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中标结果公示(钦州市中医医院2025)
一、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13-HWST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60000(元)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
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上海联影
uDR 760i
1
96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娟,邓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李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2、成交供应商评审报价:96000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钦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钦州市蓬莱北大道66号
联系方式:0777-3786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
联系方式:0777-2817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武堂
电 话:0777-2817518
附件信息:
(发布稿)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pdf497.4K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13-HWST采购人:钦州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二、谈判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四、评审及谈判五、成交及合同六、验收七、其他事项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第二节评审原则第三节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ZZC2025-J1-990313-HWST项目名称: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重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970000.00)采购需求: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技术参数要求1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台1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谈判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金海湾支行;银行账号:2073380104000632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4.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要尽早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并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5.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25.2条”,否则后果自负。6.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谈判,否则后果自负。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钦州市中医医院地址:钦州市蓬莱北大道66号联系人:郑伟琳联系方式:0777-3786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联系方式:0777-2817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武堂电话:0777-2817518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7日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货物需求一览表序号采购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货物参数最高限价(单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1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台1一、总体要求1.1设备用途:临床用于胸部、腹部、骨骼与软组织的数字X射线摄影检查。★1.2为保证设备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要求设备制造厂商具备大型影像设备CT、MR的生产能力,需提供药监局查询截图证明二、主要技术规格2.1探测器2.1.1双无线数字平板探测器:碘化铯/非晶硅2.1.2所提供平板探测器均为相同规格,可互相更换使用,且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2.1.3探测器冷却方式:风冷/自然冷却2.1.4双平板探测器尺寸:≥17×17英寸2.1.5有效像素:≥900万像素2.1.6像素尺寸:≤140um2.1.7A/D:≥16bit2.1.8图像灰阶度:≥16bit2.1.9空间分辨率:≥3.6LP/MM970000.00工业1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台12.1.10检测器DQE值(@0LP/cm):≥60%2.1.11平板探测器通讯模式:无线传输2.2X线控制及数字图像采集、处理系统2.2.1操作系统:中文操作系统2.2.2内存:≥16G2.2.3CPU≥3.6GHz2.2.4硬盘:≥1TB2.2.5液晶显示屏分辨率:分辨率≥1920*10202.2.6液晶显示屏尺寸及功能:≥23寸,彩色显示,2.2.7支持实时显示患者摆位的视频画面2.2.8支持在视频上显示AEC区域及激活状态显示2.2.9提供标准DICOM3.0协议/接口,可连接医用现有的PACS系统。2.2.10支持DICOMworklistSCU2.2.11支持DICOMMPPS2.2.12支持DICOMQuery/RetrieveSCU/SCP2.2.13支持DICOMStorageSCU/SCP2.2.14支持DICOMPrintSCU2.2.15支持DICOMSendSCU(自动/手动)2.2.16支持DICOMCommitment2.2.17具备病人DICOM信息修改/编辑功能2.2.18图像处理:检查部位自动优化、组织均衡、自动图像对比增强、自动图像剪裁、自动加入标记。2.2.19检查管理:曝光设置,解剖程序选择,年龄程序选择,手动拍片条件选择。2.2.20图像管理:2.2.20.1具有图像缩放、病人数据保护,自动图像范围探测及修整功能;2.2.20.2具有灰度转换、滤波、增强、翻转、排版打印2.2.21根据年龄自动匹配成人或儿童拍摄协议(实物照片)2.2.22具有自动拼接功能,一次操作即可完成多幅图像的采集及拼接工作2.2.23为响应质控要求设备须具备智能剂量监测系统或DAP2.2.24支持原厂语音对讲功能以及多语音提示录播功能2.2.25具备平板探测器共用功能,在无需改写程序、拆解平板、外挂硬件等情况下,平板探测器可在本设备上交替位置使用。2.2.26具有胸部图像自动AI功能:应可以至少识别肺野显示不全、中线偏移等2.3球管悬吊装置2.3.1球管纵向移动范围:≥3000mm2.3.2球管横向移动范围:≥1900mm★2.3.3球管垂直移动范围:≥1790mm2.3.4球管垂直轴旋转范围:≥±154度2.3.5球管水平旋转范围:≥±136度2.3.6具备球管与探测器自动对中心2.3.7具备球管与探测器垂直同步自动定位跟踪2.3.8具备根据摄影部位自动调整缩光器照射野(无需人工选择大小)2.3.9球管旁屏幕尺寸<10英寸2.3.10具备球管旁机械运动控制装置2.3.11球管旁屏幕具备参数控制:SID、球管角度2.3.12球管旁屏幕具备参数控制:kVp、mAs等2.3.13球管旁屏幕具备部位摆位指示2.3.14智能故障预判平台,需中文方案2.3.15具备自动全脊柱摄影功能,可在采集工作站上实时观测拍摄拼接范围,并可根据实时视频影像进行长骨拼接起止位置的选择2.4X线球管★2.4.1加载时间范围,最小加载时间≤1ms,最大加载时间≥10s2.4.2双焦点尺寸:≤0.6mm/1.2mm2.4.3最大功率:≥65KW2.4.4最大阳极热容量:≥300KHU2.4.5最大管电压:≥150KV2.4.6旋转阳极最大转速:≥9000转2.4.7具备X线过滤装置2.4.8X线过滤装置控制方式;自动、手动2.4.9具备球管与双探测器均有同步跟踪功能2.5高压发生器2.5.1高压发生器与设备整体同为同一厂家生产(提供品牌型号)2.5.2输出功率:≥65kW2.5.3最大频率:≥460KHZ2.5.4X线管电压范围:≥40~150KV2.5.5发生器的操作与控制系统完全与主机集成,在主机工作站上控制曝光2