标人未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要求澄清。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9.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澄清答复,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1.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采购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2本项目接受对招标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出对招标文件质疑内容。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9.2.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9.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9.2.4事实依据;9.2.5必要的法律依据;9.2.6提出质疑的日期。9.2.7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9.3.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3.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对索取书面修改或者澄清文件或者查阅电子修改或者澄清文件的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4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澄清变更文件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上发布,一经发布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获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0.2除在采购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如投标人采用其他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0.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11.1.1商务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1.1.2技术文件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3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A资格审查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誉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网上或网下支付凭证复印件打印件或投标保函相关资料);★(7)投标人资信良好。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评审现场查询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查询时间应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2)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B商务文件★(1)投标承诺书★(2)开标一览表★(3)投标报价明细表★(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文件★(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7)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表★(8)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9)保密承诺书★(10)商务条款偏离表★(11)技术条款偏离表★(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历表★(1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14)投入的主要设备一览表(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或其他文件资料C技术文件(1)采购需求响应性评价(2)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3)变更图斑实施方案(4)实施方案(5)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6)应急处理及安全保障方案(7)保密管理方案(8)服务承诺(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11.2投标人必须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1.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的规定。11.3.1投标文件的页面必须用印刷体打印(如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1.3.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一般不准修改。个别非实质性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11.3.3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投标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和其他签字处必须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人的印章后,投标文件方为有效,没有按要求签章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3.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提交正本和副本,并在封面上标记“正本”和“副本”。具体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完全一致。当正本和副本之间出现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1.3.6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12.知识产权12.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3投标人须保证无论因何种原因,均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和约束采购人本项目使用权。12.4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3.2投标人根据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3.2.1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此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和货物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的,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均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他费用价格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13.2.2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3投标人投标报价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服务,以及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采购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表现。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对于投标人的漏项,招标人不做任何补偿和追加。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2.4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和项目现场情况,若中标,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合同履行期限延长申请。13.3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3.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若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3.5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2项规定。13.6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项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3.7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价格以及其他事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本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否则,在评审时报价不予核减;若投标人中标,在授予合同或结算时,采购人有权将此部分费用从中标价或合同主要条款中扣减。13.8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13.10如采购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修正,如果不同意下述修改原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3.10.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3.10.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3.10.3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3.10.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前条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3.11投标报价时应注意下列几点:13.11.1本项目如非因重大需求变化导致成本增加,不得追加费用,供应商应该考虑但没有考虑到的任何费用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4供应商应对投标服务提供完整的详细的书面说明。5.5投标人各标项投标总报价高于标项的最高限价,该报价为无效报价。5.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8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的情形,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在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3项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6.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7.评标过程要求1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1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1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19.采购项目废标1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9.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9.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19.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9.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9.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9.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9.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9.2.4报价(各分项报价或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9.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2.6投标文件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19.2.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按要求进行签章。未按要求进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21.2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只需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如需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递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2.2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六、开标23.开标23.1采购人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23.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23.3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3.4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不延长解密时长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23.5投标人应在开启报价20分钟内进行签字确认。23.6开标完毕,进行下一步评标。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4.组建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人员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成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将负责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公开、评审,确保公开、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标委员会成员4人全部从专家库中抽取。