.5.6最大X线管电流:≥800mA2.5.7最大毫安秒:≥1000毫安秒2.5.8最小电流时间积:≤0.4mAs2.5.9具备AEC自动曝光控制2.5.10具备手动设定参数曝光控制2.5.11具备一键开关机功能,验收需要现场演示2.6竖式摄影架★2.6.1垂直位时探测器中心离地最小距离:≤32cm2.6.2具备探测器垂直、水平、倾斜位摄影2.6.3探测器运动方式:电动/手动2.6.4具备球管与探测器同步自动定位跟踪★2.6.5胸片架垂直运动行程≥150cm2.6.6为便于摆位使病人能够环抱探测器,立柱与探测器的连接部位必须位于探测器后方的中心,不接受侧方连接的结构2.6.7探测器的升降运动须同时具备电机驱动及电磁解锁手动控制功能★2.6.8探测器有效倾斜摄影角度范围:≥-20~+90度,需要提供Tilting角度指示照片用于证明2.6.9高密度汇集式滤线器:栅比≥8:12.6.10SID≥130mm2.6.11具备探测器自动锁定功能2.6.12具备探测器运动限位保护功能2.6.13平板支持在胸片架上的片盒内在线充电,直接接触式,无需插拔电缆,充电接触点在平板探测器侧面设计,非背面设计(提供实物照片)2.6.14具备胸部摄影扶手2.6.15具备探测器水平/垂直转换一键控制2.6.16具备自动跟踪全脊柱摄影功能及硬件2.6.17背板滤过:≤0.55mmAl@75kV2.6.18可拆卸滤线栅,无需工具即可轻松取出2.6.19配备原厂无线射频遥控器具备遥控曝光功能、探测器升降运动功能、调整束光器大小及点亮/关闭功能2.7固定式摄影床2.7.1检查床结构要求:固定式安装,多向浮动床面2.7.2床面板外形尺寸≥84cm*230cm2.7.3床面横向移动范围:≥±40cm2.7.4床面纵向移动范围:≥±11.5cm2.7.5检查床面水平活动方向:≥4方向浮动★2.7.6平板探测器片盒支持红外线检测,自动解锁,需提供实机图像作为证明文件。2.7.7检查床具备高密度汇集式滤线器,可拆卸滤线栅设计,无需工具即可轻松取出,栅比:≥10:12.7.8SID:≥100cm2.7.9具备球管水平状态时探测器托盘纵向自动跟踪功能2.7.10具备球管倾斜状态时探测器托盘纵向自动跟踪功能2.7.11具备球管与探测器上下运动自动跟踪功能2.7.12平板托盘中心移动范围≥670mm2.7.13床体踏板为双击解锁模式,即踩两下踏板,床面解锁并进行相应的运动。同时患者床体具备锁控按键,在锁定锁定状态下,床体运动踏板功能禁止,解除锁定后恢复。三、配套设备影像工作站三台显示器:≥24寸显卡:独立显卡存储容量:≥1TB处理器:≥12核心,3.6Hz运行内存:≥32GB970000.00工业商务要求★质保期1、按国家有关的产品“三包”规定实行“三包”,所有产品为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并经用户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2年(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高于该期限,按照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免费提供设备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部件,质保期外提供终身维修服务。需求表中特别注明的按需求表中的执行。★售后服务要求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否则投标无效。1、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钦州市中医医院,负责安装调试,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操作培训。2、维护保养的安排:一年两次派工程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3、保修期内当设备有提升时,应免费为设备进行软件升级。4、维修时间安排应急维修时间安排:至少提供5*8小时远程桌面或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使用中出故障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24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如果需要更换配件的,更换的配件应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需提供保修期外零配件优惠服务方案。5、主要零配件价格;要零配件及易耗品供货价格:为客户提供优惠的零配件及易耗品。6、设备保修期内一周如出现3次以上停机或设备故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货方退货或更换新机器,所产生费用由供货方承担。7、设备如需接入医院HIS、LIS、PACS系统或互联互通平台,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负责。★培训计划1、培训对象:包括使用科室的设备使用人员及维修人员,由生产厂家为用户提供使用技术培训,使用培训为验收要件之一,没有经过培训,视为没能完成验收。2、培训形式:①现场使用培训:安装调试结束后,成交供应商组织培训工程师对机器正确使用方法进行示范操作,保证教会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②集中授课:应由厂方培训工程师授课,并进行考核考试。★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后付20%,余款一年内付清。★采购标的验收标准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在货物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安装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项目有其他要求的按其要求。供应商负责安装的技术人员按照验收流程要求提供合格证标明的内容及技术参数表逐条进行验收。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合同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应符合厂家或医疗器械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参数要求必须符合采购参数规定,不能以“标准配置”、“选购配置”为由与采购参数不符。一、设备的合法性证明材料:1)提供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适用于国产品牌):a.具有医疗器械属性的设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b.具有计量仪器属性的设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2)提供设备生产合格证明:★采购标的验收标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3)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合法证明材料a.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复印件1件及PDF文档1份。4)经销商的合法性证明材料:a.营业执照复印件及PDF文档各1份,经营范围必须与所经营的类别相符,并在有效期内。b.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属于二类的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及PDF文档1份,经营医疗器械级别及经营类别必须与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如涉及2类、3类医疗器械时必须提供,1类如有请提供)。5)设备随机资料:a.纸质《使用说明书》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留使用科室,一份存档案室,不能提供两份原版的,可提供一份原版。b.电路图、其它技术文件、软件光盘、系统光盘、视频光盘及其它电子版原件资料,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必须存放医院档案室。c.如是计量仪器必须提供相关计量仪器检定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PDF文档各1份。d.设备装箱单、配置清单。e.每台设备1份操作规定程序(操作规程)卡片,由供应商或厂方制作的质量好耐用纸质版。f.出库清单,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单价,总金额,出库公司与合同公司一致。二、技术性能验收:1)以采购参数为依据,以满足使用要求为原则,验收由设备使用科室人员负责,竞标参数是否符合采购参数要求以验收实际结果为准。2)设备清单必须与采购参数相符合,如有出入,以招标文件参数为准。3)验收必须以采购参数为基准,对竞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验收,对于技术响应表与采购技术参数不符的,作如下处理:a.技术响应表与采购参数比较有漏项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b.