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4.2按前款规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方或采购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标工作需要时,按照要求选定评标委员会的人选。24.3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4.3.1熟悉有关政府采购和采购投标的法律法规;24.3.2熟悉有关采购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24.3.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2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4.4.1与投标方或者投标方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关系的;24.4.2与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有近亲关系的;24.4.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4.4.4曾因在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采购委员会成员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4.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熟悉并认真研究采购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24.5.1采购目的。24.5.2采购项目的范围、性质。24.5.3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4.5.4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24.6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履行的义务:24.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6.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严格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6.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6.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6.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6.6配合采购方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4.7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应注意事项24.7.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或其他有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好处。24.7.2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循独立评标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以采购文件为评标的唯一依据,不做标书以外无关问题讨论和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标和比较。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书面原始署名记录。24.7.3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评标时,严禁存在个人印象、个人关系或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行为发生。否则,经核实后,采购方将有权予以制止此类行为的发生,责成其修正不果的,将作为不良记录记录在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向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处罚建议意见。24.7.4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本次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7.5除法律需要外,自开标直至宣布中标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定及关于评标的建议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评标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需要投标方进行解释的,只能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进行询标(答疑)。24.7.6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日止,在此期间任何监标人、采购人代表、特邀代表、工作人员及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正常及其他评标工作,否则,采购方将有权取消其权利资格。24.8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5.资格审查2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5.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资格审查材料要求的内容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记录资料提交采购人。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26.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27.详细评审27.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合计分值)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综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27.2评标方法27.2.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现场查询打印存档。27.2.2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7.2.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评委对符合资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7.2.2.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2.3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的评估和比较:(1)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3)投标文件中所报服务期及付款方式;(4)服务的技术服务水平、性能和服务能力;(5)服务所必需的设备、技术配置方案;(6)工作方法和主要技术方案;(7)工作流程方案;(8)技术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9)服务期保障方案;(10)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11)资料收集分析利用;(12)服务涉及的商务信息的保密措施。27.3综合评分法评标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报价部分分值为10分,其余商务技术部分分值合计90分。具体评标方法详本采购文件第六章“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27.4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27.4.1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27.4.1.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7.4.1.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4.1.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4.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7.4.3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6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27.6.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7.6.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7.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27.6.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7.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8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7.9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28.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综合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人被推荐为该标项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则按各标项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推荐,如出现各标项综合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且商务、技术部分得分也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排序。注:评分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8.2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复核。评标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8.3确定中标人28.3.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8.3.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8.3.3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3.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有关规定确定中标投标人。29.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29.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9.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9.3采购人保留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人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0.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3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31.采购项目废标采购项目废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3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1.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1.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31.2.1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1.2.4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1.2.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实质性条款(或指标)要求的;31.2.6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预算金额的;31.2.7联合体的供应商未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的;31.2.8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1.2.9评审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经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31.2.10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的;31.2.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1.2.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3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31.3.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每标项做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3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3.5法律法规、规章及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废标的其他情形。31.4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2.投标人串通投标3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2.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2.2投标无效: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32.2.1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2.2.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2.2.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八、履约保证金33.履约保证金33.1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7项规定,中标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纳。33.2中标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34.代理服务费34.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8项的规定由中标投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4.2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4.2.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按照差额分档累进法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34.2.2差额分档累进取费比例:(1)100万元以内,计费比例1.50%计取;(2)100万元—500万元,计费比例0.80%计取;34.2.3付款信息账户名称:新疆恒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账号:991905408110801行号:308881029067十、签订、审核合同35.中标通知35.1采购人确定中标投标人后,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发布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2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代理服务费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3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成交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并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5.4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6.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6.4中标投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6.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36.6违反30.1条、31.1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7.处罚37.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7.1.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37.1.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7.1.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1.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37.1.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37.1.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7.1.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8.询问38.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9.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9.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9.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9.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9.5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9.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39.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9.8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9投标人在法定投诉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投诉。十二、保密和披露40.保密和披露40.1纪律与保密事项40.1.1凡参与公开招标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公开的其他情况。40.1.2领取本采购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公开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40.1.3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公开,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公开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公开;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0.1.4投标人不得在公开采购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公开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公开。扰乱公开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投标人在公开招标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招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40.1.5公开之日起直至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中标投标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40.1.6从公开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试图向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0.1.7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公开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40.1.8中标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投标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40.2保密40.2.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40.2.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40.2.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部分采购需求1.项目情况本项目基于2024年度和2025年度多时相、多光谱遥感影像对比分析,结合人工智能技术,识别自治区林草湿变化区域;对研究区的生育旺季多时相、多光谱卫星数据,通过遥感定量反演算法和外业调查结合,形成自治区森林草原植被盖度分布图并分析其分布情况;基于高精度的激光雷达数据,结合地面实测数据和多源辅助数据,构建“数据获取-数据预处理-特征提取-模型构建与训练-模型验证与优化-乔木参数估算”,最后输出树种、树高、地上生物量等成果信息。2.项目概述2.1项目编号:HSZX-2025-ZB10432.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4预算金额(元):1200000.002.6最高限价(元):1200000.00元(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投标人各标项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标项的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此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涉及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和货物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2)凡要求投标人考虑在报价中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没有考虑、没有计入的或未单独列出的,采购人认为投标人均已将此项费用涵盖在其他费用价格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2.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需提交所有成果数据。2.8项目质量标准:合格并通过验收。2.9采购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年度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工作全过程技术服务采购。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林草湿遥感动态监测为高效支撑新疆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工作,基于2024年度影像(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2025年度(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两期影像,综合自治区地形、地貌特征,采集典型地类变化样本,结合AI变化检测等多种手段,识别不同年份森林草原湿地变化,针对主要变化区域提供符合时间要求的优于0.5米卫星影像进行验证。(2)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监测基于多光谱、多时相的多源遥感卫星数据,以及地面实测数据,生产植被指数(如NDVI)产品。综合新疆地形、地貌差异,以及乔木、灌木、草地等不同植被类型差异,生产盖度产品。(3)林业参数信息估算基于激光雷达数据、光学遥感数据、雷达遥感数据等多源数据,构建“数据获取-数据预处理-特征提取-模型构建与训练-模型验证与优化-乔木参数估算”流程,估算树种、树高、地上生物量等典型参数信息。3.采购需求3.1服务内容3.1.1★林草湿遥感动态监测为高效支撑新疆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工作,基于2024年度影像(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和2025年度(0.8米及优于2米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两期影像,综合自治区地形、地貌特征,采集典型地类变化样本,结合AI变化检测等多种手段,识别不同年份森林草原湿地变化,针对主要变化区域提供符合时间要求的优于0.5米卫星影像进行验证。3.1.2★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监测基于多光谱、多时相的多源遥感卫星数据,以及地面实测数据,生产植被指数(如NDVI)产品。综合新疆地形、地貌差异,以及乔木、灌木、草地等不同植被类型差异,生产盖度产品。3.1.3★林业参数信息估算基于激光雷达数据、光学遥感数据、雷达遥感数据等多源数据,构建“数据获取-数据预处理-特征提取-模型构建与训练-模型验证与优化-乔木参数估算”流程,估算树种、树高、地上生物量等典型参数信息。3.2★服务要求高效支撑新疆森林草原湿地普查和荒漠化沙化土地、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工作。有利于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符合植被指数监测、植被覆盖度监测以及满足雷达卫星林业遥感监测研究。3.2.1卫星影像成果(1)影像时相:影像数据采集时间分别为2024年5月1日-9月30日、2025年5月1日-9月30日,且需包含蓝、绿、红、近红外共4波段;(2)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3)格式要求:TIFF或IMG;(4)影像质量:①侧视角:光学原始影像侧视角度≤±15°(部分获取困难区域≤±20°);②任务区要求无雪(终年积雪范围除外),单景云量小于10%,叠加补云后整体云量小于5%,难以获取影像的区域或时段,单景云量可以不做要求;③图面质量及重叠度:每景影像噪声、光谱溢出、信息丢失等区域总面积低于0.5%且不影响地物判读,影像纹理丰富、色彩均衡;3.2.2林草湿遥感动态监测(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2)格式要求:TIFF格式;(3)成果精度:原则上准确率应优于90%。3.2.3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监测(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2)格式要求:TIFF格式;3.2.4林业参数信息估算(1)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CGCS2000);(2)格式要求:TIFF格式;3.2.5履约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需提交所有成果数据。3.3★验收要求3.3.1验收成果(1)林草湿遥感动态监测:2025年全疆林草湿变化二值图,变化点位高清影像图;(2)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监测:2025年全疆植被指数及植被盖度图;(3)林业参数信息估算:2025年全疆树高等参数估算成果。3.3.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通知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3.3.3验收方法:由甲方指定。3.3.4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完成合同内容的全部工作后进行验收,验收地点由甲方指定。3.4★人员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3.5★保密要求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出具的报告、材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或公开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3.6★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卫星数据供应商的授权文件等证明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6项的规定。1.