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响应表成交明负偏离,经评标仍然成交的,说明不影响设备质量、使用与档次,验收时以负偏离验收,设备视为接受。如果对质量、使用与档次有影响的,以不实质响应采购要求论处。c.实际是负偏离的参数,在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明是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d.实际是无偏离参数,在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明是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e.实际是正偏离参数,但验收时并没有达到响应文件中技术响应表明的正偏离幅度,以虚假应标论处。f.备用功能。是指设备主机具备相应的功能,但需要增加相应的软件硬件配件才能实现,除非需要在使用期限内升级,本次竞标中不设“备用功能”参数,需要这种功能时,响应文件必须有明确注明“备用功能”字样。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相关部件进行验收,以证明设备确实具备相关功能,验收完成后相关部件供应商带回,如果拒绝携带相关部件验收,以虚假应标论处。g.对于采购文件只要求具备的功能或性能,但采购文件没有详细标明硬件配置参数,同时采购文件也没有注明“备用功能”字样,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齐相关软件硬件后,予以接受,凡出现“可配”等不明确意义字样,以虚假应标论处。h.如是“可配可不配的必须配”,不得以“必须增购相关软硬件才能具备”或者以此为“选配,必须加钱另买”为由要求医院方额外开支才能达到相应功能项。如果供应商不愿意提供相关软硬件配置,以虚假应标论处。i.对于以采购参数不同的参数概念,应标时出现张冠李戴现象,如以“速度”参数响应“长度”参数等,按虚假应标论处。j.替代技术或同类技术,指用另一种与采购参数完全不一样的技术应标,验收时必须提供技术白皮书,说明与采购参数原理不同但目的与效果相同,验收时实际使用效果与采购参数一样,并得到使用科室验收专家的认可,才能判定无偏离,否则判定为负偏离,如果达不到相应使用效果,投响应文件却以无偏离甚至以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k.对于以含义相同而名字不同的参数名称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白皮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得到医院有关专业人员的认可,以无偏离论处,否则判定为负偏离,负偏离情况下,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响应,以虚假应标论处。l.复合参数,一个参数有多个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如果只响应其中一部份指标,以负偏离论处,如果响应文件标明为无偏离或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m.对于区间涵盖值参数,如“频率范围为x-y,”等,其下界值更低,上界值更高,才能判定正偏离;其中一端负偏离,不管另一端实际情况如何,均判定负偏离,如果响应文件还标明正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n.对于区间任意值参数,如“a≤××尺寸≤b”,“××尺寸”在区间a-b内任意一个数值均为无偏离,超出约定区间范围为负偏离,此类情形,如果响应文件仍标明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此类参数出现正偏离,也以虚假应标论处。o.对于指定值参数:不是大于值也不是小于值,更不是区间值,只有应标数据与采购文件一致,才能定为无偏离,应标参数不一致,为负偏离。如果与应标参数不一致,而响应为“无偏离”,以虚假应标论处。p.按常识,设备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必须配置的软硬件才能发挥设备效用的,即使采购技术参数表没有表明,供应商也必须提供,不能以采购参数没有要求而拒绝提供。(如:除颤器有可能在远离电源的情况下使用,必须配置电池,即使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标明电池,供应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提供电池)。★报价及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供应商在固定总价中必须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不予支付合同以外的其他费用。供应商负责工人人身、设备安全责任,验收前,设备丢失自行负责。要求投标货物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及要求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2、成交供应商必须有完善的备品备件库体系,质保期内能提供相应的措施和备件,保证过质保期后五年内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为完成本项目技术支持、服务需求提供可靠保证;须在竞标报价时提供主要零配件及易耗品供货价格及质保期外零配件优质服务方案及报价,否则竞标无效。其它一、进口产品说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本项目货物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竞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分标货物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作无效标处理。二、核心产品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核心产品为序号第1项产品: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三、在设备验收时,采购方可按照推荐排名邀请其他竞标人共同验收,包括所提供的产品参数的真实性、实际性能等按采购文件要求逐条测试,如发现投标产品及产品资质、性能指标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不满足投标承诺的,视为虚假应标并报监管部门查处。1、要求投标货物是全新的、未经改装的、合格的、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及要求的货物。所有零部件、配件必须是未经使用的全新的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制作安装采用的各种配件、材料均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3、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注“★”项的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每款设备参数不带“★”的参数发生负偏离达3项数以上的,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处理。4、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如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如实说明,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5、若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及售后服务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履约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6、技术及商务条款需逐条响应,商务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各标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谈判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采购货物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不需提供许可和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证明;采购货物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谈判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人情况介绍;7.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8.货物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9.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10.