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2.审查2.1资格审查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2.3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3.1投标报价评审2.3.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评审3.评标的具体评审办法和标准资格审核表评审内容供应商N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①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②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③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④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⑤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的扫描件。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的原件的扫描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⑦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资信良好。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提交查询时间应在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截止开标前近3个月的财务报表和截止开标前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④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3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②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的扫描件;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网上或网下支付凭证复印件打印件或投标保函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7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任务的服务能力的声明或承诺;原件扫描件。8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提供原件扫描件。9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声明或承诺函的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10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投标的情形。提供声明或承诺函的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结论(通过“√”/不通过“×”)签名:年月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投标人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序号审查内容本项目要求123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函。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均为原件扫描件。4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签署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公章。5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6项目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技术服务保障期技术服务保障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合同履约期限合同履约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项目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10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报价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1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12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3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无出入、无保留对采购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未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技术符合承诺函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服务、设备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5无串通投标的情形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16投标文件未提供虚假材料投标文件中未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情形。结论(通过“√”/不通过“×”)签名:年月日备注:上述每一项审查,投标人通过的,以“√”标记;否则,以“×”标记。如果供应商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其结论请注明“不合格”,全部通过的,其结论请注明“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无效。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以所有评委给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分值构成:报价评分(10分)+商务评分(27分)+技术评分(63分)。评标项目评分标准分数投标人N报价评分(10分)投标报价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1)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报价。(2)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3)本项目由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或产品若同时享有以上价格扣除情况的,仅对“投标报价分”进行一次价格扣除,并不作叠加扣除。10分商务部分(27分)类似业绩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验收证明),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6分。注:有效业绩合同须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署盖章页、验收证明等内容,否则不予计分。6分商务部分(27分)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其他职称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测绘或地理信息与遥感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0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个人简历、有效职称证明、上述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均为清晰版扫描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或的,不予计分。(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一个人有多个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6分服务团队配置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服务团队的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团队配置方案;3分②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方案,与本项目贴合度匹配度方案;6分③服务团队适配性;3分④服务团队专业技术履约能力;3分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服务团队配置要求全部内容的,得15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供应商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职称证明、毕业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均为清晰版扫描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不予计分。15分技术部分(63分)采购需求响应性评价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采购需求8个★项响应性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响应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8个★项,得16分;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注:投标人需要提供响应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的证明资料(投标人自行承诺除外。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说明书、截图、报告、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资料),并标注所在响应文件页码。16分技术部分(63分)变更图斑实施方案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变更图斑提取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变更图斑提取和研究目标;2)提取和研究内容;3)提取和研究工作进度计划;4)提取和研究方法;5)提取和研究质量标准;6)提取和研究的工具设备和人员投入方案;7)技术数据质量保证措施;8)成果交付(交付内容、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等十项内容。根据上述每一项方案的内容、逻辑结构、针对性、可执行性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得20分: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20分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的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采购项目工作目标;2)采购项目服务内容;3)工作技术方法;4)项目进度计划方案和进度保证方案;5)人员培训计划;6)验收实施方案。根据上述每一项方案的内容、技术先进性、科学性、可执行性等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全面详实、进度设计规范合理、完全针对项目实际需求,并提出优于《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可执行性强,得12分;方案内容有1处缺漏或对其中任一项内容叙述不完整(不完整、不准确、不科学、不详细等),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2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12分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进行评审:项目组织机构设置齐全、项目组织机构制度健全、项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的,得3分;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3分应急处理及安全保障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应急处理及安全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供应商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三项内容:1)提供有效渠道和措施,确保任何时间双方能及时便捷有效沟通,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制定预案,如遇临时突发或紧急任务时,确保能及时安排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投入工作;3)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性较高的,得3分: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5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3分保密管理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重要敏感数据的安全保密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保密管理制度、保密措施等评审内容: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障综合监测数据安全,得5分;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2.5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0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5分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以下服务承诺进行评审:1.承诺内容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性,可实施性,客观实际性;每有1项得1分,满分4分;2.承诺未提供的,不得分。以上各项评审内容每缺一个要素扣1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0.2分。扣完为止,没有提供的不计分。4分合计100分说明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等任意一种情形。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作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草湿荒变更图斑提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