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12.对应采购需求的货物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3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中小企业声明函。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写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货物、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货物、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竞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竞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竞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金海湾支行;银行账号:20733801040006327);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相关要求:1.竞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竞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竞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备注:1.竞标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竞标17.1谈判保证金保证金,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5.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货物需求评审中带“★”的实质性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不带“★”的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3项。谈判的顺序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各标项参与谈判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通过电脑摄像头向谈判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谈判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无法核实谈判对象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谈判。评审价相同时成交原则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由谈判小组推荐代表随机抽取。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7-2817518,通讯地址:钦州市扬帆北大道8号长融世贸广场88号楼2单元写字楼1213室(2)钦州市中医医院采购办;联系电话:0777-3786101,通讯地址:钦州市蓬莱北大道66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钦州金海湾支行银行账号:20733801040006327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谈判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34.2其他1.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电子印章。2.本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通过指定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获得的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34.2其他理人姓名制作的电子印章或手写签字。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谈判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4.自然人竞标的,谈判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竞标”是指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售后服务”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和其他类似的义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货物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9“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2.10“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情形;2.11“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2“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3“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竞标报价。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7.7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竞标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竞标无效。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1.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谈判保证金17.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谈判保证金的退还17.2.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17.2.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还方式。17.3谈判保证金不计息。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谈判只接收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成交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四、评审及谈判24.谈判小组成立24.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货物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谈判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26.1谈判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谈判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直接委托评审专家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谈判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货物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货物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其他事项33.代理费代理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货物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谈判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货物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线下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谈判文件由谈判小组确认谈判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谈判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已电子回函形式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谈判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谈判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成交“★”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谈判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谈判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3.7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谈判环节,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谈判程序4.1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符合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谈判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谈判的视同放弃参加谈判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货物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谈判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谈判。4.5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谈判小组应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谈判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谈判日期和地点,谈判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谈判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谈判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按标项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每个标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货物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权利退出谈判。5.6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7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全流程电子化评标多轮报价设置了上线控制价,即预算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8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9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0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5.11谈判小组认为竞标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供应商的竞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竞标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竞标处理。6.最后报价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6.1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2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其竞标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供应商的竞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20%)。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范围为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即评审价=竞标报价×(1-4%)。6.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重复享受政策。6.4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5除上述情况外,评审价=最后报价。第二节评审原则1.评审原则1.1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2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1.3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三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货物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2条规定的顺序推荐),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竞分标(如有则填写,无分标时填写“无”或者留空):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五、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七、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各股东名称必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信息相符,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的,不需要提供本表。4、提供“天眼查”里面供应商的公司信息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图,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供应商企业间可能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同一项目不能选择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定点供应商参与竞争,各供应商应主动回避此情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货物,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货物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货物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谈判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谈判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八、货物需求偏离表货物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所竞分标:项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参数要求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参数1………1……2……3…………………1……2……3…………1……2……3…………2………1……2……3…………………1……2……3…………1……2……3…………...注:1.说明:应对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最小项)实质性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否则竞标无效。2.供应商应根据竞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3.供应商认为其竞标响应有正偏离的,请在技术要求偏离表中列明,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竞标产品的彩页或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技术参数说明证明作为佐证,以上佐证材料均需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附生产厂家授权资料)公章。4.如技术要求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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